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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情与法心得体会

观看情与法心得体会



第一篇:观看情与法心得体会

观看《情与法的评判》心得体会

XXXX厂 XXX

2018年4月12日

观看《情与法的评判》心得体会

今天观看了《情与法的评判》安全宣传教育片,感受深刻,一个个煤矿血泪事故案例,不仅仅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也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巨大打击,安全作业是企业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假如没有安全都等于零。结合厂实际情况,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反违章管理,贯彻屯兰矿、多经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实现2018年全年安全无事故,重点不断加强以下方面安全管理:

要按照“三基”建设的思路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安全无小事,安全工作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考核办法,逐一落实,层层分责,利用班前会、厂会议等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人员要多用心,执行、抓好各级安全规定,奖罚并行,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福利厂安全工作的主要特点是存在不少肢体残疾、聋哑、智力残疾等不同情况的残疾职工,增加了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针对这种特殊情况,制定安全包保帮扶制度,确保安全。

必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班前会制度,提高质量,认真强调安全事项,确保安全。尤其要加强吊装管理,吊装钢丝绳、捆绑、现场指挥要符合规范要求。牌版组到矿、多经办公楼等悬挂标语是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

修理车间要杜绝习惯性违章,如:切割、电焊、钻床打眼不戴护目镜、机械设备违章操作、车间内吸烟、氧气乙炔使用安全距离不够、无防震圈、设备停用不切断电源、吊装作业无指挥、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吊装现场不戴安全帽、电焊线有破口、酒后上岗、机床作业戴手套、机电检修不挂牌、一闸多用设备无接地、重点作业无跟班。

加强环保政策的落实。加强对废机油、油漆桶、废棉纱、电焊条头等物品的环保管理,不能焚烧垃圾。

服装矿灯车间是消防安全重点,必须加强消防用电管理,严禁有明火,加强职工机器操作安全管理。

叉车、客货车做好保养,送货注意驾驶安全,严禁违章操作,杜绝酒驾。

加强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严禁各车间设备带病作业。所有机电设备要做到一台一闸一档一包机牌一操作规程,必须按标准维护、保养,所有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严格执行《福利厂包车间安排》和《走动式巡查排班》,严格执行值班、跟班制度和走动式管理制度。车间每月加强自查安全,和领导干部下现场制度,副厂长以上管理干部加强走动巡视检查,及时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隐患问题,尤其要抓好双休日、节假日、重点工程、抢修抢险工作等这些薄弱点、关键点的跟带班。

加强民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对职工要加强宣传教育,按规范储存、使用油漆、松香水及氧气、乙炔气等易燃易爆生产资料。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大对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全员防火意识,安排专人负责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要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完善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救援预案进行演练。

不放松日常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班前会、安全例会、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加强对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坚持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制度。要利用公告栏对车间存在危险源和每天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安全风险公示,让每个职工清楚安全隐患带来的危害、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这次煤矿安全教育片的学习,深深地触动着我的神经,要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居安则思危,时刻保持警惕,避免麻痹事故,只有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树立全员参与意识,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生产安全才不受威胁。

XXXX厂:XXX 2018年4月12日

第二篇:情与法

情与法(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我是法学院14级2班的刘林群,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情与法》。

论及情与法,我们立刻就会想到生活中遇到的许多情与法不相容的事情,特别是学法学的我们,将来很多人都会走上法律的道路,我们会遇到比常人更多的情法不容的事情,对于这些事情,先人已多有争议,究竟是法让步于情还是情该让步于法呢?我们又该作何结论?

想要对情与法发表意见,则不可不先明白何谓情与法。情,有亲情、爱情、友情等不同的分类,也有私情与合理的情的分别。私情,只顾及个人私利,不符合社会大众的普遍认同。合理的情,即是为社会大众所普遍认可的情。法,是人的产物,目的在于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的社会秩序。既然如此,法律则反应着一国的人情和共同认知。法学领域有一古谚:法律之情理乃法律之灵魂。我们也有谚语称: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这些都表明法律不能简单的与情相隔离。

情法的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法情互合,当情法互和的时候,我们毫无争议;另一种是情法不和,当情法不和的时候,我们又该如何抉择呢?民国时期的侠女施剑翘刺死孙传芳案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

施连翘的养父,也就是她的叔叔,施从滨奉山东督办张宗昌之命对孙传芳进行截击。但由于种种原因兵败被俘。残暴的孙传芳置不杀俘虏这一公理而不顾,斩杀了施从滨并将其首悬挂于蚌埠车站,暴尸三天三夜,孙传芳的这一行为激起了施剑翘强烈的复仇意识。

