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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借读费心得体会

取消借读费心得体会



第一篇:取消借读费心得体会

2009年的2月2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中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2009年起取消。从2004年起,北京市对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子女就已全面免收借读费,但外来人口中的城镇户籍学生,需要缴纳借读费。取消借读费之后,无论是农民工子女还是外地城镇户籍人员子女在北京公办校借读时,都可免交借读费。借读费的存由到底是什么,是否是一种“外来歧视政策”?取消借读费的政策能否得到有效地执行?借读费取消了,学校是否还会设立其他名目的费用来抬高外地户籍学生进入学校的门槛?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杨团就这些话题进行了解读。

借读费是当年设立的行政门槛保护当地公共资源

主持人:您认为为什么会存在“借读费”这样一个收费制度,它所反应出的问题是什么? 杨团:实际上借读费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出现的,人口大量流动,这和原来按地域、按地区上学的制度发生了一定的冲突,所以当时借读费实际上是一个“行政门槛”,考虑到那个时候,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还有很多学校学生名额是比较紧张的,班级没有那么多空位。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外地人口涌入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引起北京一些公共资源捉襟见肘,这种情况下北京立了一个“门槛”,这个“门槛”主要是为了保护北京的公共资源不要被来自外地的人员没有代价地享用。

主持人:这种“代价”具体指什么? 杨团:没有代价的享用指的是,不为城市建设交一点点钱,不纳税,不给公共资源投资就享用城市的公共资源。当时还有一些大城市有“蓝印户口”,外地人进入这些城市比如深圳、上海,当时规定在当地注满几年给就给户口,也要求在户口名下要有一定额度的存款。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让市民了解,你为这个城市做出一定的贡献,尤其是纳税了多少,户口其实是提供了一个可以享受公共资源的凭证。所以如果不是北京户口的外地人,没有给北京这个城市做过贡献,也就不能享受到北京的公共资源。所以当时这样的提法是有道理的。

建国后的中国还没有实行纳税制,在改革开放以前是计划体制,每个地区有多少人口,公共资源按照人口做配比。这些人口给当地创造了资源,资源配比是全国一盘棋、做一个规划。这个情况到了改革开放早期就发生了变化,这个资源不是由中央政府统一完全配给,而是地方政府开始有自己独立的资源。这个制度再往前走就是分税制,到了分税制的时候,地方的独立资源有法律确定,地方可以根据自己地区经济发展的情况来抽税。也就是说一个地方富裕的话,要靠这个地方的老百姓共同努力才能富裕。

市场体制和计划体制最大的一个不同,就是市场体制下每个地方的社区公共资源都是当地老百姓共同创造的结果。因为每个地方的创造效益是不一样的,所以地方的富裕程度有差距。

改革开放的中后期已经有了税收,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税收,税收是一种权力,甚至有自己收费的权力。

借读费的取消是身份地域歧视的消除社会资源有条件开放

主持人:现在全面取消借读费的原因是什么? 杨团:我们说户口和纳税是一种对城市做出贡献的凭证,但是改革开放后期到现在的情况是,大量的低收入者包括农民工、外地打工者等涌入大城市,这些人的收入低,很多人的收入都在个税起征点之下,收入所得税是不用纳了。但是他们工作了若干年也没有拿到户口,什么东西能作为凭证证明他们为这个城市做出了一份公共贡献呢?收入低的人户口和纳税两个凭证都沾不上边,可是他们都做贡献了,有些人在北京呆了很多年,怎么办? 所以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费用开始取消,尤其是外地户籍学生的借读费。比如北京市2004年对农民工子女的借读费全免,现在外地城镇户籍的孩子借读也不收费用了,政府不再设立行政杠来认证个人对社会公共资源作出的贡献,社会公共资源向所有人平等公开地开放,这样其实等于取消了身份歧视和地域歧视。第一,从社会角度讲维护了社会公平和公正,维护了人人平等的原则。第二。从行政法律和法规来讲是一个行政体系改革当中很具体的措施。

