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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流程及所需资料(推荐)

工厂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流程及所需资料(推荐)



第一篇:工厂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流程及所需资料(推荐)

作者:东莞腾裕膳食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临时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有效期不超过半年。同一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两个及以上地点或者场所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应当在不同地点或场所分别办理许可证。餐饮服务经营者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者应当在就餐场所明显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对符合规定的进行登记,并出具事前服务登记书,告知审查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联系,落实现场指导、审查的具体事宜。2.经现场指导、审查,持有结论为符合要求和基本符合要求的,由窗口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3.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所需资料 1.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2.预先核准名称的证明

3.餐饮服务场所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4.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篇: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经营性企业)

餐饮服务的种类有2种,分为产生油气和未产生油气的餐饮企业:

特大型饭店:3000平方米以上或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的餐馆(不含1000座),食品处理区域与就餐经营场所面积比例1:3 大型饭店:500-30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在250到1000座以上的餐馆(不含250座),食品处理区域与就餐经营场所面积比例1:2.5 中型饭店:150-5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在75到250座以上的餐馆(不含75座),食品处理区域与就餐经营场所面积比例1:2.2 小型饭店:150以下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的餐馆(含75座),食品处理区域与就餐经营场所面积比例1:2 饮品店(甜品店),茶馆,酒吧,咖啡店等 办理程序:

一、提前服务咨询

由申请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具体详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规范设计图纸,规定时间。由办理人员统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确认,确认后按图施工。

二、申请提交材料:

1、申请表(餐饮服务许可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厨房布局图以及经营场所(标明面积、设施位置等)

5、场所证明(由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统一模式的填写证明材料,见附件)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见附件,不同的饭店用不同的管理制度)

7、A、B、C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正反面(即食品安全管理员、分管食品安全的单位负责人、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办理地址:共和新路2623号317B室,电话66312127

8、任命书(若法定代表人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B证则不能担任分管食品安全的单位负责人,法人需要出具任命书,任命持B证的人员为食品安全负责人,模板见附件)

9、环保部门审批意见书(产生油气的餐饮企业,如未产生油气的餐饮企业使用承诺书)

10、餐厨垃圾协议

11、废弃油脂回收处置协议

12、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区市场监督局提供统一模式的填写委托证明材料,见附件)

13、油水分离器购销合同,购货发票,合格证,检测报告,如不是生产单位还需提供有效的授权书。(饮品店、甜品店、不产生废弃油脂的小吃店无需提供)

14、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5、食品供货合同、供货单位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三篇: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流程

《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中国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分别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

步骤/方法一、一、名称及法人栏:应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一致。

二、地址栏:按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填写。

三、许可类型栏:

(一)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四、许可证号格式栏:

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餐证字+4位年份数+6位行政区域代码+6位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许可证号中的数字如不足相应位数,应在数字前加零补足。

五、备注栏:

(一)各类餐馆:单纯经营火锅或者烧烤的,加注“单纯火锅”或者“单纯烧烤”。

(二)各类食堂:属于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的,加注“工地食堂”或“学校食堂”。

(三)上述经营类别中的(一)-(四)类单位:

1.供应凉菜的加注“含凉菜”,不供应的加“不含凉菜”;

2.供应自制裱花蛋糕的加注“含裱花蛋糕”,不供应的加“不含裱花蛋糕”;

3.供应生食海产品的加注“含生食海产品”,不供应的加“不含生食海产品”。

六办理手续

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对符合规定的进行登记,并出具事前服务登记书,告知审查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联系,落实现场指导、审查的具体事宜。

申请资料包括:

(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二)预先核准名称的证明。

(三)餐饮服务场所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二、经现场指导、审查,持有结论为符合要求和基本符合要求的,由窗口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三、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END 注意事项

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第四篇: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所需资料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资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有效培训合格证明;

6、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管理,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清洗消毒管理,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和个人卫生管理,加工操作管理等内容;

7、餐厨垃圾的收集、存放、去向说明与处理措施;

8、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9、采用自备水源的,需提供水质安全的证明材料;

10、餐饮服务单位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和自制火锅底料的,要提供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和自制火锅底料的详细配方。

11、环保审批意见(排污许可证复印件或审批意见)复印件。

12、消防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13、企业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4、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大型、大型餐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及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的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试合格证明资料;

2、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包括但不仅限于食品和食品原料验收操作规程、食品贮存操作规程、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操作规程、专间操作规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处理规程);

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

2、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

3、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的有关资料;

4、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申报材料的规格与填写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填写、打印或复印(图纸除外);

2、申报材料每张右上角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逐页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注: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负责人签名)

3、字迹清楚,不得用涂改液涂改,不得空项(没有填写内容的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4、按提供材料的顺序编写目录清单,并注明其序号、名称、页数和页码;

5、凡复印件应当由原件提供单位盖章;

6、申报单位递交的材料必须如实表述有关情况,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云谱需补充制度

6、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管理,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清洗消毒管理,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和个人卫生管理,加工操作管理等内容;

第五篇:餐饮服务许可证办证所需资料

新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次性告知单

1、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2、相关部门核准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证、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办园许可证。)

4、饮用水采用二次供水或自取水源的,需提供水质安全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使用生活饮用水管网的提供缴费票据。

5、从业人员体检健康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有效的房产证和租房协议复印件);

8、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平面布局示意图;

9、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提交所属类别的《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自评表;

10、食品安全管理员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

11、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由委托人和代理人签名盖章或指纹)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省、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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