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蚌埠市龙子湖区建立村干部职务退出机制
蚌埠市龙子湖区建立村干部职务退出机制
2016年,安徽蚌埠市??子湖区出台《村干部职务退出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不适任村干部退出机制,加强村干部管理。
哪些情形要退出?《意见》详细规定了应当退出职务的14种情形,其中包括村“两委”成员在任期内“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支持配合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能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合法决定、决议,影响村班子或村民团结,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等。
怎么退?《意见》明确村干部退出形式主要是3种:一是主动辞职。本人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经上级党委研究决定和履行程序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告和通报。二是劝其退职。村委会成员符合辞职规定应辞职,但本人不主动辞职的,由乡街党(工)委劝其退职。对劝而不退,停发全部工作报酬。三是组织调整。村党组织成员应辞职,但本人不愿主动辞职的,由乡街党(工)委根据有关规定责令辞职或免职。
退了之后咋补缺?《意见》规定村党组织成员缺额的,由乡街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通过直接任命或者通过补选补足缺额。村委会主任或委员缺额的,由村民代表会议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补选。缺额新增的人员,乡街党(工)委要将人选上报审核后实施。(据蚌埠市纪委网站)(责编:舒小铃)
第二篇: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
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最高法院“两年内实现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工作目标及省高院进一步推动全省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计划,保证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管理部门。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由本院政治处负责,并根据《意见》第一条规定,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
二、名额确定。
根据《决定》第八条、《意见》第三条规定以及我院审判工作需要,拟选任人民陪审员18名,并将拟定名额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三、选任对象和条件
(一)选任对象
为体现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确保我院审判工作顺利有效开展,选任对象为:符合选任条件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辖区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员和群众威信高的公民;企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等社会各阶层人员。
(二)选任条件
根据《决定》第四条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满二十三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一般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对年龄较大、群众威望较高的公民,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
6、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热爱审判工作;
7、组织纪律观念强,能保证按时参加审判活动。根据《决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公职的。
四、选任的程序和方法步骤
选任人民陪审员,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这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分为公告、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任命、公告等五个步骤进行。
(一)公告
根据《意见》第五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始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的名额、选任条件、程序和相关事宜。本院将适时在龙子湖区法院网、龙子湖区政府网上公布。
(二)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
1、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推荐。推荐材料应包括社会、在 职人员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思想表现及本人同意参加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相关书面材料。
2、个人申请: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龙子湖区区划范围内,且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也可以由本人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被推荐人和个人申请的人员应填写“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并交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意见》第七条规定,对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由本院依照《决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和本院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查,初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后,将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送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征求意见。必要时,由本院会同区司法行政机关到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进行调查。
(四)审批任命
根据《意见》第八条规定,任命人民陪审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审查结果及本院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并由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2、确定人民陪审员的人选,应当注意吸取社会各阶层人员,以体现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
3、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基层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4、根据《意见》第十八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缺额依法定程序增补。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人民陪审员的职务自动免除。
(五)向社会公告 根据《意见》第九条规定,本院应当将任命决定书面通知人民陪审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并将任命名单和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五、组织培训
根据《意见》第十条的规定,人民陪审员经任命后,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前,必须经过培训。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计划,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征求意见。
(二)培训内容。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应当符合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实际需要。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法律基础知识; 审判工作基本规则; 审判职业道德; 审判纪律等。
(三)培训的时间及形式
(四)组织实施
有关培训的具体工作,将根据上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五)培训费用
