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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5篇

棚户区改造5篇



第一篇:棚户区改造

一、首先要明确几个概念

什么是危房,即危险房屋。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是棚户区改造中的一种类型;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环保拆迁”,是指为了实现环境保护的措施和目标,主管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拆迁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和拆迁法律,对土地上单位或个人的房屋进行征收和拆迁。环保拆迁的目的和宗旨是为了保护环境,实现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目标。由此可见,小编认为危房、棚户区、环保搬迁、征收拆迁是包涵关系。三者既有相似又有不同的地方。相似之处就是都是根据所在区域的土地性质的不同拆迁补偿标准有所不同。它们各自的特点具体来说在于:

1、危房改造有主动申请型也有被动改造型的

认定危险房屋是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的程序,可以自己主动申请也可以是行政部门来审查认定,但是经申请或审查后如果认定为危房,也不意味着要强制拆除,这之间是没有必然的联系的。根据法定程序认定危房的程度不同,采取的措施也有不同,比如修缮等。所以如果拆迁方认定为危房之后,不加以区分,一律要求拆除,甚至都没有走过法定程序,只是找相关人员进行通知,那么我们的当事人就应当注意了,这或许是对方的逼签手段。此时不要慌张,及时的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2、棚户区改造是属于为了公共利益的政府行为可诉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它包括但不限于危房改造。有的时候当事人会说自己的房屋还是崭新亮堂着,怎么会被认定为棚户区。这里小编要告诉大家,首先棚户区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拆迁方认定棚户区的要素有很多,各个地方也有不同,政策是从整体出发,在一块区域内来认定,因此某个小区如果在整个棚户区范围内,那么会被视为一同改造的对象。小编告诉大家不要过多的纠缠于自己的房屋所在地能不能说成是棚户区,这不是主要矛盾,棚户区改造是为了公共利益,由此我们需要抓住的重点是补偿合不合理。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拆迁补偿,小编在后面一起说。

3、在环保拆迁中,和征收拆迁一样,拆迁方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拆迁补偿资金来源于既有的土地出让收入。在实践中,企业为了实现环保目标,受拆迁方委托,自筹资金实施了环保拆迁,对于企业所支出的环保拆迁费用,财政部门应当从已有的土地出让收入偿还企业,不论怎样,对于被拆迁人都有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的权利。

二、危房、棚户区改造、环保搬迁实施主体

我国《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物权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根据上述规定,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国家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也就是说,只有国家才能运用公权力对集体或私人不动产进行干预,将其强制性地移转给国家。具体而言,在危房、棚户区改造、环保搬迁中,履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职责的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不具有征收拆迁的主体资格。其组织实施的全程工作,均应当在有权拆迁方的主导下,按法律规定的步骤程序进行至完结。

对无拆迁补偿的危房、棚户区改造、环保搬迁说NO!

三、危房、棚户区改造、环保搬迁的拆迁补偿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知道,不要在意一个项目的名称是什么,只要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征收搬迁,我们都可以要求合理的拆迁补偿,拆迁律师认为进行补偿应弱化对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区分,均应结合房屋实际情况,参照周边同类性质房屋予以补偿。简以概之,补偿方式有两种,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后被征收人的实际生活质量不应降低。补偿的标准具体是什么,多少钱一平米,这些都是各地的政策在法律的规定之下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来执行的。当事人首先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自己的房屋土地有个心里预估价,之后看拆迁方和你们谈不谈拆迁补偿,谈的拆迁补偿有多少。这样觉得不合理千万不要等待,要抓住主动权,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拆迁律师要采取法律调查手段,要看项目从开始到执行过程中存在什么样的违法点,之后才能争取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第二篇:2019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2019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棚户区改造是33项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三项有力举措,全力为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好服务,确保民生工程高效推进。

我县2019年蓉城镇东门酒厂、塔桥新村等地块棚户区改造任务共计1046套,改造拆迁总面积约14.32万平方米,征收工作:截至10月底,已完成新四中地块、塔桥新村地块、东门酒厂地块等地块共计1046户的签约任务。

2、安置房建设方面:安置房建设面积约24.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0.71亿元。9月底,安置房已全部开工建设。目前安置房正在主体施工,预计2020年底全部完工。

