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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新邵县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一篇:新邵县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新安

邵全

县专

水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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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治

工 作 方 案

为了吸取邵阳县“9.9”水上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防止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省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和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组织力量对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本行动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杜绝船舶严重超载超员现象,实现水上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对象。对全县水运和渡口、乡镇船舶等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经营作业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开展网络化地毯式

排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集中重点整治以下九类非法违法行为:①无船名船号、无相关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非法参与运营及未随船携带有效船舶船员证书、证件的;②渔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非法载客的;③非法渡运汽车的;④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航行的;⑤货运船舶超载航行的;⑥渡口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严格的;⑦非法修造船舶的;⑧航道内从事养殖种植以及其他破坏通航环境和秩序的;⑨依法应当审批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活动未经审批的。

(二)整治内容。一是开展乡镇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所有渡口必须设立永久性《渡口守则》牌、安全警示牌及停航封渡水位线。完善渡口安全设施,客船的起止点和中途停靠点必须设置安全管理警示牌。要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基础台账,认真落实定渡口位置、定渡船、定航线、定乘客数额、定管理责任的“五定”渡口管理办法。清理整顿渡口审批和渡船、渡工持证情况,取缔非法渡口和无证无照客渡船,严厉打击非法渡运汽车行为。二是开展船舶超载、水上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资邵海事处要加强巡查监控,严格执法,从严打击船舶超载行为。海事、水利部门要按职责权限,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把签证关,坚决查处非法采砂和影响河道、航道的采砂作业。三是开展水上旅游、水上餐饮等水上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相关乡镇、旅游、环保、海事部门要坚决取缔水上非法旅游、游乐行为,责令存

在安全隐患的水上餐饮企业限期整改。四是开展船舶修造市场专项整治。海事部门要严厉打击无合法资质和设计图纸非法修造船舶行为,防止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船舶进入运输市场。五是开展通航环境专项整治。认真整治在航道内养殖或种植植物、水生物,严禁未经许可设置永久性固定设施。

(三)整治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各乡镇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内河交通、乡镇船舶、渡口安全管理办法。认真落实乡镇船舶“县管乡包村落实”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船主安全责任制。建立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月度例会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船舶管理员和落实责任措施。二是建立客渡船签单发航管理制度。全县所有的合法渡口及客船集散地要实行签单发航制度,其中年均日渡运量100人次以上或客源高峰期客流量300人次以上的渡口、短途客船集散地,要实行航次签单发航制度。要坚决执行“六不发航”制度:船况不良不发航;证照不齐不发航;乘客超载不发航;停航封渡不发航;气候不良不发航;不穿救生衣或不带浮具不发航。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签单发航制度,聘请合适人员作为签单员。保障签单员工资等有关经费,督促签单发航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三是建立渡口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按照“电信建设、政府租用、海事使用”的办法建立渡口视频监控系统和渡口渡船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年均日渡运量300人次以上的重要渡口实施实时视频监

控。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海事视频监控中心,对重要渡口渡船实时监控。财政部门要将维持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四是建立农村中小学生乘船管理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包括学生放学、集体出行等乘船管理规范,督促学校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学生乘船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学生超载超员乘船行为。

三、实施步骤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1、动员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省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层层发动,迅速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调查摸底。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县交通局牵头,资邵海事处具体负责,各乡镇配合,将客船、货船、渡船、挖砂船和渡口码头数量、船舶办证情况、非法载客情况、渡口码头现状分乡镇逐个摸清情况。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一是酿溪镇、严塘镇、新田铺镇、大新乡、坪上镇等5个乡镇要在11月20日前开好

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召开好资江沿岸各村村干部及船主动员大会。二是要广泛宣传县人民政府出台的水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通告和工作方案。三是由安监局牵头,县交通局、资邵海事处、县水利局和国土局参与组织船舶在县内资江流域对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为期2-3天的广播宣传,并向船主联合下达行政执法文书。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1月21日至2012年3月31日)

1、集中整治时间:2011年11月21日至11月26日,集中整治酿溪镇、严塘镇、新田铺镇辖区内船舶;11月26日至12月2日,集中整治大新乡和坪上镇辖区内船舶;12月3日集中整治严塘镇白水洞风景区水库。

