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
1987年5月6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西林吉、图强、阿尔木和塔河4个林业局所属的几处林场,同时起火,引起建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特大森林火灾。据初步统计,过火面积达101万公顷,其中有林面积近70%。烧毁房舍61.4万平方米。内含居民住房40万平方米,贮木场4处半,林场9处,存材85.5万立方米,烧毁各种设备2488台,粮食650万斤。桥涵67座,铁路专用线9.2公里,通讯线路483公里,输变电线路284.2公里。受灾群众5万多人,死亡193人,受伤226人。
1987年5月6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的4个林区发生特大火灾。大火持续燃烧了21天,过火森林面积达56万公顷,投入灭火人员共约3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亿元人民币。
2009年2月11日下午3时30分左右,湖南省长沙县金井镇新沙村因村民在田野里点燃收割的麦秆引发森林火灾。在砍隔离带的过程中,风势突然加大,火苗狂蹿达二三十米高,现场指挥人员当即命令所有救火人员撤离。27岁的镇干部汤杨安全撤离后,发现仍有救火群众在拼命救火,便冲回火场组织撤离,被突如其来的大火吞噬,当场殉职。
2010年3月,受历史罕见干旱影响,加上当地有春耕烧荒的传统,广西百色市频发森林火灾。据初步统计,至3月5日17时,全市发生263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6949公顷,受灾森林面积约633公顷。截至6日22时,百色市森林火灾最后一个火点被扑灭,持续长时间的百色森林火灾告一段落。
2009年2月12日下午4时起,贵州省毕节地区层台镇、海子街镇、阳山公园、白马山林场发生多起森林火灾,村民陆秀洪和王天贵扑火时被烧死,另有3人受伤。毕节地委、行署迅速组织武警、公安、民兵预备役人员和乡镇、办事处的干部群众上千人,和火灾激烈搏斗11个小时,才扑灭大火。
2010年大理市“3〃12”特大森林火灾案 过火面积达836.35公顷,造成经济损失达446万余元。
农村重特大火灾案例启示录
近年来,全国农村平均每年发生火灾6.7万起,死亡1500余人,伤2200余人,直接经济损失6.7亿元。每年,受灾住户达4.4万户,至少有15万农民受灾,相当于一个中小规模县的人口;每年,农村火灾总量约占城市火灾总量的六成左右。统计分析显示,我国农村消防工作发展不平衡,经济较发达的乡镇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消防监督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但总体上看,我国大部分农村缺乏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消防组织和火灾扑救力量。此外,农民的消防观念和安全意识依然淡薄,致使农村火灾呈多发态势。
仅以2005年为例,全国农村共发生火灾8.7万起,造成1593人死亡、134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2亿元,4.6万户农民饱受火灾之苦。
消防基础条件先天不足
2004年10月9日晚,广西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富禄乡岑牙村上寨屯因电线短路打火引燃蚊帐发生火灾。造成2人受伤,烧毁、破拆吊脚楼238间,受灾196户,烧死生猪181头,烧毁粮食27万公斤以及大量生活用品,直接财产损失164.8万元。
上寨屯距县城65公里,离乡政府7公里,全寨共有283户、1480人,是一个苗族聚居的村寨,防火间距不足。村民住房全部是木质吊脚楼,村寨房屋耐火等级非常低。由于水源匮乏,火灾发生后村民们只能强行破拆房屋阻隔火势蔓延。一个多小时后,当乡人大主席组织乡村干部及附近村民救火时,火势已蔓延至整个村寨,肆虐的大火于次日凌晨才被扑灭。
村民缺乏安全用火用电知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发生火灾后,村里没有群众消防组织和基本消防器材,面对火警,村民们束手无策,致使火灾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类似的惨剧在浙江也发生过。2003年11月2日晚,温州市永嘉县界坑乡杨庄村因村民用火不慎失火,烧毁房屋128间及大量生活用品,受灾86户、388人,直接财产损失59.7万元。
据了解,杨庄村距县城100多公里,属温州北部山区,村民住房为木结构。因房屋耐火等级低且过于集中,加之缺水和初期破拆组织不力,火势迅速蔓延。由于路途较远和山路崎岖难行,县城内的消防车行驶3个多小时,半夜到场时火已自然熄灭。
消防管理基础差、底子薄是火灾的一大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县城的公安消防队远水不解近渴,错过初起火灾扑救的时机。
消防规划欠完善
在一些落后地区,由于农村消防的规划不完善也造成了火灾的发生。
2003年4月30日晚10时,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归镇林安居委会因居民住宅电线短路失火,受灾居民402户、1133人,过火面积7.88万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83万元。
满归镇80%以上的人口为林业职工和家属,房屋大多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土木结构建筑,居民住宅电气线路老化,私接乱接现象严重。
一段时期以来,该地区防火工作的指导思想出现了偏差。重森林、草原防火,忽视防范城镇火灾造成林区城镇建设无规划,房屋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容易与木院墙、木仓房、木烧柴连成一体。火灾发生后虽然指挥部及时调集增援力量,但由于路途遥远,当增援力量到场时火势已发展到猛烈阶段。经1000余名森警、消防警察、林区扑火队员和林业职工奋力扑救,火灾次日被扑灭。
农民消防意识淡薄
俗话说消防无小事,事事系安危,一点小事没处理妥当,就可能引发大乱子,有的仅仅就是因为一个燃烧的烟头就使诸多的生命在瞬间化作屈死的魂灵。
2004年2月15日下午,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60多名老年村民聚集在自行搭建的草棚内从事迷信活动,因焚烧纸钱失火引起草棚燃烧坍塌,造成40人死亡。
失火的草棚于2003年初搭建,毛竹结构。火灾发生后,草棚很快坍塌将人员困住,因多数人年老体弱不能及时挣脱,当距离火场9公里的袁花镇专职消防队于赶到火场时,火已基本熄灭。死亡人员全部为女性,平均年龄72岁。