施剑翘在1935年,孙传芳兵败后寓居于天津时。在居士林开枪打死了孙传芳,并向民众散发《告国人书》说明原因。施剑翘被抓后,被移送到天津地方法院检察处。案件很快就进入了法院审理阶段。

在审理过程中,辩方认为施剑翘在刺杀孙传芳后,要知客僧东海和尚去警察局报案,并主动拨打警察局的电话,构成了自首。控方则认为:“本案被告杀人于大庭广众之中,在众目睽睽之下,虽然直陈犯罪事实,但这只能说是自白,不能算自首。”接着,辩方又认为尽管法律禁止杀人,但是孙传芳残杀俘虏这一行为性质极为恶劣,这是导致施剑翘之杀人的直接原因。从人之常情上讲,应当从轻处罚。而孙传芳家属则认为施从滨军队纪律极坏,危害地方,孙传芳是为民除害,施剑翘预谋杀人,应从重处罚。最后,天津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施剑翘有期徒刑十年。施剑翘不服,遂向河北高等法院提起上诉。河北高等法院认为从法律上讲,施剑翘杀人是不对的,应当受到刑法的制裁,但是,其事出有因,从情理上讲,应当给予一定的宽恕,因此二审判决改为有期徒刑七年。施剑翘服刑后,冯玉祥、李烈钧、于右任等国民党要员20余人又联名上书,请求政府特赦为父报仇的孝女、为民除害的侠女施剑翘。1936年10月4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发布特赦令,对施剑翘实行特赦。

1935年颁行的《中华民国刑法》规定:“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从犯罪构成理论来看,施剑翘杀死孙传芳的行为明显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严格按照实证法的规定来判决此案会遭遇到中国传统社会情理的抗拒,这也是该案在二审中遭改判的一个原因。其实,情是中国传统法律的一个核心范畴,是制定法存在的基本依据。因此,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制定法律需要“上稽天理、下揆人情”,实施法律需要“准情酌理”“处断平允”。

说到这,我们可能会有疑问:情与法为何会起冲突呢?第一,制定法没有充分地体现情理。第二,国家没有为情理提供正式的实现机制致使民众选择过当的私力救济而造成情与法的冲突。第三,司法机关机械地使用制定法使法律系统自身失去调适情与法之间冲突的功能。

总结此案例司法机关调适情与法之间冲突的具体实践经验和做法,对于提升司法质量,增强判决的可接受性具有重要意义。

在施剑翘刺杀孙传芳一案中,无论是天津地方法院还是河北高等法院都没有让法律完全屈从于情理或让法院完全无视情理,而是在运用法律解释技术将情理因素含摄进去。例如,在关于施剑翘刺杀孙传芳后,并未逃离,反是散发传单,申明为父报仇之意,并遣现场人员替己报案这一行为是否构成自首这一问题上,两法院都在综合考虑情理的基础上对《中华民国刑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自首的规定作了扩

大解释,即施剑翘书写罪状公之于众构成自我揭发“未发觉之罪”的行为。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法官在调适情和理的冲突时首先是在法官自由裁量权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一种司法技术性活动,而不是采取一种完全置法律规定于不顾的脱法行为。

在司法实践活动中,利益衡量是调适情与法之间冲突的一个重要方法。从本质上讲,法律的核心在于对于利益进行分配和维护。而情与法的冲突在实质上可以转化为在特定社会环境中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司法者的任务不仅在于严格适用法律,还在于要根据社会发展变化来关注个人、群体与全社会之间利益的整合。在该案中,社会转型,旧有的人伦关系遭到破坏,重塑“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等价值秩序构成了一个大的司法环境。法院在这种司法环境中一个重要任务是在一定限度内权衡保护孙传芳这种十恶不赦之徒的生命利益重要还是倡导“孝道”这种公共道德重要。法院在有前提的情况下选择了后者,即:一方面从法律性质上对这种私力复仇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另一方面也承认“以一女子发于孝恩,奋力不顾,其志可哀,其情尤可原”,故从轻发落。在具体的权衡过程中,法官应当根据具体个案情况大致遵循人身利益高于财产利益,物质利益高于精神利益,现时利益高于未来利益这一实质判断原则。

在此,笔者需要强调的是,法官在运用利益衡量来调适情与法之间冲突时应当不能突破法律原则这一基本原则。法律原则是法律构

成的一个基本要素,并且在法治社会中具有最高和最终的效力。倘若情理在根本上与法律原则相冲突,法官应当坚守法律原则,否则,法官的这种利益衡量很有可能就是一种妄法裁断。

