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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IPO财务规范的15个雷区(5篇可选)

企业上市IPO财务规范的15个雷区(5篇可选)



第一篇:企业上市IPO财务规范的15个雷区

企业上市(IPO)财务规范的15个雷区

(IPO)财务审核的首要目标,是要判断申报企业是否符合IPO条件及财务规范标准。具体而言,可从以下15个方面予以判断:

1.公司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是否存在虚假陈述:如果申报企业有虚假陈述和记载被发现,三年之后才能重新申报IPO申请。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利润操纵问题的申报企业比例要远大于存在虚假陈述的企业,许多企业就是因为利润操纵而被否。

2.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按照规定,采用整体变更方式改制的企业业绩可以连续计算。但如果出现调账行为,比如在改制时将企业资产重新评估入账,或以此变更注册资本,将不能连续计算业绩。

3.财务独立性的要求: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注册资本足额缴纳的问题: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甚至是虚假出资的情形。

5.申报企业须依法纳税,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的偷逃税或被税务部门严重处罚,且不存在严重依赖税收优惠的现象,发行后企业的税种、税率应合法合规。如果申报企业所得税曾出现因核算错误、漏缴少缴的行为,允许通过补缴等方式予以解决。但是如果有虚假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则构成实质性的障碍。

6.股利分配问题:利润分配方案申报时尚未实施完毕的,或者在审核期间提出向现有老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发行人必须实施完现金分配方案后方可提交发审会审核;利润分配方案中包含股票股利或者转增股本的,必须追加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的最近一期审计。

7.关注轻资产公司的无形资产占比问题,但该问题不构成发行障碍。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确实需要的无形资产比例高的问题,这不是发行障碍;但和公司主业无关的无形资产,以及仅是用来拼凑注册资本且对企业无用的无形资产比例过高,则构成发行障碍。

8.关注申报企业在资产评估的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资产评估准则;是否履行了立项、评估、确认程序;选用的评估方法是否恰当、谨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没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问题,尤其是收购资产;是否存在评估增值幅度较大的资产项目等。

9.关注申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三性”,即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性,具体要观察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审核意见,比如要关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意见类型是否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带有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则一般不被认可。

10.关于验资问题:谨慎对待验资问题,申报企业不能有任何抽逃出资的情形。

11.申报企业须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型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在审核过程中,发审部门会关注申报企业最近一年的新增客户和新增项目导致的利润增长,并判断这种增长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12.关于创业板上市标准中关于盈利“持续增长”的判断标准问题。对于报告期内净利润出现波动的,以报告期2008年、2009年、2010年为例,持续增长按以下标准掌握:当2010年净利润>2009年净利润,且2009年净利润<2008年净利润时,如果2010年净利润<2008年净利润,则不符合“持续增长”规定;如果2010年净利润>2008年净利润,则符合“持续增长”规定。

13.关于创业板上市标准中的“成长性”问题:这是对拟在创业板IPO的企业的基本要求,是目前创业板企业市盈率高的支撑。部分企业对外部经济条件、气候条件等依赖较强,因此成长性不确定,一些企业因此撤回材料或被否。

14.拟上创业板企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须不少于2000万元,不存在未弥补亏损。需要指出的是,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均要符合此项要求。

15.关于盈利预测:主要关注稳健性,是否和利润表项目一致,是否有不合理的假设。此外,盈利预测须提示风险。被否案例分析1:蒙发利科技

2010年7月12日,证监会发审委召开2010年第103次发审委会议,否决了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发审委认为,蒙发利科技产品销售存在单一客户比例较大的情形,对未来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确定性。从蒙发利科技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的明细表中可看出,报告期内连续三年,“HOMEDICS,INC.”这家美国公司都是蒙发利科技最大的客户,且销售收入占比均接近了50%。这种对单一客户形成重大依赖的情形,令发审部门无法判断该客户的稳定性和长期性,进而无法判断对其利润稳定性的影响。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第37条第6款的规定,即“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从截至2009年期末蒙发利科技的股权结构可以看出,邹剑寒和李五令并列第一大股东。在职位划分上,邹剑寒任蒙发利科技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五令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为了形成共同控制人,邹剑寒、李五令已签署了《确认暨承诺函》及相关补充协议,确保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下,一致行动人协议长期有效。

律师发表意见认为:“邹剑寒、李五令为发行人共同的控制人是真实、合理的,且自1996年8月以来长期保持稳定、有效存在,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7]第1号》第三点的要求。”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认为:“邹剑寒、李五令为发行人共同的控制人是真实、合理的,并自1996年8月以来长期保持稳定,完全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7】第1号》第三点的要求。”事实上,发行人所做的“技术处理”,即签订《确认暨承诺函》的行为不足以形成共同控制关系的认定条件。律师和保荐机构所发表的核查意见没有深入到问题的本质。

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7】第1号》第三条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主张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每人都必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和/或者间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二)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三)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一般应当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予以明确,有关章程、协议及安排必须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最近3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多没有出现重大变更;

(四)发行审核部门根据发行人的具体情况认为发行人应该符合的其他条件。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应当提供充分的事实和证据证明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稳定性,没有充分、有说服力的事实和证据证明的,其主张不予认可。相关股东采取股份锁定等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稳定措施的,发行审核部门可将该等情形作为判断构成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重要因素。

对上述第四款应该要保持特别的注意。但在招股书中,律师、保荐人除了出具核查意见外,并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

共同控制关系的核心和本质就是多人控制股东须持续保持一致行动人关系。翻开招股书,邹剑寒、李五令的共同控制人特征只表现在几次对外关联收购上,比如蒙发利科技对关联方深圳市凯得克、上海康先、蒙发利电子、漳州蒙发利的股权收购,不过这几次关联收购的目的却是为了回避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换而言之就是为上市清路。

那么,对内经营决策方面,邹剑寒、李五令的共同控制人特征有没有表现出来呢?答案是没有,至少在招股书上看不到。我们只能看到“双方自1996年8月以来就保持长期合作”之类无关痛痒的描述,任何有关经营决策的实质性案例或说明都没有。

因此,由于认定的证据不够,邹剑寒和李五令之间的共同控制关系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换而言之蒙发利科技的主体资格是存在瑕疵的,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共同控制关系对于企业的公司治理和稳定营运极有可能蕴藏着巨大的风险。

