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社团联合会关于安宁校区安宁社联整合方案
关于安宁新校区社团联合会整合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现状,校团委决定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资源整合,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社团联合会在校团委的悉心指导下,本着提高社团干部素质,稳固发展社团,孕育社团文化的工作精神,配合校团委的指示,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求实创新”的战略思想,积极探索学生社团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和新载体,发展学生社团、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服务学生成才。努力凝聚社团,突出特色,务实创新,开创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团结带领全校社团青年为构建和谐地大做贡献。
二、组织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徐章位、周金龙、赵飞 成员:各协会主要负责人
三、整合时间
2011年3月15日-----2011年3月31日
四、整合内容及原则
(一)同类性质的社团为本次整合的主体。
(二)针对社团活动中存在的以下情况进行资源整合:(1)社团活动不稳定、数量少、效果差,缺乏创新力、吸引力等。
(2)管理不够规范,制度建设有待加强。组织结构不健全、内部分工不明确、活动开展无计划等。
(3)社团组织缺乏干部梯队建设,社团发展后劲不足。(4)指导教师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指导教师的宏观指导无法起到有效作用;对活动具体开展、社团的日常管理指导不到位。
(5)活动场所不固定或无活动场地。
(三)自愿合并的社团以相互协商达成一致方式完成。
拟整合对象:
1)英语类社团:建材英语协会、机械英语协会、物流英语协会 2)舞蹈类社团:建材舞蹈协会、机械舞蹈协会、物流舞蹈协会、博文舞蹈协会
3)创新协会:西校区创新科技协会、本部创新协会。
4)吉他协会:本部吉他协会、博文校区吉他协会、建材吉他协会
五、调整日程安排
(一)3月15日—3月21日 通知社团合并事宜并进行自愿合并
3月22日召开全校拟合并社团负责人会议(,通报社团调整事宜。3月23日—3月25日,拟调整社团意见反馈、提交相关材料,有合
并意向的学生社团在此期间可进行自主协调,并将合并拟实施办法提交社团联合会审议。3月27日晚9:00前完成社团调整方案。
(二)3月28日 召开社团负责人会议通报社团调整方案。需调整社团于3月28日晚9:00之前提交调整方案。
(三)3月29日—3月30日 社团调整
(四)3月31日及在全校公示。
2008
社团联合会将社团整合及分级结果上交校团委
校团委 学生社团联合会
年4月29日
第二篇:安宁有声
安宁有声
文/ 旖旎
久久无法入眠的夜晚,听到窗外的街上车辆和路面发出快速的摩擦、空调室外机的轰鸣、迟归的住客重重的关门声和楼上起夜的邻居硬底拖鞋踏在木质地板上的踢踏声……嘈杂、琐碎,扰得这个原本无眠的夜,更加不安凌乱。
这样的时候,总是会想起儿时住在乡下的光阴,那些没有灯火的映照、只有清凉月色的夜晚。
其实也并不是真正寂静无声音的,躺在临窗的小床上,会听到村子里偶尔响起的犬吠、羊羔的咩咩,尤其夏夜里,村外池塘的蛙鸣和草丛中蛐蛐儿的叫声,都格外清脆。可是那些声音,反倒衬得夜晚有一种异样的安宁,我总会在那样来自大自然的声音里悠然入梦。
后来,便知道了安宁也是有声的,不同的是,那些声音来自什么、来自哪里。而生活在城市以后,我也慢慢知道了,从此,真正的安宁,只能属于想念。
这样的想念,是一种意境。还有的想念,是一种真实的味道。
公司新来的年轻女孩偏好甜点,每天会带一些蛋糕、饼干、萨其马等香甜的点心,那些小点心,从色泽到品相还有散发的气息,都很诱人。有时,我也会分享一二,只是每次入口后,总觉得那些糕点,虽足够香甜,但总是缺少了食物的真实感。
于是,也会不由自主想念外婆在世时,逢年过节做的发糕。
其实并不是什么精细材质的点心,原材料只是最普通不过的苞米面,按适当比例加入面粉、红薯泥、少许蜂蜜和糯米甜酒,和面、静置、发酵后放入一口大锅中,用大火蒸熟,再切成规整的四方块,那种食物最原始、纯朴、真实的香甜,是任何添加剂都无法抵达的。
只是如今,外婆离开多年,那最真实美好的味道,也只能用想念去感受了。
而最动我心魄的想念,却来自异性的衣衫。
玻璃幕墙的写字楼里,时时会和名牌傍身的男子擦肩,他们的衣着,因昂贵而精致,因精致而得体,袖口永远规整,裤脚永远挺括,深色袜子和纤尘不染的黑亮的皮鞋,将他们包装得高贵优雅、气度不凡。
可是每每这时候,我却总是想起曾经邂逅过的那些自衫蓝裤的少年。他们的白衬衣,棉布的质地,款式简单、价格低廉,袖口总会被他们随意地卷起两道,那蓝色的泛旧的牛仔裤上,也许还有着清晰的球印或有几处小小的磨损。永远是白色、蓝色或黑色的球鞋,鞋带常常会不经意散开,走着走着弯下身来系鞋带是他们最习惯的动作。他们也许是穷小子、也许不帅气,但是每一个,都那么阳光自由、干净清澈。