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惨剧不断上演。2001年11月19日下午,广东省雷州市企水镇臧家村因小孩玩火引起火灾,烧毁房屋529间,受灾97户、661人,财产损失150万元。
2000年5月22日中午,广西融水县白云乡林城村林皇屯村民住宅因儿童玩火柴引燃稻草造成火灾,因缺乏水源、房屋耐火等级低,火势迅速蔓延。烧毁木板房116间、学校5间及一大批生产、生活用品,烧伤16人,直接财产损失126万元。
近年来,随着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步伐的加快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状况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由于农村家用电器的大量使用和用火不慎,使农村火灾事故一直呈增多之势。2000年以来,仅山东省农村就发生火灾37752起,死亡332人,伤366人,直接财产损失约17018余万元,这已经成为制约农民迅速致富、奔小康的重要因素之一。
农村家庭火灾中电气火灾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据统计,每年都占农村火灾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火灾调查表明,引发电气火灾的原因,主要是过负荷、短路、接触电阻过大、电火花、电器及配电线路的安装、使用、保养不当等。
案例一:电气线路设计不合理,线路检修不到位
2004年4月8日上午11肘,济宁市任城区唐口镇一农村家庭发生火灾。在家中无人的半个小时内,大火将四间房屋几乎烧成了灰烬。经过现场勘查和分析,我们发现火灾是由西屋向堂屋蔓延的,西屋南墙上的配电盘已部分燃烧变形,屋顶瓴梁已烧断,且屋内无其他火源和电器。经过现场询问,我们得知在离现场不足100m的村道边又有第二现场。第二现场为一通信线杆,当几乎是听到第一现场“着火”喊声的同时,第二现场发现从通信线杆上掉下了一团鸡蛋大小的火球,燃着了地上的草堆。与此同时,全村有12家正在看的电视忽然一闪,再也打不开了。由此可以推断这是一起电器火灾,但火灾原因是电器短路还是使用不当?谁是“肇事者”呢?这都需要进一步调查。
经过缜密的查看,我们发现位于第二现场的通信线杆所架的通信线上方是农村电网改造后的电线,而且距离很近。工作人员上去一看,电线搭在了通信线杆的顶部,而且通信线杆顶部有一裸露的长约7cm、直径1cm的钢筋。电线与钢筋接触处,绝缘皮已经裂开脱落,露出了电线的铜线,电线随风摆动,摩擦钢筋。最终在大量的调查之后,我们得出结为:由于农村电线与通信线杆裸露的钢筋摩擦导致电线短路引起火灾。
从此案例可以看出,农村电路和通信线路的设计和安装虽然有先有后,但是没有统筹规划,出现火灾隐患。农网改造在造福农民的同时,一定要使用合格电器,认真安装到位。村里要成立一定的组织,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实施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对电气不安全的村民实行定期上门,对电线、电表、电器进行检查。这样,主管人员能够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从根本上保证农民的利益。
案例二:电器设备不合格,引发火灾事故
2004年2月14日7时,济宁市任城区许庄镇一农产家发生火灾,造成1老人重伤,两间住房和大部分财物被烧毁。火灾后公安消防机构派人赶到现场,进行火灾调查。通过现场勘查发现,西屋烧损严重,西屋除伤者床上的电热毯外,无其他电器和火源。经询问证实,老人开通电热毯后就睡觉,发现身下起火想离开时已来不及了。电热毯为一年前从小商品批发市场上购买,前几天就有烧糊的气味,但是没当回事,没想到今天会烧的这样惨。所以经推断,火灾原因为电热毯着火。
农村防火要未雨绸缪
发生在农村的大火,令人触目惊心,更令人警醒和反思。农村消防基础先天不足、消防资金缺乏、消防技术尚欠完善等等是发生火灾的原因之一;农村消防工作千头万绪,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实际操作起来有诸多困难或许更是原因之一。
纵观这些农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我们可以找到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人的消防知识缺乏、消防意识淡薄。这种缺乏与淡薄体现的在领导身上,就会导致消防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消防设施自然也无法完善;这种缺乏与淡薄体现在群众身上,就会使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成为一句空话。
说到底,造成火灾的恰恰就是人类自身。只有提高农民的消防意识,形成人人懂消防、人人关心消防的社会氛围,农村的消防环境才能得到根本的改善。
针对农村火灾多发、受灾人员多的现状,今年,党中央、国务院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正在公安部党委和各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围绕维护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体要求,在加强农村消防安全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篇:森林火灾预案
自然灾害类
澄 合 矿 务 局
林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规范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和应急扑救程序,有效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林场森林资源安全,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澄合矿业公司(局)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澄城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澄合矿业公司(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结合林场护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澄合矿业公司(局)辖区各林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坚持预防为主,警钟长鸣;坚持“发现早、扑救早”的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1.5森林火灾分级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包括: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