因此,拥有共同控制关系的企业一直是发审部门审核的重点,如何说服发审部门相信共同控制关系的实质性存在和长期性考验着保荐机构的“功力”。我们建议,由于在真功夫事件后,发审部门在审核存在共同控制关系的拟上市企业时将愈加谨慎,因此拟上市企业在报告期之外就应进行“去共同控制关系手术。

被否案例分析2:九华山旅游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华山旅游)的中小板首发申请于2009年12月18日被否。该公司主要从事旅游服务业,主营业务为酒店业务、索道缆车业务、旅游客运业务和旅行社业务。

不过,九华山旅游收入的合法性受到了发审部门的质疑。据其招股书申报稿披露,其客运业务分为景区内游客运输业务和景区外对外包车客运服务两部分,但内运车票是和景区门票捆绑销售的,由九华山管委会以门票内包含的方式收取,再由管委会与公司进行结算。

为了证明与门票捆绑销售的合规性,招股书解释称,该公司与九华山管委会已于2006年12月26日签订了《九华山风景区内部客运专营协议》,且收费已经过池州物价部门的批准。

但发审委却认为,“景区门票内含景区客运费并按月支付给申请人作客运收入,存在景区门票搭售客运服务之嫌,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因此申请人报告期内客运收入的合法性存疑,规范运作存在较大问题”。

发审委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对九华山旅游予以否决。另一方面,景区门票搭售客运服务这一行为涉嫌违反住建部2007年发布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考核标准》,该文件规定,“不得将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规划、监督职能以及门票出售职能交给或变相交由企业管理”。据此,九华山旅游有参与门票出售职能之嫌。

对此种搭售行为,通常的解决办法有两种,一种办法是直接砍掉客运业务,但这将涉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发生变更”,因而不可行。另一种办法是,将一个卖票窗口改为两个买票窗口:一个窗口卖门票,另一个窗口卖客运票;如果担心因此客运收入下滑,则可以控制不坐车上山游客的比例,即管委会可以通过收取自驾车上山费或漫步游览费的方法予以控制。这种办法既能解决门票搭售的问题,又能洗脱参与门票出售职能之嫌。但遗憾的是,如此简单的办法,九华山旅游竟然未能想到。

此外,九华山旅游多宗对外租赁取得的土地对其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力构成了不利影响。因此,其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存在一定的瑕疵。

因此,按照目前的操作规则,景区类企业须将门票收入进行剥离以后再行上市。此外,核心关注以下四个问题:

一为独立性问题。按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考核标准》的文件精神,景区的管理委员会人员最好不要在拟上市公司中任职,以避免涉嫌将景区管理职能变相交由拟上市企业管理或对企业进行利益输送。此外,拟上市企业须保持业务、资产、机构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切忌出现和管委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情况。

二为主体资格问题。根据住建部要求,景区管委会不能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如果拟上市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系景区管委会,将构成主体资格的重大瑕疵。因此,这种情况下,必须尽早进行股权转让,如若不然,报告期内将面临实际控制人出现变化的风险。

三为规范运作的问题。按照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不得将规划、管理、监督和门票出售等四项职能交由企业管理,对此,拟上市企业要特别注意。

四为财务问题。如果出现拟上市企业的营业收入中直接或变相含有门票收入,须尽早清理,不要带到报告期内,否则届时再清理将导致主营业务出现重大变更。

总而言之,风景区类企业在启动上市前,要尽早进行整改,以符合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篇:企业上市(IPO)财务规范的15个雷区

企业上市(IPO)财务规范的15个雷区

首次公开发行(IPO)财务审核的首要目标,是要判断申报企业是否符合IPO条件及财务规范标准。具体而言,可从以下15个方面予以判断:

1.公司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是否存在虚假陈述:如果申报企业有虚假陈述和记载被发现,三年之后才能重新申报IPO申请。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利润操纵问题的申报企业比例要远大于存在虚假陈述的企业,许多企业就是因为利润操纵而被否。

2.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按照规定,采用整体变更方式改制的企业业绩可以连续计算。但如果出现调账行为,比如在改制时将企业资产重新评估入账,或以此变更注册资本,将不能连续计算业绩。

3.财务独立性的要求: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注册资本足额缴纳的问题: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甚至是虚假出资的情形。

5.申报企业须依法纳税,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的偷逃税或被税务部门严重处罚,且不存在严重依赖税收优惠的现象,发行后企业的税种、税率应合法合规。如果申报企业所得税曾出现因核算错误、漏缴少缴的行为,允许通过补缴等方式予以解决。但是如果有虚假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则构成实质性的障碍。

6.股利分配问题:利润分配方案申报时尚未实施完毕的,或者在审核期间提出向现有老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发行人必须实施完现金分配方案后方可提交发审会审核;利润分配方案中包含股票股利或者转增股本的,必须追加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的最近一期审计。

7.关注轻资产公司的无形资产占比问题,但该问题不构成发行障碍。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确实需要的无形资产比例高的问题,这不是发行障碍;但和公司主业无关的无形资产,以及仅是用来拼凑注册资本且对企业无用的无形资产比例过高,则构成发行障碍。

8.关注申报企业在资产评估的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资产评估准则;是否履行了立项、评估、确认程序;选用的评估方法是否恰当、谨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没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问题,尤其是收购资产;是否存在评估增值幅度较大的资产项目等。

9.关注申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三性”,即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

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性,具体要观察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审核意见,比如要关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意见类型是否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带有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则一般不被认可。

10.关于验资问题:谨慎对待验资问题,申报企业不能有任何抽逃出资的情形。

11.申报企业须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型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在审核过程中,发审部门会关注申报企业最近一年的新增客户和新增项目导致的利润增长,并判断这种增长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12.关于创业板上市标准中关于盈利“持续增长”的判断标准问题。对于报告期内净利润出现波动的,以报告期2008年、2009年、2010年为例,持续增长按以下标准掌握:当2010年净利润>2009年净利润,且2009年净利润<2008年净利润时,如果2010年净利润<2008年净利润,则不符合“持续增长”规定;如果2010年净利润>2008年净利润,则符合“持续增长”规定。