综上所述,在遇到情法不和的时候,我们不能简单的说法律让位于情,也不能单纯的说法不容情,不能让法律完全屈从于情理或让法律完全无视情理,而是在运用法律解释技术将情理因素含摄进去,合理利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利益衡量,才能不失法统,匡扶社会纲纪,也不失社会情理,失去法律对群众的保护目的。

成为中大法律人,我们便肩负着发展国法,保护生民的历史责任!我们会遇到很多情法冲突的事件,希望我们得每个人都能权衡利益,既不失法律威严,又保护生民权益,今日以此言与诸君共勉!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5

第三篇:情与法

情与法的讨论

侦监科徐兴杰

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对情与法的关系的正确的认识,有利于我们干警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更好地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与我们言行的关系,情与法与我们具体工作之间,与我们在办案中的相互关系。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少走弯路,不出差错,更好的为社会的进步,稳定和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就情而言,情在外延上是比较大的含义,而法又有独义个又之分,给我们这一题目让我们讨论,就是让我们通过讨论,怎样处理为情与法的正确关系。当我们在具体工作中遇到情与法相矛盾时,我们应该怎能么办?

我们是共产党员,受党的培养教育多年,我们的基本素质是过硬的,在情与法问题上对我们而言都是一样的,因为每个人都有亲情关系,每个人都是在法律的保护下生存,并且法律有明文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说我们每个人在情与法的问题上也都处于同等位置,那么怎样处理情与法的关系,那就要看我们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要看我们的思想意识,在情与法的关系上谁亲谁远,那么有头脑的人都会认为当然在任何时候法律要大于亲情。古时就有就有案例,宋包工大义灭亲的先例,亲手杀了亲侄子,那么在中国

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又是一个法制社会,法与情、法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不可侵犯的,情在有的时候和地方是可以侵犯的,情在有的时候和地方可以讲的但是远不通用经同法律相提并论。

就自己来讲,要通过这次大讨论提高自己拒腐防复能

力,时刻用党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来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已在工作中能够正确处理为情与法的关系,为振兴双城经济、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古人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情”指情感,即人们对客观事物所引起的肯定与否定的心理反应。人在社会交往中,因情感而形成情分和面子,而这种情分和面子又往往左右着人们的行为。检察官作为人,即食人间烟火又有七情六欲,避免不了人际交往和结交朋友;检察官作为执法者,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又必须做到严格执法,不循私情。因此说,检察官在人际交往中,不仅仅存在“法”与“情”的统一的一面,而且也存在着“法”与“情”相匹悖的一面。如何摆正“法”与“情”的关系,在人情与国法发生矛盾的时候,做到不以情代法,秉公执法,是检察官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如何正确处理好情与法,是检验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的一个体现。人都是有情感的,情渗透在人们的心灵深处,也是人的本能所在,情感的种类繁多,上下级情、手足情、战友情、同事情等等,这些情都可能使有些执法者冲昏头脑,把情放在了“法”的上边。我们队伍中的绝大多数人都能遵守检察纪律,秉公执法,不循私情,用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检察人员的情怀宽广而博大,同样也有丰富的情感。但这种情感的体现应当符合法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和要求。我国的国情,集中体现了国家的意志,法律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检察人员秉公办案是体现和表达了人民群众的深切情感,也是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检察人员的情感,表现在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敬业爱岗,热爱社会主义事业,憎恨一切反动势力和邪恶的不良行为。密山市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魏艳玲,她之所以能够在平凡的检察事业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就是因为她心中装着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办案过程中,她顶住了人情、私情、金钱及五光十色糖衣炮弹的诱惑,公正执法,秉公办案,她从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过一次私利,曾先后拒礼拒贿数万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但不可否认,也有少数意志不坚强的人碍于私情,碍于情面,办人情案和关系案。有的人还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把“情”放在了“法”的上边,辜负了人民的信任及党和国家的重托。

在守法、执法中,摆好情与法的位置,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是检察人员应遵循的基本准则。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公民的法制意识也有待于加强,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执

法机关有着很深的渗透力。“说情风”就是其中一种。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会常常遇到方方面面的朋友为犯罪嫌疑人说情,要求高抬贵手,这就要求执法人员要过好人情关,排除“情”干扰,做到秉公执法。

公正执法,秉公执法,不是说检察干警没有人情,不讲人情。由于我们是人民检察机关,我们的权利是国家和人民给予的,是代表国家在行使权力,这种权力,是保护人民、打击惩罚犯罪、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法制尊严为己任的。在执法中,我们做到的无私无畏,秉公执法,不怕得罪人,不怕撕破脸皮,不怕打击报复,这些都体现了检察干警们在职业活动中所具有的“真情”,这些真情给予了国家和人民,给予了我们的责任和胸前的检徽。

