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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施工许可证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第一篇:施工许可证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施工许可证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

(6)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

(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10)法人委托书;

(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掘路、占道许可手续(涉及掘路、占道的需提供);(9)法人委托书。

3、装饰装修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仅外立面装修时提交);

(3)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还需出具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装修证明);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核验后退回申请人);(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8)法人委托书。

(二)注意事项: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现场踏勘 标准:

(1)工程用地位置、范围应当与规划许可一致;

(2)规划许可确定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和代征地范围内施工现场拆迁进度应当符合施工要求;(3)施工现场应当具备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围档的设置、地下管线的防护或者改移措施、毗邻建筑物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空中架设障碍物的排除情况等应当符合规定;

(4)施工现场供水和排水、供电以及施工道路应当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场地应当平整;(5)无违法开工行为。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准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10日内将许可证书送达申请人。

2、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8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重新申领许可证、变更许可证和遗失补证 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符合《北京市建筑工程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京建工[2006]435号)的规定 申请

(一)提交材料: 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1、建设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5)已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备案登记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

2、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4)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备案表;

(6)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原施工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

(7)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备案表。变更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1、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4)与原监理单位合同解除协议;(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2、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

(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工程名称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4)已变更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建工程,还应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4、建筑规模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4)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5)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增加装修规模的证明;

(6)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施工图备案通知单;(7)变更后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资金证明,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50%;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30%。

5、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的,建设单位申请补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以下材料:

(1)补发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刊登在市级以上报纸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声明。

(二)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检查标准、岗位职责及权限同新发施工许可证现场踏勘标准。不需进行现场踏勘的,书面写明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和踏勘记录表转初审人员。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准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10日内将许可证书送达申请人。

2、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连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8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及特点分析

分析和概要说明本工程性质、规模、建设地点、承建方式、建筑与结构特点、分期分批交付使用的期限,建设单位的要求和可提供的条件;本地区气候、地形、地质、水文和交通运输情况;施工力量、施工条件、资源供应情况等。并找出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特点(难点)。(2)施工方案选择

依据工程概况及特点分析,结合可供投入的各项资源情况,全面部署施工任务,确定施工总顺序和流向;选择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确定各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并对拟建工程可供选用的几种施工方案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以选出最佳施工方案。(3)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是施工方案在时间上的体现和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应采用先进的计划理论和方法(如流水施工、横道图、垂直图、网络图等)合理确定施工顺序和各工序的作业时间,使工期、成本和资源的利用达到最佳结合状态,即资源均衡、工期合理、成本低。(4)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确定施工准备工作的内容、起止时间、工程量大小及完成各项工作人数和具体负责人等。

(5)劳动力、施工机械、运输设备、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和半成品的需要量计划,用以解决供应问题。(6)施工平面图设计

其目的是为了解决施工现场平面和空间安排等问题。即把设入的各种资源(如材料、构件、机械、运输等)和生产、生活所需临建设施和场地,最佳地布置在施工现场,以保证整个现场能有组织、有秩序、有计划的文明施工。(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效益评价:如采用工期、质量、成本、安全等指标。

第二篇: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告知书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告知书

申请材料

1.加盖单位及法人代表人印签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原件),免标工程提供相关手续或企业工程项目发包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总体规划平面图(原件);

4.《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复印件、加盖红章);

6.《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原件)、招标代理合同(原件)、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原件)、《建筑工程勘察合同》(原件),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施工合同法制办审查意见及监理合同法制办审查意见;

7.建设单位资金证明(原件、加盖红章);

8.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原件)、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原件)、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审查意见书(原件)等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委托备案资料;

9.《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证》、《消防审核意见书》、《防雷审核意见书》、《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开发区城管大队)(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红章);

10.施工企业(包括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11.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

12.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派驻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任命文件或委托书(原件、加盖红章);

1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押证)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原件)及项目现场监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红章);

14.施工企业与施工工地所在社区签署的计生合同及该工程工人的婚育证明(复印件、开发区社事局领取)、施工企业与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签署的计生合同(原件);

1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16.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已缴纳建设工程相关费用的证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基金、劳保费用、安全文明生产施工措施费、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上五种费用收据均为复印件、加盖红章)];

18.施工现场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及收据(复印件、加盖红章);

19.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施工企业一级红章,监理单位总监签字监理公司盖章)。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验,并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按A4纸复印并清晰可辨,所需材料必须齐全,填表规范,字迹清晰,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外,资料依顺序装订成册。

第三篇: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建设用地批准证明资料,如《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或《土地预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当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下同)等相关材料;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提供监理单位出具的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属拆迁或分期拆迁的,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机关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拆迁进度证明;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备案证明(包括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施工企业的,还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及其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提供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审查签署的保证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备案证明,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的,还须提供建设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建设单位在开户银行存入的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城市,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和履约担保保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建设资金的定量要求: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对建设资金属政府性资金的工程项目,由项目业主提供财政资金落实的证明文件;属银行贷款的,由贷款银行出具贷款的证明文件;属自有资金的,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银行出具资金证明文件;属合作投资资金的,由银行及投资方出具资金证明文件。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3.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廉洁责任书

4.建设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市政府)

5.散装水泥押金单据

6.劳务合同,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计划生育责任书

第四篇:房地产开发施工许可证办理

房地产开发施工许可证办理

提交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施工中标通知书(必须招标的工程提供);

3、承发包合同(对已确定分包单位的还应提交分包合同);

4、监理中标通知书(必须招标的工程提供)、监理合同;