13.关于创业板上市标准中的“成长性”问题:这是对拟在创业板IPO的企业的基本要求,是目前创业板企业市盈率高的支撑。部分企业对外部经济条件、气候条件等依赖较强,因此成长性不确定,一些企业因此撤回材料或被否。

14.拟上创业板企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须不少于2000万元,不存在未弥补亏损。需要指出的是,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均要符合此项要求。

15.关于盈利预测:主要关注稳健性,是否和利润表项目一致,是否有不合理的假设。此外,盈利预测须提示风险。

被否案例分析1:蒙发利科技

2010年7月12日,证监会发审委召开2010年第103次发审委会议,否决了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

发审委认为,蒙发利科技产品销售存在单一客户比例较大的情形,对未来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确定性。

从蒙发利科技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的明细表中可看出,报告期内连续三年,“HOMEDICS,INC.”这家美国公司都是蒙发利科技最大的客户,且销售收入占比均接近了50%。这种对单一客户形成重大依赖的情形,令发审部门无法判断该客户的稳定性和长期性,进而无法判断对其利润稳定性的影响。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第37条第6款的规定,即“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从截至2009年期末蒙发利科技的股权结构可以看出,邹剑寒和李五令并列第一大股东。在职位划分上,邹剑寒任蒙发利科技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五令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为了形成共同控制人,邹剑寒、李五令已签署了《确认暨承诺函》及相关补充协议,确保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下,一致行动人协议长期有效。

律师发表意见认为:“邹剑寒、李五令为发行人共同的控制人是真实、合理的,且自1996年8月以来长期保持稳定、有效存在,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7]第1号》第三点的要求。”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认为:“邹剑寒、李五令为发行人共同的控制人是真实、合理的,并自1996年8月以来长期保持稳定,完全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7】第1号》第三点的要求。”

事实上,发行人所做的“技术处理”,即签订《确认暨承诺函》的行为不足以形成共同控制关系的认定条件。律师和保荐机构所发表的核查意见没有深入到问题的本质。

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7】第1号》第三条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主张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每人都必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和/或者间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二)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三)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一般应当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予以明确,有关章程、协议及安排必须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最近3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多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

(四)发行审核部门根据发行人的具体情况认为发行人应该符合的其他条件。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应当提供充分的事实和证据证明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稳定性,没有充分、有说服力的事实和证据证明的,其主张不予认可。相关股东采取股份锁定等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稳定措施的,发行审核部门可将该等情形作为判断构成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重要因素。

对上述第四款应该要保持特别的注意。但在招股书中,律师、保荐人除了出具核查意见外,并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

共同控制关系的核心和本质就是多人控制股东须持续保持一致行动人关系。翻开招股书,邹剑寒、李五令的共同控制人特征只表现在几次对外关联收购上,比如蒙发利科技对关联方深圳市凯得克、上海康先、蒙发利电子、漳州蒙发利的股权收购,不过这几次关联收购的目的却是为了回避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换而言之就是为上市清路。

那么,对内经营决策方面,邹剑寒、李五令的共同控制人特征有没有表现出来呢?答案是没有,至少在招股书上看不到。我们只能看到“双方自1996年8月以来就保持长期合作”之类无关痛痒的描述,任何有关经营决策的实质性案例或说明都没有。

因此,由于认定的证据不够,邹剑寒和李五令之间的共同控制关系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换而言之蒙发利科技的主体资格是存在瑕疵的,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共同控制关系对于企业的公司治理和稳定营运极有可能蕴藏着巨大的风险。

因此,拥有共同控制关系的企业一直是发审部门审核的重点,如何说服发审部门相信共同控制关系的实质性存在和长期性考验着保荐机构的“功力”。我们建议,由于在真功夫事件后,发审部门在审核存在共同控制关系的拟上市企业时将愈加谨慎,因此拟上市企业在报告期之外就应进行“去共同控制关系手术。

被否案例分析2:九华山旅游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华山旅游)的中小板首发申请于2009年12月18日被否。该公司主要从事旅游服务业,主营业务为酒店业务、索道缆车业务、旅游客运业务和旅行社业务。

不过,九华山旅游收入的合法性受到了发审部门的质疑。据其招股书申报稿披露,其客运业务分为景区内游客运输业务和景区外对外包车客运服务两部分,但内运车票是和景区门票捆绑销售的,由九华山管委会以门票内包含的方式收取,再由管委会与公司进行结算。

为了证明与门票捆绑销售的合规性,招股书解释称,该公司与九华山管委会已于2006年12月26日签订了《九华山风景区内部客运专营协议》,且收费已经过池州物价部门的批准。

但发审委却认为,“景区门票内含景区客运费并按月支付给申请人作客运收入,存在景区门票搭售客运服务之嫌,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因此申请人报告期内客运收入的合法性存疑,规范运作存在较大问题”。

发审委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对九华山旅游予以否决。另一方面,景区门票搭售客运服务这一行为涉嫌违反住建部2007年发布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考核标准》,该文件规定,“不得将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规划、监督职能以及门票出售职能交给或变相交由企业管理”。据此,九华山旅游有参与门票出售

职能之嫌。

对此种搭售行为,通常的解决办法有两种,一种办法是直接砍掉客运业务,但这将涉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发生变更”,因而不可行。另一种办法是,将一个卖票窗口改为两个买票窗口:一个窗口卖门票,另一个窗口卖客运票;如果担心因此客运收入下滑,则可以控制不坐车上山游客的比例,即管委会可以通过收取自驾车上山费或漫步游览费的方法予以控制。这种办法既能解决门票搭售的问题,又能洗脱参与门票出售职能之嫌。但遗憾的是,如此简单的办法,九华山旅游竟然未能想到。

此外,九华山旅游多宗对外租赁取得的土地对其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力构成了不利影响。因此,其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存在一定的瑕疵。

因此,按照目前的操作规则,景区类企业须将门票收入进行剥离以后再行上市。此外,核心关注以下四个问题:

一为独立性问题。按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考核标准》的文件精神,景区的管理委员会人员最好不要在拟上市公司中任职,以避免涉嫌将景区管理职能变相交由拟上市企业管理或对企业进行利益输送。此外,拟上市企业须保持业务、资产、机构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切忌出现和管委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情况。

