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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操作手册(5篇范文)

新办企业操作手册(5篇范文)



第一篇:新办企业操作手册

新办企业涉税业务综合办理套餐操作手册

注意事项:

此功能仅提供给新办企业纳税人使用;申请表中标*的字段为必填项;因涉及申报属性及属期问题,每月最后五天该模块不对外开放。

操作步骤:

1、进入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etax.jsgs.gov.cn点击右上角登陆,登陆用户名为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后六位。点击选择右上角【应用中心】,选择【申请类】-【新办企业综合套餐】,单击图标,选择“添加到我的应用”

2、选择【我的应用】-【申请类】-【新办企业综合套餐】转到『新办企业综合套餐』页面

进入页面,页面中显示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用户协议,默认同意并已阅读该协议,点击下一步。

备注:非新办企业无法进入综合套餐申请页面(新办企业指的是未进行税费种认定的纳税人)。

弹出修改密码的界面,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修改密码;

密码修改完毕后,点击“立即办理”按钮,跳转到表单填写页面。纳税人可先自行在银行完成开户,或在本模块进行在线开户申请。

第一步是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填写。请按实际情况严格谨慎填写,部分字段自动带出无法修改。标*的字段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填写相关人员信息,包含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信息。

填写完毕后继续点击下一步,填写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信息。国有控股类型和投资比例按实际情况填写。部分字段会有校验。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填写总分机构信息。

这一步是否需要填写与第一步“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的“总分机构类型”有关,选择非总分机构时,则此步跳过。“总分机构类型”选择总机构时,则需要填写分支机构信息。“总分机构类型”选择分支机构时,则需要填写总机构信息。“总分机构类型”选择分总机构时,则需要填写分支机构信息和总机构信息。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填写银行账户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上方为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和会计报表情况。请您按实际情况填写。

进入银行账号和财务制度备案页面,会提示“是否需要在线申请银行账号”。用户点击“是”,则跳转银行列表选择页面;点击“否”,则根据已开户的银行账号信息填写表单。

银行选择页面

选择银行后,进入订单申请页面。

开户在线申请完毕后,返回银行账户备案业务界面,根据在线申请的银行账号信息填写备案表单。下方为银行存款账户账号信息填写表。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增值税纳税人类型确认页面。您可根据需要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成为一般纳税人后适用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进行计税,可自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按规定抵扣税款,一般纳税人按月度进行增值税申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后适用简易征收方式进行计税,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住宿业和鉴证咨询业除外),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抵扣税款,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申报。

选择一般纳税人,还需要填写主营业务类别,一般纳税人生效时间为本月1号。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发票供票资格及最高开票限额申请页面。

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则只能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写完毕后,进入下一步操作。

纳税人可自行选择在线或线下申请税控设备。选择线下申请的,可在税务机关完成审批后,根据发放的《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自行办理税控设备。

纳税人选择在线申请税控设备的,先选择税控服务单位,然后选择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在线申请功能更新中,暂不可使用)

完成所有表单填写后,确认提交流程,申请信息会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受理后,会根据受理结果为“同意”或“不同意”返回不同的提示信息,您可在电子税务局【消息中心】查看反馈信息。

当申请成功时,您会收到信息,包括取件时间和所需携带的取件资料等,您在打印并前往开户行签订银税协议(一式三份)后,可至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并取件。

当申请有误被驳回时,则会收到不同意的提示信息,您需要根据退回意见,重新查看表单,修改内容填写完毕后重新提交。

第二篇:新办企业

新办企业

一、涉及国税税种

二、(一)增值税

经营范围中涉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自2012年11月起,至2014年8月为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以下服务已分步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服务业以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部分现代服务业。

(二)消费税

经营范围中涉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及销售下列消费品: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烟火、成品油、摩托车(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以上)、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本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产品。

(三)企业所得税

2009年起,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试行以下规定:

(一)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 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三)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四)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五)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二、涉税业务向导

★开业期间涉税业务包括:设立登记;

★经营期间主要涉税业务包括:变更登记、代开发票、发票领购、发票开具、申报缴税、税收优惠备案、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结业期间涉税业务包括:注销税务登记。

(一)开业

1、设立登记

从2015年7月1日起深圳市实行“一照一码”。各类商事主体在办理设立登记时,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照”即营业执照,“一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行“一照一码”后,商事主体只需向商事登记部门(即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员会)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不需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商事主体在领取营业执照的同时,可领取《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获悉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登录深圳国税网上办税大厅的初始密码,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2、税种

在国税征管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

(二)经营期间

1、变更登记

(1)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即名称、主体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下同)变更

①2015年7月1日后设立的商事主体,统一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简称市监委,下同)办理变更,无需再到税务局办理变更登记。

