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房地产交易流程
签合同:
1、卖方携带产权证、身份证、公共维修基金收据原件;买方携带身份证和定金
2、签约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按法律规定定金不得超过房价的20% 买方支付房款
交接房款有2种方式:
1、自行交接:买方直接将房款交由卖方自由使用
2、银行托管:买方把房款存入银行指定账户办理资金托管手续,买卖双方与银行签订托管协议
麦田公司建议交易双方选择第2种方式 交税和过户:
1、交税前小提示:
各区县税务局要求不一,有些区县只能刷银联卡,有些区县现金也可使用 2.交税过户要准备的资料:
A 卖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产权证原件到场,并准备原购房发票和契税票。如本人无法到场,需办理售房委托公证。
B 买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外地户口需带暂住证)到场;如本人无法到场,可手写委托书
3、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当日即可办理完毕 费用结清和物业交接
1、费用的截止日期以交房为准。卖方结清物业费、供暖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燃气费、水费(热水、冷水、中水)、电费等所有费用
2、房屋交接,买卖双方清点家具家电,签署《物业确认书》
3、将卖方的公共维修基金收据更名到买方名下
4、提醒卖方将户口迁移出并配合买方迁入户口 卖方收取房款:
产权过户后买卖双方共同至银行签署解冻协议,并提供契税票和受理通知单,银行一般在当天解冻房款,最迟到次日,卖方可使用该笔款项。
商业银行按揭交易流程
签合同:
1、卖方携带产权证、身份证、公共维修基金收据原件;买方携带身份证和定金
2、签约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按法律规定超过房价的20%的金额不受定金罚则保护 银行贷款面签
1、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已婚则配偶也到场),否则办理委托公证;买方借款人必须到场
2、应准备的材料
卖方: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资料,未婚的在银行填写《未婚申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公证过的离婚协议)
买方: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资料,未婚的在银行填写《未婚申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公证过的离婚协议)收入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检过的,加盖公章)
为了使借款人更快的将银行贷款申请下来,借款人尽量提供能证明他有还款能力的资料,例如:汽车行驶证、房产证、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如会计、律师)、工资流水或税单等
提醒:收入证明上的工资收入需为月供的2倍以上,如果之前有贷款(已婚则指夫妻双方),那么收入证明上的工资收入需为所有贷款月供(本次贷款也包括)的2倍以上 买方支付首付款:
交接首付款有2种方式:
1、自行交接:买方直接将房款交由卖方自由使用
2、银行托管:买方把首付款存入银行指定账户办理资金托管手续,买卖双方与银行签订托管协议
麦田公司建议交易双方选择第2种方式
评估
麦田公司向评估公司递送材料,评估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出 评估报告
批贷
在银行收到买卖双方全部材料和评估报告后,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可批准贷款、出具批贷通知函;麦田公司在收到银行的批贷函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交税和过户手续。交税和过户 同一次性流程
费用结清和物业交接 同一次性流程 卖方收取房款
产权过户后买卖双方共同至银行签署解冻协议,并提供契税票和受理通知单,银行一般在当天解冻房款,最迟到次日,卖方可使用该笔款项 抵押登记
麦田公司陪同买方领取新产权证,并陪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结 单
麦田公司到建委领取“他项权利证”送贷款银行,买方可到银行领取新产权证、借款合同
市管公积金流程 签合同
1、卖方携带产权证、身份证、公共维修基金收据原件;买方携带身份证和定金
2、签约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按法律规定定金不得超过房价的20% 提交贷款资料
担保公司核实买卖双方的贷款相关资料
买方:本人及配偶到场(如果买方单身,则下述材料只提供本人的就好)
买方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变更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学历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本人到场写未婚声明)、工商银行(放款速度快)或建设银行的个人结算活期账户存折、职称证明(如会计师证、工程师证等)
卖方: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到场,配偶不用到;若有共有权人也要到场
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则需提供共有权人身份证)、产权证原件(如有共有权人则需提供共有权证)、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的个人结算活期账户存折或卡 房屋评估
3个工作日出评估结果(非正式评估报告)公积金中心初审
买卖双方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贷款资料(买方应携带第一次面签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麦田应携带产权证原件),卖方产权人到场,买方已婚则为夫妻双方中借款人到场(有公积金的一方)签署借款合同
初审后当日出批贷函(期限4个月),5个工作日后买方夫妻双方至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借款合同 交税过户
麦田公司在得到批贷函及买方签署借款合同后当日,通知买 卖双方办理交税过户;过户后提交契税发票和受理通知单给公积金管理中心 放款
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放款到卖方账户 抵押登记
担保公司通知买方领取房产证后并收押;3到6个月内,公积金担保中心通知买方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二篇:房地产交易
一:初始登记
1、新建房屋申请所有权初始登记时,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答:私有房产:①申请人填写的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③建设用地使用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使用证); ④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⑤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2、某人建房有合法的建房批准手续,但是未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建房人死亡后,该房屋可否继承?
