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加强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以及修理、改造等各环节管理,进一步减少压力容器事故
加强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以及修理、改造等各环节管理,进一步减少压力容器事故
刘永刚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云南 楚雄 675000)
摘要:本文对在用压力容器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压力容器安全事故的对策,只有加强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以及修理、改造等各环节管理,才能进一步减少压力容器事故。
关键词:压力容器;安全;事故;对策
一、概述
压力容器是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和人民生活中广泛使用的特种设备,由于它们的结构形式,操作工艺条件,即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工作,是具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现代工业的快速发展,压力容器已广泛应用于化工、机械、冶金、食品、航空航天等工业部门和人民的生产生活中,同时趋向大型化,其操作工艺条件向高温、高压、低温发展,其工作介质往往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及腐蚀的特点,这些容器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就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危及人民生命安全,造成国家财产的严重损失,直接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顺利进行。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现有压力容器200多万台,且还在逐年快速递增中。自1982年国务院颁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以来,我国万台压力容器事故率从1978年的2台降到2007年的0.8台。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特种设备的事故发生率仍是他们的5~10倍,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所以做好压力容器安全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二、在用压力容器事故原因分析
据统计,我们国家在用的部分压力容器属于《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颁发以前制造的。这部分容器有不同年代和国别的产品,设计、制造标准多变化,产品质量控制不严,特别是“十年**”期间制造的容器,质量低劣,不少产品出厂没有任何资料;有的是非定点厂家制造或使用单位擅自设计、制造的,产品未经检验就投入使用,存在着不少先天性缺陷,不少用户使用管理水平低,有的无 1 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管理混乱;有的一直没有进行定期检验,长期失修,附件失灵,带病运行;有的单位领导,违章指挥,盲目改变生产工艺参数;有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未经严格的学习培训和考核,盲目操作,直至容器发生爆炸还不知是什么原因。由于上述种种情况,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状况不佳,隐患很多,事故时有发生。
三、预防压力容器安全事故的对策
压力容器作为机械制造产品,又在高温、高压的条件下工作,不可能不出现缺陷。压力容器在设计、制造、安装、运行和维护等各个环节中都会产生缺陷,但不管来源于那个环节,都将影响其安全使用。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安全经济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防止压力容器事故的发生,根据近几年来压力容器事故的原因和定期检验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压力容器的安全工作,应从压力容器的每一个环节开始抓起,即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以及修理、改造等:
1、合理设计
(1)设计结构不合理,如封头形式选择不合理、开孔和接管位置不合理等。在容器上开孔如人孔、手孔、视孔和各种仪表孔是不可避免的。由于开孔本身中断了钢板的连续性,使筒体整体强度被削弱,而且在开孔边缘及周围的应力集中部位形成局部高应力。设计时,应根据强度是否满足要求,对开孔进行补强。
(2)焊缝布置不合理,焊接是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连接方式。压力容器筒体的周向应力是轴向应力的2倍,因此,在制造过程中,对纵向焊缝的质量要求要比环向焊缝要高。对于容器,焊缝是一个薄弱区域。因此,对焊缝的布置从设计上有一定的要求。焊缝的交叉、重叠或距离太近都将增加焊接应力,恶化焊缝区域的组织和性能,从而容易形成裂纹等缺陷。所以,在容器组焊时,应尽量避免十字焊缝;相邻两筒节纵缝、封头拼缝与相邻筒节的纵缝应错开,其焊缝中心间距应大于筒壁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mm;封头各种不相交的拼接焊缝中心线间距至少应为钢板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mm;封头由成形瓣片和顶圆板拼成时,焊缝方向只允许是径向和环向的。
2、制造质量控制
制造质量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前提。建立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体 2 系,就是实行由过去管结果变为管过程,从对产品质量把关为主,转入到以预防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全面控制为主。当然,在质量保证体系运转的过程中,势必增加费用,引起成本的提高。但是,对影响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的关键环节,必须严格控制,才能确保压力容器的制造质量。焊接质量在压力容器的质量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焊接质量对压力容器的寿命和安全运行起着关键作用,同时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从某种意义上说,焊接质量就是压力容器的质量。焊接接头质量的控制主要包括对焊工管理、焊接材料、焊接工艺等方面的控制。
3、安装质量控制
