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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办法

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篇:考勤管理办法

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使公司考勤管理规范化,使员工的休息、请假、加班等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属所有员工。

第三条 行政人力部负责公司考勤的统计、审核、上报、存档;各部门负责部门内的考勤执行和监督。

第四条 作息时间

1、工作时间:公司实行大小礼拜制,大礼拜周一至周五,小礼拜周一至周六。具体上下班作息时间以国家规定和公司通知为准。

2、节假日:元旦、“三·八”节(女员工放假半天)、“五·一”节、清明节、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五条 考勤

1、员工实行打卡考勤。凡实际出勤情况与考勤机记录不符的,员工可填写“缺勤调整审批单”报上级主管审批。

2、经总经理、副总经理(含总助)批准的外勤人员可以不打卡考勤,但必须按考勤管理制度自觉、自律。请假(事假、病假及其它)必须到行政人力部备案。

3、考勤期间:当月1号至当月30号(或31号)。

① 销售部:除年三十至初三以外的所有日期,每日8:30~17:30,轮班制; ② 保安:全年,每日三班倒,轮班制;

③ 保洁:除年三十至初三以外的所有日期,每日7:30~17:30,轮班制; ④ 食堂:除年三十至初三以外的所有日期,每日6:30~18:30,轮班制;

⑤ 其他员工:法定节假日外的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4、公司设置上班指纹考勤时间为:上班作息时间前后半小时接受考勤指令,下班作息时间前后半小时接受考勤指令,其他作息时间考勤电脑系统自动不接受上下班考勤指令。

5、对于“忘记打卡”情形,以每员工1次/月为限,1次以上视同迟到或早退。第六条 缺勤处罚

1、迟到早退:

①未办理请假手续,上班时间迟到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早走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视为早退。②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除当事者30元工资。

2、旷工:

①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没有得到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②员工无故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③员工无故离岗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下累计2次或一次超过一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④每旷工一天,扣除双倍日工资;连续旷工超过3天(含3天)而未作任何说明,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含7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公司给予除名处理。

3、病假:

员工生病,应填写“请假审批单”并办理审批手续,事先未能按审批手续填写的应电话告之其部门经理和行政人力部经理,并在上班后当日补办审批手续。病假超过2天(不含)须向行政人力部出具正规医院医生开据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及病例。病假期间工资按以下标准发放(超额累进计算):

①月病假累计不超过1天(含1天),病假期间工资按日工资85%发放。②月病假累计不超过3天(含3天),病假期间工资按日工资70%发放。③月病假累计不超过6天(含6天),病假期间工资按日工资50%发放。④月病假累计6天以上,病假期间工资按日工资30%发放。

4、事假:

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两天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前做好工作交接。事假按事假天数扣除日工资,不足一天的,按小时扣除工资。一年累计事假超过7天(含7天),不能享受带薪年假。半年内累计事假超过7天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

5、因公出差:

员工因公出差,需办理“请假审批单”,按正常上班处理。

6、福利假期:

①婚假: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的正式员工,公司给予6个工作日的带薪婚期。婚假需提前两周书面申请并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批准。

②婚检假:员工享有半天婚检假,但需凭有关通知提前申请。

③产假:已婚女员工,可按3个月给予带薪产假。男员工可以凭相关材料证明给予6天看护假。

④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之父母)死亡,可享受5个工作日带薪假期。⑤年休假:

A. 公司正式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享受5天年休假。B. 员工年休时,需提前7天申请并安排好相应工作。

C. 公司正式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年休假,年限增加一年年休假增加1天,最长休假时间不超过10天。

D. 员工休年休假可分次休,亦可累计一次休,公司鼓励员工年休假,如年休假有效期内假期未休完,公司不予现金补贴。

7、其他

①员工无论因公还是因私外出,均须做好交接工作,否则经查实按无故离岗处理(外出指不在岗时间超过半小时以上)。

②日工资按月工资除以21.75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月工资除以174小时计算。