3、资金保障方面:截止12月底,向上级争取棚改中央补助资金203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81.8万元,棚改项目基础配套设施第一批补助资金540万元(争取碧桃路的项目补助资金)。

2020年工作安排:2019年9月份就提前谋划2020年棚改任务,10月拟定计划(2020年蓉城镇老城区棚户区计划改造230户)上报市住建局,并已上报申请棚改专项债券40000万元。通过谋划在先、提高认识、形成合力三大举措,会同相关单位,坚持信息摸在先、工作做在先、预案定在先。突出抓好项目资金筹集、征地拆迁等关键环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三篇:棚户区改造工作汇报

棚户区改造工作汇报汇编五篇

【篇一】

20XX年,我市需完成20XX年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686套。目前,我市已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80套,占任务686套的11.7%;具体建成情况如下:

上级下达我市20XX年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开工目标任务686套,具体为:XX市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50套)、XX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36套)。目前,XX市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50套),其中XX市林业局棚改项目(改造24套、建设80套)作为子项目纳入该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EPC(项目总承包),完成危旧房拆除工作,支护桩施工已完成85%,正在进行工程桩施工,项目有序推进;XX市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未落实的70套和XX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36套,我局拟将市区原农科所铁路边与天南二级路间的地块70亩(4.67公顷)作为项目用地,其中原农科所铁路边与天南二级路间的地块70亩已于20XX年7月4日召开的市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目前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以及办理各项用地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各项工作。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11月5日

【篇二】

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部署,我区今年4月初以来认真谋划、精心安排,顺利开展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

市人民政府于今年4月3日召开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后,我区对棚户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调查摸底工作方案。区委书记黄永才同志组织有关领导召开谋划分析会议,确定我区棚改的区域、改造计划等;区长杨世爵同志召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布置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组织各相关部门领导到XX市XX区、XX区等考察学习棚户区改造的工作经验等。

(二)仔细调查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棚户区改造各阶段工作要求,我区于今年4月25日前完成完成了龙景片区城中村和鹅城片区棚户区的摸底调查工作。经统计,龙景片区共有那毕屯、逻索屯等涉及8个社区44个城中村共6486栋房屋;鹅城片区9个社区72条街(巷)共有居民自建楼房4386栋、行政企事业单位166个1183栋37046套住房、行政企事业单位187个1072栋非住宅楼。

(三)认真开展前期工作。

1.积极上报项目。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自治区住建厅于20XX年6月28日下发批文,同意我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8个项目,其中由市人民政府实施4个项目,由我区具体实施的项目有4个,即逻索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那毕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XX片区棚户区城中村项目、那马片区城中村项目,总改造户数2130户,改造面积714500平方米,建设套数2189套,建设面积762300平方米。

2.积极筹措资金。我区20XX年计划实施的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27654.61万元。资金来源包括:申请银行贷款99400万元,占投资估算总额的77.87%;业主多渠道自筹28254.61万元,占投资估算总额的22.13%。20XX年6月29日已完成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资金筹措由我区向百色农发行申请融资贷款,现百色农发行己受权99400万元(其中,项目一期的逻索片区、那毕片区8亿元,项目二期的那马片区1.94亿元)。

3.及时开展项目规划设计。由我区具体实施的4个项目已完成建设用地红线初定,已于20XX年8月3日报百色市住建委审定。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选址、初步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房屋征迁方案等工作。

4.全力以赴,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进度。20XX年12月29日上午随着那毕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开工仪式的举行,我区具体实施的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3个,具体是XX区XX片区城中村252套、开XX区逻索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69套、XX区那毕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1401套,开工户数共为1722户,占总改造户数2130户的80.85%。

XX区房改办

20XX年12月29日

【篇三】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20XX项目

20XX年我县棚户区改造计划目标任务,实施改造项目12个,征收房屋面积146.2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1亿元,当年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8690套。目前提前实施南关二期、黄桥村二期、濉溪饭店一期3个货币化项目已完成开工1699套任务。新增9个项目,8个实物安置项目已完成安置房选址,正在申报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及工程规划设计工作。