2积极配合并做好灭火扑救等工作。
2.3林场护林防火办公室 主 任:场长 副主任:副场长
成 员:护林员、巡查员、技术员、安检员。澄合矿务局界头庙林场值班电话:0911-5911239 澄合矿务局蔡邓林场值班电话:0913-6899228。主要职责:
(1)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汇报护林防火工作动态,传达领导指示。(2)坚持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教育,严格控制和管理人为火源,规范林区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火险(10月--次年4月)时段和危险区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有计划的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安全隔离带,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提高预防林场火灾的综合技能素质。
(3)各场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协调护林员责任区巡防工作,加强日常巡山护林,及时处理当天事务,随时通报工作动态。
3.火灾预防
林业中心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火灾扑救技能练习,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4.报警电话
林业处综合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值班电话:0913-6791314。澄城县护林防火办公室电话:0913-6720710。
公司(局)救护大队值班电话:0913-6781998。5.火情报告
5.1遇有高火险天气时,各林场应收听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发布的高火险天气警报,并通过地面了望台和巡护人员密切监视林场周围动态,发现火情立即向公司(局)应急办公室和当地县政府防火办公室报警。
5.2无论任何人发现森林火情、火警、荒火火灾时,应立即向林场防火办公室和当地县政府防火办公室报告。
下列火情应立即报告当地县政府防火办公室:(1)燃烧时间超过2小时尚未扑灭的明火。
(2)林地着火面积2公顷以上尚未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3)跨越责任区界或行政区界的森林火灾。
(4)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5.3各林场发现火情要立即向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及时向当地政府防火办公室和林业部门汇报,听从当地政府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动,实施火场扑救工作。
5.4报告内容
火情报告人姓名,发现火情的时间、位置,火灾种类,火场面积大小等情况。
6.应急响应
公司(局)组成二级森林火灾应急扑救梯队: 第一梯队:责任区森林防火扑救队伍。由责任区林场干部职工、公司(局)救护消防大队和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林区乡村防火协管员等100人以上组成的扑救队伍。
第二梯队:县级森林防火扑救队伍。由地方县政府组织专业扑救队伍
6备案。必要时请求当地森林公安部门协助调查。
(2)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由公司(局)协助当地政府林业部门,请求省(市)林业等有关部门派专家组织调查,形成书面调查总结评估报告,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8.应急保障措施 8.1通信保障
林业处负责通讯系统的保障工作。各林场必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 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立通讯系统管理制度,确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畅通无阻,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在应急状态下,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值守,现场人员与公司(局)防火应急办公室必须随时取得联系。
8.2物资保障
林业处及各林场应根据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满足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需要。
8.3资金保障
林业处财务部门每年必须为各林场单列2万元护林防火专项经费。为防火宣传、基础设施建设、灭火器械更换等提供保障,保证森林防火工作正常进行。
8.4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公司(局)建立专职和兼职应急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联合作战能力。建立以救护消防大队和林业处各林场为主的应急队伍,动员周边群众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护林防火应急工作,为处置突发森林火灾事故提供可靠保障。
9.宣传、培训和演习
9.1宣传
林业处要加强对周边群众进行森林防火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走村 串户、制作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和护林防火等常识,增强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9.2培训
林业处综合办公室应编制应对森林火灾的培训教材,加强应急预案常规性培训、火灾扑救作战能力培训、林场应急管理培训以及对周边群众进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应急管理技能,增强应对森林火灾能力。
9.3演习
