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医院托管意向书
医院托管意向书
随着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医疗机构的经营已基本进入市场化运作,医疗市场的竞争也是不可回避的现实。所以,医院的生存与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为此,唯一的出路要根据实际,进行深层次的体制与经营机制的改革。
现经我们认真考察、充分协商和探讨,就托管通化矿业(集团)总医院的事宜做以下意向。
一、托管目的与意义
1.医院实行托管,是符合卫生体制改革的一种形式,更是保持医稳定,避免社会动荡,减轻主管企业经济负担的有效选择。
2.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有利转变主管企业职能,达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使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管好所有权,放开经营权。赋予医院经营管理者以充分的自主权,经营权,带来经营效率的提高。
3.改变卫生事业单一依靠主管部门有限拨款的经济管理体制,通过托管经营,有利吸引资金投入,解决医院继续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可以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企业化管理摸式。
4.通过托管经营,将医院推向市场,便于加强内部结构调整,拓展市场空间,转换内部运行机制。通过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医院活力和竞争力,提高医院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使医院在激烈竞争医疗市场中永站鳌头。
二、托管的原则
(一)、我们托管后坚持五不变原则:资产归属不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医院功能不变;职工身份及待遇不变;一切社会福利待遇不变的原则,接受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医院进行管理。
(二)、我们将托管医院人员、设备设施、房屋、及一切财产和未完成的基建项目移交我们管理和经营。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人事管理。我们将对通化矿业(集团)总医院在编人员全部接管(个人要求调离者除外)。在岗职工按国家规定政策正常晋升职称,并按人事部门核定指数和医院对员工考核的等次给予聘任。在岗职工在托管期间正常调资、调转、退休等,由人事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
2.工资待遇。所有医院员工工资标准保持现有工资标准不变。同时,所有在岗员工,在现有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上调 %。我们还将实行绩效考核工资,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工资分配向高风险、高技术含量、高劳动强度岗位倾斜。构建医院内部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退,薪酬能增能减,技术不断创新,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运行机制。
3.福利待遇。保持员工现有福利待遇不变,为员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
4.现煤矿职工就医待遇。凡是通化矿业(集团)的职工、离退休职工来院就医,在医保核销比例的基础上,医院再核销10%的医疗费用,以回馈通化矿业父老乡亲对煤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让他们继续把医院当成他们自己的医院。
5.设备的更新和增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托管后我们将投入8000万元,用于改善就医环境、引进符合医疗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及人才和医疗设备。对医院大型设备和超期服役的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和添加。
6.对医院未完成基建项目全权接管。对医院的门诊楼建设,继续投资建设完善,直到投入使用。
7.在托管期间对医院现有各级领导干部职务、职权暂时不变。仍按原有的从属关系和组织原则开展工作,并按照相应的组织要求,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努力为医院的发展起表率和先锋作用。
二、托管经营保证金。
先期一次性交付托管保证金
万元。在托管期间每年上缴 托管保证金 万元。保证金作为以下用途: 1.医疗责任赔付。
2.在托管期间内发生因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的,经法律裁决后应由我们承担的费用。
3.因我们违反法律法规所造成的罚款由我们全额承担的费用。4.因其它民事纠纷、法律文书确定我们承担的费用。
三、经营摸式与目标
医院托管是卫生体制改革和“两权分离”的一种形式,我们必然按市场经济规则经营和建立内部运行机制。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从规范经营和提高效益的角度,托管期间应建立和实行全面经营的模式。
1、整合内部经营结构。在自主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医疗市场的细分空间和社会需求,采取灵活性经营方式、多样化经营结构,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整合外部资源,进行内部结构调整,明确自身战略定位,逐步建立“人无我有、人有我强、人强我精”专科品牌及经营格局,培育和提高核心竞争力。