③员工请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人力部备案,部门经理请假需经分管副总批准并报行政人力部备案。

④员工调休应事先告知上级领导,并安排好相应工作。⑤其他未尽事宜依据劳动法实行。第七条 加班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公司员工应尽可能地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应事先填报“加班审批单”报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没有分管领导的须报总经理(或主持工作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2、公司对经批准的加班原则上将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于三个月内调休完毕。员工申请调休的,应填报“请假审批单”,并经上级领导审批。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调休的,过后不再给予补休。在节假日加班而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补休的,须由部门经理填写“工作审批单”,注明原因,并经行政人力部核实加班小时后,于每季度末一次性发放加班补贴。当季度未提出发放加班补贴的,下季度不再审批发放加班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①工作日加班,加班补贴为正常小时工资的1.5倍。②休息日加班,加班补贴为正常小时工资的2倍。③节假日加班,加班补贴为正常小时工资的3倍。

3、加班时间以小时计算。

4、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不计算加班工资,只能安排补休。

5、以下几种情况不能列入加班范畴:

① 试用期因熟悉公司业务和规章制度流程的。② 新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③ 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④ 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⑤ 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⑥员工出差期间。第八条 考勤统计

1、行政人力部当天公布 “缺勤通知”,次日公布“打卡记录”,方便员工及时了解出勤情况,并在3天内将“工作时间延长确认单”、“缺勤调整审批单”、“请假审批单”交予行政人力部考勤员,用于调整考勤机数据,从而得出该员工真实考勤结果。

2、次月第2个工作日,行政人力部根据员工“月考勤汇总表”登录用友软件“考勤管理”填写员工考勤记录,并转财务部扣发薪水。

3、凡是未按照公司规定时间打卡,也没有提前告知行政人力部的情况下,在打卡记录公布后,缺勤员工需在3天内提交“缺勤调整单”,如超过规定期限,行政人力部按旷工处理,中途不再做任何提醒。

第九条 员工关怀制度

1、生日祝福

①、公司高管生日,行政人力部负责安排赠送生日蛋糕(100元以内)、鲜花(200元以内),如若生日日期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则以发放蛋糕券的形式。

②、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过生日,行政人力部代表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送出祝福给员工本人,并安排生日蛋糕(100元以内),如若生日日期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则以发放蛋糕券的形式。、结婚祝福

①、员工在向行政人力部申请婚假时,行政人力部在第一时间向该员工表示祝贺。

②、对于无论在合肥办理婚礼或外地办理婚礼的年满一年正式员工,婚礼前由行政人力部负责发放结婚关怀1000元。

3、女员工生育祝福

①、年满一年正式男员工的爱人、年满一年正式女员工在合肥当地生育,由行政人力部牵头代表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探望,鲜花一束(200元以内)。并在生育后一个月内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到行政人力部领取生育关怀1000元。

②、年满一年正式男员工的爱人、年满一年正式女员工在外地生育,由行政人力部代表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向该员工电话表示祝福,并在生育后一个月内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到行政人力部领取生育关怀1000元。

4、生病住院关怀

①、公司高管的父母在合肥大病住院时,行政人力部在知道后应代表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探望,赠送鲜花一束(200元以内)、慰问品一份(300元以内),送去慰问。若在合肥地区外生病住院时,由行政人力部电话表达慰问之意。

②、公司员工在合肥当地生病住院在一周以上时,由行政人力部牵头代表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探望,同时赠送鲜花一束(200元以内)、慰问品一份(200元以内)。一周以内的,由行政人力部牵头代表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探望,同时赠送鲜花一束(200元以内)。员工在外地生病住院时,由行政人力部电话表达慰问和关怀之意。

5、直系亲属去世关怀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实际养育人)在合肥当地身故,行政人力部安排赠送花圈1至2个(总额在200元以内),并代表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给予慰问和关怀,做好员工心理安抚工作。

