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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目前国企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提升的一点思考

对目前国企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提升的一点思考



第一篇:对目前国企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提升的一点思考

对目前国企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提升的一点思考

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责由过去的“打击防范”转变为现在的“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在新的形势下,石油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必须与时俱进,有所创新,切实做到有“保”有“卫”,不断开创新时期治安保卫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适应时代和企业的发展需求。

思想观念上要创新

从思想上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理念。保卫部门是企业的“守护神”,只有为企业服好务,才能更好地发展。保卫部门的干部员工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忠诚度和大局意识,为企业“保驾护航”。

进一步强化为员工服务的理念。为员工服务是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保卫部门和保卫人员要具备为员工服务的优良素质。为企业服务和为员工服务是统一的,保卫服务到位了,员工就会自觉参与和支持保卫工作。

工作机制上要创新

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保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绩效考核对员工进行全方位的激励,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保卫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建立预警机制,掌握保卫工作的主动权。首先要做好维稳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不同群体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早发现影响内部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其次要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不断强化目标管理机制,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相互配合,整体联动,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首先,建立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单位责任制”。全面构建基层车间治安保卫的第一道防线,治安保卫部专业队伍防范的第二道防线,单位内部综合治理的第三道防线和地方公安机关打击的第四道防线。其次,建立内部防范与地方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相辅相成的长效机制,确保企业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再次,要配合企业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通过目标与责任机制,使内部治安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形成层层有目标,项项有措施,人人担责任,个个抓安全的治安保卫新格局。

方式方法上要创新

变被动为主动。在当前的新形势下,保卫工作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变被动为主动,因地制宜、因厂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企业各单位建立健全以动态追踪管理为主的重点部位、人和帮教对象网络,实现保卫工作由滞后服务向超前服务的创新。

变一人一岗为一人多岗的工作模式。保卫工作要主动服务,为生产一线当好配角,必须要提升保卫干部和员工的综合管理能力和素质,达到一专多能。同时,要针对企业实际调整工作重心,提高对环境的适应性。

注重树立形象。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升内在素质。要着力培养一批专家型的工作骨干和行家里手,要从门卫等窗口岗位入手,以高严细实的精神培养规范的警容风纪,培养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展示治安保卫人员的新风貌。

实现“五个转变”。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人海战术”向“人技结合”转变;由“外堵”向“内防”转变。通过“五个转变”,促使保卫工作迅速适应发展变化着的新形势。

队伍建设上要创新

保卫工作创新,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保卫工作队伍。必须提高保卫工作者的政治理论素质。要认真深入贯彻落实好总厂的企业文化建设,以 “管理规范化、服务专业化”为目标,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文化素质。在高新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保卫工作者若是没有深厚的科学文化知识底蕴,就很难胜任所担负的责任。

第二篇: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细则

XX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细则

目录

一、总则----------------第1页

二、职责----------------第2页----第6页

三、制度----------------第6页----第25页

四、管理---------------第25页---第26页

五、考核---------------第26页---第28页

六、奖惩---------------第28页---第30页

七、附则---------------第30页---第31页

XX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辖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和科研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公司负责、突出重点、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三条

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破坏、防泄密和防治安灾害事故。

第四条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第五条

主管部门要协助公安机关检查、监督本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六条

本细则保卫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章

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全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对全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富有全面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指示精神,组织制定公司治安保卫工作重大决策,领导部署全所治安保卫工作;

(二)组织落实公司安全教育工作,责成各部门、单位和员工做

好本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

(三)组织制定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各项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情况;

(四)负责保卫机构和群众治安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第八条

公司领导人职责

部门、单位的领导是所在部门、单位的治安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的治安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本《细则》规定的保卫工作任务、及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和决定,并组织具体实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单位的治安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

(三)负责制定本部门、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业务、行政管理范围;

(四)经常对本部门、单位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五)领导并组织本部门、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并及时上报;

(六)配合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做好各类案件、事件的调查处理,发生治安灾害事故,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对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侦破和处理。

第九条

员工职责

(一)员工是公司内的主体,对本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应负有责任;

(二)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和公司纪律、规

定,敢于同一切违法违纪、干扰和破坏本所治安安全行为作斗争;

(三)积极协助所在部门、单位的领导抓好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整改;

(四)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制理念,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第十条安保总监职责

(一)在本公司党政领导下,按照本处的职责主持日常工作;

(二)积极完成公安机关和所领导布置的各项保卫任务;