答: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包括公民的房屋。有合法的建房手续,所建的房屋尽管没有进行房屋登记,但按《物权法》的规定,属于不登记就取得的所有权,仍是合法的财产,只是这一房屋的处分是要先履行登记手续。因此,建房人死亡以后,继承人可以凭相关的建房手续办理继承遗产公证,再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二、转移登记
1、某一房屋登记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又申请改为属于一方所有的房产,怎样办理?
答: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原来已有夫妻双方共同登记的房产。当事人又要重新登记为一方独有,如果双方是自愿的,这样做并不违反《婚姻法》的规定,所以登记机构应予以办理,按房产转移登记办理。
2、未成年人购买房屋应如何办理权属登记?
答:未成年人是可以买房的,也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只是在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产权登记时应当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代理,这种代理属于法定代理,并不需要委托或授权。在登记时,房屋所有权人为未成年人,而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代理人在登记文件上签字。
3、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否买卖?
答:我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随意买卖,只能在本村内相互转让。
三、抵押登记
1、国有、集体企业的房屋能否抵押给个人?
答:设定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因而,以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房屋向个人担保的情况比较少见。因为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也受到一定的局限,如属于侵权所生之债,一般也不会用设定担保的方式去处理。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还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因此,国有和集体所有的房屋同样可以依法抵押给个人。
如果登记机构遇到以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房产向个人担保,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对主合同及抵押合同进行公证。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名下房产设定抵押的,是否需要其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共同到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答:按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想有法人财产权。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名义登记的房产属于法人财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虽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并不属于企业法人财产的共有人。因此,对登记在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设定抵押的,无需要求一定数额的股东到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资产的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以其名下的房产设定抵押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经股东会议或董事会通过后才能办理抵押登记。对登记机构而言,无须审查该公司所召开的股东会会议或者董事会会议的实质内容和程序是否合法,而只需要由该公司提供股东会和董事会对此事项的书面决议即可。
四、办理个人商品房需要的手续
1、转移登记申请表、开发单位授权委托书;
2、契税完税凭证或免税手续;
3、物业维修基金票据;
4、测绘报告;
5、房屋所有权确认证明;
6、身份证、户口、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结婚登记处办理);
7、商品房购销合同;
8、销售不动产发票。
五、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的手续
1、市计委立项批文;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2002年开发的需提交土地出让金交纳证明);
3、营业执照、法人任职令、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4、工程施工合同;
5、房产测绘报告;
6、商品房预售方案;
7、施工进度表和工程交付日期;
8、完成建设总投资的50%以上(主体封闭);
9、交付保证金,按工程造价的1%交纳;
10、物业管理已落实;
11、其他文件。
六、办理商品房登记备案证明需要的手续
1、营业执照、法人任职令、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2、市计委立项批文;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规划验收报告;
4、国有土地使用证(2002年后开发的提交土地出让金交纳证明);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6、物业管理方案和落实情况;
7、房产测绘报告;
8、收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9、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
10、其他文件。
第三篇:房地产交易相关知识
房地产交易相关知识
一、概念、什么是二手房交易?
