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放射科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放射科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造成后果的程度分为:
潜在不良事件:由于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为,而使其原本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在病人身上。
无伤害:事件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轻度伤害: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如捏伤、擦伤、皮肤小撕裂伤。中度伤害:需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但仅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疗。
重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外,还需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或会诊等特别处理。
极重度伤害:造成病人永久功能障碍或永久残疾,甚至死亡。
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如为一般医疗不良事件,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核实后,报分管院长。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或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口头上报相关部门,事后在24小时内补填《不良事件报告表》。
3、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并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医疗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5、科室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讨论结果分别上报医务科/护理部,一般不良事件由医务科/护理部提出处理意见,如属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需提交医院医疗事故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时,相关部门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6、各科室应建立不良事件登记本,将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主要责任人、原因分析、处理情况、改进措施等进行详细记录。
7、对主动、及时上报本科室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减轻处罚;对主动、及时上报本科室或它科不良事件的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00—500元奖励。
8、对发生不良事件且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二篇:放射科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放射科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持续条放射科的医疗安全质量,根据卫生部提出的首要安全和《医院评审标准和细则》的具体要求,结合放射科实际,制定放射科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要求科室人员遵照执行。
一、不良事件内容:
1、漏摄漏扫检查部位;
2、漏诊、误诊;
3、打错片或对错片;
4、摄片或扫描错患者;
5、未按时间出报告引起纠纷;
6、对患者及家属态度不佳,发生争吵;
7、危急患者未按危急值报告制度处理;
8、摄片扫描为废片、医生错开检查单而科室技师未注意
或不提示;
9、患者坠床或跌倒;
10、患者在候诊、检查过程中及离开放射科前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及危及生命安全,放射科未及时抢救及护送到邻近临床科室抢救。
11、危急重病患者,临床科室无医护人员陪检,放射科技师发现未报告。
二、发生不良事件报告程序:
发生不良事件——报告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对不良事件进行评估及处置——视情节重要性决定是否上报医务科、分管院长(记录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并妥善保管好记录资料,并组织科内讨论,将讨论情况书面报相关科室和分管院长)
三、处罚:
1、不良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最终未形成医患纠纷,应总结教训,不予处罚。
2、不良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最终形成医患纠纷,处理时,酌情处理。
3、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报告,虽然最终未形成医患纠纷,一旦发现,给予处罚。
4、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报告,最终形成医患纠纷,处理时,加重处罚。
四、整改:
1、不良事件发生后,组织科室人员分析,提出落实整改措施。
2、每半年将典型的、有建设性的案例汇总后,隐去当事人,组织全科人员集中学习,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三篇:放射科不良事件自查报告
放射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对放射科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医疗争议,根据相关的法规、制度,并结合放射科的特点,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识放射科工作特点
1、放射科工作量大,检查设备和种类多,各类检查和报告均限时完成,容易忽视检查和诊断细节,造成不同程度的技术和诊断缺陷,甚至误漏诊。
2、各种检查都有其适应症和禁忌症,禁忌症患者易因工作疏忽接受检查。
3、各类造影、增强所使用的碘剂可能引起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
4、不少放射检查需要预约进行,有些检查预约时间较长,可能引起病人及家属的不理解。
5、放射检查是整个诊疗工作的一部分,与其他环节相互影响。其他环节的问题也可能引起对放射检查的不理解或不满。
二、放射科常见的医疗事故争议
1、窗口的服务态度;
2、各类检查的误漏诊;
3、未能按限时要求检查或出报告;
4、同一病人前后报告不一致;
5、碘过敏反应。
三、放射科医疗事故争议的防范措施
1、科主任以身作则,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严格履行职责,遵守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制定诊疗方案,对疑难病例及时组织会诊。
2、各专业组长做好本组内各方面的工作,对本组下级医师做好指导工作,遇到疑难病人及时提请全科讨论。
3、严格技术操作常规,牢固树立无菌消毒观念,熟练无菌技术,经常监督、检查,做到一丝不苟。
4、密切科室间的协作关系,放射科业务涉及全院各临床科室,及时与临床科室做好沟通工作,及时得到我科的一些缺陷,同时积极予以处理。
发展成今天的CR、DR、数字胃肠造影、CT、磁共振、在X线检查方法增多,工作量增大,诊断准确率不断提高的同时,患者所承受的检查费用也相应增加,患者对放射工作者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综上所述,放射科做好与临床的沟通,不仅放射科医师要增长临床知识,提高诊断水平,临床医师也要提高业务能力,重视影像诊断报告。只有两者沟通好才能使影像检查为临床诊断提供正确的线索,避免重复检查和不必要的检查,减少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分析常见的引起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的原因,我们发现不外乎以下几点:①违反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②与临床沟通不够;③诊断水平有限:这不仅包括放射科的影像诊断水平,也包括临床的诊断水平,临床医师既不能过分依赖影像诊断报告,也不能不重视或忽视影像诊断报告,只有两者的诊断水平都提高了,医疗差错和不良事件才会真正减少乃至杜绝。
放射科科
第四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培训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5分,共50分。
1.由医疗行为自然转归患者造成损害,或两者皆有。
2.临床诊疗工作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鼓励自愿、主动上报全院范围内适用,全院员工知晓率100%,医务人员充分理解。
4.医院鼓励职工主动
5不良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名词解释。10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临床诊疗工作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三、简答题。每题20分,共40分。
1.不良事件报告原则是什么?
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
[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以及医院内相关规定执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意义?
及时发现问题,避免纠纷发生
有利医院进行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完善工作流程,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制定相应规范
第五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治疗和护理过程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治疗护理效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护理纠纷或护理事故,以及影响护理工作正常运行和护理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称为护理不良事件。
一、不良事件的等级划分
1、Ⅰ级事件(警讯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永久患者机体与功能丧失。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发现及时,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二、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1、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坠床、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导管滑脱、烫伤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护理差错或护理事故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
5、因陪护人员的原因给患者带来的损害。
6、严重院内感染。
7、门急诊、保卫、信息等其他相关不良事件。
三、不良事件的上报时限
1、Ⅰ级事件(警讯事件):护理部应主动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报告。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采取积极救治措施的同时,当事人须立即通知护士长、上级医生和科主任,同时报护理部、医务科(夜间为总值班),事后48小时内上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护士长在了解情况后及时报科护士长,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护理部。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鼓励护理人员主动上报,护士长每月进行记录,科护士长审核,对共性问题及 时向护理部报告。
四、具体要求
1、科室应按规定时限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逾期未报或有意隐瞒不报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与科室质量考评挂钩。科室每月召开护理不良事件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必要时请护理部参加。
2、护理部接到科室上报的不良事件后,调查核实,协助解决,并跟踪验证。
3、护理不良事件需要其他协助解决的,护理部及时沟通解决。
4、对于警讯事件,护理部应及时向全院各科室发出预警信息。
5、护理部实行全院护理不良事件监控,定期召开护理不良事件分析讨论会,并在护士长例会上进行反馈。
6、护理部对于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者,给与鼓励和表扬。对于未增加患者痛苦、未影响患者治疗及预后的护理不良事件,将不影响个人、集体评优晋级。
护理部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