二为主体资格问题。根据住建部要求,景区管委会不能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如果拟上市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系景区管委会,将构成主体资格的重大瑕疵。因此,这种情况下,必须尽早进行股权转让,如若不然,报告期内将面临实际控制人出现变化的风险。

三为规范运作的问题。按照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不得将规划、管理、监督和门票出售等四项职能交由企业管理,对此,拟上市企业要特别注意。

四为财务问题。如果出现拟上市企业的营业收入中直接或变相含有门票收入,须尽早清理,不要带到报告期内,否则届时再清理将导致主营业务出现重大变更。

总而言之,风景区类企业在启动上市前,要尽早进行整改,以符合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篇:企业上市IPO的11个财务节点

2010年12月22日,江苏荣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IPO上会被否,原因在于股权相对简单,客户及销售市场相对集中。据悉,这已是2010年第59家被否的IPO上会公司。截至2010年12月底,共计有60家拟上市公司在IPO冲关时折戟,无功而返。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各个方面满足上市的规范要求,而财务问题往往直接关系功败垂成。据统计,因财务问题而与上市仅一步之隔的企业占大多数。本文拟对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有关财务问题,结合证监会审核关注点进行说明,以期对后来者所有帮助和借鉴。

关注点一 持续盈利能力

能够持续盈利是企业发行上市的一项基本要求,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

从财务会计信息来看,盈利能力主要体现在收入的结构组成及增减变动、毛利率的构成及各期增减、利润来源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等三个方面。

从公司自身经营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内部因素——核心业务、核心技术、主要产品以及其主要产品的用途和原料供应等方面。

从公司经营所处环境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外部因素——所处行业环境、行业中所处地位、市场空间、公司的竞争特点及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消费群体等方面。

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否适应市场环境,是否具有可复制性,这些决定了企业的扩张能力和快速成长的空间。

公司的盈利质量,包括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盈利是否主要依赖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客户和供应商的集中度如何,是否对重大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性。

【案例】 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其主营产品为药芯焊丝,报告期内,钢带的成本占原材料成本比重约为60%。最近三年及一期,由于钢材价格的波动,直接导致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在18.45%~27.34%之间大幅波动。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的影响太大,而公司没有提出如何规避及提高议价能力的措施。

某公司中小板上市被否原因:公司报告期内出口产品的增值税享受“免、抵、退”的政策,2008年、2007年、2006年,出口退税金额占发行人同期净利润的比例肖分别为61%、81%、130%,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出口退税存在严重依赖。

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原因:公司三年一期报表中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02%、70.57%、76.62%及93.87%,客户过于集中。

关注点二 收入

营业收入是利润表的重要科目,反映了公司创造利润和现金流量的能力。在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中,均有营业收入的指标要求。

公司的销售模式、渠道和收款方式。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判断公司能否确认收入的一个核心原则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购货方,这就需要结合公司的销售模式、渠道以及收款方式进行确定。

销售循环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流程是否规范,单据流、资金流、货物流是否清晰可验证。这些是确认收入真实性、完整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上市审计中对收入的关注重点。

销售合同的验收标准、付款条件、退货、后续服务及附加条款。同时还须关注商品运输方式。

收入的完整性,即所有收入是否均开票入账,对大量现金收入的情况,是否有专门内部控制进行管理。对于零售企业等大量收入现金的企业,更须引起重点关注。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政策。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发生的现金折扣,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商业折扣,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发生的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关注销售的季节性,产品的销售区域和对象,企业的行业地位及竞争对手,结合行业变化、新客户开发、新产品研发等情况,确定各期收入波动趋势是否与行业淡旺季一致,收入的变动与行业发展趋势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市场同期的变化情况。

企业的销售网络情况及主要经销商的资金实力,所经销产品对外销售和回款等情况,企业的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增长关系。

关注点三 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直接影响企业的毛利率和利润,影响企业的规范、合规性和盈利能力,其主要关注点如下:

首先应关注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是否规范,核算政策是否一致。拟改制上市的企业,往往成本核算较为混乱。对历史遗留问题,一般可采取如下方法处理:对存货采用实地盘点核实数量,用最近购进存货的单价或市场价作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的单价,参考企业的历史成本,结合技术人员的测算作为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的估计单价。问题解决之后,应立即着手建立健全存货与成本内部控制体系以及成本核算体系。

费用方面,应关注企业的费用报销流程是否规范,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票据取得是否合法,有无税务风险。

对于成本费用的结构和趋势的波动,应有合理的解释。

在材料采购方面,应关注原材料采购模式,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是否规范,采购发票是否规范,关注点四 税务

税务问题是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在税务方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主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均规定: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企业执行的税种、税率应合法合规。对于税收优惠,应首先关注其合法性,税收优惠是否属于地方性政策且与国家规定不符,税收优惠有没有正式的批准文件。对于税收优惠属于地方性政策且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根据证监会保荐代表人培训提供的审核政策说明,寻找不同解决办法。

纳税申报是否及时,是否完整纳税,避税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因纳税问题受到税收征管部门的处罚。

【案例】上海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2006年纳税使用核定征收方式,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而未予纠正。

关注点五 资产质量

企业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是企业上市的一项要求。其主要关注点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时长、同期收入相比增长是否过大。

存货余额是否过大、是否有残次冷背、周转率是否过低、账实是否相符。

是否存在停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产证是否齐全,是否有闲置、残损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的产权是否存在瑕疵,作价依据是否充分。

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的核算内容,这两个科目常被戏称为“垃圾桶”和“聚宝盆”。关注大额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以下情况:关联方占用资金、变相的资金拆借、隐性投资、费用挂账、或有损失、误用会计科目。关注大额“其他应付款”是否用于隐瞒收入,低估利润。

财务性投资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过高,表明企业现金充裕,上市融资的必要性不足。

【案例】如某企业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就是应收账款余额过大,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每年都在40%以上,风险较大。

如某企业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存货余额较高,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3.75%。而且存货周转率呈现连年下降的趋势,2007年为3.67,2008年为4.92,2009年上半年仅为1.88,下降幅度惊人。随着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的不断增加,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关注点六 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反应了一个企业真实的盈利能力、偿债和支付能力,现金流量表提供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无法提供的更加真实有用的财务信息,更为清晰地揭示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主要关注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直接关系到收入的质量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应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进行比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要有合理解释。

