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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总结

矿产资源总结



第一篇:矿产资源总结

矿产资源2012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

现将我矿产资源201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资源整合整顿情况:

1、拆除情况:整合矿山企业原矿山设施已全部彻底拆除,破石加工设施已全部拆除瘫痪,取缔破(碎)石场设施已全部拆除。北部矿山47家矿山企业采矿用风钻、空压机、潜孔钻、输气管等矿山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共拆风钻53台、空压机127台、潜孔钻90台、输气管14655米。全县90家破(碎)石场应拆破(碎)机168套,已拆除清结的57套,拆除瘫痪的111套;应拆输送带787条,已拆除的593条;应拆变压器178台,已拆除161台。

2、手续办理情况:整合新设矿山18个,17家已达成协议,正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审批。目前已办理名称预核准企业17家,划定矿区范围17家(其中市局已批复12家),项目备案17家,编制项目可研17家,矿山储量检测完成并通过评审15家,开发利用方案已评审8家,文物选址批复5家。18个新设矿山企业递交破石场加工用地选址申请17家,我局已会同技术单位进行了初步勘查,并向安监、农林等六部门发了征求11家新设矿山企业破石场用地选址意见的函。水利,农林局已复函同意四星友谊、岩实、等十一家矿山企业破石场用地的选址,矿山环评、水土保持、安全生产许可、地震选址批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等手续均在办理中。

3、核定库存石料、催缴核定税额及缴纳情况: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会同国税、地税局完成了对我县4镇90户矿山企业(个人)石料场堆存石料的核实工作,库存石料共计241774.5吨,国税按石料销售价格每吨30元,税率按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的规定核征;地税按石料销售价格每吨30元,按资源税、城建税、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合计核定每吨3.45元核征库存石料应缴税额,国税、地税共应缴税额1073647.06元。5月31日,我局向有库存石料的企业(个人)分别下发了缴税通知,要求于6月10日前将税款汇入泾阳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征收专户,目前,有安吴镇蒋路孟家塬石厂于6月4日将核定税额21876.14元、安吴镇友谊石料厂于7月10日将核定税额59899.47元汇入指定帐户,共计缴纳税金81775.61元。

4、竖立标志、禁止开采:整合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先后分别会同县安监局、安吴镇、王桥镇、兴隆镇、口镇人民政府对整合后关闭矿区,喷涂、竖立标志、封堵矿山道路等形式,禁止违法开采行为,主要在口镇辖区矿区喷涂、竖立禁采标志13处、砌墙封堵矿山道路7处,安吴镇、兴隆镇分别砌墙封堵矿山道路7处,喷涂标志多处。

二、矿产卫片情况: 矿产卫片执法共有疑似图斑18个,涉及矿山2个、砖瓦粘土开采18个。截止目前,我局立案查处7家砖瓦粘土违法企业,对7家违法企业已做了矿产资源调查询问笔录、对违法矿点进行了现场勘测,向违法企业下发了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矿产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矿产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市局立案查处3家。

三、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情况: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尽快编制完成矿业权设置方案的要求,我局委托省区域地质矿产研究院编制我县砖瓦粘土矿资源矿业权设置方案。目前,已完成初稿,拟征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请示县政府,报上级部门组织评审。

1、砖瓦用粘土矿业权设置现状:截至2011年底,我县砖瓦用粘土企业持采矿证的15家,生产规模均在5万吨/年,其余小型分散小砖窑99家,分布于我县13个乡镇;

2、矿业权设置情况:全县拟设矿业权60处,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区块11处:太平镇7个、王桥镇1个、兴隆镇1个、三渠镇1个、安吴镇1个;采矿权调整区块4个,均位于太平镇;新设采矿权区块45处,王桥镇13处、高庄镇7处、太平镇2处、桥底镇4处、安吴镇7处、兴隆镇4处、口镇6处、云阳镇2处,均为矿权设置适用期审批新的采矿权预留区块。

存在的问题:

1、兴隆镇山联〃成发未达成整合协议;

2、有6家矿山企业破石加工选址需重新选定;

3、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进展缓慢。原因是需有技术单位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安全评价报告等编制评审需一定时间。

下半年工作打算:

1、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加快进度编制完成矿业权设置方案;

2、加大矿产卫片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3、督促各整合企业尽快完成各项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4、开展砖瓦窑清理整顿工作,严查违法开采行为,规范粘土资源开采;