②2015年6月30日前成立的商事主体,未领取国地税联合税务登记证的,先到税务局办理联合税务登记证再到市监委办理变更登记;已领取国地税联合税务登记证的,先核对变更前营业执照照面四项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是 3 否一致,如信息一致,则直接在市监委办理变更,无需再到税务局办理变更登记,如信息不一致,应到税务局办理变更后再到市监委办理变更。

商事主体在市监委变更后领取新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同时须交回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并作废。

(2)营业执照照面信息以外的项目变更

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再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对于税务特有的项目,比如财务负责人等,仅需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

2、发票事项

(1)代开发票

企业如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可登录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feisuxs)提交申请信息或直接填申请表,并携带资料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申请代开发票的具体资料请看深圳市国税局网站“办税服务-办税指南-发票业务-代开通用机打发票 /专用发票代开”。

★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包括通用机打发票和专用发票)。

(2)发票领用及开具

企业领用发票需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领用。

新办企业如需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先到税局申请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并且办理票种核定,然后向服务单位购买税控专用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再到主管税局办理专用设备初始发行,最后去税局领购发票并通过税控系统开具。

★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先到税局申请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并且办理票种核定,然后向服务单位购买税控专用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再到主管税局办理专用设备初始发行,最后去税局领购发票并通过税控系统开具。

★企业当月发票限量不足使用,可申请超限量领购发票。

★企业领用发票时免收发票工本费,衔头发票印制费用由申请印制企业和印刷企业结算。

3、申报缴税事项

企业应按期申报缴税。目前可采用的申报方式有:直接上门申报、网上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应于各季度终了后15日内(逢法定节假日顺延)办理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企业应于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逢法定节假日顺延)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于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的企业可通过深圳市国税局网站(www.feisuxs)办理。办理网上申报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首次登录网站办税区“申报缴税”不需要注册,可直接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登录,初始密码默认为税务登记证上的8位纳税编码,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在办理申报纳税后,应补充纸质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网上申报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不需要补充纸质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

★网上申报,只允许进行对应所属期的首次申报,申报成功后需要修改或更正申报表的应到前台办理。

★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增值税不能通过深圳市国税局网站申报,可采用直接上门申报、网上申报(深圳 5 国税网上申报系统)申报方式。

★办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具体资料请参考深圳市国税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申报纳税-增值税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

4、税收优惠事项

(1)增值税、消费税

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事项分为审批类税收优惠、备案类税收优惠。

审批类税收优惠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后执行的税收优惠。纳税人享受审批类税收优惠,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应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纳税人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备案类优惠项目的,应在纳税申报前或纳税申报的同时将相关备案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温馨提示

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具体项目及办理要求请参考深圳市国税局网站“办税服务-办税指南-税收优惠-增值税优惠办理、消费税优惠办理”。

(2)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分为审批类税收优惠和备案类税收优惠。纳税人享受审批类税收优惠,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应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 6 相关税收优惠。纳税人享受备案类税收优惠,应按规定办理备案;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不得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具体项目及办理要求请参考深圳市国税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办理。

(3)注意事项

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予以追缴。

5、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事项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如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申请登记资料请参考深圳市国税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认定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按现行规定,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为50万元,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营改增服务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为500万元。

6、其他涉税事项

(1)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其全部 7 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该事项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考深圳市国税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税务登记-报告备案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2)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该事项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考深圳市国税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税务登记-报告备案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三)结业

注销税务登记

企业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企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具体资料请参考深圳市国税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税务登记-注销登记(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

三、温馨提示

企业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及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企业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或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标准处理: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篇:新办企业须知

新办企业须知:

1、报到时配合专管员将企业基础资料录入征管系统并进行纳税鉴定;

2、及时开立企业基本存款户,并与开户行签订网上申报税款的“授权划款协议”。凭银行出具的协议单,带企业公章、法人章到主管税务所办理网上申报有关事宜;

3、聘请专(兼)职会计,及时建帐;

4、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或加入QQ群274549328,取得《征管基础信息采集表》样表。按表尾备注要求如实填写该表,交回纸质并加盖公章的表格和要求附送的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5、承租房屋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的,需提交缴纳租金的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自有房屋或无偿使用他人房屋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的,需提交证明房屋原值的合法有效依据(例如:房屋购买、修建成本发票或资产类帐页复印件或中介评估报告);

6、采取网上申报时,企业需向专管员报送纸质财务报表(每季度报一次)及申报表(每季度一次);

7、网上申报成功,并扣缴税款后,需在申报期(一般为每月15日)结束后第二天,在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电子缴款书,作为企业缴纳税款的合法凭证。