关注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与公司经营战略的关系。例如,公司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表明企业实行的是扩张的战略,处于发展阶段。此时需要关注其偿债风险。

【案例】如某公司上市被否决原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不稳定,2007年、200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持续增大。2009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仅为138.6万元。公司现金流和业务的发展严重不匹配。

关注点七 重大财务风险

在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方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主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均作了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案例】如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持续以向企业转让债权、代收销售款方式占用企业大量资金。

关注点八 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企业上市的一条基本原则。

拟改制上市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由于存在融资、税务等多方面需求,普遍存在几套账情况,需要及时对其进行处理,将所有经济业务事项纳入统一的一套报账体系内。

会计政策要保持一贯性,会计估计要合理并不得随意变更。如不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随意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随意变更收入确认方法,不随意变更存货成本结转方法。

关注点九 独立性与关联交易

企业要上市,其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管理结构,具有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为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五大独立。尤其是业务独立方面,证监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非常严格,要求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因此对关联交易要有完整业务流程的规范,还要证明其必要性及公允性。

【案例】如某公司上市被否决原因:与其关联公司在提供服务、租赁场地、提供业务咨询、借款与担保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006年、2007年、2008年及2009年1~6月,与其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业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8.19%、32.53%、29.56%、27.47%,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额占总毛利的比重分别为48.18%、42.28%、34.51%、30.82%。发审委认为其自身业务独立性差,对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存在较大依赖。

关注点十 业绩连续计算

在IPO过程中,经常有公司整体改制,这就涉及业绩连续计算的问题,主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即使创业板也规定最近两年内上述内容没有变化。

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的重组,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不视为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但需掌握规模和时机,不同规模的重组则有运行年限及信息披露的要求。

【案例】如某公司创业板被否决案例: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第一大股东A信托公司持有公司32.532%股份,2008年10月8日,经某市国资委有关批复批准同意,A信托与B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A信托将其持有的公司32.532%股权悉数转让给同为某市国资委控制的B集团。转让前后控股股东的性质不完全一致。同时,A信托以信托业务为主,B集团以实业股权投资为主,二者的经营方针有所区别。另外,2009年1月,本次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后,B集团提名了两位董事和两名监事,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发生了变化。发审委认为企业本次控股股东的变更导致了实际控制人变更。

关注点十一 内部控制

不可否认的是,政府相关机构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越来越严格。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均对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4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等18项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颁布,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因此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严格执行。

【案例】某公司就曾因内部控制缺陷而在创业板上市时被否决:报告期内子公司——北京富根智能电表有限公司在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即向山西省电力局临汾供电公司大额发货;同时对其境外投资的平壤公司未按合营合同规定参与管理。发审委认为申请人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陷。

