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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缺陷管理工作总结及建议

信息系统缺陷管理工作总结及建议



第一篇:信息系统缺陷管理工作总结及建议

信息系统缺陷管理工作总结及建议

缺陷管理是信息系统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信息系统存在缺陷的多少,直接反映出信息系统健康水平和检修质量的高低。为了有效地控制所管辖信息系统的缺陷,把信息系统治理得更好,以确保安全生产,在严格按照《XX公司信息设备缺陷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系统缺陷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信息系统缺陷管理方式方法进行总结。

1.建立新的信息系统缺陷管理理念。公司在以前信息系统缺陷管理方法的基础上,把信息系统缺陷分析和统计细化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开展专业性的缺陷分析和统计,旨在把公司的信息系统缺陷管理以信息系统发生的缺陷及时消除为最大的满足和目的,引导到以控制信息系统缺陷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缺陷并及时消除缺陷,寻求从根上治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方法,转变信息运维人员缺陷管理理念,从被动处理到主动管理,实现信息系统缺陷的前瞻性、预控性管理。

2.制定切合实际的缺陷管理规章制度及台账记录,使缺陷管理做到有据可依、有迹可询。结合公司信息系统缺陷管理相关要求,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撰《信息系统缺陷管理制度》及《信息系统应急处理预案》,并建立相应的缺陷台账及记录,从发现、上报、分析、处理等环节对缺陷进行闭环管理,力争达到高效、及时、快速的缺陷管理水平。

3.定期组织缺陷分析与讨论活动。定期在班组内对本班以前所发生的各类缺陷作为技术培训的课题进行学习和讨论,以提高每个人实际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积累实际经验,达到了提高每个人实际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能力的目的。

4.结合信息运维系统,不断完善缺陷管理工作。根据公司缺陷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申报运维人员系统账号、组织系统应用学习等工作,并依照公司缺陷管理流程对缺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正完善,切实保证能够按照公司统一部署,将缺陷管理工作纳入信息系统,实现缺陷管理的可控、能控、在控。

5.工作建议: 5.1 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精神,信息运维系统将成为信息运维工作中的常规性应用系统,因此建议公司能够及时组织所有信息运维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系统应用培训,从而达到短时间内将该系统充分应用的目的。

5.2 建议下发统一、标准的缺陷管理流程及操作手册,并明确公司所辖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调度、处理权限。

第二篇:供电所缺陷管理

为了加强对10KV线路、混变台区和400V线路的维护管理,规范供电所10KV线路、400V线路维护管理费(以下简称两费)使用,确保公司供电设施的健康运行,进一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规范的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维护管理的范围、内容及标准

(一)10KV线路维护管理

1、维护管理范围:

(1)、变电站围墙外第一基杆至线路终端。

(2)、分支线从T接点到配电台区接火杆。

(3)、线路、台区资产属客户的由产权所有者负责维护供电所负责、指导管理。

(4)、线路、台区资产属客户,与供电所签订代维护协议的由供电所负责维护。

2、维护管理内容:

(1)、10KV线路及其所属的所有电力设施一律由供电所进行维护管理。具体内容为:杆塔、导线、拉线、横担、金具、零克、避雷器、各类断路器、隔离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2)、电力设施维护管理包括日巡、夜巡、特殊巡视和故障巡视,登杆检查、喷杆号、线路清障及修砍树木等;设备定期进行定级和评价;发现和处理上述设备缺陷,并有详细和符合实际的设备台账和记录。

(3)、10KV线路新建或改造(包括更换设备),由供电所提出申请,市场营销部负责协调组织实施。

(4)、10KV线路、台区资产属客户的维护内容按代维护协议执行。

3、维护管理标准及要求:

(1)、10KV线路供电可靠率≥99%。(客户年平均停电时间不大于87.6小时)。

(2)、所维护的线路不发生因安全距离不够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和倒杆、断线及设备损坏事故。

(3)、按规定对线路进行定期巡视。每月对所维护的线路进行一次正常日巡;每季季末对线路进行一次夜巡。

(4)、根据实际情况对线路进行特殊性巡视和故障性巡视。在气候恶劣(如大风雨、暴雨、复冰等)和其它特殊情况外,对线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巡视或检查;当线路发生接地、跳闸和异常情况时,接到调度命令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对该线路及其连接的高压客户设备进行全面细致检查,直至查出故障点为止,并把结果报告调度。