根据《意见》第十四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培训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本院参照本地差旅费支付标准给予补助。
有工作单位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无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期间,由本院参照本地职工上平均货币工资水平,按实际培训日给予补助。
六、考核与表彰 根据《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制定人民陪审员执行职务的考核办法,在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意见后组织实施。
(一)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等。
(二)考核程序包括:个人述职、群众评议、组织鉴定等。
(三)考核时间及形式,每年一次,与本院审判人员年终述职同时进行。
(四)根据《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对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由本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并由本院及时书面通知人民陪审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
七、职务免除
根据《决定》第十七条规定,人民陪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本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查证属实的,应当由本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一)本人申请辞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具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四)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及其相关规定,徇私舞弊,造成错误裁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根据《意见》第十九条规定,对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本院应当将免除决定书面通知被免除职务者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并将免除名 单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同时向社会公告。
八、经济补助及经费保障
根据《决定》及《意见》规定,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的经济补助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本院参照本地差旅费支付标准给予补助。
上级人民法院从基层人民法院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加本院合议庭审判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按照规定给予人民陪审员各项补助。
(二)有工作单位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或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如出现上述情况,由本院向其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纠正意见。
(三)以上经费的开支应纳入当年业务经费预算,并及时向同级政府财政部门申报,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对于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各项经费应当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专款专用,以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实行。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三月四日
第三篇:龙子湖区工作总结
一、2009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为主线,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统筹发展和谐兴区不动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强力推进,重点突破,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呈现出迎压上行、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按新调整后的口径(下同),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29.56亿元,增长2.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13.1亿元,增长-6.7%;第三产业增加值15.1亿元,增长7.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亿元,增长95%;实现财政收入4.1亿元,其中地方性收入2.3亿元,分别增长15%;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4650元,增长12%。
(一)工业经济后劲增强。制定实施了《促进工业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引进外来投资加快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规定》、《全民创业行动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认真落实“保企业”各项政策,积极推进银企对接合作,新增企业贷款6.4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预计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8.5亿元,增长100%。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家,新增11家;产值超亿元企业10家,新增5家;上交税金超千万元企业3家,新增2家,精细化工、船舶制造、玻璃及制品、滤清器、纺织、水泥、专用零部件产业发展迅猛,龙头带动作用凸显。全区工业投资呈现趋快上扬,强势增长态势,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但是由于受经济济危机以及不可比因素影响,我区工业经济综合指标前三季度均有所下滑。面对严峻形势,我区及时加强重点企业跟踪调度,协调解决企业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快速形成决战冲刺之势,预计,全区工业年底将会止滑回升,趋向增长。
(二)项目工作卓有成效。出台《关于实行重大项目部门责任领导牵头制度的意见》、《2009年对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分解》和《2009年谋划任务分解》等多个文件,实行重大项目调度督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了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预计,全年累计实施项目71个,其中续建项目46个、新建项目25个;计划总投资113亿元,预计当年完成投资5亿元,占当年投资计划的80%。全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亿元,增长95%。全年编制完成项目201个,争取各类投资项目11个,到位资金2000万元,争取一批、开工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工作机制已经形成。
(三)招商引资势头强劲。坚持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一号工程”不动摇,完善领导领衔帮办制度,强化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加强招商队伍建设,举办集中签约及专题招商会6次,7月份举办招商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始终持保招商引资强力推动之势。截至目前,全区招商引资实施项目25个,到位资金 18亿元,占市下达任务的112%,增长26.4%;签约项目25个,协议资金69亿元。园区建设快速推进。完成滤清器产业园、凯盛玻璃产业园、高铁周边地区、东西庐山风景区等专项控规调整,老山路全线竣工通车,水、电、气、通信等管网预埋工程全部完成;凯盛园区一期3个项目全部建成投产。目前,入园企业已达10家,新增3家,当年实现引资7亿元,实现固定资产投资4.5亿元。