也许,正是曾经的那些白衫蓝裤,成长为了今日的名牌傍身,可是我依然愿意永远想念曾经,那些阳光下用八颗牙齿晒太阳的自由的少年。
我不会放弃我的想念,那些声音、那种味道、那些少年……永不。因为,那些想念,是我生命中的糖。
第三篇:安宁事迹材料
关于推荐宋安宁同学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候选人的
事
迹 材 料
推荐单位:数学与统计学院
时
间:二零一三年三月
宋安宁,男,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华歧乡白宋村宋家湾村,中共预备党员,就读于天水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11级数应(3)班。担任该班生活委员。
天水市秦州区华歧乡白宋村宋家湾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爸爸妈妈哥哥和他组成了一个温馨的四口之家,由于地处偏僻山村,除了农作物外家中无其他经济来源,再加上兄弟俩同时都在上大学,对于这样一个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他懂得一粥一米的来之不易,也早已习惯朴实而又简单的生活,对他来说一切都是那么地平凡与自然。然而艰苦的环境并没有磨灭他奋发向上的意志,他从小立志要走出这个贫困的山区,去城市学习,去城市创一番事业,然后回到家乡,造福乡亲。他从小在农村长大,深深了解农民人的生活,他觉得劳动人民的生活是伟大的,在他心中,父母也是伟大的农民。他假期帮父母干农活,农村的劳动让他早早地成熟了起来,同时也磨砺了他的性格,能吃苦耐劳,面对困难不畏缩,全力以赴地去解决,去完成。
在这样的背景下长大的他,深知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父母的每一句叮咛变成了学习的动力,在求学路上也受到了很多同学异样的眼神,这都成为他努力的动力。好好学习一直是他追求的目标,在中学时他就是一名优秀的学生,获得过不少的奖励。他用自己赢得的荣誉来回报父母以及关心他的亲人。经过不懈地努力,在2011年他如愿考上了天水师范学院。但他深知,这不是学习的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
种种苦难面前不服输的他在2011年9月带着憧憬与希望,带着梦想,肩负着父母的期望,走进了天水师范学院。他只身一人来到大学报到并开始了新的征程。学费虽然不多,但对于他的家庭来说也是个天文数字。所以学费与宿舍费全是助学贷款。兄弟俩没有太多的生活费。他无助过,悲伤过,但是他相信只要努力,只要肯坚持就没有什么解不开的难题。古人说:“一份耕云,一分收获”,付出与收获是成正比的。
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在课余时间,他申请了勤工助学岗位来挣取生活费。并且在市中心位置创建了辅导班,每天晚上辅导学生来挣取学费及生活费,为止到现在辅导班已开设两年多,每天都是那样,在星期六,星期天在学校做兼职,同时也参加大大小小的活动。在寒暑两个较长假期,他在外面也摆地摊做过小生意。在这样的生活中,挨过不少的骂,受过不少的气,但是为了赚取生活费,这一切他只能默默地忍受,他也从没有任何怨言,都是这样一步步的走了过来。他也打算以后的两年中走一样的路,坚持一样的生活。虽然忙而又累,但是年轻嘛,也正是锻炼的好机会。只要减轻父母负担,这一切他都愿意。但是今年他哥哥要毕业了,考工作又需要一大笔钱,而且他父母的年龄也大了,且常年在外打工来供他们俩,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也只好用成绩来反馈父母。之所以他申请自强之星来圆他的创业之梦以及来减轻家庭的负担。若申请成功他将会感激不尽。另一方面,他在学习中取得以下的成绩。在大学以来,他一直担任他们班生活委员工作,也在2012年9月成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在2012—2013学年中被评为“校级优秀班干部”,学习成绩一直在前,在大一第一学期综合考评名列全班第二,第二学期综合考评名列全班第三。2012—2013年数学竞赛获得三等奖。在二级学院以及全院运动会中拿了不少奖,也为学院争取了不少的荣誉,他以不怕累的精神拼搏在运动会的场地上。在校期间参加了各种社团活动,作为班干部的他经常组织本班学生在学院的支配下积极配合学院完成各项任务,而这一切都归功于他为事业为人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他的志向是:提高综合素质,在学习上勤勤恳恳,工作中踏踏实实,生活中勤俭节约,交往中以诚相待,全面提高。
在入学以来,他勤奋刻苦,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生,为将来报效祖国积蓄力量。在党组织以及辅导员老师的教育之下,他明确了自己的人生发展目标,并为此努力的奋斗,在此感谢学校感谢老师能够给他这么多的学习和表现的机会。相信他在以后的道路中依然会踏踏实实的走下去。可以说生活的艰辛让他感到求学的不易,更懂得了珍惜生活。在学习中认真刻苦,时常对自己说:“前面有石头的阻挡,他就得搬开它,继续前进,千万不能回头,更不要绕过去,一直走下去,不要问目的地在那?而是要问自己的脚步有多快?
