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伪狂犬野毒的感想
伪狂犬野毒的感想
近年伪狂犬野毒性率升高的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大家重视程度不高。二是过分相信疫苗质量好,用巴萨株一针管终身,只在70日龄做一次,不滴鼻,导致育肥猪感染,后备猪阳性进入生产群。三是饲养300~400斤的“牛”猪没有隔3~4个月免疫一次伪狂犬,导致转阳。四是灭鼠不力,传播伪狂野毒。
现在伪狂犬阳性率高但只要免疫得当,加上良好的饲养管理,生产指标也会很好!关键不能让伪狂野毒进入脑部的三叉神经结潜伏,一旦潜伏将终身带毒,也不能让野毒进入精囊潜伏,因为伪狂犬中和抗体是无法突破血脑屏障和血睾屏障的。因此一定要使用gE阴性的公猪。
对伪狂阳性率10%以上的母猪则采取增加伪狂犬疫苗的免疫频度,活苗与灭活苗交替使用,减少母猪散毒;初生仔猪出生伪狂犬喷雾滴鼻免疫,35日龄活苗肌注,70日龄灭活苗肌注,120日龄活苗肌注;结合早期断奶和两点式饲养工艺,做到用伪狂犬阳性母猪生产伪狂犬阴性仔猪,后备猪必须
gE阴性进入生产群,逐步降低阳性比例直至最后净化伪狂犬。猪场PRV临床主要症状及注意事项
1、后备母猪
后备母猪在感染伪狂犬之后,注意表现为后备母猪发情不正常,很少有其他临床症状。但是在引进携带伪狂犬野毒的后备母猪后,如果该猪场伪狂犬的免疫存在漏洞,就有可能在引进后备母猪15天左右,猪场会出现生产不稳定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中大猪咳嗽、部分发热,严重的会继发感染猪肺疫、传染性胸膜肺炎而急性死亡。部分猪场产房仔猪发生不明原因的突然死亡现象。其他猪群很少见到临床症状。因此在引进后备母猪时,做好伪狂犬野毒的监测是预防伪狂犬的首要工作。
2、经产母猪
经产母猪在感染伪狂犬野毒的过程中,主要表现为怀孕母猪流产,各阶段的母猪均会发生流产现象,但是流产比较集中的时间是怀孕21天左右,怀孕70-90天。而21天左右流产母猪,流产前大部分没有任何发热症状,所以流产前后很少发现采食量明显变化的案例;而怀孕70-90天发生流产现象的母猪,流产前有短暂的发热表现,采食量也会发生明显的下降甚至停止采食2-3天,流产之后,采食量恢复正常。经产母猪长时间携带伪狂犬野毒的猪场,经产母猪往往很少见到明显的流产现象,但是会表现产死胎比例较高的可能。笔者曾跟踪几家经产母猪伪狂犬野毒抗体长时间在30-80%之间的规模猪场,几乎没有收到经产母猪流产的回报,但是产死胎的现象相对比较严重。3产房仔猪
产房仔猪经常见到群体、整窝发生四肢无力、严重者后躯瘫痪、卧地不起、划水状、肌肉痉挛等现象,此时大家比较容易判断为伪狂犬。实际上产房仔猪个体发生关节肿大、四肢无力、突然死亡时,伪狂犬野毒感染在其中的作用也不可忽略。特别是散发性关节皮肤损伤的病例,大家往往简单认为伤口感染链球菌,引起关节肿大、站立不起。笔者仔细观察,分析发现,更多的病例是仔猪最初感染伪狂犬,而因伪狂犬的感染使仔猪站立困难,仔猪努力站立的过程中,致使仔猪关节处皮肤破损,至于后面是否感染链球菌不是关键,关键是引起关节处皮肤创伤的源头,我们需要认真分析,分别对待。4保育仔猪
保育阶段是伪狂犬在猪场的主要发病表现阶段,其症状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在免疫程序没有改变的前提下,发病时间非常确定,主要为45-55天之间集中发病,同一个猪场,不同批次的保育猪,最初发病时间差异不会超过3天。
(2)流行病学,主要表现群体发病,3-5天内日龄差异不大的猪群,整群发病,难以见到不发病的猪只;(3)临床症状,发热、精神沉郁、食欲废绝。在没有继发感染的情况下,其体温为41°C左右,整体昏睡状态,采食量快速下降,饮水量也显居下降,咳嗽明显。