第二篇:取消借读费心得体会

2月2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中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起取消。从起,北京市对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子女就已全面免收借读费,但外来人口中的城镇户籍学生,需要缴纳借读费。取消借读费之后,无论是农民工子女还是外地城镇户籍人员子女在北京公办校借读时,都可免交借读费。借读费的存由到底是什么,是否是一种“外来歧视政策”?取消借读费的政策能否得到有效地执行?借读费取消了,学校是否还会设立其他名目的费用来抬高外地户籍学生进入学校的门槛?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杨团就这些话题进行了解读。借读费是当年设立的行政门槛保护当地公共资源主持人:您认为为什么会存在“借读费”这样一个收费制度,它所反应出的问题是什么?杨团:实际上借读费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出现的,人口大量流动,这和原来按地域、按地区上学的制度发生了一定的冲突,所以当时借读费实际上是一个“行政门槛”,考虑到那个时候,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还有很多学校学生名额是比较紧张的,班级没有那么多空位。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外地人口涌入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引起北京一些公共资源捉襟见肘,这种情况下北京立了一个“门槛”,这个“门槛”主要是为了保护北京的公共资源不要被来自外地的人员没有代价地享用。主持人:这种“代价”具体指什么?杨团:没有代价的享用指的是,不为城市建设交一点点钱,不纳税,不给公共资源投资就享用城市的公共资源。当时还有一些大城市有“蓝印户口”,外地人进入这些城市比如深圳、上海,当时规定在当地注满几年给就给户口,也要求在户口名下要有一定额度的存款。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让市民了解,你为这个城市做出一定的贡献,尤其是纳税了多少,户口其实是提供了一个可以享受公共资源的凭证。所以如果不是北京户口的外地人,没有给北京这个城市做过贡献,也就不能享受到北京的公共资源。所以当时这样的提法是有道理的。建国后的中国还没有实行纳税制,在改革开放以前是计划体制,每个地区有多少人口,公共资源按照人口做配比。这些人口给当地创造了资源,资源配比是全国一盘棋、做一个规划。这个情况到了改革开放早期就发生了变化,这个资源不是由中央政府统一完全配给,而是地方政府开始有自己独立的资源。这个制度再往前走就是分税制,到了分税制的时候,地方的独立资源有法律确定,地方可以根据自己地区经济发展的情况来抽税。也就是说一个地方富裕的话,要靠这个地方的老百姓共同努力才能富裕。市场体制和计划体制最大的一个不同,就是市场体制下每个地方的社区公共资源都是当地老百姓共同创造的结果。因为每个地方的创造效益是不一样的,所以地方的富裕程度有差距。改革开放的中后期已经有了税收,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税收,税收是一种权力,甚至有自己收费的权力。借读费的取消是身份地域歧视的消除社会资源有条件开放主持人:现在全面取消借读费的原因是什么?杨团:我们说户口和纳税是一种对城市做出贡献的凭证,但是改革开放后期到现在的情况是,大量的低收入者包括农民工、外地打工者等涌入大城市,这些人的收入低,很多人的收入都在个税起征点之下,收入所得税是不用纳了。但是他们工作了若干年也没有拿到户口,什么东西能作为凭证证明他们为这个城市做出了一份公共贡献呢?收入低的人户口和纳税两个凭证都沾不上边,可是他们都做贡献了,有些人在北京呆了很多年,怎么办?所以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费用开始取消,尤其是外地户籍学生的借读费。比如北京市对农民工子女的借读费全免,现在外地城镇户籍的孩子借读也不收费用了,政府不再设立行政杠来认证个人对社会公共资源作出的贡献,社会公共资源向所有人平等公开地开放,这样其实等于取消了身份歧视和地域歧视。第一,从社会角度讲维护了社会公平和公正,维护了人人平等的原则。第二。从行政法律和法规来讲是一个行政体系改革当中很具体的措施。主持人:现在北京能够将社会公共资源尤其是学校资源向所有人平等公开的开放,基于什么样的条件?杨团:当然能够这样做很重要的有两点,第一,就是现在北京的公共资源特别是学校的公共资源跟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是有剩余的。