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5年陕西省级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15年省级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果业发展项目是推进果业科技创新,提高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平,建设现代果业,促进果农增收的重要举措。为了充分发挥果业专项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推动现代果业建设实现新的突破,促进果农收入再上新台阶,现就做好2015年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15年省级果业专项资金根据全省现代果业发展规划择优扶持有优势、有特色、有基础、有实绩、有规划的重点县部门、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实施项目,全面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加快现代果业建设。
(一)生产类项目
1、苹果矮砧栽培示范园建设。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以及标准化、园艺化、省力化、生态化的要求,推行优质大苗、水肥一体化、标准篱架、病虫害防御等新技术,做好苹果矮砧栽培示范园建设。矮砧栽培示范园以矮化自根砧为重点,支持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500-1000亩矮砧栽培示范园,由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牵头建设50-100亩矮砧栽培示范园。
申报条件和要求:应具备两个积极性、四个条件,即当地政府有积极性、企业、合作社有积极性,具备土地流转到位、优质苗子落实、有节水灌溉水源、有科技支撑。
根据全省矮砧苹果示范园建设规划和调研情况,支持千阳县按照苹果矮砧栽培示范县建设规划打造“千阳模式”,扶持资金1000万元,请淳化、彬县、礼泉、白水、凤翔、耀州、富县、黄龙、澄城、延川
等县区申报建设500-1000亩矮砧栽培示范园,每个示范园补贴200万元;请宜川、韩城等其它苹果基地县积极申报50-100亩矮砧栽培示范园,每个示范园补贴30万元。要求项目申报时提交当地政府(部门)与企业(合作社)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
2、现代果业示范园区建设。鼓励工商资本介入、引领现代果业园区建设,重点建设果畜结合示范园区、果游(旅游)结合示范园区、果业产业扶贫示范园区、果机(机械化)结合示范园区、省级重点镇(新型社区)果业示范园区和葡萄及葡萄酒庄示范园区六类果业园区,以此为承载,推进现代果业建设。
申报条件和要求:有经营资质的果业企业、合作社,园区位臵应在果树最适宜区域,无污染因子或潜在污染因子,苹果、猕猴桃建设面积应在1000亩以上,其他水果建设面积应在500亩以上。鼓励工商资本介入、引领,经营模式有所创新,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合作社申报。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市限报2个,其它市、区及各省管县限报1个,每个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申请省级专项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3、猕猴桃安全示范村(区)建设。在重点猕猴桃产区,省、市、县上下联动,企业、合作社带动,开展果品安全示范村(区)建设,整村推进,建设情况网上公布并贴标,推动猕猴桃膨大剂禁用工作。
申报条件和要求:项目实施规模不低于2000亩,全村覆盖。周至、眉县、岐山、临渭、武功等县限报1个,申请省级专项资金不超过50万元。
4、中哈苹果友谊园建设。支持省上确定的10个中哈苹果友谊园建设。
申报条件和要求:以企业、合作社为申报主体并牵头建设,利用2-3年完成对10个中哈苹果友谊园的扶持建设,通过验收并挂牌。请2014年已开始建设未安排或者安排部分资金,及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加紧建设的友谊园承建企业(合作社)申报,申请省级专项资金不超过80万元。
5、防灾救灾专项项目。主要用于果树花期冻害防御、冰雹、强降雨、旱灾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生产自救。
申报条件和要求:请省果业局生产处申报,申请资金不超过200万元,用于全省果树自然灾害的生产自救。
(二)科技研发类项目
1、果品科技研发与推广。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开展“产、学、研、管、企”一体化的科技研发模式。扶持创新型的果业科学技术研发,开展矮砧集约高效栽培模式、老果园提升改造、旱作技术、土肥水管理、加工工艺、贮藏技术、科技防灾减灾、果业文化等研究;扶持基层果业服务体系开展果业新技术研究推广。设立果业科技大奖,对在果业科技研发中取得重大成果的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扶持。
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创新型技术研发的项目单位,应为开展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申报果业文化研究的项目单位,需校企联合申报;申报新技术研究推广的果业技术服务站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有自己的技术队伍和培训场所。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省果业局共同挂牌的果树试验站、专家大院为申报重点,每个试验站补贴资金20万元,每个专家大院补贴资金10万元,其它科研项目申请专项资
金不超过20万元;各市县计划新建果树试验站的,请及时和省苹果研发中心沟通确定后申报,新建试验站项目申请专项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2、全省果树种质资源普查。开展全省果树种质资源普查,逐一造册登记,摸清全省果树种质资源的现状,并对果树种质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建议。
申报条件和要求:请陕西省苹果研究发展中心申报,普查工作方案与项目计划书同时上报,申请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三)果业产业化类项目
1、果品批发市场建设。重点支持建设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市场、国家级眉县猕猴桃批发市场检测和信息体系建设。
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单位应是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者有实力的工商资本介入果业的企业,由洛川县、眉县各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申请专项资金不超过300万元。洛川以建设手机版果网信息平台为重点。