(4)在继发感染控制良好的猪场,猪群拉稀的比例非常少见,但是咳嗽症状非常普遍,严重时或出现明显喘气现象。(5)由于保育阶段发病比例高,但是不同猪场通过不同的处理方法,其死亡率差异大,所以很多猪场容易误诊为高热病、蓝耳病等疾病。5 育肥猪
主要临床表现为群体咳嗽、部分喘气、生长不整齐、部分僵猪、眼结膜炎、个别因继发感染喘气死亡。当然引起以上类似症状的原因还有饲料霉变、饲料重金属超标等,所以具体情况需要仔细分析,区别对待。第二、实验室检测
可见,猪场伪狂犬野毒的感染现象比较普遍,值得大家关注。通过疫苗免疫接种对实验室伪狂犬野毒抗体检测结果对比发现:伪狂犬疫苗的免疫可以干扰伪狂犬野毒抗体的检测比例。在伪狂犬野毒抗体检测率非常高的猪群,通过加倍免疫伪狂犬疫苗,3天后采血,7天后再次采血,对比两次检测结果发现,3天内没有发现伪狂犬野毒抗体发生明显的变化,但是7天后,发现伪狂犬野毒抗体的阳性检测率几乎为零。因此,我们在检测伪狂犬的野毒抗体来评价猪群是否感染过伪狂犬野毒时,必须充分考虑,疫苗免疫对检测结果的干扰作用,否则非常容易发生实验室检测与临床实际症状相反的结果。
第三、临床治疗方法及注意事项
伪狂犬的临床治疗不同经历的人有不同的体会。长期试验发现,通过加倍接种伪狂犬疫苗,可以很好的消除临床症状。但是在紧急接种伪狂犬疫苗,用作治疗时,曾经有过多次惨痛的失败经历。
为此特将本人一点点体会简单介绍一下:
(1)疫苗的选择至关重要,在做治疗的时候,只能选择水佐剂的疫苗。?(2)接种的疫苗抗原量必须足够,抗原含量高的疫苗,可以选择1-2头份即可,但是抗原含量低的疫苗,需要适当增加免疫头份数,具体多少头份,在此不做介绍。
(3)当确定产房仔猪是伪狂犬,如果母猪奶水问题不大,可以立即肌肉注射伪狂犬疫苗即可,不需要控制继发感染。(4)保育阶段猪只的治疗必须先控制继发感染,然后免疫接种伪狂犬疫苗。
(5)饲料药物添加+磺胺类必不可少 第四、临床预防方法及注意事项 本人在走访猪场过程中,对伪狂犬的免疫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种猪免疫情况
(1)种猪每年免疫2次,产前1个月母猪额外免疫1次。(2)后背母猪配种前免疫2次、其他种猪每年普免3次。(3)后备母猪配种前免疫2次、其他种猪每年免疫4次。
2、商品猪免疫情况
(1)出生3日内滴鼻,70日龄二免。
(2)出生24h内(尽早)喷雾鼻,50日龄二免,30日后三免(3)出生3日龄内肌肉注射,40日龄二免。
(4)出生3日龄肌肉注射,40日龄二免,100日龄三免。注意事项:
1、疫苗的选择非常重要。
2、免疫头份数的确定,根据不同疫苗的生产厂家,才能确定各不同猪群的免疫头份数。
3、不同种类的疫苗前后免疫时差,一定要合理避免相互干扰的现象发生,否则非常容易造成免疫失败。第五、猪场伪狂犬临床症状净化方案
本人将猪场伪狂犬临床症状净化方案简单介绍如下:
一、所有种猪包括后背母猪、公猪统一规定为:每年3、6、9、12月份的月底或者月中免疫。
二、仔猪1日龄肌肉注射首免、40-50日龄二免、100日龄三免。
三、引种前,必须对种猪进行伪狂犬野毒检测,发现伪狂犬野毒抗体阳性的种猪,禁止引入。
四、对于伪狂犬疫苗及免疫剂量的选择,需要在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兽医指导下做出选择,结合实验室、临床最终确定。
202_-10-23 临泉 土坡
第二篇:猪伪狂犬特效药
猪伪狂犬特效药
猪伪狂犬特效药?猪伪狂犬病对养猪业危害严重,要彻底根除本病,达到完全净化,是相当困难的。如果能够采取综合性措施,并且持之以恒,坚持到底,完全有可能取得成功。
一、病原:伪狂犬病病毒