8、登录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主网页,注册纳税人学校(注册方法详见群共享)。

9、每季度将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交到税务所

第四篇:新办企业程序

注册内资公司的流程及所备资料

第一步:租赁办公场所: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步:制定公司章程

第三步: 查字号:三个工作日(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查询)

1.2.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2-10个, 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例:深圳(地区名)+某某(字数二个、企业名)+贸易(行业名)+有限公司(类型)

3.如深圳市大华五金有限公司

第四步:名称预先核准:(网上核准)

第五步:企业场地调查:(厂房改办公需要场地调查,其他不需要)(五个工作日)

1、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全体股东身份證复印件一份;

4、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證复印件各一份;

第六步:股东到银行开临时账户及进账: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全体股东到场并出示身份證原件及复印件(有的银行需要股东私章)

4、按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各股东出资比例进账;

第七步:验资及出验资报告:(三个工作日)

1、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2、公司章程式复印件一份;

3、全体股东在验资表上签名(银行盖章在表上也要盖章);

4、全体股东银行进账单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證复印件各一份;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第八步:公司设立登记:(五个工作日)

1、全体股东在设立表上签名;

2、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3、租赁合同原件一份;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一份;

5、公司章程一份;

6、法人代表和监事任职书一份;

7、总经理聘任书一份;

8、场地使用声明一份;

9、企业场地调查通知书原件一份(厂房做办公需要);

10、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住宅改办公需要)

11、住所登记表一份;(住宅改办公需要)

12、业主承诺书原件一份;(住宅改办公需要)

13、使用方承诺书原件一份;(住宅改办公需要)

14、业主(居民)委员会使用声明;(住宅改办公需要)

1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1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备注:如地址是自有的房产,不需租赁合同,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产证红本原件

(2)如房产证在银行,需提供以下资料:

A、房产证复印件盖银行公章(1式4份)

B、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C、银行抵押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D、国土局打印房产信息单

第九步:拿营业执照:(五个工作日)

1、法人委托书一份;

2、法人身份證复印件一份;

3、经办人身份證复印件一份;

第八步:刻章(一个工作日)

1、营业执照正付本原件;

2、法人身份證原件;

第十步、组织机构代码:(网上申报一个工作日,现场递交资料2个工作日)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网上申办受理通知书二份(盖公章);

2、营业执照付本复印件一份;

3、法人、经办人身份證复印件一份;

第十一步:国地税执照:(三个工作日)

1、填写税务登记表一份(盖公章);

2、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盖公章验原件);

3、公司章程、(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盖公章验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一份(盖公章验原件);

6、法人身份證复印件一份(盖公章验原件)

第十二步:银行开基本户:(5-20个工作日)

1、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经办人身份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国地税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

第十三步:公司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各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各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卡原件一份;

4、国地税正副本各一份;

5、刻章卡一份;

6、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7、公司章程原件一份;

8、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各一枚;

9、租赁合同原件一份;

10、政府收费票据

第十四步:所得证照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电子营业执照U盘;

3.私营企业协会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5.代码IC卡;

6.税务证(国、地)正、副本;

7.公司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各一枚

附件:一般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办事条件:

1、股东人数为2-50人;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出资额为十万元);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分期缴纳出资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提交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公司章程;

①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② 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①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 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④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

⑤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说明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以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并说明非货币出资的权属情况、转移或者承诺情况。

6、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①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② 经理的聘任提交董事会决议或执行董事,由董事签字;

③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7、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住所使用证明:

① 住所为租赁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的租赁合同原件;② 住所为股东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③ 法律法规对住所在消防、环保、国土等方面有特殊规定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所规定必须审批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五篇: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新办企业综合办理套餐操作手册适用范围苏州

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 新办企业综合办理套餐操作手册

适用范围:苏州工业园区内已在工商部门完成一照一码登记,并开立银行基本账户且尚未进行税种认定的企业纳税人新办企业纳税人 注意事项:1.申请表中标*的字段为必填项

2.每月最后五天新办企业综合套餐申请模块不开放

3.目前在线开户功能暂不能使用,办理前需要先到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

操作步骤:

一、登录、添加并进入应用模块

1.进入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etax.jsgs.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登录用户名为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后六位。2.点击选择右上角【应用中心】,选择【申请类】-【新办企业综合套餐】,单击图标,点击“添加到我的应用”按钮。

3.选择【我的应用】-【申请类】-【新办企业综合套餐】转到『新办企业综合套餐』页面。

4.进入页面,页面中显示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用户协议,默认同意并已阅读该协议,点击下一步。

5.弹出修改密码的界面,不需要修改则关闭该弹窗即可。

6.密码修改完毕后,点击“立即办理”按钮。

7.跳出关于在线开设银行存款账户的提示,如企业已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可忽略此提示。

目前在线开户功能暂不能使用,办理前需要先到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开好基本存款账户后才可以继续办理,点击“确定”,进入下一步。

