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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变更执业地址需提交的材料[五篇范例]

医疗机构变更执业地址需提交的材料[五篇范例]



第一篇:医疗机构变更执业地址需提交的材料

医疗机构变更执业地址需提交的材料

1.执业登记机关同意变更执业地址的批复;

2.《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租用的医疗用房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

5.选址方位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布局平面图;

6.验资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门诊部以下机构可省略);

7.人员名录和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同执业登记要求);

8.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保部门审批意见(一级医疗机构提供);

10.放射科(X光室)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的相关材料(开设相关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提供);

11.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验收申请材料(一级医疗机构提供)

12.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按照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须进行消防验收的医疗机构提供);

13.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初审意见。

第二篇:医疗机构执业地址变更申请报告

医疗机构执业地址变更申请报告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雷锋镇真人桥村枫树铺卫生所负责人雷琳,我卫生所现租赁在一栋修建于80年代的土砖房内,由于房屋年代已久,属于危房,卫生条件欠缺。另:此房屋坐落在319国道旁,319国道拓宽,房屋将在征拆范围内,恳请领导批准。

新地址:雷锋镇真人桥村张家湾,房屋占地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70平方米,共5间,该地点地处319国道旁,交通便捷,不在征拆范围内。

特此报告,敬请批准。

雷琳 2014.8.11

第三篇:变更医疗机构地址

变更医疗机构地址:

1.行政许可申请表(盖公章);(附件1)

2.授权委托书(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有委托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委托内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授权委托。(附件2)3.被委托人(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件3)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6.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12)7.选址报告(附件13);

8.对社会服务医疗机构应出具拟迁新址利益相关人(如居委会、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等)出具的同意设置医疗机构证明材料。(附件14)

9.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使用证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协议); 10.方位图(标明新址地理位置及显著地标)和拟迁新址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标明科室位置、面积、布局设置);

11.医院迁址需提交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12.医疗废物转运协议。

13.诊疗科目中有医学影像科/X光专业/CT专业者应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14.各科室医务人员名单名录,资质原件和复印件。

第四篇:医师执业变更需提交材料:

医师执业变更需提交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1份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1份

6、医疗机构聘用证明(负责人除外)1份

7、彩色照片3张(申请表贴1张,交2张)

备注:

(1)非昆明市卫生局核发的医师执业证书,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注册 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和数据拷盘1张,并交彩照1张。

(2)医师变更申请表请按要求填写,并盖好原执业机构、现执业机构和对应主管卫生局专用章。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联系电话:3531047

地址:双龙新村243号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执证信息部

医师执业注册需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份

5、区级以上医院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医疗机构聘用证明2份(负责人除外)

7、彩色照片5张(申请表贴2张,交3张)

备 注:

(1)非昆明市卫生局发放的医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交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未注册证明原件。

(2)执业助理医师申办执业医师注册的需同时提交《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3)医师注册申请表请按要求填写,并盖好现执业机构和主管卫生局专用章。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联系电话:3531047

地址:双龙新村243号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执证信息部军队医师执业变更需提交材料:

1、军队变更执业注册介绍信(大军区出具)

2、《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地方)2份

3、《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4、《军队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5、《干部退休证》原件、复印件2份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份

7、区级以上医院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医疗机构聘用证明2份(负责人除外)

9、彩色照片5张(申请表贴2张,交3张)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联系电话:3531047

地址:双龙新村243号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执证信息部

未注册证明所需材料

1、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联系电话:3531047

地址:双龙新村243号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执证信息部

取件时间:7个工作日凭回执取证明。

变更证明所需材料:

1、医师变更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1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5、自带数据存储盘(3.5寸软盘或U盘)备 注:申请表请盖好原单位、现单位及原单位主管卫生局专用章。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联系电话:3531047

地址:双龙新村243号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执证信息部

取件时间:7个工作日凭回执取证明。

护士执业证书受理需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申请表》1份

2、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彩色照片3张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联系电话:3531047

地址:双龙新村243号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执证信息部

护士首次、再次注册需提交材料: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1份

2、《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医疗机构聘用证明6、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7、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8、彩色照片3张

备注:申请表上请盖好工作单位审核意见公章(个体医疗机构需加盖区卫生局公章)。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联系电话:3531047

地址:双龙新村243号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执证信息部

外省护士变更至我区需提交材料:

1、《护士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表上需加盖原省卫生厅公章)

2、原执业省出具的数据盘

3、《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医疗机构聘用证明7、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8、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9、彩色照片3张

备注:申请表上请盖好工作单位审核意见公章(个体医疗机构需加盖区卫生局公章)。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联系电话:3531047

地址:双龙新村243号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执证信息部

第五篇:医师变更执业注册需提交材料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需提交材料

A、申请变更执业范围需提交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聘用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实原件);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

7、二级以上医院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8、同底版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9、同一类别下变更执业范围的,需提供高一层次毕业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省卫生厅指定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注:跨类别变更专业应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注销原持有的《医师执业证书》,填写《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按新注册办理。

B、申请变更执业地点需提交材料

说明:

1、区内变更:在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注册的医疗机构之间变更;

2、区外到区内变更:从非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注册的医疗机构变更到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注册的医疗机构;

3、区内到区外变更: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注册的医疗机构变更到非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注册的医疗机构。

4、执业机构没有公章的,应提交书面说明;执业机构名称发生改变的,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1)申请区内变更执业地点需提交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拟执业机构人事聘用合同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实原件);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

7、二级以上医院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8、同底版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申请区外到区内变更执业地点需提交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拟执业机构人事聘用合同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聘用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实原件);

5、原《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已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的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

7、二级以上医院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8、同底版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张);

9、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

(3)申请区内到区外变更执业地点需提交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拟执业机构人事聘用合同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实原件);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

7、同底版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办理时限:收到申报材料后当场作出是否受理或要求补正申报材料的决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由于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所延误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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