二、发病特点:在规模猪场,由于能合理的免疫伪狂犬病疫苗,效果比较理想,因此本病临床上一般不表现太明显的临床症状,最常见的是哺乳仔猪发病,其它阶段的猪发病一般以慢性感染,散发型为主;
三、临床症状:
1、母猪:表现流产、死胎、木乃伊、不发情、返情和屡配不孕等。
2、公猪:睾丸肿胀、萎缩,失去种用能力。
3、新生仔猪或断奶不久仔猪:A.全部体温升高B.大部分腹泻C.出现神经症状4.出现呕吐症状.抗菌药治疗无效,死亡率高达90%;
4、育肥猪:慢性呼吸道症状
四、解剖病变:肾点状出血,脑充血、出血、有的肝有
灰白色坏死点、扁桃体有灰白色坏死;
五、经济意义:种猪繁殖障碍,哺乳仔猪高死亡率,育肥猪主要表现为生长迟缓和日增重下降;
猪伪狂犬特效药?使用:白金肽(香港奥邦生物)肌肉注射:稀释本品后摇匀,形成均匀的混悬液。治疗量:本品发病前期注射150kg体重,后期注射100kg体重,预防量减倍。
第三篇:猪伪狂犬怎样治疗
猪伪狂犬怎样治疗
一、病原
伪狂犬病毒对外界环境中的不良因素有很强的抵抗力,8℃条件下可存活46天,24℃可存活30天。在潮湿阴冷的中性(pH6~8)环境条件下较稳定。暴晒、酸性条件(pH<4.3)或碱性条件(pH>9.7)1~7天即灭活。猪为伪狂犬病毒的自然宿主,还可感染牛、羊、猫、犬、兔子、老鼠等,应严禁这些动物进入生产场。
二、流行病学
病猪、带毒猪以及带毒鼠类为本病的重要传染源。本病自然发生于猪、牛、绵羊、猫、犬、野生动物。本病亦可经皮肤创口、配种等方式传播。泌乳母猪感染后6~7天乳中有病毒,并持续3~5天,哺乳仔猪可因哺乳而感染。妊娠母猪感染后,病毒可穿过胎盘感染胎儿。种猪群的感染曲线呈“S”形,感染初期被感染猪头数逐渐增多,后缓慢减少,然后再次呈现感染高峰,又逐渐减少,这种反复感染可持续数年。
三、症状
母猪主要表现为呼吸功能异常,与育肥猪相似。猪场各日龄段猪群感染伪狂犬病后,首先出现妊娠母猪流产。怀孕头1个月的母猪感染后,胎儿被母体吸收,母猪会再次发情。妊娠中后期母猪感染后,通常表现为流产、死产、产弱仔。:临产前感染,新生仔猪会带毒,并在生后1~2天内死亡。猪场流产率一般低于20%。怀孕母猪、空怀母猪及种公猪感染伪狂犬病后的病死率一般低于2%。
四、病理变化
上呼吸道炎症明显,可见浆液性至坏死性纤维素性鼻炎,以及咽喉炎、气管炎、坏死性扁桃体炎,口腔和上呼吸道淋巴结肿大、出血。有时还可见到角膜、结膜炎,角膜、结膜被覆一层炎性渗出物,显得污秽不洁、泪液过多。在肝、脾浆膜下散在典型的疱疹性黄白色坏死灶,大小2~3毫米。新近流产的母猪可见轻度的子宫内膜炎,子宫壁水肿增厚。仔细检查胎盘可见坏死性胎盘炎。
五、诊断
结合流行病学、临床表现、病理变化、血清学技术和病毒分离即可诊断该病。有流产病史及临床症状,肝、脾、肺、扁桃体有散在坏死灶可怀疑本病。本病的呼吸症状易与流感相混淆,如本病只感染育肥猪或成年猪时,常导致误诊。免疫荧光法即可确诊本病。⑴病毒分离:脑、脾、肺及鼻拭子可作为病毒分离材料。⑵组织切片免疫荧光染色法:该法可快速检出病理组织切片中的病毒粒子。常用病料为扁桃体、脑、喉。⑶血清学诊断法:包括病毒中和法、酶联免疫吸附法、胶乳凝集法、间接免疫荧光技术、补体结合试验、琼脂扩散法和对流免疫电泳。⑷生物学试验诊断法:取可疑病猪的脑组织,用生理盐水制备10%的组织悬液,取1~2毫升给家兔进行后腿皮下注射,注射后48~96小时家兔出现神经症状,不断舔咬或啃咬注射部位,出现症状后24~36小时内死亡。
六、综合防制
目前尚无治疗办法,但高免血清被动免疫适用于最初感染猪群中的哺乳仔猪,母猪的抗体通过初乳传给仔猪,母体源体可持续大约4~6周。母体被动免疫可以保护仔猪的致命感染。已发病或检查出伪狂犬病病毒感染阳性的猪场,建议所有的猪都应进行免疫。
