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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尽调流程

不良资产尽调流程



第一篇:不良资产尽调流程

取得不良资产清单后,应对不良资产进行初步评估,例如总债权的规模(包括本金,利息的总额),资产的本息比(本金和利息的比,主要是判断贷款发放的总体时间),主要放贷发生的时间,资产的地域分布,贷款企业的规模,贷款的企业性质(是国有、民营等),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整体抵押率和保证率,抵押物的品种,总体诉讼情况和执行情况,通常情况下,资产出让方在招商时会提供带有全部或部分以上数据的清单,这些数据可以让投资者初步了解这些资产的基本情况、定价区间、价值弹性等。

资产初评的目的是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调查范围、人数,对调查的大概时间做出初步判断,为下一步调查打下基础。如确定为拟收购目标即可启动立项程序。

第三节

尽职调查方案的确定和尽职调查工作的组织

(一)立项

1.立项报告。立项报告应包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资产初步评价情况; ②预计的投资金额区间;

③尽职调查的方案与工作组织;

④项目的时间进度初步按排与人员按排; ⑤结论。

2.立项报告的审批。

立项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即可实施。

(二)制定尽职调查方案

尽职调查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资产初步评估情况概述;

2.本次尽职调查的目的;

3.本次尽职调查方法与步骤;

4.尽职调查的人员按排;

5.尽职调查的律所聘请;

6.尽职调查的费用预估;

7.尽职调查时间估计及尽职调查报告的提交时间。

尽职调查方案应报上级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抽样与重点尽职调查项目的确定

尽职调查的范围可以分为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并根据初步评估的结果确定尽职调查的重点项目。一般情况下,在资产包所含贷款笔数或户数不多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全面调查,抵押类贷款或抵押物资产一律要进行调查,次级类资产需要全面调查。除此之外,都可以以抽样的方式进行调查。无论是抽样调查还是全面调查都须确定重点调查项目。

1.企贷抽样重点项目调查应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2.①抽样过程中按照每笔资产剩余本金大小的顺序进行选择,或者确定一个界限(例如剩余本金在500万以上的项目),在该界限之上的资产都做为抽样的样本。

3.②企贷根据资产的分散和集中程度不同,调查的本金金额一般认为不得低于被调查资产总本金金额的80%,最好能够达到90%以上。③调查笔数的最终确定可以根据抽样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单户多笔的贷款,或多笔关联贷款,或关联企业多笔贷款,只要按总额达到抽样标准均应纳入调查范围,且一般情况下,作为一个整体应纳入重点调查范围

④抽样调查过程中,对于有抵押物的资产不论资产的大小,一律纳入重点调查范围。

⑤抵债资产一律要做尽职调查。抵债资产是指银行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以物抵债是指银行的债权到期,但债务人无法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或债权虽未到期后,但债务人已出现严重经营问题或其他足以严重影响债务人按时足额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或当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时,担保人也无力以货币资金代为偿还债务,经银行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或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裁决,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作价抵偿银行债权的行为。.个贷抽样调查应遵守的几个原则:

① 贷抽样应根据每个项目剩余本金的大小进行抽样,这主要是针对住房按揭贷款或车贷中涉及同一房地产开发商或汽车销售商担保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一般按照同一个项目来划分,按项目进行抽样。

②一般认为个贷抽样所覆盖的本金应大于债权本金的80%。如果项目过于分散,可以把抽样的比例适度调低

③个贷资产包中一般包含真实个贷和虚假个贷,虚假个贷可以都按项目进行调查,由于其本金相对较大,调查范围比较容易确定。真实个贷一般每笔本金较小并且极其分散,可以根据档案中预留的电话进行电话访谈,根据电话访谈的结果进行评估。

(四)调查工作的组织

⑤ 1.成立项目组及调查工作人员的按排

项目确定后应成立尽职调查项目组,确定小组成员,明确分工,并决定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工作。通常情况下都需要聘请律师事务所帮助进行法律调查。

根据尽职调查的任务量和紧急程度确定人数和项目负责人一般应有法务人员参加。

⑥ 律师事务所在尽职调查中的作用不可忽视,主要表现在: ② 专业角度查清资产的法律关系以及状态; ②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资产线索;③具备专业素质,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

参与尽职调查的人员须熟悉尽调工作流程,熟练掌握各种调查方法,明确目标,认真负责,细致耐心,并善于与各种关系人进行沟通。尽职调查人员通过阅档、实地调查、访谈、法律调查以及多方收集到的其他相关信息,力求调查准确、可靠客观,并最终给出价值判断。项目组要负责核实律师调查结论,并对此结论负责。

由于不同项目的所在地及具体情况不同,尽调小组应根据尽调方案给进行法律调查的律师事务所提出明确尽调要求,这些要求应至少包括尽调目的,需要调查的事项等,并在相关协议中予以明确。律师调查通常应至少包括:阅档、时效调查、权属调查、工商登记调查、法律状态(诉讼、执行等)调查。

2.调查工作的分工

⑴调查工作由项目组负责组织与实施,包括工作分配,明确中介机构的任务和目标等。在分配任务时项目组要有明确的时间要求。项目组应指定项目负责人,成员应由熟悉尽职调查、法律、处臵等专业人员参加。调查前应制定项目尽职调查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抽样、事先准备好需调查项目的《信息采集表》。项目组要对尽职调查人员进行分工,调查人员与中介机构要相互配,经常讨论,相互应证,以确保调查工作的完整、准确。

律师的任务和工作目标应该在服务协议中有所约定,根据资产状况的不同任务与目标有一定的差异,但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阅档。审阅目标资产的档案资料,调查目标资产的法律状况,进行相关法律认定,对于权属关系、债权是否有瑕疵、时效等作出明确的判断;

②工商登记调查。调查债务人(包括保证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确定债务人(包括保证人)的存续状态,调查工商登记档案记载的债务人(包括保证人)的财务、经营情况;

③ 属调查。查询债务人(包括保证人)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及其它重大财产情况(对外投资等权益)。如果目标债权的保证方式为抵押,调查抵押财产的权属状况,其中主要关注抵押物的登记情况以及抵押期限,抵债物产权登记调查;

④ 谈与实地考察。对债务人(包括保证人)进行电话了解以及现场实地察看;在访谈和实地考察过程中需要填写访谈记录或实地考察表,根据访谈或实地考察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需参与访谈或考察的人员签字(一般至少需要双人签字)。

⑤法律状态调查。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执行和解程序的债权,律师应当走访相关的法院法官,对该诉讼情况进行了解 ⑤ 时效调查。应明确每笔被调查债权的时效状况;

合其他尽职调查人员完成有关工作;