正确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关键是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去依法行使检察权。在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时候,唯一的标准和尺度是法律。我们在办案过程中,通常会遇到重重阻力和困难,有上级的压力,亲朋好友的压力,但要敢于顶住权势及情感上的压力,依法正确履行好检察权,这才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同时,我们还要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活动,不专权,不越权,不弃权,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既不能滥用权力,耍特权,也不能放弃应行使的权力。

能否做到廉洁奉公,还取决于检察人员能否正确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不掺杂个人的私欲,不追求个人的私利,清廉地,正直地,忠实地执行法律。如果把追求个人利益作为执法目的,那就会与社会主义法制要求相悖,就会出现以钱、情卖法的现象。如果在执法中夹杂了私欲、私利,法律的公正性便难以体现,更谈不上为人民谋取利益了。

人们的行为都是有一定目的,这种目的都会掺杂着情与法的利益。检察人员执法同样是有目的,这种目的,就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任何一名检察人员都是人民的忠实卫士,也是人民的公仆,在工作中,不应该有任何私利,有了明确的目的,才能“不贪于财,不苟于利”,就会一身正气,铁面无私,执法公正。我们检察战线上涌现出了张会杰、常贵文、魏艳玲等模范典型人物,他们用无私的忠诚铸起一座丰碑,永远的屹立在人民群众的心里。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要做到正确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还要做到在执法中坚持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以案谋私,重要的是要养成俭朴的习惯,吃苦耐劳的精神。生活上的俭朴、不追求奢侈、享受,平时要注重学习,要养成艰苦奋斗的好思想,好作风,思想上筑起坚固的长城,就不会见钱动心,见情忘了原则,就会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间,办案中就会不畏艰苦,就不会因一己私利而枉法。

第四篇:关于《山海情》观看心得体会范本

该剧主要讲述了宁夏西海固地区在福建的对口帮助下,成功吊庄移民,脱贫致富,再现了闽宁扶贫协作的帮扶历程。小文档下载网网为大家提供“关于《山海情》观看心得体会范本”,欢迎阅读。

关于《山海情》观看心得体会范本【一】

党员干部心中的“山海情”

近期,电视剧《山海情》热播,《山海情》以闽宁镇的发展历程为创作命题,展现了东西协作对口帮扶的政策背景下,福建和宁夏两地人民比山高、比海深的情谊,描绘出一幅雄厚壮阔的脱贫故事画卷。每个党员干部心中都有“山海情”,与电视剧《山海情》产生共鸣,与现实生活中干事创业发生共振。

心中有座山,这山是“愚公移山、咬定青山、再攀高山”的山。从电视剧第一集到最后一集,我们看到了宁夏荒芜的土山变成美丽的青山。土山代表艰巨的脱贫任务,青山代表脱贫的奋斗目标。党员干部心中必须有一座山,这山是愚公移山的困难之山,是咬定青山的目标之山,更是再攀高山的追求之山,广大党员干部拿出愚公移山的韧劲、咬定青山的干劲、再攀高山的拼劲,才能实现苦日子的土山到好日子的青山的壮丽蜕变。

心中有片海,这海是“海纳百川、海枯石烂、沧海一粟”的海。剧中我们看到宁夏福建扶贫干部、技术专家、乡村教师、勤劳农民等各类群体的齐心协力,在他们身上都闪耀着包容、坚韧、奉献等多种优秀品质。党员干部心中必定有一片海,这海是海纳百川的胸怀,是海枯石烂的决心,是沧海一粟的忘我,每个党员干部以沧海一粟的自我认知,当好小小螺丝钉,以海枯石烂的坚持不懈与困难顽强斗争,以海纳百川的格局在追求共同富裕的征途中奋勇前进。

心中有真情,这情是“爱国情、民族情、总关情”的情。电视剧《山海情》好评不断,常常让我们热泪盈眶,这是一部有感情有温度的电视剧。我们为村民地里没有水焦急,为村民卖不掉的蘑菇发愁,为扶贫干部跑前跑后感到心疼,这些感情充盈了我们对这部剧的感受。党员干部心中必是有真情,这情是希望国家富强的爱国情,是实现民族复兴的民族情,更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百姓情。正是这些真情才筑起党员干部的初心,坚定党员干部的信念,初心担使命,信念生定力,正是这份真情激励着广大党员干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奉献一切。

关于《山海情》观看心得体会范本【二】

近日,追了一部热播剧——《山海情》。该剧讲述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宁夏西海固地区的移民们,在福建援宁群体的帮助下,努力拼搏、艰苦奋斗,将风沙走石的“干沙滩”建设成寸土寸金的“金沙滩”的故事。