(三)深入基层检查安全、保卫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拟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五)组织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并负责对其考核;

(六)做好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学习政治和业务;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十一条保卫人员职责

协助总监搞好保卫保密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治安组组长职责

(一)在领导的指导下,主持治安的日常工作;

(二)拟订组内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搞好工作总结,定期向处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经常组织人员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督促检查到位,岗位责任制落实;

(四)配合公安机关处理一般案件和一般治安问题的查处;

(五)做好全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和正常的考勤和考核,帮助解决

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六)积极预防治安案件和刑事犯罪活动的发生,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做好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共组。第十三条巡逻人员职责

(一)巡逻人员要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尽职尽责;

(二)维护园区内治安秩序,保障公司内安全;

(三)对园区内的重点要害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巡逻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和隐患漏洞及时报告和处理;

(四)巡逻盘查形迹可疑的人员,纠察、防范和发现违法犯罪活动;

(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案件,调解各种纠纷;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十四条门卫值班员职责

(一)值班人员要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做到文明值勤;

(二)值班期间必须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遇到问题既要热情耐心劝说,又要坚持原则,妥善处理在门卫区域内发生的各类问题;

(三)进出公司的车辆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各种载物车辆和所内物资出门需凭盖有公章的《携物出门证》方可放行;

(四)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和发现进出本所的可疑人、可疑事,发现可疑情况时要认真搞清,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严格交接班手续,在岗期间不得从事与门卫无关的事情;夜间不得睡觉;

(六)经常打扫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第三章制度

第十五条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使本公司有一个良好的正常生活环境,保证公司内科研生产的安全,特制定此《门卫制度》,请遵守执行。

一、骑自行车出入大门,必须主动礼貌下车,机动车辆进出大门须缓慢通行;

二、外来人员(探亲访友)须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三、入公司务工,要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不得私自带小商小贩、修理人员叫卖、搞维修;

五、严禁散发广告、传销等闲杂人员进入院内;

六、出租车禁止入内;

七、外来车辆进入园区,要主动停车登记,按要求换取通行证;

八、携物出门时,要有物主送出并登记;

九、门卫上岗人员要根据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可禁止其通行,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第十六条“三工人员”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单位使用的“三工”(临时工、合同工、农民工)人员必须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二、用工单位书面申请、说明用工部位及理由,并通知保卫职能部门;

三、“三工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由用工单位负责人带领相关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三工人员”持临时出入证出入,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服从管理;

五、“三工人员”只能在指定区域活动,不得超越指定区域;

六、在制定区域内施工不得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及水电设施;

七、“三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用工单位必须派专人管理;

八、“三工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从事赌博、偷盗、破坏等违法活动,违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九、“三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只限本人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得涂改和转借他人,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罚;

十、“三工人员”在施工期满后,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后方可离开。

第十七条“三工人员”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公司工作区的“三工人员”,必须服从管理;

二、进入工作区域进行施工的“三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动用明火,且在进行水、电作业时,做好人身安全和消防防范措施;

三、进入生活区的“三工人员”只能在制定的区域内活动同时,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四、“三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拣、拾与施工无关的物品;

五、在施工区域进行施工的“三工人员”都要遵纪守法,不得从事赌博、偷盗、破坏等违法活动,违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内部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公共场所,主要是指单位内的活动中心、、食堂、商店等人员来往较多的复杂场所,为了维护正常的内部治安秩序,加强治安管理,确保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根据内部公共场所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及规定;

二、公共场所应设专职负责人,负责对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堵塞漏洞,确保安全;

四、加强对防火、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保障安全通道畅通无阻,发挥其在突发事件时人员安全撤离;

六、对违反本规定,有意滋事生非、寻衅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治安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内部易发案部位管理制度

易发案部位主要是指单位内部的财务部门、库房等重点部位,为了维护这些重点部位的安全,确保科研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根据易发案部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管理规定;

二、对内部易发案部位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审查和等级备案;

三、各重点部位应设专职安全负责人,加强安全工作管理,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

四、严格执行值班守护制度和规定;

五、经常性的对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加强对安全设施的管理并进行及时维护和保养,使其随时处于良

好的工作状态;

七、对任何违反内部易发案部位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工明确,落实责任;

二、根据要害部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管理规定;

三、加强要害部位的防范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确保科研生产工作的安全进行;

四、组织实施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审查防火隐患整改计划,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完善消防设施建设;

五、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审查和登记备案;

