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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途径

新农村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途径



第一篇:新农村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途径

新农村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途径

目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掀起高潮,从而给我们带来对于农村社会发展未曾有过的激动和憧憬。但是,对于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些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出现的问题,我们必须高度警惕,时刻保持理性,才能取得重点突破和全面推进。

一.热点问题

1.先设计,还是先施工——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规划问题

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省政府提出我省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第一句话就是规划先行,就是要把制定规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发挥好规划的导向作用。第一,突出抓好产业发展规划。“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第一要务,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则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发展蓝图。第二,因地制宜抓好村容村貌规划。“村容整洁”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新农村建设的形象,更是生活条件改善后广大农民的热切期盼。一是做到突出特色。做好村容村貌近期、中期、长期的建设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分步实施,尽快使农村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二是实事求是。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地逐步改造。要厉行节约,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尤其要避免强行集中建房的形象工程。三是重点突破。即突破资源循环利用的瓶颈,目前较为现实的途径是以沼气发展带动改厕、改圈、改厨工程以及种养业发展,完善绿色生态链条,发展立体生态农业,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第三,扎实抓好农民培训规划。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把农民培训工作作为农村长足持续发展的智力渠道和动力源泉,做好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2.靠政府,还是靠农民——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问题

现阶段以城带乡的新农村建设早已超越了单纯依靠政府投入的阶段,要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制度创新、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不是任何单一主体能够完成的。因此,这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主体的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在理论上是多方的,但合作主要集中在政府、组织(主要是企业)和农民三者之间,主要依靠政府的公共投资和制度供给、市场微观主体尤其是企业的支持作用以及农民自身能力的提升共同完成。

政府是新农村建设的制度供给主体。新古典经济学认为,政府主要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其作用主要为:维护产权制度、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产品、调节社会供求、促进社会公平分配。用以上理论指导,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界定为:通过制度建设保障农民权益;通过政府直接投资和引导社会投资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通过促进实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调节城乡关系;通过加大对农村的直接投入和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公平分配;通过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协调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通过机制建设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绘就蓝图,当好规划师;提供资金保障,当好投资家;坚持正确导向,当好掌舵手;落实制度,当好责任人。

组织是新农村建设的服务主体。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需要互惠自愿性服务组织的多方援助。虽然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转移支付在以不同的形式向农村倾斜,但公共财政主要投资在基础设施方面,农业生产所需的资金则难以解决。因此,新农村的建设,有赖于企业下乡,结合当地实际发展优势产业,以现代化企业化的生产组织形式发展生产,改变传统自然经济的做法,形成规模效益,使农业真正走上企业化的发展道路。

农民才是新农村建设的实施主体。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盛行,强调发展的核心动力来源于发展主体,而不是外界的干预,发展的关键是赋权。因此,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必须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所谓农民的主体作用,是指在政府主导作用的启动和指引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满足农民的意愿和需求。所以,农民主体地位首先体现在要尊重农民的需求,赋予农民对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全过程的决策权,让农民在参与和决策过程中重建自信、自尊,发挥其首创精神。其次,新农村建设必须体现农民的参与权,让他们根据自己的意愿自己动手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农民主体,就是始终把相信农民、依靠农民、发动农民放在首位,农民的事情让农民做主,农民的事业靠农民来办。

综上所述,新农村建设三个主体各司其职。在关系农民直接利益的生产建设中,农民是积极投工投劳的主体;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中,是民主管理的主体。但在农村公共品的投入上,在公共服务的建设上,必须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主要依靠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在农村产业开放和经营项目上,则要积极吸引企业投资、经营,广泛参与。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特别是社会救助中,应提倡鼓励社会财富“第三次分配”(第一次分配是创造财富的产业部门的分配,第二次分配是真正起到调节收入的作用,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即动员有一定社会财富的个人和集体通过自愿赠予的方式为农村社会事业作贡献。目前,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第三次分配数量越来越大,有的已占GDP的10%,成为国际上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形式。

