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021年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021年
为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消除渔业事故隐患,保障广大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改进技术装备,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灾避险能力,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渔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渔业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和持证上岗率得到提高,机动渔船检验率达到100%;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渔业防灾减灾、应急救助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全市渔业安全生产零死亡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渔业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实施目标逐级考核制度。市局将在3月份与三县、包河区主管部门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状》,三县、包河区主管部门也要相应与重点乡镇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渔业安全责任制。强化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船东、船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事机动渔船驾驶工作的人员须持有《机动渔船船员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大力推进渔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以服务渔民、提高渔业防灾减灾能力,推进和谐农村渔区建设为根本宗旨,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支持,兴建x巢湖三河渔港,打造集渔业安全、水产品交易、渔业文化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渔港。
(三)深入开展渔业船舶检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渔业船舶登记办法》,严格依法实施检验,严把船舶检验质量关,检验过程中重点落实船舶安全设备配备工作,尤其要对湖泊、大中型水库作业渔船的救生设备、航行信号灯的配备情况重点把关,切实做好船舶检验工作,机动渔船检验率达到100%,对检验不合格的渔业船舶,一律不得签发检验证书。
(四)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定期组织力量重点检查渔船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违章载客,不按规定实施法定检验、配备安全设施以及职务船员等行为;重点检查水域为渔港水域、渔船锚地、航道密集区、大中型水库养殖区和河道养殖区;重点检查时段为春夏雾季、禁渔前期及节假日等。
(五)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警。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发布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警信息。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进一步完善预案,加强演练,确保有序、有力、有效应对。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重要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一旦发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妥善处置事故。
(六)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确保船员切实掌握基本技能,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渔船抢险救助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将渔船应急报警、遇险自救的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知识、方法宣传到每一条渔船、每一个渔民,使广大渔民准确掌握应急报警和遇险自救知识技能,积极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降低事故伤亡与损失程度。
(七)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开展3期渔业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教育活动,组织渔业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渔民群众参与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探索在重点渔业乡(镇)、村建立各种形式的渔业安全管理组织和渔业安全员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安全生产组织机制。
四、责任分工
由市局分管局长负责。水产处组织,三县、包河区主管部门落实。
第二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方案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四季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环境,全面实现今年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部位的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一步推进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人员组成我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于10月底至11月初和12月中旬组织两次检查,组长由县局分管领导和县大队长担任,成员从大队各股、中队抽调。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5日至11月5日)。
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目标任务。(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5日至12月25日)。
由县渔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和渔船检验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三)总结汇报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
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上报。四、检查内容
在组织开展全面大检查的基础上,围绕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漳州市《2021年创新工作和重点项目立项分解》(漳海渔[2021]41号)要求,推进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渔船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实施大检查,强化督促协调,全力推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落实。
五、检查重点
渔船持证和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AIS自动识别系统配备情况,CDMA手机升级换代情况,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员配备、持证情况以及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等。
六、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检查,执法大队加强敏感水域和事故多发水域的巡查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在渔船船东船长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执法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及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程中,把大检查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渔业保险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帮组指导渔船排查整改隐患,促进工作的加强和创新,提升大检查的实效,确保大检查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切实提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要全力推进大检查工作,对检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督促船东认真落实整改并按照“限期整改、停航整顿“的要求逐船进行梳理。(二)强化落实整改。
对查出渔船有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强化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将渔船列入“黑.“,需要停航整顿的,坚决责令停航整改。(三)强化监管执法。
要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强化大检查过程的跟踪督促。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专业监督、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四)强化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镇、村渔业干部及船管员参与大检查活动,全面、细致的排查各种事故隐患。方案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lt;2021年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21]11号)精神,为扎实推进贵州省“平安渔业“建设,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去年渔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渔业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和持证上岗率得到提高;逐步增加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渔业防灾减灾、应急救助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三、范围及对象