六、各要害部位应设专职安全负责人,加强安全工作管理,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

七、严格执行值班守护制度和规定;

八、定期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九、加强对安全设施的管理并进行及时维护和保养,使其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十一条临时雇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暂住人口登记和管理,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特制定此制度:

一、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临时雇用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登记管理工作;

二、用工单位必须按照“谁雇佣、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登记和管理规定,坚持做到来人登记和人走注销;

三、凡雇佣外来人员要执行先审后用的原则,在我园区内暂住的人员需经公司审查和备案;

四、监督在我园区内暂住的人员遵守园区内的各项治安管理规定;

五、加强对在本园区内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内部治安处罚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值班巡逻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二、巡逻时必须携带防卫器材、照明电筒,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三、巡逻人员在巡逻期间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查报,发现犯罪分子要奋力擒拿,发生火灾要奋力扑救,并及时上报;

四、控制巡逻区域内的保护目标周围的治安情况,预防发生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五、警戒、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

六、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守卫任务。第二十三条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一、外来人员主要是指来公司工作、洽谈业务等,非本公司员工,如农民工、外包工(包括来公司施工的建筑队等集体单位人员)、临时工、住宿等人员;

二、我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用工单位领导即是治安责任人,有责任加强对外来人员审查

和考察工作,对外来人员进行有关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教育,负责督促外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等相关证件;

三、使用临时工、农民工、合同工有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外来人员均需持所在地及我公司用工单位介绍信到相关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和等级手续;

四、进入公司内部施工的成建制工程队应建立内部治保组织,明确治安分级管理责任制,教育内部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内各项规章制度;基建部门应督促工程队和其他施工人员在入公司一周内到相关部门登记有关情况,签订治安责任书,为原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五、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外来人员相关证件,对外来人员中的治保组织、治保员进行业务指导,对外来人员住地进行安全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和单位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安全制度,接受用工单位和保卫人员监督检查,配合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七、外来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发生赌博、打架、盗窃、流氓滋扰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违法乱纪行为,或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工作、学习、生活,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或给予经济处罚。第二十四条安全防范检查制度

一、保卫人员对安全防范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监督各单

位安全防范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二、保卫人员每月开展全公司治安安全检查,边查、边宣传安全工作重要性,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好检查整改记录,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三、保卫人员根据工作责任定期不定期开展重点要害和易发案部位安全防范检查,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漏洞,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措施落实,不断完善这些部位的安全条件;

四、各部门坚持月查;各单位、办公室实行周查;实验室、车间等易发案部位要天天查;查制度落实、责任履行、问题整改情况,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卫人员。第二十五条涉外活动保卫制度

一、涉外接待部门在接待参观的外宾、外籍专家等涉外人员来公司之前,必须与保卫人员联系,由保卫人员协助公司办公室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外宾参观,公司办公室要事先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准备工作,保卫人员会同接待部门检查保卫措施落实情况;

三、在外事活动中,公司办公室要教育所有接待、服务人员遵守外事纪律,注意保密工作,做到“内外有别”。既要热情周到,又要维护国家安全,防止泄密;

四、外籍人员来公司参观、住宿、用餐、乘用、旅游、文化娱乐等各个环节的保卫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公司办公室和保卫人员互相配合,检查落实;

五、涉外工作中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由保卫人员和公安机关查办。

第二十六条案件、事故的报告与查处制度

一、重大政治性案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国家安全部门,并采取积极措施控制态势;

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保卫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运用到保卫工作的实践中去;

三、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治安保卫业务知识及掌握专业技能(如:消防、防盗报警器材等);

四、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治安防范,防盗、防抢、防火、禁黄、禁毒、禁赌方面的教育;

五、保卫部门指定计划定期开展各项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护知识)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道德品质,加强治安、防范意识,强化员工自救自护的能力;

六、认真做好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对他们进行法制,安全防范制度及安全教育。

第二十八条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公司利益高于一切,员工安全重于泰山,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重大活动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公司科研生产的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一、公司举行大型活动前,必须进行强有力的安全教育,以便全公司员工提高警惕,明确安全隐患,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二、成立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应急工作小组;

三、及时报警、并发紧急情况信号:

活动中,如发现紧急情况(如火灾、洪灾、地震、车祸等十分紧急情况),应在迅速确认后,立即发出紧急情况信号,并向110报警,报警后,应迅速按紧急情况安全应急预案,进入各自的工作部位,针对不同的险情,采取不同的方法,排除险情或疏散被困、救助人员。

