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不仅仅是对成绩或者经历的简单罗列,更是对其中的经验和启示进行深入思考的过程。如何培养良好的写作习惯?让我们一起探索吧。无论是学习总结还是工作总结,都需要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思考和总结问题,以便更好地改进和提升。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一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正常施工,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可靠,防止出现各类触电事故,保证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
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的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验证,并对乙方电气操作人员统一管理。
2.甲方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包括供电线路各种闸箱和线路)管理和维修工作,由安全员和电气负责人检查各项安全用电情况。
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后必须将电工、电焊工的操作证交甲方审验,并将操作证交甲方安全员保存。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电源不得私自拆改,如需改动必须经甲方电气负责人批准。
3.乙方必须自备开关箱及电源线,符合规范要求。
4.乙方电工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的管理,并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和现场使用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要求去做,每天进行多次巡视检查。
5.乙方操作人员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使用的活动开关箱、电源线必须完好无损,开关箱箱体箱门必须完好无损,并做好保护接零。
2)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不得私自更换电动工具的负荷线的长度。
3)施工现场使用的局部照明碘钨灯必须是封闭的。
4)电焊机应用专用开关箱,并设有二次触电保护器,一次线长不大于5米,二次线长不应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
5)生活区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热器、电炉子等电热器具,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
6.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
7.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v/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内的各项条款,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如发现外分包或外施队所使用的各种电器设备和配电线路不符合jgj46-20__标准,应立即停止使用;凡违反各项用电管理规定和违背指挥、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外分包或外施队自行负责。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人身触电事故。依据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北京市建筑工地施工临时用电标准”明确临时用电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遵守协议规定的权利、责任、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建筑工程对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用电过程安全检查和指导。
2、按照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施工工序,从箱变指定一路为乙方专用,乙方组织人员把电源送至乙方施工区域内,安装a#、b#配电箱,经验收后交给乙方使用。
3、甲方依据标准监督乙方用电和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存在隐患和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无条件执行整改。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停电整改,必要时实行经济处罚,直至整改完毕。
4、乙方作业人员的电工操作证复印件及考核记录存档备案,未经考核人员不得上岗。
5、甲方临电安装完毕后,组织甲、乙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共同验收后,方可使用。
6、甲方对箱变、水表定期维护。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双方认可后,乙方七日内交费,否则将押金抵齐后有权停水、停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建筑工程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自己辖区内的临电负全面的管理责任。
2、自己区域内增加设备时,应先向甲方申请,同意后实施。不得私自增加用电容量,造成上一级跳闸的后果乙方负责。
3、保证自己施工区所有配电箱、线路及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加强日常维护和巡视,有问题及时上报,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4、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应对用电设施进行绝缘遥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有专人负责临电设施,对操作人员要进行用电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6、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电源不符合标准时,提出整改申请,对上级提出有关临电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
7、甲方电缆乙方不得随意挪动,不得堆积易燃物。违章操作和未通过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恶果,由乙方负全责,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变的跳闸,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后书面向甲方说明确认,方可合闸。由于乙方频繁跳闸造成的闸具(箱变)损坏由乙方负责。
9、乙方用水不得出现跑、冒、漏情况。
收费标准:先将押金元交与甲方。1、水费单价为元/吨,用电单价为元/度(包含铜损);2、水、电费每月月底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电费;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电量凭据,并在乙方交费后提供加盖财务公章的交费收据。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责任人: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三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起止时间: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颁发的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遇到需要停电的紧急情况,甲方应在停电之前及时通知乙方。
3、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电焊机要接专用的漏电保护器,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一次电源线不要超过5米,二次电源线不要超过30米,接线牢固,并安装防护罩,同时要有防雨、防砸、防火措施。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以上各电(气)动设备出现故障,非专业维修人员不得拆卸,经专业人员检测无误后,方可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系统图,箱门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工人宿舍区每间宿舍设宿长,检查自己房间内灯具照明及电源使用情况,如出现问题及时报告给项目部管理人员。甲方组织人员定期检查。
13、食堂、生活区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长明灯现象,食堂专用配电箱内要保持清洁,禁止放其他杂物,蒸箱、热水器的金属外壳必须要有可靠接零接地保护措施。
14、补充条款: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北京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
甲方名称:
梨园项目部。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四
2、分包单位进场时须向总包单位上报进场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场计划。
5、分包单位因现场管理不当引起的有关部门处罚的,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6、总包单位根据工程实施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分包单位发出的现场管理要求,分包单位应遵照执行。
7、分包单位施工期间,每一项施工任务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须报总包单位专业工长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如果总包单位认为有必要对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变更,分包单位应遵照执行。
9、无总包单位发出的书面指令,分包单位不得做出任何工程变更。因分包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总包单位的直接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五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北京丽贝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工程。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6、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分包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足额配备有电气专业资质的建筑电工,保证电气专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2、电气专业人员必须对所辖施工区域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和保养,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
3、分包单位对自带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负全部管理责任,定期对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4、服从总包安全管理,对总包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定人、定措施按时完成整改。
5、由于分包单位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分包单位负全部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六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我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各分包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特签订以下条款,双方遵守执行。执行期从乙方进场起到分包工程结束退场为止。