二手房的概念,是指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和《国土使用权证》,并可在住房二级市场交易的各类房屋,(种类)包括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集资房、商品房的再转让。
2、房屋类型
2.1商品房: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放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回迁房、拆迁安置房。
2.2、房改房:房改房是指按国家规定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售给职工的享受国家一定优惠政策的房屋。分为市直、省直房改房,包括集资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等。
3、交易的三种类型:转让,抵押和租赁。
4、贷款类型:商业贷款、市直公积金贷款和省直公积金贷款。
二、二手房交易流程
1、核价——办理地点:房产局
2、核税——地税局
3、过户——房产局
4、贷款——银行
5、交接——交易房屋地点
三、核价
四、核税
1、办理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房产证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核价合同
2、从2009年1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有新的规定:
5年以内的:收全额营业税和个税,个税满5年家庭二套或以上的收1%个税。5年以上的唯一一套住宅免征个税。
144平方以上的:2年以上征收差额营业额和个税,2年以内的收全额营业税和个税,增值税不收。
继承的:夫妻之间继承的收一半的20%个税。子女之间继承的收全额的20%的个税。包河在收税同时收营业税。有的地税局名下只有一套住宅的5年不受继承税(瑶海、新站、高新)
析产的:征收一半的20%个税,包河析产税暂时不收。有的地税局名下只有一套住宅满5年不收析产税(瑶海)
门面房:暂不收税,直接过户
公卖私:差额的营业税,差额30%的增值税。
五、过户
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A、卖方:房主(产权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B、买方: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备注:
1、卖方若未婚,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未婚证明。离异和丧偶需提供想伏案协议原件后,视具体情况办理:
离异和丧偶的需先换证后方可以办理过户。
瑶海和包河、蜀山、产权房产证是产权人可不用换证。协议离异的需要前配偶到场签字法院判决的可直接办理。
2、卖方的结婚证明日到期要房产证日期之前,若之后到民政部门调出结婚时的登记表。
3、若房产局的电子档案反应不出卖方的身份证号码,要到档案馆调档。备注:
1、省直房改房需经过省房改办审批。
2、市直夫妻二人名下享受房改房政策面积再80平方米以内的,可直接上市交
易,超出80平方米的,需要到市房改办办理审批手续,方可上市交易。
3、合肥钢铁集团单位的房子需经过单位审批以后,可以上市交易(除瑶海之外)
4、卖方若系代理人,代理人需提供产权人夫妻双方出具的委托公证书。(肥东
房产局自2009年3月24日起委托书不给取款。)
过户费用
契税:90平方以下首套住宅1%(庐阳、瑶海、包河、蜀山再本局内可调首套住房证明,产权再档案馆可调。)90平方到114平方未2%。144平方以上为4% 登记费:50元/套;5元印花税
手续费:4元/平方
房改房交易需缴纳土地收益金1%
门面的过户费用
手续费:房产基准价格1%
契税:房产基准价格1%
登记费:550元/套+5元印花税
六、贷款
1、贷款需要交哪些材料
1.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四份
1.2、户口本复印件四份或户籍证明(夫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双方户口本原件需验证;
1.3、婚姻证复印件四份。(未婚: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已婚;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需验证;离婚或配偶死亡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及未再婚证明。
1.4、收入证原件一份(已婚双方各一份);
1.5、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契税发票及房产局资金托管协议凭证复印件。(原件带去验证)
1.6、原卖方房产证复印、现房产证的评估报告;
1.7、买方若系代理人签字,需办理委托公证。(公证日期需在合同签订前,签字时,受托人应带身份证,公证书。)
备注:(1)、个体或小公司需提供所在公司的营业执业副本复印件及最近连续三个月税票。收入证明过高的,需提供公司税票复印件。
(2)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必须全部一致。
(3)、借款人或其配偶没有在全国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有过逾期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未为其他人做过担保,否则,银行拒绝向其借款。
2、贷款需交哪些费用?
2.1、公证费:10万以下100元,10万以上,为贷款额*0.1%
2.2评估费:评估值*0.4%
2.3、抵押登记费:80元+5元印花税
2.4、贷款手续费:150元/户;
2.5、复印费:10元/户
七、交接
1、概论:作为合同履行的最后一个环节,丙方配合买卖双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买方签字确认,卖方领取房款,合同履行完毕。
2、交接条件:
2.1买方房款已齐,合同约定的代理费已全额缴纳。
2.2卖方户口已迁出或已取得买方确认;
2.3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为双方代办附属设施的过户手续。
3、交接内容
3.1户口——户口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核实
3.2水——核费:4422666;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水表号(卡缴费须取消代缴协议)
3.3、气——核费:51333333;过户费:2.5元(卡缴费须取消代缴协议)
3.4、电——核费:95598过户:双方身份证复原件及复印件、现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业务号,双方到场。
3.5、有线——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线证。
3.6、物业管理——小区物业公司
八、土地证的过户
1原房主的土地证或元房主单位开具的土地证未办证明及地籍图复印件一张;
2、现房主的的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3、现房主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契税或土地收益金发票复印件一张
5、存量买房卖房合同原件一份(除庐阳)
九、不得上市交易的八类房屋
1、机关办公区内、学校教学区内的住房
2、违反房改政策规定购买的住房或以低于房改房政策的价格购买且未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住房。
3、住房面积超过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规定收回或补足房价装修的住房
4、以确定属房屋拆迁范围内的住房;
5、产权有争议的或者共有人不同意出售、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住房。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住房;
7、擅自更改房屋使用性质的住房;
8、其他依法不得上市的交易房。
九、流程
到所属房产分局核准价格——到所属税务局核征(免)交营业税——到所属房产分局办理资金托管——房产过户——买房取证——买方办理按揭——款到托管账户——交接房屋、买方取钥匙、卖方取房款
十、
第四篇:【推荐下载】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我们!不胜感激!