3.先有新农村,还是先有新农民——关于培育新型农民问题

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决定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条件,没有新农民,就没有新农村。我们清楚地看到,当前农民素质与新农村建设要求极不相符。主要表现是:第一,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匮乏。农民的文化程度是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衡量标准。我国农民科学文化知识匮乏,直接影响着他们接受新知识和各种信息的能力,制约着他们的思维水平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第二,农民的技能素质低。平均1000名农业劳动力中才有农业技术人员6.4人。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我国受过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农业劳动力占全部农业劳动力的比重不足20%,而荷兰80%的农民受过中等教育,12%毕业于高等农业院校”。第三,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待提高。农村中存在一些陈规陋习和不良封建思想遗风,墨守成规、安于现状、封闭的小农文化障碍并未完全清除。在很多地区,修坟墓,建寺院,塑神像的现象还很普遍,农村聚众赌博的现象屡见不鲜。第四,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淡薄。在法制方面,农民对国家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知之甚少,由于不懂法而造成的违法事件时有发生,更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民主方面,由于封建遗毒较深,农民缺乏民主习惯,政治参与意识淡薄。

新农村建设对新型农民培养的目标要求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知识技能型农民;思想道德素质高的文明型农民;民主法制意识强的主人翁式农民。

4.盖房子重要,还是挣票子重要——关于增加农民收入问题

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但受多种因素制约,农民增收依然十分困难。农民富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目的,增收困难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挑战。首先是种养业增收难。农业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增收的不稳定性较大。虽然国家对农民实行了种粮补贴,但生产资料和机械作业费等持续涨价,无形中增加了生产成本,农民从事种养业增收困难。二是产业化带动难。近几年农业产业化有了一定发展,但农业竞争力总体还不强,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还不高,带动农民增收不明显。三是转移性增收难。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的比例逐年增加,外出打工和就地转移的劳动力队伍庞大,但由于综合素质低,大多数劳动力仍从事着低收入的工作,技术型、技能型劳动力转移输出很少,无法获得较高收入,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受到抑制。四是政策性增收难。自202_年起,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及其附加,“一免三补”政策提高了农民的种田积极性,但农民依靠政策增收的空间也在缩小,没有更多途径。

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以人为本,以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这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必须掌握的重大原则。5.资金是从上级要还是自己筹——关于新农村建设中的投入问题

很多基层领导反映,新农村建设投资巨大,乡镇政府明显“力不从心”。资金成为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极度稀缺的资源,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瓶颈。

在具体操作中,可以抓住“六个字”:“统”,即统筹使用“三农”资金,按照“先摸底后统筹,先预算内后预算外,先重点后一般”的思路,对“三农”资金进行重新整合、通盘考虑、捆绑使用,集中用于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难点和急办事项上。“激”,即通过制定财政政策激励措施,加大财政支持科技兴农力度,引导农民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吸”,即通过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新农村建设。“聚”,集民财办实事,农民的广泛参与是新农村建设的动力,也是破解建设投入难题的中坚力量。集聚民财办实事不仅可以减少办事过程中的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其现实意义还在于可以增强广大村民的民主意识,推进基层民主理财和民主建设。“争”,即把握中央和省、市各部门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投入的良好机遇,筹划建设项目,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监”,即加强财政监督,防止支农资金损失浪费,切实提高支农资金效益。

6.干部说了算,还是群众说了算——关于新农村建设中的民主管理问题

美国政治学者阿尔蒙德指出:“当某个集团或个人提出一项政治要求时,政治过程就开始了。这种提出政治要求的过程称为利益表达”。在当前的决策体系中,由于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存在问题,导致农民基本上是各种决策的被动接受者,而不是决策的积极参与者。现实中一些基层政府强征农民土地、强拆农民房屋等侵害农民利益的决策之所以能够轻易出台,正是因为农民没有参与决策。很显然,政府要作出比较科学的、民主的决策,就必须疏通农民的利益表达渠道,倾听农民的利益诉求。在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中,“管理民主”是建设新农村的体制保障。管理民主,“主要是指在农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当家作主,不断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不断促进农村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各项利益。”202_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除了对八个部分阐述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意见外,还强调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在经济利益上要多照顾农民,还需要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如果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是新农村建设的“硬件”,那么,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则是新农村建设的“软件”。既要抓硬件,又要抓软件。

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和直接受益者,对基层民主有直接认同感,只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护和落实其政治权利,新农村建设才会拥有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如果不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说了不算,就会形成政府热而农民冷的现象,新农村建设只会流于形式,最终无疾而终。只有使农民把新农村建设当作他们自己的事业来做,才能使新农村建设爆发出真正强大而持久的活力。要发挥我国农民的主体作用,当务之急是真正落实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话语权,即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利益表达权。

