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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园区发展全面承接产业转移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园区发展全面承接产业转移的意见



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园区发展全面承接产业转移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园区发展全面承接产

业转移的意见

开发园区是全市“升级提速,加快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的主战场和重要平台,为抢抓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向内地加速转移机遇,更加积极有效的推动全市开发园区开发建设,不断提高开发园区建设整体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开发园区发展,全面承接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住长三角地区等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加速和国家建立皖XX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重大机遇,发挥我市开发园区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综合商务成本相对较低比较优势,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优化政策与政务环境为主要推动方式,着力营造综合竞争优势,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积极吸纳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和经营理念,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推动全市开发园区经济加快发展,带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重点工作

坚持错位承接,构建分工明确的产业体系

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瞄准长三角等沿 海发达地区迫切需要转移的产业,积极吸纳资本、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进一步提升和壮大装备制造及零部件、精细化工和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培育壮大光伏、生物、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改造振兴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建材等传统产业。依托各自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实施“错位承接、错位发展”战略,高新区重点承接发展装备制造及零部件、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产业;经济开发区重点承接发展现代服务业、光伏产业;XX工业园区重点承接发展商贸物流、专用设备制造产业;怀远经济开发区重点承接发展不锈钢制造、机械电子、有机硅产业;XX经济开发区城南分区重点承接发展纺织服装、食品制造产业;XX经济开发区沫河口分区重点承接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固镇经济开发区重点承接装备制造和食品制造产业;怀远马城经济开发区重点承接发展建材、冶炼产业。

完善基础设施,打造功能完善的产业承接平台

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灵活化、投资渠道多样化”的投融资方略,多渠道筹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大开发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开发园区路、水、电、讯、热、气等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加强能源、环保、物流、通关等公共服务和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高承接大项目的能力。推动各类要素向园区集聚,努力实现园区项目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功能集成。

实施扩区规划,拓展开发园区发展空间

着力推动两个层面的扩区工作。在省级层面上,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扩区规划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心要求和其他要件要求,结合我市新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实际,积极准备申请报告、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区说明等扩区要件,加大向上衔接力度,推动我市省级开发区获准扩区。在市级层面上,进一步拓展开发区发展空间。按照“高新区达到50平方公里以上,其他省级开发区达到30平方公里以上”的总体要求,开展新一轮的扩区规划谋划工作,为未来5-10年里开发区大建设大发展留足发展空间。

推动合作共建,探索开发园区加速发展新路径

合作共建园区可以有效解决园区建设资金压力大、项目招商引资落地周期长等问题,有利于承接先进地区部分产业整体转移,实现开发园区快速做大做强。要加强与长三角等沿海地区政府、开发园区、龙头企业的联系,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积极寻求共建园区合作,推行“飞地政策”、“股份制园区”等模式,推动合作共建园区取得突破。通过合作共建,努力把我市开发区建设成为对外开放的窗口、产业集聚的主战场和高效服务的平台,成为引领皖北科学发展的示范区和加快振兴的先行区。

加大招商力度,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

紧紧把握国内外产业转移大趋势,围绕产业承接重点,认真谋划重大招商项目,加强长三角等沿海地区资金、产业转移动态信息的收集和研究,加强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工作力度,强化专业招商,推行挂职招商,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促进产业组团式承接和集群式发展。进一步加强国内国际交流合作,着力引进国际行业龙头企业、国内500强企业,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

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适时建立开发区建设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整合各类专项资金,通过注入有效资产、整合存量资源、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高新投资公司、经开区投资公司、河北发展公司和三县投资公司,增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能力。各银行要优先满足开发区建设的贷款需求。继续推进应收账款质押、在建工程质押、专利抵押,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推出金融创新产品,有效解决入园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开展好银企对接、银园对接活动。对开发园区内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政府举办的担保公司要优先给予贷款担保支持。支持开发园区内企业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拓展融资渠道。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投入开发区建设。

转变发展方式,着力走科学承接发展道路

严格执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准入门槛,承接的项目必 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围绕“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努力承接一批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战略性创新产业,实现在承接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坚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努力承接一批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走科学承接发展道路。