第四篇:国内IPO上市的财务关注点

国内IPO上市的财务关注点

1持续盈利能力从2011年中国IPO企业被否原因当中,可以看出大多数的上市未过会被否企业还是因为核心竞争能力不足,企业经营收入不稳定,没有可持续的发展优势产业支撑,受外界的金融经济政策或者行业政策调控影响较大。能够持续盈利是企业发行上市的一项基本要求,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从财务会计信息来看,盈利能力主要体现在收入的结构组成及增减变动、毛利率的构成及各期增减、利润来源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等三个方面。从公司自身经营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内部因素——核心业务、核心技术、主要产品以及其主要产品的用途和原料供应等方面。从公司经营所处环境来看,决定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外部因素——所处行业环境、行业中所处地位、市场空间、公司的竞争特点及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消费群体等方面。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否适应市场环境,是否具有可复制性,这些决定了企业的扩张能力和快速成长的空间。公司的盈利质量,包括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盈利是否主要依赖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客户和供应商的集中度如何,是否对重大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性。【案 例】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其主营产品为药芯焊丝,报告期内,钢带的成本占原材料成本比重约为60%。最近三年及一期,由于钢材价格的波动,直接导致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在18.45%-27.34%之间大幅波动。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的影响太大,而公司没有提出如何规避及提高议价能力的措施。某公司中小板上市被否原因:公司报告期内出口产品的增值税享受“免、抵、退”的政策,2008年、2007年、2006年,出口退税金额占发行人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1%、81%、130%,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出口退税存在严重依赖。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原因:公司三年一期报表中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02%、70.57%、76.62%及93.87%,客户过于集中。2独立性关联交易企业要上市,其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管理结构,具有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为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五大独立。尤其是业务独立方面,证监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非常严格,要求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因此对关联交易要有完整业务流程的规范,还要证明其必要性及公允性。对于关联交易的考核,相关监管部门亦多次在去年的保代培训会议上表示,未来重点是要求企业消除同业竞争,减少持续性关联交易;不能以细分行业、细分产品、细分客户、细分区域等界定同业竞争,生产、技术、研发、设备、渠道、客户、供应商等因素都要进行综合考虑,界定同业竞争的标准从严。在审核指标中,监管部门指出,同业竞争除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应关注董监高和对发行人影响较大的主要股东;不能简单以细分行业、产品、市场不同来回避同业竞争,综合判断是否会产生利益冲突。【案 例】如某公司上市被否决原因:与其关联公司在提供服务、租赁场地、提供业务咨询、借款与担保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006年、2007年、2008年及2009年1-6月,与其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业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8.19%、32.53%、29.56%、27.47%,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额占总毛利的比重分别为48.18%、42.28%、34.51%、30.82%。发审委认为其自身业务独立性差,对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存在较大依赖。3营业收入2011年被取消审核及被否的企业2010年收入介于4-10亿元的企业占了39.73%,收入低于2亿元的企业占了17.81%。营业收入是利润表的重要科目,反映了公司创造利润和现金流量的能力。在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中,均有营业收入的指标要求。公司的销售模式、渠道和收款方式。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判断公司能否确认收入的一个核心原则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购货方,这就需要结合公司的销售模式、渠道以及收款方式进行确定。销售循环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流程是否规范,单据流、资金流、货物流是否清晰可验证。这些是确认收入真实性、完整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上市审计中对收入的关注重点。销售合同的验收标准、付款条件、退货、后续服务及附加条款。同时还须关注商品运输方式。收入的完整性,即所有收入是否均开票入账,对大量现金收入的情况,是否有专门内部控制进行管理。对于零售企业等大量收入现金的企业,更须引起重点关注。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政策。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发生的现金折扣,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商业折扣,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发生的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关注销售的季节性,产品的销售区域和对象,企业的行业地位及竞争对手,结合行业变化、新客户开发、新产品研发等情况,确定各期收入波动趋势是否与行业淡旺季一致,收入的变动与行业发展趋势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市场同期的变化情况。企业的销售网络情况及主要经销商的资金实力,所经销产品对外销售和回款等情况,企业的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增长关系。4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直接影响企业的毛利率和利润,影响企业的规范、合规性和盈利能力,其主要关注点如下:首先应关注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是否规范,核算政策是否一致。拟改制上市的企业,往往成本核算较为混乱。对历史遗留问题,一般可采取如下方法处理:对存货采用实地盘点核实数量,用最近购进存货的单价或市场价作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的单价,参考企业的历史成本,结合技术人员的测算作为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的估计单价。问题解决之后,应立即着手建立健全存货与成本内部控制体系以及成本核算体系。费用方面,应关注企业的费用报销流程是否规范,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票据取得是否合法,有无税务风险。对于成本费用的结构和趋势的波动,应有合理的解释。在材料采购方面,应关注原材料采购模式,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是否规范,采购发票是否规范。5税务问题税务问题是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在税务方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主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均规定: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企业执行的税种、税率应合法合规。对于税收优惠,应首先关注其合法性,税收优惠是否属于地方性政策且与国家规定不符,税收优惠有没有正式的批准文件。对于税收优惠属于地方性政策且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根据证监会保荐代表人培训提供的审核政策说明,寻找不同解决办法。纳税申报是否及时,是否完整纳税,避税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因纳税问题受到税收征管部门的处罚。【案 例】上海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2006年纳税使用核定征收方式,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而未予纠正。6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反应了一个企业真实的盈利能力、偿债和支付能力,现金流量表提供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无法提供的更加真实有用的财务信息,更为清晰地揭示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主要关注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直接关系到收入的质量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应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进行比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要有合理解释。关注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与公司经营战略的关系。例如,公司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表明企业实行的是扩张的战略,处于发展阶段。此时需要关注其偿债风险。【案 例】如某公司上市被否决原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不稳定,2007年、200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持续增大。2009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仅为138.6万元。公司现金流和业务的发展严重不匹配。7资产质量企业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是企业上市的一项要求。其主要关注点如下: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时长、同期收入相比增长是否过大。存货余额是否过大、是否有残次冷背、周转率是否过低、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停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产证是否齐全,是否有闲置、残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产权是否存在瑕疵,作价依据是否充分。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的核算内容,这两个科目常被戏称为“垃圾桶”和“聚宝盆”。关注大额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以下情况:关联方占用资金、变相的资金拆借、隐性投资、费用挂账、或有损失、误用会计科目。关注大额“其他应付款”是否用于隐瞒收入,低估利润。财务性投资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过高,表明企业现金充裕,上市融资的必要性不足。【案例】如某企业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就是应收账款余额过大,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每年都在40%以上,风险较大。如某企业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存货余额较高,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3.75%。而且存货周转率呈现连年下降的趋势,2007年为3.67,2008年为4.92,2009年上半年仅为1.88,下降幅度惊人。随着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的不断增加,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进一步加大。8重大财务风险在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方面,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主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均作了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案 例】如某公司创业板上市被否决原因: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持续以向企业转让债权、代收销售款方式占用企业大量资金。9业绩连续计算在IPO过程中,经常有公司整体改制,这就涉及业绩连续计算的问题,主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即使创业板也规定最近两年内上述内容没有变化。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的重组,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不视为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但需掌握规模和时机,不同规模的重组则有运行年限及信息披露的要求。【案 例】如某公司创业板被否决案例: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第一大股东A信托公司持有公司32.532%股份,2008年10月8日,经某市国资委有关批复批准同意,A信托与B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A信托将其持有的公司32.532%股权悉数转让给同为某市国资委控制的B集团。转让前后控股股东的性质不完全一致。同时,A信托以信托业务为主,B集团以实业股权投资为主,二者的经营方针有所区别。另外,2009年1月,本次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后,B集团提名了两位董事和两名监事,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发生了变化。发审委认为企业本次控股股东的变更导致了实际控制人变更。10内部控制不可否认的是,政府相关机构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越来越严格。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均对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4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等18项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颁布,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因此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严格执行。【案例】某公司就曾因内部控制缺陷而在创业板上市时被否决:报告期内子公司——北京富根智能电表有限公司在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即向山西省电力局临汾供电公司大额发货;同时对其境外投资的平壤公司未按合营合同规定参与管理。发审委认为申请人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陷。11会计基础工作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企业上市的一条基本原则。拟改制上市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由于存在融资、税务等多方面需求,普遍存在几套账情况,需要及时对其进行处理,将所有经济业务事项纳入统一的一套报账体系内。会计政策要保持一贯性,会计估计要合理并不得随意变更。如不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随意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随意变更收入确认方法,不随意变更存货成本结转方法。

第五篇:IPO上市计划书

篇一:商业计划书案例-欢聚时代yy上市 ipo路演ppt 商业计划书案例-欢聚时代yy上市 ipo路演ppt 欢聚时代(nasdaq:yy),成立于2005年4月,于2012年11月在纳斯达克上市(nasdaq:yy),是全球首个富集通讯业务运营商,致力于为世界提供完善富集通讯服务的社会化创新平台。欢聚时代一直以改变人们的沟通方式为使命,稳健快速地发展着其核心业务包括yy语音、多玩游戏网与yy游戏运营。我们怀揣年轻的激情,运用创新的技术,目标缔造覆盖全球的富集通讯网络。公司总部设于广州羊城创意园,珠海、北京、上海设有公司,目前公司员工人数超过1000人。

i美股特别整理欢聚时代ipo路演ppt,以帮助投资者对其有一整体了解。路演主要分为三部分:

ceo李学凌:欢聚时代的基本运营情况 cto赵斌:欢聚时代的优势及战略

cfo何震宇:欢聚时代的商业模式及财务表现

一、概述

欢聚时代将于11月20日当周登陆纳斯达克,本次ipo欢聚时代将发行780万ads(不包括承销商或超额认购最多117万ads),发行价区间为10.5美元到12.5美元每ads,代码为“yy”,摩根斯坦斯、德意志银行、花旗将担任承销商。

ipo后,欢聚时代将共有10.64亿普通股(或在承销商行使超额认购权后10.87亿股),每20普通股对应1ads。以发行价中间值11.5美元计算,欢聚时代的市值将达到6.12亿美元左右。欢聚时代本次ipo将发行780万ads,按发行价中间值11.5美元计算,募资额为8970万美元。