在生活中他崇尚质朴的生活,乐观热情,为人正直善良,关心同学,关爱集体,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拼搏,刻苦耐劳,乐于从生活的点滴做起帮助他人,生活中的细节就能够体现他的个人素质,因为他是一名中共预备党员,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他时刻提醒自己注意自己的言行,与此同时,他被老师鼓舞着,也用自己的汗水与执着换来今天的成长和收获,他也在人生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自己的明天创造了充满挑战和机遇的无限空间,成绩也只能说明昨天,从明天起还得从零开始,他也会用更高更严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也一直牢记:“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励句。努力作为一名优秀的党员干部。在不久的将来,为国家与社会出一臂之力。
孙中山先生有言:吾志所向,一往无前,愈挫愈奋,再接再厉!对于生活他抱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身边的老师和同学,对他的支持和帮助,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服务社会,虽然大学生活已过了一半,但相信后面的生活,同样精彩,不管是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他会把时间安排得很妥,虽然出生在贫穷的家庭,但是大学给了他别样的财富,那便是自强!正是因为他心中的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财富,也正是因为他始终有着努力拼搏的信念,才让他不断地乘风破浪,不惧艰险,勇敢向前,用乐观的信念与态度,坚强不屈的品质,获得一个又一个荣誉,现在他依旧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着,不管生活有多艰难,他都默默坚持永不言弃,并且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提前还清自己的国家助学贷款。其实再苦,再累也无所谓,他知道自己一直在努力,也知道虽然无法改变自己的家庭出身,却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
他坚信只要自强不息,自强自立,终有一日舞剑倾城,雨定风晴,带着微笑,用一个精彩的未来感谢所有好心人的关爱。同时他也用自己的双手书写自己的未来,描绘自己的明天,那样自己的生活也会和其他人一样,生命可以同样闪亮!
第四篇:社联2013下学期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下学期社团联合会
工作计划
2013年上学期,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将在院团委的领导下,积极创新,开拓进取,以“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提高学生素质”为宗旨,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促进社团对外交流,重点打造社团开放日活动,不断推进社团工作上新台阶。现将2013年下学期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如下:
一、规范管理,创建一批学生社团新典范
严格按照《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制度》对学院社团进行重新认定、注册,召开社团社长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2013年下学期社团量化准则》、《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2013年下学期社团注册、评级准则》、《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2013年下学期社团活动评优标准》。对指导老师重新聘用,明确其权利与义务,签订协议书。严格按标准强化考核,力争打造一批社团典范。
二、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打造一支具有执行力的团队
召开2013年下学期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2013年下学期社联管理制度》、《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2013年下学期社联评分制度》、《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2013年下学期社联评优准则》,强化过程考核。加强社团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后备干部的培养,举办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社团干部培训班;坚持理论育人、实践育人、服务育人、组织育人。促进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提升。并积极开展素质拓展破冰行动。力求打造一支思想过硬、品德良好、学习优秀、具有执行力的团队。
三、突出重点、强化品牌,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社团活动是社联的中坚力量,是社联、社团永葆先进的重要基础和力量源泉。本学期社团联合会将重点打造每周四下午社团开放日活动。活动将做到全体社团参与,有方案、有过程报道、有总结。院团委将根据活动的申报
1予以部分经费支持,也将根据活动的开展情况评定社团的级别。
四、加强社团对外交流,进一步扩大长职社团影响力
对外交流,是社团发展的重要途径,我们社联、社团将在本学期大量加强社团对外交流。我们将与长沙各高校社团、社联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学习,借鉴兄弟院校的社团管理办法。将邀请各兄弟院校社团在十一月份举办社团工作研讨会。
五、2013年下学期重点工作一览表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
2013年8月
第五篇: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社联章程草案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草案)
2008-12-17
社联委员会制
目 录
第一部分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制度 第三章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章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印使用制度
第二部分
社团组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生社团成立细则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四章
学生社团换届细则 第五章
学生社团的成员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经费 第八章
学生社团的奖惩
第九章
学生社团工作量化评优定细则 第十章
学生社团宣传板管理细则 第十一章
学生社团刊物管理细则
第十二章
学生社团使用学校教室等活动场所的规定 第十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章
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十五章
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制度
第三部分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简介
第一章
秘书部 第二章
活动部 第三章
宣传部 第四章
财务部
附
则
第一部分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院团委的直接指导和支持下对学生社团进行管理、组织、服务于社团的学生自治部门。其宗旨是贯彻实施院党委、院团委的指示,保证社团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打造“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学生社团。
第二条
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第三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指导方针:规范、务实、效率、服务、精品。
第四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要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整合社团的资源,加强联系,增进团结。
第五条
依章办事,规范管理。所有社团的工作,包括社团的成立、活动、考核等都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所有工作都要在章程的基础上公平、公开、公正的进行,使社团工作规范化运行。
第六条
建立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完善的历史档案。
第二章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制度
第七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定期召开全体内部常委会议,一般每月不少于四次,1/3以上常委可以提议召开全体社联常委会议。
第八条
全体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议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指示、决议精神;
(二)宣布院团委做出的各项决议,并要求认真执行;
(三)各部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计划;
(四)各部对近期工作进行计划和总结,布置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工作任务。