二.难点问题

1.农民工的增多与农村劳动力减少的矛盾。

一方面,农民外出打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需要不断地转移输出。另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依靠大量的优质劳动力。但目前的情况是,只要身体健全的青壮年劳力,都已经加入外出打工的队伍。当我们动员更多的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时,回头看农村,就会发现,从事农业劳动的主力军已经是人们称为“386199部队”的妇女、儿童、老人了,农村已经缺少发展现代农业所需要的优质劳动力了。

2.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与农业规模经营的矛盾。

一方面,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 ,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另一方面,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依靠规模经营。家庭分散经营的方式在改革开放初,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生产积极性,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其制约现代农业规模经营方式形成的弊端,便逐步显现。我国农民人均经营耕地1.4亩,户均7亩左右。全国2.38亿农户,使用着大体相当的生产资料,重复着同样的生产过程,各自花费各自的成本。即使一家一户算起来是节约的,但加总起来的成本却大的惊人,这便是我国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上没有竞争力的根源。

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性与选择突破口的矛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个全面系统工程,涉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五个方面,农业的生产方式、农民的生活方式、农村居民点的布局建设,都需要发生革命性变革。但在具体实施上,却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在兼顾全面性的同时选择正确的突破口。农村调查发现,不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不知新农村建设从哪里下手。有人说,发展经济是基础,要抓产业,但现在是农民自主经营,不好过多干预。有人说,要象韩国那样搞好新村建设,但又有人指责这是搞大拆大建。现在不少基层干部反映不知抓什么才好。

三.解决途径

1、改革城乡二元体制,让农民工在城镇留下来。

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农民即使在城市找到了工作,但由于城市住房、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成本过高或制度性障碍,多数农民工在当前的制度条件下很难在城镇长期立足,最终还得被迫回到农村。要使农民在城镇真正留下来,一要改革城乡分设的二元户籍制度,让符合留城条件的农民工有留下的合法条件。这个改革有些地方已经在做。比如,有的城市规定农民工有固定住房、稳定职业等,就可以成为城市居民。要使农民工具备这些条件,除了农民自己努力外,城镇政府也要为他们创造条件。如入户手续从简,一视同仁地纳入居委会,形成平等交往的关系等。二要让农民有就业岗位。要想让农民在城镇留下来,就必须使他们有相对稳定的岗位和收入。让农民有就业岗位,首先城镇必须创造出就业岗位来,以吸收农民工;其次要创造制度环境,引导农民在城镇自主创业;最后,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使之适应城镇就业和创业的需要。三要让农民能买得起住房。农民工在城镇住下来,并不是在工棚里住下来,应当有一套与小康水平大体相当的住房。如果没有一些特殊的政策和做法,月均收入800多元的农民工永远也买不起房子的。重庆市在这个问题上的做法是值得借鉴的。重庆市的部分区县出台了农民工用宅基地换房子的政策,既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工买房的困难,又解决了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

2、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相对集中。

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 “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同时又提出要实现“两个转变”,即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而实现两个转变的根本途径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土地流转。“一个长久不变”与“两个转变”,看似一对矛盾。我的理解是,“一个长久不变”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两个转变”则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实施土地流转,必须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大幅提高土地产出效益,那种把土地集中起来仍然进行传统种植的做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土地流转。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前提下,怎样实现土地的相对集中?基本思路是:建立土地流转基金制度。第一,筹集一笔基金。基金的筹集可采用“混合经济”的形式进行,由投资各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成的公司运作,政府可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使其正常经营收入略高于当时平均利润。第二,对耕地的产出进行评估。比如每年每亩纯收入1000元,可按照1000元或略高于1000元的水平(相当于农户用承包地入股的收益),给予流转耕地的农户,让他们感到土地流转出去划算。第三,制定保障土地流转正常运作的制度。如经营的诚信制度,保障公司和农户利益的制度等。另外,也可以简化形式,大户可以通过农户间的协商进行,工商资本可以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等形式进行。不论那种形式,都离不开政府引导和制度约束。重庆市以“承包地换社保”的做法(每亩每年折价700斤稻谷)值得借鉴。

