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天然气加气站手续办理 培训资料
站点手续办理
一、整个站点手续流程
见:《站点手续流程图》
站点手续分为前、中、后三期,前期主要是规划局的两证一书,发改委的项目立项,环评、安评、雷评及建筑上的图纸审查、消防上的消防图纸审查。中期主要是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及设备上的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后期主要是消防、防雷、环境、安全、质监等验收,最后是房产证、充装证、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前期手续流程
(一)学习9厅局联合行文的《关于组织做好〈山东省物流园区LNG加气站建设规划〉实施的通知》
1、土地问题
“利用物流园区存量用地,配套建设305座园区自备LNG加气站”。对土地性质放开,国有工业用地成为可能。
“按照《规划》确定的加气站地址、用地、建设规模等,将其纳入当地燃气专项规划、加气站规划、用地规划、物流园区规划等”。9厅局从政策上给我们开了一个口子,即利用物流园区存量土地带有预置审批性质的配套建设305座园区自备LNG加气站。
2、手续审批
“最大限度简化立项、环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燃气、规划等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各部门要实行并行审批,不互为前置”。强调燃气办、规划局的作用,特别是燃气办的行政性作为;并行审批,不互为前置,让前期手续中三条线(规划的两证一书,项目立项;环评、安评等评估与批复;图纸审查与消防图纸审查)同步成为现实。
3、充分理解9厅局文件精髓,最大限度的利用好政策
第一,多读几遍,领会、理解透彻,公司内部沟通交流心得、体会。只有自己吃透了文件,才能给政府部门讲明白。
第二,利用好政策,着手办理站点手续,从前期手续开始,燃气办、规划、国土等重要手续办理部门开始,讲明白,说透彻,做关系,甚至据理力争。
第三,利用好政策,不代表依赖政策,要充分利用好合作方的当地资源,各区域经理善于沟通、变通的跑手续(手续是跑出来的)。
(二)前期手续的起点
1、土地 第一,土地性质以商服最好,依次是国有工业,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性质可以转,但程序相当复杂包括国土资源、规划两个系统,多个层面。同时,还存在大块土地划割转让的问题,一定要约定好合作方在土地方面的作用。
第二,落实好土地性质、位置、四界、面积,有无纠纷,当地规划(道路、水利),建筑红线、地上附属物(电线、电缆、树木、建筑物、水井、农作物)等问题 第三,落实好“三通一平”,水、电、路,特别是电,复核 配电箱,增容或新建箱变须提前与当地供电局协调办理。
2、预置审批 9厅局联合行文的《关于组织做好〈山东省物流园区LNG加气站建设规划〉实施的通知》及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的《山东省物流园区LNG加气站建设规划》已经明确了305座园区LNG站的合规性。一定要协调合作方做好当地关系,特别是燃气办、规划局的关系,甚至据理力争。
3、注册公司
合同签订后,抓紧时间完成合资公司的注册。
前期手续的三条并行线
1、第一条线:两证一书及项目立项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归口规划局规划科,需要申请报告、土地证件、公司证件、地形图、施工图纸审查意见、项目立项批复等,费用按国家规定的规费。注重关键科室关键人的作用;协调好费用;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的城市配套费的减免。
项目立项归口县级发改委,需要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环评报告及批复、经信委节能办的节能审查意见、规划局的规划意见、土地证明、公司证件等。费用是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
2、第二条线:环评、安评、雷评及批复
环评及评审批复由当地环保局认可有资质的环评单位(一般是市级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并由当地环保局出具环境评价批复意见。需要准备项目立项时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土地证件或证明、规划意见、公司证件等。费用是编制环评报告费用,可协调。
安全评价及安全评价批复意见,由当地燃气办认可有资质的安评单位(一般是市级单位)编制安评报告,当地燃气办出具批复意见。需项目核准备案证明文件、两证一书、保障条件证明材料、地理位置图、区域位置图、公司证件等。费用是安评报告费用,可协调。
雷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由当地气象局认可有资质的(一般是市级单位)单位编制,当地气象局出具意见。费用是雷评费用,可协调。
3、第三条线:图纸审核(建设图纸审核、消防图纸审核)
整套设计蓝图报送市级住建局所属的图纸双审中心(图纸审查/联审中心)进行图纸设计审查,出具图纸设计审查报告文件。费用是图纸审查费。要与设计院进行协调、整改并反馈,图纸审查后加盖审查章。
设计图纸出具后应第一时间与当地消防大队联系并报送市级消防部门对图纸(一份整套蓝图,其关注消防专篇)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并将消防审查意见反馈设计院进行设计整改,消防审查分为电检与消检,出具消防图纸设计审查意见。
(四)前期手续的要点
前期手续的核心是土地性质与省住建厅的批复以及“并行审批,不互为前置”的办理流程。
涉及到燃气办、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委、消防、环保局、气象局。重点是燃气办、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办理流程上利用好9厅局的文件,“并行审批,不互为前置”做好宣讲及公关工作,坚持三条线同时走。消防是必须的手续,一定要消防图纸审查,同时关注消防部门对消防产品目录的规定。
办理手续过程中统筹、统一对外申报材料,其中包括建筑面积、投资规模、工程造价等。内敛。
(五)前期手续的费用
站点手续办理中的费用主要是行政性收费。其他性质费用(环评、安评、雷评报告等)主要是依附政府口,收费弹性大,商业性强,同一地市可打包洽谈。
行政性收费如(规划费、施工许可证中的各类费用,消防、验收等)基本上按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收费,所以在清恒能源内部、外部申报材料上应有区别,对外申报材料应综合考虑,统一口径,在办理中灵活处置,才能少花钱。
一、站点手续团队的构建
(一)区域经理站点手续团队
区域经理是站点手续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原则上谁的站谁办理站点手续,若同一县/县级市不同的区域经理多个站点(如寿光)则制定一名办理人员。区域经理应告知合作方站点手续办理的重要性,最好也请合作方安排人手一起办理站点手续。充分发挥合作方的作用,利用好合作方的当地资源。
(二)品牌公关部站点手续团队
品牌公关部为各个站点手续办理提供服务、指导及监督。设置2名资料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保管以及申报资料的预准备,同时负责相关费用的控制与管理。利用每周召开市场分析例会的时机,组织手续办理人员交流情况、分析难点,确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二、站点手续沟通会