采用柱上开关或其他设备分段选择故障段,部分线路恢复送电时,对于分支线路的故障地点和原因及送电时间必须报告调度。

(5)、及时修砍线路下的树木和清除其它影响线路正常运行的障碍物,一时难以处理的,要下发事故隐患通知书。

(6)、每季对所管辖的线路进行一次设备定级评价,建立设备评级档案和设备缺陷档案。

(7)、建立设备缺陷档案,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按轻、重、缓、急处理缺陷,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缺陷按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紧急缺陷来分类管理。维护人员应将发现的缺陷及时详细记入缺陷记录内,并提出处理意见,紧急缺陷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

(8)、作好设备标志管理。配电线路及其设备应有明显的配电线路名称和杆塔编号标志。

(9)、按规定健全和完善线路的各种档案资料和记录,档案资料符合实际,记录填写如实、规范整齐。

(二)、400V线路维护管理

1、维护管理范围:

高压侧分界点定在配变接火杆接火点以下(不含变压器计量箱)止400V线路主干线及分支线路的供电、配电设备的维护管理。

2、维护管理内容

(1)、在配电台区维护管理范围内的所有电力设施一律由供电所组织供电班进行维护。具体内容为:零克、避雷器的更换;配变渗油、漏油、加油、喷漆;接地网摇测、整修;触电保护器、交流接触器、指示仪表、各种保险以及配电进出线和电容器等所有设备的修复、更换。

(2)、因负荷发展变化,需要更换配电变压器以及调整更换相应的配电盘、电容柜、进出线等由供电所提出申请,由市场营销部负责组织实施。

3、维护管理标准及要求

(1)、不发生低压电网责任触电事故和主要设备损坏事故。

(2)、漏电保护器运行率达到100%;每周对保护器检查试跳一次,以试跳记录为准。

(3)、供电所组织供电班对低压架空线路每月巡视一次;对地埋线每半年巡视检查一次;对变压器和台区每周巡视一次;对以上线路设备每季进行一次巡视,以巡视检查记录为准。

(4)、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巡视、故障巡视,遇大风雨、冰雹、雨、雾、洪水等恶劣天气必须进行特殊巡视,对危及安全的线路和设备应采取暂停供电的应急措施。

(5)、每季对所管辖的线路进行一次设备定级评价,建立设备评级档案和设备缺陷档案。

(6)、及时修砍线路下的树木和清除其它影响线路正常运行的障碍物,一时难以处理的,要下发事故隐患通知书。

(7)、建立设备缺陷档案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按轻、重、缓、急处理缺陷,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缺陷按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紧急缺陷来分类管理。维护人员应将发现的缺陷,及时详细记入缺陷记录内,并提出处理意见书,紧急缺陷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

(8)、加强设备安全标志管理。三相四线低压线路的相别应分别以黄、绿、红和淡兰色相色表示,并在下

列地点表明相色:

(a)配电室外第一基电杆;

(b)线路分支干线和分支线的第一基电杆;

(c)线路转角杆;

(d)线路干线、分支干线和分支线的末基电杆;

(e)电缆或地埋线的进出线端部。

(9)、按规定健全和完善线路的各种档案资料和记录,档案资料符合实际,记录填写如实、规范整齐。

二、两费的管理与使用

两费的使用管理是一项重要管理工作,两费使用情况直接关系到供电线路的安全运行。因此,科学管理、合理使用两费,对供电线路、设备要切实维护到位,提高配电线路、设备的健康水平。

(一)、两费的核定标准1、10千伏配电线路维护费用按线路长度进行计算,即:20元/月●KM,由市场营销部按月造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资本运营部列入到供电所线路维护专用账户。

2、产权属客户并与公司签订代维护协议的10KV线路维护费按0.01元/KWH标准收取,供电所逐月与电费一并收取全额上交公司资本运营部,做到应收必收,收必合理,资本运营部列入到供电所线路维护专用账户,该维护费的30%返还供电所,由供电所按协议代客户维护10KV线路。

3、400V线路维护费,按供电所混变电量计收,即每千瓦时提取0.005元,由市场营销部按月分所造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资本运营部列入到供电所400V线路维护专用账户。

(二)、两费的管理

两费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办法,公司实行“总量控制、分所建帐,集中管理,资金累计使用”的原则。资本运营部对维管费设立专户,实行统一管理,分所建帐,并做到专款专用。