一、工程施工阶段甲方在施工现场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布设供电线路及配电箱。钢筋加工棚、木工棚等集中用电场所,甲方设置固定配电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为乙方提供安全用电电源。
二、乙方进场后,应向甲方提前申报所使用的机械名称、功率大小和使用地点,以便甲方给予乙方合适的电源控制箱。乙方自备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使用,电闸箱、手动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电流不大于15毫安的漏电保护器。
三、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甲方提供的电源、电闸箱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接电源线和拉闸送电。乙方在施工中临时接引的电源线路必须由甲方允许,并且要由专业电工来完成,严禁非电工操作。
四、乙方在施工中用电设备及临时接引的电源线路要根据施工部位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保护处理,严禁直接放在地上及积水中,防止线缆损坏造成漏电事故。
五、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以下各项制度:
1、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和青岛市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所使用的移动开关箱应使用绝缘插头,如果确实需要接线,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不准擅自私拉、乱接。
4、乙方施工人员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开关、插头等必须完好无损。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工具使用前应做空载检查,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5、电焊机作业时应保护好一、二次线,焊把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并确定接线端子压紧压实。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6、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7、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8、各种电动工具及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关好配电箱门并上锁。
9、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2米内不能有杂物。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1、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甲方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章施工。如有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1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照明工具及其它电气设备,乙方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及必要的维修。有严重损坏的照价赔偿(移动闸箱:200元,碘钨灯100元)。对易耗品(如插头、插座灯管等)超过正常损耗范围(以更换频率高低划分)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14、做好节约用水,工程用水设容器,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15、保护好管道设施,严禁破坏现场供水管道。
16、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私自改变用水管道的用途。
17、未发生火灾时,严禁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龙带、灭火器等不能用作他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有效日期自签定之日起,至乙方撤场之日止,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七
甲方:
乙方:
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与乙方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甲方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附后)书面交于乙方,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
2、甲方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乙方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乙方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刻按责任违约给于相应的经济处理(500—1000元人民币/次)。
4、乙方的违章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
(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
(2)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
(3)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用电,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
5、乙方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乙方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行使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否决权。同时,还可对乙方进行20xx—50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
6、甲方对乙方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甲方开具书面通知单给乙方认可。处理款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甲方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甲方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分担,乙方不得推委。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甲方备案。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执行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3、乙方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和甲方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消防部门和甲方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公安消防部门和甲方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乙方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甲方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权利、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甲方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三、其他。
1、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3、联系人: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公司负责人(签章):
公司负责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八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监守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签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确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a)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b)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化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c)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签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相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九
总包单位:河北天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沙河南一村租赁房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等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2.审核乙方临时用电申请,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乙方编制的临时用电方案;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
3.提供施工电源,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并按规定收缴乙方用电费用。
4.对乙方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将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盖红章)等进行归档,并纳入总包统一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特各作业人员有权予以清退。5.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对临时用电值班电工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对乙方进行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6.对乙方进场的电气设备(如开关箱、移动箱、电焊机、灯具等)、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采取取样封存对比,以确保所有进行电气设备、材料合格、有效。
7.对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临时用电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8.对乙方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含施工区、生活区等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责成乙方予以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对严重用电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切断电源。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甲方临时用电相关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用电管理。并对所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甲方指定配电箱、专用开关接线用电,不得随意改动和使用甲方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3.配备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设专职值班电工。值班电工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做好记录。
