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地下室起诉状222

地下室起诉状222



第一篇:地下室起诉状222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楼X单元十二户住户。

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

被告:山西省阳泉市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四矿口华龙宜购五层;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要求山西省阳泉市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XXX楼X单元楼房主体结构地下室的七根被打断并已损坏的地梁(地下室总共有八根地梁)进行恢复和完善地下室主体结构,针对此重大安全隐患对本单元十二户住户进行经济赔偿合计14万元整,责令被告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8年,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远)把XXX楼X单元的地下室全部出售给某购房者后,此购房者首先把地下室内的120墙体全部拆除,期间本单元居民多次向诚远隶属下的物业以及诚远进行反映,然而诚远给我们出具了设计变更通知,变更内容为:“地下室所有120隔墙,均取消。相应墙体上门洞口补齐。”紧接着,此购房者开始对XXX楼X单元楼房主体结构地下室的八根主要地梁进行破坏,期间本单元住户又多次向诚远隶属下的物业以及诚远进行反映地梁被破坏的事实情况,然而诚远隶属下的物业以及诚远均没有对此重大安全隐患采取任何有效处理解决的措施。就在这样的情况下,XXX楼X单元楼房主体结构地下室的八根主要地梁被此购房者打断了七根,其中一根被损毁地梁中的钢筋还被锯断,从而诱发目前楼房周围地基下陷。

时间过去了六年,这个重大安全隐患至今仍然没有进行处理解决!该事故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诉求法院判令被告山西省阳泉市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XXX楼X单元楼房主体结构地下室的七根被打断并已损坏的主要地梁(地下室总共有八根地梁)进行恢复并完善地下室主体结构,同时要求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报告和质检报告等;另外,针对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XXX楼X单元楼房主体结构地下室七根被打断的主要地梁的重大安全隐患,对本单元十二户住户进行经济赔偿合计14万元整。

此致 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4年10月15日

调取证据申请书

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

XXX楼X单元十二户住户诉阳泉市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损害十二户住户权益纠纷一案,原告十二户住户请求人民法院调取XXX楼X单元楼房主体结构地下室主要地梁被打断的证据如下:

一、XXX楼X单元楼房主体结构地下室七根主要地梁被打断的证据;

二、地下室其中一根被损毁地梁中钢筋被锯断的证据;

三、因地下室七根主要地梁被打断并诱发楼房地基下陷的证据;

四、请求法院在开庭前,对地下室的所有证据进行封存保护;

以上证据请调取,以便本案客观、公正审结,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XXX楼 一单元十二户住户 2014年10月15日

第二篇: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占凤琴,女,汉族,1969年7月12日出生,家住玉山县冰溪

镇莲塘村金山头61号,现在玉山县三清云梦服装厂打工,电话:***。

被告:余华英,女,汉族,现年51岁,上饶县人,原是玉山县《上

饶市玉盛针织服饰有限公司》股东、厂长。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壹仟元整。

二、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1年11月12日,被告向原告借款壹仟元,当时,原告由于是在被告厂打工,揭不下来面子。故而借给被告壹仟元,被告承诺此款在2012年2月底归还原告。没想到被告不守信用,有钱也不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还,被告始终不还,到现在查无音信,现被告尚有90部电动缝纫机及其他机器设备放置在现玉山县江南台球厂内。综上所述,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还借款1000元,被告有钱也不还,有财产也不抵给,进行无终止的赖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特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玉山县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壹仟元,如无现款,敬请玉山县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用电动缝纫机作价抵给偿还原告,不胜至感!

此致

玉山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占凤琴

2013年5月14日

第三篇:起诉状格式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eniu.cc范文网(FANWEN.CHAZIDIAN.COM)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_______份

第四篇: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郑维明,男,1946年3月4日出生,汉族,景谷县威远镇文会村民委员会南夺组。电话:*** ***0879-8325754 被告:王明光,男,197 年 月 日出生,汉族,景谷县威远镇文会村民委员会南夺组。电话:0879-836237

1诉 讼 请 求:

1、被告将原告的农村土地承包郑家窝地东至:刘世明山,南至:大路,西至:小路,北至:茶地边,在地中毁林开荒的8亩地归还。

2、请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给予被告进行处罚和赔赏毁林开荒造成原告的损失。即:原告损失为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68000.00元)。

3、赔赏原告所造成误工损失费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事 实 与 理 由:

我是郑维明景谷威远镇文会村民委员会南夺村民小组组员,1983年集体承包给我的土地,地名为郑家窝。四至界限为东至:刘世明山南至:大路 西至:小路 北至:茶地边。我79年开荒种荞,83年成为承包轮耕地,95年成为顺延地,2007年补换证,一直是我经营的地,并且还上着农业税。2010年3月被本组社员被告王明光毁林开荒约8亩,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毁林:

1、毁掉西南桦300株价值300株x100元=30000元;

2、毁掉木姜子30株价值30株x100元=3000元;

3、毁掉毛木树150株价值150株x100元=15000元;

4、毁掉其杂木400株价值400株x50元=20000元;

5、误工损失费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合计造成损失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我于2010年6月初向威远镇林业站请求给予调解,于2010年6月29日帮助调解,调解不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44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给予被告王明光进行处罚,并赔偿我的损失。非常感激!

证据及证据来源:

1、1983年7月颁发《景谷县社员轮耕地使用证》证复印件。

2、1995年1月颁发《农村集体耕地延长承包合同书》复印件1份。3、2007年12月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1份。

4、景谷县威远镇农业站调解文件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复印件1份。

6、辩诉人名单一份。

此致

景谷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10年月日

第五篇: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某某,女,汉族,1973年12月19日出生,现居住于平凉市崆峒区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

被告:朱某,男,汉族,1974年10月10日出生,现居住于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请求判令孩子朱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08000元。

3、给孩子买奶粉、日用品及看病支出的医疗费8433.22元由双方平均分担。

4、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2007年开始同居生活,于2011年1月24日在平凉市崆峒区崇信县某村村委会所在镇镇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于2012年5月30日生育一女朱某某。婚后因被告多次殴打原告,并且不承担家庭责任,多次发生家庭矛盾。现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予以支持。此致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一三年月日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11/1019343.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