(三)、两费的使用

供电所使用两费要做到实事求是,经济往来手续据实发生。

为了规范两费使用,供电所10KV线路、400V线路及配电台区日常维护所需的电力器材、设备,必须到商贸公司购进,报销的票据由商贸公司开具;对线路通道下的树木修剪砍伐所发生的费用,必须到所在乡镇税务所开具税务专用发票。否则,不予审批。

同时,两费实行按月审批报销,即供电所应将上月的各项开支项目、连同报销手续,在次月8日前报公司审计监察部、市场营销部审查登记并报主管领导审批,隔月票据不再审批。

具体程序要求:各种票据先由经办人、供电所长签字(章),市场营销部专责签名登记(10KV线路维护费报负荷管理班长处,400V线路维护费报配电专责处), 报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加盖审计专用印章后,报市

场营销部副主任、主任审核,最后由主管领导审批后到资本运营部报销结帐。

三、10KV线路、400V线路维护检查与考核

为了使两费真正起到维护线路、设备的目的,市场营销部将组织用电检查人员定期到各供电所检查落实两费使用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从次月维护费扣减并作如下处理:

1、未按规定巡视检查线路设备,一次扣15元,以巡视检查记录为准。

2、零克损坏每支扣5元;用铝丝代替保险丝或缠绕每相扣5元。

3、没有避雷器或没有及时投运每组扣10元。

4、接地线及引线不合格的每处扣3元。

5、高低压线路杆号清晰、准确。没有编号或不清晰、正确的1元/杆。

6、按要求没有设置相应标志和安全标志的每处扣1元。

7、线路没有设备台帐的扣20元/条,不准确、详细的扣10元/条。

8、油开关应动作灵敏可靠,发现缺陷或误动作一次扣10元。

9、发现电容器渗油、鼓肚等每支扣10元。隔离开关应操作灵活,发现缺陷每相扣5元。

10、绝缘子损坏每只扣1元。

11、拉线应安装正确,发现断线一处扣5元。

12、线路接地跳闸一次扣30元(自然灾害除外)。

13、对线路保护区内建筑物应限期清除,对危及安全者,应及时下发事故隐患通知书,并采取补救措施,违者每处扣30元。

14、变压器缺油的一台扣10元。

15、配变台架或围栏、围墙达不到规程要求的扣10元/台。

16、触电保护器损坏没有及时修复投运的20元/台,运行不灵敏的每台扣5元。

17、交流接触器缺少灭弧罩的每台扣10元,不能运行的或不能正确分、断的扣5元/台。

18、控制柜及电容器检查发现一个独立的电器损坏不能发挥作用的扣5元。

19、电容器没有投入运行的每组扣20元。

20、因维护管理不善,造成台区进出线或配电设备烧坏致使整台变压器停电超过10小时者,除费用自负外,并通报批评,视其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21、因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配电变压器或配电盘烧坏者,除追究具体管理者的责任外,对供电所按损失的20%扣发维护费。

22、因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高低压线路设备责任,按局有关规定处理。

23、每个配电台架至少有两块符合标准的“高压危险,禁止攀登”安全警示牌,少一块扣5元。

24、配电变压器高低压侧引采用与电压配套的绝缘线,一台达不到要求扣10元。

25、变压器的高低压套管接线柱应采用符合国标的绝缘安全护具,一台达不到标准扣10元。

四、监督、检查措施

1、供电所对自己所管辖维护的10KV线路、配电台区和400V线路要认真管理,精心维护,即要节约开支,又要确保线路设备安全健康运行。

2、市场营销部要加强对各供电所所管辖维护的10KV线路及配电台区和400V线路每月要进行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以上,并对每月检查结果写出书面检查通报,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处罚规定对供电所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在次月维护费中扣除。

3、市场营销部、资本运营部、审计监察部组织人员每半年对供电所的10KV线路、400V线路维护费用的支出情况审计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对贪污、挪用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第三篇:2014信息系统工作总结

期间信息系统安全应急保障能力,积极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我关以《成都海关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为蓝本,制定了《成都海关亚运安保应急演练计划》,演练计划分别模拟了网络中断、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运行异常、总关计算机网络机房临时停电和红机网无法访问网站等4个故障来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现将此次演练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做好演练工作的重要前提