(1)灭活疫苗种猪(包括公猪)第1次注射后,间隔4~6周后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6个月注射一次,产前一个月左右加强免疫一次,可获得非常好的免疫效果,能将哺乳仔猪保护到断奶。留作种用的断奶仔猪在断奶时注射一次,间隔4~6周后,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按种猪免疫程序进行。育肥用的断奶仔猪在断奶时注射一次,直到出栏。
(2)弱毒疫苗种猪第1次注射后,间隔4~6周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隔4个月注射一次。育肥猪断奶时注射一次,直到出栏。
七、猪场净化技术要点
1、保证各个阶段猪只的合理营养供给。
2、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及时清理粪便,避免产生过多有害气体污染环境。
3、做好密度、通风、冬天保温及夏天降温管理。夏天母猪舍和公猪舍都采取水帘式降温和排风扇抽风抽湿的方法,让猪只处于舒适的环境。
4、全进全出及同日龄阶段饲养。全进全出在疾病控制上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要求全进全出一定要彻底,包括猪群、工作人员、工具等。
5、每个环节设一个专用的病猪隔离场所,及时把病猪隔离出来,这无论是对病猪的病情控制和对未感染猪群都是很好的。
6、消灭可能的传播媒介。猪场严格禁止饲养犬、猫及家禽,杜绝犬、猫、鸡及其他鸟类进入猪场,定期进行场内灭鼠、灭蝇工作。
7、对全场种猪(含公母种猪及后备猪群)进行临床观察及生产繁殖性能的调查。
8、合理地使用疫苗,并根据抗体水平决定免疫程序
第四篇:猪得了伪狂犬怎么办
猪得了伪狂犬怎么办
猪伪狂犬病是一种猪分急性传染性疾病,由疱疹病毒病毒感染,多会引起母猪的繁殖障碍,仔猪的急性死亡,侵害多种系统的恶心疾病
猪伪狂犬病表现有四大症状:
(1)妊娠母猪发生流产、产死胎、木乃伊胎,其中以产死胎为主。
(2)伪狂犬病引起新生仔猪大量死亡,主要表现在刚生下的仔猪第1天还很好,从第2天开始发病,3~5天内是死亡高峰期,有的整窝死亡。死亡初生仔猪的日龄已观察到19日龄。发病仔猪表现出高热、食欲废绝、明显的神经症状、昏睡、呜叫、流涎、呕吐、拉稀、抑郁震颤,继而出现运动失调、间歇性抽搐、昏迷以至衰竭死亡,一旦发病,1~2天内死亡。15日龄以内仔猪死亡率可高达100%。剖检主要是肾脏布满针尖样出血点,有时见到肺水肿、脑膜表面充血、出血。
(3)伪狂犬病病毒引起断奶仔猪发病死亡,发病率在20%~40%,死亡率10%~20%,主要表现为神经症状、拉稀、呕吐等。
(4)种猪不育症。母猪不发情、配不上种,返情率高达90%,有反复配种数次都屡配不上,耽误了整个配种期。此外公猪感染伪狂犬病病毒后,表现不育、睾丸肿胀,萎缩,丧失种用能力。成年猪仅表现增重减慢等轻微温和症状。
治疗措施:
使用白金肽(香港奥邦)进行治疗,白金肽主治猪瘟、蓝耳病、圆环病毒、伪狂犬、猪流感、传染性胃肠炎、口蹄疫、细小病毒及其他病毒混合感染而引起的家畜体温升高(呈稽留热)、精神沉郁、全身败血等症状疾病,俗称高热病。同时可给新生仔猪做超免,有效提高自主免疫力。
第五篇:毒胶囊事件感想
毒胶囊
1、毒胶囊为何出现 1)八年前出现过
2)药品胶囊价格高,工业明胶胶囊价格低一半 3)企业的无道德经营