⑦ 职调查完毕后应根据要求出具正式的法律意见书。

⑵项目组根据所要调查的资产情况、工作量,将全部拟调查资产在成员之间作适当分配。项目组成员负责根据分配到的资产清单逐户进行阅档、走访、实地考察、根据需要以不同的身份(如客户)对债务人、担保人经营状况进行了解,摸清企业实际状况,对抵押物、抵债物进行现场查看,了解当地房产的价格,对抵押物、抵债物进行初步评估。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如果有必要可请律师协助。

第四节

尽职调查的实施

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交易安排的项目尽调的时间要求会有不同,调查环境也不同。尽职调查首先应对参与调查的人员和律师提出明确的时间要求,尽职调查方案可以针对不同地区的特点在实施过程中略有调整,但以不影响尽调有效性为原则。如果是阅读原始档案,一般应按排项目组人员和律师同时进行,以免给资产出让机构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

(一)阅档

阅档是尽职调查工作的第一步也是最基础的环节,阅档需要根据抽样结果进行阅档。阅档过程是对资产进行了解的过程,阅档需要判断债权是否具有瑕疵,担保是否继续有效,初步了解各类资产所含的法律关系、状态、权益等。我司人员应认真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填写《尽职调查信息采集表》。律师等中介机构根据其自己的工作流程进行阅档,最终双方进行交流,可以减少差错和疏漏。

1.重点关注档案要件。阅档过程中需要关注的要件主要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情况、是否有和解协议、是否诉讼、是否有判决、裁定和执行情况。在有判决的情况下,关注的重点就应该放到执行方面。目前遇到的主要问题是,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无法执行,或者是法院裁定中止执行,这种情况下,后面尽调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被执行人财产的发掘方面。2.时效的问题。时效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诉讼时效,二是执行时效。

⑴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对于债务人的每次催收之间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当然若超过两年后债务人仍然签收的仍让符合时效的延续,所以在查看催收单时应重点关注最后时点签收的催收单到目前的时间或最后时点签收的催收单到转让到资产管理公司的时效是否有效。银行公告催收和公证催收均属于时效的中断,可以重新计算时效,根据规定国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一律可以采用公告催收来延续时效。对于保证人诉讼时效可以分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时效现行《担保法》第15、25、26条对保证期间的设臵和效力作了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保证的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与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民诉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 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说明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采用公告送达,若能找到债务人的情况下采取公告送达可能会不能产生时效的中断,国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除外。2 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①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②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责任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责任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同时中止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所以对于保证人的催收为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内。

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六个月。

对于有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该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所持有的金融不良资产一般都不会存在接收之后的时效问题,重点应该关注在银行剥离之前的诉讼时效问题,如查看银行催收通知书的时间等。关键是时效的连续性,有的资产时效已丧失,但后期资产管理公司仍有公告或催收等形式,并未得到债务人认可,因而时效仍然丧失,这一点很容易判断错误。

⑵执行时效。对于执行时效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 例如,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C以设备提供抵押,约定还款时间04年1月1日,如果A不能清偿债务的,诉讼时效为2年,截至06年1月1日,B从主合同诉讼时效结束之日起2年可以向C行使抵押权,也就是最晚在08年1月1日行使。

担保物权请求权的期间=债权的诉讼时效(2年,可中止、中断、延长)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2年(除斥期间)。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形下,担保权人行使担保物权的期间为4年。定,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是1年;双方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这个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对于有判决而没有申请执行的部分项目,可能已经丧失执行时效,但不一定就丧失了诉讼时效。

3.注意从放款时的调查报告和贷款维护过程中下户记录(指在贷款发放或逾期后银行工作人员对债务人的走访情况记录)中寻找财产线索。调查报告一般都反应了放贷时的情形,可以从中得到部分可能的财产线索,另外很多档案中有下户记录,下户记录一般都详细记录了不良产生的过程,可以从中发现一些可靠的线索,例如当时企业的经营状况,企业的对外投资情况,是否有转移财产的情况等。

4.阅档工作的安排。由于各公司、银行规定不同,有些需要在资产出让方规定的地点查看原始案卷,有些可以购买档案资料的影印件自行安排阅档。阅档工作安排由小组视情况进行安排,一般在阅档前与出让签署保密协议有时还需交阅档费用。

5.规范填写《尽职调查信息采集表》。《尽职调查信息采集表》可分为企贷信息采集表和个贷信息采集表。

⑴企贷阅档信息采集内容。

例如债务人名称、借款合同号、债务人地址和联系方式、贷款银行、合同金额、合同借款起止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修正)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期、保证人名称、保证人地址和联系方式、抵押物的权力证书号、是否有抵押登记、是否有和解协议及内容、是否有诉讼及判决情况、执行情况、每一次的催收记录等。企贷有可能一个户中有多笔借款,根据需要对于多笔借款合同,并且还可能有多笔借新还旧的合同,这些都需要填写,对于企贷阅档应该就一些有疑问的问题进行记录,在以后的访谈或调查过程中应查找到相应的答案。详见《企贷尽职调查信息采集表》。

⑵个贷阅档信息采集内容。个贷主要特点是户数多,同时每笔金额较小。个贷阅档具有其特点,一般来说个贷都是批量放款,基本上所有放款的材料都是格式性较强,基本资料都一致,因此对于个贷的阅档建议建立一个表格并在阅档的同时填写相关的信息,表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①项目名称;

②借款人基本信息:借款人姓名、借款人性别、借款人身份证号、借款人身份证上标注的地址、借款人住址、借款人工作单位、借款人手机电话等联系方式;

③借款人配偶信息:借款人配偶姓名、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借款人配偶联系方式;④房产及售价信息:所贷款房产的地址、预售许可证号或房产证号、房产面积、销售单价、房产总价; ⑤合同及债务信息:放款银行借款合同号、合同期限(放款日至到期日)、合同金额、剩余本金、催收利息、应收利息、放款银行、还款情况;

⑥ 押情况:是否办理抵押、他项权力证号;

⑦保证人情况:保证人名称、保证人地址、保证人联系方式、保证金额、保证期间;

⑦ 讼、判决及执行情况:代理律师事务所名称、联系人名称和联系方式、经办法院和法官信息及联系方式、判决情况和执行情况。最后将所有记录的信息汇总成一个总表。详见《个贷尽职调查信息采集表》。

在阅档和填写个贷信息采集表的同时应对真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进行初步识别。对假个贷的判断一般有以下几点经验可供参考:

①如果是假个贷,在阅档过程中很容易看出同一个项目下很多贷款人的收入证明都由一个或几个单位开出,或者来自于同一个地区同一单位,其本人一般都无法联系上,并且所留的联系人电话也是几个人的电话,并且档案材料极为规范;