2、提高全员经营意识。托管后的医院要创新经营,确立自身的经营理念,明确经营管理在医院中的地位与作用,不仅要重视内部经营,更要注重外部经营。从领导到职工必须树立现代经营意识,全员都应该成为经营者,才能促进医院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提高。
3、全方位的经营管理手段。坚持“以人为本”逐步推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将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制手段和民主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尤其要注重充分应用经济管理手段和文化经营,严格实施综合质量目标考核制,促进质量、效率、业绩的提高。
4、全面实行成本核算管理。首先要提高成本意识,对全院总成本、科室成本、项目成本和病种成本等进行认真核算,做到堵漏、消除浪费、降低成本。同时要从医疗服务综合效益、工作效率和医疗产出指数,完善投入与产出的管理,而不是以业务收入代替医疗产出。
5、力争双赢的托管目标。通过托管的改制方式,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有利于医院的自主发展,也保住国有资产,盘活国有资本的运作和经营效率。同时,也给经营者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条件,使其,专心致志实施医院经营管理,确保医院生存和发展,达到双赢的目标。
第二篇:某某某医院托管意向书(DOC)
医院托管意向书
随着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医疗机构的经营已基本进入市场化运作,医疗市场的竞争也是不可回避的现实。所以,医院的生存与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为此,唯一的出路要根据实际,进行深层次的体制与经营机制的改革。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和探讨,就医院托管事宜达成以下意向。
一、托管目的与意义
1、医院实行托管,是符合卫生体制改革的一种形式,更是尽快恢复医院开门接诊和启动运行的有效选择,也使四处寻找生计的员工有一个重新归宿的机会。
2、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有利转变政府职能,达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使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好所有权,放开经营权,让医院经营管理者以充分的自主权,带来经营效率的提高。
3、改变卫生事业单一依靠财政有限拨款的经济管理体制,通过托管经营,有利吸引资金投入,解决医院继续再生产的资金短缺问题,可以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企业化管理摸式。
4、通过托管经营,将医院推向市场,便于加强内部结构调整,拓展细分市场空间,转换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调动生产力,增强医院活力和竞争力,提高医院发展后劲和市场份额。
二、提供条件与政策
1、医院托管后,其与政府的行政(包括党群组织)隶属关系、医院名称、公立性质、非营利类别、医院等级、医保和新农合定点、财政补助、税费减免等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公立医疗机构的一切待遇和政策不变。受托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及现行政策,实行依法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谁投资、谁受益”的规则进行托管经营。就此,当地政府应在医院改制时提供以上优惠政策和托管权益的批文。2、委托方应将医院人员、设备、房屋及一切财产移交受托方管理和经营,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受托方在托管期间应投入资金500万元,用于改善就医环境、引进符合医疗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及人才和医疗设备、药材周转、以及预算内亏损等。
4、托管经营期为15年,自正式开业之日起计算。托管合同签订之后,应预留二个月筹备期,经筹备完善后方可择期正式开业。
三、经营摸式与目标
医院托管是卫生体制改革和“两权分离”的一种形式,受托方必然按市场经济规则经营和建立内部运行机制。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从规范经营和提高效益的角度,托管期间应建立和实行全面经营的模式。
1、整合内部经营结构。在自主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医疗市场的细分空间和社会需求,采取灵活性经营方式、多样化经营结构,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整合外部资源,进行内部结构调整,明确自身战略定位,逐步建立“大专科、小综合”的经营格局,培育和提高核心竞争力。
2、提高全员经营意识。托管后的医院要创新经营,确立自身的经营理念,明确经营管理在医院中的地位与作用,不仅要重视内部经营,更要注重外部经营。从领导到职工必须树立现代经营意识,全员都应该成为经营者,才能促进医院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提高。
3、全方位的经营管理手段。坚持“以人为本”,逐步推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将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制手段和民主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尤其要注重充分应用经济管理手段和文化经营,严格实施综合质量目标考核制,促进质量、效率、业绩的提高。
4、全面成本核算管理。首先要提高成本意识,对全院总成本、科室成本、项目成本和病种成本等进行认真核算,做到堵漏、消除浪费、降低成本。同时,2 要从医疗服务综合效益、工作效率和医疗产出指数,完善投入与产出的管理,而不是以业务收入代替医疗产出。
