第一篇:再生育审批个人承诺书
再生育审批个人承诺书
我们夫妻承诺:《夫妻两生育申请表》(《夫妻特殊情况生育申请表》)所填写的所有信息属实,提供的相关资料、证明真实有效,自愿承担因不实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
1、承认取得的再生育证始终无效;
2、已生育的,承认是违法生育,并依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承担社会抚养费按自由裁量最高倍数征收(包括个人年实际收入超出部分,按最高倍数加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责任。
3、承担纳入各类征信系统诚信体系黑名单的失信责任。
承诺人(手印):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当事人保留一份,案卷存档一份。
第二篇:再生育审批委托书
再生育审批委托书
委托人:合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合江县合江镇建设路中段83号 受托人: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搞好再生育的审批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经我局研究决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再生育审批过程中有关工作的职责。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实施再生育申请人的社会调查、送达是否批准再生育的书面决定书及张榜公布再生育审批情况。
二、委托方的责任
(一)对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的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对受托人在受托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与受托人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受托人的责任
(一)接受委托人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受托权限范围内的工作,受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三)承担超越委托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对再生育审批过程中的社会调查,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
序合法,处理适当。
(五)受托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行为所涉及的法律文书制作必须规范,填写必须工整。
四、具体事宜
(一)对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申请再生育的,由受托人进行社会调查。
(二)受托人送达批准或不批准再生育决定书,主要采用直接送达方式,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可采用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
(三)送达批准或不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注日期,并签名盖拇印。
五、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止。(本委托书在委托期限内,不因法定代表人变更而终止)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
委托人:合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受托人: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二○一二年月日二○一二年月日
第三篇:2013再生育审批所需
夫妻再生育申请表
说明:此表由申请人夫妻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县、乡镇(街道)各存一份。
夫妻再生育审批表
申请再生育审批(特批)提供证明材料清单
注:复印件需当事人签名并按手印 申请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 接收时间:年月日
送达回证
行政机关办理再生育审批工作记录表
说明:
1、本表随申请批表逐级上报
2、本记录表用以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的审批责任。
第四篇:办理再生育承诺书
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承诺书
我们夫妻两人申请领取再生育服务证,谨此承诺:
女方:
姓名:,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部门文化程度:,户籍地:现居住地:婚姻状况:(初婚;再婚),结婚日期:生育状况:(是否一孩)
男方:
姓名:,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部门文化程度:,户籍地:现居住地:婚姻状况:(初婚;再婚),结婚日期:子女状况:(是否一孩)
子女情况: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我们承诺上述情况完全属实,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夫签名)
承诺人(妻签名)
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单独再生育情况承诺书 - 副本
单独再生育情况承诺书
男方
女方工作单位:
我俩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方系独生子
女,于年月日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现共同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并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无弃婴、溺婴和非法收养子女,无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否则,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男方(手印)
女方(手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