学校的房子、校舍和师资力量足够现有这些借读生使用,不存在早期公共资源紧张的情况。这是因为现在经济发展了,北京市的资源收税增加了。第二,现在小孩子比过去少了,实际上公共资源包括小学、中学都出现了“空档”的局面,生源减少使得有一些学校甚至已经开始 合并,这部分公共资源的利用率不高甚至有闲置的现象。这些都是现在我们有可能来采取一个公平公正的措施、取消由于借读带来的地域歧视和身份歧视的条件。但是不能够说以前设立这个制度是完全错误的。设立这个制度有当时的背景和政策条件,现在取消它,也只是说我们的条件和能力达到了一定水平。主持人:取消了借读费,学校会不会以别的名录来收取相关的费用,比如赞助费等?杨团:其实从网友的评论来看,借读费不是大问题,因为国家规定的借读费才几百块钱,但是赞助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却很高,几千到几万块钱不等,这个问题才是一个最大的问题。因为借读费是政府规定的,小学每学期200元,初中每学期500元,学校不敢越轨来收很多钱,但是赞助费、择校费是学校自己定的。而且借读费和赞助费差别太大了,甚至有的学校不收借读费只收赞助费,因为赞助费有的高达好几万,早就把借读费给涵盖了。取消借读费,一些附近有大量农民工、外地打工人员居住的学校,尤其是有空额的、普通的、一般的学校,有可能一下子收入减少。好的学校还是很紧张,这一块公共资源稀缺,学校立这样一个价码让人望而生畏,挡住了一些人进入好的小学、中学。另一方面学校有可能拿这笔钱来给老师发补贴、发红包,做一种创收。这都是不符合我们社会政策的目标和需要的一些行为,甚至还会导致不法行为产生的可能。这个政策后面还会引发一个问题:大量的人跑到北京来陪读。由于这些好学校的赞助费、择校费这些东西对外来人口的门槛是比较高的,外地人要进入这里的好学校门槛太高,进入这里的一般学校不值得,所以最后就变成只有那些有钱、能有陪读的钱和交赞助费的钱外地学生能进入学校,所以用不取消赞助费来保借读费取消以后不会产生更大的负面效果。主持人:取消了借读费,是不是意味着有些学校可以拒绝外地户籍的学生入校就读,反而是剥夺了外地学生上学的机会?杨团:这个事情主要是在公开透明,一个学校有几个多出来的位子,这个是有概念的。各个学校每年收多少学生、有多少空位这个数字要透明。还有就近入学应该成为一个规定,这个事情应该由教育部门来监督执行。现在咱们的政策最大的问题就是定了政策没人监督,做还不做都一样。这个政策定了以后就应该由教育局监督,要求每个学校把自己学校各个年级能容纳多少个学生,有多少个位子都要报,首先接受就近入学,如果就近入学确实没有空位了,应该由教育局调剂让所有的学生都能入学。关于赞助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这些问题确实是应该取消,而取消的关键问题是两个问题,好学校决不可以依赖这些赞助费来搞自己学校的福利,学校教育产业化是公共服务产业,公共教育的产业,绝不可以走私人产业的道路。对这些学校给他们明确的规定,要他们在多长时间之内明确停掉这些收费行为,而且收费的这种行为应该变成是一个违法行为,要用立法的形式严格控制学校按自己的想法去收这些费。还有好学校是大家想尽办法一定要进的,还是要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只能采取考试的办法,如果小学不考试直升,初中不考试直升,那就没有办法解决好学校的问题。优秀的教育资源是稀缺的,尤其在中国人数太多,上学人太多,优秀教育资源稀缺度很高。只能采取用考试的方式人人平等。一定要考虑一个政策下去之后的效益效果。如果不把赞助费下决心卡住,最终还是做不到公正的。如果说不把其它地区的教育发展起来,只是拼命在北京发展,那么也是不公平的,北京可以享受到最好的教育资源,而外地优质的教育资源比北京的稀缺度更大,这个也是不公平的。所以中央在教育的投资也要考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这个均等化首先是基本公共服务,基本的要求是初中以下一定要让人家能够上起学,教育质量能够达到一般水平的。这个事情是要做的。主持人:借读费的取消可以看做是对身份歧视和地域歧视的取消,在未来是否还会有更多的“外来歧视性”政策被逐一取消?杨团:其实我们可以看到,这次发改委和财政部下发的取消相关费用的通知,有些也不是完全针对外地人口的,很多当地人做也是要交费的,这个费用是各种行政产生的费用,包括执照费、考试费,这些不光是对外地人或者农民工的,而是对全体的。但是现在都取消了,就表示政府执政为民。这些成本费终究不是多大的费用,现在的政府承担得起,就可以由政府承担,而尽可能给老百姓带来方便,也是给人民的普遍福利。所以说,身份歧视和地域歧视的政策,当年的行政门槛会随着经济发展而逐步消除,只要对城市、社区有过贡献的人都能够享受到社会公共资源,当然,这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才可以做到。