(二)限房价,竞地价”项目

20XX年以来,我县共实施“限房价,竞地价”安置房项目14个。其中:20XX实施5个,程楼、苏庄已开工建设;北关二期、新仓新村已挂牌成交,正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近期开工;十南项目正在实施挂牌出让。20XX实施8个,老濉河东、北环居委会、南三桥、八里村武庄已开工建设;百善镇李庄一期已挂牌成交,正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近期开工;烈南、南关二期、大街居委会、民主新村、八里村花园正在进行房屋拆迁,近期实施挂牌出让。

(三)融资贷款工作

1.20XX年新增9个项目,总投资43亿元,计划融资34.4亿元。按照项目规模分成三个融资包,分别向国开行申报12.9亿、农发行申报21.5亿元贷款,目前已完成可研初稿编制,正在组织有关部门核对。

2.20XX、20XX年项目融资贷款使用情况。

我县20XX年棚改项目融资贷款授信48亿元,已实现提款13亿元,支付2亿元。20XX年棚改项目融资贷款授信22.7亿元。已实现提款4亿元,支付2亿元。

3.20XX、20XX年项目棚改项目资金平衡测算。20XX、20XX共实施棚改项目27个,项目信息搜集工作已完成,初步测算项目可释放土地约2600亩,用于开发利用和完善城市功能。具体项目资金测算近期将统计上报。

(四)公租房分配工作

20XX年实施公租房分配3批,分配住房648套,完成任务率98.9%。目前全县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

3973套,已实现分配3944套,分配率99.27%,超省级考核标准9个百分点

。二、存在问题(一)个别“钉子户”影响部分项目征收扫尾工作。

(二)环保大气治理影响在建工程施工,导致工程进度慢,贷款资金支付使用效率低。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一)积极做好征收扫尾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查找问题根源,创新思路,主动作为,破解难题,加大调度频次,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查考核,有效推进项目征收扫尾工作。加快涉诉案件处理,及时落实一批强制执行裁决,助力项目征收扫尾工作,尽快实现净地交付,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加强督查考核力度。

县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督查力度,要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设计、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招标投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三)继续加大融资力度,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尽快落实申报贷款授信,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四)强化棚改政策宣传,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营造政府推动、群众支持的浓厚宣传氛围。

(五)积极配合做好跟踪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提出问题,加强调度督查,及时组织落实整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篇四】

政府下达了改造城市棚户区1万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为顺利完成任务,我局将棚户区改造纳入“两改”工作,加强了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协调力量。截至12月,全市已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10335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8837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2364套。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具体项目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XX小区一期建设5000套、高新区新市民公寓2039套、高新区奔驰大道棚户区改造小区1200套、XX区XX小区504套、XX上东郡94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湖北惠普印染厂400套、襄阳市第四针织厂300套、襄州纺织协会100

套、原3607厂558套、原市第二化工厂140套、牛首粮油公司200套、102公司136套、襄棉棚户区改造2期530套。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努力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制定完善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对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了大量调研和全面分析,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笔,起草推进“两改”工作意见稿,几易其稿,反复修改,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襄发【20XX】12号)文件。为督促城区“两改”项目的推进进度,于20XX年7月10日拟定了《襄阳市城区20XX年“两改”项目建设进度考核奖惩办法》(襄办文【20XX】72号)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实施。“两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局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发现的房屋征收中的补偿安置问题、城中村改造项目人口、土地、房屋等如何认定登记问题以及项目规划审批等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并为此多次随市领导实地察看四个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两改”项目,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房屋征收规定时限内率先签订征收协议,予以奖励的政策。经反复讨论,在充分征求意见后,形成了集体意志,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下发执行,确保了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推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积极为各城区(高新区)、改造单位提供政策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我局积极主动的为各城区(高新区)和项目改造单位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如襄阳新天地等改造项目进入到房屋征收程序,由于在执行“拆一还一”房屋征收政策时,没有具体的政策支撑,房屋征收工作无法推进。当月仅该项目集体上访到市政府的就有3次之多,项目推进陷入停滞。为缓解矛盾,推动项目建设进度,我们就房屋征收补偿提出了不突破现有政策的解决办法,促进了襄阳新天地等改造项目的工作进度;新襄棉片区改造项目推进时,为解决该项目的土地竞拍资格问题,我们与区政府、税务等部门反复协商,彻底解决了这个遗留了近5年的问题,确保新襄棉片区于年内开工建设。为确保项目平稳推进,我局先后到XX区、XX区、高新区,对项目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让各个城区(高新区)的项目具体人员了解、掌握“两改”

