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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规范

某县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规范



第一篇:某县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规范

某县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规范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巩固我县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成果,发挥综合管理效能,不断提高县城和集镇卫生管理水平,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明确责任单位长效管理的工作职责,促进县城和集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现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县范围内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等方面的长效管理。

第三条

成立以县委书书记、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相关副县长为副组长,创卫指挥部一室七组及11个创卫片区牵头部门、**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检查、评价、奖惩和迎接复查等工作。办公室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第二章

第四条

取得国家(省级)卫生县城(乡镇)所在地政府负责辖区内下列工作:

1、设有乡镇级的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有常设机构做好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经费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有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爱国卫生机构健全,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已建成省级卫生乡镇的要创造条件争创国家卫生乡镇;

2、乡镇政府及辖区内各社区、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并能较好地履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将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和提高市民文明卫生素质作为主要任务,并担负宣传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规范的任务;社区(村)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70%,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60%。

3、积极配合县爱卫办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本辖区除四害工作。镇及各社区(村)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各辖区驻地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经费有保证。在除四害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

4、灭鼠、灭蝇、灭蚊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5、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1)取得国家(省级)卫生乡镇的行政村,要在2019年前100%的建成**省卫生村;乡镇政府机关、卫生院、学校、社区居委会要全部建成**省卫生单位。

(2)辖区内要做到环境优美,有卫生管理制度,除四害工作落实;下水道通畅,环卫设施完善,公共厕所符合卫生标准,有专人负责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宣传教育,督促单位和居民区内卫生,使区内卫生状况良好,楼道整洁,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临街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无违章饲养畜禽。

6、要积极主动配合规划、城管、交管部门做好车辆停放管理和整治违章建筑工作,单位院内和居民区内无违章建筑,车辆摆放整齐,无乱设摊点现象。

7、单位及社区(村)会议室内有禁烟标志,有公共茶具消毒设施。泳池、大百货商场等主要公共场所应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其中要有控烟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内容及宣传品。并依法开展控烟工作,辖区无烟草广告。

8、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市容和环卫管理法规,设立环卫监督管理执法机构,有适合本辖区市容、环卫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环卫机构健全,环卫经费落实。

9、辖区街道有足够的果皮箱,环卫设施完好率≥98%,做到定期清扫保洁、消杀,周围整洁无蝇蛆;清扫保洁率达100%,全天一大扫,20小时保洁,垃圾容器封闭,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不遗洒、不滴漏),定时定点收运,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粪渣要定期清运,运输车辆车容整洁,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

10、集贸市场要做到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经营食品的摊位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从业人员自身卫生管理好。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给水、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数量充足的垃圾收集容器。

11、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城市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要求规范管理公厕。公厕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公共汽车首站、末站、旅游景点、繁华街道、重点地区和大型公共场所周围设置的公厕应不低于二类标准,县城区二类以上公厕比例不低于90%;水冲式公厕普及率达100%。

第五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职责

1、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建筑工地管理架构,落实卫生制度。施工工地按规定设置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工地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工地出口设置水槽、钢架配置高压水抡等车辆清洗设备,车辆运输无遗洒、滴漏;生活区要与施工现场分开设置,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职工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工地设置的临时厕所保持清洁;妥善处理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和污水,积极开展工地除四害工作。

2、城市绿化美化水平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人均绿地面积≥9平方米,有花、有草、有行道树,基本消除裸露地面,主要街道有适量的街头景点。花圃、绿化带不能存有垃圾。

3、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及其附属的人行道等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检查、指导乡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绿化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保持县城区范围内的路面平整。

4、负责城区内所有“明改暗”改造。消防装置等设施的管理责任。

5、负责城区内所有旱厕改造,无物业居民小区门禁系统安装。

第六条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

1、协调全县所有国家(省级)卫生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抓好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对“六乱”(乱搭建、乱摆卖、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挖、乱张贴)的联合整治。

2、指导和检查“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户外广告的管理;监督临街阳台按相关规定要求设置防盗设施。

3、组织制定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城市垃圾处理技术档案。

4、负责城市垃圾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检查、监督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城市粪便处理场设计规范》、《城市垃圾农用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指导各区及有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垃圾减量化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5、会同食药、工质、卫计、环保、公安等部门对临街饮食摊点实行统一整治管理。

6、集贸市场要做到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经营食品的摊位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从业人员自身卫生管理好。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给水、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数量充足的垃圾收集容器。

7、负责街头流动饮食摊点的集中设置,统一管理,严禁无证、占道经营。

8、负责人行道上的车辆乱停放处罚。

9、负责对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不作密封、包扎覆盖处理,造成泄漏、遗撒或者车辆轮胎带泥进入城区道路,造成污染的,按被污染道路面积处罚上限严格处理。