第九条
全体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联常委应按时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会。若有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应提前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部提交请假条。若无十分特殊的情况连续请假每月超过三次以上者,应提交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商议其去留问题。
第十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部应在全体社团常委会议召开前清点人数。每月无故缺席一次者,将在全体常委会议上点名批评;无故每月缺席两次者,应在下次的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无故缺席三次者,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讨论其去留问题,并指派专人与之谈话;无故缺席达四次者,做自动退出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处理。
第十一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部对全体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议所议事项做好记录。
第三章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财务制度施行机制
(一)为规范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产和经费的管理,提高费用使用率,确保社团联合会财、帐、物相统一,并促进经费合理化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部对其财产和经费进行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产和经费的使用原则;
(三)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产和经费的使用实行主席审批、秘书部副部长监督相结合的办法。
第十三条
经费与决算及单据报销
(一)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开展院团委型活动或院团委额款项支出,需由主席和秘书部在活动计划的基础上详细列出开支项目及预算金额,报请团委审批后专项拨款;
(二)活动结束后,秘书部向主席团提交经费决算,就经费运行及使用情况做出详细账目,作好备案;
(三)日常生活中,各部门经常性小额支出所需要费用应向主席提交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如出现超支现象,除特殊原因或主席签字认可外,一律只予以报销预算金额;
(四)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经费开支都需凭“收据或发票”报销,除特殊情况外,收据视为无效;
(五)发票内容应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如发票不宜写明的则需另附说明,涂改无效;
(六)票据背面应当注明款项详细用途,由经手人签名并由主席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票据最终上交秘书部备案以便统一记账及日后核查;
(七)秘书部每月在固定时间段处理各部门的单据报销、汇总事务。第十四条
社会赞助的管理使用
(一)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倡市场化运作,鼓励社团联合会下属的各个部门或个人积极寻找社会赞助,以补活动经费;
(二)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名义下的任何社团部门、个人获得的赞助,都必须向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汇报,在社团联合会秘书部登记后方可按照正常合理的程序予以使用,严禁私自截留现象,违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的任何部门与赞助方的合作都应本着“平等、互利、合法、诚信”的原则,不得以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名义从事违法违纪、弄虚作假或恶意攻击他人、损害他人利益的活动。若违反本条规定,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将由相关本部门或个人自行承担;
(四)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的任何部门对寻求到社会赞助的部门或个人应酌情给予奖励;
(五)为专项活动寻求到的赞助,原则上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严禁挪用。若活动后尚有节余,余额归为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的社团经费。
第四章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印使用制度
第十五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印由秘书部负责保管,主要是用于社团活动申请场地,借用宣传板,以及为社团开设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
在经得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的同意后,秘书部方可给使用方盖章。第十七条
任何社团或个人不得以盖取社团联合会的章印从事违反《社联、社团管理条例》的事宜或谋取私利,一经查出,必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部分
社团组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八条
为了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对学生社团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促进社团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打造“规范化、品牌化、特色化”学生社团,发挥学生社团应有的作用。根据学院团委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是学生为丰富和活跃课余文化生活,增长知识,培养创新和实践能力,自愿组织起来的隶属于院团委学生社团的联合会,受院团委指导和管理的一个群众性团体,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效形式。
第二十条
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同时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氛围,又要保证秩序,保证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一条 社团活动的责任由社团自行承担。社团负责人及其成员在活动过程中有错误或重院团委失误的,其个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的个人和组织应交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予以处理。社团负责人或其成员以社团名义按相关规定进行的活动视为社团活动。第二十二条 社团一切活动应当遵守《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社团管理办法》的相关细则,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社团必须接受院团委、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和指导。活动组织审批应遵循有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到团委的程序。
第二十四条
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发起成立的社团均适用本条例。
第二章 学生社团成立细则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的成立,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我院专科、成教、中职的在籍学生为发起人,发起人应当具备开展该项社团活动所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且符合关于社负责人的有关规定;
(二)有的专业的指导老师;
挂号单位应是具有管理职能或学术研究的我院正式机构;
(三)有规范的章程;
(四)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学生社团的全称应冠以“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XX”字样,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五)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院团委社团提交下列文件:
第二十六条 学生社团的申请
(一)筹备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发起人及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和学生证复印件;
(四)社团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二十七条 团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生社团的全称、类别;
