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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委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民宗委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第一篇:民宗委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民宗委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委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委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按照市纪检委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廉洁自律意识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委目标管理考核当中,年初,委党支部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各科室签定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2012年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细化,责任到人。对委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对班子成员都按照“一岗三责”要求,根据各自分管工作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职责。形成了以党支部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主体,党风廉政建设每项具体工作有人管、有人抓的网络。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了包括责任报告制度、检查制度、追究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述廉制度、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认真开展自查,树立了领导干部良好的形象,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形式多样,全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加强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在实际工作中,我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重点从政治理论学习入手,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自身的综合素质。一是强化学习。根据今年党风廉政教育安排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认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

1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政准则》、贺国强同志的讲话等,并组织观看了先进人物事迹电教片,大力倡导廉政文化教育,内容安排上注重正反典型教育,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今年来,委领导班子进行反腐倡廉专题学习2次,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学习1次,主要领导全年上廉政党课2次,并要求每名参学人员撰写高质量心得体会。二是大力倡导为民、廉政、服务、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及反腐败治理

一是今年以来,我委认真按照市纠风办的要求,聘请10名行风评议员,并颁发了评议员聘书,明确了评议员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召开了干部、相关单位、管理对象和行风评议员座谈会1次,对开展落实好今年纠风各项工作进行了讨论、座谈;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六项制度”和“八项服务”,按照市纠风办的要求新制定了“岗位职责制”、“政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对外办事制”等一系列切合实际,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的制度。并根据年初制定的“六项制度”、“八项服务”,全委工作人员均能严格克服“四难”现象发生,对办事人员能够热情周到接待,同时严格落实财经制度,认真执行机关工作人员津贴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落实政务公开、财务公开。

四、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厉行节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及要求,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加大预防力度,坚持教育、监督、惩处整体推进,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做到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形成了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自治区、地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同时,以“六五”普法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职业道德法制教育,严格做到令行禁止,同时,班子成员带头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落实财政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规范行政经费开支,完善财务监督体系和制约机制,按标准接待,使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

五、积极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坚持把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作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新形象的重要举措,及时调整充实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党务、政务、财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制定了办事程序、流程等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向广大群众公开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我委不断增强公开透明度,按照全面、准确的公开原则,及时公布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办理业务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党员缴纳党费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干部考勤、财务收支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制止了行业不正之风,避免了推诿扯皮现象。同时不断强化外部监督,设立了举报电话、意见箱,主动接受各族干部群众以及服务对象的监督。

六、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服务态度明显改善。通过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公仆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态度明显改善。群众普遍反映绝大多数机关干部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接人待物热情周到。二是办事效

率明显提高。根据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各单位简化了办事程序,赢得了社会好评。民族、宗教科在办理民族成份认定、清真食品标志牌和少数民族群众出境等有关手续时,急事急办,加班加点一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行政行为明显规范。通过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建立政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失职追究制、效能考评制等九个基本工作制度,强化了内部和社会监督,把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有效的纳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推动了依法依规行政,改变了过去那种凭领导意志取舍,凭个人关系定夺,办人情事、执人情法等现象,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水平,促进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向公开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有力地促进全市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四是推动了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一方面,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以思想教育为先导,以自查自纠为主线,从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入手,从行政行为不当管起,高标准严要求,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为建设无障碍服务、无“三乱”、“四难”部门、无违规岗位的机关打下了基础。

市民宗委

2012年6月13日

第二篇:凉山州民宗委

凉山州民宗委

2007年工作总结暨2008年工作要点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委民工委、省民委、省宗教局、省对藏办的指导下,我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和“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