第七条

县工质局职责

1、负责按照县政府确定禁止的区域和行业规定,从2019年6月1日起,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对申请在**县**镇地段从事二手汽车销售收购;废品收购;物流运输仓储;建筑材料(钢材、河沙、水泥);物件加工;畜禽饲养;生产、存储、销售危险化学品的行业;小型餐饮服务业(含烧烤店、夜宵店)等准入限制行业业主和宣传动员,并协助相关部门在20

20年6月1日前,将在以上区域审批的限制行业劝退至统一规范区域。

2、负责**镇东门集贸市场的规范管理,做到卫生制度落实。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从业人员自身卫生管理好。经营食品的摊位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给水、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坚持开展除四害活动,灭鼠、灭蚊、灭蝇达到国家标准。

第八条

县水务局职责:

1、负责城区主次干道下水道等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检查、指导乡镇下水道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保持县城区范围内的下水道畅通。

2、负责城区河道水面及岸边卫生管理。

3、负责城乡生活卫生饮用水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现有生活污水设施管理。指导创建国家(省级)卫生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第九条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职责

1、客运汽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要积极开展创卫活动,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保洁措施,开展除四害活动,保持环境整洁优美,主要公共场所应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其中要有控烟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内容及宣传品。

2、公共汽车站、候车亭应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其中要有控烟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内容及宣传品。

3、保持县城区主要公路整洁,公路绿化带不能存有垃圾,无四害孳生地。

第十条

各新闻媒体职责

1、**新闻网、电视台和电台要积极配合宣传国家卫生县城(乡镇)长效管理活动,做好舆论引导和新闻舆论监督。

2、电视台积极开展健康教育,要设有健康教育专栏或节目,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第十一条

县文广新局职责

1、影剧院、网吧、KTV等主要公共场所应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其中要有控烟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内容及宣传品。

2、影剧院、网吧、KTV等要禁止吸烟,每场次间隔不少于30分钟,座位100个以上的观众厅应有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制售的食品、饮料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规范及相关卫生知识。

第十二条

县环境保护局职责

1、对县城及乡镇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大气总悬浮微粒控制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

2、按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的标准要求,与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方面的监督、管理、监测工作。自来水水源地设有卫生防护标志,防护距离符合卫生标准,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

3、按照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8分贝的标准要求,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

4、积极开展创建烟尘控制区工作,确保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5、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6、严格控制工业固体废物污染,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

7、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等方面的项目计划,为计划、财政等部门的投资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确保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5%。

8、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防止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第十三条

县公安局职责

1、与县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共同抓好城区停车场、候车亭、临时停车位、交通标识等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达到布局规范、合理,使之与日益发展的城市交通相适应。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三条规定,负责交通道上的车辆乱停放处罚。

3、协助有关部门整治机动车占道经营和加强泥头车管理。

第十四条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职责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负责将爱国卫生、创卫和巩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明确领导和部门职责任务(下发实施方案或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办法)。

2、每年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总结,开展多种形式爱国卫生活动。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3、负责爱国卫生及组织各级国家、省卫生乡镇(单位、村)的创建指导,完成各项国家卫生县城复查项目档案资料的积累,每年度各类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归档。

4、县爱卫会办公室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督促乡镇、部门、社区配备专职爱国卫生、健康教育、除四害、禁烟专兼职工作人员。

5、负责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公共场所卫生

1、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经营单位应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3、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1)

旅馆应设有专用的消毒间和清洗、消毒设施,做到有人管理,操作规范。客房卫生间清洗、消毒时,有关用品应做到不互相污染。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人每周一换。客房内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尘。

(2)

理发美容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清面时需戴口罩,理发刀具、胡刷用后及时消毒,毛巾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烫发场所设有机械性通风装置。

(3)歌舞厅茶具、面巾应按要求清洗、消毒,做到一客一换,严禁在营业时间使用杀菌波长的紫外线灯和滑石粉及有害观众健康的烟雾剂。制售的食品、饮料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公共浴室(桑拿)应有禁止皮肤病和传染病人进入的标志,并备有客人用的一次性纸内裤,公共茶具、毛巾、拖鞋等应按要求清洗、消毒。

三、饮用水卫生

1、出厂水水质达到卫生标准,每月按要求对水质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资料完整。

2、二次供水设施每年定期清洗、消毒,有保证水质安全和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有清洗、消毒记录及水质检验报告。

3、水厂直接从事供水人员持有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4、对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监督管理,有关资料齐全。

四、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计划,有检查,有相关的配套措施,有关资料齐全。

2、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3、医疗机构应设有预防保健组织或有专职人员,应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开设肠道门诊,并设有预防传染病和健康教育的宣传栏。

4、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预防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无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5、全县有健全的疫情报告网络,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