②从阅档的统计表中可以看出,同一个项目贷款的发放时间集中在几个月之内,一般一天发放很多笔,然后隔几天又发放很多笔;

③同一个项目借款人不缴纳月供的时间非常统一,一般表现在所有贷款人从某个月份开始不再缴纳月供;

④在同一个项目中,用贷款额除以房产总价可以发现该数值基本集中在78-80%之间,这主要是因为以前有规定房贷的首付不得低于总房款的20%5。一般来说真实个贷的个人一般或多或少会多付一点,不可能每一个人都恰好支付房款的20%作为首付款;从另一个角度判断,同一个项目的按揭贷款中用合同金额除以剩余本金所得出的系数非常接近,这主要是因为放款的时间和还月供的时间基本同步,所以

2006 年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的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该数据也极为接近;

⑤从统计的数据中可以发现,所有的贷款时间都为20年或30年,这个期限是每个项目规定的最长期限,一般个人真实的贷款,每个人的贷款期限都有可能不同,例如有的人以其买房的年龄至其到60岁的年限作为贷款的年限,不可能所有贷款人的贷款期限都相同。在假按揭中因为期限越长开发商所要支付的月供就会越少;

⑥合同中签订的房产单价比同期同地段的房产单价高出很多(一般高出30%左右)。

⑶抵债物的信息采集。主要包括法院判决抵债或协议抵债,抵债物的地点情况,权属的状况,抵债物的面积或数量情况,抵债物的瑕疵情况,权属情况以及过户或变更面临的障碍和费用情况,该抵债物是否涉及到其他纠纷情况,该抵债物目前的使用情况,抵债物的出租情况等。

(二)访谈

尽职调查的访谈可以视情况请中介机构参加访谈,一般包括对三个方面人员的访谈:

一是访谈资产出让方项目经理;

二是访谈原贷款银行客户经理或资产保全经理; 三是访谈债务人、担保人、抵押人。

举例说明,假设某地段房产价格为6000元/平米,有一套100平米的房产,当时其市场价值为60万元。如果通过假按揭的方式,把合同单价签订为8000元/平米(高出市场价33%),这样100平米的房产总价为80万元,按照政策在银行可以贷款64万元,其中4万元用于支付贷款过程中的费用和几个月的月供,等该项目所有需要按揭的房产办理完毕以后,开发商不再支付月供。这样开发商就相当于按照60万元的市场价将该房产卖给了银行,达到了按照市场价快速变现的目的。

1.访谈资产出让方项目经理。一般资产出让方都有相应的项目经理,通过对项目经理的访谈能够从中得到很多信息,对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跟踪对于尽职调查是非常有效的。

在访谈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⑴访谈过程中应首先让项目经理介绍资产情况。一般项目经理都会有意识地重点介绍资产质量较好、有清收线索、财产线索等的资产,即所谓资产的“亮点”。但访谈人员要特别注意对这些信息的核实,这些信息有相当部分并无材料证明,需要核实其可靠性。

⑵对于阅档过程中所发现的疑问可以向项目经理进行咨询。在访谈前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阅档和访谈本身可以起到相互核实的作用。

1.访谈资产出让方项目经理。一般资产出让方都有相应的项目经理,通过对项目经理的访谈能够从中得到很多信息,对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跟踪对于尽职调查是非常有效的。

在访谈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⑴访谈过程中应首先让项目经理介绍资产情况。一般项目经理都会有意识地重点介绍资产质量较好、有清收线索、财产线索等的资产,即所谓资产的“亮点”。但访谈人员要特别注意对这些信息的核实,这些信息有相当部分并无材料证明,需要核实其可靠性。

⑵对于阅档过程中所发现的疑问可以向项目经理进行咨询。在访谈前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阅档和访谈本身可以起到相互核实的作用。

⑶需要注意的是尽职调查中影响价值判断的重要信息需要有材料的支撑,同对方人员的口头交流不能作为依据。对于相关有抵押或查封的房产一定要求提供复印件作为依据。

⑷对于资产出让方近期与债务人等的联系及处臵工作现状,要求其将有关情况做全面介绍,并要求留下有关联系人的电话、公司地址、名片等联系方式。

2.访谈原贷款银行客户经理或资产保全经理。对原贷款银行客户经理或资产保全经理的访谈可以得到很多线索,包括当初贷款发放及催收情况,目前存续状况,财产情况,各关系人情况,企业的主要控制人,主要控制人的其他财产,财产是否有追偿价值,哪些需要重点追查等。

3.访谈债务人。一般情况下企贷债务人能够积极配合访谈的债务人并不多,对债务人访谈的难度较大。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可以试图通过不同的身份对债务人进行走访。真实个贷的债务人一般都非常积极地配合访谈,虚假个贷的债务人一般都不配合,很多人都以没有记忆搪塞,这种情况下一般应设法找到开发商进行访谈。

(三)实地调查

尽职调查的实地调查主要包括对债务人、保证人的实地调查和对抵押物、抵债物的实地调查。

1.对债务人、保证人的实地调查。要求对债务人、保证人办公地点进行实地走访,查看企业的办公场所、实际经营状况等,在尽可能的条件下拍摄其办公场所的照片,供尽职调查小组讨论。

2.对抵押物、抵债物的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过程中应有实地调查记录,要对被调查的物品做详细的描述。对于所有物品应进行拍照,照片应作为调查的资料留存。

(四)讨论与交叉核实

1.尽职组应强化讨论机制。尽职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的进度适时进行内部讨论或与律师进行讨论,遇到问题及时寻找解决办法。没有引起重视的问题可能会在讨论中引起重视。对于讨论过程中提到的问题,应该继续落实,在下一次讨论之前把有疑义的问题弄清楚,不断地调查和讨论。

2.交叉核实。在调查过程中,难免会有成员对于材料阅档过程中存在遗漏或理解偏差,所以对于重要(影响资产价值判断)的资料需要进行交叉核实。具体的交叉核实办法由工作组组长同组员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3.调查过程中应根据调查情况随时填写《尽职调查信息采集表》,并根据调查的不断深入进行修正、完善。

(五)实施中的若干实务问题

1.律师执行调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⑴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所对应的一系列权属关系是不良资产尽职调查中关注的重中之重,律师要对资产权属的合法性、有效性、存续性予以确认。由于阅档过程中不可能得到完整信息,以不能简单地判断时效的有效性,还应在尽职调查的实施过程中综合其他信息予以判断。

