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进项发票退回
问:已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抵扣,但后来发生退货,怎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贵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同时原认证发票做进项转出,转出数同时在增值税应交税金明细账及申报表“进项转出”栏反映。取得对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红冲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步骤:
1、先销售方、购买方 写退货说明,盖公章
2、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3、购买方拿退货说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到购买方税务机关申请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4、购买方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寄到销售方
5、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将红字专用发票寄到购买方
第二篇:进项发票认证
1.发票网上认证
首先,在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软件中录入本期进项发票信息→通过菜单【进项发票管理】→
【防伪税控进项专用发票管理】录入信息(发票日期,发票代号,发票号码,密码逐行输入核对,金额(不含税)开票方税号)确定→【待认证进项专用发票导出】→在对话框中选择录入导出待认证进项发票日期→【点击写网上认证文件】按钮→将其保存在U盘中。(如果是到税务机关认证的选“写XML”
进入国办税大厅→登录→点击“发票认证” →点击“网上认证” →在<报盘认证>界面→点击“浏览” →在<选择文件→待认证文件>界面中选择U盘中后缀*.DAT格式的文件后→点击“打开” →点击“上传” →点击<确定>→在信息提示页面:“文件已被税务机关接收,请等候认证结果。···”→点击“关闭”
注意:一个文件只能上传一次,不能重复上传
2.认证结果下载及导入
①
第三篇:发票退回证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拒收证明
XX公司:
贵公司于 年 月 日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代码为xxxx,发票号码为xxxx,金额为xx元,税额为xx元,价税合计为xx元。
贵公司在给我公司开具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因我公司所给开票资料有误,将纳税人识别号误填写为“xxxxxxxx”,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应为“xxxxxxxx”。此份发票不符合我公司的开票要求,因此我公司拒收此发票。此份发票我公司未进行认证。
特此证明!
拒收单位:
日期:
第四篇:增值税发票退回证明
增值税发票退回证明
因xxxx有限公司把我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开错误,正确的应该是xxxxxx,故退回原发票,需重开一张发票。
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类别代码:xxxxxx
发票号码为:xxxxxxx
特此证明。
xxxx有限公司
2012/12/24
第五篇:关于加强进项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加强进项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1.0目的
针对公司目前存在的发票入账不及时,填开不规范,财务账面无法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特规定如下: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供应、项目建设、后勤等物资的采购发票。
3.0规定
3.1所有采购发票原则上必须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农资除外),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运费普通发票,必须及时办理入账手续,未挂账一概不予结算付款。
3.2原有已付款尚未索取发票进行清理,限8月25日以前入账,未按期入账,财务暂不付款。
3.3业务人员对所收发票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入账。3.4业务人员对发票抵扣联妥善保管,承担遗失毁损责任。3.5发票入账问题涉及内部考核,一律按未完成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