三、支持政策

加大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力度

参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皖XX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市财政出资填平补齐开发园区内新建企业所得税省级分成部分,市级分成部分全额返还给开发区,留作开发区滚动发展。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全免,涉及省有关部门规定收取的费用,由市财政出资付费。支持合作共建园区发展。XX年起连续6年,经市开发区建设开发领导小组认定的合作共建园区,新增增值税和所得税市、县留成部分,全额补贴给合作共建园区。

加大土地利用政策支持力度

全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预留50%,专项用于开发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对转移到开发园区内的项目,用地指标计划上给予优先安排。计划指标不足的,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列入省单独选址计划。土地出让净收入留存开发园区,用于开发园区开发建设。对园区开发建设涉及的耕地补充任务、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及就业培训由所在地政府负责。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

XX年起,市开发区基础设施贴息资金规模提高到5000万元,重点加大市区开发区、市区工业集中区、获得省政府批准筹建的省级开发区、合作共建园区基础设施支持力度,其中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合作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贴。三县也要从省财政每年支持的XX万元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中拿出10%-20%支持合作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突出支持外来创新型和高新技术企业

对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以及海内外重要研发机构、中试基地等落户开发园区的,优先享受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相关政策,同时可享受转出地同等优惠政策。对外省、市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我市开发园区内落户的,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外省、市转移到开发园区内的综合利用资源企业,凡在资格有效期内生产已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的,不再重新认定,享受企业所得税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开发园区设立分支机构,新购建的自用办公房房产税按收入归属3年内由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开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放力度,基础设施新增投入部分可视同招商引资外来资金,按照有关政策兑现。积极支持园内企业上市、发行中长期债券和短期融资券。鼓励企业上市,企业因上市而补缴的税费,市及以下留成部分奖补原企业股东。

实施电费综合补贴政策

对转移到省级开发区的企业生产用电,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的条件下,由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给予0.1元/度电费综合补贴优惠政策。

建立人才培训和交流机制

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与苏浙沪及沿海发达地区组织人事部门联系,邀请开发园区来我市传经送宝。XX年起,安排开发区优秀干部前往苏浙沪及沿海发达地区开发园区挂职锻炼或驻点招商。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园区发展全面承接产业转移的意见

开发园区是全市“升级提速,加快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的主战场和重要平台,为抢抓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向内地加速转移机遇,更加积极有效的推动全市开发园区开发建设,不断提高开发园区建设整体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开发园区发展,全面承接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住长三角地区等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加速和国家建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重大机遇,发挥我市开发园区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综合商务成本相对较低比较优势,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优化政策与政务环境为主要推动方式,着力营造综合竞争优势,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积极吸纳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和经营理念,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推动全市开发园区经济加快发展,带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坚持错位承接,构建分工明确的产业体系

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瞄准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迫切需要转移的产业,积极吸纳资本、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进一步提升和壮大装备制造及零部件、精细化工和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培育壮大光伏、生物、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改造振兴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建材等传统产业。依托各自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实施“错位承接、错位发展”战略,高新区重点承接发展装备制造及零部件、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产业;经济开发区重点承接发展现代服务业、光伏产业;蚌埠工业园区重点承接发展商贸物流、专用设备制造产业;怀远经济开发区重点承接发展不锈钢制造、机械电子、有机硅产业;五河经济开发区城南分区重点承接发展纺织服装、食品制造产业;五河经济开发区沫河口分区重点承接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固镇经济开发区重点承接装备制造和食品制造产业;怀远马城经济开发区重点承接发展建材、冶炼产业。

(二)完善基础设施,打造功能完善的产业承接平台

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灵活化、投资渠道多样化”的投融资方略,多渠道筹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大开发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开发园区路、水、电、讯、热、气等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加强能源、环保、物流、通关等公共服务和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高承接大项目的能力。推动各类要素向园区集聚,努力实现园区项目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功能集成。

(三)实施扩区规划,拓展开发园区发展空间

着力推动两个层面的扩区工作。在省级层面上,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扩区规划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心要求和其他要件要求,结合我市新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实际,积极准备申请报告、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区说明等扩区要件,加大向上衔接力度,推动我市省级开发区获准扩区。在市级层面上,进一步拓展开发区发展空间。按照“高新区达到50平方公里以上,其他省级开发区达到30平方公里以上”的总体要求,开展新一轮的扩区规划谋划工作,为未来5-里开发区大建设大发展留足发展空间。