(二)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三)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五)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
(六)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任免程序;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社团终止的程序;
(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社团成立的程序
(一)提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文件
(二)有发起人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老师的鉴定意见到院团委社团联合会领取〈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登记表〉,逐项填写,挂靠单位单位、社团联合会签署意见;经学院团委批准后,由社团联合会予以公告,社团方可正式成立
第二十九条 社团成立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对为批准成立的申请应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第三十条 学生社团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15日内召开会员院团委会,通过章程、产生组织机构及负责人。社团筹备期间内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筹备以外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三十一条 学生社团内部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团会员院团委会,其依照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二条 会员院团委会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一)选举和罢免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日常工作和财务活动;(六)决定社团的其他重院团委事项。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会员院团委会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视情形可召开会员代表院团委会〉。院团委会作出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更变、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院团委会形成的决议应报院团委社团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 学院团委、挂靠单位和社团联合会指导和协助学生社团通过民主方式选举社团的负责人。社团负责人应当为该社团的会员。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实行会〈社、理事〉长负责制,社团负责人每届任期为一年,连任期不得超过两届,非特定事由且未经社团联合会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负责人。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干部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优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热心社团工作,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学生社团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权利;
(二)有对学院的学生社团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三)有为社团成员做好服务的义务;
(四)有配合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开展学生社团工作的义务;
(五)有享受和承担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社团组织机构职能部门有各社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设置,报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备案。组织结构成察相结合的方式任用。
第四章 学生社团换届细则
第三十八条 社团负责人应在院团委和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本社团成员中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十九条 社团如须换届,必须于每学期开学两周之内完成换届工作,并报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经校团委审核批准。超过两周换届的社团将不予登记负责人相关职务。
第四十条 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规校纪,热心社团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二)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由团总支签章同意;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有一定群众威信。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被选举为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受院纪院规处分的;(二)有一门专业课程或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三)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消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注销,应承担主要负责的;
(四)会员或师生对该社团意见集中、反映强烈,严重丧失会员信任,应由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的;
(五)政治觉悟低,组织管理能力缺乏,业务操作不熟练,难以胜任社团负责人的;
(六)其他不宜担任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四十二条 校团委对违反规定的社团,有权予以批评教育。社团负责人在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院团委有权撤消其负责人职务:
(一)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接受团委、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导;
(二)出现重院团委财务问题及管理混乱,使社团无法正常运行;
(三)社团负责人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四)社团负责人盗用社团名义进行与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第四十三条 因在社团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受到校级处分的学生,未经校团委同意,不得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
第四十四条 各社团每学期可以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推荐优秀人员来担任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相应职务。
第四十五条 社团换届选举中可由社团原负责人或五名以上的本协会会员推荐候选人,在候选人中选举产生社团负责人。
第四十六条 社团负责人连续任职期不得超过2届。
第五章 学生社团的成员
第四十七条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的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四十八条 社团成员在入会时有积极交纳会费的义务,社团招新时有如实向招新对象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
第四十九条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及财务管理制度,有权选举或被选举为组织机构成员,有权按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担任社团职务并承担相关义务.第五十条 社团成员有权利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咨询,有权对社团执行机构及负责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和院纪院规导致成员利益受损的行为向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反映,社团部负有调查处理的责任。第五十一条 社团成员有权利也有义务积极主动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有权享受社团给予的优惠。社团有义务认真组织活动,切实保障社团的宗旨及其成员利益的实现。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五十二条 学生社团应当在法律法规和院纪院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并自觉接受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服从学院工作的全局安排。