渔业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渔民;渔船集中停靠地的安全基础设施;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渔业船舶;渔船修造企业。
四、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各地要结合日常渔政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渔船超航区航行作业,违章载客,不按规定实施法定检验、配备安全设施以及船员未取得证照(或未持证)上岗等行为,对重点作业水域渔船锚地及航道密集水域进行重点检查;切实加大渔船检验力度,对渔船修造企业资格认可进行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违规造船等行为,强化对渔船用安全产品的安全监管。要建立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渔船黑.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继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船员安全技能实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和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规定及时消除隐患的,要实施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宣传效果。今年上半年农业部将完成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片的制作工作,并组织送安全宣传片上船入户活动,届时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把宣传片及时发送到渔民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电视台放映,掀起一个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要深入分析渔业劳动力变化情况,做好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确保渔民切实掌握基本技能,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各地要把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深入实践.活动相结合,提高渔业部门干部职工践行.和推进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四)加快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
各地要对本地区渔业安全监管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掌握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要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确保100%明确和落实船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渔民群众参与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在重点渔业乡(镇)、村探索建立渔业安全管理组织和渔业安全员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安全生产组织机制。强化渔业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教育,组织渔业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突出重点,细化方案。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做好“三项行动“和
“三项建设“。
(三)创新机制,强化配合。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创新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机制,继续强化完善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与相邻地区的协调机制,促进形成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合力。(四)总结经验,广泛宣传。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渔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形成全.关心渔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六、工作步骤
结合我省渔船检验工作的开展和“禁渔“、“打非“等专项工作,3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检查行动,各地要对重点市(县)、重点水域进行认真检查;加强对极端天气期间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后三个季度对全省各市(州、地)采取定期及不定期和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省渔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七、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我厅成立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渔业局。
方案三: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8月14日参加市召开的视频会议《漳州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下阶段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警示教育
各渔业村要将近期发生在我县的几起海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防范知识教育宣传到每一艘渔船,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地组织船长进行《82年海上避碰规则》的,大张旗鼓,不厌其烦,利用广播、会议、标语、入户等形式一遍一遍宣传,力争做到每船必知,每人必知,职务船员摒弃粗心大意,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值班瞭望,锚泊时要正确显示锚泊号灯,严格招待避碰规则和技术操作规程,保持通信畅通,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1、对全镇所有渔船重新入户核实一遍,对所有改变作业类型的、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的、无证或三证不齐的、船体老化的、渔工和渔船未参加责任保险的船只分类、建档,严禁瞒报、漏报,严格制止其出海作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这些船舶加大监管力度,作为渔业安全生产整治重点。我镇也将对上述船只暂不予以燃油补贴证明,待其整改核实后才补签发。
2、严格执行编队出海作业生产,对新增加的船只是否真实编队要组织检查,严格控制病船、单船出海生产,以确保一旦出险,第一时间能得到及时救护,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充分运用科技,尽快完成AIS避碰系统的安装,要求安装人员安装一艘及时教会一艘船员使用。并利用时间组织培训,希望在这个月底前能完成所有渔船的安装工作。
4、就可能发生的险情,分类进行重点教育,如何预防硫化氢中毒,生产中的规范操作。要不厌其烦向渔民一而再、再而三进行讲解说服工作,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5、做好工作,接受市检查组的专项督察和考核。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与水上作业渔船的联系畅通。一遇到渔船生产突发事件发生,要适时雇用渔业应急预案,确保渔业安全应急信息的及时、准确和有效传递,积极配合海上专业救助力量开展应急救援活动。要进一步强化渔船编队出海制度。对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积极配合海事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做好遇难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确保渔区.稳定。
总而言之,我镇将会对所布署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使渔民能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的大干150天,打好5个战役,实现福建跨越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9+2“工作纲要,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环境作出贡献。
第三篇:2015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15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方案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四季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环境,全面实现今年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部位的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一步推进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人员组成
我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于10月底至11月初和12月中旬组织两次检查,组长由县局分管领导和县大队长担任,成员从大队各股、中队抽调。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5日至11月5日)。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5日至12月25日)。由县渔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和渔船检验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总结汇报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上报。
四、检查内容
在组织开展全面大检查的基础上,围绕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漳州市《2015年创新工作和重点项目立项分解》(漳海渔[2015]41号)要求,推进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渔船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实施大检查,强化督促协调,全力推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落实。