2、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建设。扶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发展产业联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支持龙头企业创新模式,完善设备设施,延伸产业链;支持龙头企业开发新产品,发展冷链运输,建设休闲观光果园;积极推进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开展农资、技术、贮藏、销售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单位应是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成立三年以上合作社组织,合作社社员人数不少于500人,要有实施项目的工作基础、技术设备和人才条件。优先扶持发起成立陕西省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会、陕西省果业企业联合会的企业、合作社,各市、区限报2个,各省管县限报1个。
3、信息平台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扶持市、县按照省果业信息网站要求建设改造升级门户网站和建设质量追溯体系平台。
申报条件和要求:已建成需升级改造果业门户网站的市、县果业局,已初步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平台的市、县果(农、林)业局,且具备硬件设施和软件开发的条件,各市、区(含省管县)限报1个。
(四)果树良种苗木繁育建设项目
1、果树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重点收集保护与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果树种质资源,建立省级果树种质资源库,保护我省在县区存有的珍贵果树资源。
申报条件和要求:省级果树种质资源库建设由省级科研推广单位申报。申报单位要有先进的种苗实验室和组培脱毒设施,自有土地1000亩以上,保存资源3000份以上,需要有较强的科技队伍和技术支撑。县区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由县区业务部门申报,申报县区必须拥有名贵、稀有的果树种质资源,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行政措施得力。符合条件的市、区(含省管县)限报1个。
2、果树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按照全省现代果业发展规划和果树种苗发展意见,全省果树苗木繁育基地重点建设“四大公司、十大基地”,批量生产苹果矮化自根砧、猕猴桃、樱桃、柑橘等果树优质苗木,解决当前果业基地建设和果园更新改造急需的各类苗木。
申报条件和要求:具有生产批量优质苗木能力的、省市业务部门认可的企业、合作社。申报企业现有苗木繁育基地500亩以上、合作社200亩以上,有标准化的母本园和专业化的采穗圃,有规范的苗木生产规程和专业的技术队伍,有省果业局颁发的种苗生产经营许可
证,生产种源要来源可靠、无检疫对象,具有生产无病毒优质良种苗木的保障条件。各市、区(含省管县)限报1个。
(五)果品贸易促进类项目
1、陕西果品品牌店建设。支持在一、二线城市建设陕西果品品牌店,重点扶持农药化肥残留、果品质量速测、产品溯源设备购臵、小型周转库、品牌水果示范园建设等环节;支持在异地一线城市建设满足品牌店需求的100吨以上周转冷库建设(申报项目用于申请百库建设项目);支持品牌店会员数量超过50家以上的品牌店协会建设。
申报条件和要求:在一、二线城市建设陕西果品品牌店项目以企业(合作社)为主体向所在县果(农)业局申报,由县果(农)业局打包成一个项目上报市局,市果(农)业局根据省局下达任务(请各市果业局及时和省果业局贸易促进处沟通,确定建设任务),结合市局计划进行审核后统一向省果业局申报。鼓励洛川、白水、礼泉等县积极申报。异地周转冷库建设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品牌店承建企业(合作社)。品牌店协会建设项目以品牌店协会会员数量达到50个的市县果业部门为申报主体。
2、国际国内市场开拓。扶持果品生产及加工外贸企业(合作社)积极参加国际展会,拓展国外销售渠道;扶持品牌店参加国内会展、举行品牌宣传推介;支持出口解禁项目,扶持外贸果业企业改造加工厂、建设出口基地;扶持果品获得驰名、著名品牌的主产市、县在产品主销区推介区域品牌水果;扶持组织举办中国果汁大会;配合部、省开展国际、国内重点展会。
申报条件和要求:具有自营出口权、有出口业绩的企业(合作社),申报此类项目的单位要通过主管部门和省果业局贸易促进处沟通后
申报,要和省上2015年的果品国际国内市场开拓计划相衔接。符合条件的市、区、省管县限报1个。
3、果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支持重点果品主产市县果(农)业局及所属单位与国外果业科研、生产单位进行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支持中哈苹果友谊园建设和中哈苹果友谊园技术服务项目建设。
申报条件和要求:由重点果品主产市县果(农)业局及所属单位、大专院校及承担中哈苹果友谊园建设任务的企业(合作社)选择申报。
(六)果业培训类项目
1、重点县果业生产现场培训。分品种、分类举办全省性或者区域性的苹果、猕猴桃、柑桔、葡萄、樱桃及其他水果生产现场培训会。
申报条件和要求:由省果业局生产处根据全省果业工作要点,提出培训计划并组织好各项培训。请白水县申报苹果矮砧栽培现场培训会;宜君县申报苹果栽培制度改革现场培训会,宝塔区申报山地苹果现场培训会,洛川、澄城县申报苹果老园改造现场培训会,岐山县申报猕猴桃现场培训会,城固县申报柑橘现场培训会,户县申报葡萄现场培训会,灞桥区申报樱桃现场培训会,彬县申报苹果幼园栽培管理现场会。每个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20万元。
2、省级果业培训项目。由省果业局统一组织,分批分次举办全省水果生产新技术、果业产业经营知识、果品贮藏技术、果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果品品牌培育与建设、果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和现代网络营销知识等培训。
申报条件和要求:由省果业局培训办组织申报,共举办10期,培训人员1500人次。培训师资及具体内容由省果业局研究确定,培训实施方案与项目计划书同时上报。
(七)果业规划编制及果业条例宣传项目。支持果业规划编制及陕西省果业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申报条件和要求:由各市、区及重点果业县区果(农)业局申报。截止项目申报日市、县政府以正式文件印发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陕西省果业条例》宣贯认识到位,高度重视,有安排,有实绩,成效显著。各市、县(含省管县)限报2个。
二、申报程序
