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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合集五篇]

2020年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合集五篇]



第一篇:2020年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2020年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委、县委《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景南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文艺工作座谈会等场合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握在手中,为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乡镇本单位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研判。通过召开班子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定期分析研判全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充分利用好农村文化礼堂、远程教育站点、农家书屋、“仁孝文化节”等文化载体,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文化活动,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文化产物的渗透。

(五)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维护。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乡党委书记应当亲自抓,加强对互联网安全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湿地小镇 养生景南”公众号等乡党政官方平台,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时刻掌握网络舆论动向,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请求及时给予回应和处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干部群众,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对知识分子的引导服务工作。乡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先进文化中的主力军作用,特别是分管班子应当注重同新闻出版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等领域的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两新 ”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的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乡宣传思想文化干部工作队伍。大胆使用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及时调整不合适、不适应的人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三、工作机制

(一)研判机制。乡党委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开展 1 次综合分析,并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通报 1 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及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二)检查机制。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分为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综合检查由党委办公室会同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每两至三年开展一次,检查结果向乡党委报告,并上报县委宣传部门。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综合检查一般单独开展,专题督查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工作一同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不重复进行。

(三)汇报机制。每年6 月和12月各一次,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报告,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专题汇报可以书面汇报或当面汇报。书面汇报以乡党委名义报上级党委,并抄送县委宣传部门;乡党委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教育培训机制。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定期参加县委党校举办的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内容的专项课程。充分利用每周干部例会,加强对乡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强化党性意识。

(五)绩效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下一级党委制定的考核体系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权重,不得低于上一级党委制定实施的考核体系中的相应权重。

三、责任分工

(一)乡党委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乡党委书记为景南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各科室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四、责任追究

(一)全乡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党校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对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4.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5.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课堂教学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6.丧失对本单位各类媒体、网站、信息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实际控制权,出现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实施责任工作制问责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守好主阵地、汇聚正能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为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舆论保障。按照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的相关指示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强化思想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全局意识形态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

局党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党委定期分析研判全系统范围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

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结合生活会、“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有关通报等。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委书记要亲自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平台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机制。做大做强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高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舆论平稳健康,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四)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

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的思想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节的开展舆论斗争。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力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的人手中,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做出调整。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站位。全住建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局党委要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局党委要定期听取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并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考核机制。

局党委要把局属各级党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要把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的范围。

四、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负责人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有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第三篇:最新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结合我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点工作,纳入制度考核,纳入局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支部记杨昌波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组织委员分管党务和组织宣传,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委员xxx为具体经办人,负责收集资料,上传下达,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纳入班子成员个人述职重要内容,定期向党组汇报。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责任领导:xxxx;责任股室:xxx)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4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六次。(责任领导:杨昌波;责任股室:各股室)

3、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党支部组织批准,报畜牧局党组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2)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班子成员要定期向党支部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所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xxx党组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8)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9)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0)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1)对管辖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了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xx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明确环卫处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结合环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意识形态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全局高度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谋划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唱响主旋律、坚守主阵地、凝聚正能量,发出好声音,为嘉荫统战工作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1.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绩效管理考评,纳入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安排处理;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支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党员干部,从开展“三会一课”和抓好组织活动等方面入手,把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中心和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自觉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七一系列党日活动”,踊跃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文体活动等。通过丰富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指导和推进党员理想信念建设。

3、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学习贯彻落实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重点,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形成遵纪守规的良好习惯。

(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机关文明建设”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软实力,抵制西方文化冲击,保持文化独立性。切实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以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弘扬良好道德风尚、彰显时代风采、培育人文风范,营造人人尊崇先进、学习先进、关爱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2、扎实有效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道德讲堂、文明志愿服务、精准扶贫、关爱一线环卫工、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弘扬主旋律,提升正能量。

3、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突出宣传引导,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加强互联网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成立环卫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环卫处主任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部署、组织实施、检查考核。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

本单位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把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坚持问题导向,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化成具体的项目、载体、方案、举措,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第四篇:党支部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党支部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责任地管理,权责一致;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纠建并举,奖惩结合。

二、领导小组

组 长:毕爱军

副组长:窦玉文

成 员:苏丽娟

支部书记对学校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学校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责任制内容

1、及时传达学xxx教育局党工委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要点,纳入重大议事日程,与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头脑。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扎实推进师德建设。

3、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讨论会、讲座、论坛;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教师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教育培训,增强其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5、每年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将本单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报送局党工委。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报告工作制度。党支部每年向局党工委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二)抓住关键环节,牢牢掌控阵地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开展“校园四季”活动,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少先队、教代会、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充分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三)加强检查督导,深化责任意识

1、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进行问责和约谈。

五、问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部对责任人予以问责:

(一)对各类学习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点问题上,责任人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在责任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第五篇:关于落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关于落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地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一)党(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党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二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各党支部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如下: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 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引导人们深刻领会这一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历史地位,深刻领会这一思想贯穿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勇于创新精神和科学思想方法。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的必学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一次。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加强宗教思想阵地管理,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与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促进各类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五)加强学校思想阵地管理,强化中小学的教学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镇党委关于加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思想舆论阵地管理,加强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七)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建立责任检查考评体系 各党支部要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评体系。重点检查考核党支部班子的主体责任、党(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实行报告制度。各党支部每半年向镇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党支部对本地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要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部通报;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组织专题督查。镇宣传办每年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主要督查意识形态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查结果向镇党委报告,并报县委宣传部。

(三)纳入年终考核。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严明问责追责范围。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8.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9.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10.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等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1.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2.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3.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4.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5.其他未能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追责坚持实事求是。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 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问责依据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 责,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镇党委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镇宣传办可以向实施问责的镇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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