⑵对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企业基本情况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①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发展历史及结构、法定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分支机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情况、重大的收购及出售资产事件、经营范围等; ②公司的不动产、重要动产及无形资产包括土地权属、房产权属、车辆清单、知识产权及专有技术、资产抵押担保情况、资产的评估价值等; ③公司债权和债务:债权基本情况明细、债权有无担保及担保情况、债权期限、债权是否提起诉讼、债务基本情况明细、债务有无担保及担保情况、债务抵押、质押情况、债务期限、债务是否提起诉讼及或有负债; ④公司涉诉及执行情况(包括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⑤公司股东、董事及主要管理者是否有违规情况、公司有无重大违法经营情况、上级部门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宜等;

⑶查询工商登记情况,因贷款企业经过多年的经营很可能目前的经营场地和原始档案上存在差异,这可以给调查小组成员走访提供重要的信息。

⑷调查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情况。律师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证抵押物登记、查封情况。其他抵押品应到相应登记机关查询登记情况,以查明权属的有效性。

⑸对于涉诉项目应查明诉讼的进展,走访相应的法官。对于已判决的项目,很多由于企业没有可执行财产而中止执行,律师应该根据经验尽可能发现线索,对执行的可能性作出判断。

⑹若是个贷则需要分清是真实个贷还是虚假个贷。若是虚假个贷要查清目前房产是否还在该贷款人名下,查清保证人是否还承担保证责任,若保证人还承担保证责任则还需要查清保证人的基本情况(参照企贷),房产是否办理抵押登记。

2.尽职调查项目组应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开展调查

⑴通过阅档结合与资产出让方的访谈查明债务人、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现状。一般情况下,资产出让方会在很大程度上对其出让资产中的重点项目进行详细或者重点介绍,对于资产出让方的介绍尽调人员需要进行认真核实。⑵上网搜索该企业,查看是否有相关企业的报道。网上搜索到的信息不能作为判断一个企业的依据,但也经常能够提供一些相关线索,能给尽职调查带来很大帮助。

⑶调查与该不良资产有重要关系的人物。某些不良资产的产生完全是由于非正常贷款或非正常运用所造成,经过很多年的运作,可能实际控制人已经具备了还款能力,只是没有人去追或者没有能够掌握某些证据,只要掌握这样的证据就能够产生意想不到的回款效果。也有有关人当初涉及违法违纪等问题的情况,查清楚也有利于今后的清收。

⑷抵债资产的调查。重点是要对该抵债资产进行实地调查,以及到有关主管部门核实,了解资产的产权状况,包括资产是否存在产权上的瑕疵、是否涉及其他抵押、产权是否已转移、产权的实际转移还有哪些障碍、是否拖欠工程款、税款、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是否涉及其他法律纠纷,如果是协议抵债的是否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是否属限制、禁止流通物等情况。

⑸对于抵押物是房地产的,应调查相关的房地产市场情况与价格,要注意区别不同资产的性质以及相对应的价格信息(如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基础地价),要了解项目周边景观,项目基地现状,区域产业结构及社会发展水平,区域房产供应状况,物业租售状况,周边的商务圈,遮挡物及其可能对景观造成的破坏,污染源,大型交通枢纽和公交配套等。重点是要准确了解房地产等的市场价格,房产的最终价值评估应该以不高于市场价格的70%估价。机械设备,车辆等抵押物,因个体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其价值的评估对于非专业人员来说较为困难,可以请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3.个贷调查应注意的问题。个贷主要以房贷为主,其余还包括车贷和信用卡不良等。在此我们只讨论房贷问题。首先要判断是假个贷还是真个贷,如果是假个贷一般都是开发商融资,对此主要应调查开发商目前实力状况、抵押房产的现状、有没有住人、是否有过二次出售、现在在谁名下、预售登记或抵押登记的情况等。

如果是真实个贷,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要了解开发商的阶段性担保有没有解除,要了解该房产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和查封,要了解借款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和收入水平,债务人的还款意愿。目前真实个贷存在一个执行的问题,如果借款人只有一套房产并实际居住,作为借款人的基本生活资料的房产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因此存在暂时无法回现的可能,尽职调查时应该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

4.尽职调查人员身份问题。在尽职调查人员如果和债务人直接接触,部分债务人不予配合的情况下,调查人员可以以客户的身份对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企业的产品和销售情况,企业经营情况等。

5.怎样看待判决和执行中的财产发掘问题。很多债权都存在着执行难的问题,其中主要是因为没有可执行财产而中止执行。无可执行财产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经营失败而导致还款能力丧失,另一种是壳企业将财产转移,但又很难找到有效证据。后一种机会也同时会隐藏在这种资产中,这种资产往往评估都很低甚至为零,但不排除有很多为零的资产最终能够变成有一定偿还或偿还率较高的资产。

6.非财产线索的掌握对部分债权的回款也可能有很大帮助。例如在某些资产中部分同某些企业或个人有很大的关系,有关的证据也可能帮助查找还款来源,或把债务链连接上,或是促使第三方代为偿还。

第五节

资产估值

资产估值是尽职调查的一个重点,要从处臵角度进行价值分析并估值。资产估值是尽职调查小组讨论后达成共识的估值,不能仅仅依靠某一个调查人员进行估值定价。

(一)抵、质押资产的估值

对有抵押或质押资产的评估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首先应考虑抵押或质押资产快速变现的价值,其次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若企业经营状况较好,某些企业可能会通过协商了结该债务,一般在这种条件下访谈过程中企业都会表达相应意愿,此时可以用一个区间来判断该项目的价值,以抵押或质押物快速变现的价格做为底价,以企业访谈过程中愿意偿还的金额作为最高价进行评估

(二)保证、信用贷款的估值

对于保证和信用两种放款方式的评估区别是,信用放款只涉及到主债务人的价值估值,保证方式涉及到主债务人和一个或多个保证人的价值估值。对于企业价值的估值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查看企业的存续状态。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经常遇到被调查企业是注销或吊销,对于注销企业一律按照无回款计算,除非有特别可以证明回款的情况。对于吊销的企业需要进一步查实其资产状况,吊销是一种工商行为,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内部组织机构依然存在,对于吊销的企业并不是没有财产,需要进行查找。

2.查找被调查人名下干净的固定资产。如企业目前名下存续的未被抵押或查封的房产等都可以作为可实现回现的依据。在查找此类资产的同时要了解企业是否有其他较大债务人,是否有被其他债权人执行的可能性。

3.查找被调查人的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是企业的权益,可以通过查封等方式执行,要对对外投资的金额和目前的市场价值做评估,最终应由调查小组讨论定价或请专业人员定价。

4.查找被调查人账户情况。每个企业都会在银行有账户,并且很多企业除了基本户之外还有多个一般户,查找账户可以查看其现金流情况,可以做为冻结账户并回现的一个参考依据。