5、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土地使用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证明或对建设单位支付和履约的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仅需提供财政拨款证明文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审查的证明文件;

9、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10、余泥渣土排放证;

11、监理单位总监的注册证书、资格证、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或安全主任的证书、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及上述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2、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框架图(包括人员分工、职务等内容),注册安全主任、安全员证书;

13、特种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电工、焊工等)列表;

14、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名册;

15、监理单位项目人员名册;

16、安全措施费用计划;

17、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A4纸清晰打印);

18、临时设施搭建情况说明表;

19、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设置)计划;

20、施工进度计划;

21、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

22、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列表(包括型号、数量等内容);

23、劳动保险统筹金缴纳凭证;

24、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据;

25、印花税收据;

2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五篇:施工许可证办理资料

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需提交资料:

一、施工合同备案阶段

1、施工合同文本(四份)法人签章,加盖公章,刻录光盘一张。(施工合同文本与分包合同文本刻录在一张光盘上)

2、工程量清单文本(一份)光盘一张(需确保清单内容与合同金额一致)

3、施工作业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文本(四份),光盘一张(施工合同文本与分包合同文本刻录在一张光盘上)

4、合同备案管理信息表一份,由施工单位填写总包和分包单位相关资料,分包单位加盖公章

5、长沙市建设施工合同备案表、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作业承包合同备案表(专业分包)原件,各一式六份,一个施工合同填写一份,分别加盖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公章。

6、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件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7、施工单位委托开发公司人员办理施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一份。

8、工伤保险核定表,一联三份,三份均加盖公章,到社保局购买工伤保险请准备现金。在建委造价站核定工伤保险缴纳基数后,到社保局下属工伤保险局核定保险具体金额,之后到指定银行缴纳保费,再凭银行出具的保费缴款证明到工伤保险局办理保险购买确认书,再凭确认书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工伤保险购买确认书须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两个工作日提交给开发单位。施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二、安监注册阶段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受监申报表(原件、加盖公章)

2、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报告(湘建建【2006】78号)原件、加盖公章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账户支付到账凭证(需提前到安监站指定的六家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开设专用账户需要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具体资料以银行要求为准。开户后带印鉴卡、专用账户证明到建委安监窗口进行安全文明措施费专业账户备案,备案后再由开发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到该专用账户。签署安全文明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银行、安监站四方,均要加盖公章)专户新开户的外地单位须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原件各一份(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单位签字盖公章)

5、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表原件各一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组论证审查意见);(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表包括:临电、脚手架、模板、基础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表,方案和审核表由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单位签字盖公章)如现场有深基坑、护坡等需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智能管理专项方案。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原件一份(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单位签字盖公章)

7、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任命书原件一份,套红头文件,加盖公章

8、施工单位委托开发公司人员办理施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一份

9、施工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备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10、安监记录本(施工单位按要求填写)

11、押证管理

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配备:建筑工程1万平米以下1人,1万平米以上2人,5万平米以上3人;其它土木工程5000万以下1名,5000万至1亿元2人,1亿元以上不少于3人);质监员、特殊工种人员证书;上述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套,加盖公章。

12、施工现场周边条件调查表。

三、质监注册阶段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表原件各一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组论证审查意见);(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表包括:临电、脚手架、模板、基础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表,方案和审核表由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单位签字盖公章)如现场有深基坑、护坡等需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2、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任命书原件一份,套红头文件,加盖公章

3、施工单位委托开发公司人员办理施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一份

4、施工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备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5、质监记录本(每一栋建筑填写一本)

四、施工许可阶段

1、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登记表原件三份(施工单位填写盖公章,开发单位项目部负责找当地办事处盖章)

2、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证明单原件一份(施工单位根据中标通知书项目总造价找保险公司购买,购买后凭保单等相关资料到五一路中隆国际大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保险证明单)该证明须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给开发单位。

3、施工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质检员证原件,备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4、外地企业需提前办理外地企业来长备案手续。(在建委网站上下载外地企业来长备案登记表,填写并盖章,在开标前到建委市场处窗口进行预备案,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再进行备案)该手续须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给开发单位。

5、施工单位委托开发公司人员办理施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一份

6、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终身责任人登记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办理施工许可证监理单位需提交资料:

一、监理合同备阶段

1、监理合同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并加盖公章。

2、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备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文本三份,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监理备案登记表所填写人员监理证书、身份证、总监继续教育培训证原件,备复印件四套,加盖公章。监理单位要确保监理人员与中标通知书上的人员一致,确保证书有效。

5、外地企业需提前办理外地企业来长备案手续。(在建委网站上下载外地企业来长备案登记表,填写并盖章,在开标前到建委市场处窗口进行预备案,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再进行备案)该手续须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给开发单位。

二、安监注册

1、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原件各一份(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单位签字盖公章)

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表原件各一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组论证审查意见);(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表包括:临电、脚手架、模板、基础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表,方案和审核表由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单位签字盖公章;监理规划及细则由监理单位提供)如现场有深基坑、护坡等需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原件一份(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单位签字盖公章)

4、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任命书原件一份,套红头文件,加盖公章

5、监理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总监证书原件,备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三、质监注册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表原件各一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组论证审查意见);(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表包括:临电、脚手架、模板、基础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表,方案和审核表由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单位签字盖公章)如现场有深基坑、护坡等需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2、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任命书原件一份,套红头文件,加盖公章

6、监理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总监证书原件,备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上述所有资料除用红色字体特别说明提交时限的以外,其他资料均要求在确定总包和监理单位后四天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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