3、以新村建设为切入点,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

新村建设,形式上表现为并村或大拆大建,但不能把它简单地理解为大拆大建。新村建设的真正意义是以新村建设为契机,形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新村建设过程中,应该统筹考虑城乡居民点的合理分布,综合设计新村功能,田、林、路、庄相互照应,生产、生活、消费、治理污染、公共品提供、二、三产业等合理配置,协调发展,把新村建设当作农村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全面形成和发展的重要举措。新村建设至少有三个作用。一是节约庄基用地。据党国英估计,全国300多万个自然村,总占地面积在15万平方公里以上,通过合理调整村庄结构,撤并一些村庄,消灭空心村,让农民适当集中居住,就可能节约50%以上的土地。二是防治村庄污染。农村污染已经是农村生态和村民身心健康的大敌。在新村建设开始前,按照循环经济的思路设计好村庄污染物的科学治理和利用实施方案,能使变废为宝、科学治理成为现实。三是形成良好的社区环境和公共服务。在现在的自然村设计建设敬老院、学校、医疗所、文化娱乐活动中心、物业管理中心、消费中心等,既没有足够的人气支撑、资金支撑、资源配置也不科学,只有适当地并村,统一规划和建设,上述体现社区环境和公共服务的设施,才能建设好,充分发挥效用。

4、讲究工作方法,克服五个偏差。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要防止和克服一些认识和行动上的误区。一要防“急”。“三农”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绝不可急于求成,新农村建设也是这样。当然这也决不意味着可以慢慢来,当前该干的事、能干的事要抓紧去干。既要量力而行,更要尽力而为。二要防“套”。新农村建设要求借鉴外地的模式和以往的经验,但不能简单套用,一定要给新农村建设赋予时代特色,因地制宜,按照阶段性发展的实际来确定工作思路。三要防“偏”。新农村建设一定要围绕建立和探索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机制和条件,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来进行,偏离了这个中心,新农村建设也许在其它方面会有所成就,但最终会拖整体工作的后腿。四要防“全”。新农村建设不能贪大求全,在具体工作上要统筹兼顾,有主有辅,突出重点,抓关键环节。什么事都想干,什么事都干不了。五要防“乱”。新农村建设是统揽“三农”工作的一个主旋律,如果上面说法很多,基层将无所适从,工作指导上就会乱。我们应当多一些探索,少一些噪音,以便基层集中精力,真抓实干。

第二篇:如何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法治问题

如何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法治问题

要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伟大实践,就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把切入点放在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上,把着力点放在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上,把落脚点放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上,全面发挥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职能,紧紧围绕农村平安创建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把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农村各类不和谐、不稳定问题,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心平气顺、安居乐业。稳定的社会秩序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石。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并不是一个没有矛盾、问题的社会,而一个能够及时化解纠纷、缓解矛盾、疏导情绪、理顺心气,确保矛盾不积累、不膨胀、不激化的社会。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快的特殊时期,农村滋生矛盾的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对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政法综治部门要注意研究其规律、特点,切实增强预见性、前瞻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善于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去解决,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切实维护好农村社会治安、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感。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一个和谐稳定社会的基本构成要件。从当前农村治安状况看,农村的违法犯罪问题既有与城市违法犯罪问题的共同特征,又有农村自身的特点。影响农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入室盗窃、抢劫、抢夺、地方流氓恶势力、制假贩假等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政法综治部门对这些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严厉打击、集中整治,切实把农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的势头压下来,确保刑事犯罪案件发案不出现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始终保持农村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激发农村社会的创造活力。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民主诉求不断增强,对政法工作最集中、最强烈的愿望越来越倾向于要求政法机关公平地对待各类主体,公正、高效、文明地裁判和执行,在司法活动中体现社会主义法律的人文关怀。这就要求政法机关要深入地研究和探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强化对公民和社会的保护与服务意识,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政法工作的职能。不但要通过打击犯罪、加强治安管理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受理群众求助、提高司法效率、及时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充分发挥政法工作的保护与服务职能。树立起“执法为民”、“以人为本”、“执法平等”和“执法最佳效益”的理念,努力做到依法打击与依法保护并重、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并重、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重、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自觉地把政法综治工作纳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中去思考,纳入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推进。

第三篇:如何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法治问题

如何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法治问题

要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伟大实践,就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把切入点放在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上,把着力点放在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上,把落脚点放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上,全面发挥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职能,紧紧围绕农村平安创建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第四篇:城市管理方面热点难点问题

城市管理方面热点难点问题

1、无证餐饮店扰民。

现阶段,居民群众拨打12345投诉举报无证经营餐饮店油烟、噪音扰民现象持续增多,被投诉的餐饮店多数集中在居民区内,并且由于靠近居民居住区或者油烟排放噪音等达不到合格标准,因而得不到环保立项评估通过,从而导致无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演变成为无证照经营。针对这一现状,管理区环保办、城管办、卫生办多次会同市环保局、食药监局、工商部门进行上门发放整改通知书,但收效甚微。下阶段还是应该加大重视力度,在市职能部门的协同合作下,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整治效果。