5、力争双赢的托管目标。通过托管的改制方式,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有利于政府集中力量解决医院遗留的债权债务等问题,也保住或盘活国有资本的运作和经营效率。同时,也给经营者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条件,专心致志实施医院经营管理,确保医院生存和发展,达到双赢的目标。
四、托管方式与规则
(一)、托管组织和管理架构
1、托管期间,受托方是医院经营管理的最高领导者,具有医院经营与行政管理决策、资本运作及收支分配的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权力。同时,接收医院的执业证照和公章等。
2、医院管理层全部实行聘任制,根据管理需要和管理层设置,由受托方聘任院长,副院长及中层干部(一年一聘),并按各自规定的职能履行管理职责。原医院行政领导干部职务停止,行政级别保留。
3、成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简称:院管会),由受托方的主要领导和医院院长、副院长等5~7人组成,发挥集体领导的智慧与力量,行使医院最高经营管理决策权,主持医院日常行政、医疗、经营等管理工作。
4、医院的党、工、妇、青等党群组织,仍按原有的从属关系和组织原则开展工作,并按照相应的组织要求,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努力为医院的发展起表率和先锋作用。以上组织换届时,由受托方推荐或提候选人。
(二)、医疗活动和行为规范
1、受托方应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中医管理条例》、《医院会计制度》等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3 按照现代医院管理摸式,依法经营、自律管理。
2、托管期间、医院应积极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如继续承担疾病防控、抢险救灾、卫生下乡等。
3、托管期间,受托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政策,发扬和开发医院中医药特色,为发展当地中医事业作出贡献。
4、托管期间,受托方应严格按照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对新开发项目应严格把好准入关和向卫生行政部门报批。
5、托管期间,受托方有权自行决定设备购置,项目开发,技术和人才引进。涉及需要审批和重大投资项目或大型医疗设备,必须按规定和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6、托管期间,如有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受托方有责任按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托管前所发生的医疗纠纷由委托方负责。
(三)人事管理和工资待遇
1、受托方负责接收并安置现有医院在岗职工共计
人。在岗职工按国家规定政策正常晋升职称,并按人事部门核定指数和医院对员工考核的等次给予聘任。在岗职工在托管期间正常调资、调转、退休等,由人事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
2、在岗职工如自愿或擅自离岗,受托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人事部门申报除名。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行卫生行业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医院的综合质量目标考核。对违法违纪、不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胜任本专业工作或能力,发生医疗事故负有直接或间按责任的,受托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职工作出相应处理。
3、托管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受托方有权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或卫生专业 人员,并一律实行聘任制。对有真才实学的学科带头人或医疗骨干的引进,经托管双方的共同认可和同意,可正式办理调入手续或“落编”,成为医院正式编内职工。
4、受托方在托管期间,要加强在职职工的继续教育,强化“三基”培训,人才梯队建设。根据重点专科的发展需要,每年应预算一定经费,用于“请进来或派出去”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整体技术素质。外派进修人员,应签订“培训合同”,履行培训和为医院服务的责任。
5、托管期间,在职人员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应负责向人事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其退休后的养老等一切待遇均由委托方或当地政府部门承担,受托方不负任何责任。
6、托管期间,推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政策调资和所在地同级医院调资执行比例的总额,受托方保证对在岗
名职工的50%工资发放(即单位工资总额的50%),剩余部分工资按不同比例的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绩效工资,即托管后的第一年20%、第二年30%、第三年40%、第四年直至托管期满的50%分别为绩效工资基数。在不低于以上绩效工资总额的前提下,每位员工的绩效工资与科室或个人的业绩(含管理、技术、责任等要素)挂钩,其个人绩效工资的上下浮动,坚持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每月工资在次月10日之前发放,做到月结月清。
7、托管前职工工资福利等遗留问题和托管后的职工福利待遇均由委托方负责,与受托方无关。
(四)、经济财务和资产管理