4.按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资料。5.临时用电设备、器材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并正确安装使用;使用中加强用电检查和维护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确保管辖区域内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达标。
6.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杜绝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用电。
7.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临时用电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三、事故处理。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4.乙方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补充条款:
2、等高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
3、施工现场及楼内禁止大小便。
7、不是机械操作手禁止动用与自己无关的机械,出现事故自行负责。
8、未经允许非电工严禁私自接电。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乙方退场之日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十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临时用电一事,结合本项事宜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使用甲方临电、临时供水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用电主电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发生故障后乙方应派人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即时处理,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接线处(含配电箱)到乙方用电器范围内的所有线路的安全及费用。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若发生人生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因乙方使用的临电为甲方施工用电,电压、电流强度随甲方用电器启动或电网电压、电流强度而变化,可能导致乙方用电设施损坏或财产、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因电网或甲方自行安排停电,恢复供电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电间歇不得随意接拆线路或用电器,否则发生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根据规定,乙方必须设置地方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的电度表,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阻止。
6、乙方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认可相关操作技能电工负责乙方区域内日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机电人员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电乙方只能作为生活及照明用电,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电,也不得用作施工用电。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若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电线路,用电设施、变压器、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9、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1、乙方临时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连接引水,并按要求设置经相关机构检验合格的计量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安装,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有异议。
2、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水乙方只能作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保护好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主水管道不被破坏,若因管道发生故障乙方应无偿派人协助甲方共同及时解决。
1、经双方共同协商,为确保双方各项责任、义务的顺利履行,双方约定乙方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待合同终止后,乙方履行完全部责任义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乙方违约,甲方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扣除乙方保证金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经协商,双方电价为: 元/度;水价为 元/立方;每月底由双方相关人员共同抄表,核实,次月2日前乙方将双方确定的上月用电用水费用上缴甲方综合办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拖欠费用在乙方上缴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水、电是经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接入,同时也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电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约束,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乙方无力协调,甲方视具体损失如实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时终止本协议。
4、因乙方用电、用水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生活用水、用电只是短期行为,随着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会及时中断,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中断前3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做好相关中断后准备工作,甲方中断后乙方不得阻拦干扰甲方正当行为,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7、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8、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9、本协议终止日期为20xx年4月30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方主管部门要求拆除甲方临时设施、地方纠纷、地方主管部门要求终止向乙方供电供水等)本协议即行终止,乙方不得有异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终止日期或双方约定终止事项出现后即行终止。
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上诉至人民法院仲裁。
双方约定本协议争议仲裁上诉法院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1月5日
日期:20xx年1月5日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十一
现乙方因施工需要,欲向甲方申请临时用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临时用电订立相关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乙方用电需求地址为:察古大道西交1-4路南处。
二、甲方允许乙方在其变电室内安装电表予以测量用电量,乙方受电工程自电源接入点至用电点架设线路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安装。
三、经双方约定,乙方用电容量为120kw,使用时间为2个月。
四、双方约定乙方预交壹万元电费,用电结束时多退少补;
五、其它事项:
1、乙方负责临时用电安全,属乙方产权的用电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并由乙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因乙方故障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供电,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十二
甲方: 项目部:
工程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各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 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 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1、 项目部建设临时用电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职电气工长,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人。
2、 建立各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3、 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4、 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等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并做好记录。
5、 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6、 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 项目部管理人员做到不违章指挥,并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
8、 建立电气火灾日常检查制度,强化安全用电管理,成立预防电气火灾应急抢救队伍。
1、 施工队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各种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建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设立专业电工,明确责任,并与本队所有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签订安全用电协议书。
2、 施工队负责人负责每月组织本队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负责监督检查本队人员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处理。
3、 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保证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并对其进行日常性安全用电培训和检查。
4、 施工队长、专业电工班组长必须监督施工人员劳保用品的 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严禁违章作业。
5、 班组长每天要在施工中自检,发现电气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处理并报告项目部,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按照项目部及上级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临电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人员、按规定时间和整改要求进行落实。
6、 施工队长及班组长必须按照项目部下达的临时用电安全交底内容施工,并负责向施工人员传达和履行签字手续。
7、 施工队专业电工负责定期和不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监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监测维修记录。