压力容器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压力容器安装资质的单位来进行,安装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压力容器的安装质量,在压力容器安装前,安装单位应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告知手续,压力容器的安装质量检验,应由经国家质检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机构承担。主要是检查安装是否符合设计及工艺要求,有关安装记录资料是否齐全。各单台容器与系统中的连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础与框架及塔式设备的垂直、倾斜度 是否符合设计及安装规范。各台容器及系统的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是否按试压要求进行,外保温、防腐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与否等内容都是压力容器开车前的必检项目。安装监检结束后,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要求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登记标志的放置位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4、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并且配备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贯彻执行本规程和压力容器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
(2)建立健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3)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4)负责压力容器的设计、采购、安装、使用、改造、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3(5)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安全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且作出记录;
(6)实施年度检查并且出具检查报告;
(7)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事故隐患的整治;
(8)向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更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9)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的救援、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10)组织开展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11)制定事故救援预案并且组织演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对压力容器实行安全监察是国家授于技术监督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该充实、加强,对压力容器要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
5、按时申请检验检测,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运行是压力容器发挥功用的基础。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压力容器检验分为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使用单位应当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及时进行检验。
加强在用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检验,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减少或防止恶性爆炸事故的发生。有些事故隐患是由于制造时遗留下来的缺陷,如选材不当,制造质量低劣等。如果在制造时严格把好制造监检关,就能有效地防止带有隐患的产品投入运行。
(2)一般情况下,从压力容器缺陷的产生,发展到爆炸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 4 的过程。像内壁上出现表面裂纹、表面腐蚀或有较深的机械损伤;外层钢带、包扎 层板上的表面裂纹、腐蚀等,除发生脆性破裂来得突然外,其他类型的损坏,都有一个发生过程或出现事故前的异常征兆。如果在使用中有计划地定期对设备进行检验,就能及时发现缺陷,了解并掌握它的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从而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6、修理改造质量控制
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与其安装过程一样,也应由具有相应压力容器安装、修理、改造资质的单位来进行,其修理改造质量也应由专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但使用单位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常常对主要承压部件进行私自补焊。主要是指容器焊缝开裂(包括接管连接处和本体焊缝)后,在不具备焊接要求的情况下,私自补焊。比如某企业一台油气分离器接管处漏油后,检修单位竟随便找了一焊工将泄漏处补上,继续使用。操作维护人员认为其和普通焊接没有什么区别,可见容器管理人员失职所在。有的单位为了方便其他设备的安装或固定,随意在容器上设置焊接固定点,使其承受不必要的载荷。使用自制或改装的一些“三无”产品,明知是不能使用的,继续违规使用,潜藏严重安全隐患。
四、结束语
鉴于这些情况,在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及改造的各个环节,监察和检验机构应提升服务意识,加强对企业压力容器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力度,使企业特别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能方便、及时地了解到法规标准的相关内容及修改、变动和更新情况,从而使企业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法规和规范。在压力容器的实际生产使用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同时还应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素质和责任心,使质量控制落实到每个人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压力容器产品质量和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第二篇:压力容器、非标设备、设计、制造、检验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
压力容器、非标设备、设计、制造、检验管理
标准化实施细则2002年修订版
为保证产品设计质量,提高产品的设计效率,便于产品的制造、便用、管理和维修、保证产品的设计符合最新国家标准规范,特修订本细则,本细则为强制性规定,从本细则生效之日起,旧细则作废。各设计人员必须按本细则进行产品设计、验收及管理。
一、与设计、制造、管理相关的规范、规程:
1.1《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范》 国家技术监督局限1999第154号文件
1.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动部1996第276号文件 1.3《在设压力容器检验和缺陷处理若干问题参考意见》劳动部1987版
1.4《化工企业压力容器设计管理制度》 化工部基建局1987 1.5《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规程》 HG(B4)化生字第0383号