根据州委的部署,我委以‚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活动期间,迅速组建了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纪律规定和实施意见,认真开展了主题实践活动和专题大讨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进行了剖析检查,自查自纠写出了15篇剖析材料并成功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活动期间,共发出11篇简报,并有效利用学习园地,展现了委机关参与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积极性和动态,受到了州直工委和整建办的好评。根据州委的安排,我委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学习相关的资料和文件,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凉山‛认真开展了‚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实现了我委机关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为民、开拓、务实、清廉,开创了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二、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十七大精神统领全州民族宗教工作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十七大结束后,我委抓早动快,制定了《关于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安排意见》,提出将学习贯彻落实党十七大精神作为做好全州民族宗教工作的着力点,在保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十七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年中心组进行了两次专题学习,党支部组织了 10次集中学习、讨论和辅导。学习的内容包括胡锦涛总书记作的《报告》、新修改的《党章》、十七届一中全会公报、《人民日报‘社论’》等内容。学习中坚持做到了‚五结合‛:即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读文件(社论、评论员文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专家引导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委领导撰写理论文章与个人发言交流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促使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领全州民族宗教工作,深入推进州第六次党代会各项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实践,以工作实效衡量学习成效,使我委党员干部职工在思想上不断有新解放、理论上不断有新提高、实践上不断有新创造。

三、召开全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民委主任会议精神,经州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我委于4月20日,召开了全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上州民宗委主任骆元伟传达了省民委主任会议精神,总结了去年全州民族宗教工作成绩和经验,安排部署了2007民族宗教工作主要 任务。会议表彰西昌、会理、德昌、宁南、会东、木里六县市为2006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后,州委常委、州委统统战部长苏嘎尔布和副州长达久木甲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州人大副主任董云发,州政协副主席谢宇才,州委组织部副部长邓邦敏,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孙子拉约出席会议。全州17个县(市)分管县(市)长和民宗局局长及州级26个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州政府副秘书长王正主持。

四、真抓实干,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一)省、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情况。2007年共安排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38个,资金总额530万元,州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个,资金总额50万元。项目涵盖17个县(市),其中人畜饮水工程12个,村道及桥梁建设16个,输电线工程5个,农业畜牧业产业化建设7个,种养殖业5个。项目规模:新输水管及分户输水管934公里,修水池355口,解决了1848户及1360头牲畜的饮水;新建改建村道155公里,桥梁2座,解决2535人行路难;架设输电线29公里,解决680户用电困难,建30亩无公害优质石榴基地,100亩脐橙基地,39.22亩鳗鱼苗基地,1个油橄榄基地和1个奶牛基地。

(二)两资情况。2007年共安排50万元两资资金,重点解决杂散地区5个县(市)贫困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有1个村道建设项目,4个人畜饮水项目,两资金额虽然不大,但对杂散居贫困乡村和基础设施改造还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三)省、州民族工作机动金情况。2007年共安排省级民族工作机动金项目23个,资金总额243万元,州级民族工作机动金16个,资金总额50万元。项目涵盖农牧林业、水利设施、乡村能源、乡村路桥、科技文化、培训及项目管理等方面。

(四)项目资金的检查情况。按省委、省政府、省民委和州委、州政府要求,对2006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申报、筛选、下达及执行情况做了认真检查,并对17个县(市)项目资金的执行情况、监督情况、资金管理方式做了核查,检查中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五)做好‚十一五‛期间‚民贸企业‛、‚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申报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州内过去的民族贸易企业,经过重组,所剩不多,但同时也出现一大批具备实力和条件可以申请‚民贸‛优惠待遇的企业。根据川民委[2007]52号文件关于重新调整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委和州财政局、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联合行文上报了我州符合条件的一批定点生产企业。经过我委的努力,州五交化集团公司被省上列入‚十一五‛期间重点扶持的民贸企业上报国家民委。