6、计划免疫实行按周门诊制度;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及时及全程接种率达到98%;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

五、除四害

1、县、乡镇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经费有保证。

2、在除四害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止用的药物。

3、除四害工作资料完整,监督监测等数据可靠,能够充分反映日常开展情况。

4、灭鼠、灭蝇、灭蚊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六、健康教育

1、县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并能较好地履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将健康教育、卫生知识和提高市民文明卫生素质作为主要任务,并担负宣传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的任务。

2、各级医院的门诊部和住院病区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和资料,定期更换内容,并向病人及其亲属进行多种形式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的卫生知识知晓率≥75%。

3、有关部门应设立专(兼)职人员,定期向新闻媒体,提出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建议,并负责对新闻媒体的有关新闻信息咨询回应。

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食品生产、流动、经营单位应有有效的生产、流动、餐饮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3、食品生产、餐饮经营单位制售食品,应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餐具、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齐全,配置布局合理,符合卫生要求。制作凉菜应设有冷荤间。冷荤间应专室、专人、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工作人员坚持二次更衣。

4、饮食店的餐厅与厨房的面积及比例应符合国家或省市行政部门的规定。食品保藏、餐具容器存放、加工工具保洁等设备设施符合卫生要求。消毒间、冷荤间、粗加工间、库房、卫生间及垃圾收集、存储设施等布局合理,符合卫生要求。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整治街头饮食摊点,直接入口食品不得露天制作,销售食品应有防尘、防蝇设施,餐具应严格按要求清洗、消毒。

6、食品生产企业应按有关食品通用规范的要求生产食品,应有健全的操作规程,设有检验室,产品经卫生质量检查合格后出厂,有关检验资料齐全。

7、职工食堂有有效的餐饮经营许可证,各项设施、用具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经体检、培圳合格后上岗,掌握相关卫生知识,个人卫生好。

8、有预防食物中毒措施,全县食物中毒呈下降趋势,食物中毒原因查明率逐年提高,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食源性疾患。

9、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第十六条

县教育体育局职责

1、中、小学校要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学校自评得分≥85分,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开课率达95%以上,做到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评价。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第十七条

县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1、有健全的爱卫组织机构,能开展日常爱国卫生活动,有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单位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2、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单位职工卫生意识。

3、积极开展除四害工作,单位内四害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4、积极开展创卫工作,做到有计划(方案)、有检查、有总结,落实各项创卫巩固措施,完成**县国家卫生县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第十八条

**县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所负职责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县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做到有检查方案、检查具体内容、检查后意见反馈等书面报告。

第十九条

县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爱卫办采用每月抽查和每半年组织一次大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办法由县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爱卫办制定。

第四章

第二十条

经县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爱卫办检查组验收,当年内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工作,圆满完成本单位相应职责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一条

县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爱卫办组织的检查组发现有关乡镇、单位当年内没有完成规定职责的,将视情节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按年度累计):第一次,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改正。第二次,对责任单位及其主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上报县委组织部对直接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罚。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十一条中的奖罚措施由县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爱卫办提出意见,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范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国家及卫生城

洪洞县园林绿化管理处

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汇报

根据山西省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于2009年3月开始申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努力,对照“创建省级园林县城”考核办法,于2011年10月8日至9日上午,经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太原市园林局的有关专家组成考核验收组,对洪洞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组专家听取了洪洞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洪洞县的公园、广场、街景、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环城林带、市政设施等,并经认真讨论,组织有关人员,对创建工作进行了自查,我们认为,基本达到要求。

一、制度建设方面

1、领导重视、落实到位。2008年,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决策部署。迅速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园林绿化管理处,组成了专门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开展,保障了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认真制定创建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和目标责任制,逐项逐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在创建过程中,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

议进行专题部署,保障了创建工作的高效开展。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洪洞县绿化管理办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管理规定;健全和细化了《绿色图章制度》、《绿线管理办法》。在城区推行“五包责任制、认建认养制”,将绿化苗木管养责任明确到单位、个体,绿化管护机制不断完善。

3、科学系统规划。2009年,围绕总规,确立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统筹,绿地系统与自然水系相统筹,现有景区景点与长远发展景点景区相统筹的原则,编制完成了新一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建设项目审批方面,严格执行“绿色图章、绿线管理”等工作机制,实行建设部门跟踪落实,项目竣工验收复查等管理措施,自“绿色图章”制度实行以来,共审批了11个施工项目,有效确保建筑风格、绿地标准的统一与达标。