政策,让项目房屋被征收群众知道政策,懂得政策,为城区(高新区)解决房屋征收这个大难题提供了政策支撑。

三、积极协调规划、土地、城管、建设等市直相关部门,建立“两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两改”项目建设是我市落实市委、市政府确立的打造“两个中心”、建设

“四个襄阳”的重要步骤,更是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实施康居工程、改善居住环境、缓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两改”项目建设进度,我们反复征求规划、土地、城管、建设等相关部门和四个城区(高新区)意见,起草了《“两改”项目行政审批实施细则》,规范“两改”项目的行政审批。建立“两改”审批绿色通道,对“两改”项目的规划、土地、建设等审批事项特事特办,限时办结,该细则已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将颁布实施。

20XX年已经过去,即将迎来的20XX年,将是我市更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的一年,我们要总结过去的经验,开创新的工作思路,为完成20XX年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为建设人人安居的保障性事业而努力。

【篇五】

实施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关爱民生工程、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几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责任部门密切配合,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展开,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与20XX目标任务

1、上级下达我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1400户【依据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建保(20XX)5号】。

2、上级下达我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700户【依据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计划的通知》赣建保(20XX)4号】。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20XX工作完成情况

1、任务完成情况:20XX年目标任务,截止20XX年11月26日城市棚户区改造已经完成2344户,征迁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南门、青井片区完成了1744户,其他片区完成了600户;

南门、青井片区共有棚户区改造2089户,现已经完成1744户,还有345户未签订棚改协议)已经超额完成了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的目标任务,实际完成率为167%。在20XX年9月份,迎接省住建厅、市房管局检查,已认定完成20XX棚改工作任务。

2、融资工作情况:20XX我区共获取银行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9.1亿元(其中:①20XX年2月份省国开行下达了,在20XX以20XX的棚改项目申请的融资贷款1亿元;②20XX年4月份,由区城投公司以20XX的棚改项目向建设银行东乡支行申请了2.5亿元的贷款,并于4月23人发放了贷款资金2.1亿元;③20XX年由区城投公司申请到了农发行融资贷款6亿元。

(二)20XX工作完成情况

1、任务完成情况:①区委区政府根据目标任务,已将20XX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纳入到20XX年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并下文(《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东办字[20XX]50号文件)将XX、青井、中医院、一小等片区纳入20XX年棚改范围。②20XX700户目标任务已经完成项目立项与可研批复工作。③对拟实施的片区,已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2、融资工作情况:①根据省财政对20XX棚改项目债券发行的授信和要求,我区由财政局牵头,已经上报了1.87亿元的债券发行资料,目前资金未下达,在等待省财政厅审批过程中。②3月份就20XX年棚改目标任务融资贷款已经与区农发行进行了沟通,初步已达成意向,正在进行前期申报准备工作。

第四篇:棚户区改造政策

棚户区改造政策

各地要在10月底前编制完成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明确分、分类别改造任务,并落实到市县。这是记者从23日举行的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要求,各地要做好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包括尽快落实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落实目标责任制和推进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等。

2008年至2012年,全社会共投入资金1.92亿元,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在过去5年大规模改造棚户区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今后5年再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100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304万户。

住建部日前对《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扩大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住建部表示,按照现行政策并结合《意见》的规定,各类棚户区改造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涉及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个人所得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二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收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等项目;免收的全国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

三是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的,对企业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行政策规定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用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昨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今起5年内全国棚户区改造目标:改造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等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据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至2012年五年内,全国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占同期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100万套(户)开工量的40%;基本建成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750万套。

规划

今年“棚改”304万户

《意见》提出,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独立工矿棚户区、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2013年至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其中,今年要改造304万户。

其中,城市棚户区800万户,今年改造232万户;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90万户,今年改造17万户;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30万户,今年改造18万户;国有垦区危房80万户,今年改造37万户。