②、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实际养育人)在外地身故,行政人力部代表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给予慰问和关怀,做好员工心理安抚工作。

6、员工子女上学关怀

①、员工子女高中升大专,行政人力部代表公司一次性安排500元读书补助。②、员工子女高中升大学,行政人力部代表公司一次性安排1000元读书补助。③、读书补助凭录取通知书由行政人力部以转帐形式办理。

7、行政人力部代表公司送去的结婚祝福、生育祝福、员工子女上学关怀仅限1次。

8、公司不接受学生实习或学习。各部门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自行接受实习生或学习生。

9、凡集团安排人员到公司学习的,行政人力部在收到集团行政人力部的相关文件后,以“工作审批单”报相关领导审批后转相关部门执行。

10、考勤情况列入员工年度考核指标。

11、本制度由行政人力部负责解释、修订和监督执行。

12、本制度由总经理签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考勤管理办法

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丽江云大旅院办学点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为规范办学点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效果,根据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和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请假

(一)病假

学生因病不能到校上课的,应提前到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教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须提交本人请假条和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证明。正在住院期的,须提交住院证和医院诊断书。学生请假应征得任课教师和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教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云大旅院办学点学生请假审批单》。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旷课达到实际授课学时的1/2以上(即8学时,含8学时)的,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门课程须重修。重修按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二)事假

学生因出差、加班等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校上课的,应提前向任课教师和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教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出请假申请。因公出差的,须提交本人请假条和

单位出差证明;因加班不能到校上课的,须提交本人请假条和单位加班证明;其他事假,须提交本人请假条和其他相关证明。学生请假应征得任课教师和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教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云大旅院办学点学生请假审批单》。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旷课达到实际授课学时的1/2以上(即8学时,含8学时)的,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门课程需重修。重修按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二、迟到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按时上课,认真听讲,努力学习。迟到两次按旷课一次(即4学时)处理。旷课累计超过实际授课学时的1/2以上(即8学时,含8学时)的,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门课程须重修。重修按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三、早退

早退者,按早退后实际上课的课时数记为旷课。旷课累计超过实际授课学时的1/2以上的(即8学时,含8学时)的,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门课程须重修。重修按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四、旷课

学生因病、因有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到校上课且未办理请

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旷课累计超过实际授课学时的1/2以上(即8学时,含8学时)的,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门课程须重修。重修按云南大学软件学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教务部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第三篇:考勤管理办法

考勤管理办法

一、迟到

1.每月第一次迟到处罚10元

2.每月第二次迟到处罚30元

3.每月第三次迟到处罚50元

4.每月第四次迟到按旷工半天处罚

5.全年迟到超过10次取消年终奖评定资格

二、早退

1.每月第一次无故早退处罚10元

2.每月第二次无故早退处罚30元

3.每月第三次无故早退处罚50元

4.每月第四次及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罚

5.全年早退超过10次取消年终奖评定资格

三、病假

1.病假一天内必须医院开具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病假一天以上必须出具正规医院处方和正规病假条及证明

3.病假工资按每天基本工资计算,病假期间无其他补贴

4.医院开具必须住院的病情,按病假期间基本工资计算

四、事假

1.事假一天经部门经理审批

2.事假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3.事假期间无工资

4.全年事假总和超过10天,取消年终奖评定资格

五、婚嫁

1.婚嫁三天

2.婚嫁期间按基本工资计算

六、丧假

1.丧假只包含直系亲属,含(父母、岳父、岳母),其余不算丧假

2.丧假三天

3.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计算

七、旷工

1.旷工为无故不请假,不到公司上班

2.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3.全年旷工三天以上,无年终奖评定资格

二0一二年二月七日

第四篇:考勤管理办法

考勤管理办法

1.制定目的1.1规范考勤管理,健全公司管理制度;

1.2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深圳市中保比讯安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3.权责单位:

3.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拟定、审核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工作。