剧中揭示了现实矛盾,戳中了贫穷痛点,都直击人心,激发普遍的共情。《山海情》中演员们以“灰头土脸”演绎出复杂且细腻的人物情感,表达出移民们向往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当我看到水花强忍泪水,被迫嫁人,眼眶骤然涌上泪意,这一幕何尝不是贫瘠地区女子婚嫁命运的缩影,因“穷”而无可奈何,令人莫名心疼。而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引导下,东西协作对口帮扶,西海固的人民群众用自强不息拔掉穷根,改变命运,过上幸福生活。随着剧情的推进,一股暖意涌上心头化为眼眶中的温热,我为剧中坚强不息的移民们、默默奉献的扶贫干部们所感动,他们用最土的方式诉说着最幸福的故事。

“再穷,也不能把骨头穷没了”,“土味”移民们心中有“梦想”,不畏艰难,艰苦创业奋斗。

“一嘴沙子、一脸尘土”,“兄弟三人只有一条裤子,谁出门谁穿”,自然环境恶劣得令人难以想象,生活基本条件更无法满足。剧中所还原的生活状况,连生活质量的资格都谈不上,可就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涌泉村吊庄户们开荒拓土、新建家园。这其中有善良、乐观的水花,她不断努力向前,使劲想把日子过好。这其中还有敢为人先的马得宝,带头建大棚、种菇致富,在苦干、实干中摆脱贫穷......他们是贫瘠土地上打不败、摧不垮的坚强者,他们是有着坚韧不拔的意志、毅力的普通奋斗者,他们是脱贫致富、追求美好生活的拼搏者。

拔掉穷根,不代表可以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吃老本。“伟大出自平凡,英雄来自人民”,人民群众的奋斗史还在继续书写,还将接续用勤劳双手“干”出更好的生活,还将接续靠拼搏奋斗精神“拼”出更好的未来。

“有奔头就不算苦”,“土气”干部眼里有“希望”,主动担当,矢志拼搏奋斗。

“这里没有电、没有水、没有路”,“这里是一望无际的黄沙戈壁”,剧中动员吊庄户搬到银川附近的平原后,一个个难题接踵而来,但他们勇于担当、攻击克难。以马得福为代表的扶贫干部坚守初心,敢啃扶贫这块“硬骨头”,做好政策宣讲工作,激发起村民走出贫困的内生动力,凝聚起村民的强大力量,共同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凌教授为代表的专家,不求名利,体谅百姓疾苦,一心一意帮助村民发展菌草产业,不断攻克技术难关、市场难关,实现脱贫致富......他们是一心为民、任劳任怨孺子牛,他们是勇于创新、拼搏奋斗拓荒牛,他们是艰苦奋斗、勤劳肯干老黄牛。

电视剧可以有结局,但生活没有。“美好蓝图不是喊出来、等出来的,而是干出来、拼出来的。”新一代党员干部应接过接力棒,从前辈手中接过属于新一代的责任,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一定有我”的精神,用智慧、才情、热血铸就新的辉煌。

《山海情》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开年大戏。2021年,新的一年还有新的挑战,党员干部应强化责任再启征程、再立新功,在接续奋斗中奏响时代最强音。

关于《山海情》观看心得体会范本【三】

“《山海情》大结局后有很多人夜不能寐,大家争相在朋友圈发布跟剧情相关的动态。一部电视剧能引起如此轰动,足以证明它的成功。”一位从西海固走出来的观众热泪盈眶地说。

《山海情》制片人侯鸿亮介绍:“自2019年年底创作启动以来,团队就确立了坚持扎根大地,到人民中间寻找力量的宗旨。”导演孔笙表示,《山海情》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实”,从创作原型到拍摄制作,到演员用方言投入表演,再到故事中不回避扶贫工作中的矛盾,都展现出了真实、现实、踏实。

没有水,没有电,连一棵树、一个纳凉的地方都没有。艰苦的拍摄环境,恰恰造就了《山海情》的真与实。在如此创作环境下,一个个故事仿佛是从这片黄土地上长出来的,观众瞬间被带回到了20世纪90年代。剧中的地窝子、土坯房、满天黄沙等细节高度还原了当时的状况。演员和故事原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年代感的衣着、灰头土脸的装扮,没有使用任何滤镜效果,再加上浓郁的方言、神似的举止,表演朴素自然真诚,塑造出的“土味”角色极为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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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与“土味”也成为观众评价最多的两个词,观众们爱剧中人“从土里拔出来”的真实感,感受到了土地的厚重、奋斗的力量、生命的蓬勃。“2020年5月创作团队一行到宁夏的闽宁镇、西海固以及福建深度调研和采访,深入了解了很多精彩的人物和事件,真切体验到当地人由穷变富、过上好日子的喜悦,对党、对国家的感激之情。”编剧王三毛总结创作经验时说,“编剧需要扑下身子,扎根在百姓中间,这样才能看到百姓真正的问题、真需求,才能站得更高、看得更远。”