(四)推动合作共建,探索开发园区加速发展新路径

合作共建园区可以有效解决园区建设资金压力大、项目招商引资落地周期长等问题,有利于承接先进地区部分产业整体转移,实现开发园区快速做大做强。要加强与长三角等沿海地区政府、开发园区、龙头企业的联系,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积极寻求共建园区合作,推行“飞地政策”、“股份制园区”等模式,推动合作共建园区取得突破。通过合作共建,努力把我市开发区建设成为对外开放的窗口、产业集聚的主战场和高效服务的平台,成为引领皖北科学发展的示范区和加快振兴的先行区。

(五)加大招商力度,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

紧紧把握国内外产业转移大趋势,围绕产业承接重点,认真谋划重大招商项目,加强长三角等沿海地区资金、产业转移动态信息的收集和研究,加强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工作力度,强化专业招商,推行挂职招商,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促进产业组团式承接和集群式发展。进一步加强国内国际交流合作,着力引进国际行业龙头企业、国内500强企业,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

(六)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适时建立开发区建设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整合各类专项资金,通过注入有效资产、整合存量资源、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高新投资公司、经开区投资公司、河北发展公司和三县投资公司,增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能力。各银行要优先满足开发区建设的贷款需求。继续推进应收账款质押、在建工程质押、专利抵押,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推出金融创新产品,有效解决入园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开展好银企对接、银园对接活动。对开发园区内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政府举办的担保公司要优先给予贷款担保支持。支持开发园区内企业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短期

第三篇: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

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问题研究

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法律系2011级经济学1班11040104董雪丹

【摘要】

产业转移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大趋势,是我国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主动承接产业转移是我国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便捷途径,是实现充分开放合作的重要突破口,是新型工业化的助推器。要强抓机遇,进一步提高开放度,增强承接能力,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推进我国经济加速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可以提高经济效率与水平,进行产业转型与升级,可以调整我国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发展。

【关键词】产业转移 产业结构调整承接地区

【正文】

一.产业转移的基本状况

产业转移是发生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之间的一种重要的经济现象,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达区域的部分企业顺应区域比较优势的变化,通过跨区域直接投资,把部分产业的生产转移到发展中区域进行,从而在产业的空间分布上表现出该产业由发达区域向发展中区域转移的现象。产业转移对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及区域间经济关系的优化具有重要义意,并进而影响部分企业的战略决策。产业转移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大趋势,是由于资源供给或产品需求条件发生变化引起发达区域的部分企业顺应区域比较优势的变化趋势,将部分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地区,从而在产业的空间分布上表现出该产业由发达区域向发展中地区转移的过程和现象。产业转移在本质上是现有生产力在空间布局上的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存在不合理的现象以及产业较于发达国家来说还比较落后,进行产业转移可以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还可以提高经济效率与水平,产业转移可以增加我国的就业岗位,减少劳动力的剩余,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改变劳动力的空间分布,可以促进产业的分工与合作,可以促进产业区域结构调整,可以改变区域地理环境。

二.承接产业转移

承接产业转移,是指在产业转移过程中,主动做好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区

位优势,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巨大的发展空间和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抓住历史性重大机遇促进产业聚集,增强经济总量,提升经济质量,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三.影响承接产业的因素

影响承接产业转移的因素有很多如国家的政策、地价的昂贵、环境的污染等,其中最重要的有:

1.劳动力因素

2.内部交易成本因素

3.市场因素

四.承接产业转移与就业

产业转移给承接地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发展机遇,有利于承接地区域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挥各个区域的优势,更新承接地区观念,促进承接地经济的发展。

首先,承接地应该积极承接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产业。这类产业对于大学生来说,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所长,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得到更好的发挥,而大学生的知识的深度与广度对于发展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产业起到更好的推动作用,发挥大学生的专业优势和现代管理技术的结合,可以为承接地区带来更多的经济收入。