信息系统亚运安保应急演练工作是保障亚运信息安全的基础性工作,我关党组高度重视,在得到总署关于此次演练安排的工作通知后,第一时间召开信息系统应急指挥小组会议,迅速在会议明确了我关次此演练总体指导原则、方案框架、演练涉及单位以及演练时间等问题。强调参加此次演练工作的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讲配合、讲大局、讲协调,技术部门要从实际工作出发认真制定每个故障演练脚本,脚本内容务求责任明确、操作流程明确、任务落实到人,在要求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此次演练工作。

二、从实际工作出发制定演练方案,做到“三个明确,一个落实”

根据海关总署和我关应急指挥小组会议精神,技术处从关区实际工作出发,制定了关区演练方案,把演练工作的目标定位提高关区信息系统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查找本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部门间应急协调预案的有效性。

为了尽可能地使演练工作贴近实际,演练方案涉及的故障具有代表性,我关分别在网络运行、基础环境服务和hXX系统业务运行三个环节上设置故障。技术处选定成都海关单证量最大的双流机场海关作为演练故障发起点,分别模拟了该现场具有代表性的两类故障。故障一,网络中断导致hXX运行异常;故障二,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运行异常。同时针对涉密办公网制定了故障三,红机网无法访问网站,这一故障的设定重在演练技术处对于涉密应用的故障排除能力和在此期间办公室的涉密应急处置方式。针对基础环境服务的保障能力我们设计了故障四,总关大楼机房遭受意外停电故障,重点在于检查机房供电系统和机房空调的工作情况,检查机房设备巡检日志记录情况。

此次演练方案中涉及的各个故障脚本都是来自以往发生过的故障记录,针对亚运安保的特殊要求,我处对故障处理制定了故障首问负责制,优化了故障排除流程,在整个演练过程中主要涉及了下面7个环节,包括故障受理、故障定级、故障上报、业务应急预案启动、故障告警取消申请、故障原因公告、故障报告分析。

我关在此次演练中做到了每个故障点的处理操作流程明确,流程中每个环节的责任人明确,对故障流传过程中的意外突发事件做到临机处置权限明确。进一步落实了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的工作分工,使应急处置小组的职责更加从事。“三个明确,一个落实”有力地保障了此次亚运安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各部门密切配合联动是此次演练工作成功的基础保障

本次演练从XX年11月8日下午15:30分开始至17:00结束。演练工作涉及本单位部门有办公室、技术处、成都双流机场海关、监管通关处、审单处、机关服务中心,外单位涉及线路运营商和设备服务供应商。

8日下午,分管副关长亲临成都海关应急演练指挥中心坐镇指挥此次演练工作。此次演练过程中技术处全体人员认真参与,与参加演练各单位紧密配合协同作战,成功地完成了此次演练工作。同时,此次演练检验了我关信息系统应急协调与通讯机制,在演练过程中,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系畅通,在故障发生的第一时间故障受理人可以通过《成都海关信息系统应急预案》上的电话目录,找到排除故障各环节的联系人。很大程度地提高了故障排除效率,尽可能地减少因故障造成的损失。

第四篇:《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缺陷及其建议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缺陷及其建议

(一)法律冲突问题

我国《劳动法》和现行的其他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使得《劳动法》在执行中援引法律存在困惑。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法》和我国制定的其他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比如,2004年北京首例工会主席被炒案引发了许多的社会争论。大致情况是:2004年8月30日,北京市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以“工作严重失职”为由解除了公司工会主席唐晓东的劳动合同,而唐晓东则认为这是公司借机报复自己为工人争取合法权益的行为,他以“公司违反《工会法》及不支付工会经费”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二审终审,法院均裁定驳回“违反《工会法》”的起诉,口头通知不受理“不支付工会经费”的起诉。在此案中,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正是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3款的规定,认为唐晓东工作严重失误,据此解除唐晓东的劳动合同。然而,根据2001年修改的《劳动法》第17条规定除非在任的工会干部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不能解除工会干部的劳动合同。在企业解除与工会干部的劳动合同问题上,《劳动法》与《工会法》出现了交叉,在究竟应该依据哪一门法律出现了争议。类似的情况还存在于多项其他法律中。