五、积极参与民族教育,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积极参与我州‚十年教育行动计划‛和‚两基‛攻坚工作,一年来参加相关会议座谈16次,参加了全州‚两免一补‛执行情况检查组对冕宁、越西、甘洛、喜德四县中小学进行拉网排查,四县中小学均无顶风收费现象;配合州教委完成了今年中央民大附中、河北大厂实验中学、内地班(成 都46中)的招生工作;深入到教育扶贫联系乡木里县固增苗族乡和当地乡政府、中心校的干部职工以及村组干部进行座谈,对全乡教育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将领导干部‚一帮二‛、一般干部‚一帮一‛捐款4600元全部交至中心校负责人手中,并决定在项目资金中安排5万元解决中校师生饮水问题;按照国家民委、省民委的要求,我委于2007年4月30日完成全州14个民族乡(镇)基本情况统计上报工作;作为木里县禁毒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的定点包片单位,我委今年分三次深入到木里县固增、茶布朗等乡镇对禁毒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并与各级领导座谈,交换意见;认真组织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利用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声势浩荡的进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以及‚三个离不开‛思想的宣传;协助北京卫视完成‚2008年祝福北京‛彝族形象大使的候选人推荐、外景拍摄、组织上网投票等工作;配合州旅游局等部门对西昌、普格重点景点进行了‚五一‛节节前检查,从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出发对检测地点发现的问题提出看法和建议;圆满完成我州全国第八届民运会参赛演员选拔、送训、管理工作及四川省代表团的后勤工作。

六、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法规。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本),我委转发了省宗教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的通知》(凉民宗委[2007]4号)。要求全州宗教工作干部及宗教团体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根据要求,各地按照学习宣传《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提纲口径,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学习会、座谈会、专题培训会,运用新闻媒体、板报、条幅、印发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

(二)召开宗教界人士新春座谈会。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春节前,我委召开了宗教界人士迎春座谈会。州级宗教团体及宗教界人士15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总结了去年的宗教工作情况,提出了今年的宗教工作思路,并对宗教界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全面贯彻执行‚四句话‛的宗教工作方针,努力使宗教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一种和谐因素,始终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与稳定提出希望。

(三)召开凉山州道协理事会。为维护宗教领域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凉山州道教理事会于4月24日在西昌市召开。我委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会议选举通过杜信灵为州道教协会副会长(主持工作),及时调整了州市道协会的领导班子。

七、切实做好对国外藏胞工作,维护藏区稳定 按照《2007年全省开展对国外藏胞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委进一步加大了对藏工作力度。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张作哈副省长在省对国外藏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及时做出工作安排,对木里县对藏办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有利地指导和确保了基层对藏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讲话‛精神。二是做好国外藏胞申请回国探访的审批工作,把好入境关。认真按照中央统战部召开的‚12〃07‛ 会议关于严格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工作效率的总体要求,同意并审批国外藏胞重点人物1人回国探访。在审批工作中,既缩短了审批周期,又严格审批程序,切实把好了入境关,提高了工作效率,达到了团结争取和促进分化的目的。三是加强对国外藏胞的管理工作。对已回国的重点人物进行了2人、5次的接待、看望、慰问、宣传、联络等工作,并将该工作始终贯穿于对藏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了对重点对象的活动范围始终纳入我们的视线,始终掌握藏胞在回国探访期间的动向。

八、大兴调研之风,当好参谋助手

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是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根据我委2007工作要点和‚三用心、两深入、三务实‛的要求,全年委机关领导和科室人员深入基层40余次,累计天数159天。深入到西昌、木里、盐源、昭觉、美姑、雷波、德昌、会理、会东、宁南、普格、冕宁等县(市)对宣传和贯彻《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中遇到的问题、州委民族工作会议以及凉委发[2006]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14个民族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为加强散杂居民族工作的领导,开展了全州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调研,对我州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根据州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对全州17个县市使用扶贫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调研,为设立凉山州散杂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提供依据;对我州安宁河流域七县一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后,形成《关于要 求我州安宁河流域七县一市享受全省散杂居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报告》上报省民委,省民委进行了专题研究;及时认真完成了2007年凉山州涉藏基础调研工作任务,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集团在我州藏区渗透活动的表现及危害》的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文章上报,为上级部门及时掌握我州藏区动态提供了依据;对全州宗教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全面掌握了全州宗教方面的情况,摸清了各个宗教目前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提出对策性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社会公益事业作贡献,对全州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自养情况进行了调研;为抵制伊斯兰教非法传教,掌握全州伊斯兰教清真寺的基本情况,对全州已登记开放的27个清真寺进行了调研,明确了清真寺的地理位臵、历史沿革、清真寺的现有规模以及清真寺的住寺阿訇和寺管会人员组成情况;陪同国家民委经济司、政策法规司及省民委、省宗教局的领导深入到各县市进行了城市民族工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全州宗教工作情况调研;协助国家民委‚艾滋病防治‛工作调研组对我州昭觉、布拖、西昌三县市进行调研。

