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治理“三乱”
治理“三乱”
——摘自自己的《教师博客》
松花江网报道了《吉林五中一名教师因违规办班补课被查处》一文,原文说,吉林五中教师刘某某违规办班补课,被行政记过、降一级职务工资,调离原学校„„3月25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和教育宣传工作会议上,市教育局通报了对违规教师及其所在学校的处理决定。
据了解,市委、市政府将治理教育“三乱”列为全市民生实事之一后,市教育局于年初印发了《2013年治理教育“三乱”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寒假期间禁止中小学校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的紧急通知》。大多数中小学校和教师能够按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和从教行为,违规办班补课问题有所减少,但仍有个别教师顶风违规。近日,吉林五中初二年级班主任刘某某,在船营区大东门附近的一间教室,为32名学生办班补习语文课,被市教育局检查组查获。
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取消刘某某2013年度晋职和评先选优资格,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降一级职务工资,从吉林五中调到吉林五十八中。同时,市教育局还决定对吉林五中通报批评,取消该校2013年度教育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优资格,取消该校领导班子及成员2013年度评优资格,该校2013年不能提拔正、副校级领导干部。
今年1月,市教育局检查组曾查获松花江中学教师闫某某和市汇文中学教师贺某某违规办班补课问题。高新区教育局和昌邑区教育局已分别对两名违规教师做出处理。
会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教师的监督管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乱”问题,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引导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对非法办学场所坚决取缔。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违规办班补课快速查办,决不姑息迁就。
第二篇:治理三乱
德惠市二十五中学 治理“三乱”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弘扬正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校风和师德建设,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特制定学校制止“三乱”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原则,坚持“源头防范”和“标本兼治”的原则,狠抓行风治乱工作的落实,以化解社会热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为宗旨,加大治理“三乱”的工作力度,使学校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确保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总体目标
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良好教育形象,让学校成为一片真正的净土。努力为下一代创建一个和谐、平安的教育教学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提出要求,确保所有工作落到实处。
附:领导小组名单与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郭贵学
副组长:马力学、佟大为
组员:张健波、李本杰、潘振福、毕振奎、郑福星(2)职责分工:
总负责人:郭贵学
具体分工:
七年组:李本杰 八年组:潘振福 九年组:张健波
2、规范收费行为。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法规及有关教育政策,严格坚持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擅自收费及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学校凭《收费通知单》收费,家长凭通知单缴费。坚持“一次性、两公开”的原则,实行公示、公开制度,加大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做到“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
3、加强评估,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是纠风治乱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在教师中开展“教育形象工程”活动,树教师教学正气,树教育新风,真正把纠风治乱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校长与局长签订责任状,教师与包年级主任及校长签订责任状。
4、坚决制止教师举办收费补习班或给社会办班提供学苗和场地,或给社会办班上课。提倡教师义务为学困生补课,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5、坚决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推销、推荐各种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和保健用品等。
6、加强监督,加大对治理“三乱”工作的督查力度。学校设立“校长接待日”,每月最后一周周四作为校长接待日,对群众举报、家长来信、来访等进行接待处理,对违反 “三乱”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留后患。
7、常规管理工作:
(1)各种会议上进行宣讲教育:学校月工作会议集中宣讲教育;中层校务会上宣讲教育;年组民主管理会上相互教育。
(2)召开座谈会进行教育落实调查等工作。包括学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教师座谈会。
(3)家长大会上进行宣传教育,传达学校的要求与措施,同时成立家长委员会,取得家长们的监督与配合。定期、不定期地以《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与之沟通、反馈信息。
(4)成立行风监督委员会,聘请社会上的有关人士为学校行风监督员,共同治理“三乱”现象构建和谐社会。
(5)加强个别教师谈话,对重点人物加强管理。如班主任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等。
(6)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到教师家里进行实地抽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拓宽沟通渠道,公开举报电话。
校长室:***
四、处理办法:
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报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批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给予如下相关处分:
1、给予点名通报批评、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等(党员要受到党内相关处分)。
2、个人和年组的评优、评先等一票否决;
3、取消绩效工资和第13个月工资。
4、年终考核按末位处理;
5、职称低聘一级、三年内取消晋级资格;
6、取消当年各种荣誉称号;
7、申请局里,调离原工作岗位;
8、领导家属参与办班或给社会办班上课,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其家属外,领导就地免职。
注:
1、此方案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此方案从本学期开始执行。
2012年3月
第三篇:治理“三乱”承诺书
治理“三乱”承诺书
我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自愿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的各项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提高思想、文化、业务水平,遵纪守法,教书充人,为人师表。不做违反规定,有损教师职业形象的“三乱”行为,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受聘于民办教育机构和校外其他各种形式的文化补课班、培训班兼职或任课。
二、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其它各种校处文化补课班、培训班做招生中介。
三、不动员或强迫、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校外的各种形式的文化补课班和培训班。
四、不擅自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各类资料、书籍等商品。
五、不在校外任何场所为学生有偿或无偿辅导文化课、办文化补习班。
六、不利用中午和放学期间为学生有偿辅导作业。
七、不违规组织学生办班、补课、收费。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任何私利。
如果违背上述承诺,我愿意接受以下处罚:
一、党、政纪处分。
二、收取学生或家长的补课费用全数退还。
三、当年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不晋升薪级工资。
四、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不聘任高一级别职称。
五、对屡教不改,发生“三乱”行为被查实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换岗、待岗、低聘、直至解聘处理。
六、接受全市新闻媒体通报批评。
学校:老金厂学校
校长:
承诺人: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教师各存一份。
2014年2月18日
第四篇:治理三乱承诺书
长山中心小学教师“三乱”治理承诺书
为积极响应县教育局组织的全县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活动,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长山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拒绝有偿家教。
2、不组织、不参与不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办班
3、不擅自到校外补课班兼课。
4、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或暗示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5、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6、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
7、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我郑重承诺:本人若存在“三乱”行为,甘愿接受组织上作出的相应处罚。承诺人签字:
长山中心小学 2015-3-12
第五篇:治理“三乱”自查报告
治理“三乱”自查报告
兴华学校中学2015年4月16
日
兴华学校中学治理“三乱”自查报告
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年初学校与教师层层签订了责任状,2015年开学以来教导处于3月17日,3月24日,4月10日多次深入班级调查。下面把学校治理“三乱”情况,报告如下如下:
1、完善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承诺制,做到了政务公开、班务公开、党务公开,达到了工作活动公示化,信誉承诺制。
3、广纳群众之谏,接受社会监督。
4、没有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的行为。
5、没有不认真上课,完不成任务迫使学生补课的教师。
6、没有迟到、早退、擅自缺课调课、停课或离开教学岗位的。
7、工作时间没有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的。
8、没有工作日中午饮酒、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的教师。
9、没有发生因失职、渎职,影响学生安全,损害学生健康的。
10、没有以分班、调座、任用班级干部为名,收受财物的。
11、没有私自通过介绍择校、转学或县外学校推荐生源,从中收受招生单位和当事人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12、没有参与有偿补课,私自到民办教育机构任职,任课及办班,接受各科形式有偿补课的。
13、没有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巧立名目收费,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订阅教辅书籍、报刊、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的。
14、没有侵害学生利益,讽刺、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或其它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
15、没有发现其它违反师德行为。
兴华学校中学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