社会整体的经济水平不断的在进步,人民对生活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可在很多光鲜的品质生活背后,隐藏了多少的不为人知的黑幕呢?这些年,或者说一直以来,几乎每一起质量安全事件都是媒体先爆料。很少是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查出来的。监管部门与媒体相比有着信息、技术、知识、职能等多种优势,干什么去了?这是值得追问的,他们是为了社会环境弄个稳定?还是这本身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要求之一?弃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紧抓生产力发展?
毒胶囊事件一经爆料,当地的公安、执法人员去一家问题企业要去执法的时候,突然看到这家企业的大楼开始着火。事后证实,就是该企业的经理在集中销毁与毒胶囊相关生产资料及销售记录,可见他并不是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违规甚至是违法的。第二,出问题的地方202_年媒体就报道过,几乎同样的事情为什么时隔8年之后,问题还会再次发生?第三,我们现在面对这样一种行为,就是套用药品管理的相关法规,罚1-3倍,吊销执照,但性质究竟是假冒伪劣,还是投毒或者危害人民的生命健康? 202_年当时《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对家里开过明胶厂的一个企业主的采访,他说“用处太多,用量太大。这个行业不是取缔的问题,只要下游还有需求,它就不会停止,禁令打击,只会让它四处游走,或转入地下。现在是在风头上,很多人都等着东山再起。”听的惊心吗?是的,这一次还会东山再起?
现在我们作为广大消费者的一员最关心两个问题:第一,目前涉及到使用工业明胶来做药物胶囊的企业是否只有记者报道的这几家企业?另外,记者送检的这些药物胶囊当中,目前有13批,涉及9个,其中不乏大企业,13个超标批次的产品是有问题的,是不是只有这9家企业13个批次的胶囊有问题?如果真的只是这样,必须说记者的手实在太准了,为何记者的手能如此之准?是因为这个事情在社会的某个层面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第二,目前查处的方式就是媒体曝光,迅速封厂、抓人、下架。难道如那个老外问中国人为什么吃东西前都要用手机拍一下,摄像头真具备检测食品安全的功能?在这一阵暴风雨之后,监管体系能不能保证是一个长期有效,能不能保证是让黑心企业走投无路的这样一个体系。除了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之外,还有一个维护市场诚信的主体,那就是企业本身。在事发之后,企业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什么样的做法呢?再来看一看。出现如此恶性事件,监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是监管的责任。明胶企业确实存在重大违法嫌疑,但大家如果都把矛盾对准明胶厂,就会偏离问题的核心。现在要尽快检测所有涉事药企的产品,第一时间公布检测结果,既给民众交代,也是给药企的责任定性,从目前的处理看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但是,一些现象应引起警惕,各地药监部门去医院、药店检查,一听说问题药品下架,就完事大吉。实际上,监管部门要做的事很多,要检查药店购进多少涉事药品,共销售多少,还剩多少,剩下的药品必须全部带走,这些都是证据,而不是单纯下架了事。还有,受害消费者手中的问题批次药品又应该怎样去处理?回收还是更换还是退款?身体受毒胶囊危害的患者又是否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保全自己的权益?还是应该由谁主动承担呢?