第三篇:取消总代理

取消总代理资格通知书

致:XX

因贵店铺未能按照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的《销量合同》之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两个季度销量任务未完成。

经过综合考评,我司依合同于2014年X月X日取消贵店在浙江省萧山区域范围内的区域总代理权限。

特此通知。

XXXXXXX

2014年7月13日

第四篇:取消农业税(参考)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面临的新问题及对策  取消农业税、增加粮食直补,加大农业投入,是中央的一项惠农工程;也是一项德政工程。全国农民无不拍手称快。这一政策的出台,对彻底根治农民负担过重,加快农村发展步伐,缓解农村矛盾,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但在举国上下一片欢呼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很清醒地看到,取消了农业税,不等于就解决了农村所有的矛盾,反之,伴随着也出现一些新的问题。譬如一味良药,虽有好的药效,但也必有一定的负面效应,如果没有一些好的药物配伍,难以起到更好的作用。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一.税费尾欠越来越难征收。税费尾欠一直是乡村干部感到非常头疼的问题,也是乡村负债、农民负担过重的主要因素。在农村,几乎每个村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民拖欠税费的现象,一个人口不到上千人的村,甚至可以欠税费近40万!可见,这些农民多年就根本没交任何税费,长期喊的农民负担过重,其实对他们并无大碍。税费尾欠收不上来,基层政府不得不组织庞大的力量来征收,增大了行政成本,也更加重了农民负担,形成恶性循环。事实上,真正的乡村负债,并没有包含农民所欠的税费往来,一旦这些往来不收或收不上来,乡村负债的数目是相当惊人的。取消各种税费后,中央规定,税费改革前的上缴尾欠暂停清收,只是缓解了一部分真正困难群众的矛盾。其实欠税的不完全是困难群体,是这样四种人:一是富裕户,这些人长期举家外出,靠在外面打工或经商赚了钱,在外定居或长时间不回,乡村干部根本无法收到他们的税费;二是刁难户。用乡村干部的话说,就是“钉子”户。这些人无理取闹,恶意拖欠,把政府对干部税费征收规定的“几不准”看成是自己的保护伞,乡村干部对这些人总是束手无策;三是攀比户。税费征收过程中总会有种怪现象:没欠的向欠得少的看齐,欠得少的向欠得多的看齐。这些人惟恐自己吃亏,相互攀比;四是困难户。主要是经济收入不高的农户,五保户,受灾户等,这部分人一般在农村占的比重并不大。税改前税费的缓收,使税改后的农业税更难征收,在群众的潜意识中,好象是以前的尾欠不准收了或根本不收了,大大挫伤了以前踊交税费的部分群众的积极性。现在农村的公益事业筹资就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以前没欠税费的,他们根本就不交了,用他们的话说,别人欠那么多都没问题,我们自然用不着再犯傻了。而欠得多的呢?也就干脆破罐子破摔,反正是还不完债,干脆也拒交。税费尾欠,是寄生在乡村基层的恶性肿瘤,不及时医治或彻底根治,必将引起一系列的并发症。

