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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规办理指南

工规办理指南



第一篇:工规办理指南

方案审查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建筑工程)

一、需业主提供的材料

1.申请报告,《方案审查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word格式电子材料1份);

2.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材料1份,PDF或JPG格式电子化材料1份);

3.设计方案文本四套(文本需提供各单体建筑规划指标一览表,需包含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各层层高及建筑功能)及电子版1份(CAD、PPT、PDF、JPG格式)(列入景观艺术评审负面清单之内的项目,还应提供建筑景观艺术专审材料PPT一份)(图纸及电子CAD文件需添加绿建水印标签);

4.三维模型(osg格式电子版1份)、具体建模方法详见《三维模型制作标准》(景观艺术评审负面清单之外的项目,在单体放样验线检查前提交即可);

5.建设基地最新实测地形图(比例1:500);由具有测绘资质单位对现状建筑邻近一侧的建筑角点坐标、室外地坪标高(黄海高程)、建筑高度(至女儿墙或檐口)的实测成果(原件1份,PDF或JPG格式电子化材料1份);

6.对列入日照分析负面清单之内的项目,还应提供《日照分析报告》(原件2份、word格式电子材料1份)、日照分析计算模型(CAD格式电子版1份)、日照分析所需的现势地形图(原件1份、CAD格式电子版1 份)、纳入分析范围的已批建筑的资料(原件1份、CAD格式电子版1份)(日照分析报告编制方法详见《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负面清单之外的项目实行申请人承诺负责制,提供日照分析承诺书(原件1份,word格式电子材料1份);

7.设计单位承诺书、建设单位承诺书;(原件各1份,word格式电子材料1份);

8.项目报建表,方案设计需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专家评审意见及中标方案文本;属邀请招标的项目则提供招标办的邀标备案函(复印件);

9.违法建设补办项目除提供1-7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资质的结构安全鉴定机构提供的建筑安全鉴定书(原件1份, PDF或JPG格式电子化材料1份);

②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建筑现状测量成果(原件1份, PDF或JPG格式电子化材料1份);(需包含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各层层高、建筑角点坐标、退线、建筑面积及占地面积)。

③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缴清罚款的收据(复印件1份, PDF或JPG格式电子化材料1份);10.危房翻建项目除提供1-7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厦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房屋危险性鉴定需为C级或D级(原件1份, PDF或JPG格式电子化材料1份);

②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拟翻建建筑及周边的实测成果(需包含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各层层高、建筑角点坐标及现状照片);

③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土地房屋权属的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 PDF或JPG格式电子化材料1份); ④对周边相邻住户通风采光有影响的,需提供和周边相邻住户经公证处确认的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存在共墙关系的私危房翻改建项目,需提供与共墙一方经公证处确认的书面协议(原件1份, PDF或JPG格式电子化材料1份); ⑤若共墙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申请人尚需提 供以下材料:

Ⅰ.所属社区出具的共墙问题协调情况的说明(原件1份,PDF或JPG格式电子化材料1份); Ⅱ.保证共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的承诺书(原件1份,PDF或JPG格式电子化材料1份);

Ⅲ.保证在拆除、翻建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施工,且翻改建建筑不恶化周边建筑的通风采光及日照条件的承诺书(原件1份,PDF或JPG格式电子化材料1份)。

1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除需提供上述第3项材料(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文本2套)、4、5项材料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仅提供给市国家安全局):

①《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申请书》(原件2份(单位盖章),word格式电子材料1份); ②《厦门市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申报表》(原件2份(单位盖章),word格式电子材料1份);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纸质材料1份,PDF或JPG格式电子化材料1份); ④建设项目申请方签署《维护国家安全事项责任书》(原件1份(单位盖章),word格式电子材料1份)。

二、审批部门自行内部调阅或从“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调阅的材料 1.改、扩建项目应提供原项目“一书两证及附图和原建筑施工图(核准原件的复印件),以及土地房屋权属证明或竣工备案; 2.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批准书、土地划拨决定书及附图;在已批准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提供原用地红线批文及附图、《用地审核意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补充规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项目,提供《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批准书及地价缴清证明或《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 3.有效期内的项目的立项或备案或核准或可研批复文件。温馨提示:

1.人防、市政园林、消防、国网厦门供电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在第7个工作日出具技术指导意见;

2.厂房建筑层数小于4层(不含4层)或大于8层(不含8层)的工业项目,不再由业主提供市经信局出具的特殊工艺证明材料,市规划委直接向市经信局征询特殊工艺的相关意见;业主在填写方案审查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时需将申请表里有关特殊工艺情况说明填写完整;

3.在安全控制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需向国安局申报方案设计审查。

第二篇: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一)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时需提交的材料

1、三个以上发起单位或五个以上发起人签字(或盖章)的成立登记社团申请书。内容包括:

(1)拟成立社团名称;

(2)社团性质及宗旨;

(3)成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4)拟成立社团的业务范围、活动方式与活动区域;

(5)会员分布情况;

(6)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申请登记的除外);

(7)注册资金及经费来源;

(8)组织机构;

(9)拟任负责人;

(10)党组织情况;

(11)办公地点。

2、发起人和拟任社团秘书长以上的负责人基本情况。包括本人工作简历、职务职称、在本行业(学科、领域)是否具有代表性说明、在其他社会组织兼职情况、奖惩情况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应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予以确认。

3、单位发起的,应提供发起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登记证书、性质、注册资金、从业人数、业务范围、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4、筹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等内容。

5、依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的章程草案。

6、拟发展的会员名单。单位会员须具有法人资格。单位会员名单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会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7、少数社团有名誉会长、顾问的,须提交名誉会长或顾问名单及其个人简况。

(二)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签字或盖章的成立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文件(直接申请登记的除外);

3、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签字或盖章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纪要中应载明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的会费标准;

4、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

5、《会员名册》,理事会应明确标注,有常务理事会的也应明确标注。

6、党政机关在职及退休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审批表(附件三);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附件四);

8、《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件五),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9、《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附件六),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少数社团有名誉会长、顾问的,须提交名誉会长或顾问名单及其个人简况;

10、《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附件八)、《社会团体用房证明表》(附件九)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屋产权证明;

11、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签字或盖章的注册资金认缴承诺书

第三篇:证件办理指南

证件办理指南

[咨询电话]:0580-2268340

[受理地点]:舟山边防检查站办证大厅 [申办《登轮许可证》所需材料]:

1、《登轮许可证申请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3、首次申请时需提供所在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审查材料,再次申请时凭上次签发的《登轮许可证》可免交审查材料;

4、非舟山地区企业的登轮人员,需提供本地接待单位或派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5、申请登轮从事船舶供应、加油、加水、废旧物品回收、维修等业务的,需提供船长或船舶所属公司出具的允许从事相关业务的委托书(申请人为已备案人员,且所属公司年审合格的,可使用传真、复印件);

6、船员家属登轮需提供船方申请及亲属关系证明;

7、外籍人员、港、澳、台地区人员申请登轮的,须提供所属公司或所登船舶船长(必须有船长签字的原件)出具的相关证明、港口接待单位的介绍信、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次入境所使用的签证(签注)复印件以及盖有最近入境验讫章的签证页复印件;

8、申请登轮范围为“在港外轮”的人员,应是已备案人员且所属公司年审合格;申请长期《登轮许可证》或登轮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除应是已备案人员且所属公司年审合格外,还应提供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9、边检站认为办理《登轮许可证》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申办《搭靠外轮许可证》所需材料]:

1、《搭靠外轮许可证申请函》;

2、船舶证书及船长身份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3、被搭靠外轮允许其搭靠的书面材料(船舶所属公司已备案且年审合格的,可使用传真、复印件);

4、申请长期《搭靠外轮许可证》或登轮范围为“在港外轮”的船舶,应是已备案船舶且所属公司年审合格;

5、边检站认为办理《搭靠外轮许可证》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申办《随船工作证》所需材料]:

1、船方申请;

2、申请人所在单位证明材料(船员家属仅提供船方申请);

3、申请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海员证等);

4、船员家属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5、《随船工作证申请函》;

6、边检站认为办理《随船工作证》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申办《船员登陆证》所需材料]:

1、船方提出并填写的《船员登陆申请表》;

2、船员护照或海员证;

3、台湾船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能证明其台湾船员身份的其他证件(“台湾护照”除外),由船方提出并填写《船员登陆申请表》;