关于《山海情》观看心得体会范本【四】

党员干部心中的“山海情”

近期,电视剧《山海情》热播,《山海情》以闽宁镇的发展历程为创作命题,展现了东西协作对口帮扶的政策背景下,福建和宁夏两地人民比山高、比海深的情谊,描绘出一幅雄厚壮阔的脱贫故事画卷。每个党员干部心中都有“山海情”,与电视剧《山海情》产生共鸣,与现实生活中干事创业发生共振。

心中有座山,这山是“愚公移山、咬定青山、再攀高山”的山。从电视剧第一集到最后一集,我们看到了宁夏荒芜的土山变成美丽的青山。土山代表艰巨的脱贫任务,青山代表脱贫的奋斗目标。党员干部心中必须有一座山,这山是愚公移山的困难之山,是咬定青山的目标之山,更是再攀高山的追求之山,广大党员干部拿出愚公移山的韧劲、咬定青山的干劲、再攀高山的拼劲,才能实现苦日子的土山到好日子的青山的壮丽蜕变。

心中有片海,这海是“海纳百川、海枯石烂、沧海一粟”的海。剧中我们看到宁夏福建扶贫干部、技术专家、乡村教师、勤劳农民等各类群体的齐心协力,在他们身上都闪耀着包容、坚韧、奉献等多种优秀品质。党员干部心中必定有一片海,这海是海纳百川的胸怀,是海枯石烂的决心,是沧海一粟的忘我,每个党员干部以沧海一粟的自我认知,当好小小螺丝钉,以海枯石烂的坚持不懈与困难顽强斗争,以海纳百川的格局在追求共同富裕的征途中奋勇前进。

心中有真情,这情是“爱国情、民族情、总关情”的情。电视剧《山海情》好评不断,常常让我们热泪盈眶,这是一部有感情有温度的电视剧。我们为村民地里没有水焦急,为村民卖不掉的蘑菇发愁,为扶贫干部跑前跑后感到心疼,这些感情充盈了我们对这部剧的感受。党员干部心中必是有真情,这情是希望国家富强的爱国情,是实现民族复兴的民族情,更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百姓情。正是这些真情才筑起党员干部的初心,坚定党员干部的信念,初心担使命,信念生定力,正是这份真情激励着广大党员干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奉献一切。

关于《山海情》观看心得体会范本【五】

最近电视剧《山海情》热播,该剧艺术再现了闽宁扶贫协作的感人故事。1996年,中央确定福建对口帮扶宁夏,20多年来,一批批援宁扶贫干部真心奉献,一波波闽商在宁创新创业,一代代宁夏贫困群众在福建稳定就业,为推动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像剧中马得福这样的扶贫干部们是跨越山海共同致富的骨干担当,是“山”“海”“情”的最佳代言。

山花落尽山长在,终日看山不厌山。扶贫干部要有山一般的意志坚决响应党的号召,闻令而动,尽锐出战。剧中扶贫干部马得福也曾对政策一知半解,当村书记向他解释清闽宁协作的重大意义时,他眼中看到了未来,脚下坚定了步伐。东部支援西部20多年来,党中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得到有效实施,形成了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心,把产业协作扶贫作为关键,把生态环境改造作为基础,把激发内生动力作为根本的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格局。在“马得福们”带领下,村民们的腰包鼓了,笑声多了,村里小康住宅鳞次栉比,通村公路整洁干净,基础设施一应俱全,村中一片繁荣盎然的景象。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扶贫干部要有海一般的伟力努力克服艰难险阻,铆足干劲,攻坚陷阵。都说“贫困群众要脱贫,扶贫干部先脱皮”,在艰苦条件下、在百般困难中“马得福们”以“越雪山、涉险滩”的精气神,啃下扶贫这块“硬骨头”,成长为担当重任、能打硬仗的高素质干部。他们不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大战略,不断加强区域合作、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的大布局,为的就是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大举措。

生成泽广时芳茂,鱼水情通乐韵谐。扶贫干部要时刻情牵百姓,心系民生。“马得福们”深知脱贫攻坚是干出来的,靠的是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干。扶贫干部要将输血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扶贫,激发起乡亲走出贫困的内生动力,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力量。要常奔波于田间地头、常穿梭于农家小院,让大家闻到扶贫干部身上的泥土味儿。贫困户贫困的原因千差万别,因此,扶贫路上切忌搞“一刀切”,扶贫干部务必要结合每个贫困户的特点和原因,逐人逐项走访摸底,询查贫困现状、探寻贫困根源,针对贫困户不同致贫原因“靶向用药”、“一户一策”,真正做到量身定做、精准施策。