五、检查重点
渔船持证和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AIS自动识别系统配备情况,CDMA手机升级换代情况,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员配备、持证情况以及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等。
六、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检查,执法大队加强敏感水域和事故多发水域的巡查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在渔船船东船长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执法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及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程中,把大检查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渔业保险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帮组指导渔船排查整改隐患,促进工作的加强和创新,提升大检查的实效,确保大检查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切实提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要全力推进大检查工作,对检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督促船东认真落实整改并按照“限期整改、停航整顿”的要求逐船进行梳理。
(二)强化落实整改。对查出渔船有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强化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将渔船列入“黑名单”,需要停航整顿的,坚决责令停航整改。
(三)强化监管执法。要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强化大检查过程的跟踪督促。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专业监督、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镇、村渔业干部及船管员参与大检查活动,全面、细致的排查各种事故隐患。方案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11号)精神,为扎实推进贵州省“平安渔业”建设,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去年渔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渔业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和持证上岗率得到提高;逐步增加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渔业防灾减灾、应急救助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三、范围及对象 渔业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渔民;渔船集中停靠地的安全基础设施;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渔业船舶;渔船修造企业。
四、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地要结合日常渔政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渔船超航区航行作业,违章载客,不按规定实施法定检验、配备安全设施以及船员未取得证照(或未持证)上岗等行为,对重点作业水域渔船锚地及航道密集水域进行重点检查;切实加大渔船检验力度,对渔船修造企业资格认可进行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违规造船等行为,强化对渔船用安全产品的安全监管。要建立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渔船黑名单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继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船员安全技能实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和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规定及时消除隐患的,要实施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宣传效果。今年上半年农业部将完成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片的制作工作,并组织送安全宣传片上船入户活动,届时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把宣传片及时发送到渔民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电视台放映,掀起一个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高潮。要深入分析渔业劳动力变化情况,做好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确保渔民切实掌握基本技能,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各地要把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提高渔业部门干部职工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安全发展的自觉性。
(四)加快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各地要对本地区渔业安全监管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掌握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要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确保100% 明确和落实船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渔民群众参与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在重点渔业乡(镇)、村探索建立渔业安全管理组织和渔业安全员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安全生产组织机制。强化渔业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教育,组织渔业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细化方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做好 “三项行动”和 “三项建设”。
(三)创新机制,强化配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创新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机制,继续强化完善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与相邻地区的协调机制,促进形成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四)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渔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渔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步骤
结合我省渔船检验工作的开展和“禁渔”、“打非”等专项工作,3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检查行动,各地要对重点市(县)、重点水域进行认真检查;加强对极端天气期间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后三个季度对全省各市(州、地)采取定期及不定期和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省渔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七、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我厅成立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渔业局。方案三: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8月14日参加市召开的视频会议《漳州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下阶段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警示教育
各渔业村要将近期发生在我县的几起海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防范知识教育宣传到每一艘渔船,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地组织船长进行《82年海上避碰规则》的学习,大张旗鼓,不厌其烦,利用广播、会议、标语、入户等形式一遍一遍宣传,力争做到每船必知,每人必知,职务船员摒弃粗心大意,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值班瞭望,锚泊时要正确显示锚泊号灯,严格招待避碰规则和技术操作规程,保持通信畅通,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1、对全镇所有渔船重新入户核实一遍,对所有改变作业类型的、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的、无证或三证不齐的、船体老化的、渔工和渔船未参加责任保险的船只分类、建档,严禁瞒报、漏报,严格制止其出海作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这些船舶加大监管力度,作为渔业安全生产整治重点。我镇也将对上述船只暂不予以燃油补贴证明,待其整改核实后才补签发。
2、严格执行编队出海作业生产,对新增加的船只是否真实编队要组织检查,严格控制病船、单船出海生产,以确保一旦出险,第一时间能得到及时救护,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充分运用科技,尽快完成AIS避碰系统的安装,要求安装人员安装一艘及时教会一艘船员使用。并利用时间组织培训,希望在这个月底前能完成所有渔船的安装工作。
4、就可能发生的险情,分类进行重点教育,如何预防硫化氢中毒,生产中的规范操作。要不厌其烦向渔民一而再、再而三进行讲解说服工作,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5、做好工作,接受市检查组的专项督察和考核。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与水上作业渔船的联系畅通。一遇到渔船生产突发事件发生,要适时雇用渔业应急预案,确保渔业安全应急信息的及时、准确和有效传递,积极配合海上专业救助力量开展应急救援活动。要进一步强化渔船编队出海制度。对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积极配合海事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做好遇难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确保渔区社会稳定。