其次是执法的责任。必须查处涉事药企,迅速检查药品生产是否违规,应否停止生产。同时,告诉公众到底发生了什么,药企违了什么规,准备怎么处罚。
三是问责的责任。早在202_年,央视就曝光过阜城县古城镇工业明胶大量流入各种食品行业的丑闻,时隔8年,不仅没得到遏制,反而越演越烈,可见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基本失灵。
2、毒胶囊生产厂家的行为定性 1)是简单的违规行为
2)还是违法的侵害了人身安全 3)如何处罚
药监局将毒胶囊事件定性为生产劣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20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药用胶囊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会议指出本次媒体曝光的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是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及使用铬超标胶囊生产劣药案。
这件事的本质,是药品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问题,药品企业采用不合法的材料,涉嫌欺骗和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因此,药企才是这次胶囊事件的第一责任人。现在对药企的调查,公众期待看到更多的实质性进展,而判定药企的责任,并非难事。
对消费者来说,药企涉嫌欺诈。虽然有明胶厂一把大火把相关材料给烧毁了,但药企的材料还在,就以药企购进胶囊的价格来说,工业胶囊和药用胶囊的价格悬殊较大,购进胶囊的源头企业到底是哪些,是否购进工业胶囊,很容易判定。一旦判定,药企需要公开承认错误并道歉。
药企要承担赔偿责任。对有明确证据的受害者,药企必须给予治疗并赔偿。同时,对铬超标的问题药品,必须尽快予以召回,并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现在虽有一些药企也在道歉,但诚意和力度远远不够。
美国企业对危机管理的认识和我们有很大不同。我们理解的企业的危机管理,经常是如何救火和灭火,压制消费者的质疑与诉讼,减少媒体的报道;美国的危机管理很简单,就是“诚实”二字。出现问题,立即直面现实,该赔偿就赔偿,该召回就召回。当然,它不“诚实”也不行,否则就要付出巨大代价。
3、如何避免再次出现这样的事件 1)大力度处罚
2)如何加强监督力度 3)修改法案
现在中国的发展速度确实很快,虽然发展速度还算是在控制范围内,可国内的监管机构和监督机制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成长和发展。
诚信才是行业的支柱。因为虽然我们理解明胶对于当地来说是一个支柱性的产业,但是真正市场的支柱是诚信,这根支柱倒了,什么支柱产业都没有用。
就中国的现实而言,民众普遍习惯把什么事都看作是政府的责任,就是政府应该严防死守,全方位盯着。其实,再严密的监管,也会出现漏洞,真正有效的治理,是所有人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一味强调监管,其实是“政府万能”的思维。实际上,政府无法承受全部监管之重。也就是说,要明确界定政府的权力与责任,不能一味地把所有的矛头都对准政府的监管。
解决社会问题,必须立足长远。因此,不管是之前的瘦肉精事件,还是现在的胶囊事件,都要抓住这些社会事件带来的契机,“倒逼”公共管理转型。各国情况不同,法律规定也有差异。
对中国而言,不是立法的问题,是执法的问题。在现有的标准中,铬是《中国药典》(202_年版)规定的食用、药用明胶必须要测的重金属之一,除了铬,还有铅、砷、锰、镉等重金属。据央视调查,在修正药业生产的羚羊感冒胶囊中,所用药用胶囊铬的含量为4.44mg/kg,这超出了国家的相关规定。中国202_年版《中国药典》明胶空心胶囊标准显示,重金属铬的限度在百万分之二,即2mg/kg。
具体而言,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如此行动:受害的消费者可以起诉制药企业,依法索取巨额赔偿,因为人命大于天;还可以起诉药品的广告商及其代言者,要求他们为欺诈消费者负责;广告代言明星们可以起诉广告商,要求它们为误导自己负责,赔偿自己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对政府来说,则应启动危机处理预案,为受害者提供免费救治和筛查;与此同时,也要起诉有关企业,给予巨额处罚。
也就是说,各方形成合力,让涉事企业付出惨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