5、加大巡查力度,杜绝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第二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结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结

(2012)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开发利用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字【2012】64号)及朔州市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开发利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的规定,***矿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对201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总结,总结如下:

一、矿山概况及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和转让情况,采矿权抵押、冻结查封情况。

1、矿山概况:***矿位于朔州市山阴县境内,行政区划隶属山阴县***乡镇管辖,***矿始建于***年***月采矿许可证由朔州市国土资源局于***年***月颁发,证号***,有效期限至***年***月***日,经济类型为个体企业、开采矿种为***、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矿区面积***平方公里,***矿开拓方式为公路段运输开拓、采矿方式为组合台阶采矿法。

2、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和转让情况***矿始建于***年***月***日,采矿许可证由朔州市国土资源局于***年***月***日颁发,证号***,有效期限***年,采矿权人为***,采矿许可证延续:***年***月经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延续颁发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采矿许可证变更、转让。***矿于2010年11月向山阴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报件进行采矿许可证的变更,现已变更矿区范围。

3、采矿权抵押、冻结查封情况;采矿权未作抵押,未被冻结,未被查封。

二、矿山生产情况:***矿是个体企业,***年开始建矿投产,2012年共动用储量***吨,实际采出量***吨。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实施情况。***矿在开采过程中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落实实施,不存在越界开采行为。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三率”情况。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2012采出矿石量***吨,动用资源储量***吨。

2、“三率”情况:根据开发利用方案选取矿土回采率为95%。采出原矿品位CaO:54.72%、MgO0.32%。

五、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法定费用缴纳情况,附各项规费结缴票据复印件。

本矿自建矿至今几年来,按照国家规定足额缴纳各种规费,2012年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元,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元,并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分期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元,根据本矿具体情况如实地填报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执行情况。***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均通过专家组的评审,按照方案对露天采场边坡崩塌进行检测的要求,我矿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安排值班人员三班对采场边坡进行24小时不间断检测管理,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将矿区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降到最低。

七、上一年检和日常监督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2年***矿在上一年检和日常监督检查、督查未发现问题,故无整改内容及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采矿行为。2012***矿按照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进行布置和土方剥离,其剥离的面积在采矿许可证圈定的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和限定的开采深度以内无私挖乱采行为

山阴县***石料厂 2013年4月25日

第三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结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结

襄汾县新城镇狄家庄联办三号石膏矿位于襄汾县新城镇狄家庄南沟,距离县城东5公里,是一个年产3万吨的石膏矿。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都在有效期内是一个基建矿山。由于矿山处于基建项目改造期,加上狄家庄村民无理告状,2013年至今一直未开工基建和生产。

本企业由于全年停产,年检所需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式开采设计实施情况未能实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三率”情况未动用,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等费用以前已按规定交纳,我矿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采矿行为。

在今后的开采中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办事,规范开采,搞好矿山安全规范管理,接受职能部门监管。

襄汾县新城镇狄家庄联办三号石膏矿

二0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承 诺 书

襄汾县新城镇狄家庄联办三号石膏矿郑重承诺:本次采矿许可证年检上报的全部资料及情况说明真实可信。愿意接受上级领导审核。

襄汾县新城镇狄家庄联办三号石膏矿

二0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第四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结(2013)

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结

(2013)

地 测 科

二○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2013总结

按照长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2013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检查工作的通知》(长县国土资发[2013]418号)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的规定,对201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如下总结:

一、矿山概况及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和转让情况,采矿权抵押、冻结、查封情况

1、矿山概况

重组后的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位于长治县西南部直距约12km处的八义镇南窑沟村,行政区划隶属八义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9′33″~113°00′34″,北纬35°56′24″~35°56′49″,隶属山西长治羊头岭煤业有限公司。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09年9月14日下发的晋煤重组办发[2009]37号《关于长治市长治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文件,由山西长治羊头岭煤业有限公司作为重组整合主体企业/地方骨干企业,重组整合原长治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原山西长治师庄煤业有限公司(部分)及新增区空白资源,重组整合后企业名称为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2012年11月23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其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0045873,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开采

井田范围内的9号、15号煤层,生产规模为60万吨/a,批准重组后的矿区井田面积为3.7056km2,有效期二年,自2012年11月23日至2014年11月23日,共由6个拐点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开采深度由1085米至950米标高。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1.x=3982014.04y=38409104.68

