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南京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落户条件说明
南京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落户条件说明
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军人家属和岳父母、公婆与女婿儿媳可以相互投靠
【原政策】
原政策规定仅允许子女与父母之间相互投靠和投靠配偶。
【新政】
在保留原亲属投靠户口迁移情形的基础上,放宽了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范围,增加了特定条件下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军人家属和岳父母、公婆与女婿儿媳的投靠情形。
具体政策为,父母双亡的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双亡的成年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投靠本人;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另一方和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现役军人的父母;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其父母可以投靠另一方;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双方父母与军人的子女可以相互投靠;在同一省辖市的,岳父母、公婆与女婿、儿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可以相互投靠。
以上投靠迁移,被投靠人应有投靠地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并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
【办理指南】
居民办理投靠迁移的,可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投靠迁移书面申请;
2、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主要包括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户籍档案资料、亲子鉴定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4、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书面申明;
5、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6、属于父母双亡、军人家属投靠情形的,还需要分别提交死亡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将户口迁往农村地区,还须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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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
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
当下市场经济活跃,交易频繁,我们会经常使用申请书,利用申请书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1XX派出所:
我叫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XXXX派出所。属非农业户口。
妻子(丈夫)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XX派出所。属非农业户口。
于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有一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XX派出所。
因其现在一直和我居住一起,并在XX小学读书,为方便生活和上学,我自愿申请将我子女XX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XXXXXXXXXXXX住址。
XXX
20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2XXX派出所:
本人姓名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户籍地址为XXXXX,属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
配偶基本情况: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儿子基本情况:XXX,男,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户籍地址均为:XXXXXX,属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
父亲基本情况:XXX,男,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户籍地址为:XXXXXX,属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
母亲基本情况:X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户籍地址为:XXXXXX,属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
父母婚后只生育我一人,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我大学毕业后迁往XX市工作,现已辞职。为了照顾父母饮食起居生活等问题,根据XX市现行户籍管理政策规定,符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入条件,特申请本人、配偶XXX及儿子XXX的户口从XX市迁来XX市非对非(或非转农、农对农、农转非)随父母落户。
XXX
20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3xx派出所:
本人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户籍一致)。xx年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感情不合而在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年x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xx
(单位或社区签章)
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4xx派出所:
我叫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派出所。属非农业户口。妻子(丈夫)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派出所。属非农业户口。于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有一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派出所。因其现在一直和我居住一起,并在xx小学读书,为方便生活和上学,我自愿申请将我子女xx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xxx住址。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5某某派出所:
我叫xxx,男(女),20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派出所。属非农业户口。妻子(丈夫)xx,20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xx派出所。属非农业户口。于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有一子女某某,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xx派出所。因其现在一直和我居住一起,并在某某小学读书,为方便生活和上学,我自愿申请将我子女xx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xxxxxxxx住址。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6申请书(本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父母基本情况。因什么原因与父母分居,现父母年老有病,身边无子女照顾,为照顾父母方便,特申请将父母户口迁移至我处X省X市X县。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7xx派出所:
本人,27岁,身份证号:,户籍:路23号本人20xx自x学院毕业后,留在工作已有6年,目前在x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工作,由于工作的关系,于20xx年4月14日在贵辖区内购买了83。41平方的住房一套,位于花园71幢乙单元501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本人工作需要,特申请将在路23号的户口迁到贵辖区花园71幢乙单元501室。望领导早日批复!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xx
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8xx派出所:
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派出所。属非农业户口。
因父母年事已高,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能够照顾父母,我自愿申请将我父母xx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xxxxxx住址。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9xx派出所:
我叫某某,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户口地址:现住址,我因和某某已经办理离婚手续,不在一起生活,为方便生活现向贵派出所申请将户口迁入某某地,望给予办理为盼。
(附离婚手续或者其他证明)
申请人:xx
时间:xx
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10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xx镇xx村人,20xx年xx月xx日在贵辖区xx路xxx号xx小区购买了xxxm2的住房一套,并于20xx年xx月xx日实际入住。