其次,积极承接产业链整体转移的产业。产业链条的整体转移,一方面有利于承接地区对于承接产业更好的吸收和消化,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带动承接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在承接产业转移是,有目的地延伸产业链,使产业群附加值升级,更注重技术、人才、研发能力等综合知识优势和信息基础设施、体制条件等,这对大学生就业和职业生涯规划的发展都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最后,积极承接如金融、旅游、咨询等服务业,使转移的产业多样化。目前国内的产业转移都侧重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并且资源消耗量大,金融、旅游、咨询行业并未完全进入转移的行业中,但这些行业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

五.产业转移建议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际国内产业分工调整的重大机遇,以市场为导向,以自愿合作为前提,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产业集中布局,提升配套服务水平;着力在承接中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着力加强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着力引导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加快城镇化步伐;着力深化区域合作,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实现东中西部地区良性互动,逐步形成分工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增强中西部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减少行政干预。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各类企业在产业

转移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注重规划和政策引导,改善投资环境,完善公共服务,规范招商引资行为。

2、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立足比较优势,合理确定产业承接发展重点,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引导产业集聚,推动重点地区加快发展。

3、坚持节能环保,严格产业准入。加强生态建设,注重环境保护,强化

污染防治,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承载能力。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突破

发展瓶颈,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强区域互动合作,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良性竞争、互利共赢。

(三)措施

1、因地制宜承接发展特色产业

依托中西部地区产业基础和劳动力、资源等优势,推动重点产业承接发展,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劳动密集型产业。承接、改造和发展纺织、服装、玩具、家电等劳动

密集型产业,充分发挥其吸纳就业的作用。引进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先进技术工艺的企业,吸引内外资参与企业改制改组改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模式,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建设劳动密集型产业接替区。

(2)能源矿产开发和加工业。积极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大力发展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和精深加工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在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承接发展技术水平先进的高载能产业。加强资源开发整合,允许资源富集地区以参股等形式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3)农产品加工业。发挥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和产业资本,承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生态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

(4)装备制造业。引进优质资本和先进技术,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壮大一批装备制造企业。积极承接关联产业和配套产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基础零部件和配套产品的技术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所需的重大成套装备制造,提高产品科技含量。

(5)现代服务业。适应新型工业化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形势,大力承接发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积极培育软件及信息服务、研发设计、质量检验、科技成果转化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发展相关产业的销售、财务、商务策划中心,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依托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及省会等中心城市,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培育和建立服务贸易基地。

(6)高技术产业。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承接发展电子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创新要素对接,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研发中心,支持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产业“孵化园”,促进创新成果转化。

(7)加工贸易。改善加工贸易配套条件,提高产业层次,拓展加工深度,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色鲜明的加工贸易发展格局。发挥沿边重点口岸城镇区位和资源优势,努力深化国际区域合作,鼓励企业在“走出去”和“引进来”中加快发展。

2、促进承接产业集中布局

加强规划统筹,优化产业布局,引导转移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园区规范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增强重点地区产业集聚能力。

(1)引导转移产业向园区集中。把产业园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加强园区交通、通信、供水、供气、供电、防灾减灾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园区综合配套能力,引导转移产业和项目向园区集聚,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发挥园区已有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吸引产业链条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提升产业配套能力,促进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

(2)规范发展产业园区。统筹规划产业园区建设,合理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形成布局优化、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明显的产业园区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扩区升级。支持发展条件好的产业园区拓展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相融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园区,大力推

进园区整合发展,避免盲目圈地布点和重复建设,防止一哄而起。

(3)发挥重点地区引领和带动作用。按照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在中西部地区着力培育和壮大一批承载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经济实力雄厚的重点经济区(带),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发挥规模效应,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3、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环境

完善基础设施保障,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破地区封锁,消除地方保护,为承接产业转移营造良好的环境。

(1)完善承接地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区域间交通干线和区域内基础交通网建设,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构建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物流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和有效利用,完善现代物流体系,进一步降低物流成。

(2)强化公共服务支撑。发展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完善公共信息、公共试验、公共检测、技术创新等服务平台,规范发展技术评估、检测认证、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中介机构。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区域间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3)改善营商环境。规范政府行为,防止越位和错位,不得采取下硬性指标等形式招商引资,清理各种变相优惠政策,避免盲目投资和恶性竞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法制环境,保障投资者权益。