2、娱乐场所噪音扰民不止。

区域内酒吧、茶室、麻将馆、健身房等场所,经常有附近居民投诉噪音扰民现象,环保部门和文广新局多次前往要求合理降低音量,但收效甚微,居民投诉也有增无减。针对这一现状,除了职能部门要求其合理规范经营外,还需出台严格的处罚细则,进一步严格要求其整改落实到位。

3、城市基础设施缺损增多。

针对老城区基础设施损坏和缺失严重的现状,居民投诉等问题日渐突出,依托 “科学合理、规范顺畅、运转高效”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一旦发现基础设施损坏后,通过虞山镇网格365平台准确地将具体问题、位置及时上报虞山镇政务服务中心,对问题进行分类后派发到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和动态化。另一方面,不断加大基础设施维护和改造的资金投入,积极向市、镇两级政府、相关部门争取,努力解决辖区居民急需解决的基础设施方面的实际问题。协同配合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做好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路灯照明及亮化、城区河道和防洪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市政设施建设、维修、养护的管理工作。在重点民生问题上做到多方投入、百姓受益,进一步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提高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4、卫生死角、院户楼道乱堆放现象。

老城区存在大量背街小巷、大院户、老新村,目前城乡环境“脏乱差”和街巷破烂现象、不尽如人意的市容市貌、较为粗放的城市管理现状、不文明不和谐的生活陋习,都造成日益增多的投诉量,管理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民攻坚战,实现旧貌换新颜,要求各社区、物业公司、保洁公司在环境清洁行动中进一步强化全局一盘棋观念和责任意识,齐心协力把环境卫生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深入找准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部位,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以清理小街小巷为重点,以整洁楼道院户为依托,从中心城区到城郊,从主次干道到小街小巷,在地毯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全方位、立体式推进环境清洁工作。通过环境清洁长效机制,凡是涉及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问题,得到进一步精梳细理,积极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不留盲区,切实解决好一批影响城市形象、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广大居民群众的公共利益。

5、无证摊点、游摊散贩占道经营

针对菜场周边无证摊点增多,且设摊区域集中,对市容交通秩序影响较大的情况,市民投诉也逐渐增多,管理区将采取三项措施,对菜场周边的无证摊点开展集中整治。一是坚持集中整治不放松。配合城管方塔中队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加大了集中整治的频率和力度,对泰安菜场、平桥街菜场区域组织大型集中整治,积极劝离无证摊点。二是坚持日常管理不放松。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路面管理人员责任区制度,定人、定时、定岗、定责,严格监督考核。建立“社区、中队、菜场”三方联动机制,通过社区城管、中队队员和菜场保安的工作联动,进一步增强日常管理力量,弥补管理时间空挡。同时,强化机动班同日常驻守人员的工作衔接,确保执勤管理的连续性。三是坚持宣传教育不放松。在强化整治和日常监管的同时,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要求路面执勤队员在纠违时加强对管理对象的教育,引导自产自销的菜贩到附近的疏导点内规范经营。安排社区城管队员定期开展城管“五进”活动,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相关知识,自觉抵制无证摊贩,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6、危旧公寓房解危解急 管理区辖区内建于七八十年代的零星公寓房、城镇危房和老旧房屋,由于年久失修,房屋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居民住户进行政策咨询日益增多,管理区已前期进行安全排查摸底,并将摸底调查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住建部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开展安全排查已拟订方案报市政府。待方案出台后,将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根据排查治理意见进行整改。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危旧房解危事宜高度重视,组织规划、国土、住建、属地政府等部门调研摸底全市的老旧危房分布和安全情况,住建局起草了全市危旧公寓房解危更新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办法。危旧房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系统工程,实施方案将在进一步深化、完善后,由市政府出台实施,对现未列入改造规划的零星住宅小区,上级部门正在积极调研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建立健全相关更新机制,对城区建成年代较久、使用功能和质量状况较差的住宅,将因地制宜分类制定解决方案。