4、边检站认为办理《船员登陆证》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审批权限]:

1、《登轮许可证》的审批权限:由办证大厅受理,申请办理本航次有效或有效期一个月以下登指定船舶的由执勤科(队)长或办证执勤点的指定负责人审批,并当场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申请办理“在港外轮”、“本公司船舶”和有效期一个月以上登指定船舶的由业务部门以上领导审批,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

2、《长期登轮证》的审批权限:由执勤业务一科受理,并统一对申办人员进行审核(申办人员必须为已备案人员且所属公司年审合格)、培训、考核,考核成绩合格的由站长审批,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

3、《搭靠外轮许可证》的审批权限同《登轮许可证》;

4、《船员登陆证》的审批权限:办妥船舶入境(港)或船员登船手续后,由检查员当场签发;

5、《随船工作证》的审批权限:由办证大厅受理,站长审批,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

第四篇:入院办理指南

入院办理指南

1.病人持已签床入院证到窗口办理入院(儿科入院请到指定窗口),请患者核对就诊卡与入院证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办理入院后无法更改。2.参保患者办理入院时请出示患者本人医保卡或农合证;生产患者需提供准生证明,参加城镇医保的少儿需提供患儿身份证号,省新农合参保患者需提供县以上医院转诊证明(6岁一下、65岁以上以及重大疾病除外,急诊患者需提供急诊病历),省异地参保患者办理入院前应先在参保地医保部门网上备案,方可在我院报销。

3.异地参保患者办理入院时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登记医保的,尽量在患者手术前持医保相关资料到入院窗口进行医保登记,否则在办理出院时繁琐的流程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办理完入院手续,请到伙食窗口办理伙食预交,患者持住院预交金收据、入院证、手腕带以及伙食收据到所属可是住院。

5.普通儿科入院不许签床,不预约床位;办理入院以当日病床所报床位按窗口排号顺序及病区依次办理,危急重症人请走急诊通道。

温馨提示:凡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产患者不需要登记医保,自行回单位或参保地报销;省外异地目前我院只开通重庆、新疆两地的在职职工的联网报销。

出院办理指南

1.出院办理时,患者持出院证明、预交款收据到出院窗口办理出院手续。2.参保患者入院时已办理过医保联网登记的,持出院证明先到医保审核窗口进行医保审核后再到出院窗口办理结算;入院时因故未办理医保联网登记的,请准备好医保卡或农合证先到结算窗口办理医保登记。3.新农合病人出院结算时,还需主管医生在病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方可办理医保报销;生产病人还需提供准生证明复印件,生殖类疾病如宫外孕、切口妊娠等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4.参保病人出院时因网络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按医保结算的,请勿按自费结算,否则后果自负;参保病人强烈要求按全自费结算的,结算时病人需要在结算收据上签字认可,视为放弃在我院报销,造成的后果由病人自行负责。5.结算完后请到指定窗口凭结算收据打印清单以及办理伙食结算;出院结算收据只此一份,遗失不补,请自行管理好票据。

住院退费办理指南

1.办理入院后因特殊原因需要退院的,需主管医生在入院证上签字注明退院理由,已发生医嘱的需先到病房取消医嘱,同时提供预交金收据及经办人或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办理退院。

2.住院患者出院结算后对费用有疑问的,请患者持明细清单、结算票据到所属病房护士站核实费用;经核实确需退费的,由病房指定护士开具住院病人退费申请单,病人持结算票据、退费单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出院窗口办理退费手续。

温馨提示:

1、当病房通知您可以出院后如未拿到出院证明,请到护士站索要(两份);办理出院结算时如住院预交金收据遗失,需提供经办人或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预交金收据遗失说明方可办理出院。

2、由于我院光纤是通过市医保与各地医保联网,网络是否通畅非医院能决定,因网络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办理结算请您谅解。

医保办理指南

我院开展了以下医保即时结算业务:

目前我院开展了归属于人社的:省医保、省异地(全省城职职工、川渝地区、川疆)、市医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归属于省卫计委的:省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即时结报业务。

(一)省市参保患者医保出、入院办理流程

1、省、市参保患者持门诊医生开具的入院证、医保卡、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入院窗口刷医保卡交预交金办理入院手续;