资金

可发行“棚改”专项债券

资金历来是棚户区改造的主要难题。对此,《意见》制定了国家财政支持、银行信贷扶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允许发行专项债券、税收减免等“一揽子”方案。

国家财政支持,中央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

此外,各地区还可以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市、县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引导民间资本,民间资本可以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允许发行专项债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可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监管

“棚改”禁建福利性住房

此前,一些地区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曾发生暴力拆迁、毁坏历史保护建筑、借机建福利性住房等违法事件。更有甚者,个别官员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滥用职权、贪污腐败,导致一些回迁住房成为豆腐渣工程。

对此,《意见》明确提出,监察部、住建部等部门将建立督察制度,定期全面督促检查地方棚户区改造。督促检查中一旦发现,地方政府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方政府负责人将被约谈,限期整改。

根据《意见》,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严禁企事业单位借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设福利性住房。

第五篇:棚户区改造解说词

棚户区改造专题片解说词

2010年,是枣庄市市中区棚户区居民难忘的一年,因为盛世搬迁的民生画卷从这里开篇。老城做新的脱胎换骨旧城区改造恢弘乐章在这里奏响。

告别曾经不堪回首的岁月,住进宽敞明亮的新居,是棚户区居民几代人的梦想。市中区委、区政府为实现广大棚户区群众的多年夙愿,将用心血和汗水铸就民生工程历史丰碑。

出题目:民生福祉--市中区棚户区改造纪实

棚户区是长期以来“先生产、后生活”城市建设理念的产物,房屋密度大、建设使用年限久、人均建筑面积小、房屋质量差、配套基础设施不齐全以及交通不便、治安和消防隐患大是棚户区的写照。

市中区作为一个老矿区,是全市城市转型的核心区和示范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棚户区改造欠帐多,任务繁重。全区共有棚户区364万平方米(不包括枣矿棚户区),占全市棚户区面积的67%,涉及群众1.3万户、5.2万人。棚户区已成为我区资源型城市的一个典型特征。能否把棚户区改

造好,加快建成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生活便利的新型现代化社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广大居民群众热切期盼。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2009年9月2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会议要求,从2010年起,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集中连片和零星棚户区的改造任务,从根本上改善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

枣庄市委、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列为头号民生工程,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三年投入534亿元,打一场以棚户区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建设翻身仗,把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打造成为全国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的示范工程。全省三年计划改造1000万平方米棚户区,枣庄市占545万平方米,占全省棚改任务的一半多。

2010年1月29日下午,我区在区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市中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大会,拉开了全区棚户区改造攻坚战的序幕!

棚户区改造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面宽,矛盾集中,既是一个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为形成攻坚合力,在成

立区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区长为组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了以区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为顾问、区纪委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负责全区棚改拆迁工作。从区直有关部门抽调200余人,进一步充实加强棚改拆迁力量。对21个棚改项目,实行区级领导帮包责任制,一个项目、一名区级领导、一套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棚改拆迁工作的组织实施。区棚改办坚持每天一调度,区政府每周一调度,并邀请市直有关单位领导不定期召开棚改联席会议,分析问题,研究措施,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深入开展。

资金是棚户区改造面临的最大难题。据测算,2010市中区2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共需要资金约70亿元。区委、区政府通过财政注资、银行融资、招商引资等方式,加快棚改资金融集步伐。注资5000万元,组建了东城棚户区改造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先后与工行、农发行、建行、农行、中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强化了政、银、企合作的多渠道筹融资体系,撬动了资本市场,实现融资20.5亿元。注重引进全国知名房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组织人员赴浙江杭州、温州等地,开展棚改项目专题招商活动,对接联系了90 3

多家房地产企业,2010年计划实施的2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有15个确定了投资主体。

让老百姓尽量少花钱,甚至是不花钱就能住上新房子,让发展成果惠及老百姓,是市中区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原则。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关于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拆迁的激励措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特别是对确有困难的,坚持特事特办,区财政每年列支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安置棚户区拆迁困难户。