(四)农业经济稳步提升。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灾害性天气影响,我区积极开展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确保了农业正常生产。预计,全年农业完成增加值1.45亿元,增长9%;粮食总产46000万吨,增幅为9%;农民人均纯收入4650元,增长12%。蚂蚁山奶牛场、园味园、卫食园等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带动牵动作用充分发挥;余滩萝卜、东风四季豆、八里岗牧草、张巷果蔬育苗、贾庵和李楼村黄皮洋葱等“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逐步形成;“一镇八村”新农村示范村镇建设稳步推进,李楼村整体搬迁稳步实施,方邱湖切滩退建复耕项目、汪庙生产圩堤防加固配套建设项目基本完成,洪山、老山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有序推进,全面完成14.5公里农村公路、太平桥危改项目,农业生产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五)城乡建设强力推进。今年以来,我区以改善环境、树立形象、提升质量为目标,集中精力抓好旧城改造、设施配套、城市管理三大重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延安北路、沿淮路、新淮路东段、锥子山路和龙锦路建设,新建幸福花园、师范府邸等居民小区6个;治淮二村、纺机场宿舍区、毛巾场以及经济适用房和安置区建设等棚户区改造正在积极推进。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点开展了“四小车辆”、违章棚亭、占道经营、非法广告和违章搭建的整治工作,对严重影响高铁施工和太阳能电厂21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净化了投资环境,保障了重点项目的实施。深入开展 “非法加工石英沙”、“违法排污”和城区锅炉专项整治,拆除了族光、九采罗两重污染化工企业设备;稳步推进鲍家沟、方家沟流域的综合治理;新植各类花草树木20万株,新增绿地5000平方米,完成成片造林2000亩,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六)第三产业增势趋好。市场建设步伐加快,华联商住楼扩建、宏发商城和中心商场改造工程、皖北民族大市场、长淮物流园区、泗水苑商储物流中心等建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扎实推进“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农机下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一系列鼓励消费措施;出台了《***湖区大力发展旅游业实施意见》,突出农家风情游、山水生态游、历史文化游编制完成了《东西芦山风景区及周边地区的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一批旅游项目,稳步推进宏发大酒店、郁金香宾馆改造、红塔旅游度假村等项目,成功举办首届蚌埠乡村文化旅游节以及桃花节”、“采摘节”等活动,旅游产业方兴未艾,被评为安徽省旅游县区50强。
(七)和谐建设扎实有力。28项民生工程稳步推进。落实各级财政资金2580万元。其中:补助、补偿类项目资金1930万元;工程类项目资金640万元;培训类项目资金10万元。就业形势稳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000人,其中再就业30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50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预计,全年新增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4000人,对51名符合条件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了基本生活费;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稳步推进,308户731人享受该项保障政策。信访稳定工作得到加强。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全年排查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22件,化解10余件;加大了非法上访的处置力度,越级访、非正常访明显下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加强,各类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减少。其它社会各项事业统筹推进。严查计生“两非”案件,积极开展省级示范街道和区级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全区低生育水平得到巩固和稳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兑现了教师绩效工资,稳步推进教育布局调整,新建幼儿园1座,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建设完成“农家书屋” 9个、农民健身工程示范点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1个,成功举办了“庆祝新中国60华诞大型音乐舞蹈史诗--《祖国万岁》”、“珠城欢乐颂”等广场文化活动和“第四届花鼓灯抵灯大赛”等大型活动,群众行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加强,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安全生产、应急和防震抗灾得到重视,文明创建、人民防空、拥军优属、地方志、档案、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统计、审计、物价、编制、保密、老龄、残疾人等工作都取得新进步。
(八)政府效能得到提升。坚持和完善政府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向区政协通报情况制度,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9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66件,办复率均达100%。积极支持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开展工作。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顺利完成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过错追究、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机制,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2010年工作思路及重点
2010年是冲刺“十一五”规划收盘关键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明年的政府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综观明年发展形势,我区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谋求跨越崛起,高强度推进“项目投资、招商引资、园区建设、城乡建设”四项重点,高占位提升“工业经济、商贸服务、新农村建设”三项水平,高效率确保 “财政增力、百姓增富、社会和谐”三大目标,全速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平台上跨越。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我区明年将主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扩量提质,强势推进,全力以赴抓工业。紧紧围绕“主攻大投入、强攻大项目、集中大会战、强势大推进”,加快推进重大项目,着力强化运行调度,努力促进工业经济扩量提质增效。强势攻关重大项目,力争全年新开工投资超1亿元的工业项目10个以上,投资3000万元的30家。加快提升产业层次。重点围绕玻璃、水泥、精细化工、机械、滤清器、船舶制造等支柱产业,着力推进协作配套,拉动产业链条前后延伸,促进产业集群式发展,逐步形成以产业链为纽带、龙头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为基础的产业体系。努力培育优强企业。制定完善工业培优做强发展规划,依托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市场优势,对重点企业给予最大限度的政策扶持;全面增强资本意识,支持优势企业优化公司股权结构,着力推进海螺水泥、宏业集团、禹王集团等优势企业裂变扩张,快速成长。着力破除工业发展瓶颈。认真落实保企业、保增长各项措施,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壮大东方投资公司,加强与龙湖担保公司联系,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推进工业“退市进园”,规划建设长淮、李楼工业集中区和民营企业园,鼓励老企业逐步搬迁,引导新企业、新资本入园投产经营;稳妥推进 “空心村” 土地整理、城中村改造工程,着力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紧张问题;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措施,推进园区污水治理工程,力争腾出更多环境容量,缓解环保瓶颈;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加强技术型、管理型人才培养,鼓励科技研发,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二)远谋近施,突出重点,持之以恒抓项目。继续推进省“861”和市“3461”项目建设,着力抓好太阳能玻璃、特钢结构二期、禹王挖泥船、富成商砼、天普粉碎机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协助京沪高铁、蚌埠站、第二污水场、合蚌客运专线等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围绕城镇建设、园区经济、新农村建设,拓展一批民生、能源、商贸流通项目,积极储备一批能够拉长产业链的龙头项目,努力消除项目领域盲点,确保新增项目不断档、有效投入不减速。