8、 发生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要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及时向项目部及相关部门汇报。
注: 项目部可依据本协议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队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生产需要,向甲方有偿借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因生产用电借用甲方电源,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配电房接电。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有违约甲方可随时单方终止合同。
二、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甲方因生产规模扩大或实际用电增加需要,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前7天通知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变电设施设备,不得更改线路,不得另借他人使用。在借用电期间,乙方需要另行在甲方安装独立电表,另行独立接连电缆电线,电缆电线电表及其他相关设备设施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每月 号甲方抄记乙方电表并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用电量按 元/度标准及相关电量损耗向甲方交纳电费,缴费日期为 。逾期每日按欠缴金额的5%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在借电期间国家电价标准调整,甲乙双方相应调整借用电费用标准。
五、如乙方超负荷运行或人为操作不当造成变电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六、甲方如因维修、更换变电设备等需要停电,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非甲方主观故意停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提交借电保证金 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给乙方开收款凭证,保证金用于乙方违约或欠费时抵扣,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保证金剩余部分无息退给乙方。
八、借用电期间,综合治理责任及安全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乙方所接电线要注意安全,应派专人定期巡查临时用电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予以停电或单方终止本合同,造成甲乙双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擅自转借他人使用;
(2)擅自改变变压器的用电用途;
(3)欠交电费及乙方应承担费用累计达五日;
(4)损坏变压器及附属设备;
(5)拒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生产需要,向甲方有偿借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因生产用电借用甲方电源,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配电房接电。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有违约甲方可随时单方终止合同。
二、借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甲方因生产规模扩大或实际用电增加需要,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前7天通知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变电设施设备,不得更改线路,不得另借他人使用。在借用电期间,乙方需要另行在甲方安装独立电表,另行独立接连电缆电线,电缆电线电表及其他相关设备设施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每月号甲方抄记乙方电表并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用电量按元/度标准及相关电量损耗向甲方交纳电费,缴费日期为。逾期每日按欠缴金额的5%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在借电期间国家电价标准调整,甲乙双方相应调整借用电费用标准。
五、如乙方超负荷运行或人为操作不当造成变电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六、甲方如因维修、更换变电设备等需要停电,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非甲方主观故意停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提交借电保证金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给乙方开收款凭证,保证金用于乙方违约或欠费时抵扣,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保证金剩余部分无息退给乙方。
八、借用电期间,综合治理责任及安全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乙方所接电线要注意安全,应派专人定期巡查临时用电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予以停电或单方终止本合同,造成甲乙双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擅自转借他人使用;
(2)擅自改变变压器的用电用途;
(3)欠交电费及乙方应承担费用累计达五日;
(4)损坏变压器及附属设备;
(5)拒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十五
今有乙方因临时用电需要,需要从甲方的综合楼配电柜接出照明用电线路,本着协助乙方临时解决用电困难,促进经济发展的想法,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端口一个。同时,为了保证甲方用电设备的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书:
工程名称:______建筑材料装卸办公室办公。
1、供电方式:从甲方综合办公楼指定的配电箱一侧引出一路供电电源。
2、受电方式:乙方在甲方供电二级电源箱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并承担全部用电费用(按工业照明用电费用计算)。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单独的生活照明电源用电端口。
2、向乙方提供供电电源,保证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二级箱以上的安全,并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乙方责任。
1、乙方自行铺设从供电端口到用电现场的'用电线路,承担全部费用,并负责临时用电范围内二级箱以下的用电安全,并确保线路布置和使用符合化工企业的用电要求。
2、确保用电总负荷,严禁超负荷用电,最大瞬时用电不超过5kw/小时,乙方赔偿甲方因超负荷用电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经济损失。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甲方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电器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相容,保证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4、本单位管辖范围内二级箱以下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5、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6、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7、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电源,以防止忽然来电造成事故。
8、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临电的统一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器设施及防护设施。
9、乙方用电仅限于照明及空调(注意用电量),禁止使用大功率设备用电(如切割机、打磨机等设备),否则甲方可以停止供电,并要求乙方需赔偿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10、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作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
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起电气灾害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全面承担临时用电的合法性,若因违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给甲方造成影响,乙方全面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法律责任。
13、乙方承担用电过程的全部用电责任及连带责任,承担用电线路的维护保养,承担长途输电过程中给第三方造成的全部人身、财产损失和伤害。
14、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确认用电数量,并结清用电费用。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20日起,至双方书面解除用电协议止。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十六
甲:
项目部:。
工程乙方:。
一、项目部责任:。
1.项目部建立临时用电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专职电气工长,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人员。
2.建立各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本上履行交底人和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4.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团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等进行检测题并做好记录。
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建立维护记录。
建立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用电行为。
8.建立电气火灾日常检查制度,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预防电气火灾应急救援队伍。
施工队伍及其负责人的职责:
1.施工队伍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各种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管理,成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成立专业电工,明确责任,与团队所有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签订安全用电协议。
2.施工队负责人负责每月组织团队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负责监督检查团队人员的实施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保证专业电工和各类电工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对其进行日常安全用电培训和检查。
4.施工队长和专业电工队长必须监督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如果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应及时纠正。严禁非法操作。