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xx镇xx村处的本人及妻子xxx和孩子xxx的户口迁移到贵辖区xxx路xxx号国xxx小区xx。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11xx省xx市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
本人xx,男,xx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xxx。xx年月xx日参加了xx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经笔试面试后被xx省xx单位录用为公务员,现因工作需要须将本人户口迁移至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xx省xx单位集体户口上,请给予支持为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12X派出所:
本人,XX岁,户籍为贵辖区路号(与前妻X户籍一致)。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感情不合而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路号的房屋归前妻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区路号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路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路号X小区号。
望早日批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13_________________派出所:
我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派出所。属非农业户口。妻子(丈夫)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派出所。属非农业户口。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登记结婚,有一子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派出所。因其现在一直和我居住一起,并在________小学读书,为方便生活和上学,我自愿申请将我子女__________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户口迁移投靠申请书14___市公安局___派出所:
本人____,性别_,出生于19__年__月_日,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户口地址:__省__县__镇__村__号,为__户口。于____年__月__日与___(性别_,出生于19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为_________结为夫妻,现育有一儿一女。为了生产生活方便,特申请将__原户籍所在地__省__县___派出所,迁入丈夫___户籍所在地___市公安局__派出所,望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____
20__年__ 月 __日
第三篇:户口迁移说明
1.由学院统计、学生上报户口迁移地址,6月10号之前核对准确、上报学院,6月20号之前学生本人最后签字核对一次。
2.没签工作单位报到证打回原籍的,如想将户口迁回原籍或想落到其他地址的,学生自己联系原籍或目标地派出所,问清户口迁移地址。
3.有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的,报到证不能回原籍,单位不接收户口或单位能接收但是学生不想迁到单位的,学生联系原籍问无报到证能不能给落户,不能落户的只能迁到单位;无报到证原籍给落户的,学生只需问清原籍迁移地址即可。因学生未与原籍协商好,学生户口迁移地址写的原籍,但是原籍处因无报到证不给落户的,户籍科给修改一次,但是只按照报到证修改。
4.考研同学:根据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迁移,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未到的,暂时不统计户口迁移地址,可等收到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后自行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迁移,需要在暑期办理的,每周四上午户籍科可办理迁移手续,或研究生入学前到户籍科办理迁移手续也可。
5.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个月,拿到户口迁移证一个月内落户,如未能在有效期内办理落户,会成黑户,请大家务必重视.(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一块发给大家)
第四篇:户口迁移说明
关于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院学工办:
为了保证今年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政策
1、落实就业单位(包括升学、签约到人才市场)的毕业生,可将户口迁至就业单位,不愿迁到就业单位的,可依本人意愿迁回原籍。
2、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户口可迁回原籍,或暂存学校,在校存放期限为两年。
二、《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填写要求
1、《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每班一份,由本人填写,最后由院负责人统一打印,将电子版和打印版一同交到所在校区户籍室。
2、户口迁到就业单位的,依据《协议书》上的具体单位在《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栏填:×省×市(县)×单位,或×省×市×人才市场。
3、考上外校研究生或专接本的,需要把户口迁到录取学校,在《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栏填:×省×市×大学。
4、户口迁回原籍的, 《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栏填:×省×市(县)×路(街)×楼×单元×号,或×省×市(县)×镇(乡)××村。
5、考上本校研究生或专接本,或是户口暂存学校的,要在《毕
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备注”栏注明,“迁往地址”栏空白,不填写内容。
三、《户口迁移证》的发放
1、专科毕业生领取时间:学校规定的专科毕业生离校日期前一天。
本科毕业生领取时间:学校规定的本科毕业生离校日期前一
天。
2、以院为单位到户籍室领取迁移证。附:《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
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
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
/本科)专业负责人姓名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迁往地址 备注
注:
1、每班一张,迁到保定地区的同学排列到表格的最前端,保留在学校的同学排列到最后面。
2、本表填好后尽快以院为单位交户籍室,最晚不得超过2013年5月22日17:00。
第五篇:济南市外人员“亲属投靠”落户程序
事项名称: 济南市外人员“亲属投靠”落户
办理机构: 派出所、分局、市局
申报范围: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2、子女投靠: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无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无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在职职工按调动办理)。
3、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父母双方或一方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员,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儿和孤儿。
办理依据: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济政发[2005]32号
办理程序: 属申报范围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所属分局批结;属申报范围2、3、4、5: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所属分局审报,市局批结。
所需资料:
1、符合申报范围第1、2、3、4项所需手续:(1)被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婚姻状况的《户籍证明》;(4)投靠人(仅限非农业户口)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辞职、辞退、开除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正式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应符合调动、安置类落户条件,由组织、人事、民政或劳动部门办理调动、安置手续);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①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②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随迁子女);③再婚夫妻投靠的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证明;④父母双亡证明、祖孙或外祖孙关系证明(仅限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⑤《独生子女证》(仅限独生子女投靠父母)。
2、符合申报范围第5项所需手续:
(1)县(市)区民政局颁发的《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收养儿童证明》;(2)收养人申请;
(3)收养人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捡拾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或儿童报案证明第三联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5)收养人单位出具的《收养人有关情况证明》;
(6)被收养人员户籍证明(仅限有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员);(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户籍证明材料:5元/份 鲁价费发[2006]231号;
2、户口准迁证:2元/证 鲁价费发[2006]231号;
3、户口迁移:2元/人次 鲁价费发[2006]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