1.6《钢制压力容器》 GB150-1998 1.7《钢制管壳式搅热器》 GB151-1999 1.8《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JB/T4735-1997 1.9《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 JB4732-95 1.1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规程》JB/T4709-2000 1.11钢制固定式薄管板列管搅热器》JB/T4717-92
二、设计标准
2.1 钢制压力容器、化工设备按: 2.1.1《化工设备设计标准》 HGJ16-89 2.1.2《钢制化工容器设计基础》 HGJ14-89 2.1.3《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HGJ15-89 2.1.4《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定》 HGJ17-89 2.1.5《钢制化工容器设计技术规定》 CD130A1.1~1.5—84 2.1.6《钢制化工容器》 HG205B0~205B5—1998 2.2 有色金属制容器设备设计按:
2.2.1《铝制焊接容器设计技术规定》 CD130A7-85 2.2.2《铅衬里化工设备设计技术规定》CD130A13-85 2.2.3《铅衬里化工设备设计技术条件》CD130A14-85 2.3 带搅拌钢制压力容器及非标设备按:
2.3.1《钢制机械搅拌容器形式及主要参数》 GB9845—88 2.3.2《机械搅拌设备》HG/T20569—94 2.3.3《搅拌传动装置》HG21563~21572—95 HG21537.7~8—92 2.3.4《带搅拌设备设计规定》CD130A5—85 2.3.5《搅拌器技术条件》HG/T2123~2127—91 2.4 钢制塔式容器按:
2.4.1《钢制塔式容器》JB4710—92 HG20652—99 2.4.2《塔器设计技术规定》CD130A4—B5 2.4.3《炼油厂塔器设计技术规定》SYJ1049—83 2.4.4《塔盘技术条件》JB1205—80 2.5 其它设计标准按:
2.5.1《化工设备元件强度计算》化工部设计中心站1993 2.5.2《制冷用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THJ731—85 2.5.3《空气冷却器型式及基本参数》JB1415—84 2.5.4《衬里钢壳设计技术规定》CD130A10—85 三.材料
3.1《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薄钢板》GB710--91 3.2《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GB711—88 3.3《锅炉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板》GB713—86 3.4《不锈钢热轧钢板》GB4237—92 3.5《压力容器用钢板》GB6654—1996 3.6《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8163—87 3.7《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无缝钢管》GB13296—91 3.8《流体输送用不锈无缝钢管》GB14976—94 3.9《耐热钢板》GB4238—92 3.10《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煅件》JB4726—2000 3.11《压力容器不锈钢煅件》JB4728—2000 3.12《热轧槽钢》GB707—88 3.13《热轧等边角钢》GB9798—88 四.设备零部件选取按:
4.1《压力容器公称直径》GB9019—88 4.2《标准椭圆形封头》JB/T4737—95 4.3《900折边封头》JB/T4738—95 4.4《600折边封头》JB/T4739—95 4.5《旋压封头》JB4729—95 4.6《压力容器用封头》JB/T4746—2002 4.7《压力容器法兰》JB/4700~4704—2000 4.8《压力容器法兰用垫片》JB/4705~4707--2000 4.9《压力容器法兰用等长双头螺栓》JB1164—82 4.10《设备人孔》HG21514~21527—95 HGJ503~510—86 HG21594~21604—99(不锈钢人手孔)
4.11《设备手孔》HG21528~21535—95 HGJ510~513--86 4.12《压力容器视镜》HGJ501~502—86 HGJ518~519—86 HG/T2157—94 4.13《玻璃板(管)液面计》HG21592~21598—95 4.14《补强圈》JB/T4736—2002 4.15《带灯视镜》HG/T21575—94 4.16《补强圈和凸缘》HG21506—95 4.17《搅拌器》HG5-220~222—65 4.18《鞍式支座》JB/T4712—92 4.19《腿式支座》JB/T4713—92 4.20《支承式支座》JB/T4724—92 4.21《耳式支座》JB/T4725—92 4.22《设备吊耳》HG/T21574—94 4.23《机械密封》HG5-748~756—78 4.24《塔顶吊柱》HG5-1373—80 4.25《塔设备内件》JB1118—81(浮阀)JB1212—73(泡罩)
JB1119—81(卡子)
JB1120—81(双面可拆连接件)HG/T215541~2—95(金属矩鞍环)HG/T215561~2—95(金属鲍尔环)HG/T21559—95(金属丝网)HG21512—95(填料支承板)4.26填料密封HG215371~6—92 4.27《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20592~20635—97 HGJ45~55—91 GB/T9112~9114—2000 4.28《法兰盖》HG20601—97 HG20602—97 4.29《非金属平垫片》HG20606—97 五.焊接
5.1《碳钢焊条》GB/T5117—1995 5.2《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1995 5.3《不锈钢焊条》GB983—1995 5.4《手工电弧焊接接头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5—88 5.5《埋弧自动焊接接头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6—88 5.6《焊缝代号》GB324—88 5.7《压力容器用钢焊条订货技术条件》JB/T4747—2002 六.其它相关设计标准
6.1《化工设备图面技术要求》 化工部设备技术中心站 6.2《机械零件设计手册》最新版 6.3《腐蚀数据手册》 化工部化工出版社
6.4《压力容器化工设备实用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年3月第一版
其它未尽事项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本细则自2003年1月1日起生效。
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压力容器设计室 2002.12
第三篇: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
修理)许可 服务指南
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8月
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一)事项设定层级 法律
(二)设定依据及条款