利用每周召开市场分析例会的时机,组织手续办理人员交流情况、分析难点,确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三、站点手续流程手册
先期先行办理几个站点,探索不同路子的办理手续,品牌公关部与区域经理、合作方协力办好几个站点手续,随后通过站点手续沟通会、培训会的方式,将好的方法、程序推广,最终形成具有清恒能源特点的站点手续办理手册(允许一定的地区差异)。
四、公司内部协调
目前主要是涉及到规划建设部的工程资料,品牌公关部的资料员会收集工程资料,在办理好工程质监备案后将资料交给区域经理并协调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资料申报。
一、手续费用的控制与管理
手续费用包括行政性收费,评审、图纸审查、企业性收费及其他收费。
(一)根据站点申报办理情况及公司预算制度,编制手续月度预算并上报总经理审批。
(二)在手续办理过程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做好支出记录。
(三)区域经理办理手续的费用由财务部计入合资公司账目,区域经理每一笔费用支出时都应与合作方协商。
(四)行政性收费弹性系数大,可协调性高。区域经理与合作方做好当地关系。品牌公关部总结费用低的方式与方法及办理手续的技巧,能减免的减免,能少交的少交或不交,协助区域经理、合作方进行费用交纳。
(五)行政性收费基本上都与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工程造价、项目投资有关系,品牌公关部在手续办理之初与区域经理、合作方统一口径,规避、减少费用交纳。区域经理不能擅自申报或随意改变申报数据。
(六)品牌公关部区分费用支付的单位,手续中涉及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提供商等单位需要交纳的费用由其交纳,先开工建设并完成内部验收的留取其一部分费用。另一方面,核对政府收缴的费用明细上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设备供应商的结算区分,如安全措施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费用涉及到结算取费。
(七)评审、图纸、企业性收费及其他收费,品牌公关部根据各地办理的情况,推荐一个合理的收费区间。
二、公关费用的控制与管理
以下阐述的公关费用包括手续办理时的公关费用与危机公关时的费用。
(一)根据站点申报及预算制度,编制月度公关预算并上报总经理审批。
(二)在各项公关活动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做好支出记录。配合集团和公司财务部完成各项公关活动费用清单的审核、审计工作。
(三)区域经理公关的费用由财务部计入合资公司账目,区域经理每一笔费用支出时都应与合作方协商,经合作方同意认可,另一个层面,区域经理是手续及公关的第一责任人,费用支出应主导负责,合作方具体办理时,须告知区域经理或有区域经理陪同。
(四)品牌公关部公司层面上的公关费用及针对某一站点的日常费用(调研、出差)不记入合资公司账目,其他费用计入合资公司。
(五)品牌公关部、区域经理宴请接待或送礼品时原则上应与合作方一起办理,严格按公司现行制度执行并记入合资公司账目,报销流程走品牌公关部,同时建议采用信用卡消费。品牌公关部统计各区域经理的接待费用,严禁超标接待。
(六)品牌公关部公司层面上的每一项公关活动都需制定方案并做好预算,同时,每月/季底列出费用清单报总经理审阅。品牌公关部的所有出差、公关接待、礼品等费用都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并接受审计监督。
(七)纪检督察。品牌公关部协同公司纪检督察组对公关中的费用支出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抽查的方式纪检督察,发现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事项按公司纪检督察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篇:如何申请天然气加气站手续
建站程序:
一、选址
(1)业主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气源,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初选建站地址;(2)CNG主管部门(CNG专家)、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3)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
(4)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用地许可证。
二、立项
(1)业主向当地CNG产业产管部门或计委提出建站申请;(2)提供相应资料:立项报告、可研报告、选址定点报告;(3)CNG产业主管部门或计委批准立项。
三、设计
(1)初步设计前,业主向设计单位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天然气气质资料、气象资料、地震资料、水、电、气源资料、建站规模、设备初步选型、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价报告、文物调查资料等。
(2)甲级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单体(加气棚、站房等)建筑样式、风格;CNG加气站效果图;主要设备配置;工程总造价;水、电、气工艺初设;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加气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初设审查:CNG主管部门(CNG专家)、计委、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设计、业主参加,对初设进行评审
(4)CNG主管部门或建委出具初设评审意见;
(5)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据此作CNG加气站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器、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施工蓝图。
四、报建
(1)初设报消防、环保审查,出据审批意见,安办办理安全三同时证书;
(2)初设总平图(含消防、环保、安办审批意见)报规划审查,进行勘测,划红线;(3)规划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委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建设
(1)办理设备、土建、安装、水、电、气工程、监理招标,签订合同;
(2)在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
(3)在建委办理合同鉴证;(4)组织施工。
六、验收
(1)进行工程质检,出据质检报告;
(2)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等单项验收,并出据单项验收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环保评价检测报告书;
(3)在安监部门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充装注册登记证;
(4)质检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校验标定,出据计量使用许可证;(5)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6)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