第五十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应当围绕学生综合发展、全面成才的目标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学院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活动。
第五十四条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应当履行以下程序和要求,否则不予认可,并对其进行处理:
(一)社团举办下列活动应当首先向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报团委审批:
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2、与院内其他单位或院外团体、单位、个人联合举办活动;
3、院团委型比赛、讲座、报告等活动;
4、群众性集合、沙龙及研究讨会等活动;
5、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等取得经济收入的活动;
6、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活动;
7、其他可能影响学院教学秩序的活动。(二)申请举办上述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向院团委社团部提交下面书面材料,经院团委书记审核同意后方棵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
1、活动申请;
2、活动目的、内容、参加人员、时间、地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人及详细计划;
3、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
4、经费的来源、活动的方式;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社团及其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秩序、安全及合法性负责;(四)活动结束后6日内,社团应当上交总结材料至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存档。
第五十五条 学生社团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每学期须保证有一次院团委型活动并应尽量针对会员。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经费
第五十六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来源拨款、会员会费和社团资助。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办法所规定的社团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和拨款、应当向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报告接受、使用的有关情况,并定期向会员公布开支情况。
第五十七条 学生社团应当遵守本办法所规定的财产管理制度,接受社团的监督检查。学生社团在更换负责人、招新或者换届时,社团联合会应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查。第五十八条 学生社团成立后在招收会员时可一次性收取定期会费,最高数额不得超过15元。
第五十九条 社团收取的会费经整理后应按一定的比例上交到社团联合会进行统一保管,并按整体比列的百分之--------抽出作为社联的日常管理费用.社团内部的剩余经费有负责人以外的专人保管,保管权和使用权分离,使用时须经负责人、保管人、经手人共同签字后方可支出,签字记录应当完整保存。
第六十条 经费使用应当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和保留原始凭证,超过三十元的支出一律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否则不予认可。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定期检查社团帐目,对帐目混乱者予以财务整顿,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整顿期间社团停止一切活动。
第六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主要由社团内部自主解决。社团开展院团委型活动可向学院团委申请一定数额的经费,但其经费使用应当符合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 一切社团需严格执行此细则,凡违反此财务规定的社团成员,一经发现当事人及社团负责人一并严肃处理,问题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十三条 社团解散时,原社团负责人须列出财务清单,并将财务移交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八章 学生社团的奖惩
第六十四条 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每学年对学生社团及组织机构成员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综合评估,对表现优秀的社团授予“先进学生社团”荣誉称号,对表现突出的会员授予“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第六十五条 “先进学生社团”的评比标准:
(一)社团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工作上能自觉接受院团委的领导;
(二)项规定;
(三)能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并能及时上报,社团负责人经民主选举产生,能自觉遵守学院各项制度和社团各活动资料完整齐备;
(四)积极参与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开展有特色、有成效,能代表广院团委会员的意愿和需求;
(五)社团经费收支合理、账目清楚、公开透明。
第六十六条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比标准:(一)
治觉悟高,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二)
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三)
工作能力、业绩突出,服从院团委局,恪尽职守;(四)
学习认真,无不良记录,无违纪违法记录。
第六十七条“先进学生社团“的评比程序:
(一)选社团向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
(二)提交申请的社团经院团委社团联合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学院团委审批,审批通过者方可参加先进学生社团的评选;(三)
由院团委提出评优意见;
(四)由社团代表按评核标准对参加评选的社团进行投票,评出先进学生社团;
(五)对先进学生社团给予表彰及奖励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比程序比照“先进学生社团”的评比程序进行。
第六十八条学生社团由下列情形之一的,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并进行整顿:
(一)(二)活动范围、内容与章程宗旨不符,情节恶劣的;
不接受本办法规定,拒不执行院团委有关要求,不配合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工作的;
(三)(四)
(五)(六)
(七)(八)财务制度混乱,账目不清的; 应当定期注册而没有注册的;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违纪违法活动的; 本新注册会员不足30人的; 社团活动扰乱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第六十九条 学生社团组织机构成员违反有关规定,情节轻微的由社团处理;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院有关纪律处理。
第九章 学生社团工作量化评优
第七十条 日常内务工作
(一)按时上报换届情况及会员注册名单,组织机构健全,章程完备,加10分;
(二)积极参加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会议及活动,每按时参加一次加3分,迟到者扣2分,提前向社联负责人请假者扣1分,无故不参与会者扣4分;
(三)参加社团会议积极发言者,每发言一次加2分,提出建设性意见者加3分,意见被采纳者加5分;
(四)按时上交社团学期总结,团学简报,工作计划,期末总结者,分别加5分;
(五)按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要求上交院团委学生社团资料者每次加5分;
(六)对社联助理无故为难,不配合工作者扣3分。
第七十一条 财务管理
(一)遵守《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社团财务细则》者加基本分20分,每违反一条扣3分,扣完为止;
(二)遵守《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宣传板管理条例》者加基本分10分,每违反一条扣2分,扣完为止;
(三)按时上交《财务公开表》,上交一次加5分。
第七十二条 活动开展
(一)开展院团委型活动前至少两周上交活动计划,活动后一周内上交《活动记录表》者,按时完成者加3分;
(二)开展协会内部活动者,每开展一次加5分,开展校级院团委型活动者,开展一次加10分,两个以上协会合作开展活动,每个协会加10分。开展校际联谊活动,开展一次加10分;
(三)违反团委及社联规定开展活动者,一次扣10分;
(四)活动开展前后利用海报宣传者加2分,利用宣传板或条幅宣传者加4分,利用广播台、报刊宣传者加6分。
(五)以上为涉及到的情况如有出现由主席团对照类似情况酌情给分
第七十三条 民意评价
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组成量化评优小组,不定期随机访问社团成员进行民意调查,分别对社团进行综合考评,酌情加5-15分。
第十章
学生社团宣传板管理细则
第七十四条
各社团需用的宣传板由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第七十五条