今年的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文件并行的申报模式。网络申报必须通过“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项目库软件申报。项目库软件内网地址:
http://xmk.sn.mof(各级财政用户)http://200.1.1.78(省级部门用户),http://10.77.1.48(市县部门用户),外网地址:http://xmk.sf.gov.cn(各级项目申报用户)。县级业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以通过项目库管理系统建立本级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并逐级审核后上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对经审核、核准后符合要求的项目,择优排序,纳入省级部门“项目库”,并依此编制省级果业专项资金预算和计划。
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上报正式纸质文件。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市两级果业、财政部门逐级审核后,联合上报省果业局和省财政厅;省管县申报项目经县级果业、财政部门联合审核后,直接上报省果业局和省财政厅。所有申报项目经省果业局会同省财政厅审定后,下达项目计划
和资金。
三、申报要求
(一)各市、县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申请资金等要严格审核,避免出现项目名称不规范、建设内容空白、申请资金空白等情况;对于同一类型项目由各县果(农)业部门整合成一个项目统一进行网上申报。项目上报时严格控制上报数额,申报数额中含省管县的,各省管县在申报时要提前和市果(农)业部门衔接,不得超额申报。项目必须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对于越级申报、错位申报及网上系统申报时填写内容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一律退回重新申报。按照省级专项资金额度,请宝鸡、咸阳、渭南、延安市申报项目申请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西安、杨凌申报项目申请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汉中、安康、商洛、榆林、韩城申报项目申请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以上各市申请资金总额包含省管县。
(二)市级、省管县果业部门要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论证,将论证通过的项目按照项目类别划分归类后,会同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申请报告文件)、省果业局(申请报告文件和项目申报书及附件),同时将电子版项目材料发送至邮箱:sxsgyglj@163.com,格式应与上报的正式纸质文件格式一致。各省管县上报项目文件要抄报各市备案。
(三)各设区市、省管县果(农)业部门在申报2015年项目时,要首先做好对2014年项目的检查和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随新报项目共同上报省果业局。对项目执行不力的单位,不得上新项目。
(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逾期上报及未按要求申
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附件:
1、陕西省果业发展项目申报书(格式)
2、项目基本情况表
3、绩效目标申报表
4、项目申请汇总表(各地市及省管县汇总填报)
附件1:
陕西省果业发展项目申报书(格式)
项目类别:项目名称:主管单位:承担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 系 人:联系电话:
陕西省果业管理局制
一、项目背景和申请理由
二、技术路线与可行性分析
三、基础条件与保障措施
四、项目目标和实施内容
五、实施地点与规模
六、经费概算与筹资方式
七、实施计划与考核指标
八、项目的绩效目标
九、组织管理
十、承担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十一、主管单位审核意见(签字盖章)
十二、项目审批单位评审意见
补充说明:
1、技术路线和可行性分析。主要内容应包括从技术、经济、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进行预测,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分析意见。可行性分析应具有预见性、公正性、可靠性、科学性的特点。
2、项目的绩效目标。主要内容应包括预期产出、预期效果、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满意程度、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的绩效指标和标准。
第二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一)支持2011已批复的10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的项目续建(以下简称续建项目)。
(二)支持服务平台建设基础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统筹建设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新开项目)。
以上所述服务平台网络是指由一个统筹全省服务资源的枢纽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与若干个“窗口”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窗口平台)通过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同构成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骨干架构和基础环境。窗口平台包含两种类型,一是建立在城市,提供信息、咨询、代理服务,依据区域中小企业需求,组织带动资源提供直接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一是建立在产业集群,依据产业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组织提供信息、技术、质量、人才、市场和融资等直接服务的产业服务平台。窗口平台具有区域唯一性,即一个城市或一个产业集群只支持建设一个窗口平台。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省平台。统筹建设全省统一的在线服务和呼叫服务系统、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系统、共享数据资源中心等,实现枢纽功能所需硬件设备、服务软件的购臵与开发,服务场地及相关设施改造等。