4、加强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将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依据,加强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1)严把产业准入门槛。产业承接必须符合区域生态功能定位,严禁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和高耗能、高排放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转入,避免低水平简单复制。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承接项目的备案或核准严格执行有关能耗、物耗、水耗、环保、土地等标准,做好水资源论证、节能评估审查、职业病危害评价等工作。加强承接产业转移中的环境监测。

(2)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耕地资源保护,防止在承接产业转移中侵占基本农田。制定相关行业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用地密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建立和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大力提高废污水处理回用率。鼓励企业采用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生产流程及实施相关项目建设,降低单位产出的能源资源消耗。鼓励和支持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发展循环经济。

(3)加大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产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建设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节能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对生态系统的保护,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5、完善承接产业转移体制机制

完善政府管理与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区域合作纵深发展,创新产业承接模式,探索建立合作发展、互利共赢新机制。

(1)深化行政管理和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推动相关行政许可跨区域互认,做好转移企业工商登记协调衔接。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发展和完善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加快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2)创新园区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鼓励中西部地区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与东部沿海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积极探索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支持中西部毗邻地区之间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资源整合、联动发展。

(3)加强区域互动合作。推动建立省际间产业转移统筹协调机制、重大承接项目促进服务机制等,引导和鼓励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产业转移促进平台。提升各类大型投资贸易会展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在中西部条件较好的地方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做好产业转移与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工作的衔接。

6、加强人力资源支撑与就业保障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

(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步伐,健全职业教育培训网络,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落实就读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免学费政策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支持职业院校面向产业转移需要,新增和调整相关专业,定向培养中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落实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切实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

(2)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鼓励各地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设适合农民工租住的住房,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

(3)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使用、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积极为高层次人才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推动人才合理流动,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吸引东部沿海地区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本人意愿在中西部地区落户。

7、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为进一步改善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引导和支持产业有序转移和科学承接,在财税、金融、投资、土地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1)财税政策。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等政策,支持中西部地区改善民生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产业承接环境。对中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实施财政贴息。对投资中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和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按规定免征关税。完善和规范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办法。

(2)金融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产业转移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东部地区企业并购、重组中西部地区企业提供支持。支持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

场、票据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的投融资活动。鼓励和引导外资银行到中西部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有序推进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集合债券和上市融资。

(3)产业与投资政策。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强化对产业转移的引导和支持。根据中西部地区产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差别化产业政策,适当降低中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门槛,适当下放核准权限。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情况,加快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增加劳动密集型产业类别。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转移项目,根据权限优先予以核准或备案。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鼓励省级技术改造等财政专项资金优先用于符合条件的产业转移项目。支持中西部地区根据产业发展和自主创业的需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4)土地政策。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产业园区建设用地指标。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进一步完善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年租制度。

(5)商贸政策。支持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支持有条件的沿边地区设立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培育和建设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对加工贸易重点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加大对“大通关”建设和口岸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中西部地区与东部省份的区域通关改革。

(6)科教文化政策。鼓励东部地区转让先进技术,大力发展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中西部地区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产业园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运用以及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支持力度,提高集成创新和再创新能力。鼓励东部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中西部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在中西部地区建立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支持中西部地区高等学校提升人才培养与创新服务能力,结合产业转移重点办好特色专业。支持中西部地区文化产业振兴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六.参考文献

1.西南科技大学编写.经济导刊,2010(8)

2.张晓丽.浅谈当前经济环境下国内产业转移的规则分析(J),2009

3.孙明贵.试论产业转移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J),2012-5-19

4.刘胜秀.产业升级转移(J),2008(12)

5.章琰天.产业转移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管理观察,2011

6.郑宁.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步伐推进江西在中部崛起(J),2003

第四篇:关于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来源:转载区委区政府发布日期:2009-07-29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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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来安徽视察时提出的“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战略决策。经近几年快速发展,我区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一区八园多带”的发展平台初步建立,产业规模和层次逐步提升,已具备了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和条件。为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加快推进全区大建设、大发展、大跨越步伐,现就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和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注重改革创新,突出发展特色,改善发展环境,用新思路、新机制,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分工合作,着力提高产业转移承接能力,努力把我区建成产业实力雄厚、资源利用集约、生态环境优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二、目标任务