(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不完善

现行的劳动争议制度已不能适应目前日趋复杂的劳动关系,主要是“仲裁前置程序”的不合理性、劳动争议处理时间过长、仲裁水平有待提高、劳动争议仲裁缺乏有效监督等一系列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是采取“一调一裁二审”的单轨体制。仔细考虑,发现在实践中此体制存在如下的弊端:

1、“仲裁前置程序”的不合理性。

它妨碍了劳动争议当事人行使解决劳动争议权利的自由,不利于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其享有法律赋予的不可剥夺、不可让予的请求中立的司法机关给予公正裁判的权利。而我国的“仲裁前置程序”却妨碍了劳动争议当事人行使解决劳动争议权利的自由。

2、劳动争议处理时间过长,“一调一裁二审”的处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使劳动

者“有冤有处申”,但事实上,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从调解,到仲裁,再到人民法院的两级审理,此程序的完成,正常情况下所需时间为一年左右。从实践来看,这一处理机制程序过多,时间过长,不利于案件及时了结。

3、仲裁水平有待提高,仲裁员的素质普遍偏低,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目标之建立相背。

4、劳动争议仲裁缺乏有效监督。虽然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但对劳动争议仲裁如何监督却缺乏必要的和有效的机制。

(三)现行《劳动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不够

对于在劳动关系双方中明显处于劣势的劳动者一方来说,劳动法律提供的保护不够。由于劳资双方在经济地位、信息获取、供求关系等方面的不平等,从而使得劳动者一方处于明显的弱势,这在农民工、私营企业工人、低收入阶层表现尤为明显。现行的《劳动法》规定过于笼统,劳动监察力度也不够,从而未能给劳动者提供的有力的法律保护。主要表现在:

1、劳动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不平等地位。由于在就业市场上资方处于有利的地位,就在劳动合同上大做手脚,主要表现在:拒绝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任意延长试用期限、对工资标准制定模糊等。尤其是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更是极少有签订用工合同的,这使得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2、任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任意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不按照国家正常假期休假、工作环境不达标、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交纳保险金、强迫劳动者抵押现金或证件等。

3、正因为劳动争议被当做民事案件审理,举证责任也要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分配,这对劳动者来说,显然是勉为其难。在劳动诉讼中,因物证一般为用人单位或雇主掌握(如考勤记录、加班加点手续、工资发放凭证等),劳动者不能举证。在诉讼费用方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诉讼过程中的优劣态势则显而易见。因此,多数国家设立专门的劳动法院或者劳动法庭来审理劳动案件,在举证责任和诉讼费用上都明显体现出保护劳动者的倾向。

(四)其他一些法律需要补充的地方

1、涉外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空白。非常遗憾的,《劳动法》作为一个基本法律,未设立涉外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一章。

涉外劳动关系的适用是指劳动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具有涉外因素时对于法律的选择,是冲突法律规范。近年来,涉外劳动关系的问题日显突出,尤其是外国人到中国工作和中国人到外国工作的数量增多。《劳动法》要确定准据法,还要考虑不同劳动法律规范对于劳动者权利的影响。

2、对于企业违反劳动合同的处罚不够严厉。在现行的《劳动法》中,对于企业违反劳动合同的处罚规定比较笼统或处罚过轻,比如现行《劳动法》 第十二章第八十九条和第九十条规定明显规定过于笼统,对企业的违法行为的认定和赔偿责任没有细化。我国《劳动法》对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中,用人单位出现违反规定情况时,绝大数情况下就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只有在延长劳动时间、使用童工、暴力侵害劳动者人身三种情况下可能被处以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后用人单位完全可以重新注册继续经营;罚款和赔偿等后果出现的前提是被裁判或被查处,而劳动者由于在劳动关系中的弱势地位,大多会忍气吞声,并且由于劳动监察不到位等原因,使得这些后果的出现概率少之又少。这样用工单位违法成本实在是很低,这样就造成了一些企业的侥幸心理,从而造成更多的对劳动者的侵权行为。、另外《劳动法》中一些法律条文规定比较含糊。比如《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一条的规定就比较含糊了,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可以各取所需、任意解释。劳动者可以理解为:我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了,就有权力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却认为,前提是“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我根本不同意和你续延劳动合同,连短期合同都不和你签,哪里谈得上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我马上就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又能怎么样?这样就会造成理解上和法律执行中的困惑。