二、城市建设方面

1、加大城市绿化建设投资力度。近年来,科学合理地规划建设了中心广场、涧河公园、时代广场、轩逸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实现了植物品种多、绿量大、造景好的效果,多角度、多层次丰富、优化了县城绿地系统。建成飞虹东西街、玉峰街、滨河东路、恒富街、虹通路等景观大道,截至目前,我县的绿化覆盖面积达到650.26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了44.5%;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了561.16万平方米,绿地率达到了38.4%,公园绿地面积达到了132.46万平方米,人均

公园绿地面积达到了10.19平方米。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

2、高度重视单位和小区绿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过专家组实地考核认定,命名了一批县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园林道路,截止目前,涌现出了县委大院、政府大院、公安局、新英学校、县法院、盛达家园、沁春园、江南新城、湾里新村、信合小区等25家园林式单位、15家园林式小区。

3、大力实施生态建设。以“3〃12”植树节为契机,近三年,全县共完成义务植树368万株,按法定义务植树人数计算年人均 3.5 株,成活率达90 %以上,造林绿化面积累计达2400余公顷。义务植树尽责率、成活率、保存率分别达到省级园林县城验收标准。

三、今后努力方向:

1、全力抓好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力争把洪洞打造成宜居生态的国家级园林县城。

2、进一步强化规划审批管理。逐步理顺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机制,严格把关,确保建筑风貌的协调统一和绿化指标的全面达标。

3、全方位开展园林单位、小区、道路创建工作,加强管护

第三篇:创建国家卫生城宣传单

创建国家卫生城宣传单

1、什么是创卫?

答:创卫是创建卫生城市的简称。“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卫生城市有全国卫生城市、省级卫生城市两个级别。我县从2010年到2013年正在争创国家卫生城市。

2、创卫要做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答:按工作性质的类别划分,创卫要做的工作主要有:(1)加快市政基础建设的步伐。(2)积极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3)继续强化爱国卫生工作。(4)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监管工作。(5)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6)大力开展创卫培训和舆论宣传工作。

3、创建卫生城市的意义?

答:创建卫生县城是县委、县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创卫对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改变城市面貌,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4、我县的“三城一县”创卫工作中“三城”和“一县”是指什么?

答:“三城”是指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省级园林县城,省级生态县城; “一县”是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5、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有哪几项?

答:(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2)健康教育;(3)市容环境卫生;(4)环境 保护;(5)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6)食品卫生;(7)传染病防治;(8)病媒生物防制;(9)社区和单位卫生;(10)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6、创国卫工作任务有哪些?

答:(1)强化市民文明卫生意识;(2)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3)努力扩大城市绿化面积;(4)实施美化亮化净化工程;(5)加强公共卫生工作;(6)抓好除害防病工作;(7)强化环境保护工作;(8)搞好农村社区卫生。

7、创国卫保障措施有哪几项?

答:(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3)细化指标,夯实责任;(4)理顺体制,创新机制;(5)强化措施,严格奖惩;(6)规范程序,协调运作。

大庆市萨尔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四篇:2013年国家卫生城管理-濮阳爱卫办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目标任务

华龙区政府目标任务

(一)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负责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健康教育网络。组织基层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落实辖区商场、超市的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辖区行政村、社区及各行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

(三)负责区、办事处(乡)、城中村的环境卫生管理,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三包”范围内地面硬化、卫生、车辆停放等达到标准要求;取缔背街小巷违规占道经营。

(四)按照市政统一规划,负责辖区市政环卫设施的建设和卫生管理工作。

(五)负责所辖乡、办和村委会、居委会等单位自建市场的卫生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公共场所单位及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的卫生监督、检查和管理,参与全市联合执法行动。

(七)按照行业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八)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业进行卫生许可及相关日常监督。

(九)负责辖区传染病防治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地段和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等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防治工作。

(十)负责辖区病媒生物防制的组织实施工作,保证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一)负责辖区社区(居民区)和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省市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居民小区、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开发区管委会目标任务

(一)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负责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健康教育网络。负责组织基层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落实辖区商场、超市的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辖区行政村、社区及各行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

(三)负责区、办事处(乡)、城中村的环境卫生管理,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三包”范围内地面硬化、卫生、车辆停放等达到标准要求;取缔背街小巷违规占道经营。

(四)按照市政统一规划,负责辖区市政环卫设施的建设和卫生管理工作。

(五)负责所辖乡、办和村委会、居委会等单位自建市场的卫生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公共场所单位及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的卫生监督、检查和管理,参与全市联合执法行动。

(七)按照行业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八)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业进行卫生许可及相关日常监督。

(九)负责辖区传染病防治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地段和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等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防治工作。

(十)负责辖区病媒生物防制的组织实施工作,保证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一)负责辖区社区(居民区)和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省市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居民小区、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濮阳县政府目标任务

(一)负责本辖区城市建成区内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地段和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等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防治工作。

(三)负责本辖区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工作。

(四)负责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省市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居民小区、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卫生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市级健康教育机构建设,发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负责市级医院的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健康教育工作。