以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积极打造皖东南地区新兴生态型中心城市、苏皖边界产业转移重点承接区、面向长三角的“三基地一枢纽”(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配套产业基地,旅游休闲基地,集综合交通、区域性现代物流于一体的综合型枢纽),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区属生产总值超过20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30亿元左右。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产业规划,积极打造承接产业转移新载体

深入研究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趋势和特点,结合我区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认真编制各项产业发展规划,找准承接产业转移的方向和着力点。区经委负责牵头编制纺织服装、化工及化学制品、碳酸钙深加工、机械加工及装备制造产业规划;区农委负责牵头编制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规划;区商务局负责牵头编制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区旅游局负责牵头编制休闲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区政府办、发改委、环保局、招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做好配合。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抢抓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机遇,加强与发达地区的对接,超前谋划一批园区建设、原材料、交通、水利、供水、供电、科技、教育、物流、旅游、环保等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跨区域合作项目,抓紧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启动水阳江码头、汤村水库、中心医院搬迁、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加快打通与江苏高速公路接口的宣狸路、水雁路等连接工程,建立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的高速通道,拓展合作广度和深度,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更多优质载体。区交通局、经委、建委、农委、水务局、商务局、卫生

局、教体局、旅游局、环保局、科技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尽快提出重大项目方案。

(二)加快开发区建设,着力构筑承接产业转移新平台

经济开发区是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要以经济开发区和乡镇分区为载体,立即启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先期建设工作,市区合力推动皖东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经济开发区要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结合园区综合发展规划编制灯饰、汽摩配及高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创新园区建设方式,吸引发达地区政府、行业协会、投资商以建设专业园区、特色园区、园中园、标准厂房等多种形式与我区合作建设开发区,增强产业整体转移和承接能力。要抓住省委、省政府培育经济强镇的机遇,创新乡镇分区建设方式,进行科学定位、错位发展,打造多层次的产业转移承接平台;水阳、狸桥分区要发挥毗邻江苏的区位优势,吸引外来投资者无偿借地开发建设,实现借船出海,加快打造沿边产业带;积极争取水阳、水东、狸桥、孙埠四个分区设立省级开发区。

(三)加大改革力度,探索建立承接产业转移新机制

我区当前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重大发展机遇,必须大力推进发展环境的创新和突破。

⒈进一步完善外来投资服务机制。抓紧完成政务服务中心和投资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对外来投资项目安排帮扶专员,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项目落户、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⒉创新招商工作机制。加强招商机构建设,充实专业招商人才,围绕产业规划,组建专业招商小分队,扩大招商范围,拓宽招商视野,增强招商和承接产业转移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⒊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和干部管理体制。对在发展过程中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经济管理人才,要放宽条件,大胆引进,破格录用。下放经济开发区干部管理权限,建立适应开发区发展需要的灵活、积极的用人机制。选送优秀年轻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学习,提高干部发展意识和发展能力。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培育我区承接产业转移所需要的大量熟练产业技术工人。

⒋灵活运用土地政策。区国土分局要制定相关措施,指导各园区及乡镇结合土地流转、土地复垦、建设用地置换和新农村建设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土地收储力度,盘活土地资源,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充裕的项目建设用地。

⒌创新金融服务机制。区金融指导小组要强化指导和协调,加快农村合作银行组建进度,引导外来资金申报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争取开展村镇银行试点。提升区国资公司和振宣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融资担保能力,有条件的乡镇可以组建投资公司,允许社会资金参股,提高融资服务水平。区促进企业上市指导组要加强资本市场研究,积极引进发达地区战略投资者,做好华卫集团、宣酒集团、博瑞特热能设备公司等重点企业上市指导工作。

⒍推进各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区发改委、建委、环保局要下放项目管理和审批权限,区安监局、卫生局、劳保局、工商局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采取授权或委托方式,下放区级行政审批许可和处罚权,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行政成本。区财政局、发改委负责牵头制定培育经济强镇政策措施,实施灵活积极的财税分享机制、干部人事管理机制,加大政策激励和扶持力度,有效激发基层加快发展的热情。