林业处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县局举办的扑火安全知识、防火指挥、扑火战术培训。防火应急办公室负责制订本单位年(季)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习,演习结束后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及时修改补充完善预案。同时要落实各林场制订季度专项应急演习计划,并督查实施,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现场扑火作战能力。应急演习总结评估报告应上报公司(局)安监部门备案。
10.奖惩
(1)对在扑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由公司(局)护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给予奖励。
(2)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凡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严追究责任。①对人为因素贻误火情报告、不听从指挥部调遣、行动迟缓不能按时到达指定位置、临阵脱逃、擅离职守、谎报火情,贻误扑火战机的,由林业处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②对畏缩不前、贻误战机导致事态失控、失职渎职导致灾害扩大的,由公司(局)纪检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篇:森林火灾检讨书
森林火灾检讨书
1、森林火灾检讨书
尊敬的XXX:
20**年1月,茂兰镇对野外用火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巡山护林工作不到位,群众宣传留有死角,导致发生6起森林火灾,影响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茂兰镇党委、政府深感失职,倍感自责,特作如下检讨:
针对6起森林火灾,我们进行了深刻反省和剖析:一是镇党委、镇政府森林防火工作抓得不够深入,督促检查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责任人员履职不充分。二是村组巡查护林不到位,群众防火意识还不强,宣传工作和火源管理工作有待加强。三是责任主体不明确,工作存在重安排、轻督促检查,责任不到位的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将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痛定思痛,认真贯彻落实1月21日、24日全州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XX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的有关要求,采取措施,落实责任,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1.采取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每村建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扑火队,村与村之间扑火队形成联动协作机制。
2.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村广播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手段,深入乡村和农户,广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法律、法规,宣传防火扑火知识,采取肇事者现身说法等方式,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
3.强化火源管理和林区巡查,对重点林区、山头进行巡逻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密度,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对入山口、连片重点集中林区路口等要害部位严防死守,杜绝火源进山。
4.森林防火特防期间取消双休日,全体镇干部特别是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各村干部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外出,一旦发生火情,及时快速组织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扑救。
5.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当年发生一起火灾的,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年终不能评优,扣发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部分绩效工资,同时扣发专职护林员当月工资。
6.建立火灾举报有奖制度,经举报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举报人500-20XX元。
7.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森林火灾犯罪行为。对违反规定擅自野外用火的,要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人为原因引起森林火灾的,坚决严肃查办,决不姑息迁就。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严格追究责任。
通过深刻的检讨,我镇将更加认真细致的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把工作落实到位,努力避免森林火灾的再次发生。
XXX
2、森林火灾检讨书
局党委、行政:
**林场护林防火方面4月份出现了一些工作失误,尽管自己不是行政负责人,不是直接领导,但作为总支书记,仍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时时感觉是自己的工作做得不够扎实、不够细致才成这样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反思与思考,现向局党委做出深刻检查,督促自己纠正差错,更好地履行好职责,在做好党务工作的同时监督好,管理好其他各项工作。
**林场护林防火工作方面出现的失误是主观与客观、内因与外因等各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必然结果。从主观上看:林场对经济民警的管理不是十分到位,纪律比较松散,虽然在平时、在各种会议上,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我们对职工经常说教、经常强调护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遗憾的是这些说教根本没有在个别护林员甚至管理人员思想上引起重视,加之职能管理部门工作不到位、不深入,每月日常的考核检查只是翻记录、听汇报,只是看见了一些表面的正常现象,很少深入到林班、小班去检查考核,没有从现场、从小处、从细微处过早地发现问题的苗头,以致最终酿成了工作失误。
从客观上看:目前职工工资的低下状态,是基层做好各种工作最大的难点与障碍。单纯地依靠大家讲奉献精神,单纯地依靠思想政治工作、单纯地依靠工作热情来管人,来提高人的工作积极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几乎是不可能的。生存是人的第一需求,只有满足了生存的需求才能谈事业,谈奉献。处在护林岗位上的绝大多数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300元,职工挣扎游离在贫困线上,许多职工因为低工资状态不能养家糊口,请长假出外打工,护林人员严重不足是护林防火工作一个主要的制约因子。一个护林点、站只有5至6人,管护面积大,管护难度大,管护环境差。造成现有的工作人员热情不高、态度不积极、不主动,守着摊子过着日子,很少有人去创新地、长远地、发展地、负责任地、主动地去开展工作。
从外因分析:沿路检查站的管理松散,各种收购林木现象屡禁不止,禁伐后木材价格的上涨诱发了个别人的驱利行为。有收必有砍。林场的护林防火只是一个巡逻、检查与宣传,没有执法权,不能从根本上制衡林政违法人员。个别护林人员遭到违法人员殴打后,执法部门处理不及时,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护林员的责任心日渐缺失,不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气焰日渐上涨。
从内因分析: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得还不够细,不够深,对管理人员的要求与检查不够严。在基层管护点(站)负责人的选配上,考察与了解不够,点、站负责人及个别中队工作人员,没有能够很好地以身作则,没有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带头示范作用。
综合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重点进行改进,确保各项工作不出一点差错。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加强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在职工中营造讲奉献的精神,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的认识水平,更好地主动地依赖全场职工的力量把各项工作做好。
二是在干部的选配上,今后要进行严格的考察考核,主动参与管护点人员的调整、选配。采取一些措施,强化对林场行政工作的监督力度,配合行政积极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纪律检查的作用,发现内部工作不力、违反党纪条规的干部要进行严肃处理,防患于未然。
四是不断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对已有的制度要严格执行,不能让制度与管理办法形同虚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用事业管人,更多地深入职工当中关心职工,温暖职工,尽最大力量稳定职工队伍,确保工作力度。
以上是我个人的检查,请组织审查。
检查人***
3、森林火灾检讨书
尊敬的领导:
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某某地发生森林火灾,由于天气干燥火势迅速蔓延,经过多少个小时的奋力扑救终将大火扑灭。此次火灾给村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威胁,影响恶劣,教训深刻。经过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和了解,我做了深刻的反省,作为某某村某某职位人员,对此次火灾的发生我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内心深感自责惶恐,为此,我特向上级党委和政府做如下检讨:
一、火源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完全管住野外用火,部分村民还时常带火上山,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野外用火是导致火灾的重要原因,往后我们一定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带火上山,从根源处遏制火灾的再次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二、森林防火工作抓得还不够深入,责任人员履职不充分;领导督促监管不够;没有从制度上很好的引导约束村民,造成部分人员存在侥幸心理。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加强领导的安全防患意识,认真组织,严格落实,做好监管工作。
三、宣传工作和巡山护林工作不到位,群众宣传留有死角!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还不强,还没有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安全意识和大局观念。通过这次的事故村民们有了深刻的教训,提高了安全意识。今后工作人员应当着眼于宣传与实践结合,通过正面引导宣传,反面教育等多途径培养和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
我相信通过这件事情的警醒,某某村的全体干部和村民都从中吸取了深刻的教训,提高了森林防火的安全意识,对今后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安全无小事,今后我们一定吸取教训,抓紧落实各项工作,力求做细做深,防患未然,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最后,我真诚的希望上级领导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对我的工作批评指正。让我能够更好地为组织办事,为人民服务!