(二)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生活饮用水进行水质监测,完善检测档案,提高生活饮用水的检测质量;对直接从事供水、管水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负责对责任区域内和所分管的公共场所单位及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旅馆进行卫生许可及相关日常监督;负责对下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及监督管理工作.(五)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住建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健全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

(二)负责监督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行业管理。

(三)负责建筑工地管理工作,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 规范,施工场地清洁,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

(四)负责组织落实直属单位及建筑工地的健康教育工 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市政园林管理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组织落实下属单位及所管理的市政环卫设施、广场、垃圾站、公厕的健康教育工作。

(二)负责对城区清扫保洁工作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所管区域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的绿化美化工作。

(三)负责协调指导城区市政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范围,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废物箱的分类设置工作;负责城市市政道路的硬化、绿化和养护工作;负责城市污雨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对城区范围内“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负责城市主干道和中心城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车辆清洗站(点)管理工作;负责夜景灯饰监督管理;负责对城区道路侧石以上停放(含临时停放)的机动车位和在人行道(含桥梁人行道)、人行天桥的非机动车位的划定工作;组织协调城市清雪除冰工作。

(三)负责依法拆除城区内的违章建筑;清理主次干道违规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取缔马路市场;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牌匾等设施的规划设置和监督管理。

(四)负责接受群众对城市管理问题的信访、举报、投诉。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落实单位机关及城区所管理的汽车站、出租车公司的健康教育工作。

(二)负责督导各汽车客运站的环卫设施建设和卫生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区出租车辆、公交车辆、客运汽车站和进站车辆的卫生管理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公用事业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建立健全水厂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取水、净水、清洁、消毒、检修、涉水产品采购与使用、岗位责任等制度;

(二)负责建立水厂自检水质理化和微生物检验设施,水质检验办法采取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检验法,建立完善水质检测档案。

(三)负责组织落实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工商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在建成区内禁设烟草广告工作。

(二)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牌匾的内容审查,治理虚假 广告。

(三)负责对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管,保障索证索票,建立购销台帐等制度的落实;负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的行为。

(四)负责按照公共场所营业登记程序,严格管理,做到证件齐全,依法经营。对无照经营单位予以取缔。

(五)负责组织落实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文广新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落实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所管理的文化娱乐场所的健康教育工作。

(二)负责城区小歌舞厅、小网吧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畜牧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犬病诊断及疫情监测工作;并负责进出口犬类的检疫、免疫。

(二)负责指导城区市场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

(三)负责兽药销售的管理,禁止在畜禽类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负责畜禽肉类兽药残留的检测工作。

(四)配合工商部门负责市场肉类管理,做到无病畜肉上市。

(五)负责组织落实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农业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农药销售的管理,禁止在农产品种植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

(二)负责组织查处制售急性剧毒鼠药的行为。

(三)负责农产品和上市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落实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教育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城区所管理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落实;督导各中专、中等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做好学校的健康教育工作。

(二)依法查验新生预防接种证,确保入学新生计划免疫接种率。

(三)负责城区所管理的中、小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水利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定期调换濮水河、马颊河河水,保持水质

达标。

(二)负责水产品养殖过程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加 强水产品类农药的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落实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目标任务

(一)负责对城区市场进行统一行业管理,负责拟定城区市场和早、夜市摊点的建设发展规划。

(二)负责其主办市场和早、夜市摊点及瓜果蔬菜摊点及瓜果、蔬菜市场的标准化改造与卫生管理。

(三)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各市场的建设和卫生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落实单位机关及所管理市场的健康教育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制定城区食品安全工作规划以及制定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负责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负责市城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落实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环保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对城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执法监督。

(二)负责组织落实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公安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城区交通秩序的管理,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车辆按规章行驶,停放整齐有序。

(二)负责城市养犬的审批与违章养犬的处理,捕杀狂犬、野犬。

(三)负责组织落实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使其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二)负责组织落实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

201

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房地产管理中心目标任务

(一)负责推行社区(居民区)实施物业管理工作,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二)积极组织开展省、市级卫生居民小区创建工作。

(三)负责组织落实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公路局目标任务

(一)负责所管道路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落实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

201

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中原油田教育中心目标任务

(一)负责辖区所管理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依法查验新生预防接种证,确保入学新生计划免疫接种率。

(三)负责辖区所管理的中、小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 市直机关工委目标任务

(一)负责组织落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负责督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健康教育栏目的设置、内容更新。

(二)负责督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第五篇:琼海巩固国家卫生城工作情况报告

琼海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报告

海南省爱卫会办公室:

琼海市于2015年3月被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2017年将接受国家卫生城市首次复审。近几年来,我市在省爱卫会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开展一系列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并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巩固和拓展了创卫成果,切实提高卫生城市创建质量,创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现将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我市各项主要指标基本达标(详见附件),其中11项必备条件的完成情况为:制定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范性文件;爱卫会办公室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9.14%和9.82平方米;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362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鼠、蚊、蝇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蟑螂密度达到B级要求;近3年内不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食品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近3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城市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满意率达到96.6%。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不断完善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市爱会成员单位,并更新

职责分工。成立镇爱卫会,市直各单位、各社区和村委会相应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爱国卫生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全市有6个镇被评为省级卫生镇。制订了《琼海市爱国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琼海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7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爱国卫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除了来信来电等传统的建议和投诉平台外,还设立市政府12345专线以及网络、邮箱、微信公众号等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平台,对群众投诉反映的卫生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达96.6%。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有序进行

健全市、镇、社区(村委会)三级健康教育网络,有效地提高了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17年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6.83%。建成区100%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建有市政广场、万泉河带状公园等2个健康主题公园和4条健康步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每千人口有3.1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镇、社区(村委会)自发组织健身舞、太极拳、足球、排球、羽毛球、篮球等民间体育运动队伍,市民中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8%以上。深入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全市75家单位被评为“无烟单位”。

(三)市容环境卫生有实质性的改变

一是城区环卫设施进一步完善。目前,正在采取PPP模式扩建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今年投入2254万元,建设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工程10KV专线、路灯变压器改造、嘉积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嘉积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泵站技术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今年计划投资2000余万元,升级改造公厕28座,重建9座,新建34座,公厕将由原来的51座增至85座。目前,我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由2014年的64%提高到68.1%;二是城区市政道路建设不断加快。近年来,先后维修、改造和新建24条市政道路,疏通城区23条街道管道16500米,新建改建5条街道排水管道长2000米。今年来累计投入市政道路建设资金达1.8亿多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三是城区特色文化街道焕然一新。近两年,共计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先后对嘉积城区新民街、溪头街、嘉祥街、积庆街、前进街、爱海南路等9条街道进行立面特色改造,注入文化元素,突出南洋骑楼特色,市容市貌得到全面改观。

四是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设施日益完善。2015年以来,先后投入2300万元建设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道路252条。今年投入1240万元在背街小巷安装4500盏LED节能路灯;投入近1亿元,修复或硬板化背街小巷、道路200多条,铺设人行道28600多平方米,以及建设完善排水、排污设施、立面改造和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等。

五是市区农贸市场全面升级改造。对城区6个集贸市场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和环境卫生整治,其中将先锋商业城作为文明城市的商业示范点,投资1300万元建设改造,面貌焕然一新,得到市民的一致好评。

六是治理双沟溪工程进展顺利。投入2942万元,实施双沟溪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目前嘉积城区部分主体整治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同时,今年计划投资5000万元,实施双沟溪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统筹推进控源截污、环境整治、清淤疏浚、调水引流、生态修复等工作,全面提升城市河道环境质量。

七是美化亮化城区环境取得较好成效。园林绿化方面,全市公园和绿化地铺草皮约3190平方米,今年城区补种花卉6万盆,补种花木3万袋,摆放鲜花2万盆,城区绿化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的效果。路灯亮化方面,今年在绿化地增加花灯85盏,在城区9条主街道安装灯笼6064个,对城区主要路口的500米处路灯进行刷新,城区亮灯率达99%以上。

八是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深入开展。近年来,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特别是今年以来,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清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段的卫生死角4300多个,清理城乡存量垃圾26000多吨,基本结束了部分区域“垃圾围城”、“垃圾围村”问题。“十乱”现象及时治理,其中拆除乱搭乱建面积12余万平方米;施划新增机动车位2100个,非机动车位5200个。处罚乱停放车辆10299宗,共罚款102.99万元。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槟榔销售点坚决予以取缔,乱吐槟榔的现象大为减少。坚持疏堵结合,有效解决了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问题。出台《琼海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全市共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9212份,做到应签尽签;换发新制责任牌13109块,“门前三包”基本落实到位。

(四)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有所提高

加强空气监测工作,对自动监测站的运行进行规范管理;加大传统烟熏槟榔灶整治力度,共拆除槟榔灶483个。加快推进官塘污水处理厂、博鳌污水处理厂和潭门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加大红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其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拆除猪栏鸡舍350多平方米,清理存量垃圾50多吨。加大噪声污染群众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开展城市噪声污染源监控巡查。开展对万泉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等周边环境风险排查,对重点企业坚持每季度不少于

一次的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宗,处罚金额9万元。对立案查处的15家贝壳加工厂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五)重点场所卫生明显改善