二.公益事业越来越难组织。近两年,政府虽然加大了农业投入,但要真正搞好农村公益事业,目前靠的主要还是农民自己。各种税费取消后,农村允许收的就只有“一事一议”。有些地方规定,一事一议收费的原则是“有事就议,无事不议”,必须征得大多数人同意,而且最高不超过人平15元。这个规定看起来很简单,其实乡村干部很难操作。矛盾主要有三:一是程序有矛盾,必须要大多数人同意才行,这“大多数”人怎么界定?一个组的“一事一议”商定,“大多数人”是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呢?还是指实际人口数?或者到会人数?个别人为了个人利益不同意又怎么办?实际上在农村只要有个别人不出钱,事情就很难办成,所谓的议事其实也是一纸空文。笔者所在的村民小组,准备硬化公路,仅仅只有几户不同意,至今只好搁浅;二是方案有矛盾,比如农村的许多机耕路,是为农田服务的,修路筹资自然按田分摊。如果按人分担,那些人多田少的自然不干,本来30年不变的农田承包政策使许多人及时分不到田,这部分人本身就吃了亏,再加重其负担也不合情理,何况有些地方按田分担根本没有矛盾,政府又何必去强加一个按人收取,强行扣上一个“负担不合理”的帽子?三是数目有矛盾,比如笔者所在的村,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硬化村主干道3.8公里,共需资金53.2万元,政府拨款34.2万元,尚差19万元。我村共有人口850人,按人平收取15元计算,共可收1.275万元,如果按此速度收取,共需15年。而实际上,村里居民的生活水平两年要筹集这笔钱根本没问题,但是于法不容。

三.土地纠纷越来越难处理。前几年,为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政府提倡土地延包30年不变。其实那时侯由于各种负担太重,农民根本就不愿意要田地,大多数农民都拒签合同。为了响应上面的政策,乡村干部只好造假合同应付上面的检查。田土多的农户纷纷搁荒,欠下一大笔税费。而田土少的农户,更不愿揽个包袱。人地分配相当不均衡。农业税取消后,什么负担几乎没有了,中央还有一系列的补助,各地开始出现争地现象。人多地少的要求分地,人少地多不愿意拿出来,这时候他们拿出政策来保护自己:30年不变啊。特别是一些农村的新生儿,如果说以前人多地少的农户是自违的话,那么这些新生儿,是谁剥夺了他们半生享有土地的权利?还有征地矛盾,以前农民觉得土地是种累赘,只要减免他们的负担,地价都没有过高的要求,现在他们觉得土地艰贵了,不再轻易转让土地。一些地方必要的建设征地,就成了难题。比如某乡某村有两个组,一个组税改前农民征收的土地价是水田5000元/亩。据说依据是按每年农业税及附加税最高100元/亩估计,50年政府应该收5000元。本来农民要交税的,这下不但不交,还有收益,皆大欢喜。另一个组是免税后征地的,农民都知道打算盘了:现在粮价翻倍了,每亩包括政府的各种补助至少收益900元左右。50年就要4.5万元哦,并且还意味着永远失去田地。所以他们索要高价!而前一个组的群众想不通啊,只相差一年时间,他们感觉自己太吃亏了,又纷纷去强行夺回自己的田地。现在许多地方都出现已被征地农民索要田地现象,基层政府很难应付。

四.基层组织越来越难运转。很长一段时间,税费收入一直是乡村基层组织经费的重要保证。取消各种收费后,乡村组织已是举步为艰。乡镇干部以前的待遇主要靠工资收入和乡镇补贴。现在大部分乡镇没有了经济收入,干部也就不可能发多少补贴。光靠工资收入的乡镇干部自然成了困难户。就拿我乡来说,干部工资最高的也就1500多元,最低的只有700多。而当地农民在外打工的平均工价是1800元/月。造成乡镇干部大多不安心于本职工作。特别是乡村债务,已成为基层政府极不稳定的隐患。现在几乎所有的乡镇都有债务,一般的都有好几百万!不要谈偿还债务,正常的办公都已无法运转。个别乡镇,已到了干部食堂都无法保证的地步。虽然上级政府在极力想办法化解乡村债务,问题是这样的体制下去,继续增长的债务又怎么办?如果不能对症下药,恐怕永远会有化解不完的乡村债务。另外,公益事业也成为乡镇一个极为头疼的问题,在村里,还可以搞一事一议多少筹点,但乡镇又上哪里去筹?以前在乡镇,暗地里都有一个这样的规矩:乡镇每年在上缴的费用中,要拿出一部分奖励村干部,村干部倒是尚能听命于乡镇政府。没有了这些费用,乡村矛盾也逐步显露出来。实行村民自治后,乡镇对村干部没有任免权,没有了经济往来,许多村干部有了占山为王的思想。有人把一些资力较老的村支书叫做“土皇帝”。凡事他不听上级指挥。而你又无可奈何。现在乡镇布置村干部工作任务,几乎没人听。就连农民负担卡,包村干部都只好自己帮村干部填写、发送、张贴。