2、集中整治重点乡镇:酿溪镇、严塘镇、新田铺镇、大新乡和坪上镇5个乡镇。

3、其它水域船舶未纳入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中,由所在乡镇负责牵头,资邵海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成立水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晨阳任组长,左建国、谢国强等同志任副组长,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安监局、资邵海事处、国土局、旅游局、畜牧水产局以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上交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琦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县交通局。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县水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对九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整治。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规范渡口设置及撤销的审批工作。要抓好《渡口守则》牌、安全警示牌及停航封渡水位线设置工作。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乘船管理制度、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乡镇船舶“县管乡包村落实”的管理机制,落实“五定”渡口管理办法,明确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客渡船签单发航管理制度。要抓好渡口视频监控和渡口渡船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确保正常运行。

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所属乡镇船舶、乡镇船舶修造和渡口的安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应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责任制;落实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客渡船签单发航管理制度。加强农用船登记发证和监管,加强对非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乡镇船舶非法载客行为。

2、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交通、海事部门要强化内河交通、船舶安全检查,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切实把好安全监督关;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严格河道采砂审批和许可,加强现场作业监管;旅游部门要认真规划水上旅游市场,加强白水洞旅游船舶安全监管,协同乡镇、海事部门打击非法水上旅游,游乐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强水上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水上黑恶势力;安监部门要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资邵海事处要严厉打击非法修造船行为;畜牧水产部门要抓好渔船的监管;教育部门做好学生乘船安全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有关宣传工作;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水上交通运输的营业执照管理;财政部门要落实整治行动的必要资金;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行政监察。各水运企业(单位、船主)要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监管不力造成水上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县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办公室要负责落实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安排,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抓好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报送,各部门、相关乡镇每月5日前向整治办公室报送上月专项整治有关材料。县水

上交通安全整治办公室每月8日前通报全县上月专项整治情况。

五、总结验收

各单位要在2012年4月5日前完成自查,重点是九类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整治到位、有关管理办法是否出台、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渡口渡船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建立、农村中小学生乘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乡镇水上安全管理机构和船管员是否明确。各单位要在2012年4月10日前向县人民政府报送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新邵县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第二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辖区交通安全事故沉痛教训,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彻底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实现三轮车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道路交通隐患问题明显解决,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行为蔚然成风,坚决杜绝三轮车等车辆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底

三、整治重点

(一)车辆安全:辖区内所有三轮车、两轮车

(二)道路安全:场镇、国省干道、乡村社道路

(三)驾驶安全: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非法从事客运、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开展车辆安全大摸排。

以村(居)为单位,开展辖区车辆大摸排,包括:营运机动车、摩托车、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逐一核查上述车辆牌证、驾驶人和车主基本信息,建立台账,督促车主在7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退回商家或作报废处理。[责任单位:交管岗、各村(居)]

(二)开展道路安全大整治。

按照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结合职责分工,镇交管岗负责将辖区县道交通安全隐患上报区行业主管部门,并负责乡道安全隐患排查。村(居)负责村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交管岗、派出所、各村(居)]

(三)开展驾驶安全大查处。

根据我镇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严查三轮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员、非法营运、报废车辆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用好村(居)劝导员,村社干部上路劝阻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从重处理无牌无证、货箱载人、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交管岗向派出所提供车辆底数台账,方便派出所执法检查。[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岗、各村(居)]

(四)开展专项宣传。

驻村领导要及时组织村“两委”班子、小组长和群众代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各级近期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指示安排,带头宣传文明驾驶、安全驾驶。交管要精心整理有关道路交通的音视频和宣传资料,分发各村。驻村组长和队员积极指导所驻村宣传工作。各村(居)充分利用“村村响”、居民微信群、朋友圈等媒介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在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横幅。在签订《承诺书》的同时对三轮车等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点对点”宣传教育。[责任单位:交管岗、各村(居)]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日至7月31日)。

摸清上述车辆底数,登记造册。逐一签订责任书,动员及时注册登记、退回商家或作报废处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协同派出所开展路面检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上述车辆一律扣留,一律依法处置。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深化上述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严查各类违法行为,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建立长效监管和劝导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

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深刻汲取近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惨痛教训,充分认识到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

(二)扛牢责任。

各村(居)要严格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认真排查、据实填报、务实劝导,此项工作纳入镇对村(居)考核。交管岗要做好指导督促,并配合公安部门执法检查。驻村干部要下沉一线,积极协作。

(三)灵通消息。

交管岗要做好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上传下达和指导,及时将辖区上述车辆情况通报派出所,按时向区交管办报送整治情况。各村居要加强信息报送,每月25日向交管岗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XX。