1、由于托管双方均具有经济财务和资产管理的独立性及特殊性,为此,在托管时双方均应独立开户和建帐,但可以一套财务管理班子共同管理,金融等有关部门应予特许。
委托方应成立包括财务人员参与的国资监管小组,独立记帐和使用原有的 帐号印鉴,受当地国资或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对托管前的医院资产进行监管。同时,接收财政拨款、向受托方的借款及租金、支付和处理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待遇、托管前的债权债务等遗留问题。
受托方以医院名誉在另一家银行独立开户和建帐,开户时其医院公章共用,其他印鉴由受托方指定。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负责托管后所发生的收支和资产管理,接受当地财政、税务、物价、审计及国资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托管期间,受托方按不同和数额付给委托方租金:头五年每年40万元、第二个五年每年45万元、最后五年每年50万元。租金于当的12月份之前打入委托户头。
3、受托方资金投入。①托管合同签订和市政府批文下发之后,受托方一次性(无息)借给委托方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待托管后的第四年起用于抵扣付给委托方的每年租金,直至扣完为止;②在二个月托管筹备期限内,受托方应陆续投入资金,进行房屋(水、电、供暖等)改造装修、设备引进或修复、人才的引进和调配、药材采购,以及开办前的费用等。
4、托管期间,受托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委托方的国有资产进行抵押和质押;托管前后双方的债权债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合作协议等,均由各自方负责处理和承担,对方不予履行和承担责任。
5、托管期间,由各级政府投入或国内外捐赠、代款给医院的项目资金(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受托方仅有使用权。争取的外来资金、专向性拔款应设立专用账户,根据专款专用的规定,双方共同组织实施和加强管理与使用。
6、托管时,委托方应把所有的房屋、公共设施、设备、医疗器械和办公用品全部移交给受托方使用,并编造资产明细表,履行交接手续。凡属报耗或无法修复的资产按原物归还委托方处理。委托方资产经受托方投资修复后,其产权仍属委托方所有。
7、托管期间受托方投资购置的资产,库存物资(含药材),其产权归受托 6 方所有。
五、违约责任与防范
1、在托管期间,如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任何一方均可终止合同,不视违约。
(1)、因地震,飓风等自然灾害和战争等不可抗力而导致医院财产受到重大损失,人员发生重大伤亡,医院无法继续经营的;
(2)、受托方托管满五年,年平均经营亏损超过50万元的(须经委托方审计认可)。
2、托管期间,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禁止医院实行托管,要求医院撤销、合并、转让,或限制受托方享有同等公立医院的经营政策及待遇,导致受托方无法经营而终止托管,当地政府或委托方应赔偿受托方的全部投资款(装修费、设备资产购置费等)和累计总亏损额(双方共同委托有关部门审计)的50%。
3、双方如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4、托管期间,对托管合同的有关条款需要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经医院在岗职工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托管终止与清算
托管期满时或各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双方均应由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共同组成清算小组,并执行和处理以下资产和债权债务及交接事宜。
1、受托方应将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房屋、设施、设备、仪器和办公家具等交还委托方。除不可抗力灭失和正常老化报废的资产外,如丢失和非正常损失,受托方应拆价赔偿。
2、由受托方投资购置的医疗器械、病床、空调、现代办公设备、车辆等,7 经双方协商折价转让给委托方。如委托方认为折价不合理或不需要,受托方可以自行撤走。
3、受托方所剩的库存药品、卫材、备品(过期、变质失效除外),按进货价(凭进货发票),由委托方接收购买。
4、合同终止时,受托方应负责清理和结清在托管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未终止的购销合同、合作协议,未完结的医疗纠纷等遗留问题。委托方有权审核以上遗留问题,并认定事实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清算小组通过资产、债权债务和各种物品的清理、结算和移接之后,应作出书面清算报告,报送托管双方和政府相关部门,作为托管终止和资产清算依据。
七、准备阶段与做法
医院托管是卫生体制和产权制度的深层次改革,涉及面广,投入多,风险大。同时,还要根据当地改革与投资的大环境情况,采取整体上下互动,否则,是难以启动和成功。为此,双方应根据托管的意向,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以推进合作成功。
委托方:
1、医院托管意向和思路必须取得同级或上级政府首脑的同意和支持,特别在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和解决委托方原有大量债务和遗留问题上给予明确,为医院托管营造良好的改革投资环境。就此,政府必须出具相应的批文。
2、卫生体制改革是利益格向的重新调整,必然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应组织医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领会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性和重要性,尤其医院存在的许多问题,惟有通过改革,才能摆脱困境,才有出路。同时,也应对托管意向条文的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参与意识和改革承受能力,为下步托管交接顺利进行及提高经营效益打下良好基础。