1.《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主席令第4号)第二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第十八条:“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国务院令第373号,2009年1月修改)第十一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第十六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维修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第十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第一百零一条:“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3.《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2015年12月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3号)第九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从事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场所和检测手段,建立质保体系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并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2009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第67号公告)“根据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将下列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下放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三)申请主体 企业
(四)办理条件
1.《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3)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2.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2)有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备利用计算机进行设计计算、绘图的能力,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计算机出图率达到100%,具备在互联网上传递图样和文字所需的软、硬件;
(3)有一定设计经验和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
(4)设计单位的人员应当满足《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述的基本要求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应满足《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七条至第九条相应的基本条件和第十四条相应的专项条件。(锅炉制造申请适用)
(2)应满足《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至第二十条相应的基本条件。(压力容器制造申请适用)
(3)应满足《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附件C相应的资源条件。(压力管道原件制造申请适用)
(4)应满足《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附件2相应的基本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申请适用)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应满足《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附件A和附件B相应的人员和生产条件。(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申请适用)
(2)应满足《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附件B相应的资源条件。(压力管道安装申请适用)(3)应满足《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附件2相应的基本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申请适用)
(五)申请材料名称、来源、数量及介质要求 1.特种设备设计单位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A.申请人申请发证材料
(1)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申请书及其附件(电子版)(2)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自行提供,电子版)(3)营业执照(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电子版)
(4)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证、职称证,设计审评人员名单、设计审批人员能力证明(自行提供,电子版)
(5)自查报告(自行提供,电子版)上述申报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B.申请人申请换证材料
(1)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申请书及其附件(电子版)(2)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自行提供,电子版)(3)营业执照(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电子版)
(4)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证、职称证,设计审评人员名单、设计审批人员能力证明(自行提供,电子版)
(5)自查报告(自行提供,电子版)上述申报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注:对首次发证已提交材料,由审批系统自动加载获取,申请人只需对发证变化的材料进行更新。
C.申请人申请变更材料 a.企业名称变更的
(1)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变更申请表(电子版)(2)变更前、后营业执照(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电子版)
(3)营业执照变更关系(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电子版)
b.地址名称变更的
(1)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变更申请表(电子版)(2)住所或地址变更证明((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电子版)
c.增项、升级、迁址的:
(1)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申请书及其附件(电子版)(2)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自行提供,电子版)(3)营业执照(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电子版)
