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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2021年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总结(精选5篇)

乡镇2021年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总结(精选5篇)



第一篇:乡镇2021年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乡镇2021年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xxxx年x月xx日,x镇社事办联合镇统筹办、x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超市、副食店等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农村食品市场全面“大扫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悉,这一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在xxxx年春节前,让x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我镇农村食品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食品综合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执法检查行动,坚决收缴销毁假冒伪劣食品;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商标保护行动,坚决查处各类食品商标侵权假冒案件;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行动,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整治工作宣传行动,让农民识假辨假,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我镇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x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该行动为期x个月,重点整治对象是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重点品类是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行动重点打击一是食品假冒情形,即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二是侵权“山寨”情形,即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三是食品假货情形,即假牛肉、假羊肉、假狗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四是“三无”标志情形,即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等;五是劣质食品情形,即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以及超过保质期等x类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篇:乡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乡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和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蒲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的通知》(蒲食安办〔xxxx〕xx号)文件精神,x湖镇精心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全面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我镇多次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就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一是成立了以镇长x为组长,分管领导x为副组长,市场监管所、镇食安办、各村社区食品协管员、网格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统筹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充分认识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监管责任、突出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改进监管手段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深入地组织开展整治行动。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为全面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镇结合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场所,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的重要意义,整治行动期间,一是利用赶集日通过制作宣传海报、悬挂横幅、设置咨询点等举措丰富宣传载体,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xx余份;二是在镇政府、各村社区、卫生院、学校、大型超市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共xxx余张,以形成全民打击假劣食品的态势。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

在整治行动期间,我镇多部门协调配合,重点对辖区校园及周边xx余家大小餐饮店、xx家农家乐、x家大型超市、x个农贸市场、x家副食店、x家药店、各村社区食品经营店等重点场所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摸清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对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进行了检查,重点查处假冒、侵权“山寨”、假货、“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对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备案条件及超范围经营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手续,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依法取缔。严厉查处生食类食品制作加工等重点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检查人员xxx余人次,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问题x处,整改x处。

四、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我镇少数经营者存在进货台帐登记、索票索证制度执行得不够好,各种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意识差。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了我镇食品安全环境,增强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有效保证了群众的餐饮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三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方案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农村食品重点问题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结合《》要求,结合实际,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二、执法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

(二)重点区域。

城乡结合部、自然村、农村学校周边、农村庙会、集中交易市场、旅游景区、食品摊贩。

(三)重点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不强,索证索票不全,来源渠道不明,实物与标签不符,质量安全不保;生产销售食品以次充好、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食品假货(假羊肉、假驴肉、假牛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四)重点品类。

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节假日及季节性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生猪肉及肉制产品、调味品、奶制品、水产品、酱卤肉制品、散装白酒、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

三、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县局各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餐饮流通股,负责生产加工、小作坊检查信息的汇总、负责流通经营检查信息汇总。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4月12日-4月底)。

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以便下一步清理整顿。

(二)清理整顿阶段(5月1日-7月底)。

根据前期摸底排查结果,区别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对证照齐全的,督促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生产经营质量;对不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责令整改,直至吊销许可;对非故意出现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责令其即期补办许可手续,拒不补办的,予以取缔;对蓄意从事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规范提升阶段(8月1日-10月底)

1.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鼓励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电商精准对接,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控。要求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开办者严格审查入场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建立完善经营者档案,对入场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情况及时进行督导和检查。

二是对可能存在非法添加以及重金属、致病性微生物超标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重点品类食品,要进行有针对的抽检;

加强电商领域信息数据搜集和分析研判,对投诉较多的食品进行排查。

三是集中排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食品店等经营者,重点检查经营资质情况和进货查验义务履行情况。