第三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防和减少师生交通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根据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学校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使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

三、组织领导

石嘴山市第十五小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冯金平石嘴山市第十五小学校长

副组长:马军花石嘴山市第十五小学副校长

王建新石嘴山市第十五小学副校长

余荣石嘴山市第十五小学副校长

成员:王波、孙丽娜、李妍、金友德、张芳、安常学、马学武、各年级主任及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波

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050083邮箱:wangbo_12358@126.com

四、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期8个月,即从2012年1月至2012年8月。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2年1月)。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2012年2月至8月)。开学第一天要对学生进行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开展一次以“走文明路 做文明人”为主题的主题队会;通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

(三)验收阶段(2012年8月)。学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准备接受教育体育局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检查。

五、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主动与公安、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学校、公安交警、家庭齐抓共管的三项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消除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总体计划进行安排,积极协调、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远程教育设备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禁12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上学,严禁学生随意穿越马路和攀爬车辆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并通过举办家长会、发放告家长通知书等形式,敦促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学生校外的监护职责。

(四)学校门口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学校领导和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学生活动区域和操场;上学放学期间有专门人员值班和管理。

(五)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道路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信息、资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过程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照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所有资料均交教育体育局体卫艺室。

石嘴山市第十五小学

二0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第四篇: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淳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淳交安(2009)1号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呈多发态势,迄今为止,全县共立案查处道路交通事故1100余起,其中上报事故24起,死亡12人,受伤30人,直接经济损失17万元,尤其是4月下旬以来连续发生二起死亡事故,道路交通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推进“平安畅通县”建设,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经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4月28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增强,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一批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事故安全隐患,道路安保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死亡人数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二、整治重点

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2、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标志标线、安保设施缺失排查完善;客运公司的规范整顿和“双超”治理等。

3、重点路段:全县所有县乡道路和通行客运中巴及康庄巴士的康庄工程。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发动。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议,部署开展

11、机动车超速、超载、客车超员、货运机动车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交警大队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联络、材料收集、上报和总结。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也要迅即成立相应的组织,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人员、举措、经费,做到专项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克服困难,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层层抓好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落实好整治措施,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既重过程,更重结果,确保行动到位、整治到位、效果到位。对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敷衍了事的要予以责任追究。

(四)强化考核验收。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各部门适时进行督促检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2009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请各乡镇、部门做好台帐建设,并于7月5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方小毅,联系电话:64881620)。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知

抄报: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县委办、县府办;县有关领导;

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第五篇:2011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1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态势,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特提出2011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发展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大局,以“事故少、秩序好、道路交通畅通和谐”为目标,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 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重点压降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增加,为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

(二)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市“重点驾驶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

(三)重点单位:2010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单位和市、县级重点单位。

(四)重点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和工程运输车辆。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高速公路上的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随意停车上下客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四个关”(把好驾驶人和机动车辆营运资质和安全设施关,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关,校车安全管理关,拖拉机、农用车安全管理关),形成职能互补、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社会化联动格局。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管理“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模式,推进交通安全示范乡镇、企业、学校和公路 “四项示范”创建,确保创建工作达标。

(二)创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会化

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进行挂牌整改。

(五)坚持抓好工程运输车辆整治。按照《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城管、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城市综合体建设、地铁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工程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源头管理工作。鼓励和指导工程运输企业做大做强,对外地车辆及驾驶员实行转入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运输车准运、准行机制,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力度,深入推进工程车整治常态化管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规范行车秩序。

(六)大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公安交巡警部门继续强化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以及工程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整治,重点突出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死亡事故高发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

(七)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交通环境整治。公安交巡警、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整治市场周边地区、货运物流中心区域的停车秩序,强化重点路段占道设摊、以车设摊等行为的清理取缔;市(县)和农村地区切实加强镇中心区交通秩序管理,严格查处摩的、残的等“五小车”整治,进一步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八)全面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控。深化平安畅通高速和“文明平安服务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

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各市(县)区政府牵头、文明办、综治办、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衔接,积极依托媒体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广泛有效的交通安全宣传,加强舆情的控制和引导,营造和谐的交通管理社会氛围;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进一步深化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和示范路口创建活动,继续制定开展志愿者文明交通协勤活动,发展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要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要通过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规范运作,牢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只有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农机、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教育部门要在抓好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

(三)加强检查,强化考核。各地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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