(4)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证、职称证,设计审评人员名单、设计审批人员能力证明(自行提供,电子版)
(5)自查报告(自行提供,电子版)上述申报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注:对首次发证已提交材料,由审批系统自动加载获取,申请人只需对发证变化的材料进行更新。
2.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A.申请人申请发证材料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及其附件(电子版)(2)质量手册(自行提供,电子版)(3)营业执照(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电子版)
(4)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明,检验检测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证明(自行提供,电子版)
(5)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还需提供:工厂概况说明、工厂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产品图纸和设计文件(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自行提供,电子版)
上述申报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B.申请人申请换证材料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及其附件(电子版)(2)质量手册(自行提供,电子版)
(3)营业执照(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电子版)
(4)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明,检验检测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证明(自行提供,电子版)
上述申报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注:对首次发证已提交材料,由审批系统自动加载获取,申请人只需对发证变化的材料进行更新。
C.申请人申请变更材料 a.企业名称变更的
(1)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变更申请表(电子版)(2)变更前、后营业执照(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电子版)(3)营业执照变更关系(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电子版)
b.地址名称变更的
(1)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变更申请表(电子版)(2)住所或地址变更证明(自行提供,可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导出,电子版)
c.增项、升级、迁址、增加场地的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及其附件(电子版)(2)质量手册(自行提供,电子版)
(3)营业执照(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电子版)
(4)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明,检验检测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证明(自行提供,电子版)
(5)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还需提供:工厂概况说明、工厂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产品图纸和设计文件(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自行提供,电子版)
上述申报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注:对首次发证已提交材料,由审批系统自动加载获取,申请人只需对发证变化的材料进行更新。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申请发证的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申请书及其附件(电子版)
(2)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自行提供,电子版)(3)营业执照(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电子版)
(4)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证明,检验检测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自行提供,电子版)
上述申报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B.申请人申请换证的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申请书及其附件(电子版)
(2)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自行提供,电子版)(3)营业执照(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电子版)
(4)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证明,检验检测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自行提供,电子版)
上述申报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注:对首次发证已提交材料,由审批系统自动加载获取,申请人只需对发证变化的材料进行更新。
C.申请人申请变更材料 a.企业名称变更的
(1)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变更申请表(电子版)(2)变更前、后营业执照(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电子版)
(3)营业执照变更关系(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导出即可,电子版)
b.地址名称变更的(1)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变更申请表(电子版)(2)住所或地址变更证明(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导出即可,电子版)
c.增项、升级、迁址(实际场地条件发生变化)的(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申请书及其附件(电子版)
(2)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自行提供,电子版)(3)营业执照(自行提供,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导出即可,电子版)
(4)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证明,检验检测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自行提供,电子版)