(三)增力加压,创新机制,坚持不懈抓招商。实行一岗双责制,建立片区招商责任制,修订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实施落户、入驻项目 “后评估”制度,加强太阳能电厂、盛世玻璃、星园滤清器、三联木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调度,倒排进度,不断提高资金到位率。认真研究珠三角、长三角等先进地区产业发展和转移趋势,锁定重点地区、重点产业开展有针对性地产业招商;不断探索中介招商、专业招商模式,抓好对接珠三角地区驻点招商,及时捕捉重大项目源头信息;积极参加各类招商节会,推介项目,捕捉信息,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实际成效。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营运、高水平发展”的要求,集中力量加快八大园区规划建设步伐,提高园区道路、管网、电力配套水平,全面提升承载能力和功能档次,努力形成投资开发的“热岛效应”。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实行首问责任制、政务公开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责任单位实行一揽式服务;对市场前景较好、合作意向明显、投资规模超3000万元的项目确定为重点招商项目,继续实行区级领导挂包联系制和全程推进制,确定专人跟踪督办,努力把***湖区打造成为外资逐鹿的“磁场”和内资决战的“高地”。
(四)提升激活,多举并进,下大力气抓商贸。升级改造传统服务业。积极编制商贸产业发展规划,着力打造两站商业圈和蚌医附院商业圈,超前谋划高铁站商业圈,推进长淮卫物流园和泗水苑物流产业园建设,加快汽车交易城建设步伐,稳步改造钢材市场、水果批发市场,不断提升商贸、酒店、餐饮、物流等传统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培育和完善土地、房产、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和产权市场,促进金融、保险、法律、咨询、会计、评估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逐步形成分工协作、相互配套的产业组织体系。精心打造旅游产业。围绕“融入龙湖,体验风情,追寻历史,感受新区”主题,以东西芦山核心景区为基础,强力推进***湖南岸水乡旅游观光、东西芦山洪山农业、休闲观光、蚂蚁山生态旅游等一批旅游项目,继续抓好红塔旅游度假村、玉金香宾馆等一批星级宾馆建设,链接大禹、大明、楚汉文化,交融淮河山水风情,着力打造珠城东部旅游圈。
(五)调优做强,多轮驱动,毫不放松抓农业。以设施农业为突破口,大力发展蔬菜、花卉、林果等生态高效农业,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带、产业群和块状经济;大力发展高效养殖业,围绕生猪、奶牛、蛋鸡、水产品,新建一批生态型、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基地;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无公害品牌产品创建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主攻产业龙头企业,年内力争新上投入两千万元以上龙头企业2个。坚持外输内转创业并举,积极鼓励务工人员返乡创业,逐步实现“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转变,力争全年培育创业之星50名,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农民创业项目100个。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全面完成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续建工程,逐步完善水利、道路、电力等配套设施,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六)强突重推,全面提速,凝心聚力抓城建。突出旧城改造。把旧城改造与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以及商业布局改造有机结合,强力撬动,着力推进纺机厂等棚户区改造项目,稳妥实施马村、幸福村 等“城中村”改造工程。强化城市管理。围绕创建“文明城区”,继续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重点时段,突出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环境保洁、违章搭建专项整治;实行“捆绑式”“精细化”管理,落实街镇与区直部门的共同责任,逐步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村镇建设。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强力推进成村庄整治,着力引导村民住房建设逐步向城区、集镇、聚居点集中,实施“千户万亩”工程,规划建设1000户以上聚居点5个,完成土地整理10000亩;强化土地集约利用,积极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工作,推进土地依法有序流转,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努力开发土地后备资源;继续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努力实现土地动态平衡。打造“生态城区”。围绕创建“园林城区”,按照“控建增绿”、“拆墙透绿”要求,结合旧城改造,进一步抓好城市公园绿地、街头绿地、游园绿地、广场绿地建设,重点谋划“八一”河滨公园项目;继续加强污染减排工作,落实污染减排项目,加大污染减排投入,集中力量整治重污染行业,确保污染物总量减排、达标排放,扎实推进环境优美村镇和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营造宜居生活环境。
(七)开源节留,强化管理,确保财政收入上台阶。以新兴财源建设和税源大户培植为重点,坚持收入征管与控制支出并举,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加强税源培植。强力推进工业经济、项目建设、城市开发等重点工作,全力构筑相对稳定的多元化财源体系;加大财政扶持,兑现激励优惠政策,吸引外来投资,激发全民创业,以更多的经济发展新亮点,拉动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和可用财力的稳定提高。加强税收征管。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纳税大户的税收征管,突出抓好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的有效监控,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商贸流通、房地产开发等重点税源专项检查,加强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加强支出管理。按照“分配科学、支出合理、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认真开展“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全面清理取缔“小金库”,规范资金管理;强化财政监督,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绩效评价相结合的监控机制;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统筹协调,倾注民生,确保社会各项事业稳步推进。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促进就业机制,积极实施“创业促就业”工程,促进城镇居民、被征地农民就业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切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并举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完成困难企业欠缴养老保险金工作核销工作;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稳步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推行廉租房制度,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切实关心五保、残疾等弱势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活动,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依法调处机制,高度关注和有效防范企业破产、逃薪欠薪、征地拆迁、农村土地纠纷等各种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坚持依法处置、坚决打击非法缠访、闹仿、越级访事件,千方百计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城区”建设,健全综合防控体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公安系统“三项建设”,全面提升平安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统筹发展各项事业。积极推进教育布局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大力 推进素质教育,关心特殊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强化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公共卫生保障和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加强文化体育建设,重点抓好区文化馆图书馆改扩建、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以及农民健身工程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逐步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突出流动人口管理,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做好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工作,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巩固提高双拥创建成果。加快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继续做好民族、宗教、外事、统计、档案、人防、应急等工作,支持驻区单位以及人民团体充分履行职能,共同推进“和谐***湖区”建设。