各社团用完宣传板后须按时交到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七十六条 各社团如需用宣传板,由社团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两份),经批准,盖有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印后方可生效,凭此申请向社联宣传部取用宣传板,并在规定时间交回,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使用,则须向社联续借。
第七十七条
如果使用多块宣传板需要提出申请,并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协调配发。第七十八条
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的宣传板,必须用于社团活动,不得私用。
第七十九条
社团在使用宣传板过程中由各社团负责看护,如若丢失,则该社团必须在一周内予以补偿。
第八十条
如果社团违反本细则的任何一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在校团委的批准下给予社团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章
学生社团刊物管理细则
第八十一条
学生社团刊物,是指经校团委批准出版有固定的名称、版本,有顺序编号,定期或不定期出版的,用于学生社团内部指导工作、对外宣传活动、交流经验、交换信息的非正式出版的报纸和期刊。
第八十二条 社团刊物由校团委进行统一管理,社团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本社团挂靠(指导)单位、指导教师、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查后,报校团委同意,进行注册登记。
第八十三条 学生社团创办刊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积极的为社团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宗旨;
(二)有确定的主办单位、明确的内容范围及编辑方针;
(三)刊物中摘抄内容字数不得超过刊物文字的25%;
(四)有必需的资金,能够自筹刊物编印过程中的各种费用;
(五)刊物内容健康积极,符合各项国家法规、学校管理办法和其它文字内容的有关规定。第八十四条
学生社团创办刊物,应在符合前款的情况下,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向院团委提交申请及经费预算报告,申请上应写明刊物的名称、宗旨、主办单位、主编、主审的意见、资金来源、发行范围及方式、联系办法等。经院团委批准后注册登记。此后,社团方可开始征稿、筹集经费等有关出版刊物的准备工作。
第八十五条 学生社团编辑每期刊物应印制样刊一份,上有出版单位、主审老师及社团负责人的书面意见,交校团委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出版。
第八十六条
学生社团出版刊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刊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管理办法以及可能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二)学生社团刊物的发行不能超出所申报的发行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租、出售、征订;
(三)学生社团刊物出版时必须印有刊物名称、主办单位、出版日期、主编姓名、主审老师姓名及承印单位,并送交两份到校团委存档;
(四)学生社团刊物因接受赞助而需为赞助单位做宣传时,仅限于出现赞助单位及其主要产品的名称,禁止为其提供除此之外任何形式的广告服务;
(五)学生社团刊物仅限于校内宣传和交流,不得在校外公开陈列买卖,如需要与校外单位或个人交流的,须经校团委同意;
(六)已经登记后的学生社团刊物其名称、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资金来源、发行范围及方式、联系方法中如有变动,需及时到校团委重新登记后,方可按改动后信息出版刊物。第八十七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对违反规定的社团刊物,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停刊整顿、没收、直至取缔,并对社团及主要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二章
学生社团使用学校教室等活动场所的规定
第八十八条
社团使用学校教室等活动场所须到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办理审批手续,然后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擅自占用教室或其它场地开展活动者,所造成后果由社团自负。
第八十九条
办理使用教室等活动场所举办讲座具体手续如下:
(一)申请人需填写借用场地申请表,填写内容务必详实、准确,由主管单位领导(院团委、学校教务处,楼宇中心,)审批。
(二)若举办讲座、报告主讲人为校外人士,须另附其个人简历一份交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存档; 将申请表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出借教室。
第九十条 如活动需要借用校内收费场所时,须由社团负责人向主管单位领导交详细活动申请一份,经批准后,由主管单位领导(院团委、学校教务处)开具证明,再到该活动场所办理有关收费手续。
第九十一条 社团须服从院团委、教务处、楼宇中心和校内各场所管理机构对教室、器材借用的安排。社团应自觉爱护活动场所的公共财物,由于社团使用不当造成的各种损失,由社团自行负责。
第十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九十二条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传达和贯彻学院党委、团委对社团的管理思想及办法;
(二)负责审批各社团的工作计划、活动申请和经费使用计划;
(三)负责协调各个社团的活动安排,并对社团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五)对学生社团进行财务审查和综合评估;
(六)对学生社团违反本办法的问题进行审查和处理;
(七)定期召开社团工作会议,听取社团负责人的工作意见及活动情况的汇报。第三十八条 学生社团应当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到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注册,并填写《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注册表》,否则按自动解散处理。未经注册的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社团不得私刻公章,并加强对现有公章的管理,禁止随盖公章。
第十四章 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九十三条 学生社团登记或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后七日内向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申请变更登记。学生社团修改章程,应当在作出修改决定后七日内向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提出重新备案申请。
第九十四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申请注销登记:
(一)未完成本社团章程规定的任务,未实现其宗旨的;
(二)(三)
(四)(五)会员院团委会决议解散的; 社团分离或合并的; 社团被责令关闭或解散的; 社团因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九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有权将其解散,予以注销,并在院内公布:
(一)(二)
(三)(四)
(五)违反法律政策、院规院纪,利用社团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 背离社团宗旨的,影响恶劣的; 会员人数不足30人的;
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的,机构瘫痪的 盗用挂靠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引起严重后果的。
第九十六条
学生社团在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后,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应当及时组织财产清算。清算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社团剩余财产能够返还其成员的,尽量返还;不能够返还的,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社团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私自处分剩余财产。
第九十七条
学生社团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五日内到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提交由会员院团委会通过的有负责人签名的注销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
第九十八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所有程序结束后五日内向全院公布。
第十五章 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制度 第九十九条
为了增强学生社团工作的纪律性,协调各社团的关系,加强各社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条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名称为全体社团负责人联席会议,部分社团联系交流会议,全体社团负责人联席会议是社联的权力机构。