检讨人:某某人
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4、森林火灾检讨书
尊敬的乡党委、政府:
今天,我怀着十二万分的愧疚以及十二万分的懊悔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乡党委表示我对擅自离岗这种恶劣行为的深痛恶绝及打死也不再无故脱岗的决心。春节放假前,乡党委曾三令五申的一再强调,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然而,20XX年2月6日(大年初四),自己作为乡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竟然臵党委、政府值班制度不顾,心存侥幸,擅自离岗,导致发生在我乡壕栗村的一起森林火灾没有得到有效处臵,极大地损失了森林资源,损害了群众的财产,对我乡乃至整个临潼的对外形象也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主要领导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对此,我深感痛心,有愧于党委、政府的信任和委托,有愧于主要领导的关爱和支持。在此,我向乡党委、政府作深刻的检讨。
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深藏在本人思想中的错误有以下几点:
1、思想觉悟不高,对乡党委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的不到位,就算是有执行,也是很马虎没能踏踏实实的认真执行。
2、工作责任心不强,纪律观念淡薄,对自己要求不严,存在侥幸心理。
今后,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1、按照乡党委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缴纳罚金1000元,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2、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乡党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乡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
3、勤向主要领导汇报思想近况,多和同事们加强沟通,保证不再出现同样错误。
现在,我已经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是严重的,我忠心的恳请乡党委政府能够接受我真诚的歉意,并能来监督我,指正我。同时希望党委政府能给我一次改错的机会,我将用实际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请领导相信我。
最后,我将以此为戒,吸取教训,严以律己,强化强化措施,确保类似的错误再不发生。如有在犯,请领导重罚。
检讨人:
20XX年2月9日
第四篇:如何扑救森林火灾
如何扑救森林火灾
(一)扑火时应如何强化安全措施
强化扑火组织。一是派有扑火经验的同志担任前线指挥员。二是临时组织的扑火人员,必须指定区段和小组负责人。三是明确扑火纪律和安全事项。四是检查扑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扑火服十分宽松、阻燃。五是加强火情侦察,组织好火场通信、救护和后勤保障。六是从火尾入场扑火,沿着火的俩翼火线扑打。七是不要直接迎风打火头,不要打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打火,不要在大风天气下、烈火条件下直接扑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八是正确使用扑火机具。
(二)脱险自救方法有哪些
退入安全区。扑火队(组)在扑火时,要观察火场变化,万一出现飞火和气旋时,组织扑火人员进入火烧迹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区。二是按规范点火自救。要统一指挥,选择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一边按规范俯卧避险。发生危险时,应就近选择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脚朝火冲来的方向,扒开浮土直到见着湿土,把脸放进小坑里面,用衣服包住头,双手放在身体正面。四是按规范迎风突围。当风向突变,火掉头时,指挥员要果断下达突围命令,队员自己要当机立断,选择草较小,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头,憋住一口气,迎风猛冲突围。人在7.5秒内应当可以突围。千万不能与火赛跑,只能对着火冲。
第五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指导思想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基本原则
1.5灾害分级
2主要任务
2.1转移安置人员
2.2组织灭火行动
2.3保护重要目标
2.4转移重要物资
2.5维护社会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3.2扑救指挥
3.3专家组
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4.2力量调动
5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5.1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
5.2预警
5.3火灾动态监测
5.4火场预测预警
5.5信息报告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
6.2响应措施
6.3市级层面应对工作
7综合保障
7.1输送保障
7.2物资保障
7.3资金保障
8后期处置
8.1火灾评估
8.2火因火案查处
8.3约谈整改
8.4责任追究
8.5总结评估
8.6表彰奖励
9附则
9.1预案演练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9.3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9.4预案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积极做好应对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XX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X府函〔2019〕82号),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市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有序应对、形成合力。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人员来做的原则,建立以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其他扑火力量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2主要任务
2.1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2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2.3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等,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2.4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的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含XX经开区管委会,下同)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3.2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预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预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跨区县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并接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协调和指导;预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市界、省界的森林火灾,依照省和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参与现场火灾扑救的专业队伍职务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组织火灾扑救,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应划定火场警戒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线指挥部同意不得进入火场警戒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3.3专家组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和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县级行政区域内各森林专业扑火队伍由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市级及邻近区县力量作为增援力量,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跨市调动专业扑火队伍、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增援力量扑火时,依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线指挥部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
5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5.1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行政区域提前进入或者推迟结束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5.2预警
5.2.l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2.2预警发布
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林业、公安和气象等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向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发送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接到预警信息的县级人民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
5.2.3预警响应
(一)蓝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并强化火源管理。
(二)黄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黄色预警信号及其响应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强化值班值守,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三)橙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各种媒介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率;加大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的力度和密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审批,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视情靠前驻防,市级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适时派出工作组,对橙色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四)红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多密度、高频次播放红色预警信息和响应措施;护林员全天候巡山护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对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地方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做好扑火一切准备;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实行零火灾报告制;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对红色预警地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督导。
5.3火灾动态监测
通过卫星林火监测、民航发现、无人机侦察、地面瞭望、人员巡护、视频监控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形成立体森林火灾监测网络。
5.4火场预测预警
根据扑救工作需要,由气象部门对火场提供天气实况,联合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部门发布高火险警报;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决策辅助信息。依据天气趋势,针对高火险区域或火场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和降低火险等级创造有利条件。
5.5信息报告
5.5.1归口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由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按规定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
5.5.2报告规定