山海相会,东西协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落下。扶贫干部当不以山海为远,勇挑责任重担,提高工作水平,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不懈奋斗。

第五篇:“情与法”主题作文

【材料展示】意大利某城市有个名叫海因茨的人,他的妻子得了癌症,危在旦夕。该市有个药剂师,研制了一种治癌特效药,配制这种药的成本只有200美元,但他要价极高,每剂要价 2000 美元。为了买到这剂药,海因茨变卖家产,并且到处借钱,但最终只凑得1000美元。海因茨恳求药剂师说:他的妻子快要死了,能否将药便宜点卖给他,或者允许他赊帐。药剂师拒绝了他,并且还说:“我研制的这种药,正是为了赚钱”。海因茨没别的办法,于是在一个晚上潜入药剂师的仓库把药偷走了,结果被警察发现,抓进警察局。

情与法的碰撞

亲情,法律,这两个看似毫无交集的名词却因妻子的病危在海因茨心中发生了激烈的碰撞:一边是铁面无私的法律,一边是奄奄一息的妻子;一边是冰冷的规则,一边是鲜活的生命——孰轻孰重,一眼便知。

海因茨的悲剧也是我们社会的悲剧,我们很难想象,在海因茨被捕入狱后,他虚弱病重的妻子该如何生存下去?一扇铁窗,关上的不仅仅是外面的世界,可能还是一位年轻女子生命的最后希望乃至生命。当我们的法律造就这样的悲剧时,我们是否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反省一下我们的社会?反省一下造成这种悲剧的一切?

在社会法中,法不容情,似乎是一个不容改变的亘古的命题。法律,本就是一套维护社会、保证多数人利益的运行机制,容不得一丝的纵容默许,海因茨固然情有可原,可终是犯下大错,有所处罚似乎无可厚非,警察局的本质就是暴力机关,具有惩处一切犯罪行为的职能,这种处罚在那本冰冷的律条中写得清清楚楚不容辩驳。然而,我们毕竟都是有血有肉的鲜活个体,毕竟,人性不能只靠无情的规则强加束缚,我们的生活不能只靠冰冷的法律条款来运行,否则,只会让人情在挤压下变得扭曲,只会让我们的社会成了雨果笔下那个让冉•阿让因为了挨饿的孩子去偷面包,而被饱食终日的法官判处19年的苦役的悲惨世界!

当法律存在弊端与缺陷时,就需要靠心来维护。在如今自救能力不足,他救条件又不现实的情况下,很难说不会再出现一个为救妻而偷药的海因茨,不会再出现一个因沉重医药费而私刻公章的廖丹。而这些情况,是社会机制存在缺陷而运转不灵造成的必然后果,那些生命的弱者,他们因生活所迫而无可奈何的孤注一投,不是仅靠严苛的法律就能解决的。诗人辛波斯卡曾经说过:“人的本性是出生的附属品,也是易丢失的贵重品。”很显然,我们目前的法律只能保证你物质所谓的贵重品,而对善良这个如今已经稀有的贵重物品,却无计可施。由此可见,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在法律这道主菜旁边,似乎必须有“情”这道副菜来调和。

是时候来面对这种威胁社会情非得已的“不法”了,法律的执行确实不能掺杂一丝个人的感情,但法律的缺陷却需要情来维护。情与法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反义词,而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品,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海因茨不会陷入情与法的纠结之中,才能让我们的身边少一些让人叹息的悲剧。

纵有情被天下,更待法网众生

若以爱为名,我固愿让情被天下,让原本冷漠的药剂师,能动情于海因茨对罹患癌症的妻子的不离不弃,舍弃利润,挽救生命。可事实是,并非是医者都有仁心,在药剂师的心中,“赚钱”两字便高于了一切。

若以义为念,我更想有法网众生,让被迫偷药的海因茨,能坚守住爱情的冲击下心中那道法律的底线,另寻他途,渡过难关。而结果是,固然是善心亦入歧途,因海因茨的执念,法律在此便失去了意义。

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希冀着故事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但正如我们不能因为痛恨药剂师的冷漠就无端要他锒铛入狱一样,我们也不能因为同情海因茨的善良就刻意替他隐瞒罪行,甚至用道德与真情为他辩白。诚然,每一条生命都值得尊重,每一次冷漠都令人心痛,每一份真情都让人动容,有时情与法却不能两全。但一个恶人的冷漠,不会让生命的延续从此失却希望的光芒,我们依然可以看到,纽约市长拉古迪亚在旁听一起老妇人为喂养孙子偷面包的庭审时“为冷漠付费”的善良。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情与法的平衡?法律又何曾铁面无私到不给人留下活路?