4.总则

4.1公司原则上实行五天工作日制。若公司有要求周六日固定加班,加班经部门经理和管理部经理审批后可适时安排调休,但不得跨月调休。

4.2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

4.3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办法。

5.考勤打卡规定:

5.1经理级(不含含)以上及总经理特批极个别员工外,其他所有员工应遵照规定时间早晚上下班并亲自打卡,中午上下班不需打卡;

5.2在上班期间经批准后的临时请假,离开公司前必须打卡;

5.3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加班须打上、下班卡;

5.4若因特殊原因个别员工上下班期间漏打卡、不能打卡及延误打卡或公出没有打卡的,必须在两天内填写《补卡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名后可进行补卡。

5.5当月补卡次数超过6次(不含)以上者,超过每次扣款十元,超过10次扣罚全勤奖,司机除外;

5.6应注意考勤卡的保管,不得浸水、弯折、或涂划;如考勤卡丢失或损坏,须向管理部申请补办,并交纳材料费。

5.7严禁委托或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双方按旷工一天论处。

5.8管理部负责随时检查各部门的考勤情况,于每3个工作日内检查全公司员工的打卡记录,并汇总异常打卡记录。每周将异常打卡记录发至各部门。

5.9各部门在收到异常打卡记录,于二个工作日内经部门经理据实确认后返回管理部。逾期未交时,按旷工论处。

6.员工考勤规定:

6.1正常工作时间:

6.1.1上班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接警员作息时间除外;

6.2 迟到:

6.2.1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公司打卡上班者;

6.2.2迟到10分钟(含)以内,每次扣罚十元,10—20分钟每次扣罚二十元;

6.2.3迟到超过20分钟以上者,打卡后,经部门经理审批以事假半日处理,否则按旷工半天论;

6.2.4如员工当月有迟到现象则不计发当月全勤奖;

6.2.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迟到之偶发事件,经核准者以事假处理;

6.3早退:

6.3.1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提前打卡、擅自离开公司或在打卡区等待打卡者。

6.3.2早退10分钟(含)以内者,每次扣罚十元,10—20分钟每次扣罚二十元。

6.3.3早退20分钟以上者,一律以旷工半日处理。

6.3.4早退者不计发当月全勤奖金。

6.3.5下班因公务而无法准时打卡,应立即报部门经理,经部门核查属实后,签署《签卡申请单》,提报管理部审核,不记早退。

6.3.6流程:迟到/早退—>打卡—>填写《补卡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审核—>管理部作业—>归档

6.4旷工

6.4.1在规定上班或加班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内,未请假、请假未核准或假满而擅自不到岗者、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擅离职守者均以旷工论处。

6.4.2迟到超过20分钟未办理请假者或早退超过20分钟以上者;

6.4.3当天考勤卡无记录者;

6.4.4安排加班而不加班者,安排培训、会议而不参加者且未 请假的,时间在4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计,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一天。

6.4.5员工旷工不满半日,以半日计。不足一日,以一日计。

6.4.6员工旷工连续3日者,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5日者或整年旷工时数达10天者,按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给予辞退以上处罚。

6.4.7 旷工一日扣罚2日工资,依此类推。

6.5加班

6.5.1于工作时间之外的上班时间视为加班。

6.5.2因个人当日工作没有完成员工自行安排加班,公司不予计算加班;

6.5.3因公司需要安排加班的情况公司给予安排调休;

6.5.4公司接警员因岗位特殊,特例按实际加班时间计发加班费;

6.5.5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加班的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加班申请单》申报加班,经管理部和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能加班;

6.5.6若发现虚报加班时间或次数者,处以原加班费3倍的罚款,并从当月工资中

6.5.7员工培训、活动如被安排在下班时间、休息天、节假日的不以加班计算;

6.5.9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不足0.5小时的不计,加班工资的具体计算方法按《薪资管理办法》内规定执行;

