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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第二阶段工作目标

师德师风建设第二阶段工作目标



第一篇:师德师风建设第二阶段工作目标

师德师风建设第二阶段工作目标

1.对第一阶段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在学习的基础上写出不少于三篇学习体会。

3.对照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进行深刻剖析,写出书面材料。

4.通过开展学生和家长问卷、召开座谈会等调查了解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5.通过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校长邮箱等形式收集意见或建议。

6.学校对反应出来的问题及时告知教职工并督促其认真整改。

7.学校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

8.对学校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问题形成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第二篇:师德师风建设目标

师德师风建设目标

通过师德建设活动,广大教师形成“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致教、廉洁奉献”的师德风尚。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起平;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习,优化行风,使教师成为公民道德的楷模,使学校成为风气正、形象好、文明程度高的示范和标杆,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睢宁县师德规范十不准1、2、3、4、5、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工作午间和酒后驾车、私驾公车。不准侮辱、讽刺、歧视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在课堂上吸烟、外出及使用通信工具。

不准乱收费和强制学生购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书籍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6、7、8、9、不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或索要财物。不准乱补课、乱办班、搞有偿家教。

不准在考试、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有偿招生。不准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10、不准拉帮结派、破坏团结。

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长:王德军

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顾士刚

具体落实各项工作,协调各处室

周光席

负责教务处考核工作

负责总务处考核工作 成员:周本之

朱启东

任云美

卓磊

宋崇付

邢怀臣

张超

各年级组长

各班主任

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校长顾士刚 监督电话:***

***

第三篇: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局关于开展行风建设活动、结合机关建设年活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规范师德行为、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展示我校教师的时代风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师德师风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学校所有领导、教师、员工。

二、责任内容

(一)职业道德

(1)树立终生学习理念,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行风、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矢志不渝,坚持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反对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

(3)爱护尊重学生,诲人不倦,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反对家长作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劳动纪律

(1)、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

(2)上班期间不闲谈;

(3)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

(4)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上班要准时签到。

(三)教风建设

(1)上课要按时进教室;

(2)严禁坐着上课;

(3)严禁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

(4)提高课堂效率和课堂教学艺术。

(四)师德师风

(1)严格依法治教,廉洁从教,反对以生谋私;

(2)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

(3)严禁滥发或代购复习资料。;

(4)勇于开拓创新,好学上进,反对因循守旧,不学无术;

(5)顾全工作大局,服从工作需要,听从组织安排;

(6)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工作上讨价还价、待遇上斤斤计较;

(7)严以律己,举止文明,为人师表,接待家长要有礼貌;

(8)反对奇装异服,举止粗俗,出言不逊,不接受家长的吃请;

(9)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尽职尽责,抓好学生安全工作,避免意外伤亡事故,反对麻痹大意,心存侥幸;

(10)教师不得搞第二职业、有偿家教,严禁乱办班、乱补课。

(五)会风建设

(1)开会要准时参加,不迟到;

(2)在开会期间不走动、不抽烟;

(3)会议期间要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三、责任考核

1、学校建立师德师风领导小组,由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对教师的监督、检查。

2、师德师风、领导小组经常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积极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有关活动,把师德师风工作落到实处。

3、学校要成立督查组对师德师风活动进行指导、检查、总结

4、学校督查组要对师德师风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师的劳动纪律、有偿补课、乱定复习资料等问题。

5、政教处要对学校教师在接待家长的态度、安全工作的履行、值周工作的到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进行检查和考核。

7、教务处要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情况、课外有偿补课进行检查和考核。

8、工会要对教师工作之余的娱乐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严禁教师在工作之余参与“黄、赌、毒”

四、责任追究

以上各条要求教职员工要严格执行,学校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时地进行检查,对于在师德师风活动中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人和事要上报教育局。

五、附则

签订本责任书的责任人如有工作变动,继任者承担本责任书的责任。

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xx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篇: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滕州市第四实验小学

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1、认真学习领会《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精神实质,关爱学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能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3、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不得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坚决拒绝有偿家教。

4、不准向学生推销书籍、教辅资料、音像制品或其他物品。

5、热爱关心学校,树立主人翁意识。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形象的事。

6、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7、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不擅自调课、停课、缺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玩忽职守。

8、自觉学习法律法规,依法从教;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得有违背法律法规的言行,禁止参与违法乱纪活动。

9、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参与邪教、封建迷信、反动、色情、赌博或变相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

10、加强团结,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从学校整体利益考虑问题,待人诚恳不虚伪,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杜绝有损于同志的言行,光明正大,坚持团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教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弘扬正气,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打击和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并互相监督。如有违反,决不姑息。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及相关人员,视其情节轻重1—3年内不评优、不晋级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校长签章:

教师签字:

滕州市第四实验小学

2010.3

第五篇: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

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塑造我校教师良好的形象,根据全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要求,明确对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学校与教职工个人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1、认真学习领会《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法律意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关爱学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能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交办私事,不准向学生推销书籍、教辅资料、音像制品或其他物品。

3、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不得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不准在家庭或租用场地招收任何形式的补习生、特长生进行有偿家教。

4、严肃考风考纪,端正教风学风,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教师上班时间应着装整洁、严谨。男教师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女教师不得穿吊带裙、超短裙、怪型鞋、浓妆艳抹以及其它奇装异服进入教室。

6、教学上要力求创新,积极参与新课改,不能敷衍塞责,不准擅自调课、停课和缺课。

7、严肃纪律,酒后不准上课,上课时不准抽烟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要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满意的教师。

8、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情况的监督和评议。严禁教职工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9、坚决杜绝教职工性犯罪伤害学生的违法案件的发生。严禁教职工私自租房让学生住宿或让学生在校外私自租房住宿;严禁教职工把异性学生

带入寝室或其它偏僻地方,或单独滞留办公室、教室及其它场所。

10、教职工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制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1、恪守职业道德,对自身师德师风负直接责任,对其他人的师德师风负有监督、举报的责任。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和事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瞒报和擅自处理。

12、学校将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试行办法》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同时还要与教师晋职、晋级、工资奖金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努力把师德师风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3、建立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本责任书规定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在教职工聘任中不予聘用;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取消教师资格、开除出教师队伍的处分,触犯刑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4、对袒护、包庇严重违反师德师风道德建设规定的人和事或对触犯刑律的人和事知情不报者,按本责任书第13条规定追究责任。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教职工和学校各存一份。

学校(盖章)教职工(签名):

校长(签名):

二00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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