(7)综合验收前:业主准备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质检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财务决算资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8)CNG主管部门主持,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质监、CNG专家及设计、业主参加进行竣工验收报告;
(9)在CNG行业管理部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公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燃气管理部门办理燃所资质证;(10)投产经营。
第三篇:天然气加气站审批手续
加气站审批流程
第一部分:加气站建设一般流程
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定及程序进行报建审批。加气站前期手续的办理,是加气站建设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也是加气站后期投运手续办理的基础和保障。加气站不同于一般的普通建筑,其建设过程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施工完成初验验合格后,经过政府方方面面的验收并取得相关部门意见及出具的证明。加气站建设的前期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立项批文(发改委)、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局)、地形测量图(附带矢量化光盘,测绘单位)、规划红线(规划局)、地质勘察报告(勘察单位)、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规划许可证(规划局)、施工图审核意见书(市建委审图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委)、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局)、安全评价报告批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评价报告批复(环境保护局)、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表(甲方申报技术监督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施工单位申报技术监督单位后,提交一份给甲方留存)。
加气站建设后期手续: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质量安全检验研究所)、营业执照(工商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防雷防静电设施检验报告(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压力容器使用证、气瓶充装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房产证等。
一、选址
(1)建设单位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气源,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初选建站地址;
(2)主管部门、建设、规划、安监、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3)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
(4)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用地许可证。
二、立项
(1)建设单位向当地产业产管部门(发改委)提出建站申请;(2)提供相应资料: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选址定点报告;(3)产业主管部门或发改委批准立项。
三、设计
(1)初步设计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天然气气质资料、气象资料、地震资料、水、电、气源资料、建站规模、设备初步选型、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价报告、文物调查资料等。
(2)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单体(加气棚、站房等)建筑样式、风格;加气站效果图;主要设备配置;工程总造价;水、电、气工艺初设;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加气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初设审查:主管部门、发改委、建设、规划、消防、环保、安监、设计、业主参加,对初设进行评审;
(4)主管部门或建设出具初设评审意见;
(5)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据此作加气站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器、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施工蓝图。
四、报建
(1)初设报消防、环保审查,出据审批意见,安监办理安全三同时证书;
(2)初设总平图(含消防、环保、安监审批意见)报规划审查,进行勘测,划红线;(3)规划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设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建设
(1)办理设备、土建、安装、水、电、气工程、监理招标,签订合同;
(2)在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
(3)在建设办理合同鉴证;(4)组织施工。
六、验收
(1)进行工程质检,出据质检报告;
(2)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等单项验收,并出据单项验收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环保评价检测报告书;
(3)在安监部门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充装注册登记证;
(4)质检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校验标定,出据计量使用许可证;(5)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6)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
(7)综合验收前:建设单位准备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质检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财务决算资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8)主管部门主持,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质监、专家及设计、建设单位参加进行竣工验收报告;