为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健全宣传、评估、拆迁、信访、纪检“五位一体”的拆迁模式,把规划方案、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向社会公开。区纪委出台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区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拆迁改造的通告》,区信访局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维稳风险预测评估办法》,各街道、有关乡镇印发致广大居民、党员干部的一封信2万余份。同时,在市中电视台、《市中通讯》开设棚改专题栏目,录制了棚户区改造电视讲座;整理印发了《棚户区改造材料汇编》、《棚户区宣传手册》,通过市区电视台、广播电台、《鲁南晨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印制了《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宣传提纲》、《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明白书》、《棚户区改造问答手册》1.5万份,广泛宣传棚改的重大意义和优惠政策,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2010年,全区棚户区改造完成拆迁7135户、105.42万平方米,接近前3年旧城改造拆迁面积的2倍,是我区历年来投入最多、拆迁力度最大的一年。

去年以来,虽然全区上下齐心合力,攻坚克难,在资金融集、协调推进、规划编制、手续办理、改造拆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拆迁改造的工作进度上,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兄弟区(市)相比,差距仍然很大。

2010年,全市已实施拆迁 46 个项目,完成拆迁面积 475.9万平方米,户数 35060户,分别占全年计划拆迁户数、拆迁面积的89 %和 153 %,分别高出我区33个百分点和41个百分点。

滕州市:7个项目已完成拆迁 7个,共完成拆迁5878户、138万平方米,分别占拆迁户数、拆迁面积的89%、281%,分别高出我区33个百分点和169个百分点。

台儿庄区: 6个项目正在实施拆迁 5个,共完成拆迁4138户、48.8万平方米,分别占拆迁户数、拆迁面积的

%、214 %,分别高出我区61个百分点和112个百分点。

薛城区: 4个项目正在实施拆迁 4个,共完成拆迁5747户、69.7万平方米,分别占拆迁户数、拆迁面积的 112 %、119%,分别高出我区,56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

山亭区: 6个项目正在实施6个,共完成拆迁3549 户、25.1万平方米,分别占拆迁户数、拆迁面积的103 %、105 %,拆迁户数高出我区47个百分点。

峄城区:7个项目正在实施拆迁7 个,共完成拆迁4690 户、57.9万平方米,分别占拆迁户数、拆迁面积的 107%、113%,拆迁户数高出我区51个百分点。

2010年,我区承担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单位有6个街道和1个乡镇,虽然各街道和有关乡镇承担的棚改任务不同,最多的是光明路街道10个,最少的是矿区街道、文化路街道仅1个,但从工作的力度和推进的速度上来看,各单位进展极不平衡,存在很大差距。

矿区街道1个棚改项目,正在实施拆迁;

龙山路街道3个棚改项目,有2个项目实施拆迁、正在建设,1个项目未动迁;

中心街街道2个棚改项目,1个项目正在实施拆迁,1个项目未动迁;

各塔埠街道5个棚改项目,2个项目实施了拆迁建设,3个项目未动迁;

光明路街道10个棚改项目,5个项目和片区实施了拆迁建设,5个项目未动迁;

永安乡3个棚改项目,文化路街道1个棚改项目,均未动迁。

对我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极为关心,多次莅临我区视察指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示。2010年6月2日,市政协邓滕生主席视察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要求:“市中区要把棚户区改造工作当作天大的事来抓,进一步坚定决心和信心,想方设法向前推进”。6月8日,市纪委王邵军书记到我区专题调研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要整合力量,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市委刘玉祥书记和市政府陈伟市长也明确指示:“市中区要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在最短时间内要取得一个新突破”。

面对各级领导的殷切期望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我们加快棚户区改造的使命重大,责无旁贷。2011年,全区又

确定了1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需搬迁居民8684户,改造面积125.37万平方米,任务重、压力大,需要各级各部门自我加压,落实责任,奋起直追,为全面完成三年棚户区改造任务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春伊始,这里(道南路、青檀小区)早已看不到昔日棚户区的破败景象,土建工程正在热火朝天地全面铺开,一派繁忙景象。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中区的百姓们将居之无忧,行之无虑地去迎接他们的新生活。而那即将拔地而起的一栋栋民生民利工程,尤如一座座历史的丰碑,必将成为市中区最靓丽的一道风景线,市中人将与全市人民一道共同担负起发展的重任,抢抓机遇,团结协作,携手奋进,共铸市中区明天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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