5.查看企业的经营情况。通过实地走访或访谈等,可以大概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企业经营情况的好坏也是判断的一个重要依据。一笔债权的债务人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只要债权继续有效就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追偿,但要视情况判断回收的比例。

(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的估值

若是全面调查,将所有调查企业的估值累计即可,若是抽样调查,则可以根据抽样调查资产的估值除以抽样调查资产的总本金,用该系数乘以总资产的本金,可以初步得出对总资产的估值,再根据一些特殊情况进行调整,最后得出整个资产包的估值。对于整个资产包的估值可以是一个绝对数,也可以是一个区间。

第六节

处置预案

处臵预案的目的是为了未来处臵的方便,也可以测试和提示估值的准确性。处臵预案可以只是一个概括性的预案,只要说明总体的处臵思路、办法,预计回收金额、时间就可以,不需要具体的处臵细节。但重点项目或大项目必须逐户提出处臵预案。处臵预案包括主要以下内容:

1.处臵思路。如通过和解、诉讼或查找财产执行、变卖等总的处臵思路。

2.处臵时间和回收金额预估。资产处臵时间和回收金额的预估对于资产处臵很重要,对企业资金的按排可以起到预测作用。

第七节

尽职调查报告

(一)法律意见书

律师应根据其调查的结果分户出具正式的《法律调意见书》。《法律调意见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调查的时间,参与的人员,调查走访过的机构或部门;

2.主债权、担保、抵押、转让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①主债权借款合同签订的时间,合同号,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借款合同金额,借款合同期限,利率的约定(包括逾期利率的约定),放款会计凭证显示的放款日期,债权余额情况,主债权是否合法有效;

②保证合同签订的时间,合同号,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保证金额,保证期间,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③抵押合同签订的时间,合同号,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抵押金额,抵押物的数量或面积,抵押物评估价,抵押物权力证号,抵押物他项权力证号,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和登记部门;

④转让的时间,转让的双方当事人,转让的合同号,公告报纸的名称、时间、版面等;

⑤诉讼时效是否继续有效,诉讼时效到期时间。

3.债务人和保证人情况:

①工商登记情况,包括登记证号,企业类型,主营业务,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

②财务情况,包括最近一两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情况;

③经营情况,主营业务产品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

④财产线索情况,如股东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名下固定资产情况,开户银行情况等线索。

4.抵押物的基本情况,抵押登记情况,查封情况,实地走访情况,市场价值的初步评估等;

5.代理、起诉、判决、执行情况:

① 代理人名称,代理合同签订时间,起诉时间;

② ②判决的法院,判决书号,判决的时间,判决的内容;

③ ③裁定的法院,裁定书号,裁定的时间,裁定的内容;

④ ④执行情况。

6.结论和建议

①时效是否有效;

②诉讼、判决、执行情况;

③是否有追偿价值以及价值的大小; ④对追偿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二)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项目组最后要根据尽职调查情况,综合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1.《尽职调查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⑴尽职调查报告的期间、调查范围、调查内容、调查程序和方法等;

⑵债权的整体概况,例如债权的分布,债权的形态,债权的总体诉讼状况,债权的地域分布情况等;

⑶资产包的特点,例如抵押情况,债务人情况,保证人情况等;

⑷整体价值判断情况,本节做总体的概括性价值判断,但应有附件列示重点项目的价值判断及依据情况; ⑸资产包处臵的难点及重要的风险点和收益点的说明;

⑹整体处臵预案以及对处臵费用和时间的预测,这些都将成为预估成本作为该资产包收购的一个重要参数;

⑺结论

2.《尽职调查报告》的基本格式

⑴尽职调查的时间、地点、方式、参与人员等;

⑵资产包的总体情况介绍:

①资产包涉及的项目数、债权总额、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债权地区分布、已诉项目数、未诉项目数、有抵押物项目数、有抵押物涉及的债权金额等情况介绍。按照诉讼类、未诉类、核销终结类进行分别介绍说明;

②已诉类债权资产

Ⅰ已诉类债权涉及的项目数、债权总额、本金余额、利息余额、有抵押物项目数、有抵押物涉及的债权金额。要有抵押登记情况说明,确认抵押效力

Ⅱ已诉类由法院裁定以物抵债的资产情况。

Ⅲ由法院查封的财产情况,查封有异议的情况,查封执行有异议的情况,其他债权人查封情况,查封轮后情况等。

Ⅳ属于财产已经拍卖处臵或破产清算后资金待分配的债权情况。

Ⅴ属于其他情况类的资产。

③未诉类债权资产

Ⅰ未诉类债权涉及的项目数、债权总额、本金余额、利息余额、有抵押物项目数、有抵押物涉及的债权金额。要有抵押登记情况说明,确认抵押效力。

Ⅱ未诉类资产的时效问题介绍。

Ⅲ有抵押物或抵债物情况的介绍。

⑤ 销类资产介绍。

⑶资产包估值

①资产包内重点回款项目的介绍。应对每一个重点回款项目进行逐一介绍,并对回款金额予以评估,以及说明评估的依据。

②对资产包总体回收价值进行评估,要说明评估的方法,评估的依据等情况。

⑷资产包风险提示。对于资产包内存在的风险点需要进行说明。

⑸结论。该资产包的整体状况,整体价值评估,可回收预计,回收风险点预计等

第二篇:尽调模版

初步尽职调查报告目录—财务部分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 4 1.1公司简介 4 1.2公司历史沿革 4 1.3公司组织结构 7 1.4拟发行主体对外投资情况 7 1.5拟发行主体实际控制人 8 第二章 环境分析 9 2.1宏观环境分析 9 2.2行业环境分析 9 2.3经营环境分析 9 2.3.1产品和服务 10 2.3.2人力资源分析 10 2.3.3研究与开发分析 11 第三章 财务状况分析 12 3.1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12 3.2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 13 3.3公司资产负债表分析 14 3.3.1资产结构分析 14 3.3.2负债结构分析 19 3.4公司利润表分析 22 3.4.1毛利率分析 25 3.4.2期间费用分析 26 3.4.2营业外收入分析 28 3.5公司现金流量表分析 28 3.6公司财务指标分析 29 3.6.1盈利能力分析 29 3.6.2偿债能力分析 29 3.6.3运营能力分析 30 3.6.4发展能力分析 30 第四章 公司存在的风险 30 4.1财务结构问题 31 4.2重要资产存在问题 31 4.3目前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存在的问题 32 4.4财务核算问题 33 4.5内部控制问题 34 4.6关联方关系及交易问题 35 4.7其他风险 35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拟发行主体 指 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体 公司 指 我们 指 事务所