(9)在行业管理部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公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燃气管理部门办理燃所资质证;(10)投产经营。
第二部分:加气站审批流程清单
步骤 手续内容 审批机构 审批需要相关材料 批复文件或者证书名称
立项
市(县)发改委 A、立项申请书 B、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A、《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B、《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
企业名称批复
地区工商局 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 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
《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
办理机构代码
所在地域地区技术监督局 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 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 C、《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
《机构代码证书》
验资
当地会计事务所 A、开户行、验资款 B、公章
《验资报告》
营业执照
工商局 A、《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 B、《机构代码证书》 C、《验资报告》
营业执照(筹建期)
可研报告评审
审计委 A、《可研报告》 B、《单位对可研报告评审的申请报告》
当地、地区发改委的评审意见(红头文件)
确定站址 A、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B、公安消防局 A、《用地红线图》 B、《站区设计图》 A、《建设用地划许可证》 B、《消防审批意见》站区初步设计的评审(环评)本地有资质的环境评审单位
《初步设计方案》 A、《环评报告》 B、《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单》
安监评审
本地或地区安监局 A、《站区设计图》 B、《安监评审报告》
《安评批复或意见》
建设用地
当地建委规划科 A、《立项批复》 B、规划设计院《站区规划平面图》 C、勘探设计院《地址勘探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征地
国土资源局 A、《营业执照》 B、《建设用地许可证》 A、《土地出让合同》 B、《国有土地使用证》
银行开户
XX银行 A、《营业执照》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验资报告》
D、公章 E、预留印章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统计登记
统计局 A、《组织机构代码证》 B、《营业执照》
《统计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A、《用地红线图》 B、站区施工图及施工图规划评审意见 C、《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燃气项目建设审批
建委燃气办 A、《营业执照》 B、要求的其它文件
《燃气项目建设批准书》
消防设计审批
公安消防局 A、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 B、工程报批图 C、《国有土地使用证》
《消防设计审批意见书》
开工审批
地区燃气办或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设计合同、资质》 C、《施工合同、资质》 D、《监理合同、资质》 A、《燃气管道路由规划》 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物价批复
所在地物价局 A、物价批复申请报告 B、相关文件
C、周边标准资料 《物价批复文件》临时占道 市政、城管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临时占道许可证》压力容器 当地、地区技术监督局 相关图纸资料 《压力容器使用证》(要办理压力容器登记)消防验收 公安消防局 相关竣工资料 《消防验收合格证》 消防安全 公安消防局 《消防验收合格证》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站区竣工验收 建委、技监局、燃气办 《竣工资料》《验收报告》 《气站建设合格意见书》燃气经营 建委、地区燃气办、省燃气办 《设计施工监理资料资质》竣工材料及验收合格意见书等材料 《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汽车加气特许经营许可证》
更换营业执照 工商局 A、《燃气经营许可证》 B、筹建期营业执照等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国税 地税局 相关材料 税务登记证
第三部分:关于实施北京市车用燃气加气站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治理大气污染,加快发展燃气汽车,保证安全有序地建设车用燃气加气站,现对我市车用燃气加气站的建设审批管理作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车用燃气加气站,应当根据本市车用燃气加气站总体建设规划的要求,遵循安全第一、布局合理、保证供气、方便加气的原则。
二、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车用燃气加气站,不论其规模大小,一律按基本建设称许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向市计委申报立项。市计委根据申报材料,会同市市政管委、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批。
三、车用燃气加气站的建设应符合交通、环保、技术监督、劳动、消防、公用等部门的技术规范和政策法规要求。建设完成的车用燃气加气站需经消防、劳动、技术监督、公用等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营。
四、经营单位办理工商注册手续之前,应取得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办理《燃气加气站运营许可证》。
五、车用燃气加气站的建设管理应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颁布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及《城市燃气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同时应参照汽油加油站有关建设管理规定。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北京市计划委员会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 附件一
申报立项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向市计委申请立项的报告; 2.向市市政管委申请建设的报告; 3.《汽车用燃气加气站建设的报表》;