2、出院时省、市参保患者持出院证明到医保办审核窗口进行医保审核,审核后持出院证明、患者医保卡到出、入院窗口进行结算。

注:凡与生殖及先天性疾病不纳入医保报销

(二)省异地患者办理流程

1、省异地参保患者持入院证、身份证及复印件、第二代医保卡到出、入院窗口办理入院手续。

2、出院时持出院证到医保办进行医保审核,审核后持出院证明、第二代医保卡到出、入院窗口进行医保即时结算。

注:到我院治疗的省异地参保患者必须在当地医保局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或者探亲、出差时急诊入院的方可在我院出院时刷医保卡办理医保即时结算业务。

(三)省内新农合患者办理流程

1、省内参合患者持入院证、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参合证原件、转诊单原件到出、入院窗口办理入院手续;

2、将入院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主管医生(或护士)存病案中;

3、出院时将另外一份身份证交由主治医生确认、签字后到医保办盖章,持出院证明到医保审核窗口进行审核后,持以上证明、参合证及转诊单到出、入院窗口办理医保即时结算;

4、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可随参合父、母进行报销,结账时必须提供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随父或者随母一方的参合证明、及主管医生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医保办盖章,然后到医保审核窗口进行审核后方可办理医保出院结算。5、0-6岁(含6岁)、65岁以上老人、孕妇、恶性肿瘤患者无转诊证明也可纳入医保报销。

6、省内未纳入新农合即时结算的地区:宜宾、乐山、甘孜州、遂宁市、巴中市、泸州市、攀枝花市市东区、南充顺庆区、南充市嘉陵区、眉山地区

注:参合患者必须持参合当地2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方可纳入报销。

门诊特殊疾病就诊流程及认定、申报时所需材料:

省医保特殊门诊病种认定及病种申报流程

1、省医保开展了两类33种疾病,因我院属专科医院故我院只开展第二类特殊疾病中的恶性肿瘤病人的补充放化疗及手术后门诊支持性治疗的认定及治疗业务。

2、患者需带三个月内的出院证明;X光片或CT或MRI报告单;肿瘤病理学检查报告单、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医保办省医保认定窗口进行认定业务。

3、认定后在省医保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特刷医保卡治疗(即时结报),一个自然内不得再以相同病种向其他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市医保门特认定及治疗流程

1、初次或中断6个月以上再次申请的需由参保患者到医保办拿申请病种认定表格,找表格背面相关病种的教授确认病种并签字;

2、患者持认定病种表格、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和6个月内的出院证明、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医保办办理认定手续。

3、认定后找相关病种的医生开具为期90天的治疗方案后到医保办办理治疗申请,申请成功后开始90天的门诊检查及治疗; 4、90天后到医保特殊门诊结算窗口办理结账手续;

5、结账后重复3的步骤办理继续治疗该病种的流程。日间手术患者办理流程:

日间手术患者持出院证明、门诊收费发票原件到医保办办理相关审核手续,凭医保办签字盖章的发票原件和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复印件)到门诊二楼退费专用窗口办理退费,门诊退费后到出院结算处办理出院手续。

第五篇:就业证办理指南

(一)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1、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

2、聘用意向书;

3、《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4、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18周岁以后,连续、完整、合法);

5、拟聘用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学历及与从事拟聘职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学历查验原件,交收加盖用人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中文翻译件);

6、拟聘用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查验原件,交收复印件,未入境者可暂不提供,在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时补交);

7、拟聘用的外国人护照(查验原件,交收首页及签证页复印件,未入境者提供护照复印件,入境后查验原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

9、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中央在川和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免报);

10、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件(外商投资或涉及许可经营的用人单位应增报相应的批准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交收加盖用人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二)外国人就业证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2、用人单位与外国人签订的中外文对照的劳动合同(中文翻译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印章);

3、外国人有效护照(查验原件,交收首页、签证页复印件);

4、《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5、外国就业人员照片2张。

免办就业许可证的,除提交上述

(二)至

(五)项材料外,还应提交申办外国人就业证的报告、外国人履历、外国人任职证明、健康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件。

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应在就业证有效期满前40日内,用人单位持延期报告、《外国人就业证》、与外国人签订或续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外国人有效护照(查验原件、交收首页复印件)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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