调查原则 指 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的工作原则及贡献替代、预期等经济原则 调查依据 指 我们在调查中获取的有关资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调查目的 指 为公司拟定切实可行的上市操作方案,为公司更好地进行资本运作提供帮助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

本章内容

1.1 1.2 1.3 1.4 1.5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简介 公司历史沿革 公司组织机构图

拟发行主体对外投资情况 拟发行主体实际控制人

1.1公司简介 1.2公司历史沿革 1.3公司组织结构

1.4拟发行主体对外投资情况

无。

1.5拟发行主体实际控制人

公司第二章 环境分析

本章内容

2.1 2.2 2.3 环境分析 宏观环境分析 行业环境分析 经营环境分析

2.3.1 产品和服务 2.3.2 人力资源 2.3.3 研究与开发分析

第三章 财务状况分析 本章内容

3.1 3.2 财务状况分析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

3.3

公司资产负债表分析

3.3.1 资产结构分析 3.3.2 负债结构分析 3.4 公司利润表分析

3.4.1

毛利率分析

3.4.2

期间费用分析

3.5 3.6 公司现金流量表分析 公司财务指标分析

3.6.1 盈利能力分析 3.6.2 偿债能力分析 3.6.3 运营能力分析 3.6.4 发展能力分析

第四章 公司存在的风险

第三篇:项目尽调报告

一、融资企业简介 1

(一)企业基本情况 1

(二)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2

(三)企业主营业务模式及状况

(四)财务情况 7

二、融资企业的竞争优势 12

(一)区域概况 12

(二)政策支持优势 15

(三)规范的运营模式 15

(四)业务管理及人力资源优势

三、用款项目情况 16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16

(二)投资概况: 17

(三)项目投资金额 19

(四)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20

(五)合规性情况 20

四、还款来源 21

(一)???财政收入情况 21

(二)???财政支出情况 23

五、担保方??担保 25

(一)概况 25

(二)法人治理情况 27

(三)核心管理人员简介 27

(四)财务情况 28

(五)业务经营情况 30

六、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31

(一)主要风险 31

(二)防范措施 32

七、结论性意见 33 5 16

第四篇:法务尽调清单

尽职调查清单

法律部分:

一、企业设立及演变情况

1、请简述企业目前的股权结构及股东的基本情况;

2、请简述企业历次股权、注册资本变更过程及变更原因;

4、请说明历次股东及注册资本变化中,股东投资入股的方式(增资还是转让);

5、请说明历次股东及注册资本变化中,股东的出资形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债权、股权);

6、请说明历次股东及注册资本变化中,投资价格及出资到位情况;

7、请简述主营业务的变更情况;

8、请说明个人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大额出资的资金来源及其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

9、成立的批准证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立项申请以及与成立、组建及改组有关的任何其他政府批文等涉及公司历史沿革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任何对该等文件进行修改的文件;

10、会计师事务所的对公司成立以及历次增资时投入资本的验资报告;

11、资产评估机构对股东以货币以外的资产投资入股的评估报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书;

12、发起人协议、历次增资入股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及其历次修订,涉及公司股权变更或注册资本变更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13、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

14、成立及历次股权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资料;

15、涉及企业改制、重组、合并的相关资料,如重组方案、政府批文、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相关改制重组、合并协议等。若属于国企改制后的公司,则还必须要求提供改制决议、清产核资报告、职工大会决议、主管单位批复文件等;

16、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查询单(含设立以及历次变更情况,到注册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

17、公司所投资的下属企业成立及演变的组织性文件。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立项申请以及为设立下属企业向政府审批部门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及其批复、营业执照、下属企业的验资报告及出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营业资格和营业范围

1.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外汇登记证或现 汇帐户使用证、代款卡或代款证及贷款卡信息查询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公司从事特别行业之生产经营所需的政府批发文、资质或许可证书等。1.上述证照涉及年检的,应提供能显示年检的证照副本。

三、公司的管理结构

1.1 请提供公司组织结构图;

1.2 请提供公司的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之介绍(包括:国籍、年龄、目前职位、任职 年期、学历、专业、奖项及公职等);拟定的上市后的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简历,现在公司中的职位、与股东的关系、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 联关系、与其他关联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在公司以外的公 司中的任职情况(现在及过去五年)、在公司以外的公司中持有股份的情况; 1.3 请提供在过去3年(即08、09及10年),现有公司及公司下属各成员公司之股东/

董事或其它高级管理层成员(如经理、财务负责人、主要技术、销售负责人等)之 变更。(以表例说明);

1.4 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合同:包括:劳动合同;贷款合同、任何利润分享、花红、股票购买安排、认股选择权合同;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等其他协议; 1.5 报告期高管人员的变动情况;

1.6 高管人员及其亲属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1.7 高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的情况;

1.8 公司关于员工的说明,范围包括:自成立以来各年年底公司的雇员总人数、等级; 按所负责的领域(如研发、销售)列明目前的雇员人数,支付的工资是否不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9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各类型合同分别提供一份)范围包括:劳动合同;任何 利润分享、花红、股票购买安排、认股选择权合同;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其他合同;

1.10 员工投保情况或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情况的说明,包括投保人数、投保险种、投标的标准等;

1.11 商业保险合同或保单; 1.12 社会保险投保有关单据;

1.13 公司关于工会或劳动组织或劳动组织概况的说明(设立情况、组织人员情况、活 动情况、经费情况等);

1.14 公司有关员工的制度,如聘用、管理、工资、福利、辞退等。2 法人治理结构

2.1 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如有); 2.2 目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介绍;

2.3 公司自设立以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及相关证明(工商登记机 关查询并打单);

2.4 公司自设立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3 公司业务情况

3.1 请提供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公司所属行业情况,包括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的法 律法规,行业的市场环境、市场容量、市场细分、市场化程度、进入壁垒、供求

状况、竞争状况、行业利润水平和未来变动情况、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及变动情况;

3.2 公司同主营业务相关的证书或执照、有关政府批文; 3.3 公司主要客户及相关合同;

3.4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成本分类以及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3.5 请提供公司主要业务流程图及说明;

3.6 公司主要设备、房产等资产的成新率和剩余使用年限,在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分 布情况;

3.7 公司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主要无形资产的明细资料,以及剩余使用 期限或保护期情况;

3.8 公司对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主要包括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控制措施、产品质量纠纷、质量控制政策、质量管理的组织设置及实施情况; 3.9 公司以往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资料; 3.10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产品市场的地域分布、市场占有率、行业排名、竞争对手等情 况;

3.11 公司最近三年对主要客户(至少前10名)的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及回款 情况; 主要产品的营销现状和发展趋势 4.1请说明公司之品牌的定位