(二)窗口平台。组织提供直接服务所需硬件设备、服务软件的购臵与开发,服务场地及相关设施改造;与省平台互联互通所需设备和服务软件的购臵;根据省服务平台网络建设要求,提供服务平台网络共享使用的特色专业服务系统相关配套设施、服务软件的购臵与开发。
三、建设要求
(一)布局及目标要求。各省根据本地区产业布局和中小企业发展要求,以重点产业和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条件,用3-5年的时间,统筹规划、分步建设全省服务平台网络,基本形成信息畅通、功能完善、服务协同、资源共享、供需对接便捷、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骨干架构。
(二)功能要求。资源统筹功能。省平台、窗口平台分别组织带动本地服务资源,省平台统筹协调省外、省本级和各窗口平台的服务资源,畅通信息渠道,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平台网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协同服务功能。服务平台网络统一的呼叫、网络在线服务系统与统筹实体服务资源系统相互支撑,协同服务;省平台与窗口平台,窗口平台与其所带动的服务资源相互支撑,协同服务。
快速响应功能。窗口平台发挥贴近中小企业的优势,及时根据需求,提供便捷的服务。窗口平台无法满足或数量不足的服务需求,服务平台网络发挥资源统筹优势,及时补充调节。
(三)技术要求。省平台运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建立统一的网络在线服务和呼叫服务系统、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系统、共享数据资源中心等,具有便捷的信息分类检索、网络在线交互、呼叫接转、服务导航、特色专业服务、在线服务测评等功能,设计科学、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满足服务平台网络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快速响应、共享及扩展专业化服务等要求。
(四)运行要求。建立健全服务平台网络统一的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建立服务协同、服务评价与激励机制,创新服务模式,培育服务品牌,通过不断扩大服务规模,提供有效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建设主体选择要求。省平台、窗口平台建设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从事中小企业服务业务的资历与基础条件;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从事中小企业专业服务人员、大专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占60%以上;具有与所承担的平台建设项目相匹配的服务资源组织带动能力、资金筹措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愿意承担公共服务事务。
省平台建设单位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技术基础、技术实力或有较强的技术合作伙伴和开发团队。
窗口平台应具有良好的软、硬件服务基础条件,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和特色服务功能,良好的服务业绩和服务声誉,内部管理规范。鼓励处于良好运营状态的服务平台参与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共享服务资源。不支持新建窗口平台。
(六)建设期限。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其中省平台和各窗口平台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七)预期效果。服务平台网络首期联通的窗口平台应不少于10个,带动的服务资源不少于50家,提供的专业服务功能不少于20项,年服务中小企业1万家以上。窗口平台每年组织开展的服务对接活动不少于10次,提供的特色服务品种不少于5项,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1000家,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支持方式及标准
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采取财政补助的支持方式,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建设投资的50%。补助资金一次核定,分安排,支持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征地和土建等基本建设费用支出,不计入项目投资补助范围。
五、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报送的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及2012年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汇总表(表式见附件1,请用EXCEL格式制作),附件为单项材料。具体包括:
(一)续建项目
申报2011年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建设情况及2012年项目建设安排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2011年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建设情况:服务平台网络总体建设目标;2011年主要建设任务与经费安排、省平台和窗口平台建设情况、资金匹配及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
2.2012年项目建设安排:
(1)省平台续建项目计划。包括:2012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表式见附件2)、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含与建设内容相对应的投资估算明细表)、资金来源、建设进度、拟实现的建设目标和预期效果。
(2)2012年拟支持窗口平台的建设方案概要。包括:2012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表式见附件2)、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现有服务基础条件和主要服务业绩、本地中小企业或产业集群发展情况、中小企业重点服务需求、服务供需配臵情况等;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含与建设内容相对应的投资估算明细表)、资金来源、建设期限、拟实现的主要服务功能、预期效果、运营模式及保障措施等。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与窗口平台建设单位签订的项目建设责任书。
(二)新开项目