我们总是习惯于用所谓的道德的崇高和情谊的深重来衡量法律的公正,以为道德所赞赏的,感情所趋向的,便也应是法律网开一面的。于是我们把那些“身负血海深仇,手刃杀父仇人”的无理举动叫做“侠义”,为那些“丈夫刻伪章救妻”、“官员挪公款救猫”的非法行为“正名”为“真爱”。可我们忘了,忘了社会制定法律的初衷正是以一纸契约守护不为人之贵贱变更的公正,让“惩恶扬善”的人心所向成为现实。唯有法律,能以凌驾于道德与感情之上的姿态,冷静地推知事件的前因后果,公正地决断人间的是非善恶。1 我们正是仰仗法律镇守山河,保民安康,护国无恙。而可笑的是,我们现在却是一面渴望着法律来伸张正义,一面又抨击着法律的不近人情。

事实竟是这样:在道德独大的体系下,我们的爱也鲜明,恨也鲜明,往往置中肯的劝慰于不顾,灭真实的公正于无形。人心易变,由爱入恨可能就只在一瞬间,到那时,我们评判的标准都已更易,是对是错,又该是怎样可笑的结果?我们向往的光明,不就在我们过分的呵护下被隔绝了真实的空气,被一点点消耗,直至一片黑暗吗?我们希望“好人有好报”的善良本意毋庸置疑,只是在“人间自有真情在”的时候,要想驶生命之舟,入社会之海,还要请法律稳坐船头,才无私心误事之虞。

顾四方,纵有情被天下,以心论,更待法网众生。【延伸阅读】

他们选择“情”,却违反法律

事件一

男子帮血癌病友代购药品被抓

【事件】陆勇是一位慢粒白血病患者,他发现印度仿制瑞士的“格列卫”抗癌药,可增加中国慢性白血病患者的生存希望,且能使患者每月省2万多元药费,遂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这种药。为帮助千余名白血病病友向印度制药公司汇款购买廉价药,白血病患者陆勇从网上购买信用卡提供给外国公司。2014年7月,他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起诉,案由是妨碍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罪。随后,300多名病友写下联名信,称陆勇未从中牟利,请求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被抓理由】因这种仿制药品并未获得国内药监部门的审批,属于“假药”。

事件二

男童脑损伤,父母含泪祈求安乐死被拒

【事件】安徽霍邱一岁四个月大的男孩在父亲上班的快递公司内被传送带卡住,导致严重脑损伤。在当地医院抢救后,1月4日,孩子被转到安徽省立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经过医护人员的积极救治,孩子已经可以脱离呼吸机自主呼吸,并于1月13日出院。

在其出院诊断上记者看到,“缺氧性脑损害、重度脑损害、心肺复苏后、左肱骨骨折、多脏器功能损害。”“入院后给予醒脑静和脑苷肌肽营养神经,家长要求不行治疗及检查。现患儿家长要求出院,予以办理。”“患儿昏迷状态、鼻饲牛奶,面色口唇正常,痰较多。”“两侧大小脑半球脑萎缩、双侧基底节区片状异常信号……”。

患者家属称,现在孩子除眼睛能动,全身无法活动,无法张嘴说话,全靠吸氧维持呼吸。孩子的妈妈每隔3个小时就要用针管将牛奶注入孩子的胃管中,看着孩子这样受罪,父母整日以泪洗面。因此曾经向医院和民政部门提出给孩子实施“安乐死”。

【拒绝理由】对于家属提出“安乐死”要求,医生肯定予以拒绝,因为这是违背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

思考:当“情”与“法”相冲突,我们该如何选择?

思考一:“情”与“法”,该如何平衡统一?

无论立法者还是执法者都应看到,法律的背后还有一个大写的“人”字。失去了人文关怀精神,法律也将瞬间失去存在意义。

法治社会一切都应该依法行事,但法治精神未必就是刻板僵化的代名词,它在坚持原则性的同时,往往兼顾灵活性,具有一定的弹性空间。所以,执法者、司法者不但要具备精准理解法律专业能力,还要具备人性化的人文情怀。

思考二:“情”与“法”冲突,折射出哪些问题?

社会学家称,我国一些“求死”事件背后反映出社会救济、保障还没有系统化和成熟化这一现实问题。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目前医疗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特别是农村,医疗保险保障能力有限,大多数老人依靠儿女生活,因病致贫的现象普遍存在。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吃药贵、买药难的现实困难,长期困扰着白血病、肾病等疾病患者,即便可以通过合法渠道“打折”仍价格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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