笔者通过对邻近几个乡镇的调查,发现这些矛盾比较尖锐。怎样来解决?个人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税费尾欠要合理征收。税费尾欠的成因比较复杂,各地差异不同,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只能因地而异。“收”、“消”、“减”、“免”。“收”就是对有偿还能力、恶意拖欠的农户依法清收;“消”就是鼓励有劳力剩余的农户以劳代资,既减轻了农户负担,又增加了集体收益,第一年共用这种形式鼓励村民荒山造林200多亩,不仅收回上缴2万多元,而且10年之后集体可创收200多万元;“减”就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讨论减免部分受灾户的税费;“免”就是用同样的方式免去个别特困户的税费;

二.公益事业要合理规范。由于乡村债务没有化解到位,各种税费又不准收,许多村只好在“一事一议”上开口子。而上面往往只强调标准,只要不触“高压线”,而忽略监督。许多村干部按照上面的要求,造假会议记录,假村民代表签名以达到其目的。“一事一议”的征收应该法制化,让执行者有法可依。在人地矛盾没有解决的前提下,征收的方案必须因地而异,否则不但不能解决矛盾,反之会激发矛盾。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经过村民代表的同意,和上级组织的审核,要允许特例存在,否则会制约一些地方的发展。

三.土地矛盾要合理完善。政府应该逐步探索新的形式下新的土地政策。虽然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但实际上农民拥有了所有权。如果农民不同意,谁敢强行征地?农民的宅地基谁敢侵占?承包期满后外地居民谁敢来承包?城里的一些无业居民,同是国家公民,为什么就不能享受这一优越的国家资源?还有一些矛盾,比如一些企业征了农民的地,经营期限是50年。50年后怎么办?如果企业不再续征了,农民面对那些钢筋水泥如何耕种?假如企业续征,农民有意天价又怎么办?要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逐步探索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让土地可以流转。会经营的农民可以进城定居,城里的失业者可以到农村买地耕种。同时,农民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相互流动。这样可以有效缓解城镇的失业压力,可以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土地闲置。同时可以避免农村长期存在的人地矛盾。

四.基层组织要合理设置。现在乡镇队伍的庞大,与早些年农民负担过重有很大的关系,税费收不上来,乡镇就不得不增加人手。以前乡镇干部的工作主要以税费收缴为主,取消税费后,乡镇人员明显多余。许多乡镇干部面临失业。许多地方在喊乡镇政府由“命令型”向“服务型”转变,实际上是一种害怕失业的恐慌的托辞。乡镇干部大多来自于高等院校,许多人根本没种过田,又怎样去指导种田?许多人根本就没经过商,又怎么能去指导农民发家致富?与其让许多人都坐在一起吃不饱,不如分一部分人出去另寻门路。村干部人员同样过剩,乡镇、村组合并迫在眉睫,乡村干部职数精简迫在眉睫。另外,还应该改变村干部的任免方式,和村干部薪酬的发放形式,其他村干部必须按绩论酬,以确保政令通畅。

第五篇:取消申请报告

取消备案申请报告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因我司备案生产的 已不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特此提出申请,取消如下备案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凭证号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备案编号为:)

因以上备案凭证遗失,现已登报申明。附上登报资料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资料。

公章: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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