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
关于处理X届高职毕业生滞留档案的通知
由于部分本校毕业生的档案经机要局审核,邮寄单位不符合接受档案的要求,无法邮寄。现经学校档案室通知,各项学院辅导员及时通知各学院学生到校档案室领取档案,如学生在北京通知学生到校来取,如学生不在北京可以委托同学或老师领取,委托领取需有委托书(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传真过来即可)。
请各学生到校学生工作部奖励与资助办公室111房间,十一放假期间(30号、1号、2号、3号也可领取。
领取档案的名单:
商学院:XX
旅游学院: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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