九、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和信访工作

根据《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信息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加强了对全州各县市信息报送工作的管理。截止11月底,全年共向国家民委、省民委报送信息196篇,编发简报16期,及时、优质、高效、准确的信息对党委、政府了解民族地区社情民意的各种动 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州民族工作部门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县市民宗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当前信访工作任务需要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倾听少数民族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信访超前预测和排查工作,按时上报《信访月报》,把矛盾和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根据不完全统计我委全年累计接待上访群众六次共计21人次,收到人民来信11封,均进行了妥善处理。

十、切实抓好机关建设

截止11月底,我委共召开了7次党组会议,12次中心组学习会,16次职工大会,14次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学习会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班子建设、综治、人事、卫生、计生、机关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传达了中央、省、州相关会议精神以及领导重要讲话。高度重视板报地这一有效载体,运用电脑制作和人工编写相结合的方法,共编写了六期板报,函盖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州委六届五次全委会议专题、加强保密意识,牢固构筑保密防线和创建平安西昌等内容。板报不仅成为了州民宗委机关的‚学习园地‛,也成为了委机关干部职工的‚精神园地‛。十一、二00八年工作要点

2008年我州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 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促进社会和谐。

(一)深入贯彻十七大和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创造性地开展我州民族宗教工作,更好的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

(二)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进一步推进民族事务法制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民族地区发展新跨越,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

(三)深入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按照凉委发[2006]1号文件要求,完善州民宗委的委员制,建立健全县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县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

(五)继续搞好调查研究,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六)加强领导,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和信访工作。

(七)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全州十年教育行动计划、‚两基‛攻坚以及教育扶贫等各项工作。

(八)认真做好2008项目资金的筛选上报和下达执行工作,开展2007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之效益最大化。

(九)巩固‚先教‛成果,狠抓班子建设,改进机关作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州级文明标兵。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民族宗教 工作 总结 抄 报:省委民工委、省民委、省宗教局

凉山州民宗委办公室 2007年11月19日印

(共印40份)

第三篇:11年5月某区民宗委工作总结

2011年5月某区民宗委工作总结

2011年5月某区民宗委工作总结

2011年5月某区民宗委工作总结 2011年5月,我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和计划,克服人员不足、工作量大并且繁杂等实际困难,经过努力,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5月分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深入社会和我区人员集中的地方暗访调查。按照“及时排查问题,促进社会稳定”的要求,民宗委节日和5月份,坚持每周在我区人员集中和居民区以及学校周边、市场进行巡视和查访,认真做好维稳工作,保证我区社会稳定、和谐。上半年,民宗委每周对三平镇、中兴路两大街道和我区市场等人员集中地方及学校周边开展两次以上的访查、巡

视和排查,未发现矛盾纠纷和不稳定的情况,未发现男性留大胡子、女性蒙面、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周,在巡视排查中未发现极端宗教行为和宗教热难点问题。

3、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月,在开展每周五常规检查的同时,在清明节和五一节前对节日安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汇总了检查内容,上报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在月度排查和清明节、五一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民宗委会同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人员,5月重点检查了我区五亭、双环、三平镇、新河、创业等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

1、房屋安全、2、消防设施、3、安全通道、4、安全制度、5、安全预案、6、值班安排等。在检查中,正常使用的三个宗教活动场所未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新河宗教活动场所由于房屋为危房,按照上级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新河宗教活动场所的房