受托方:
1、认真进行当地医疗市场的调查研究,寻找发展的细分空间,摸清医院的现状与症结,作出正确的医院诊断。在此基础上,拟定托管后的医院发展定位、经营理念和战略战术。
2、考虑医院的经营管理组织架构,挑选领导管理人才,制定工作制度及职责和责、权、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3、筹集投入资金,选定发展项目、摸底和洽谈引进人才、技术、设备等准备工作。
委托方:
受托方: 日期:
第三篇:医院托管
医院托管
1.概念-医院托管是指医院产权所有者将医院的经营管理权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经营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去有偿经营,以明晰医院所有者、经营者责权利关系,实现医院效益最大化的一种经营方式。
2.方式方法-根据国务院体改办等八个部门共同指定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我国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针对医院托管经营的方式方法也不相同。对于尚未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非营利医院,在坚持医院的性质、职能、隶属关系、国家对非营利医院的各项政策“四不变”的原则下,公司主要实行管理托管,在不改变产权归属的条件下,直接进行医院资产等要素的重组和流动,达到资源优化配置、拓宽外资引进渠道以及资产增值三大目的,从而谋取医院资产整体价值的有效、合理的经济回报。同时,帮助受托医院建立适合医院管理现状的职业化管理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帮助医院培养出一批具有专业管理素质的管理团队,同时指导医院合理改善医院经营管理现状的托管服务模式。对于产权清晰的营利性医院,公司实行经营托管,即以一定的经营指标为目标,帮助医院实现当期的经营指标,建立适合受托医院管理需要的职业化管理平台的运营模式。
第四篇:协作医院意向书
协作医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和乙方经过认真交流磋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决定建立协作医院。
一、协作目的扩大双方在地区内的影响力,促使双方共同进步、发展。提升双方医院的知名度、美誉度,共同提高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水平。
二、协作范围
院际会诊、专家会诊、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健康讲座等。
三、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根据乙方要求,同意挂协作医院的标志牌,甲方有关领导应邀出席挂牌仪式;(牌匾名称为: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协作医院)
2.协助乙方提高技术水平,不定期派专家技术指导和帮助乙方开展新业务、新技术;
3.协助乙方扩大影响力,不定期派专家进行义诊或坐诊。专家队伍由甲方组织,不收取出诊费用;
4.甲方向乙方派出专家队伍进行指导或手术。派出专家类型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负责人员安排和专家往返费用;
5.为乙方每年免费培养至少5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期为半年至一年。
6.乙方所派进修人员有违法乱纪、不遵守规章制度者,甲方可拒绝培养;
7.甲方各临床科室定期同乙方对口科室进行交流、沟通、合作;
8.甲乙双方在对病人的诊治中不应对病人做双方不利的宣传和引导; 乙方:
1.组织协作医院挂牌仪式,借助传媒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2.确定甲方为乙方急、危、重疑难患者转诊定点医院;
3.负责安排技术指导和坐诊专家教授的食宿问题;
附则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努力践行协议书各项内容,期望得到显著成效。
2.协议内容修改或变更需双方协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补充或另行文件。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为期3年。
5.协作成员有退出协作医院的自主权。但退出前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6.协作成员有独立进行其它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7.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
第五篇:医院托管协议书
医院转让协议书
甲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乙方: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地址:
为了进一步开发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病人的医疗需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医院(有限公司)转让给乙方全权经营管理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医院基本情况:
1、医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房屋系甲方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房屋所有权证为;
2、股东情况:_________持有该医院____%股份;