4.2品牌认知程度(权威调查机构认可的国内/海外排名情况及品牌/产品过去所获得 之重要奖项)5 资产情况

土地使用权、房产:

5.1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2 付清地价证明; 5.3 土地使用权证; 5.4 房屋购买合同; 5.5 房屋所有权证书; 5.6 房屋的购买发票;

5.7 房产属于自建的,请提供规划、建设以及验收等过程中的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 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验收证明等; 5.8 土地使用权或房产的评估报告(如有);

上述土地、房产是否设定了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如有,请提供有关文件。使用的主要设备:

5.9 重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明细清单; 5.10 重大购买发票;

5.11 设备上设置的抵押或其他重大限制的合同或证明文件; 5.12 公司申请的各类资质文件及资质管理清单。5.13《评估报告》(如有)

商标、专利、著作权、域名等无形资产:

5.14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展期等文件;

5.15公司的专利、商标、技术是否许可给他人使用?如有,请提供有关许可的备案文 件及合同;

5.16公司是否使用其他人许可的商标、专利、技术?如有,请提供有关许可的备案文 件及合同;

5.17著作权的有关文件; 5.18域名登记证; 财产保险:

5.18 投保的财产清单; 5.19 保险合同及保单; 5.20 保险费支付发票。关连交易(包括公司与公司董事、股东、关联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7.1 公司自成立以来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合同或承诺; 7.2 公司现存及仍将存续的任何关联交易合同;

7.3 上述关联交易是否在上市后继续存在,如是,请说明存续的时间和具体安排;如公司存在关联交易,请提供:

7.4 公司主要股东(应该追溯至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如有)及主营业务构成;

7.5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不竞争承诺》(如有); 7.6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决策程序以及财务处理;

7.7 最近三年向关联方销售产生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向关联方采购额 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产生的利润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

7.8 公司高管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关联方单位任职、领取薪酬的情况。9 诉讼

9.1 公司(包括其前任公司)是否曾违反、违背、侵犯任何对其有管辖权的经营所在 地之法律法规规定

9.2 请提供公司在过去三年和现在在国内及国外面临的或提出的或参予的诉讼和其 它法律程序,以及进行的调停和调解,包括公司参予或可能参予的任何此等诉讼程序(不论是现正进行的,待决的或极有可能发生的)详细资料,连同起诉书和律师或其它人士意见的详细资料或副本,或有关调解金额和估计费用的其它资料

9.3 公司知悉的未来有可能引起诉讼或仲裁的任何事实或情况的详情资料

9.4 官方或监管机构作出的任何调查或有关争议的详细资料涉及影响公司的(不论属 未决的或受威胁的)任何其它已识别的重大诉讼、争议、索赔、行政诉讼或政府调查或查询 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11.1 销售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或以上的与销售或分销任何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所 有协议、承诺);

11.2 采购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或以上的与购买任何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所有协 议、承诺);

11.3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情况说明);

11.4 借款及担保合同(向银行借款合同;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合同); 11.5 其他合同(对外投资、资产购买、处置等有关合同)。12 内部控制调查

12.1 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2.2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13 业务发展目标

财务部分:

1、贵公司2015、2016、2017年1-9月审计报告(若2017年1-9月没有审计报告请先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2、贵公司2015、2016、2016年1-9月和2017年1-9月科目余额表(至末级科目并显示科目明细)

3、贵公司最新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第五篇:法律尽调材料清单

法律尽职调查材料清单

一、公司主体方面的资料(公司简介、设立及沿革情况)1.公司经过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

2.企业信用报告,一般可到中国人民银行自主查询; 3.公司所有工商登记申请文件(调取公司所有工商内档); 4.公司股东会历次决议、股东会会议记录和会议通知(如有); 5.公司董事会历次决议、董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议通知(如有); 6.公司监事会历次决议、监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议通知(如有);

7.公司的验资报告(包括设立时的验资报告、历次资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8.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报告,如有);9.除公司出资协议和章程外,请提供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与公司或公司的经营有关的其他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如有);

10.公司历次的年检报告;

11.有与公司增资扩股、减资、股权转让、合并、分立、收购兼并、资产置换、资产剥离、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相关的协议/合同、与上述重大法律事件相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法院判决(如有);

12.与公司股权质押相关的合同和/或批准文件、工商登记备案文件(如有);13.公司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填写《关联关系调查表》);

14.公司完整的组织结构图,包括公司各部门、公司各股东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参股、联营、合作企业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或部门(包括于分公司、营业部、中心等,下同),结构图应标明控股或参股关系、持股份额、其

它持股人名称及持股数量。并提供公司曾经设立过的关联公司或相关业务运营公司的设立文件和终止或转让文件(如有);

15.若存在子公司,子公司需提交的材料同总公司;

16.政府部门对公司设立的任何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经营实体的批准文件及对上述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经营实体变更的批准文件(如有);

17.贵公司本行业的各种资质证书(如有)。

二、股东情况资料

1.公司每位股东情况描述(填写《关联关系调查表》;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人,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

2.若公司的任何股东是国有企业或是具有国有股权成份的公司,请指出并提供该股东股权结构的说明;

3.请确认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设置质押;如设置,请提供有关主合同、质押合同和质押登记文件;

4.请确认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司法冻结、权属争议等其他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如存在,请提供该等情形的详细书面说明和相关材料;

5.请确认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代持股等相关情况,如存在,请提供该等情形的详细书面说明和相关材料;

6.请确认公司股东是否与他人签订转让、回购或质押所持公司股份的协议(如有);

7.除上述提及的协议外,所有由公司、公司过去或现在的股东之间所签订的,与公司成立、股本变动、购买/转让公司股权有关的董事会决议、协议及其任何修订和补充(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的合作投资协议等)、政府部门的确认、备案文

件(如有);

8.其他与公司股东权利或公司的股权有关的任何协议,比如优先购买权协议、表决权协议、股权托管协议、购买出售协议等(如有);

9.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信息。

三、关联企业与同业竞争

1.请确认公司与其他企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关联交易情形,如存在,请提供该等情形的详细书面说明和相关材料;

2.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如有)。

四、主营业务概要(以下内容不需要官方版本,要有内容)1.主营业务简介;

2.主营业务模式(具体产品类型及上标、审核的整体流程);每种产品对应提交前三位借款人借款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主体信息等;

3.主营业务产品介绍、盈利模式; 4.资金隔离情况; 5.业务流程及风控;

6.平台运营合作的资产端信息(存量内的,按数额次序排列); 7.借款项目担保情况; 8.存量债权情况; 9.公司合同范本。

五、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知识产权等)

(一)土地

1.公司所占用的全部土地的清单及附图;