4.工程所需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以前曾经批准建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拟建工程项目的说明方案; 6.加气站平面布置图; 7.1/2000或1/500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用铅笔划出用地范围);
8.非土地所有方建设加气站的单位,需提供建设方与土地所有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9.建设单位与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签订的供气协议; 附件二 审批程序
1.社会建站由建设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公安局。由公安局汇总报市市政管委初审。市政管委系统局、总公司的专用站由各局、总公司汇总报市政管委初审。
2.经初审,由市计委、市政管委、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共同审批。第四部分:北京市汽车用燃气加气站企业运行资质标准(试行)
1、为加强本市汽车用燃气加气站的经营管理,确保车用燃气的安全使用,促进车用燃气加气站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清洁燃料车辆加气站管理规定》(1999年第31号令),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用燃气加气站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
3、本标准所称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是指专门为机动车辆(含船舶)提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车用燃气的充气经营服务单位。
4、凡从事燃气加气站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4.1 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通讯工具;
4.2 4名以上有燃气、设备、经济等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其中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4.3 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并取得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4.4有必备的维修设备、工具、消防器材和检测仪器,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维修服务专用车辆;
4.5有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燃气加气站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6有完善的安全和质量方面的管理制度及保证体系,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
4.7 有完整的营业章程和规范化服务标准。
5、从事燃气加气站的企业,应当建立车用液化气销售档案,定期向市市政管委报送相关报表。
6、本市燃气加气站企业运行资质实行检验制度。
附件:北京市汽车用燃气加气站企业运行资质申报审批及年检程序
一、申报审批程序
1.申报人持书面申请到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燃气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市政管委燃气办)办理申报手续。市市政管委燃气办接到申报人申请后,当进行登记,并发给申报人《北京市汽车用燃气加气站运行许可证申报表》。
2.申报人将填写完毕的《北京市汽车用燃气加气站运行许可证申报表》及其它材料,报市市政管委燃气办。
3.由市市政管委组织有关专家,在14个工作日内对其经营场所、经营人员、经营章程及服务标准、管理制度等进行全面评审,出据书面评审意见。
4.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由市市政管委批准核发《北京市汽车用燃气加气站运行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二、年检程序
1.办理年检的时间为每年第4季度到翌年1季度(如有特殊情况,可延迟到第2季度),逾期不再办理;凡未办理年检的企业,取消其资质,并抄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申报人到市市政管委燃气办办理年检手续,需递交全年经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总结及相关报表等有关材料。
3.市市政管委燃气办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质年检审查工作,并核准下一“许可证”。附:
申报“许可证”需提交材料
1.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初领时提交)
2.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书
3.管理人员:技术证书或学历证明
4.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5.技术手册和用户手册
6.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7.规范化服务标准
8.燃气设施及设备相关年检资料
9.采购车用气合同书和气质检验报告
10.事故情况报告
第四篇:加气站手续办理规定
加气站建设完毕,应该具备的建设手续如下:
1、前期手续: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计委)
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局)地形测量图(附带矢量化光盘,测绘单位)规划红线(规划局)
地质勘察报告(勘察单位)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施工图审核意见书(市建委审图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委)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局)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安全评价报告批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评价报告批复(环境保护局)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表(甲方申报技术监督单位)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施工单位申报技术监督单位后,提交一份给甲方留存)。
