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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更改用)单位公租房资格更改申请

(资格更改用)单位公租房资格更改申请



第一篇:(资格更改用)单位公租房资格更改申请

单位公共租赁住房资格更改申请书

郑州高新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我单位因申请人员情况出现变动,已不具备在本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或不具备通过我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需要对以下申请人进行退出申请。更改名单为:

1.姓名: 身份证号:

原因: 2.姓名: 身份证号:

原因:

以上名单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

(盖公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天津公租房申请资格认定

天津公租房申请资格认定

来源:未知 作者:ztt 日期:20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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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栏目: 房产纠纷法规 房产纠纷文书 房产纠纷常识 房产纠纷律师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家庭如何进行资格认定?

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审核认定:

申请家庭户籍的认定。申请家庭户籍以户口簿记载为准,按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的非农业家庭户籍(含因就业在天津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认定。申请家庭人口的认定。申请家庭人口按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认定。申请人同户籍父母也可作为家庭人口认定。申请家庭人口数量以2010年12月31日前户口簿记载为准。

因结婚新增人员、新出生人员、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津定居人员、退现役人员、在外地上学毕业人员、离婚人员、知青及其子女、刑满释放人员迁入申请人户籍的,或按政策在津新落户的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申请家庭收入的认定。申请家庭收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民政部门按照《天津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08〕47号)及有关规定认定。

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的认定。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视为无房;家庭成员名下有住房的,按该处住房面积认定;家庭成员有两套(处)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认定。申请家庭有私产住房的按房屋权属证明记载面积认定;承租公有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使用面积(即计租面积加阳台面积)乘以相应系数计算。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系数为1.3;平房和非成套住房系数为1.15。

申请家庭原住房出售或置换,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已出售或置换住房面积核定计算;住房出售或置换三年以上的,已出售或置换住房不认定面积。申请家庭原住房拆迁实行货币安置,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记载的面积核定计算;住房拆迁三年以上的,被拆迁住房不认定面积。

离婚人员住房以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及履行结果为依据认定。离婚须在一年以上(以判决书或调解书日期为准)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篇:公租房申请

公租房申请

申请人:张伟,男,1967年10月5日生,现住神木县神木镇气象路附近(租房),系神木镇居民,个体户,离异有一女,张丹,1989年生,现天然气公司打工,联系电话:***.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实际情况,到处租房居住,经济负担严重,现申请政府公租房一套,请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张伟

2014年4月8日

第四篇:公租房申请

一、申请方式

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由用人单位组织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真实性进行担保,用人单位也可委托申请人代表携带相关材料组织申请。

(二)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保障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市区居住证;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5、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房租金。

(二)新就业职工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1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含申请人在内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含市区以外户口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身份证成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单身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含申请人在内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户口页复印件一份;单身提供本人一份即可(含户口本首页)。

4、申请人非本市户口的需提供本市市区居住证。

5、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丧偶家庭提供丧偶证明;离异、丧偶及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均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6、申请人毕业证明。

7、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

8、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单身职工申请不必提供其父母住房证明。

9、租私房需提供各区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说明。

2、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须提供的与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只要能体现档案号、合同号、公章及主要条款等即可,不用全部复印。

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申请汇总表》;

2、劳动(或聘用)合同样本;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摇号分配后与保障房产权人、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三方管理合同。

第五篇:公租房申请

东顺河社区:

本人王锋1974年生,系界首市东顺和社区居民,2005年至2017年在界首市兴华小学工作,妻子王艳华,1982年生,界首市东顺河社区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闲着,儿子王硕,现年16岁,就读于合肥轻工业学院。全家的生活来源全靠我每月三、四千元的工资来维持。

本人和妻子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我和妻子在学校租了一间房子居住,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公祖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王锋

申请时间:20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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