路演管理层代表:ceo兼董事李学凌,cto赵斌,cfo何震宇

二、欢聚时代基本运营情况(by 李学凌)

1.强调社交属性欢聚时代认为腾讯、新浪及yy同是中国社交网络三强。李学凌在路演中表示,“或许你不了解yy,因为yy在中国的用户群更为草根,市场费用也几乎为零”。

对比线下互动和线上互动的特点,强调yy的社交属性和对用户的粘性2.中国最大的实时社交平台

病毒式的增长 :2009年总注册用户 3700万,2012年9月增长到4.01亿。

规模:4.01亿注册用户,7000万月度活跃用户,同时在线用户峰值数量1000万。粘性:平均每用户在线时间52小时,占84%市场份额。3.yy游戏:跨平台的实时语音工具yy满足了游戏玩家在游戏中实时交流的需求。yy语音平台吸引了大批网游玩家,特别是游戏公会的玩家。4.yy音乐:在线大规模演出+各类才艺+虚拟物品赠送篇二:公司商业融资计划书--ipo版本 ******有限公司 商业融资计划书

二零一二年一月

目录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创业人员的背景及素质

三、公司的发展规划 第二节公司产品及市场分析

一、公司产品、特点及优势

二、行业和市场

三、公司的独特性和市场竞争力

四、竞争对手的优势及劣势 第三节 融资需求和财务预测

一、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

二、融资需求

三、财务分析汇总表

四、财务分析 第四节 公司运营和管理

一、公司发展战略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

三、人力资源规划

四、研究与开发管理

五、市场策略

六、外部支持

七、资本运营 第五节 投资方的介入和退出

一、投资建议

二、投资方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资本退出 第六节 风险及对策

一、风险

二、对策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的成立与目标 品牌:kren 目前是tm,运作淘宝商城。

主营:男式 商务 休闲 皮鞋。25-55岁之间,大众化款式。(鞋子成本:100-180元之间,零售价:200-300元之间。)副营:女式休闲皮鞋。(50-100元成本,实际零售价:80-250元之间)

?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 ? 注册资本:xxxx万元 ? 法定代表人:xx ? 成立时间:xxxx年xx月

? 经营宗旨:顾客的高满意度、股东的高回报率、员工的广阔发展空间 ? 目标:xxxx。? 公司的技术、市场发展过程

公司自成立以来,xxxxxxxxxxxxxxxx。

公司将立足国内网络以及实体那女皮鞋市场,积极开拓全球化网购市场。

2、公司的股本结构

3、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4、公司组织管理、决策方式

? 组织管理的基本原则:公司围绕产品市场,超越经营职能,灵活地 组织和管理。

? 建立授权型、扁平化组织结构,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创新的需要。? 以合作化的人性管理思想为指导,建立以目标管理为基础、以项目

管理为核心、同时实施数字化管理、柔性管理、知识管理的多元化管理模式。? 战略(经营)决策实行以总经理为核心的集体决策,为之“断”。公司的智囊部门——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决策研究,为之“谋”。“谋”与“断”各尽其责。“谋”要按照总经理的思路多谋,“断”要在“谋”的基础进行,最后达到善断之目的。篇三:美国ipo上市流程全解析

1、美国证券市场的构成:

(1)全国性的证券市场主要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全美证券交易所(amex)、纳斯达克股市(nasdaq)和招示板市场(otcbb);

(2)区域性的证券市场包括:费城证券交易所(phse)、太平洋证券交易所(pase)、辛辛那提证券交易所(cise)、中西部证券交易所(mwse)以及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等。

2、全国性市场的特点:

(1)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具有组织结构健全,设备最完善,管理最严格,及上市标准高等特点。上市公司主要是全世界最大的公司。中国电信等公司在此交易所上市;(2)全美证券交易所(amex):运行成熟与规范,股票和衍生证券交易突出。上市条件比纽约交易所低,但也有上百年的历史。许多传统行业及国外公司在此股市上市;(3)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完全的电子证券交易市场。全球第二大证券市场。证券交易活跃。采用证券公司代理交易制,按上市公司大小分为全国板和小板。面向的企业多是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大中型公司,而不只是科技股;(4)招示板市场(otcbb):是纳斯达克股市直接监管的市场,与纳斯达克股市具有相同的交易手段和方式。它对企业的上市要求比较宽松,并且上市的时间和费用相对较低,主要满足成长型的中小企业的上市融资需要。上市基本条件: 纽约证交所对美国国外公司上市的条件要求:

作为世界性的证券交易场所,纽约证交所也接受外国公司挂牌上市,上市条件较美国国内公司更为严格,主要包括:

(1)社会公众持有的股票数目不少于250万股;(2)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3)公司财务标准(三选其一):[1]收益标准:公司前三年的税前利润必须达到1亿美元,且最近两年的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美元。[2]流动资金标准:在全球拥有5亿美元资产,过去12个月营业收入至少1亿美元,最近3年流动资金至少1亿美元。[3]净资产标准:全球净资产至少7亿5千万美元,最近财务的收入至少7亿5千万美元(4)对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的多项要求;

(5)其他有关因素,如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对稳定性,公司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公司产品的市场情况,公司的前景,公众对公司股票的兴趣等。子公司上市标准:子公司全球资产至少5亿美元,公司至少有12个月的运营历史。母公司必须是业绩良好的上市公司,并对子公司有控股权。股票发行规模:股东权益不得低于400万美元,股价最低不得低于3美元/股,至少发行100万普通股,市值不低于300万美元。公司财务标准(二选一):

[1]收益标准:最近一年的税前收入不得低于75万美元;

