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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与消防报建

工程与消防报建



第一篇:工程与消防报建

工程与消防报建

2008-09-08 19:0

3一、工程报建

1、提供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民营企业董事会决议;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文件;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批准的建筑方案图;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文件或受理通知书;银行出具近三个月资金证明。

2、领取报建用表前需提交审查的文件,在确认后到表格发放窗口领取《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6份及工程钥匙U盘一个,完成表格的领取工作。向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建台递交填好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报建同时包含“一费制缴费”表格的领取,“一费制缴费”中所涉及各项目均为办理施工许可证需缴纳费用项目。招标机构、管理部门不同,所提交资料也有所区别,进行工程报建申请时需由招标机构出具相关合同备案表及办理建管手续的联系函,同时应附上标段中标通知书,由市招标的市管项目还应附上全套招标资料。

4、在开工前应携带施工组织平面图,到市或区建筑管理部门申请审查验收,根据约定时间2天内到工地审查验收,符合开工条件,则发放《武汉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开工合格证》。该《文明施工合格证》作为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的重要依据,应及早办理。

5、完成费用缴纳后,进入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 其审核资料包括: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项日报建表、银行资信证明、立项批文、规划方案图、经核定盖章后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及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图审合格书、深基坑专家论证审核意见及反馈意见书、招标评标报告、质量监督登记表、安全监督登记表、文明施工现场勘验联系单。如果工程出现违规开工等行为,还需要提供至市建管办的工程情况说明函及批复。交易中心核发施工许可证,至此办理全部完结。

二、消防报建

1、工程建设单位持单位申请报告到受理大厅,按报建工程类别领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填写加盖公章后,将报审图纸、资料一并报受理大厅窗口受理,并领取《武汉市公安消防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及《武汉市公安消防局收取行政许可材料凭证》;

2、公安消防机构在受理后三日内完成现场踏勘核实,内部审批;

3、建设单位凭《武汉市公安消防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在法定办理时限内,去受理大厅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4、提供资料:

*各类设计申报图纸资料,报审同时交设计软盘,文件格式扩展名为.dwf ;*建设单位申请审核报告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装修设计平面图、立面图及设计说明资料(须包含装修用材用料说明)*原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意见书复印件(指二次装修工程或改、扩建工程)*装修工程设计、施工许可证原件(验)及复印件(留存)*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原件(验)及复印件(留存)

5、材料检测:检验委托书、送检产品情况说明、复核检验规格的样品(武汉市江夏区省消防总队:87930026)

第二篇:消防报建

1.施工地址需填写具体地址。

2.图纸、委托书、表格、施工组织方案、消防安全保卫措施、消防设计专篇、装修改造方案等材料上的工程名称需保持一致 3.消防协议上请签字,写上日期,盖章。

办理程序:

根据《消防法》和有关规定,装修工程必须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办理消防 审批手续。具体如下:

1、派人到消防大队或当地派出所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批复表》并填写好,送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派出所)加具意见。

2、准备下列图纸;(1)天花平面;

(2)室内电气配线系统图;(3)平面布置图;(4)空调平面图;(5)消防设施图纸等。

3、写一份报建申请书,内容包括装修面积,装修后的用途,说明采用什么材料装修,电气设备采用什么产品等。

4、将上述批复表、图纸、公函等送消防大队后待审核批准。

5、隐蔽工程应做好施工记录,应报消防大队检查验收。

6、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填写《消防验收登记表》后,经消防大队验收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许可证》,方可投入使用。受理部门: 公安部门

据新《消防法》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06号令)的要求,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报审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按要求盖建设单位公章。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装修改造不需要)。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顺序编排如下:(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全套蓝图并加盖本报审专用章(封面、设计说明、图纸目录、平面布置图、天花图、地面图、隔断图、开关照明图、插座图、弱电图、火灾自动报警图、自动喷水灭火图、空调图及电气系统图等)。6.装修改造所在层面的原始平面(标出装修部位)7.请提供所在建筑的原始消防验收意见书。

8.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

第三篇:工程报建(模版)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许可证;(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要资料

一、初步设计审查(5个工作日)

1、申请书:

2、计委备案通知或立项批复(复印件);

3、规划批准方案总平面图(查验原件,复印件须盖建设单位公章);

4、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

5、初步设计文件:立面效果图小样两份、初设说明书一份、初步设计图一套(含总平面图1份、建初图1份、结初图1份、水初图1份、强电初设图1份、弱电初设图1份、暖通初设图1份等),另单备地下室平面图1份、给排水总初图1份、住宅项目电视广播系统初设图1份(无专门电视广播初设图,可用弱电初设图代替)、防雷图1份(建筑高度80m以上项目)、转输水箱(水池)所在楼层给水平面图、地勘报告1份。

6、初步设计文件电子文档一张,内容包括全套初设图纸、设计说明、效果图等; 7.住宅项目应报户型统计表

二、建筑节能审查备案(5个工作日)

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表 建筑节能设计图 建筑热工设计计算书

三、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3个工作日)

(一)、行政审查

立项通知(复印件一份)

消防、规划、环保、广电等部门出具的行政审查意见(复印件各一份)。设计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勘察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

(二)技术审查

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原件3份

2、《审查合格书》原件一份、《施工图审查报告》原件1份

3、审查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

4、《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一份

5、建筑施工总平图一份(加盖审查机构章)(复印件一份)

四、招投标监督备案

(一)国家(政府)投资项目比选监督备案(即办)

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3、比选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比选的提供)