申报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服务平台网络的必要性。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产业分布、重点服务需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状况;现有服务基础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思路。建设目标、建设原则、规划布局、重点任务等。
3.技术可行性。保证服务平台网络高效运转、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技术实现方式(可绘制技术流程与路线图)。
4.重点建设内容。分建设重点、建设内容、进度安排、分期联通窗口平台的时间和数量、实现的主要服务功能等。
5.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分投资预算、投资主要用途、资金筹措方式等。
6.运营模式及保障措施。服务平台网络管理和运营方式、运营经费来源、保障平台网络顺畅运营的具体措施等。
7.预期效果。服务平台网络分期联通后预期实现的主要服务功能和服务效果;建成后的主要服务功能、预期服务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
8.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概要(按省平台、窗口平台排列)。包括:2012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表式见附件2);建设单位基本情况、现有服务基础条件和主要服务业绩,窗口平台还应包括当地中小企业或产业集群发展情况、中小企业重点服务需求等;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含与建设内容相对应的投资估算明细表)、资金来源、建设期限、拟实现的服务功能、预期效果、运营模式及保障措施等。
9.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10.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与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单位签订的项目建设责任书。
以上省平台和窗口平台项目申报材料中,有关承建单位资格条件、项目建设具体方案、项目建设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由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并由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留存备查。
六、申报管理与程序
(一)管理要求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服务平台网络项目进行管理和检查;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全省3-5年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建设方案要求,采取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服务平台网络项目总承建单位和各窗口平台建设单位,与其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明确建设任务和考核要求。
(二)申报程序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各省上报项目材料进行论证,择优选择方案合理可行、中小企业数量较多、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具备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条件的省,纳入2012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三)申报方式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采取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时上报方式。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必须一致,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纸质文件一式二份、电子文件1份)。电子文件需刻制成光盘(不可用U盘)或发送电子邮件至dsme@sme.gov.cn。
(四)其他要求 1.各省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会同财政部门组成项目管理小组,建立必要的工作协调机制和保障措施,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与考核评估。
2.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按照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定期向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进度和情况。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与会计制度,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
3.不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和需要调整原建设方案的项目,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和说明理由,并提出调整方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限期完成建设任务。否则,财政部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资金,并暂停对其所在地区服务平台项目的支持。
4.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联系工作,请将联系人的姓名、所在处室、办公电话和手机、传真号码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月29日前传真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传真电话:010-68205319,66017331。
七、联系单位与通讯地址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010-68205322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邮政编码 100804
