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



第一篇: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

师市办发〔2010〕59号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

通 知

各团场、企业、事业单位,新农开发所属农场,师各直属机构并师直党工委:

根据兵团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新兵房积金委〔2010〕3号)精神,经师市党委第四次常委会研究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师市党政机关、师属工交建商企业、师市事业单位、师各直属机构的干部职工,各团场、水利水电工程处、塔水处、沙水处的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二、调整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原来的单位、个人各8%统一提高到单位、个人各12%,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缴存基数

(一)师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财务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应发工资和津补贴(绩效工资)组成。

(二)师属工交建商企业单位干部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实行年薪制的单位,干部职工缴存基数以上年度平均月收入计算,但均不得超过师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团场、塔水处、沙水处、水利水电工程处下属事业单位从2010年1月1日起,恢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比例和基数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单位配套缴存的

12%资金,由所在团场(处)从当年利润中列支,不得增加承包职工的负担。

四、本通知由师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一○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住房 公积金 通知

抄送:师市领导,各总师,秘书长、副秘书长,师市机关各部门,阿拉尔市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

农一师阿拉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2日印发

第二篇: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

职工上一月平均工资发生变化后,单位应及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德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缴存比例范围内,调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单位到银行办理基数、比例调整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调整基数:

(1)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的《德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申请表》(表3)一式三份;

(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的《德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表4)一式三份。

2、调整比例: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的《德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申请表》(表3)一式三份;

3、同时调整基数与比例:

(1)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的《德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申请表》(表3)一式三份;

(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的《德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表4)一式三份。

二、办理流程

1、单位到中心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制相关表格;

2、单位持填制完备的相关表格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的调整。

三、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四、提示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总额除以12。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解释为准。

2、单位一年只能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职工当年工资如有增减变动应到次年再作缴存基数调整。

第三篇:关于做好201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关于做好201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对201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各单位应在缴存2011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自2011年7月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

二、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1、自2011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0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内不得变更。2、2011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应当从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为基数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1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单位应当从该职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为基数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本缴存的缴存基数,原则上:一是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7号)中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980元;清徐县900元;阳曲县820元;娄烦县740元。二是不得超过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0职工月平均工资3237元的3倍,即9711元。

4、缴存基数超过9711元的,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 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具体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缴存比例

1、经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及国资委或者区县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特困企业、困难企业和比较困难企业,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缴存比例各不得低于5%。除此之外,其他单位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单位10%、个人6%。

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备案,报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

3、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各超过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4、缴存比例一律取整数。缴存比例确定后,在本缴存内不得变更。

三、调整要求

(一)各单位都要进行本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

(二)上一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但经济效益未见好转的单位,以及本符合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条件的单位,需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备案后再进行调整。

四、有关事项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做好201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第四篇:2016年太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4月17日在国新办例行吹风会上说,我国将从今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该政策暂按两年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目前他们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一道,正在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三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 企 业 除 可 以 降 低 缴 存 比 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近年来进入密集调整期

住房公积金建立22年来,在帮助不少人圆了住房梦的同时,也陆续显现出一些问题,比如贷款难、提取难、使用难等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需要修改的呼声也越来越多。从2014年开始,住房城乡建设部陆续出台文件,对公积金相关规定进行了密集的规范和调整。

2014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这是住房公积金建立以来,首次为缴存职工异地贷款打开了大门。

2015年9月,为进一步落实这一政策,住建部再次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公积金缴存地和贷款地双方的职责,以及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办理流程。随后当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就联合发布文件,宣布自当年10月8日起,简化业务审批要件,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而针对许多缴存职工租房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2015年 1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自此,租房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了。而在此之前,缴存人想要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则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目前可以说在所有的购房者心中都留有深刻的印象。它作为一种住房保障的制度,目前已经成为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主要形式。

住房公积金就是我们平时所缴纳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它是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我国最早于 1991年开始在上海试点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于1994年由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正式在全国推广住房公积金制度,至今已经有22年历史。

随后,1999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正式出台,2002年又经国务院修订,我们现在所实行的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都是以 2002年版本为基准。2015年 11月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时隔 13年后的再次修订。

截至目前,我国所有设区的城市都已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共设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42个,下设营业网点2651个,另外还设有独立运作的分中心264个。

那么,住房公积金建立22年来,到底有多少钱呢?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累计缴存职工2.17亿人,缴存总额 9.18万亿元,提取总额 5.03万亿元,贷款总额5.54万亿元(含收回再贷部分),结余资金6779亿元。1亿多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了住房问题。

国外也有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其实不只是中国才有,其他国家在住房保障方面也有一些类似的政策措施。

第五篇:2016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政策

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15日下午举行的国新办吹风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相关规范及执行政策目前正在加快制定当中。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目前正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央行一起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三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可减轻企业负担 有利于稳增长

意义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介绍这次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主要考虑三点: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就是降成本的内容之一,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措施。

二是减轻企业负担。当前“五险一金”相当于职工工资的40%左右,其中住房公积金的比重也比较大,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稳定经济增长。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增强企业的活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有利于增加就业,稳定经济增长。

只是阶段性措施 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

特点

谈及本次政策调整的特点,陆克华表示,这次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阶段性。明确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阶段性的,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所以,这次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采取的阶段性措施,不是长期的制度安排。

二是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的幅度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要符合降低成本的实际需求,要考虑职工的利益和承受能力。

三是要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住建部正在制定的《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这样做是考虑到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情况也不同,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可以增强这项政策调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缴少了 拿到手的多了

影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和单位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为20%,单位和职工可以在这个比例区间进行选择。如果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公积金数额也会相应变化。

举个例子:

单位和个人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额 = 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假如2015年你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月,此前的公积金缴纳比例是15%,那单位和个人每月分别要缴纳5000×15%=750元,你的月公积金等于有1500元。

假设调整后缴纳比例降低到12%,那单位和个人要缴纳5000×12%=600元,月公积金则为1200元,比以前少了300元。但是,到手的工资多了150元。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买房的打算,那么缴存比例低点也挺好,至少每个月到手的钱多点。但一旦准备买房,那公积金总额还是比以前少了一些。当然,这个例子只适用于现在缴存比例高于12%的城市,具体是否产生影响还要看各地如何调整。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