2.土地使用权证、租赁登记证明、抵押登记证明等; 3.有关政府机关关于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

4.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所有协议和批准文件(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租赁协议、抵押协议等);

5.如为划拨地,请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批文,征地费用的支付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

6.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所涉及的出让金、租金、转让费和土地使用费的支付凭证;对于出租的土地,请提供出租方有权出租的证明;

7.请说明是否存在占用集体土地的情况,如有,请提供相关的协议文件 8.请确认上述土地上是否设定了任何抵押、担保,如有,请提供抵押协议、担保协议、抵押登记文件、主债务合同。

(二)房屋

1.公司拥有的全部自有房产(不包含租赁房产);并请提供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购买协议;

2.请说明上述自有房屋上是否存在抵押,如是,请提供房屋抵押协议和抵押登记证明文件;

3.公司拥有的全部租赁房产,并相应提供该等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租赁登记文件等相应文件)、租金支付凭证等;

4.拥有或租赁的房产的使用、出售、租赁或转让的限制、合约及承诺的详细清单及协议文本;

5.请确认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所列的内容与房屋现状是否相符。如有变更

而未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做记录的(如房屋已拆除,或出售),请以列表的方式说明变更情况,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号、发证日期、幢号、面积、原用途、现用途、变更原因,变更时间;

6.请确认上述房产上是否设定了任何抵押、担保,如有,请提供抵押协议、担保协议、抵押登记文件、主债务合同。

(三)主要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项目

1.请提供详细的固定资产清单、有关采购合同及发票等; 2.拥有车辆的车辆登记证;

3.请确认上述固定资产上是否设定了任何抵押、担保,如有,请提供抵押协议、担保协议、抵押登记文件、主债务合同;

4.公司已完工、在建或拟建的生产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说明,并提供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环保验收及其他须报政府机关批准或备案的文件的批复和备案证明文件,在建工程的建设相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合同。

5.如存在爆炸物仓储设施,请提供建设该爆炸物仓储设施的所有批准文件; 6.各种与在建工程的建设相关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合同、监理合同等。

(四)知识产权

1.请列举并说明公司所拥有的,被许可使用的,或正在申请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服务标识、商号、品牌、著作权、专有技术、域名、商业秘密和技术工艺等,并提供全部专利权证书、商标注册证、其他知识产权证明及有关申请文件;

2.所有现行有效的公司作为一方的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以及技术开发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服务标记、著作权、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许可/转让/开发合同及相关登记/备案文件;

3.目前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4.请确认上述知识产权上是否设定了任何质押、担保,如有,请提供质押协议、担保协议、质押登记文件、主债务合同;

5.公司内部有关商业秘密以及保密的任何政策文件;

6.现存或潜在的有关公司所有或第三方所有的专利、商标、商誉、专有技术、域名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争议或纠纷。

(五)机器设备情况

1.公司机器设备清单、采购合同、付款凭证、进口设备海关报关单、完税凭证以及上述设备的发票;

2.进口设备如享受了税收优惠,请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3.公司机器设备担保情况资料(如有);

4.公司如有特种设备或特种车辆,请提供特种设备或车辆的登记证及相关操作人员的操作证等。

六、财务状况及重大债权债务情况资料 1.公司最近三年资产负债表;

2.公司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等)。

七、企业税务情况资料

1.目前公司适用/执行的主要税费品种以及税率、费率;

2.请说明公司是否享有任何税收优惠,如有,请提供批准文件及优惠依据(包括相关法规、政策等);

3.最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4.公司所在地税收征管部门(国税局、地税局)出具的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纳税(所得税、增值税、流转税等税种)的证明文件(如果可以);

5.请说明公司自设立以来是否受到过税务(包括关税)处罚。如有,请提供有关文件(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补缴税款及罚金凭证);

6、请确认是否存在逾期未缴的税款,如有,请说明欠缴原因、税种、数额及处理方式;

7公司对享受任何财政补贴的书面说明与给予公司任何财政补贴相关的政府文件(如有)。

八、重大合同

1.请提供公司近三年排行前十名的业务交易对象清单及交易情况说明; 2.请提供上述业务合同;

3.请列明下述合同/协议的相关情况,并提供该等合同/协议;(1)技术服务协议(电子认证、信息安全);(2)其他协议;

(3)保密协议、不竞争协议或可能限制公司未来经营活动的协议; 保险合同、保单、付款凭证; 技术转让、技术合作、技术研究和开发、技术服务等合同或协议(如有); 现行有效的技术许可或技术进出口合同及登记/备案文件(如

有);知识产权(如著作权、商标、专利、域名、非专利专有技术)实施、许可、使用、转让或其他相关协议(如有);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及公司认为应向本所提供的其他文件;除上述协议之外的其他公司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协议。

九、企业劳动关系情况

1.最新统计的员工花名册,并请按照下列分类列明:(1)正式工;(2)临时工(简要说明临时工的分类标准);(3)其他员工(请具体描述该类员工情况);

2.员工工资发放流水,及内部记账清单;

3.公司最近三个月的所有银行流水,及公司记账清单;

4.现行的标准劳动合同、聘用协议、集体劳动合同等资料;除范本外,另行提供两名员工签订的合同;

5.职工福利、奖励及其他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

6.说明公司依法为全体员工投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并请说明是否存在欠缴保费情况;同时,提供缴纳的流水、回单等凭证;

7.请说明是否为员工办理其他保险,如有,请说明保险种类,提供保单和保险费支付凭证;

8.公司作为被告的劳动仲裁(劳动诉讼)的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关仲裁裁决(法院判决),如尚未判决的,请提供有关的仲裁申请书(起诉状)和答辩状等相关文件;

9.公司适用于现有员工的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或称非竞争协议,即规定签订该协议的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的一定年限内,均不得在与企业业务

形成竞争的其他单位任职)、个人服务协议和顾问协议(如有);

十、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程序的资料

1.列出并说明公司成立以来所有与公司有关的正在进行的、已经结案的或潜在的诉讼、仲裁和其他司法程序,及其他未结争议;

2.请提供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院和仲裁机关的判决、裁决、裁定、调解协议及其他类似协议,以及(如有)对公司判处的罚款;

3.请提供有关公司涉及的未决诉讼、仲裁和其他程序的进展情况的说明; 4.公司违反或被控违反卫生、防火、建筑、规划、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通知或诉讼;

5.公司是否受到劳动、环保、税务、工商、质量、海关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有,请提供处罚通知书、罚款单及缴纳罚金证明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说明等相关文件;

6.公司自成立以来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行政处罚文件;

7.相关律师就现行或可能的诉讼、仲裁、行政纠纷或调查提供的法律意见和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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