四、按照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应急预案,积极抢救、疏散被困和受伤人员:

发生险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告知员工发生险情的具体情况,让大家不要惊慌,要冷静,听从抢救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的路线和方向疏散。疏散领导小组应迅速进入预定位置,引导人员疏散,引导时应注意:前方有引路人,后方和中途有人维持秩序,不断用手势和喊话的方式稳定被困人员情绪。注意扶老携幼,帮助受伤和老病残及行动不便人员疏散。应尽量避免对面人流、交叉人流和相互拥挤,使被困和受伤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撤离到安全地带。救护小组应将疏散出来的危重伤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急救处理后,用值班车或拦截车辆,就近送往医院抢救。

五、正确运用战术措施,迅速控制或消灭险情:

抢救小组接到报警后,要迅速赶到现场,查明险情和部位,在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下,根据险情的不同情况,正确运用抢险战术,控制险情,消灭险情,达到最佳效果。第二十九条保卫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保卫工作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日常生活和从事的各种活动中,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保卫工作档案的管理也必须加强,实

行制度化管理。

一、保卫工作简历安全档案,由公司相关部门统一管理;

二、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安全、保卫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及归档备查;

三、公司内制定的保卫管理计划、各种保卫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要装订归档;

四、各部门、单位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五、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六、各部门、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要归档管理;

七、保卫值班记录、日常巡查记录等,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八、保卫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九、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遗火;

十、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第三十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共财产和人身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处置原则

1、报告及时、准确。

2、救援及时、得当、有效。

3、调查事实就是、尊重科学。

4、处理客观公正。

5、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应急处理

(一)火灾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在第一时间向部门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并同时向119报警,部门领导立即组织本部门人员迅速撤离办公楼;

2、保卫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消防人员进入现场救灾;

3、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4、如有伤员,立即将伤员送医院救治;

5、火灾扑灭后,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方可解除。

(二)暴力事件

1、如出现暴力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部门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并同

时向110报警;

2、领导小组集合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救援赢得时间。

(三)群访事件

1、发生群访事件时,领导小组人员要及时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证公司内的正常工作秩序;

2、要沉着冷静,稳定局势,掌握事态发展的主动权,及时了解突发事件的原因,所存在的主要矛盾,甚至主要参与人员等;

3、冷静地听取他们的意见,耐心记录他们要求解决的具体问题。在接触中以听为主、安慰为主,避免发生争执,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事情真相,做出具有针对性的、具有说服力的答复;对于当场不能答复的,要督促负责信访的工作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做到定时、定期给予答复;对于确属非法、不合理要求的,要讲明政策,阐明利害关系,对于多次劝阻无效,仍然煽动闹事、围攻领导的要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予以制止;

4、稳定群访人员的情绪,关心和同情群访人员的实际困难,强调“冷”、“热”结合,稳定局势,掌握事态发展的主动权,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领导小组人员要亲自参与处置预案的制订工作,对答复和有关说明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做到方案要经得起推敲,工作要有针对性,答复要具有说服力。

(四)失窃

1、失窃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部门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并报警;

2、被盗部门要及时清查被盗财物损失,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

3、协助公安人员侦破案件。

(五)集体食物中毒

1、发现食物中毒事故,要立即报告部门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事故严重的要及时拨打120急救;

2、领导小组人员要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并及时送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调查事故;

4、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5、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扩大;

(六)其他安全事故

领导小组依据事故性质和单位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1、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成员要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树立临战意识,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克服麻痹松懈思想;

2、所有员工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职责明确,坚决果断的应付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3、忠于职守,沉着冷静,机智灵活,临危不惧;

4、处置的方法要因地、因事、因时灵活多样,只要有利于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就要果断指挥,灵活处置。

第四章

管理

第三十一条单位招聘员工,应该对身份证造册登记,并交保卫部门备查。

第三十二条选配要害部门工作人员时,应严格考察专业知识技能与实际表现并重,择优录取。不适合在要害部门工作的在职人员,应及时调离。

第三十三条协助公安、司法机关监督、考察和教育在职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和裁定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员以及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第三十四条妨碍、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坏公共财产,侵害单位负责人或其他职工人身安全的行为人,对其进行劝阻、制止或将其带离现场;情节严重的,扭送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组织处置、抢救工作。第五章考核 第三十六条考核制度

(一)保卫部门每月对各部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一次,主要查隐患整改情况;