2、后期手续: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局)燃气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质量安全检验研究所)营业执照(工商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防雷防静电设施检验报告(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压力容器使用证、气瓶充装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房产证等。
加气站前期手续办理程序:
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定及程序进行报建审批。加气站前期手续的办理,是加气站建设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也是加气站后期投运手续办理的基础和保障。加气站经营的压缩天然气是一种高压气体,因此加气站的建设不同于一般的普通建筑,其建设过程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施工完成初验验合格后,经过政府方方面面的验收并取得相关部门意见及出具的证明。项目立项后,CNG加气站建设程序有:
一.选址
公司应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市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的要求,初选建站地址;
1.车用燃气管理部门部、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 2.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土地证;
3.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立项
1.车用燃气事业部门(商业局)向建委提出建站申请;
2.提供相应资料:立项报告、可研报告、选址定点报告,车用燃气事业部门(商业局)批复;
3.建委批准立项。
三.设计
1.初步设计前,车用燃气事业部向设计院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天然气气质资料、气象资料、地震资料、水电、气源资料、设备选型、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定报告、安全影响评定报告和其他一些相关资料。
2.设计院做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单体平面图、单体结构、设备配置、工程水电工艺初设、建筑效果 图、图纸说明以及补充说明;说明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其他一些规范;加气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 符合标准要求。
3.初设审查:车用燃气事业部、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评、设计院参加,对初设进行评审。
4.车用燃气事业部、建委及相关部门出具评审意见。
5.施工图设计:设计院据此设计 CNG 加气站工艺设计,总图、建筑、结构、水电、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具施工蓝图。
四.报建
1.初设报消防、环保审查,出具审批意见,安评办理安全证书;
2.初设总平面布置图(含消防、环保、安评审批意见)报规划审查,进行勘测划线;
3.规划办理规划许可证、建委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建设 1.办理土建、安装、水电供应、监理招标,签订合同;
2.到质检部门办理质检委托书;3.到建委办理合同签证;
4.组织施工。
六.验收 1.进行工程质检,出具质检报告;
2.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等单项验收,并出具单项验收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防雷 防静电检测报告、在安评部门办理安全评定报告、环保评价检测报告;
3.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充装注册登记证;
4.质检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检验校定,并出具计量使用许可证;
5.员工到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学习,并取得上岗证书;
6.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
7.综合验收前,车用燃气事业部准备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质检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8.车用燃气事业部主持,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评、质监、设计院参加竣工验收;
9.车用燃气事业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燃气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资质证明;
10.投产运营。
第五篇:加气站手续办理流程
加气站手续办理流程
由于近期省发改委下放审批(核准)权,下放至各市和扩权强县(市),因此加气站的手续办理流程有所变动,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分公司对将要建站进行前期市场调研、选址,将市场调研报告及选址情况打包报回公司市场部进行审核、批复。
第二.经公司批准后,向当地政府、规划、发改委等部门提出建站申请,取得发改委同意文件后,报市(扩权强县)发改委申请立项,待市(扩权强县)发改委下发同意建站的前期工作函后开展建站前期工作。
第三.获得前期函后,在当地进行各项手续办理(需办理手续内容详见附表1)通过总公司指派专员配合设计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地震安全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和节能评估,并与当地相关部门落实用水、用电、用地等条件,取得土地、规划、环保等先关部门批准文件。
与此同时设计、项目、物资进行加气站通知建设。(详看加气站建设内部流程)
第四.在加气站建设运营前后,分/子公司应在当地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1.消防手续:开工建设前,到当地消防队办理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核手续;竣工验收时,到消防队办理建设项目消防验收手续,消防队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书。
2.质监手续:站内全部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需到质监部门办理首次安装检验并登记注册,站内充装工、操作工需办理相关特种作业
证。加气站最终需质监部门核发气瓶充装许可证。
3.城建手续:建设完成后需到城建部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4.防雷监测手续:建设完成后需到气象部门办理防雷监测报告。
5.安监手续:安监部门核发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现已取消,安监部门将加气站日常监管移交城建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