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总结
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总结
为了进一步净化医疗行业环境,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x县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卫生监督所积极行动,开展了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现将xxxx年xx-xx月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xxxx年xx至xx月份,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xx家。其中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x家、民营医院x家,个体诊所xx家。
检查的xx家医疗机构,未发现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行为,未发现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xx家机构中,x家机构执业人员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x家机构执业人员未经亲自诊查填写医学文书,x家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单独从事诊疗活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未发现医疗机构有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所已经进行立案查处。
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
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也未接到相关部门移送的有关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的行为。
三、医疗机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和过渡诊疗行为
检查的医疗机构,均将药品价格、诊疗项目及收费标准在机构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未发现医疗机构有违反常规,诱导医疗和过渡医疗以及术中加价等违规行为。
四、案件查处情况
xx-xx月份,共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x起,立案x起,其中简易程序x起,一般程序x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对x名执业人员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通过群众投诉举报,x个月共查处无证行医行为x起,均进行立案处罚。现已结案x起,罚款x万元,没收非法所得x.xx万元。
第二篇:2760 2020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760
2020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部门,下同):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x年3月—x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x年3月—9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二)检查评估阶段(x年10月—x年1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x年2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并抄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全国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第三篇:余庆县卫生监督所开展餐饮业地沟油专项整治
余庆县卫生监督所开展餐饮业“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加强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餐厨废弃油脂的监管,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餐饮安全。自10月下旬以来,余庆县卫生监督所按照《遵义市严厉打击和防止“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遵义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了餐饮卫生安全。
这次专项行动,余庆县卫生监督所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从“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环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高度重视,制订方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消费环节,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周密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公众餐饮安全,结合正在进行的严厉打击假劣食品流入农村餐饮服务环节专项行动、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工作,全面开展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287户餐饮经营服务单位、24所中小学及21所托幼机构食堂,累计出动卫生监督人次139人次。检查发现,除县城10余家较大型餐饮单位,10余所学校食堂、1所公立幼儿园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能出具相应的索证材料和检验报告,其余餐饮服务单位均不能提供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也未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多数小餐饮单位从粮油销售店购买散装食用油,索证材料不全,验货登记台帐不完整,泔水及废弃油脂免费提供给自称喂猪的人,用途、去向不明。暂未发现违法使用“地沟油”的经营行为。
针对部分小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散装油索证登记不齐全和泔水流向不明确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食用油采购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废弃油脂处置登记台帐,要求餐饮单位与废弃食用油脂和泔水回收单位及人员签订协议书,并留取泔水回收人员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用途说明,每日登记收购量,并加强监管,防止“地沟油”流入餐饮环节。目前,我所已将食用油检查工作作为餐饮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的一项常规内容。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下一步,县卫生监督所将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餐饮业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餐饮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的监督,引导经营者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建立快速反应的长效机制,提高餐饮业对食用油的监管效率。同时,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违法经营和使用“地沟油”行为(举报电话:0852-4625449),形成单位严防、社会监督、部门监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有效防止“地沟油”进入百姓餐桌,确保全县人民餐饮安全。(余庆县卫生监督所 王 勇)
第四篇:卫生监督所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一:上半年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上半年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行为,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有效的遏制了虚假医疗广告的滋生和蔓延,效果显著。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宣传、指导与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模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落实。2006年12月8日召开了市直各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全国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了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对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的目标、措施、时间要求进行了重点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对个别发布医疗广告量大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采取上门或现场调度的方式进行座谈,分析目前医疗广告的新政策,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危害,了解他们的想法,协助、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按照新规定规范广告内容。同时,加强了与莱芜日报社广告公司的联系与沟通,达成共识,取得理解和支持,引导广告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布,为开展医疗广告集中清理整顿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加大“三个力度”,严惩违法医疗广告发布行为。