加大对日常消费食品、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饮料、食用油、肉及肉制品的检查力度和产品质量抽检,指导农村食品经营者保持干净卫生的经营环境,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配备相应的防尘防虫等防护设施设备,食品与非食品分区摆放,坚决杜绝出售侵权仿冒、来源不明、“三无”和过期、腐*败变质等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深入乡村、街道、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对食品加工业户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监管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尚未登记的食品小作坊责令限期登记,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小作坊加工条件或逾期不登记的坚决予以取缔。引导农村食品生产者(含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鼓励集中生产,引导其规范发展。

确保生产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卫生,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原料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贮存运输、标签标识、出厂检验、销售等环节管理。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聚集区的监管和规范提升,积极防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3.积极推进“互联网+农村物流”和“运邮合作”。鼓励供销、邮政和商贸连锁企业加快在农村布局。加强农商互联,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衔接新模式新业态,形成线上线下融合、要素双向互通的格局。鼓励大型企业建立集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农村物流新体系,探索农村物流与农产品冷链物流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4.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一是加强对农村小餐饮、农家乐、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培训宣传和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不断改善卫生状况,保证食品原料合格,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规范使用添加剂,进一步提升农村现场制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不断探索村民自办宴席监管新举措,落实农村红白喜事监管的备案和登记工作、现场卫生、食料来源、食品添加剂使用、厨师健康证明等各环节的监管,严防出现聚集性食品安全事故、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加强农村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外托管机构、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5.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村民自治组织和广大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安全监督网络,建强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做到群防群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畅通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渠道。

查办案件要从生产环节伸到经营环节,从经营环节上溯至生产环节,彻查涉案食品的来源和去向。涉及外市的,应及时通报或者移送;需要协助调查的应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协查;发现违法行为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并协助做好检验检测、鉴定认定、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

专项行动是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的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zf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典型案例、宣传视频等,增强农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开展食品科学知识进村入户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的辨识能力,维权意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强化社会共治。

(三)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责任,明确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工作方案,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局将不定期开展此项工作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篇:XX区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XX区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我局以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集散地)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类,紧紧围绕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采购经营注水肉以及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重点检查。

我局重点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生产过程控制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等,坚决收缴并按要求集中销毁;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集中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显著改善农村消费市场环境。

截止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47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23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72个次,检查批发市场3个次,农村集贸市场12个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5次。为进一步营造专项整治整治工作社会氛围,我局将会加大力度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鼓励农村消费者踊跃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组织基层分局监管人员督促辖区内所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第五篇:农村食品专项整治总结

山丹县工商局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小结

2012-11-7

为进一步清除监管盲点,破解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丹县工商局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为期1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局领导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将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山丹县工商局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划分责任,增强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多次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先后与各村、8所学校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28份。对责任目标进行细化分解,狠抓落实。发挥“一专三员”作用,实现具体事务有专人抓,有效解决了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在经费上予倾斜,在年初的财务预算中调高了农村工商所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

按照县县局和县食安办的工作部署。结合县域实际,明确以城乡结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1

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切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抽调了精干力量对全县农村食杂店进行明查暗访,掌握工作底数。督促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食品销售商店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食品安全巡查记录台账。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立三个重点。一是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监督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严把食品质量进货关,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依法规范经营。二是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集中整治不落实自律制度的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认真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示范店建设进程,共培育示范店7户,其中省级示范店3户,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三是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同时我们能积极配合食品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和解决职能部门在食品生产经营巡查中反馈的问题。

三、严格整治措施

一是突出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工商所按照方案确定的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任务和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和食品经营行为。认真贯彻《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能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三是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依法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各工商所把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加大抽样检验力度。对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立即停止经营,配合生产者落实食品召回制度,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四、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党和政府形象、是关系千家万户每个人的头等大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至关重要。为此,我局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宣传栏和发放《关于食品安全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等各种形式开展专题宣传,还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专题讲座。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和食品安全整顿的重大意义,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目的、意义,让人民群众了解在食品中

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截止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72人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经营户600余户次,依法收缴、销毁过期、变质、三无食品136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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