法学B092 刘航成200906034224

第五篇:医疗缺陷管理措施

医疗缺陷管理措施

为加强医疗缺陷的管理,减少和避免并发症,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医疗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严格落实医疗制度及操作规程,对住院医师进行系统培训,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及个人业务素质。

二、加强业务学习及基本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医务科每季度对全院的主治医师及以下的医师进行“三基”、“三严”的考核。

三、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严格质量关键过程流程管理,增加职业忧患意识。

四、严格落实各项告知制度,加强对关键环节,“纠纷高发人群”的关注;提高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的能力和技巧,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要解答清楚,不留死角。

五、通过内部质量评价(自查),对发现的医疗缺陷分别予以处理。

1、加强运行病历的检查,要求各质控小组每月抽查每位医师1 份病历进行全程监控,至下月5日前交医务科,对不认真检查,不及 时上报的科室,扣科室综合医疗质量评价(100分)1分。

2、病案室成立专家组对全院的出院病历逐份进行检查。出现1份乙级病例扣科室5分,扣除缺陷病历的书写者200元。出现丙级病例扣当事人300元,全科的当月奖金全部扣除。

3.要求出院病历24小时内送交病案室,对予缓返病历每四份 扣科室1分。每份扣除当事人20元。

4.对于出现医疗纠纷的科室,如投诉有效,扣除科室考核5分,对直接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每月将考核结果上报质控科,并在院内公示栏公示。医疗缺陷的处理程序

1.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2.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治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3.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4.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l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5.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出席学术委员会。

6.患者及家属向法院起诉后,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医院出庭,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

7.医疗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学术委员会决定。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对疑难患者

(1)各科室收治的疑难病例应在各科主任的指示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

(2)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术者必须参加,病历中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医务科,以组织全院或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的疑难患者应由值班医师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必要时请求会诊。2.对危重患者

(1)各科室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2)讨论后主管医师及值班医师应立即落实科内讨论意见,并于病历上记载。

(3)对于特殊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对于死亡病例讨论应在患者死亡后1周内在科内进 行,由各科室主任主持,全体医护人员参加。

讨论应涉及:回顾患者发病整个过程及治疗经过,讨论死亡原因,总结诊治过程中的经验及应该吸取的教训等。

死亡病例讨论内容用专用记录本记载。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是体现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对患者高度负责,防止因推诿病人而贻误救治时机,保证患者来院后得到认真、及时的诊治抢救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制定医院的相关规定,望各科室、部门遵照本制度严格执行。

1.凡急、危、重患者来院就诊,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2.属于两科以上多种疾病的急、危、重患者,首诊科室应进行认真负 责的诊疗,并根据病情需要请他科会诊。

3.必须转科治疗的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 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 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4.凡急、危、重患者,医师不得片面强调划区医疗而拒诊,或因有他 科疾病而推诿,病房不得借故拒收。

5.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在征 求医务科、总值班、业务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要做好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

会诊制度

为保证住院患者诊疗的连续性,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会诊制度。

1、凡疑难病例或需要其他科室协助检查、诊断和治疗者,应及时申请会诊。申请会诊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各科应安排高年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会诊,紧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一般会诊应在48小时内完成。

3、院内会诊的患者需去门诊诊断或治疗者,不得让患者挂门诊号。

4、会诊申请单应由申请会诊科室主治医师以上人员逐项填写,不得缺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所在科室、申请会诊时间、简明病情摘要及请求会诊目的。

5、会诊医师会诊前要仔细阅读病历,了解病情。会诊时应亲自查看病人,会诊结束后要及时书写会诊记录,包括对患者会诊意见、诊断情况、治疗方案、签名及会诊完成时间。

6、各科应建立会诊申请单签收制度,会诊申请单由各科室值班护士站负责签收。护士接到会诊申请单后,应尽快通知会诊医师,紧急会诊可先通过电话申请会诊,然后补签会诊申请单。

7、如因需借助仪器、设备进行会诊检查而要求患者前往他科时,应由申请会诊科室派医务人员陪同。患者病历应由陪同人员携带,会诊结束后一并带回,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交与患者或其家属。

8、会诊科室需对患者进行有创检查、有创治疗时,必须同时签署《有创检查操作同意书》,执行《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9、如需申请外院会诊,应准备完整的病历摘要,明确申请会诊需要解决的问题,经本科主任签字同意报医务科审批、备案,由医务科负责联系会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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