组织专门力量对嘉积城区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浴室和小网吧等“五小”行业单位开展了8轮次的专项整治,城区公共场所单位共计509家,建档率、持证率、从业人员健康证发证率和卫生监督覆盖率均达100%,卫生达标率达99.5%。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嘉积城区11所中小学校全部按照规定设立校卫生室或保健室,并按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56名。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率达100%,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成效显著

加强食品卫生监管,积极开展小餐饮店专项整治活动,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食品从业人员体检率达99%,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8%,食品安全投诉查处率达100%,连续3年从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对市区906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量化评级,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6.14%。对无证照生产加工的行为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坚决予以取缔。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实现生

猪定点屠宰,屠宰厂畜禽检疫合格率、出证率、镜检合格率、“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均达100%。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不断加强,市区共有二次供水单位88家(1家水厂),所有二次供水持证率100%,建档率100%。近3年无饮水污染引起的爆发疫情。

(七)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深入推进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有相应的机构,并配有专职专业人员与相应的工作经费保障。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我市近3年内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慢性病防控示范区通过省级评估。2015-2016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9.75%和99.72%,做到人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率达100%。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100%,人员、场地、经费满足工作需要。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分别为95.45%、95.35%、100%。各级医疗机构污水消毒工艺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妇幼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婴幼儿死亡率4.6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16‰,孕产妇死亡率17.12/10万。精神疾病管理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92.77%。全市无偿献血能满足临床用血需要,2016年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质量符合标准。

(八)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扎实开展

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对城中村的菜地、猪栏鸡舍等进行专项整治,共计清理菜地38711平方米,拆除猪栏鸡舍21044平方米,对小餐饮店“三防”(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进行标准化建设,并开展多轮次“搬家式”卫生大扫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和

栖息地得到有效治理。2015-2017年共投入830余万元,为病媒生物防制达标提供财力保障。通过综合防制,嘉积城区鼠、蚊、蝇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蟑螂的密度达到B级要求,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设施合格率95.23%,防鼠设施合格率95.15%。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常抓不懈

1、加强领导,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高工作,并将这项工作和正在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全国健康城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工作结合起来,成立“三市一区”创建(巩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何琼妹、市长符平担任领导小组“双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内设6个工作小组,其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建设全国健康城市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单位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切实加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领导。市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市委十三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扎实推进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决定》,市领导经常到包点单位研究解决问题,助推巩卫工作。市委书记何琼妹多次带领市四套班子成员深入巩卫一线检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各部门、各单位领导都立下“军令状”,主动到包点社区和群众打成一片,积极参与巩卫工作。

2、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市委、市政府印发《琼海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巩固提高工作目标任务纳入本部门、本单位

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职责和标准要求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同时纳入包点片区,切实抓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主动领责、勇于担当,经常深入巩卫一线、街头巷尾解决难题,推动责任落到点上、落到事上、落到巩卫的标准上。

3、网格管理,全面覆盖。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琼海市四套班子领导和机关单位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联系点及责任区的通知》,按照“统一领导、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巩卫区域实现二级网格化管理。一级网格为巩卫区域23个社区(村委会),二级网格细化为83个市挂点单位责任区(含主次干道、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齐抓共管的巩卫管理新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问责

1、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查整改。指挥部督查组对省督导组、省暗访组指出的问题以及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8个方面40条内容全面排查出的存在问题,跟踪督办,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仅今年3月以来,下发督办通知200余件。同时,指挥部从公安、城管、食药监、规划建设、卫计等部门抽调相关工作人员成立了“门前三包”、“五小行业”、小餐饮店、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等5个专项督查组,实行“公安+”的执法模式,建立健全城市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2、加强日常巡查,形成常态化。巩卫23个社区(村委会)分别抽调市挂点单位、社区(村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成立巡查组,制定巡查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每日对辖区内“门前三包”、“十乱”现象、病媒生物防制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先后对工作不

严不实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今年以来,累计问责18人次,分别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同时分阶段进行检查评比,排名后2名的社区(村)支部书记、主任在嘉积镇全体干部大会上做公开检讨,对其驻点镇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通过问责,有力地促进了巩卫工作的开展。

(三)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浓厚氛围

1、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市广播电视台和琼海通讯等媒体开辟巩卫创文“曝光台”、“巩卫创文进行时”、“三市一区进行时”、“巩卫创文大家聊”和“健康快车”等专栏,及时报道巩卫创文进展情况,普及健康知识和行为规范,同时,直击社会热点,曝光不卫生、不文明行为。近两年来,中央、省、市媒体及新媒体共刊发转载巩卫创文报道4500多篇(条),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巩卫的热情。