上述申报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注:对首次发证已提交材料,由审批系统自动加载获取,申请人只需对发证变化的材料进行更新。
(六)数量信息 无数量限制
(七)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八)中介机构和特殊环节 无中介机构;
特殊环节:技术鉴定评审
(九)办理流程 1.申请
提交方式为网络提交,网络申请是启动申请的必要条件。申请人登陆日照市政务服务网(http://rzzwfw.sd.gov.cn/)或山东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feisuxs/)或山东省质监局网站(www.feisuxs)行政许可信息查询专栏,查询办理状况。许可信息公开更新时限为24小时。申请人除通过上款明示途径查询许可信息外,也可通过山东省质监局行政审批管理系统申报账户实时查询。
4.获取办理结果
窗口将相关证书文书(包括:受理决定书、不予许可决定书、终止申请通知书)通过审批系统发送至申请人,并通过证照快递方式将许可证书寄送给申请人。
(十)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鉴定评审所需时间不计入此期限内)
(十一)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鉴定评审所需时间不计入此期限内)
(十二)是否收费 不收费
第四篇: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办理在西安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西安锅炉、压力容器 西安特种装备制造、生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沈先生 手机*** 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
第一节 基本条件
一、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注册登记。
二、具有A1级或A2级或C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即具备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如制造的压力容器设计压力<10Mpa,同时最大直径<150mm且水容积<25L,则无须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同样,制造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壳体和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板换热器、空冷式换热器、冷却排管,也无须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制造不规则形状的承压壳体应报总局安全监察机构决定是否需要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三、压力容器质保体系人员
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一定资历的下列质量控制系统(以下简称: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1)设计、工艺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2)材料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3)焊接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4)理化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5)热处理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6)无损检测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7)压力试验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8)最终检验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四、技术人员
1、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应具备适应压力容器制造和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技术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2、许可证企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数的5%,且不少于5人;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专业作业人员
(1)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中,制造焊接压力容器的企业,应具有满足制造需要的,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持证焊工。
B2级许可企业,具有不少于8名持证焊工,且应具备至少3项合格项目(非焊接容器除外);
(2)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应具有满足压力容器制造要求的组装人员。
(3)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委托外企业进行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的,应按照许可级别,配备相应的高、中级无损检测责任人员;由本企业负责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的,应具备相应的无损检测作业人员,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B2级许可企业,至少应具有RT和UT中级人员各2人?项,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应具有中级资格证书;
六、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应具备适应压力容器制造需要的制造场地、加工设备、成形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起重设备和必要的工装,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存放压力容器材料的库房和专用场地,并应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合格区与不合格区应有明显的标志;
(2)具有满足焊接材料存放要求的专用库房和烘干、保温设备; 西安锅炉、压力容器 西安特种装备制造、生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沈先生 手机***(3)具有与所制造产品相适应的足够面积的射线曝光室和焊接试验室。
申请制造许可产品技术数据表(压力容器用)种类
一、压力容器(最高工作压力≥0.1MPa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2.5 MPa.L)级别 技术参数
A1 高压(P≥10MPa)、超高压容器(P≥100MPa)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
容积(升)
适用介质
A2 第三类低、中压容器(0.1 MPa≤ P < 10 MPa)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
容积(升)