按照《XX省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告及发布规定》(X森防指〔2020〕X号)要求和“有火必报”原则,各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准确、规范上报森林火灾信息。以下森林火灾信息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1)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市界、省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5)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经研判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森林火灾。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6.2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6.2.1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立即就地就近组织调动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专业队伍,申请调配远程灭火炮、消防水车等大型装备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道、隔离带阻隔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的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讯畅通,设置火情观察哨,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及时预警,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6.2.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6.2.3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者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2.4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民用等重要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或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疏散受威胁的群众并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水灭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6.2.5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的通道。
6.2.6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专业网站、官方微信等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等。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
6.2.7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2.8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2.9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6.3市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层面应对工作设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并通知相关区县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初期火情火灾(未达到本预案中启动响应条件的森林火情火灾)由市林业局指导处置,负责火灾信息的收集,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送。一旦启动本预案的应急响应,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的森林火灾扑救,负责收集火灾扑救信息。
6.3.1Ⅳ级响应
6.3.1.1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10公顷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且6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
(3)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市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共同研究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6.3.1.2响应措施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跟踪火场动态,及时调度火灾信息。
(2)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视情组织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通知市级消防救援队伍和相邻区县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4)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
(5)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6)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6.3.2Ⅲ级响应
6.3.2.1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30公顷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且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火灾。
(5)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共同研究,由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6.3.2.2响应措施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常务副指挥长召集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织火场连线、视频会商调度和分析研判,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同时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近协调市级消防救援队伍和相邻区县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力量以及扑火物资、装备进行增援,根据需要通知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力量做好增援准备,必要时请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就近协调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气象部门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指导做好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5)视情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6.3.3Ⅱ级响应
6.3.3.1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100公顷的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且24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4)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并报市应急委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6.3.3.2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在市应急委的统一指挥下,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由指挥长或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统一指挥调度;火场设市森林防灭火前线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火灾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指挥长根据需要率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组织火灾发生地区县级党委和政府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2)协调增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力量支援火灾扑救工作,请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跨区域增调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扑火力量、装备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4)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5)根据火场气象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6.3.4Ⅰ级响应
6.3.4.1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300公顷的森林火灾;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4)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市应急委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市应急委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
6.3.4.2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市应急委主任带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火场,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3)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紧抓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5)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6.3.5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市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6.3.6响应终止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相关区县。
7综合保障
7.1输送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输送方式为主。必要时,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的输送由市人民政府安排市交通运输局落实车辆,下达运输任务。
7.2物资保障
市、区县两级应急、林业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给予必要的物资增援。
7.3资金保障
市、区县人民政府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XX省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
8后期处置
8.1火灾评估
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重大或跨区县森林火灾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必要时,针对较大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可发督办函督导落实或提级直接开展调查和评估。
8.2火因火案查处
一般、较大森林火灾和重大或跨区县森林火灾分别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查处的森林火灾,调查结束后必须将调查结果书面报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8.3约谈整改
针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区,由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及时约谈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8.4责任追究
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
责任追究一般分级实施、属地为主,一般森林火灾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责任追究;较大森林火灾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责任追究;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按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规定执行。
8.5总结评估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要求报送火灾扑救总结、评估报告。
8.6表彰奖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9附则
9.1预案演练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林业、公安、消防救援等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分级组织演练。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发布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9.3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XX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应急、林业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XX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联系应急、林业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武警XX支队等单位负责同志