第一百零一条
部分社团联系交流会议
(一)部分社团可以在社团联合会的允许下召开联系交流会;
(二)联系交流会的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
(三)联系交流会开展的过程中必须邀请社联秘书部的成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第一百零二条
全体社团负责人联席会议
(一)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定期召开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一般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召集召开,1/3以上社团负责人可以提议召开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
第一百零三条
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履行以下职责:
(一)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指示、决议精神;
(二)宣布常务理事单位会议做出的各项决议,并要求各社团认真执行;
(三)各社团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计划;
(四)各社团对近期工作进行计划和总结,布置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工作任务;
第一百零四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章程
(一)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应按时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会。若有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应至少提前一天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提交请假条。若连续请假超过六次者,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常务理事单位向校团委建议将其除名。
(二)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应在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召开时清点人数。无故缺席一次者,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上点名批评;无故缺席两次者,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做出书面检查;无故缺席三次者,由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常务理事单位向校委建议讨论其去留问题,并指派专人与之谈话;无故缺席达四次者,做自动辞去社团负责人职务处理。
第一百零五条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应对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所议事项做好记录。
第三部分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简介
第一章 秘书部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机构之一,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中发挥着统筹的作用。
秘书处的构成:设有秘书部部长一名,副秘部长两名,助理若干名 秘书部的主要责任:
一、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以及社团的人事资料的管理;
二、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社团重要文字资料的起草,整理与存档;
三、负责各协会的社团简报整理与下发、会议笔录;
四、联系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个部门,并通知相关事件;
五、密切联系主席团,负责各部门的统筹作用。
第二章 活动部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部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机构之一,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各社团紧密联系,在组织、协调和指导社团各项活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活动部的构成: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助理若干。活动部的主要责任:
一、社团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二、各学生社团院团委型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
三、社团日常活动事务的统筹;
四、协调院团委学生社团联会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五、负责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经手的所有活动的资金预算
第三章 宣传部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宣传部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机构之一,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的宣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宣传部的构成: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助理若干。宣传部的主要责任:
一、负责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对外宣传工作,树立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良好形象;
二、负责对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所需要的各种活动的前期宣传,院团委型舞台背景的设计和制作;
三、管理好宣传板,按程序借、收宣传板。
四、配合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宣传画、海报、展板、条幅等方式的活动宣传;
五、负责院团委学生社团联会与外界的联络工作,对外树立我院人形象,展现社团风采;
六、负责制作和维护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网页,扩院团委对外宣传;
七、负责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各种新闻在网上的发布,处理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信息工作;
八、以网络为载体举办各种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九、提供涉及学习、娱乐、生活各方面的信息,为同学服务;
十、及时报道宣传各社团活动情况,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
十一、以舆论的形式支持各社团活动并收集各方面对社联工作的反馈意见;
第四章 财务部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机构之一,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的资金管理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财务部的构成: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助理若干。财务部的主要责任:
一、协助主席团负责管理社团联合会的所有经费的运行情况;
二、负责管理好各协会上交的资金.三、做好每的资金预算,资金运行上做到每两周一次整理,每月向主席团一次汇报.四、定期检查各协会的资金运行情况, 监督各协会的资金预算是否落到实处。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百零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终止和补充由常务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修订后的章程提交常委会讨论认可后具体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请示主席团后,直接实施章程的修改,终止和补充,并及时向常委会通报。
第一百零七条 如果有三分之一的委员提出修改或补充章程的要求时,可由常委会讨论后,交常委会表决。
第一百零八条 若有与社团章程相抵触的内容,以本条例为基准。第一百零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
第一百一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各类社团。各社团可根据本办法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团有关规章制度。凡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修改属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第一百一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委员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