(九)提升水平,务实高效,努力打造科学发展政府。加强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条块分割、权责脱节、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使政府职能真正转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创优环境和公共服务上来。进一步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公示听证、决策效果评估制度,使决策更加切合实际,更加符合群众利益;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主动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凝聚各界合力。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敢思敢想、敢试敢闯、敢作敢为,善于用开放的意识正视存在差距,用超前的理念研究争先思路,用创新的办法落实发展举措,努力营造善创新,想实招、鼓实劲、求实效的工作氛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过程监督,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第四篇:建立贫困退出机制
建立贫困退出机制
作者: 《光明日报》(2016年04月29日 03版)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现就建立贫困退出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促进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在2020年以前有序退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对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的要及时退出,新增贫困人口或返贫人口要及时纳入扶贫范围。注重脱贫质量,坚决防止虚假脱贫,确保贫困退出反映客观实际、经得起检验。
——坚持分级负责。实行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统一的退出标准和程序,负责督促指导、抽查核查、评估考核、备案登记等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本地脱贫规划、计划和实施办法,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市(地)县汇总数据,甄别情况,具体落实,确保贫困退出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规范操作。严格执行退出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档案完整、结果公正。贫困人口退出必须实行民主评议,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必须进行审核审查,退出结果公示公告,让群众参与评价,做到全程透明。强化监督检查,开展第三方评估,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信。
——坚持正向激励。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对提前退出的贫困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制定相应奖励政策,鼓励脱贫摘帽。
三、退出标准和程序
(一)贫困人口退出。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贫困户退出,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二)贫困村退出。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 2 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在乡镇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
(三)贫困县退出。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确定退出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相关力量对地方退出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检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责成相关地方进行核查处理。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县,由省级政府正式批准退出。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贫困退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履行职责。贫困退出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中央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内容。地方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层层抓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地方各级扶贫部门要认真履职,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协调有关方面做好调查核实、公示公告、备案管理、信息录入等工作。
(二)做好退出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的要求,因地制宜,尽快制定贫困退出具体方案,明确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退出方案要符合脱贫攻坚实际情况,防止片面追求脱贫进度。
(三)完善退出机制。贫困退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要做好跟踪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退出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开展效果评估,确保贫困退出机制的正向激励作用。
(四)强化监督问责。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组织开展扶贫巡查工作,分、分阶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和专项检查。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第五篇:龙子湖区发改委2008年工作总结
龙子湖区经信委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我委在区委、去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发展为中心,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发展、促进项目建设这一根本宗旨,根据年初制定的各项奋斗目标,积极履行经济管理职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上半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预计上半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如下: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完成生产总值2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1 %,同比增长51%;工业增加值完成7.8亿元,同比增长26.5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0.86亿元,任务完成过半;规模以上企业新增8户,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80%;招商引资完成引进资金3600 万元,引荐资金400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52 %和58%;