成员:XX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武警XX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XX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违规野外用火管控及火案查处组、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小火打早打了组、火灾科学扑救组、信息综合组,各组按分工开展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委网信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同志和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市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委网信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派员组成,防火期全脱产集中办公,实战化运行,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设在市林业局,组长由市林业局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承担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违规野外用火管控及火案查处组设在市公安局,组长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市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违规野外用火管控及火案查处相关工作。
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长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负责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小火打早打了组设在市林业局,组长由市林业局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负责森林早期火灾和小火处置工作。
火灾科学扑救组设在市应急管理局,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负责森林火灾科学扑救相关工作。
综合信息组设在市应急管理局,组长由市政府联系应急工作副秘书长兼任,副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负责森林防灭火相关信息工作。
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代替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国家、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二)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并督促执行。
(三)组织、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四)协调指导各地开展森林火灾处置工作。在国家、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组织指挥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组织指导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责任追究和挂牌督办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沟通、联络、协调;承办相关会议、文件起草、议定事项跟踪督办;办理有关请示报告文件;起草火情报告、请示等文件。研究提出市指挥部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的建议;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森防指的决策部署,向成员单位、专家组通报灾情信息。指导、督促区县森防指分析研判灾情发展动态、合理确定安全扑救方案等相关保障工作,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指导督促区县依法开展灾后调查评估、查处火灾案件和追责问责;统计、整理森林火灾情况并归档。
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成员单位是市森林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各成员单位承担的具体防灭火任务按部门“三定”规定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执行。
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火场前线指挥部,下设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任务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组成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XX军分区、武警XX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
主要职责:传达执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指示、部署;密切跟踪汇总火灾情况和扑救进展,及时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市扑火前线指挥部的领导下,履行会议组织、信息汇总报告的职责,综合协调各工作组工作、综合调度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等。
二、火灾扑救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组成单位: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XX军分区、武警XX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
主要职责:指导火灾发生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调派驻地部队和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及民兵、预备役部队等跨区域增援火灾扑救工作;调派扑火装备、机具;向省指挥部申请调派航空救援力量;承担扑火前线指挥部下达的扑救任务;保护重要目标和设施。
三、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组成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和医疗器械、药品,开展伤员医疗救治和灾区卫生防疫等工作;组织指导灾区转运救治伤员、做好伤亡统计。
四、火灾监测组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组成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
主要职责: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监测预警。
五、通信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组成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林业局。
主要职责:协调做好指挥机构在灾区时的通信和信息化组网工作;建立灾害现场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与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中心,以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指导修复受损通信设施,恢复灾区通信。
六、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组成单位:市应急管理局、XX军分区。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保障。
七、电力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组成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国网XX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电力应急保障工作,督促查电力企业做好火场视频监控、指挥调度、扑火设施等电力正常供应。
八、专家咨询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组成单位:XX军分区、市公安局、市气象局、武警XX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
主要职责:研判火场形势,制定火灾扑救技战术建议方案;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对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重大决策和灾情评估等提供技术咨询与建议。
九、灾情评估组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组成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
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及时开展灾情评估,形成灾情评估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
十、群众生活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组成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主要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市级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灾区水、电、气、油等重要基础设施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
十一、社会治安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组成单位: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指导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火场前线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组成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
主要职责: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指导做好科普宣传;协调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在现场指导处置工作的新闻报道。
十三、火案侦破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组成单位: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民宗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森林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森林火灾治安违法、刑事犯罪案件查处、侦破;市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森林火灾违法案件查处,并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好办案协作;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违法案件查处,协助案件主办单位开展有关执法办案工作。
跨区域支援力量的组成及调动办法
跨区域支援力量组成跨区县支援力量为市消防救援支队及相关区县森林专业扑火队、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跨区域支援力量。发生跨区县增援工作时,由火灾发生地政府,对跨区县增援力量进行必要的交通、油料、生活物资等保障。
支援力量调动办法
市消防救援支队及相关区县森林专业扑火队、消防救援大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各单位下达增援调动命令。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调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增援XX区(含XX经开区):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武警XX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为第一梯队;XX县、XX县森林专业扑火队为第二梯队。
(二)增援XX区: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武警XX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为第一梯队;XX县森林专业扑火队为第二梯队。
(三)增援XX县: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武警XX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为第一梯队;XX县森林专业扑火队为第二梯队。
(四)增援XX县: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武警XX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为第一梯队;XX县森林专业扑火队为第二梯队。
(五)增援XX县: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武警XX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为第一梯队;XX县森林专业扑火队为第二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