总而言之,我镇将会对所布署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使渔民能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的大干150天,打好5个战役,实现福建跨越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9+2”工作纲要,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
第四篇:陈城镇关于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陈城镇关于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8月14日参加市召开的视频会议《漳州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下阶段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警示教育
各渔业村要将近期发生在我县的几起海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防范知识教育宣传到每一艘渔船,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地组织船长进行《82年海上避碰规则》的学习,大张旗鼓,不厌其烦,利用广播、会议、标语、入户等形式一遍一遍宣传,力争做到每船必知,每人必知,职务船员摒弃粗心大意,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值班瞭望,锚泊时要正确显示锚泊号灯,严格招待避碰规则和技术操作规程,保持通信畅通,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1、对全镇所有渔船重新入户核实一遍,对所有改变作业类型的、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的、无证或三证不齐的、船体老化的、渔工和渔船未参加责任保险的船只分类、建档,严禁瞒报、漏报,严格制止其出海作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这些船舶加大监管力度,作为渔业安全生产整治重点。我镇也将对上述船只暂不予以燃油补贴证明,待其整改核实后才补签发。
2、严格执行编队出海作业生产,对新增加的船只是否真实编队要组织检查,严格控制病船、单船出海生产,以确保一旦出险,第一时间能得到及时救护,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充分运用科技,尽快完成AIS避碰系统的安装,要求安装人员安装一艘及时教会一艘船员使用。并利用时间组织培训,希望在这个月底前能完成所有渔船的安装工作。
4、就可能发生的险情,分类进行重点教育,如何预防硫化氢中毒,生产中的规范操作。要不厌其烦向渔民一而再、再而三进行讲解说服工作,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5、做好工作,接受市检查组的专项督察和考核。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与水上作业渔船的联系畅通。一遇到渔船生产突发事件发生,要适时雇用渔业应急预案,确保渔业安全应急信息的及时、准确和有效传递,积极配合海上专业救助力量开展应急救援活动。要进一步强化渔船编队出海制度。对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积极配合海事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做好遇难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确保渔区社会稳定。
总而言之,我镇将会对所布署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使渔民能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的大干150天,打好5个战役,实现福建跨越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9+2”工作纲要,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
第五篇:渔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渔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3•29”陈埭湖中村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深入开展,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晋江市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晋安委〔2018〕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点准穴位,精确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行动,集中整治一批
2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做到4个“100%”,即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第二阶段:强化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改(4月21日至6月20日)。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在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组织对渔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和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措施,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渔业船舶和渔业企业,要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点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组织开展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要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监管强度,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提升成果(6月21日至7月10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渔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六、职责分工
(一)渔船和渔港检查。渔港、渔船集中地检查以登临检查进出港渔船为主,以渔船安全和防火、防风为重点。一是检查通讯、信号设备是否正常;二是检查安全、救生、防火等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三是检查航行设备是否正常;四是检查职务船员是否按规定配齐;五是检查船体是否达到适航要求;六是检查遇有台风等恶劣天气时,渔业船舶是否在渔港或锚地避风;七是检查渔港、渔船集中地的消防船艇和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备,是否处于备用状态;八是检查渔船在渔港内是否有序锚泊,必要的水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九是检查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在渔港内明火作业。
对渔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当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要责令停航整顿,督促渔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从重处罚。要严格落实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防抗台风期间加强海上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通告》,依法从严惩处防抗台风期间违规违法行为。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横幅标语、短信等进行安全提示,积极开展防火、防风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渔民群众的防火、防风安全意识和渔港、渔船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中队。
6对管道周边海域开展巡航巡查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巡查档案记录;海底油气管道周边海域用海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范。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中队,海洋科。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渔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行动由渔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和部署,由局安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局相关科室(单位)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局相关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之又全”“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对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渔业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局相关科室(单位)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渔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渔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大力营造渔业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局相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在每月1日、15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局安办,并在7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局安办。
(联系人:杨伟龙,联系电话:82689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