屋已停止了使用,具体情况和维修和报告已上报政府和油田公司所属的单位。新河宗教活动在气温正常情况下在室外开展。创业宗教活动场所在几年前就由于居民搬迁等多种原因而停用。

4、坚持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动态。5月份,民宗委主任和宗教人士、信教群众谈话的人数在25人次以上,通过谈话和联系,了解了有关人员的思想,有效地进行了教育,拉近了与宗教人士的距离。同时,民宗委主要领导通过走访及电话沟通的方式,与宗教人士和2011年朝觐人员沟通,及时掌握宗教领域的动态。

三、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1、按照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要求,民宗委结合我区实际,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宣传、学习活动。开展了讲摆活动,讲解了“三个离不开”的意义。按照区委要求,民宗委积极协助和配合宣传等部

门,开展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组织竞赛团准备参加市民宗委组织的知识竞赛活动。由民宗委主任亲自任团长,组织了我区竞赛团。全团有32人,参加竞赛的选手3人。现在正在赛前的准备之中,积极参加5月24日的市民宗委组织的知识竞赛活动,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同时,民宗委制作了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展板,并于23日报送参加展出。

2、认真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和体系标准,民宗委在完成材料完善的同时,针对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发现的问题,民宗委主任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人人参与,反对和杜绝非法宗教活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提出:从公民道德、环境卫生、遵守交通秩序、文明礼貌用语、杜绝未成年人参与宗教活动、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要求开发现不利于

创建活动的问题及时上报文明办。

三、及时上报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和问题

5月,民宗委在对部分信教群众和宗教人士谈话和交流中了解到:二厂宗教活动场所房屋于停用一直为维修,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有意见。尽管民宗委主任一直在做解释工作,但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有可能发生信教群众到政府上访的事件。民宗委5月12、15日把这一不稳定动态信息及时报告给王宗启副书记和区有关领导,并向市民宗委和市维稳办上报了紧急信息。

五、落实区、市民宗委安排的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1、按照市民宗委关于上报对宗教人士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情况的要求,我委一是完成并上报了我区民宗委对宗教界人士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培训计划和教育、学习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的材料;二是完成并上报了我区民宗委对宗教界

人士思想动态和对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看法;三是上报了民宗委2011、2011年我区对宗教界人士学习培训计划。

2、四是上报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材料。按照自治区和市民宗委关于总结上报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经验材料的要求,民宗委对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总结,上报了总结材料。

3、完成并上报民宗委2011年二季度工作计划。按照区政府要求,民宗委按照下发的表格,填写和上报了二季度工作计划。同时对4、5月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

4、完成并上报民宗委落实区2011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监察局的要求,民宗委于本周末完成并上报了《宗委落实区2011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民宗委“两提高”工作方案、投诉制度等8项效能建设工作配套方案。

六、按照要求参加培训

1、财务管理培训。5月5日下午,民宗委副主任科员参加了财政局财务培训。

2、质量管理培训。5月26、27日,民宗委内审员参加了贯标办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培训。

七、正常办理朝觐、清真许可证申请工作

按照报名参加朝觐活动程序和申领清真许可证规定,民宗委对2011年准备朝觐的人员进行了排名、登记、造册;对办理清真许可证的法人受理了有关材料并按照《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八条进行办理。同时建立了有关材料和私人财产档案。

八、落实部门、个人绩效工作手册,开展常规检查和季度考核

5月,民宗委坚持对各岗位的常规检查和考核工作。检查和考核依据2011年民宗委绩效考核办法,民宗委坚持对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按照要求,每周上报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按月进行了常规检查。

第四篇:民宗工作总结

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委、市侨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维护宣武区民族宗教稳定大局,以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的落实为切入点,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作领导,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强对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分别专题听取了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和XX年开斋节活动方案汇报,就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是加强对基层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指导。5月份,召开XX年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部署民族宗教专项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区委副书记杨素荣同志针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宗教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以伊斯兰教为重点,开展了包括基督教、天主教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素质。