[2]总资产标准:净资产不得低于7500万美元,且最近1年的总收入不低于7500万美元。美国证交所上市条件若有公司想要到美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最少要有500,000股的股数在市面上为大众所拥有; [2]市值最少要在美金3,000,000元以上;

[3]最少要有800名的股东(每名股东需拥有100股以上);[4]上个会计需有最低750,000美元的税前所得。nasdaq上市条件:(1)超过4百万美元的净资产额。

(2)股票总市值最少要有美金100万元以上。(3)需有300名以上的股东。

(4)上个会计最低为75万美元的税前所得。

(5)每年的财务报表必需提交给证管会与公司股东们参考。(6)最少须有三位市场撮合者(market maker)的参与此案(每位登记有案的market maker须在正常的买价与卖价之下有能力买或卖100股以上的股票,并且必须在每笔成交后的90秒内将所有的成交价及交易量回报给美国证券商同业公会(nasd)。nasdaq对非美国公司提供可选择的上市标准财务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不少于1500万美元的净资产额,最近3年中至少有一年税前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美元。[2]不少于3000万美元的净资产额,不少于2年的营业记录。

[3]股票总市值不低于7500万美元。或者公司总资产、当年总收入不低于7500万美元。[4]需有300名以上的股东。

[5]上个会计最低为75万美元的税前所得。

[6]每年的财务报表必需提交给证管会与公司股东们参考。[7]最少须有三位做市商(market maker)的参与此案(每位登记有案的

marketmaker须在正常的买价与卖价之下有能力买或卖100股以上的股票,并且必须在每笔成交後的90秒内将所有的成交价及交易量回报给美国证券商同业公会

otcbb买壳上市条件otcbb市场是由纳斯达克管理的股票交易系统,是针对中小企业及创业企业设立的电子柜台市场。许多公司的股票往往先在该系统上市,获得最初的发展资金,通过一段时间积累扩张,达到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要求后升级到上述市场。与纳斯达克相比,otc bb市场以门槛低而取胜,它对企业基本没有规模或盈利上的要求,只要有三名以上的造市商愿为该证券做市,企业股票就可以到otcbb市场上流通了。2003年11月有约3400家公司在otcbb上市。其实,纳斯达克股市公司本身就是一家在otcbb上市的公司,其股票代码是ndaq。在otcbb上市的公司,只要净资产达到400万美元,年税后利润超过75万美元或市值达5000万美元,股东在300人以上,股价达到4美元/股的,便可直接升入纳斯达克小型股市场。净资产达到600万美元以上,毛利达到100万美元以上时公司股票还可直接升入纳斯达克主板市场。因此otc bb市场又被称为纳斯达克的预备市场(纳斯达克baby)。

美国ipo上市流程

一、选择中介机构

公司改制境外上市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机构及主要职责

1.财务顾问。财务顾问是负责公司改制工作的总体协调机构,协助制订改制重组方案,负责与其他各中介机构和企业有关部门协调,是未来上市的辅导机构。

2、土地评估师。土地评估师负责协助办理土地权证,完成土地评估报告,负责土地评估报告的核准,协助取得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批复。

3.资产评估师。就资产评估问题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沟通,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与审计师对账,负责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

4.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出具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公司筹备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管理建议书,并就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

5.境内外律师。负责法律尽职调查,出具国有股权管理法律意见书和股份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协助企业就改制法律问题与监管机构沟通,并拟定公司章程,境外律师就是否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条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6.物业评估师。如要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话,按照香港交易所的要求,需 要聘请有香港执行资格的物业评估师来对上市企业的物业(土地和房屋)进行评估,出具物业评估报告。

二、向境外证监会或交易所提出申请(聆讯)企业在拿到国内监管机构准许上市的有关批文和律师出具的有关法律意 卫书后,即可向境外交易所提交第一次申请上市的材料。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登记(一)准备登记文件

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企业发行证券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向sec递交 墨告,披露与此次发行相关的信息,也就是提交注册登记说明书。注册登记说明书由两部分组成:招股书及注册说明书,正式招股书会注明注册的生效时间、发行时间、发行价和其他相关信息;但这时用于申报的是非正式招股书,用红墨印刷,俗称“红鲱鱼”(preliminary prospectus,初步招股书),提醒读者这是非正式皈本。其主要内容包括:封面、概要、公司、资金投向、分配政策、股权摊薄、资本化、财务数据摘要、管理层的讨论、管理层及主要股东、法律诉讼、证券介绍、总结。

注册登记说明书的内容包括:承销费用、董事及管理层的酬金、公司未登记的证券、其最近交易情况及附件和财务报表目录。(二)有关规则在《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明确的规定主要集中在s—k、s—x和c条例中。

1.s—k条例:具体规定了注册登记书中除财务外的部分资料的内容。

2.s—x条例: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师应该非常熟悉s—x条例,企业应与会计师一同填写有关的财务资料。3.c条例.:规定程序化内容。如注册登记时遵循的步骤,注册登记说明书纸张的大小、数量及其他细节。

4.财务报告发布:强化了s—x条例中对财经信息披露的要求。

5.sec联合会计报告:属补充性资料。说明sec职员对会计制度的理解和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法律实务

(三)填写各种表格

注册登记说明书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s一1至s一18表格里(其中有些序号并不存在)。共中s—l是最重要的注册登记表格。为了简便起见,sec又采纳了sb一1(规模小于1000万美元的证券)和sb--2(规模不限制),这两种格式的运用范围最为广泛。s一1与sb一

1、sb--2的区别如下:

项目s---1sb—l、sb--2资产负债表最近3年的资产负债表1年2年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化表3年2年3年计划书要符合sec的会计准则需要符合公认的会计原则(gaap)需要符合公认的会计原则(gaap)5年的财务数据,注明个人财务状况及收入分析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详细描述公司业务、资产、管理层报酬、主要合约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表格s-

2、表格s--3适用于是第二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 表格s-4:针对收购

表格s-6:针对信托投资公司

表格s-8:针对发行的股票并为职工股票选择权利或盈利计划 表格s-11:针对房地产公司与投资公司

sec在审查上述注册登记文件及表格时,为证明其真实性和准确性,通常还会要求董事出具宣誓书。内容包括:工作经历,与拟上市公司的关系,在其他公司担任的职位,教育背景,曾参与过的业务组织,公司过去5年中聘请的律师、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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