第三篇:2015年现代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015年现代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支持具有区域优势的果树地方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品种选育或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及标准化果园建设。促进我市区域优势果树的发展,提升果树生产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丰富市场产品供应。
二、建设内容
1、果树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选育、引种试验示范、配套栽培技术示范。
2、标准化果园建设:实施下列建设1项以上。新植或高接换种;园、路、渠、水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果园简易设施、矮化修剪、生物综防、营养诊断配方施肥、滴微喷灌等无公害绿色栽培技术;产后产品处理、保鲜库建设等。
3、果树生产新技术培训与交流等。
重点支持橄榄、福橘、李梅、晚熟龙眼荔枝枇杷、早熟南方落叶果树等果类发展,已通过省级认定的果树新品种优先支持。
三、补助对象、标准和限额
(一)补助对象
开展地方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新品种选育利用、品种示范推广、标准化基地建设的单位、生产企业和种植大户;开展果树生产新技术培训与交流的县(市)区农业局业务部门。
(二)补助标准
1、果树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选育、引种试验示范项目,每项补助经费5万元,总额20万元。
2、标准化果园建设项目,面积100亩以上,每项补助 10万元,项目自筹资金占2/3以上,总额70万元。
3、果树生产新技术培训与交流项目,每项补助经费5万元,总额10万元。
(三)补助限额
项目补助总额100万元,每个县(市、区)限报3项。
四、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财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报。
2、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后,联合行文上报。申请单位同时将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一式3份)按要求统一报送市农业局经济作物技术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3、市农业局审核确定立项后,联合市财政局行文下达项目资金至县(市、区)财政。
4、项目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发放项目资金给申请单位。
5、项目完成后,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须组织项目验收,及时上报验收、总结材料,提供项目执行情况和效益证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现在果园面积在2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的基础条件与较强的技术力量。
2、申报的果树品种具有地方特色,能促进当地产业发展。
3、果树生产新技术培训与交流由县(市)区农业局业务站申报。
六、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书(格式见附件1)。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联系方式: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号楼福州市农业局经济作物技术站 联 系 人:许长同 联系电话:0591-83811817 电子邮箱:xct909@126.com
第四篇:长沙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申报指南
2010长沙市节能专项资金计划项目
申报指南
为充分发挥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推进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 “十一五”节能约束性指标任务,根据《长沙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同时规范项目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是各级能源管理机构、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申报2010长沙市节能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的主要依据。
一、支持范围
(一)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包括用能单位、科研院所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究,制定节能标准与规范,开发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等项目;
(二)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推广。包括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的市场推广与应用等项目;
(三)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包括燃煤工业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绿色照明改造、公共机构节能、建筑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区域热电联产、能量系统优化与节约和替代石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等领域节能技术及设备改造项目;
(四)节能宣传与培训。包括全国节能宣传周、节能政
以上单位可直接向市能源管理机构提交;
2、区县(市)、高新区、经开区能源管理机构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所辖区内申报单位的合法性,申报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初审,并以共同行文方式上报市能源办和财政部门。(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项目公示通过单位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节能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长沙市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
3、长沙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