2.x=3981683.95y=38410633.80

3.x=3980138.13y=38410229.19

4.x=3980127.77y=38410565.9

45.x=3979056.55y=38410013.90

6.x=3979087.27y=38409014.67

南窑沟煤业开拓方式为立井开拓,采矿方式为长壁式,矿井从业人员数为424人,其中拥有技术人员70人。

2、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和转让情况

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的采矿许可证自2012年11月颁发以来未作任何变更、延续和转让手续。

3、采矿权抵押、冻结、查封情况

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的采矿权自2012年11月颁发以来未作任何抵押,也未被冻结、未被查封。

二、矿山生产情况

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属于基建矿井,自2010年11月开工以来一直处于基建状态,目前矿井主干系统都还未形成。截止2012年底保有储量2034万吨,2013年南窑沟煤业掘进煤(岩)巷共644.1米,动用储量2.25万吨,截止2013年底保有储量2031.75万吨,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实施情况

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版)》进行建设。目前还处于掘进开拓巷道和准备巷道阶段,掘进活动均在采矿许可证许可的矿区范围内进行,无越界行为。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三率”情况

由于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还处于基本建设阶段,还没有投产,所以不存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回采情况,“三率”也无法计算。

五、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法定费用缴纳情况

2013年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当年销售收入641万元,应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6.41万元、实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6.41万元,应缴采矿权使用费0.4万元、实缴采矿权使用费0.4万元、采矿权价款已3111.9452万元。

六、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

根据《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版)》中附录: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由于我矿目前处于基建阶段,因此只涉及工业广场区域边坡综合防治和场地硬化、排水系统,风井区域临时挡墙和排水沟,排矸场挡渣墙、截排水沟项目,以上项目均按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内容要求完成。

七、上一年检和日常监督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3年,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在上一年检未发现大的问题,故无整改内容及情况。日常政府、职能监督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我矿均按检查单位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地进行了整改。

八、是否存在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采矿行为

2013,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炭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版)》进行巷道施工,其巷道布置均在采矿许可证圈定的6个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和限定的开采深度+1085米至+950米标高以内,井下无越界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基本建设阶段,于2014年6月基建到期,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到年底投产验收。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2013)总结报告审签

第五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结

--------------------有限责任公司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结

二○一二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结

按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现将我公司201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矿权人基本情况:

1、企业情况:

-------------------------

2、井田概况:

(1)交通位置:------------------(2)地

形、地

:-(3)地质构造:------------------------(4)煤层及煤质:---------------------(5)资源储量现状:------------------------

二、开采设计方案执行情况

1、矿井开采设计方案:--------------

2、二○一二开采设计执行情况:我矿二○一一年一月五日停产至今,未从事任何开采活动。二○一二年因掘进巷道产出工程煤2.74万吨。

3、二○一三开采方案设计:二○一三年我矿仍为机械

化开采技改建设矿井,将严格执行《矿井机械化开采设计》进行开采。

矿井开采活动仍在2煤层。

三、矿区范围

该井田范围由---个拐点坐标圈定,井田面积----平方公里,根据煤层赋存条件,采用地下开采,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式全部陷落法。

四、有无采矿权非法转让、出租、抵押情况:

我公司于二○○二年十一月份由一个地方国有企业转制为目前的股份制民营企业,企业转制后,一直采用正规的管理模式,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合法开采,并经常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开采秩序正常,无采矿权非法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全法现象。严格按照有关矿产品流通、销售等相关规定进行营销活动。

五、矿井回采率计划及完成情况:

按照国家规定,中厚煤层矿井回采率为80%,我公司矿井实际回采率目前达到80%以上,采煤工作面回采率可达到95%以上,煤量损失主要是工作面区间煤柱损失。机械化改造工程项目完成后煤炭回收率能够进一步提高。

六、各种费税缴纳情况:

我矿二○一二年采区全年停产无产量,销售掘进产出原煤后全部按时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无欠费行为。

#2

七、有无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等情况:

企业各种证照齐全,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均在上级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二○一二年全年停产未进行任何井下开采活动,无任何越层、越界等违法现象;无永久封堵点。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公司一直按上级要求进行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二○一二年我们坚持使用好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矿井生产废水治理系统,确保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不断努力提高矿井治理污水、废水、矸石等废物的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以高起点、高标准、严格进行井上、下建设,将矿井建设成为绿色、环保、安全、和谐的新型矿井,将矿井建设成为安全、高效、文明矿井,为企业的安全发展、高效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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