第五篇: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短缺。资金投入不足一直是新村建设的老问题。尽管中央采取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财政支农投入也大幅度增加,但是同需求相比,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仍然很小,支农投入渠道不宽、投入结构不合理、地方配套资金不足、支农资金使用效果不理想等问题比较突出。免征农业税后,农村财政缺口大,加之普遍背着历史债务,上级下拨的转移支付无法维持乡(镇)、村机构的正常运转,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虽然在新农村建设中应注意突破靠大量资金投入单一带动的模式,但现阶段资金投入的确是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二、生产力水平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劳动者素质不高导致农村造血功能差。农业总体上还是粗放生产,加工能力低,产业化经营还处在初级阶段。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只是追求数量的增加,未形成规模生产和集约效应。农产品加工多停留在初级加工上,产品科技含量低,竞争力不强。此外,农民的思想观念还比较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现代社会发展有不小的差距,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等观念逐渐淡化,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有所抬头。

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已成为影响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因素。在广西一些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医疗卫生、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无钱送子女读书、无钱看病等现象还比较多地存在,科技投入不足,抗灾能力低,底子薄、基础差、人才缺、资金少、设施缺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尚未建立或尚未健全。更为突出的是,农村中有活力的人大多外出谋生了,试点农村普遍缺少观念新、有知识、有魄力的干部,现有的干部总体上创新意识不强、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服务意识、民主意识尚比较欠缺,村干部的凝聚力差、号召力弱,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

--以人才建设打造农村建设的核心动力

广西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省区,是经济欠发达的民族地区,农村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的瓶颈之一。资金投入问题通过多渠道筹集将逐步得到解决,但新农村发展的根本在人。记者在一些试点村了解到,部分村容村貌改善较快、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迅速的试点村,往往依赖于一批服务于新农村各方面建设的外来专业人才,同时也依赖于当地头脑灵活、敢闯敢干,具有一定号召力、影响力的干部或带头人。

首先,医疗卫生和教育长期以来都是农村发展的短腿,这方面的人才匮乏需要通过政策引导来切实予以解决。为有效解决乡镇卫生院医疗人才短缺的问题,可考虑把市(县)农村乡镇卫生院归属市区各大医院分别管理,医务人员轮流派往乡镇卫生院工作,乡镇卫生院采取“上、聘、下、召”的办法:“上”是送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聘”是聘用离退休专家,“下”是下派上级医疗机构骨干到卫生院服务,“召”是召回卫生院已经离岗“单干”的技术人才。

此外,在教育人才方面,可考虑市县中小学与农村中小学对口帮扶,组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开设主要课程的示范课,一对一与农村教师进行交流,可实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选派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优秀教师到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进行为期一到两年的支教活动,参加支教的教师只转临时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和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龄、教龄和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一定优待。可分期分批安排农村中小学教师到中、高等师范院校培养深造。

其次,要积极推动和支持城市公务员和各方面人才轮流到农村工作。通过从高校选拔自愿到农村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引导人才在区域城乡合理流动,多渠道解决制约农村发展中的人才瓶颈问题。此外,要继续从每年招录的公务员中选拔一部分人到农村先行锻炼,通过安排中青年后备干部到农村挂职锻炼等途径,加大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工作力度。同时制定和完善农村留住人才的优惠政策,以高薪、高补贴和优先晋升职称等优惠待遇,促使各方面专业人才向农村流动,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和创业发展。

第三,重视发挥本地乡土人才的优势和作用,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给本土人才提供机会和舞台,让他们真正成为传播最新农科知识的“宣传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头雁”。要重用本土人才。一要摸清底数,建立和完善乡土人才的服务机制,建立乡土人才信息库。把具有开发潜力的转业退伍军人、高中以上毕业生、外出务工回村有一技之长人员、企业下岗人员等作为乡土人才培养对象。要根据本地实际,通过职业中学、中等专业技校等形式,培养懂经营,有一技之长的技能型人才。政府要对乡土人才库的人才进行跟踪服务指导,提供科学指导和致富信息。

村干部将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优秀的乡土人才可以成为村级后备干部。乡土人才在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中扮演着不同角色,可以考虑到他们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把优秀乡土人才纳入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行列,让一些“田间秀才”“种植能手”“养殖专家”发挥特长,进而带动和推进新农村经济的发展。此外,一些高校可以根据农村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培养村干部的有效途经。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在坚持用人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不拘一格选人才、用人才,民主推选出一批有理想、有文化、懂技术、年龄适中、能热心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农村青年骨干,充实到村支部和村委会班子中去,使其发挥更大的组织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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