二、申请表单、信息填写

请按实际情况严格谨慎填写,部分字段自动带出无法修改。标*的字段为必填项。1.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填写

(1)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行政区划、纳税人所处街乡需按以下说明选择:

目前园区企业所处行政区划有两个:吴中区、虎丘区;所处街道乡镇有七个:唯亭街道、胜浦街道、娄葑街道、斜塘街道、湖西办事处、湖东办事处、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办事处 地址属于唯亭、胜浦街道的行政区划选择吴中区,其余均选择虎丘区(2)隶属关系一律选择:街道

(3)如果企业为总公司或者分公司,总分机构类型一定要选择正确(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如果企业既有上级总公司,又有下级分公司,则总分机构类型选择“分总机构”

2.相关人员信息填写

(1)法定代表人不能同时作为财务负责人

(2)财务负责人与办税人员应填写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3.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信息填写

(1)国有控股类型、投资比例按实际情况填写

(2)注册资本、投资总额货币单位为元(一定要一次性写正确,否则无法修改)

(3)投资方信息下方点击加号增行,填写所有股东信息。股东为公司的按其营业执照信息填写,地址填写营业执照地址;为自然人的按其身份证信息填写,地址填写身份证地址

特别注意:请根据公司章程中有几个股东,就填写几行,且地址一定要填写完整、正确!

4.总分机构信息填写

这一步是否需要填写与第一步“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的“总分机构类型”有关,选择非总分机构时,则此步会自动跳过。

(1)“总分机构类型”选择总机构时,则需要填写分支机构信息;(2)“总分机构类型”选择分支机构时,则需要填写总机构信息;

(3)“总分机构类型”选择分总机构时,则需要填写分支机构信息和总机构信息。

5.银行账户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填写 系统提示“是否需要在线申请银行账号”。

(1)如需在线申请开设银行账户,点击“是”,则跳转至在线申请开设银行账户页面; 如已有银行账户则点击“否”,则按实际情况填写所有表单。

在线开户功能暂未上线,请纳税人点击“否”进入后续填写已有的存款账户信息。

以下是在线开户页面,目前在线开户暂未上线,纳税人需要先到银行柜面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后,再按照已有银行账户情形办理。

(2)在线开户申请完毕后,返回银行账户备案业务界面,根据在线申请的银行账号信息填写下半部分的银行存款账号报告表。

(3)如果事先已开好银行账户,则按实际情况填写: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表、银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特别注意:财务会计制度选择后会自动带出所需申报的财务报表,请纳税人不要改动默认财务报表情况;银行存款账户填写时要注意选择正确的开户行所在行政区划和开户行网点,并注意手动选择开户日期和报告日期。6.增值税纳税人类型确认

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可自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按规定抵扣税款,一般纳税人按月度进行增值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方式计税,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住宿业和鉴证咨询业除外),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抵扣税款,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申报。新办企业根据需要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还需要填写主营业务类别,一般纳税人生效时间为本月1号。

7.发票供票资格及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填写

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则只能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票种信息、购票份数以及购票员信息。

8.自行选择在线或线下申请税控设备(目前仅支持线下申请)。选择线下申请的,可在税务机关完成审批后,根据发放的《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自行办理税控设备。

纳税人选择在线申请税控设备的,先选择税控服务单位,然后选择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9.完成所有表单填写后,确认提交流程,申请信息会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

三、信息反馈与后续事项

1.税务机关受理后,会根据受理结果为“同意”或“不同意”返回相应提示信息,您可在电子税务局【消息中心】查看反馈信息。

2.当填写有误被驳回时,则会收到不同意的提示信息,您需要根据退回意见,重新查看表单,修改内容,填写完毕后重新点击最后一步的“是”再次提交。

3.当申请成功时,您会收到提示信息,纳税人不需要打印银税协议,直接自行前往开户银行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

税务机关将在企业提交套餐申请后0.5个工作日内回复审批结果。如套餐申请审批成功,企业在国税开业事项均已办理完毕。此时可带好所需携带的相关资料,前往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三楼国税窗口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并领取税务审批通过文书。实名认证采集对象为企业需要到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等一人或多人,对委托代理记账的纳税人(即无专职财务人员的纳税人)需采集法定代表人及其办税人员,实名认证(需要带好被采集人员的身份证和单位营业执照)并核实资料后,领取税务文书、税控设备和发票,完成新办企业所有涉税事项办理。如套餐申请审批被驳回,请按照驳回内容修改套餐内容后重新提交。

注:如企业还需申请CA证书,则等地税税种登记后,前往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三楼CA窗口办理CA证书。CA证书申领需要携带公章(填表用,CA证书申请表可在一站式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好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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