5.组长应每天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自检,发现电气安全隐患应及时解决,并向项目部报告。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根据项目部和上级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临电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按规定时间和整改要求执行。
6.施工队长和队长必须按照项目部发布的临时用电安全交底内容进行施工,并负责向施工人员传达和履行签字手续。
7.施工队专业电工负责定期和不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的监控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并建立监控和维护记录。
8.发生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时,应保护现场员,并及时向项目部及相关部门报告。
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和责任事故,应协商解决,分清法律责任,各负其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甲方后自行终止。
注:项目部可以根据本协议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项目负责人签名:。
施工队负责人签字:。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十七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我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各分包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特签订以下条款,双方遵守执行。执行期从乙方进场起到分包工程结束退场为止。
一、工程施工阶段甲方在施工现场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布设供电线路及配电箱。钢筋加工棚、木工棚等集中用电场所,甲方设置固定配电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为乙方提供安全用电电源。
二、乙方进场后,应向甲方提前申报所使用的机械名称、功率大小和使用地点,以便甲方给予乙方合适的电源控制箱。乙方自备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使用,电闸箱、手动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电流不大于15毫安的漏电保护器。
三、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甲方提供的电源、电闸箱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接电源线和拉闸送电。乙方在施工中临时接引的'电源线路必须由甲方允许,并且要由专业电工来完成,严禁非电工操作。
四、乙方在施工中用电设备及临时接引的电源线路要根据施工部位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保护处理,严禁直接放在地上及积水中,防止线缆损坏造成漏电事故。
五、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以下各项制度:
1、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和青岛市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所使用的移动开关箱应使用绝缘插头,如果确实需要接线,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不准擅自私拉、乱接。
4、乙方施工人员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开关、插头等必须完好无损。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工具使用前应做空载检查,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5、电焊机作业时应保护好一、二次线,焊把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并确定接线端子压紧压实。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6、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7、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8、各种电动工具及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关好配电箱门并上锁。
9、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2米内不能有杂物。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1、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甲方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章施工。如有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1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照明工具及其它电气设备,乙方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及必要的维修。有严重损坏的照价赔偿(移动闸箱:200元,碘钨灯100元)。对易耗品(如插头、插座灯管等)超过正常损耗范围(以更换频率高低划分)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14、做好节约用水,工程用水设容器,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15、保护好管道设施,严禁破坏现场供水管道。
16、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私自改变用水管道的用途。
17、未发生火灾时,严禁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龙带、灭火器等不能用作他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有效日期自签定之日起,至乙方撤场之日止,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国际贸易中心日期:20xx年7月26日
工程项目经理部。
乙方:北京博达星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xx年7月26日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十八
甲方:
工程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各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项目部责任:
1、项目部建设临时用电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职电气工长,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人。
2、建立各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3、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4、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等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并做好记录。
5、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6、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项目部管理人员做到不违章指挥,并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
8、建立电气火灾日常检查制度,强化安全用电管理,成立预防电气火灾应急抢救队伍。
二、施工队及其负责人的职责:
1、施工队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各种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建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设立专业电工,明确责任,并与本队所有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签订安全用电协议书。
2、施工队负责人负责每月组织本队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负责监督检查本队人员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处理。
3、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保证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并对其进行日常性安全用电培训和检查。
4、施工队长、专业电工班组长必须监督施工人员劳保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严禁违章作业。
5、班组长每天要在施工中自检,发现电气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处理并报告项目部,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按照项目部及上级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临电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人员、按规定时间和整改要求进行落实。
6、施工队长及班组长必须按照项目部下达的临时用电安全交底内容施工,并负责向施工人员传达和履行签字手续。
7、施工队专业电工负责定期和不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监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监测维修记录。
8、发生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要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及时向项目部及相关部门汇报。
三、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出现争议和责任事故,应协商解决,分清法律责任,各负其责。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日期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甲方后自行终止。
注:项目部可依据本协议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项目负责人签字: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篇十九
供电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苏州一建火车站北广场项目部。
用电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要需向甲方借用电源,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24)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电费单价。
每度单费壹元壹角整(1.1元/度),另加10%线损,折合壹元贰角整。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普通施工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4、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线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5、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6、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
7、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9、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
10、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所引发的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1、补充条款:
乙方进场需预交纳押金壹万元人民币,待乙方施工完毕后确认安全无事故后退还。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