三是加强对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调查研究。年初,按照市宗教局工作部署,在宣武区开展了基督教家庭聚会点调查。调查工作注重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的作用,紧紧依靠街道、社区,摸清宣武区基督教家庭聚会点基本状况,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针对宣武区回民幼儿园入托难问题,与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并就少数民族幼儿学前教育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对宣武区基层侨联组织三无问题(即无专职工作人员、无办公场所、无固定经费)情况进行调研,掌握基层侨联设置情况。6月,结合XX年宣武区民族成份管理工作调研情况,对宣武区民族成份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在全市民族成分管理工作会上做交流发言,调研报告荣获一等奖。结合国庆六十周年各项庆祝活动,对宣武区贯彻落实国办〔XX〕33号文件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做好国家民委联合督察组及市民委到宣武区牛街街道调研民族工作。

二、拓展工作领域,促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

结合区委三保措施落实和XX年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以促进三保措施落实为切入点,着手解决一批少数民族群众及信教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宣武区民族经济、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积极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健康发展。加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争取力度,争取XX年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27万元用于宣武区回族医药基地建设、街道民族文体活动、少数民族聚居情况调研、民族教育等项工作的开展;争取333万元用于培育宣武区民族特色经济,支持牛街清真超市、吐鲁番餐厅等企业改造基础设施,促进民族经济稳步发展,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大节日前及敏感时期,对宣武区清真饮(副食)网点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清真食品安全。

推广少数民族体育项目,促进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积极组队参加北京市第四届民族团结杯健身操舞大赛、北京市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蹴球、陀螺、板鞋竞速)邀请赛,取得优异成绩,展示了宣武区具有民族特色群众健身活动的风采。

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形式,筑牢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宣武区各街道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强化创新意识,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特色突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如:牛街街道结合第十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举办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果展,大力宣传民族创建工作成果;大栅栏街道指导社区与辖区内的前门清真寺结成民族团结互助对子,签订互助协议书,建立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事务联系制度,畅通居民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白纸坊街道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为契机,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广内街道出资支援后河沿清真寺改造工程建设,在清真寺周边设立了民族团结文化墙;广外街道不断完善民族工作网页建设,将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及时上网发布,畅通民主渠道;椿树街道大力推进民族和谐社区建设,围绕少数民族团结楼,设立宣东大街社区为民族工作重点社区,开展形式丰富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

第五篇:民宗工作总结

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委、市侨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维护宣武区民族宗教稳定大局,以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的落实为切入点,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作领导,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强对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分别专题听取了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和XX年开斋节活动方案汇报,就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是加强对基层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指导。5月份,召开XX年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部署民族宗教专项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区委副书记杨素荣同志针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宗教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以伊斯兰教为重点,开展了包括基督教、天主教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素质。

三是加强对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调查研究。年初,按照市宗教局工作部署,在宣武区开展了基督教家庭聚会点调查。调查工作注重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的作用,紧紧依靠街道、社区,摸清宣武区基督教家庭聚会点基本状况,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针对宣武区回民幼儿园“入托难”问题,与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并就少数民族幼儿学前教育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对宣武区基层侨联组织“三无”问题(即无专职工作人员、无办公场所、无固定经费)情况进行调研,掌握基层侨联设置情况。6月,结合XX年宣武区民族成份管理工作调研情况,对宣武区民族成份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在全市民族成分管理工作会上做交流发言,调研报告荣获一等奖。结合国庆六十周年各项庆祝活动,对宣武区贯彻落实国办〔XX〕33号文件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做好国家民委联合督察组及市民委到宣武区牛街街道调研民族工作。

二、拓展工作领域,促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

结合区委“三保”措施落实和XX年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以促进“三保”措施落实为切入点,着手解决一批少数民族群众及信教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宣武区民族经济、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积极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健康发展。加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争取力度,争取“XX年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27万元用于宣武区回族医药基地建设、街道民族文体活动、少数民族聚居情况调研、民族教育等项工作的开展;争取333万元用于培育宣武区民族特色经济,支持牛街清真超市、吐鲁番餐厅等企业改造基础设施,促进民族经济稳步发展,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大节日前及敏感时期,对宣武区清真饮(副食)网点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清真食品安全。