适用介质
D1 第一类压容器0.1 MPa≤ P < 1.6 MPa)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
容积(升)
适用介质
D2 第二类低、中压容器1.6 MPa≤ P < 10 MPa)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
容积(升)
适用介质
A3 球壳板制造、封头(D≥1800mm)及储罐现场组焊
厚度(mm)
直径(mm)
A4 非金属压力容器
材料
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
容积(升)
适用介质
A5 医用氧舱 设计压力(MPa)
直径(mm)
舱容(立方米)
种类 气瓶(最高工作压力≥0.2MPa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1 MPa.L)级别 技术参数
B1 无缝气瓶
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
容积(升)
适用介质
B2 焊接气瓶
设计压力
设计温度(℃)
容积(升)
适用介质
B3 特种气瓶
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
容积(升)
适用介质
C1 铁路罐车
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
容积(升)
适用介质
C2 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
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
容积(升)
适用介质
C3 罐式集装箱
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
容积(升)
适用介质
注:1.具有A1级或A2级或C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即具备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
注:2.压力容器一、二、三类及介质毒性和易燃介质的划分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确定,其简要内容可参见附件;
注:3.为了正确划分制造级别,请如实填写可以反应工厂最大制造能力的产品数据(每个级别限填写一种产品)。
A,C,D等等是对设计或者制造资质的一个等级划分。
说说设计好了:A1指高压、超高压容器;A2指三类低中压容器;A3指球形储罐;A4指非金属压力容器;C1指铁路罐车;C2指公路槽车;C3指罐式集装箱;D1指第一类压力容器;D2指第二类中低压容器;SAD指分析设计
西安锅炉、压力容器 西安特种装备制造、生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沈先生 手机***
E1级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装备生产、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申办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凡申请E1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申请时应持有E2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且应有五年以上的E2级锅炉生产历史。
2.提出申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设计、制造质量的重大事故。
4.近三年锅炉产品平均年产值占全厂总产值的比例不低于30%,锅炉产品平均年产量一般应不低于40蒸吨或80台。
5.企业经批准试制生产过E1级锅炉产品。
(二)厂房和技术设施
1.企业厂区布局合理,锅炉生产厂房条件较好,且具有一定的规模,满足E1级锅炉产品和文明生产的需要。
2.锅炉生产厂区面积一般不应小于1万平方米,生产锅炉的厂房面积不应小于2000平方米,其中生产锅炉的主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3.管材、半成品的存放应有防雨、防潮措施的库房。
4.焊材一级库应有保证温、湿度的措施,焊材二级库具有完好的焊材烘干和保温设备。
5.应有独立的满足防护和产品需要的探伤室,其中曝光室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暗室应有保证底片质量的基本条件。
6.车间的工艺流程布局合理,主车间最大起吊能力不小于10吨。
(三)质量保证及技术文件
西安锅炉、压力容器 西安特种装备制造、生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沈先生 手机*** 1.应有锅炉制造的有关规程、规定和标准以及与产品相适应、满足现行锅炉规程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正常运转,产品质量稳定。
2.质保责任工程师应由助工以上技术职称厂级领导担任,各责任工程师应由熟悉本岗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3.焊接工艺评定应能满足现有生产产品的要求,具有与产品相适应且符合规程、标准要求的焊接工艺、胀接工艺和无损探伤工艺。
4.有完整、统一、正确的生产用图样和技术文件。
(四)技术力量
1.工程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不小于5%,且不少于8名。
2.技术部门应有大专以上锅炉专业毕业人员不少于2名(含锅炉专业中专毕业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
3.技术部门应有中专以上焊接专业毕业人员不少于1名(含从事焊接技术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焊接技师)。
4.持证焊工焊接项目满足产品生产要求,持证焊工人数一般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埋弧焊工不少于6名。
5.Ⅱ级无损检测人员应不少于2名。
(五)生产和检测设备
1.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冲压设备或有保证质量追踪的协作关系。
2.应有卷板能力应不小于20毫米厚的卷板机。
3.应有弯管能力不小于直径108毫米的弯管设备。
4.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焊接设备,完好的焊机总数不少于5台,其中自动埋弧焊机不少于一台套(可焊接纵缝和环缝)。
5.有焊接滚轮架和自动焊操作机。
6.至少有二台完好的与产品相适应的射线探伤设备。
7.具有满足生产和试样加工需要的机加工设备,其中摇臂钻的最大钻孔能力不小于80毫米。
8.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机械性能试验设备和化学分析设备,且能满足E1级锅炉产品生产的需要。西安锅炉、压力容器 西安特种装备制造、生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沈先生 手机***
9.应有满足产品生产要求所必需的检测工具和水压试验设备。
注:对于制造E1级蒸汽锅炉产品的企业,其上述E1级条件中的有些要求改按下列规定:
1.锅炉产品平均年产量应不低于20蒸吨。
2.锅炉生产厂区面积一般应不小于6000平方米,锅炉生产用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500平方米,其中主车间面积应不小于600平方米。
3.应有卷板能力不小于12毫米厚的卷板机。
4.应有弯管能力不小于直径76毫米的弯管设备。
5.主车间起吊设备能力应不小于5吨。
6.应有钻孔能力不小于直径50毫米的钻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