(四)创新发展观念,全力营造承接产业转移新氛围

全区上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发展理念的更新突破,要坚决摒弃小富即安思想,学习长三角地区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的思想观念,积极进取、勇于开拓的创新意识,以思想解放带动创造力释放,以观念创新带动工作创新,以思想观念更新

推动产业转移承接。宣传部门要积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宣传,重点突出我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和投资环境。经济开发区及乡镇分区要立即行动,通过在城镇、高速、国省道两旁醒目位置设置反映“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建设内容的大型户外广告标牌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经济开发区及乡镇分区的对外影响力,大力营造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氛围。

进一步加大投资环境整治力度。区委督查室、区优化办要定期开展全区投资环境检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查处破坏投资环境的案件。区政法委要组织公安分局、司法局、招商局等部门定期开展外来投资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对影响项目建设的强包工程、强买强卖、无理阻挠施工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顺畅、高效的投资环境。

第五篇:关于进一步加快园区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园区发展的意见

阜政办〔2007〕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我市园区发展,实施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推进阜阳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园区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园区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奋力崛起的重要举措。办好园区,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对外开放的窗口,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资源配置,扩大招商引资,创造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提高我市综合经济实力具有重要意义。由于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业配套能力较差、服务环境不优等因素制约,我市园区发展速度偏慢、规模总量偏小、产业层次偏低、带动能力偏弱,与发达地区相比,与我市“十一五”规划要求相比,差距明显。必须进一步增强加快园区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加快园区发展摆到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全力抓好。

二、加快园区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二)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科技创新、体制创新为动力,以招商引资、发展工业经济为核心,坚持园区建设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相结合,创新发展模式,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努力把园区建成改革开放的先导区、现代加工制造业的集聚区、土地利用的集约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

(三)发展目标: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要依托阜城逐步形成区域性产业集群,逐步建成工业主导型新城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强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对全市其他园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各县市区工业园区要向主导产业明确、关联企业集聚、综合配套能力完备的方向发展,形成产业链完整、具有园区品牌的产业集群功能区域。到2010年,全市各类园区建成面积80平方公里,实现增加值150亿元。

(四)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借鉴发达地区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园区的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环境创新。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创新园区建设与发展模式。

――科学发展。各园区应当在编制规划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进入园区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凡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进入园区。

――突出特色。各园区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的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依托各地的区位、资源、产业和市场优势,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带动相关项目的启动实施,形成产业链,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极的形成和发展,实现区域经济的分工协作、差异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理规划。园区建设要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园区规划要与城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园区应根据自身定位、产业结构、资源供应、环境保护等进行功能分区布局。

三、健全管理机构,提高服务水平

(五)园区设立管委会,作为同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管委会对园区内的经济、社会等事务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享有所在地政府经济管理权限,行使《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中规定的职权。工商、国土、建设、规划、环保、房产等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园区建设,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能够委托园区办理的,要委托园区办理,积极为园区建设服务。切实加强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建设,将优秀人才选拔到园区领导班子。建立园区专门管理队伍,大力引进和培养造就一批专业人才,努力提高园区管理服务水平。

(六)提供优质服务。园区管委会采取“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理,全过程服务”的方式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劳动用工、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服务体系建设。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减少对园区企业的检查频次,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等行为。全面清理园区内的各项收费,对依法保留的收费项目要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按标准收取。

四、严格管理,集约利用土地

(七)保障园区建设用地。园区土地利用计划实行单列,优先安排园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指标。积极搞好占补平衡,通过土地整理、土地规划修编、村庄规划建设等挖掘用地潜力。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各地可在耕地占补平衡前提下,将新增耕地面积折抵建设占用耕地指标,重点用于园区项目建设。支持园区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各园区确保工业项目用地比例不低于项目用地总量的70%。园区工业用地可以执行国家允许的最低地价标准。

(八)提高用地办理效率。园区建设急需的建设用地 “急事急办”,在土地利用计划未下达前,园区基础设施和工业项目急需用地,由园区所在地政府按程序申报,所占用的用地指标在正式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中扣减。当地政府应帮助园区储备合理规模的土地资源。