4、工程量清单及参选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5、比选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参选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6、资格预审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7、资格预审暨参选邀请书或邀请参选书(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8、比选文件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9、比选文件备案情况通知书(复印件)

10、评选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11、中选候选人告示材料证明

12、中选通知书(另册)原件

13、施工合同(另册)原件

14、中先人的参选文件完整一套(另册)副本

(二)国家(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监督备案资料(即办)

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3、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招标的提供)(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4、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5、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6、资格预审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7、资格预审暨投标邀请书或投标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8、招标文件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9、招标文件备案情况通知书(复印件)

10、评标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11、中标候选人告示材料证明(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12、中标通知书(另册)原件

13、施工合同(另册)原件

1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整一套(另册)副本

(三)非国家投资项目中标备案资料(即办)

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3、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招标的提供)(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4、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5、招标委托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6、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7、中标人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招标人鲜章)

8、中标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招标人鲜章)

9、中标通知书(另册)原件

10、施工合同(另册)原件

(四)免予招标备案资料(即办)

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3、承包人的资质(复印件)

4、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复印件)

5、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免予招标报告(另册)原件

7、施工承包合同(另册)原件

五、新墙体材料审查意见(即办)

1、施工图审查通知书

六、报建费的核定(即办)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2、申请报建费减免的,建设单位还应提供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书面材料

3、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

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备案(即办)

1、规划批准总平面图一份

2、立项批文

3、中标通知书:(1)国家(政府)投资工程;招标备案通知书、中标通知书(2)非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报告收讫回函、中标通知书(3)免予招标工程;免予招标备案通知书

4、施工合同

5、建筑材料检测委托合同

6、消防审查意见

7、监理合同

8、设计合同

9、勘察合同

1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及审查报告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12、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费通知单”或“关于新建项目手续办理统一收费”的函(开发区)

八、安监备案(5个工作日)

1、文明施工责任书1式2份(每栋)注:签订责任书日期由安监站填写

2、安全监督备案表1式3份(每栋)注:登记日期由安监站填写

3、施工安全条件审核表1式2份(每栋)

4、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证(复印件)

5、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措施增加费协议1份

6、安监备案工程信息表1份(每栋)

7、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监督备案须知要求装备现场

九、核发施工许可证(5个工作日)

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项目业主单位盖章、2、中标通知书(原件)招标(备案)资料收讫回函通知书(原件)

3、建设用地手续(复印件)

4、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附件包括许可证副本和规划总平面图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6、监理合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施工合同(副本原件)

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会签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原件)

8、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

9、银行出具的建设工程资金到位证明(原件)

10、建设单位预付工程备料款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注:预付工程备料款为工程用

款的25%,为365天计)

11、计划生育责任书(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1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施工押证;(1)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必须与中标及合同确定的项目经理一致。(2)施工员岗位证书按一个施工员负责3000㎡的规模计算押证数。⑶安全员岗位证书超过10000㎡的工程规模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注:在资料齐备并符合要求前提下承诺以上时限。

第四篇:工程报建

建筑工程项目(含装修工程)报建

(一)办理建筑防火审核程序:审核程序分为工程项目定点、方案审核、初步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核、工程检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

(二)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送审图纸资料的要求 :

1、方案设计阶段: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

申报表》;建筑工程方案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在总平面图约上加盖设计资质专用章、注册建筑师执业章、设计单位行政印章;建筑方案设计图纸资料;消防设计说明;需开审查会会审的项目,应在开会前一周报送上述资料、图纸及会议通知。

2、初步设计阶段: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

日报表》;公安消防机构对该工程的方案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提供全套初步设计说明书;需开审查会会审的项目,应在开会前一周报送上述资料、图纸及会议通知。

3、施工设计阶段: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

日报表》;公安消防机构对该工程的方案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提供全套施工图,另附三张总面图;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应为全套正式蓝图。

(三)建筑装修工程送审图纸资料的要求 :

1、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并按要求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2、装修工程设计应由具备设计资格的单位承担,并在图纸上加盖设计资质专用章、设计单位行政印章、业主单位行政印章、甲主行政印章;

3、报送全套图纸;

4、装修防火设计专篇,附所用装修材料说明;

5、涉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装修工程,应将火灾报警探测器和喷头布置在装修图上;

6、建筑工程装修设计图纸应为全套正式蓝图,并按统一规定装订成册,装入标准盒内送审。

(四)办理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送审图纸资料的要求 :

1、多层高层及厂房:《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建筑防火审核意见书(施工图)复印件;现代消防设施安装许可证复印件(必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出具的《各消防系统调试报告》(必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消防产品选用清单;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章),土建总平面图;对裙楼和主楼可分开进行验收,其余部分不予单独验收。

2、加气加油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建

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消防产品选用清单;建筑防火审核意见书(施工图)复印件;现代消防设施安装许可证复印件;现代消防设施安装许可证复印件(必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气象局出具的报告方可有效);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章);土建总平面图。

3、装修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建筑工

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建筑防火审核意见书(施工图)复印件;所在大楼主体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现代消防设施安装许可证复印件(必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出具的《各消防系统调试报告》(必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装饰材料选用报告及阻燃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必须加盖公章);消防产品选用清单;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章);装修各层平面图。

(五)建筑防火审核办理期限 : 按国家有关规定 , 一般工程办结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 , 重点工程为 20 个工作日 , 需要专家论证的特殊工程为 30 个工作日(均以每次资料送达时起算)。

第五篇:授权委托书(消防报建)

授权委托书

致:×××消防大队

兹委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办理 的消防报建备案手续相关事宜。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特此委托。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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