(二)保卫部门着重查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狠抓隐患的整改并开出

整改通知书;

(三)各部门、单位每月检查一次,查责任落实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

(四)做到查的勤、隐患清、改的快、记录准、坚持实事求是、考核有据、奖惩有理。第三十七条考核办法;

(一)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一般隐患已整改或积极采取措施改进的,并作了妥善处理的,原则上不扣分;

(二)根据本《细则》,保卫部门将进行治安安全责任规章的综合考核,提出对各部门奖惩的依据,提交所领导审定。第三十八条考核内容

(一)领导重视安全工作,经常进行法纪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治保条例和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公司有治保会;各部门、单位有治保组;有安全员,并积极开展工作;

(三)防范措施落实,治安秩序井然,无刑事案件、政治事故、治安事故;

(四)勇于检举、揭发、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和证据;

(五)发现或排除各种治安灾害和重大隐患,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抢救国家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六)积极做好重点人口思想转化工作,防止恶性事件发生。第六章奖惩

第三十九条凡模范遵守本细则,在维护内部治安秩序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平时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和查处案件、处理治安灾害事故中有立功表现的个人,公司将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四十条凡本公司员工在犯罪分子侵害本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时,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用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者;在救死扶伤、抢险救灾过程中,不顾个人安危,使全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作出特殊贡献者,将给予见义勇为奖励。第四十一条凡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单位或领导有下列情况的,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或行政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单位领导忽视治安保卫工作,防范措施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导致发生各类案件或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的;

(二)单位领导违反治安管理制度,存在重大隐患,经公安保卫部门通知后仍不整改已造成损失的;

(三)单位领导对易燃、易爆、剧毒、贵重物品、机密文件、重大科研项目等管理不力,严重失职,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害,人民生命受到威胁的;

(四)单位领导不实施治安保卫责任制,玩忽职守,对国家财产管理不善,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甚至门窗未关,造成被盗或损失的;

(五)主管单位对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违反安全规定,不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事故的。

第四十二条处罚原则

(一)各类公共、科研、生产、服务场所等,因责任人或管理者疏于防范而造成被窃、火警、火灾及其他事故,当事人要予以纪律处分,视情节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罚款;

(二)集体公共场所因违章用电、使用明火而发生火灾及其他事故,对当事人以纪律处分,同时赔偿经济损失;

(三)科研成果因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措施,导致发生失窃、破坏事件,对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并处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情节严重的,扭送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事件调查中,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加重处罚,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凡在公司内服务、施工作业的单位和职工,包括外来人员及员工的家属子女违反本《细则》的,处罚原则上与公司员工相同,并通知所在单位领导。

第四十四条对违反本《细则》的个人进行党纪、政纪、公司纪律处分时,主管部门应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征求保卫部门的意见。第四十五条本《细则》解释权授予公司保卫部门,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敬请领导审查并修改,提出实施意见。

袁野 2011.2.22

第三篇: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

甲方:xx小学

乙方:

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订立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严格依照综合治理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实行综合治理工作由各班主任及年级组长负责制,建立相应的保卫小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2.把综合治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综合目标管理制的内容考核,并做到有奖、有罚。

3.经常宣传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等事故的各项具体措施,不发生刑事、治安、犯罪案件,不发生重大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

4.贯彻执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要害部门,各班各办要严格把关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并有保卫措施,经常检查安全,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5.各班各办及时抓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长室报告,并妥善处理。

本责任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小学(盖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字):

第四篇: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所工作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所内治安秩序,保障科研、生产、教学的顺利进行,根据中科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及公安机关的要求,结合本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证安全” 的内保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综合治理。

第二章组织教育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是所治安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所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领导要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要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保卫组织,确定专(兼)职安全员,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科研、生产、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之中,层层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

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政策与法规,坚持安全工作“四级”检查制度(责任者日检、班组周检、单位月检、全所季检),及时整改隐患,消除险情,确保本单位的安全。

要加强对调入人员的政审工作,人事处在调入(接收)人员时,要做到先审后用。

第五条加强对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把普法工作和安全教育列为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对职工的思想变化要及时掌握;对职工中的各种纠纷要做好调解、疏导、转化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轻微违法职工和“两劳”释放人员,由单位负责帮助教育,落实帮教措施。

第三章分类管理

第六条化学危险品、贵重物品等安全管理

(一)物资库房要安装报警设备,每班(日)都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二)化学危险品、贵重物品、稀有金属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等在保