【推荐下载】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不管实际购买的是新商品房、二手房,还是经济适用房、公房。这是都是有一定的交易流程的,而当事人只有事先了解清楚了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注意其中的问题,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房屋买卖交易。下面小编就来告诉大家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吧。
一、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我们!不胜感激!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房产交易中怎样防范风险?
1、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由于不能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所以会有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风险;同时还可能有由于城市规划而房屋被拆迁的风险。
建议购房者购房后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农村土地征用手续,补缴有关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不被批准建议您解除合同。
2、购买公产房只能取得房屋居住权,因为公产房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出卖人无权处分。在此提醒: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国家对租赁权的保护期限最长是20年;出卖人所在单位是否同意“转让”。
3、购买单位房改房应注意以下问题:
(1)单位房改是否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并上缴了房改基金;(2)所在地方政府是否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允许房改房上市交易;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我们!不胜感激!
(3)是否是完全产权,所在单位是否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4)按1999年4月22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
提醒:由于房改房一般年限较长,建议您对房屋进行现场勘察,尤其注意房屋的质量和结构安全。
4、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注意事项同上。
5、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产权证书是否设有他项权利;房屋是否已经出租,出租什么时间到期;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书两证是否齐全等。
针对不同性质的房产,涉及到的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流程其实都是不太一样的,只能说在大体上还是差不多。而购房过程中,往往会产生一些风险,同时有可能卖方也会设置一些陷阱来损害买方的利益,因此在购房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相关情况,然后才实际进行购买。
第五篇:船舶交易流程
船舶交易流程
一、船舶转让申请
船舶转让方需提交如下要件,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未注明原件的,复印件也可。下同)。
(1)船舶所有权证书(原件);
(2)船舶国籍证书;(3)船舶检验证书;
(4)船舶所有人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若船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还需提交船舶经营人法人营业执照。
(5)国资船舶还须提交同意出售的售船批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船舶转让申请审查
上海航运交易所对所提交的船舶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材料要件齐全的转让船舶予以登记,对缺少要件的转让船舶不予登记,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资料名称。
三、船舶交易服务
根据船舶转让方的要求,开展相关的船舶交易服务:
1、交易挂牌
交易信息通过全国船舶交易信息平台(中华船舶交易网)、航交所电子显示屏等对外公开挂牌,向社会发布船舶转让信息。挂牌内容以《船舶转让申请书》记载内容为主。
2、受让申请受理
意向受让方向上海航运交易所提交以下资料,并填写《船舶受让申请书》:
(1)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船舶交易委托合同》。
依据船舶转让方提出的受让条件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核,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出具《船
舶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3、确定受让方
挂牌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招投标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确
定受让方。
挂牌期满,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转让方要求进行下个周期的挂牌或摘牌。
4、签订交易合同
船舶卖出方和受让方可选择船舶交易范本合同或其他合同,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签订《船舶交易合同》,并留存上海航运交易所一套正本合同。
四、交易公示
按有关规定需要公示的船舶在全国船舶交易信息平台上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愿申请公示的船舶公示时间可自行确定。
公示期间,社会反映船舶转让信息有疑义且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的,交易服务机构负责对该船舶转让信息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通报海事/航运管理部门及相关方。
五、交易审核
签订合同后,船舶交易双方提交或补充下列材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船舶所有权证书(原件); 若已注销,需提供注销证明(原件);
(2)船舶国籍证书;(3)船舶检验证书;(4)船舶交易合同(原件)和船舶交接证明(原件);
(5)买卖双方营业执照;
(6)进口船舶需提供外经贸委机电办允许进口的批文及海关报关文件;
(7)买卖双方单位税务登记号;(8)买方已向卖方支付船款的银行凭证;
(9)其他的合法文件。
上海航运交易所对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予以审核通过后,船舶转让方和受让方填写《船舶买卖成交登记表》,并经船舶交易双方和上海航运交易所盖章确认。
六、交易结算
根据船舶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协议要求,上海航运交易所可代为其办理交易船款的结算业务。
七、出具交易凭证
船舶转让方按规定交纳鉴证费,并领取由上海航运交易所开具的船舶交易统一发票、交易服务费发票和《船
舶买卖成交登记表》。
八、办理变更手续
船舶转让方和受让方持上海航运交易所开具的船舶交易统一发票和《船舶买卖成交登记表》,前往海事管理部门办理船舶过户登记手续,向航运管理部门办理《营运证》或国际航行船舶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