(二)、切实抓好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将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发展经济的首要任务,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我委共有“3461”项目5个。其中在建项目2个,新开工项目2个,前期谋划项目1个,总投资7.6亿元。为确保“3461”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设,我委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强化责任。企业的需求就是经信委努力工作的方向,把为
企业的协调和服务作为经信委的基本职能。通过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经信委工作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积极做好科技专利申报工作 今年市科技局下达给我区的目标任务:科技专利120项、高新技术产业三家。截止目前已完成专利申报63项、获批高新技术产业企业2家,均超额完成上半年的目标任务
(四)、认真做好企业改制工作 年初,成功完成了染化厂的改制工作。下半年我委重点将对飞龙铝业公司、无线电二厂、墨水厂进行改制,各家改制方案已基本确定,争取年底前彻底完成上述三家的改制工作,完成职工的安置,同时我委希望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力争解决白羽公司、纺机厂、五交化公司等企业改制后遗留的历史问题
(五)、信访稳定工作常抓不懈 为了维护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我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积极做好职工来信来访工作。今年上半年在我委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职工来信来访量不论是上访批次还是上访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较大回落。下半年随着企业改制力度的加大,可能会出现集中和较大规模的职工上访现象,无论出现何种情况,我委全体成员将继续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断提高对信访稳定工作的认识,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把职工的诉求解决在基层,尽可能的避免职工越级上访,为维护稳定打局,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
(六)、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区经信委党委作为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中党,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按照活动要求我委印发了《龙子湖区经信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我们要求区属企业各党组织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一要加强学习,努力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二是在基层党组织中努力做到“五个好”;三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拓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四要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强化服务人民群众意识。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践行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服务人民群众中做出表率。
(七)、其他工作 一是履行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签约责任。今年以来我委区属企业未发生一起失窃、被盗案件,也未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较好的履行了签约单位的责任。并按照要求与区属各企业分别签订了综治、计生目标责任书。二是在机关支部内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始终把党员的先进性作为衡量自己言行的标准,保持着高度得廉洁自律意识,上半年我委未发生违纪违规现象。三是抓安全生产促经济发展,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四是认真抓好节能减排任务的落实。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全国节能减排宣传周”广泛向全社会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年初,区政府与乡镇街道及辖区重点企业签订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层层分解,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了节能减排目标。
今年以来,在全委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逐步形成了干部干劲大,工作作风实,制度落实好,机关氛围优的良好局面。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与区委、区政府的期望还有差距,经信委在软环境建设上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积极加以改进。
二、主要措施
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大局,围绕当好参谋,抓好重点项目,搞好协调,加快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圆满完成去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全区经济工作形势的分析。按照上级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认真抓好落实。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经济运行分析,仔细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继续做好重点项目的协调和服务工作。经信委将充分发挥“抓项目,促发展”的“排头兵”作用。积极做好项目建设中的协调和服务。我们将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深入了解企业的需求,力所能及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做出应用的贡献
(三)、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本级党组织建设。在本系统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我委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从而更好地营造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创新奉献和勤奋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实现党风政风好转和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因此2010年要在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大力提升服务水平,使广大干部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五)、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和创新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为建设平安和谐龙子湖区和实现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六)、扎实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稳步推动我区循环经济工作及可持续发展。
(七)、加强学习研究,创新工作思路。认真研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区发展的热点、难点,找出制约发展的瓶颈要素,进一步创新我区经济工作思路。
(八)、继续履行综治、计划生育签约责任。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杜绝各类刑事案件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我区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的人文环境。
(九)、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力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龙子湖区经信委
201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