6.5.10流程:填写加班单→管理部审核→副总经理审批→安排加班→管理部资料整理、归档;

6.6 员工外出

6.6.1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需填写《外出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方能外出,管理部给予记录考勤;

6.6.2未填写《外出申请单》或未获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论处;

6.7.5流程:填写《外出申请单》→部门经理审核→《外出申请单》交管理部→员工外出;

6.7出差

6.8.1员工出差执行公务,须经按《出差管理办法》设定的权限审批后,及时将《出差申请单》交管理部作为考勤凭证。

6.8.2出差天数按一自然天数为一工作日计算。

7、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7.1员工法定休假日如下:

(1)元旦:1天(2)春节:3天(3)清明节:1天

(4)五一节:1天(6)中秋节:1天(5)端午节:1天

(7)国庆节:3天

7.2遇法定节假休假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公司视需要安排连休;

7.3若在法定休假日上班,公司给予足额计发加班费;

7.4若遇到节假日(如春节等)放假时间多于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和休息日时,多余天数按无上班计算工资;

八、请假管理办法

8.1事假

8.1.1员工因私人事由不得不亲自处理时,请假须于提前一天提出,填写《请假单》,经按权限核准后方可有效。

8.1.2突发事件需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申请,以三天(含)为限,事后应立即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三天不办理请假手续,以旷工论。

8.1.3全年事假不能超过30天。

8.1.4事假累积超过规定日限,将影响薪资和晋升,公司可综合考虑该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违反严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可予以辞退以上处理。

8.1.5请事假者,当日薪资、福利全扣,且无当月全勤奖。

8.2.1预约看病应事前申请,填妥《请假单》。经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批准后才可生效;

8.2.2急诊病假应在上班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最迟于次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8.2.3病假一天以上应出示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书,住院治疗的应出示出院证明;

8.2.4病假薪资按60%发放,享有全勤奖;

8.2.6病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45天(特殊病例特殊处理);

8.2.7病假累积超过规定日限,将影响薪资和晋升,公司可综合考虑该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违反严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可予以辞退以上处理。

8.3年休假

8.3.1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10年以上的年休假10天;

8.3.2入职未满一年者,不享受年休假;

8.3.3年休假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公司统一安排。本的年休假原则上在本年内休完,如因工作原因未休完,公司于年终时以出勤工资核算;

8.3.4年休假薪资按全额薪资核发,享有全勤奖;

8.4婚假

8.4.1正式录用之员工结婚,可享有婚假。已提交离职申请者,不享受婚假及婚礼庆贺礼金。

8.4.2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含休息日)。

8.4.3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休息日)。其中一方未达晚婚年龄的给予3天假期。

8.4.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8.4.5婚假自结婚证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在公司服务期间只享受一次婚假;

8.4.6婚假申请须附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送管理部,若没有相关婚假申请手续须事先以事假提报后冲销;

8.4.7员工婚事之庆贺,公司给予1000元礼金,若当事人双方都在公司,由女方领取,婚假礼金以结婚证为凭;

8.4.8婚假薪资按全额薪资核发,享有全勤奖;

8.5丧假

8.5.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享有丧假3天;其余按事假处理;

8.5.2丧假须事先以事假提报,回公司后须附当地丧亡者死亡证明及关系证明,管理部给予冲抵;

8.5.3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死亡者,公司补助慰问金500元,若多人在公司者,只能由年纪最长者领取一次;

8.5.4丧假薪资按全额薪资核发,享有全勤奖;

8.6产假

8.6.1 一般情况下,在预产期限前15天可办理产假申请手续,特殊情况(如高龄、高危产妇等)可提前办理产假申请手续。

8.6.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本人分娩假为98天(含休息日),若为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产假;

8.6.3女员工计划内怀孕流产的,根据有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证明,享有产假。怀孕四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十五天;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四十二天;

8.6.4男性配偶分娩者,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人员,享受7天陪产假(含休息日)。须提供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