推广少数民族体育项目,促进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积极组队参加北京市第四届“民族团结杯”健身操舞大赛、北京市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蹴球、陀螺、板鞋竞速)邀请赛,取得优异成绩,展示了宣武区具有民族特色群众健身活动的风采。

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形式,筑牢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宣武区各街道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强化创新意识,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特色突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如:牛街街道结合第十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举办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果展,大力宣传民族创建工作成果;大栅栏街道指导社区与辖区内的前门清真寺结成民族团结互助对子,签订互助协议书,建立“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事务”联系制度,畅通居民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白纸坊街道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为契机,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广内街道出资支援后河沿清真寺改造工程建设,在清真寺周边设立了民族团结文化墙;广外街道不断完善民族工作网页建设,将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及时上网发布,畅通民主渠道;椿树街道大力推进民族和谐社区建设,围绕“少数民族团结楼”,设立宣东大街社区为民族工作重点社区,开展形式丰富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

三、落实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改善宗教活动场所硬件环境和少数民族服务设施。XX年7月,后河沿清真寺危房改造工程顺利竣工,受到辖区穆斯林群众的好评。今年,区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近千万元对前门清真寺进行修缮,工程已于3月份开工,目前施工进展顺利。积极向市、区财政争取回民殡葬管理处新址启用启动资金45万元,用于更新殡葬用车,购置办公设备等用品,为回民殡葬管理处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5月,牛街民族敬老院在试运行一年后正式对外营业,新敬老院的建成,为各民族老年人提供了更加优质的养老、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极大地改善少数民族群众养老环境。

按照市宗教局工作部署,在宣武区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按照创建活动标准,结合宣武区实际,整章建制、规范管理。指导区伊斯兰教协会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培养爱国爱教宗教队伍骨干。注重中青年教职人员的培养,努力提高中青年教职人员综合素质。分两批对中青年阿訇进行培训,组织中青年阿訇开展《古兰经》诵读学习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阿訇诵读的整体水平和为穆斯林群众服务的能力。试行阿訇轮岗交流制度,经市宗教局提议,宣武区原前门清真寺阿訇杨冠军交流到东城区伊斯兰教协会任会长。

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区伊协组织宣武区近200名穆斯林群众到北京展览馆参观中国60周年成就展,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取得较好效果。进一步挖掘、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牛街礼拜寺历史文化陈列展落成,开斋节当日,程红副市长和薛天利阿訇为陈列展揭幕,对展室的落成给予高度评价。

配合市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做好宣武区天主教、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参会代表推选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支持天主教、基督教两个爱国小组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8月,与市基督教两会协商,对宣武区基督教“三自”爱国小组进行了调整。积极支持天主教、基督教爱国小组定期组织信教群众骨干学习,引导信教群众开展活动,参与公益事业,推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和谐宣武建设做贡献。

四、加强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确保各项重大活动安全、顺利

加强与公安、安全、外事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定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不安定因素,研究应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斋月期间、开斋节当日及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区域稳定。

通过走访慰问、开展联谊等方式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中,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利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斋月和国庆中秋两节前夕,对宣武区民族宗教重点人士、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骨干进行走访,广泛沟通思想、征求意见建议。重大民族宗教节日,区委、区政府、区委统战部的领导也对民族宗教重点人士进行慰问,送去区委、区政府的关怀和节日的问候。

XX年,我办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余件。答复群众业务咨询260余次,涉及政策法规查询、房屋权属纠纷、反映意见建议等,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耐心倾听、认真记录,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全年共办复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各2件,协助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各1件,满意率达到100%。办理恢复、更改民族成份证明41件,办理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子女及归侨学生中、考身份证明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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