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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资料清单

商品房预售资料清单



第一篇:商品房预售资料清单

★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须提交证件及资料目录清单(复印件需同时交验原件):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3)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附已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的证明);(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的复印件;(6)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

(7)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有明确的施工进度、竣工交付日期);(8)放线、验线报告复印件;

(9)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等,并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暂定资质的开发企业提交的预售方案中,应当明确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生后的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由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提供《担保函》[(国办发〔2010〕4号)文要求];(10)房屋预测绘报告;

(11)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12)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证明;(13)白蚁防治合同的复印件;(14)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复印件;

(15)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明(如经征收办确认的补偿房屋清单、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保障性住房的配建协议),核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第二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住建局领取)

二、授权委托书(A4纸)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四、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五、项目立项批复(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函原件A4纸)

七、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规划总平面图(规划部门确认原图)

八、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九、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部分,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十、人防批复(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十一、资金投入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十二、相关房价材料(原件A4纸)(住建局领取销售方案填写)

十三、测绘报告(测绘成果已审核的原件或复印件A4纸)

十四、商品房预售方案(原件A4纸)

十五、预售房款监管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十六、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备案证明(原件或复印件A4纸)

十七、物管、社区用房落实情况批复(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十八、规划确认的分层平面图、主立面图(原件或复印件A4纸)

十九、填写不同套型新建商品住房供求结构表(住建局领取)

情况说明

办理“南凤天城二期”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有以下原因:

1、项目立项批复原办理的为凉都房开,现需办理为华飞房地产。

2、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提供原件。需查原件在何处。

3、现无建设用地规划证、建设工程规划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落实办理。

4、无规划局确认的规划总平图、分层平面图、建施图。需落实办理。

5、落实人防批复、消防批复办理。

6、由财务提供已投入总投资达30%以上的证明(付款依据复印件,需原审查)。

7、落实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备案。

第三篇: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材料清单

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

一、办理时间

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已完成规定要求(三层以下完成基础工程,多层完成二层,小高层完成五层,高层完成七层),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在达到办理商品房预售要求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按幢为单位彩色打印正立面 45度角全景照片,标明楼号;、土地使用证(土地已抵押的,提供抵押证书及抵押权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证明;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即:三层以下的建筑已完成基础工程,四层以上六层以下(含六层)的建筑完成地上两层结构工程,七层以上建筑完成四层结构工程;7、工程施工合同;、预售商品房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分户面积图; 9、业主临时公约;、已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预售方案(包括营销机构、项目位置、装修标准、竣工及交付日期、预售面积、预售总套数、各户型套数、预售房价、经营性或非经营性配套公共设施清单及公共建筑的产权归属等内容);、营销机构的证件及委托协议,备案证明;、商品房预售合同样本,《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 《商品房使用说明书》,要求 “合同 ”及 “两书 ”中载明建筑节能措施及能耗标准;、滨州市房屋面积测绘报告(预)15、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 16、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二)资料审查。房地产开发管理主管部门在接到开发企业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申请后,对开发企业提供的预售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开发项目下达《补正材料通知书》;对资料齐全的开发项目受理预售申请。

(三)勘察现场。在开发企业资料提报齐全后,对项目现场建设情况进行实地勘察。

(四)项目备案。开发项目经勘察现场符合要求后,对审验合格的开发项目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准予预售。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办结。

咨询电话:3212797

第四篇:贵州省龙里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资料清单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资料

登记原则:

1、权利主体不一致不予受理;

2、权利不清楚、资料不齐、与法律法规相冲突不予登记;

3、资料模糊不清不予收件;

4、资料为复印件的,须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并由申请人署名原件的去向;

5、权利人名称一律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其他资料与此不相同的,须到本人所辖公安部门出具系同一人的证明;

6、婚姻关系证明一律以民政部门出具为准;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以下资料: 1.商品房预售申请(只能按栋申请)2.商品房预售方案

3.工程项目负责人情况及管理人员名单 4.授权经办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项目立项文件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0.《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1.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12.国土局出具土地无抵押证明(土地设定抵押,由银行出具同意该宗土地所建商品房销售的证明)

13.是否有回迁安置的声明(有回迁的需提供回迁安置楼盘表)

14.项目进度说明(提供施工进度照片,总体形象二层以上,由施工方提供完成总投资25%以上的工程款收据)15.开发项目总位置分布图 16.建设施工合同 17.监理合同

18.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9.楼层分户表(楼盘表)、20.根据建设厅文件(黔建房通[2008]551号)规定,须在核发预售许可证前现场查看施工进度 21.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22.销售人员的培训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23.物管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4.物管合同、25.物管用房位置平面图 26.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协议 27.龙里县房地产管理局预售公告简报 28.砂石完税证明

第五篇: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需提交证件资料清单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需提交证件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现已是三证合一);

2、资质等级证书;

3、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抵押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预售证明);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申请表);

7、规划总平面图(规划部门核准);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及附图);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0、白蚁预防合同(原件);

11、工程施工合同;

12、物价局核价批文或销售价格组成(原件);

13、商品房预售方案;

14、已完成开发工作量资金投入证明;

15、公共维修基金及物业管理落实证明(原件);

16、住宅小区公建配套项目建设计划表;

17、墙改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8、房屋座落(门牌)确认证明;

19、商品房预测、实测面积测量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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