_________持有该医院____%股份;
3、经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商一致,愿意该医院的经营管理权转让给乙方;
4、医院情况:
医院性质:民营营利性医院(综合性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诊疗科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经营期间及方式:
1、甲方同意把固原协和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医院,并在规定日期内到政府相关部门(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办妥有关法人变更手续;
2、甲方将医院现有医疗用房及其附属设施、场院,以及医院目前拥有的医用设备、仪器转让交由乙方全权经营管理;
3、甲方在转让后须为乙方办妥有关医院法人的变更手续自 2013 年月日至 2013年月日止;
4、乙方支付履约定金元整,双方约定的移交日为 2013年月日。双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留存移交清单;
5、转让经营期间后,乙方对医院实行独立经营管理,内部独立核算、盈亏自负,如托管经营中因建筑物装修、设备添置等需要资金投入的,也由乙方自行决定和处理。甲方为乙方开设独立银行帐号并交付乙方完全支配使用。
6、管理费盈利及其支付:
6.1、乙方向甲方交纳转让费人民币为 76 万圆整;
分为三期支付方式。一期为定金万圆整;
二期等医院正式校验过后十天内支付人民币50万圆整;
三期为医院正常营业三个月后,医院没有债权债务及医院纠纷等问题给于付清。6.2、乙方转让经营费直接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6.3、甲方收到乙方管理费后应当出具发票。
6.4、履约定金:协议签订后5日以内,乙方向甲方交存履约定金人民币万元,并
由甲方出具收据。第三条、双方责任区分:
1、本协议第2条第4项约定的转让经营移交日,是区分甲、乙双方承担医院责任的时间节点,该起始日之前有关医院的债权、债务及其他法律责任归属甲方,并由甲方概括承受,该起始日之后直至营业期间医院(有限公司)新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法律责任归属乙方概括承受。
2、前条所称“其他法律责任”,按时间节点自各依法应当承担的医疗过错或医疗事故责任、劳动用工责任及行政责任。
第四条、甲方权力与业务:
1、甲方确保对固执原协和医院,办妥有关更名手续,为保证对合同完整性及正常履行合约的首要条约。
2、确保医院(有限公司)的医疗机构证照合法、完整,不因证照不全或失效而影响乙方转让经营。
5、有义务保证医院(有限公司)的土地、房屋未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且有义务保证在托管经营期限内医院(有限公司)的土地、房屋及部分医疗器械、设备均不得设立抵押、质押。
6、有义务帮助乙方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便于医院(有限公司)顺利完成广告审批、收费审核、税务登记等事项,为医院(有限公司)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7、有义务确保医院(有限公司)通电、通水,并满足电讯、网络、有线电视终端接入条件。
8、甲方保证对固原协和医院(有限公司)的股份拥有完全的处置权(没有设置任何抵
押、质押或担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妥善安置现有员工。
第五条、乙方权力与业务:
1、有权在转让经营后自主筹划医院(有限公司)的运作、发展方式,2、在转让经营期间享有医院(有限公司)人事自主权,有权招聘、解聘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决定员工的薪酬、住房等福利待遇。
3、有义务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守法经营,热情服务,不断提升医院(有限公司)的良好品牌形象。
4、有义务教育、管理全体员工爱护医院(有限公司)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医疗设备、仪器及其他财物,养护院内绿化。
7、乙方对固定财产,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乙方对其有完全的处置权。第六条、其他:
1、在转让期间后,甲方之前移交于乙方使用的医疗设备、仪器、电子器具等固定财产,达到使用年限、或因无法修复的,经双方查验一致后,可以其进行报损及作废。
2、经营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要求解除协议,不得以行为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而解除合同。否则构成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各执2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单位盖章、法人代表人签字起生效。
6、协议书签订生效后,本合同第2条第6.5项,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作为押金(1、如甲方在指定时间内未能变更法人代表、工商及税务等手续,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将退回履约保证金,合同也因甲方而终止;
2、合同正式履行时,该履约定金直接用于应付款项的支付)。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以行政部门出证为准),通知乙方进行接管,乙方确认后,双方正式进行交接。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
日期:年月日
医院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
日期: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