2、营造氛围发动全民参与。充分利用城区LED屏、建筑工地围挡、大型广告牌、宣传栏和宣传标语等载体宣传巩卫内容。举办巩卫创文巡回文艺晚会,组织市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和学校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内容测试,全市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巩卫创文主题活动,举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为主题的万人签名活动,共有13000多名群众在60多米长的签名墙上写下自己对巩卫创文工作的承诺和支持。有力调动了广大市民参与“巩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市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巩卫氛围。市民、琼海新市民、游客等积极投身巩卫活动,全市成立注册志愿服务团队109支,注册志愿者36129人,在嘉积城区,随处可见志愿者活动的身影。

3、专家指导力争对标达标。通过举办全市性巩卫专题培训班,邀请国家级、省级爱卫专家授课,帮助各级各类单位和人员掌握巩卫标准和要求。今年全市共举办专家授课的培训班共9期,参加培训的人员达4000多人次。多次邀请相关的省爱卫专家到我市就农贸市场、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和网格管理以及技术评估资料收集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组织省相关专家组成考核组对我市17个巩卫职能部门和23个巩卫社区(村委会)进行考核测评,对巩卫工作进行模拟暗访,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此外,先后组织食药监局、商务局和城管局等职能部门到海口、三亚以及省外等地方考察学习小餐饮店“三防”设施、农贸市场(活禽销售区)、公厕和垃圾屋等建设情况。

(四)精心组织攻坚,力争目标实现

1、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我市选定登仙岭社区作为创文巩卫的示范点来打造,并将登仙岭示范点在“门前三包”、“ 六小”行业整治、病媒生物防制、文明交通、督察巡查等方面的做法经验辐射全市覆盖全区,强力推进了巩卫工作精准化、精细化。同时,强化标准导向,着力培育一批示范街、示范单位和示范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正视问题短板,加速整改。针对我市巩卫历史欠账多、基础薄弱、工作难度大等实际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爱卫办督导组和暗访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提升城市综合治理管理水平。对发现的问题,建立起有效的问题解决机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逐层逐级快速整改落实。各单位都积极行动起来,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智力,开展了倒计时的整改攻坚战,确保巩卫工作整体推进、不留死角。

3、寻找问题顽疾,重点整治。切实加强对主次干道、黑臭水体、农贸市场、建筑工地、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六小”行业、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落实责任制,动员部门与社会力量参与整治活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4、融入本土元素,凸显特色。把巩卫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突出“文化巩卫”的特色,在打造亮点时,积极融入本土元素,营造文化氛围。先后打造出一批具有特色的“杂粮一条街”、“计生文化街”、“书香字画街”、“劳动幸福街”等。通过树立一个点,真正带动一条线,进而辐射一大片,形成全市巩卫工作大亮点。

三、主要存在不足

(一)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目前,我市尚未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粪便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等环卫基础设施,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不高,公共厕所数量不足。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道路、排污排水等卫生基础设施较差。

(二)干部巩卫认识有待转变。个别干部对巩卫工作的认识不深,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掌握不透,仍然存在突击“巩卫”的想法和做法,如农贸市场及周边、住宅小区、建筑工地等卫生管理还不到位。“门前三包”等常态执法不足等。

(三)群众的文明卫生素质和参与巩卫热情有待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巩卫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作为全域旅游城市,新市民和游客不断涌入,一些不文明卫生的行为时有发生,乱扔乱吐、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摆乱占等现象仍然存在。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委书记何琼妹在全市干部大会上要求,“巩卫”工作要“精准发力、抓好整改、整治顽疾、突出特色”。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巩卫决策部署,秉承来之不易、倍加珍惜、此战必打、务求必胜的态度,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一是完善领导体制机制。建立更加完善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在全市自上而下构建起“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网格管理”的巩卫工作体系。强化考核督导问责,充分发挥督查考核导向作用。

二是加强环卫基础设施。本着“积极而为、适度超前、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力度,加快启动建设数字化城管系统、餐厨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和建筑垃圾收纳场或处理场等。全力推进粪便无害化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项目建设,完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农贸市场再次升级改造,对临时便民市场实行规范化管理。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爱国卫生中长期规划编制,加大市财政对环卫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支持倾斜力度;设立爱国卫生指导中心或病媒生物防制指导中心(事业单位),优化爱卫管理职能;全面启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建设5个健康镇和10个健康村;深入持久开展“清洁家园、健康琼海”主题活动等,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健康城市奠定基础。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从提高全民的巩卫意识、参与意识、健康意识入手,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通过树立典型、奖励先进、规范不文明行为等多种方式,对市民开展“养成教育”,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卫生素质和参与巩

卫的热情。

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高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地巩固发展了创建成果。但是我们的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巩卫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统一部署,严肃认真地进行整改,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我们坚信,只要全市上下、方方面面积极行动起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团结奋斗,琼海争创国家卫生城市“二连冠”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附件:琼海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琼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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