8.6.5产假申请须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假期满回厂后,须提供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6.6产假及陪产假内薪资按基准内薪资核发,不计技能工资和福利工资;

8.7工伤假

8.7.1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职业灾害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发生,导致伤害或疾病,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及部门经理证明情况属实者,其住院及休养期以工伤假计算。

8.7.2工伤假最长为三个月。超过时间按依据国家工伤相关条例处理。

8.7.3工伤假薪资按全额薪资核发,享有全勤奖。

8.8公假

8.8.1因公司生产工作需要,派往他处学习培训、生产调研或执行其他任务或依法令规定,应给公假者,可申请公假。

8.8.2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送管理部后生效。假期归来后,应附证明文件,管理部予以销假。

8.8.3公假薪资全额支付,享有全勤奖。

8.9请假核准权限

8.9.1员工请假三天(含)以内的,报部门领导审批;

8.9.2员工请假一天以上至十天(含五天)以内的,报中心领导审批;

8.9.3员工请假十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

8.10请假注意事项:

8.10.1请假未满一小时者,以一小时计算,累积满八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之计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可扣除假期。

8.10.2以假证明请假者,一经发现可立即给予辞退,并追究责任。

8.10.3在请假期间发生各种事故的,不得请工伤假;

8.10.4员工请假应于前一日觅妥工作代理人及代理事项说明并填写《请假单》,如工作未安排好的就离开公司的,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部门经理报告,否则亦视同旷工论;

8.10.5批假后的《请假单》,必须交给管理部统计后存档,作为该员工考勤的依据;

8.10.6员工请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必须为连续请假,逢节假日和休息日应计为请假时间,不得跨节假日和休息日请假;

8.10.7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者,可酌情不予准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8.10.8用假证件、假证明企图蒙骗公司获取假期者,不论其假期是否正在进行或结束,经核查情况属实者均以违反严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可予以辞退以上处理;

8.10.9申请人填写《请假单》→部门经理、管理部经理审批→管理部归档

九、勤务统计

9.1月考勤统计时间:每个自然月第一天至最后一天;

9.2计算全年勤务日数,均由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9.3员工的出勤统计以考勤卡为主,各部门的考勤登记为辅;

9.4出清统计由管理部负责,在次月 7日前完成统计汇总核对工作;

9.5各部门的考勤登记和月底的考勤信息最迟在次日3日前交给管理部,否则按考勤异常处理;

十、执行日期:自领导签发自日起执行;

十一、修订与解释

11.1公司可根据管理需要对本管理办法做补充修订;

11.2本管理办法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11.3凡本办法与以往制定的管理制度相抵触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第五篇:考勤管理办法

中心工程项目考勤管理办法

【2014】002号

中心各部门、各项目:

为加强考勤管理,对工资核算提供及时、准确的计算依据,特制定以下办法。

1、项目当月考勤资料须于次月五日前报中心监理部。各工程项目设定考勤员,并将考勤员报中心监理部备案。

2、各项目负责人、考勤员要认真负责,加强考勤管理,遵照中心【2014】4号文件之《考勤管理制度》填报考勤表,所报考勤必须规范、真实、准确,做到不虚报、不乱报、不徇私情。有误的考勤将视为无效考勤,须重新填报。

3、考勤资料是计算工资的重要依据,考勤资料要字迹清楚,签字完整,内容无涂改,以保证工资计算正确,杜绝错误发生。

4、考勤资料包括考勤表、请假条及新员工的证件复印件等。凡遇人员调动,考勤表上应注明来往去向,由调出部门负责报调出前考勤,调入部门负责报调入之后的考勤。

5、有新员工入职的,需要提交新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银行卡卡号。

6、中心综合部将不定期对考勤情况和工作纪律进行检查,中心考勤统计时以《监理日志》和《考勤表》为依据,考勤情况予以公布,并列入评选内容。

7、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河南省11公路工程咨询中心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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