4、相关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能源审计报告(或能源监测报告)及项目节能量测算报告;
(3)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技术成果和产品成果鉴定报告;
(4)属重点技改项目的,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属节能技术科研开发、重点节能课题项目的,应提供完整的科研立项报告与项目研究实施方案;
(5)近两年内项目技术获得市级以上有关技术部门奖励的证书或国家专利证书;
(6)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四、其他说明
项目申报不设时间段,项目申报资料在一个内有效。
五、联系方式:
长沙市能源管理办公室考核科 电话:0731-88667915 88667916 传真:0731-88667916 地址:长沙市政府大楼8楼 邮箱:csnyb@126.com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五篇:2009济南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09济南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软件业
(一)研发项目
1、面向服务架构的大型行业应用平台,中间件与运行平台等国产基础软件的开发与产业化
2、规模化软件生产平台,软件构件开发工具、管理工具,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构件化生产开发平台
3、嵌入式操作系统及其开发平台
4、密码服务平台、跨网络数据交换安全软件、数据库安全加固及知识挖掘系统等信息安全软件
5、社保、医疗、电力、交通、教育、三维地理信息等行业应用软件
6、汽车电子、机床电子、智能家电以及工业设计、生产装备、经营管理、市场流通等关键环节的工业应用软件
7、基于3G应用软件、移动商务解决方案
(二)产业化示范项目(此类项目需由软件企业和本地应用单位共同申请)
1、国产三维CAD软件研发及产业化
2、节能减排、节能降耗推广应用软件
(三)园区基地建设
1、中日IT桥梁工程师示范基地建设
2、软件外包共性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
3、动漫游戏等新兴产业发展载体及品牌建设
(四)奖励(补助)项目
1、首次列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2、新入选的“全国软件百强企业”
3、入选本“济南软件十强企业”
4、本境内、外首发上市的软件企业
5、本通过CMM认证和ISO270001等信息安全认证的企业
6、通过海关出口的软件按照出口额增量超过50万美元的,增量部分每1美元奖励5分人民币
7、IT桥梁工程师鼓励性补贴
二、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
(一)产业化项目
1、新型元器件、高端线路板、挠性覆铜板、敏感元件与传感器、激光晶体、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发电用重载连接器产业化;功率器件芯片与模块研发及产业化
2、大屏幕拼接显示控制系统产业化
3、应用逐点校正技术的高亮度LED显示屏产业化
4、与3G相结合的网络电话、基于MIMO-OFDM(正交频分复用)技术的宽带多通道微波收发信机等通讯终端产业化
5、汽车电路智能控制、智能车身控制及仪表系统等汽车电子产业化
6、输配电网新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研发及产业化
(二)示范应用项目(需研发单位与应用单位联合申报)
1、RFID在食品安全追溯、医药卫生管理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三)园区及支撑平台建设
1、RFID应用演示及技术服务支撑平台建设
2、电子元器件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
3、省级电子信息产业园公共服务、技术支撑体系与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三、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一)工业信息化领域
1、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供销、管理等环节的应用
2、信息技术在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减排及资源可循环利用与可持续发展领域中的应用
3、行业信息化推广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二)农业和农村信息化领域
1、在农业生产、管理、营销等环节应用信息技术,促进农业增产增收的项目
2、促进涉农信息资源整合,提供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教育培训、非农就业等改善农村民生的项目
3、依托互联网、广播、电视、手机、固定电话等多种载体的农村信息服务项目
(三)现代服务业及电子商务领域
1、商贸与物流企业在物流配送、仓储运输、批发零售、连锁经营等过程应用信息技术,取得良好经济与社会效益的项目
2、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项目、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电信增值业务发展、新兴信息服务业项目
(四)试点、示范和重点专项
1、基于三维全景图技术的“数字泉城”工程以及全运会济南赛区地理信息门户网站、信息服务屏、信息化服务厅建设
2、信息化社区建设,支持信息技术在社区建设管理和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应用
3、依托公用信息平台开发的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示范工程
4、农业信息化示范村建设项目
四、信息基础设施与信息安全产品
(一)信息安全
1、信息安全支撑平台建设
2、基于自主研发的面向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等核心应用的信息安全产品
3、信息安全检测、风险评估
(二)信息基础设施
1、宽带无线城域网试点工程
2、虚拟化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程
五、信息技术人才培养
1、促进规范信息技术社会培训机构发展
2、支持骨干企业与培训机构联合举办的信息技术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3、支持信息技术人才实训基地、实习基地建设
4、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课程体系研发
六、规划及重大项目策划
1、济南市信息化“十二五”规划思路研究
2、数字泉城建设研究
3、创建中国软件名城战略研究
4、济南电子信息产业特色基地策划与可行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