(九)集约利用土地。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其他园区投资强度不低于80万元/亩。园区要积极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出租或出售给企业使用。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规模小于500万元、其他园区投资规模小于200万元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可租用或购买标准厂房解决生产经营用地。定期核查清理已出让的土地,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已闲置2年以上的,要依法予以收回。建立园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

(十)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规范土地征收办法,建立完善土地补偿长效机制、就业扶持机制、居民安置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做好新扩区域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尽快形成20平方公里的开发框架。其他园区要继续加大以道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优先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统一规划建设。

(十二)创新开发方式。树立经营园区的理念,支持园区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筹集和运作建设资金,实行综合开发,滚动增值。以园区土地开发使用权、基础设施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出让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发展资金匮乏、融资渠道不畅和招商机制不活的难题。

(十三)加大投入力度。市财政加大对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县市区也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所在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园区内的工业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扣除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费用后,市及以下全额返还园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从2007年起,园区三年内新增加的地方财政收入全部留在园区,满三年后,由地方财政与园区对半分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担保方式,积极引导银行贷款投向基础设施建设。

六、突出特色,提升产业集聚程度

(十四)加快产业集聚步伐。园区要突出发展工业项目,各园区工业经济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不低于70%,主导产业占工业经济的比重不低于70%。各园区要明确1-3个特色产业为主导产业,制定产业布局规划,引导相关企业集聚,加快形成集中度高、关联度大、竞争力强的园区主导产业群。

(十五)简化项目备案手续。对园区建设项目,除审批类项目外,凡不在投资项目目录范围内的,由园区管委会办理备案,审核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负责企业的项目规划、环保评审。

(十六)支持项目建设。对进入园区的工业项目,优先列入市“6611”工程和推荐列入省“861”行动计划。积极帮助园区项目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市财政设立园区特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特色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培育特色主导产业。

七、优化资金、人才环境,扶持企业发展

(十七)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加快信用环境建设。支持园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等中介组织。把园区信用促进会建成中小企业贷款信用载体和管理操作平台,负责中小企业贷款项目的开发、推荐和管理工作,建立由会员企业、信用促进会、政府组成的中小企业信用风险防范机制。支持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担保机构。各县市要设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主要面向园区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协调金融机构扩大对园区企业的贷款规模,鼓励增加对园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贷款。

(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层次的专业人才,使园区真正成为人才“高地”。有关教育和培训机构要加强园区企业职工的技术和职业教育,按照市场引导、供需对接、厂校结合的原则,开展对职工的培训。

八、创新方式,千方百计招商引资

(十九)强化园区的招商引资平台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形成大开放、大开发、大发展的格局。依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围绕提高园区产业层次和产业集聚度,确定引资的重点领域。针对客商注重产业配套环境以及链条式整体转移的趋势,开展产业链招商,提高招商引资实效。要重点依托当地资源优势、产业优势、重点企业开展招商。围绕促进主导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积极引入资金雄厚、技术实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核心企业、龙头企业,吸引上下游企业,聚少成多,促小成大。

(二十)支持园区之间错位发展。各园区引进的工业项目不符合园区特色产业发展方向的,可推荐到其它园区落户。该项目的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由引荐县市区和落户县市区按6:4的比例分享;符合奖励的项目,奖金应奖励给引荐县市区。由此实现的税收,除上交国家和省数以外,五年内由引荐县市区和落户县市区按3:7的比例分成。

九、加强园区工作的领导

(二十一)市政府成立阜阳市加快园区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建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环保局、物价局、劳动社保局、招商办、中小企业局和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对园区发展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园区建设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日常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加强园区经济运行监测,定期收集、整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和主要经济指标等园区发展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供市政府决策参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主动服务,形成合力。建立园区考核制度,每年年初对全市各园区上年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前三名的园区给予奖励。

(二十二)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园区工作的领导。把园区建设推到主攻工业、招商引资、对外开放的最前沿,切实做到精力优先保证、生产要素优先配置、问题困难优先解决、服务协调优先到位,积极推进园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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