管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登记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剧毒化学危险品、贵重金属出所必须安排保卫人员押运,确保安全。

(三)对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图纸等落实专人负责,专柜(库)保管,严防丢失和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贵重设备、仪器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密级科研项目出所要有安全押运措施。

(五)录音、录像、光盘刻录、复印、印刷等设备要落实专人管理,不得录制、印刷非法物品。

(六)处理废旧物品需本单位领导签字同意,报综合办公室或资产条件处批准;属于科研器材、仪器设备、家俱等,各单位无权处理,按所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现金、票证安全管理

财务部门存放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去银行取送现金万元以上的,由两人以上同行;二万元以上的必须有专车;五万元以上的要有保卫人员押送。

存放现金必须用金柜/库,并按要求安装报警设备。个人现金、有价票券禁止存放在工作室内。

严格执行票证、凭证的检查、复核制度(财务章、支票分管),堵塞各种漏洞,防止发生丢失、受骗案件。

第八条所区治安秩序管理

各单位在使用临时工时必须报请归口部门统一管理,经严格审查后方可使用,同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办理工作区临时出入手续。

各单位的房间、重要部位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班前班后检查,不得失控,门钥匙不准转借给非本房间内工作人员。

所工作区域内禁止小商小贩卖东西、收废品、推销商品及儿童玩耍等影响工作秩序的行为。

禁止跳墙或越墙传递物品。

安防监控系统(可视、红外探头)要定期保养、维修,保证正常使用。除专业人员保养、维修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并且探头前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如需改变探头部位,必须经综合办公室同意。监控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禁酒后上岗,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情。监控室是安防、消防重地,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第九条门卫管理

门卫人员要认真查验出入人员的身份证件及携带物品和车辆出入情况,并认真做好登记。外来人员出入所工作区,由接待部门负责办理出入手续。

更夫、门卫、巡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漏岗,不准喝酒、打牌、睡觉,不准私自留宿,不准由非本单位职工替岗。要按时上岗,按要求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并报告,发现违章违纪人员要勇于制止并及时报告。

对重点、要害部位要严格管理,非本部位工作人员一律凭综合办公室签发的通行证方可出入。

要加强对门卫、更夫值班人员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对年老体弱或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要及时调换。

第十条节假日治安管理

各单位在节假日放假前,要通过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全面检查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和漏洞,要及时消除,确保安全。

节假日采取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禁止入所(被特许工作的,由综合办公室审批同意,用人部门陪同,方可进入)。本所加班人员持门禁卡(考勤卡)进入,特殊情况需经综合办公室领导或安全业务主管人员同意。

第四章奖惩

第十一条凡认真贯彻本办法,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年内无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无职工参与群体性上访事件、无职工违法犯罪、无法轮功练习者的单位,按照安全包保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及时发现和堵塞各种安全漏洞、抓获或制止违纪人员、防止案件事故发生的个人,给予奖励。

(三)在重大案件和隐患事故萌发时,能奋不顾身、机智勇敢地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受或减轻损失的个人,给予特别奖励。

第十二条凡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领导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

(一)单位领导不认真执行本办法,不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整改隐患,以致发生案件和治安事故的,扣发有关领导和责任人200~500元基本绩效。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相关规定的,扣发有关领导和责任人100~200元基本绩效。

(三)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相关规定的,扣发有关领导和责

任人50~100元基本绩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五篇: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有关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安全员、技术员、质量员材料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2、施工现场应设立门卫室,项目部应有一名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值班人员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保卫人员的人数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大小设立,要轮流值班,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3、门卫值班人员应佩戴值勤标志,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白天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检查登记,重要物资外出必须持有材料部门的出门证,并且要进行检验否则不得放行。

4、大门平时要随时关好,夜晚加班人员下班后必须上锁,有车辆及行人外出时进行检查,进来时登记完后再开锁放行,夜晚门卫要有照明灯。

5、门卫人员不得脱岗漏岗,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如发生物资丢失,按材料价格的200%罚款,项目部值班管理人员按照门卫人员罚款额的50%给予罚款。

6、管理人员值班要认真负责,除负责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外,还应对门卫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漏岗脱岗情况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按第5条开具罚款单。值班人员要实行交接班制度,对当日门卫值班人员及值班情况进行登记。

7、加强对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

8、门卫值班室要保持整洁卫生,并负责门前道路的清扫,保证门前清洁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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