1、加大对医疗广告的日常监测力度。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从医疗广告监测入手,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重点监测医疗广告发布量大、违法率高的区域和媒体,增强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的敏感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市卫生监督所指定专人对我市范围内印发的莱芜日报、鲁中晨刊、莱芜广播电视报、赢周刊、金点子广告及莱芜电台、莱芜电视台(综合、公共、生活频道)、莱芜教育电视台等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全方位监测,并且坚持定期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全面掌握媒体发布医疗广告动态。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监测各类医疗广告120条次,查出违法医疗广告 120条次,违法率为 100%,同时还认真组织人员收集医疗广告印刷品 30份,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广告提供了可靠证据。
2、加大违法医疗广告的检查和查处力度。在加大监测力度的基础上,针对医疗广告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教育和处理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的方法,先后对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妇保院、莱城区人民医院、市皮防所、新汶矿务局莱芜医院、市医院朝阳社区卫生服务站、凤城街道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平安男科(医院)门诊部、博爱门诊部等20余家重点发布医疗广告的单位逐一进行了检查。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0余项次,责令限期整改20户次,行政警告处罚1户次,现已整改到位18户,取得明显效果。如:凤城街道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大力气撤掉了违法牌匾;平安门诊部、朝阳门诊部、博爱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已停止在各大媒体发布医疗广告;多数医疗机构现正申请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逐步实现了医疗广告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的净化了医疗广告市场。
3、加大违法医疗广告的公告和曝光力度。
市卫生监督所及时将医疗广告监测结果通过卫生监督信息简报及莱芜卫生监督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对违法严重或多次查处的医疗广告给予曝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震慑违法者。同时,将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广告知识在网上进行公布,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消费者防范知识和识别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能力,正确引导了消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经过前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医疗广告违法率呈现下降趋势,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形式仍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医疗广告发布者对整治工作存有侥幸心理,自律性差,持观望态度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媒介之间相互攀比,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特别是莱芜市人民医院准分子眼科和莱芜市妇幼保健院形象广告仍在莱芜电视台继续播出,对报社影响较大。三是外地医疗机构在我市新闻媒体发布医疗广告,对我市医疗机构产生负面影响,我所对其又无法监管,需要工商部门的查处,是整治的重点和难点。今后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作,联合执法,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不断探索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好我市的医疗广告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篇二:2011年如东县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1年如东县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南通市《2011年全市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和《2011年全市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我们在去年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基础上,2011年全县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创新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配合,积极协作,认真开展了医疗广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现将全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共有53家,专科门诊部1家。其中发布医疗广告的共有4家,为如东县人民医院,如东县中医院,博爱医院和建国门诊。
二、主要做法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好医疗服务市场暨医疗广告专项整治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必须树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思想,深刻认识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7月初,我局就成立了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卫生局张旭初局长任组长,卫生局医政科王跃成科长、卫生监督所缪卫宏所长,许庆忠副所长任副组长,卫生局医政科及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工作人员为成员。要求全县卫生系统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以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为契机,推动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联席会议单位加强协作,联合开展整治行动。积极联合工商局,县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分别对媒介、医疗机构及其广告代理公司召开医疗广告的专项整治和诚信宣传的动员大会,传达国家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的目标、措施,要求媒介、广告代理公司及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熟悉,并积极参加整治医疗广告的行动,自觉依法诚信经营,逐步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并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广告的规范和市场的净化。
二、规范和创新监管措施,探索规范化、制度化标本兼治的长效监管机制。
在2011年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中,我所在现有广告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创新监管措施,探索规范化、制度化标本兼治的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全方位和动态监管,做到“四个强化”。
为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降低医疗广告违法率,我所对新闻媒介、医疗机构及其代理公司加强全方位和动态监管,做到“四个强化”,一是治理源头,强化对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作为整治重点;二是卡住环节,强化对广告代理公司的监管,督促广告代理公司健全和落实广告治理制度,规范医疗广告设计、制作和代理行为;三是堵住出口,强化对媒介单位的监管,督促媒介完善广告审查制度,落实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四是规范市场,强化对广告市场的动态监管,充分发挥基层分所的力量,加强广告市场的日常巡查,全方位地整治和规范医疗广告。
(二)加大“三个力度”,严惩违法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在整治工作中,我局加大“三个力度”,以严惩违法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加大“三个力度”,即:加大医疗广告的监测和检查力度;加大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违法医疗广告的公告和曝光力度。
1、加大对医疗广告的日常监测、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2011年,我所集中力量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加大对医疗广告的日常监测、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做到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执法车辆13台次。
2、充分利用工商信息网发布监测公告和违法医疗广告公告,提高消费者防范和识别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能力。
(三)加强部门协作,落实“七项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共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我所与各成员单位继续加强部门沟通和协作,发挥各部门的行政职能,落实“七项制度”,即:发布违法广告的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广告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广告审查员制度、广告活动主体评先评优违法广告一票否决制度、执法办案协调制度等制度,逐步实现对我县广告的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
(四)坚持惩治违法与弘扬诚信并举,推行医疗广告诚信宣传,引导医疗广告活动主体三方加强自律。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坚持惩治违法与弘扬诚信并举。一是要求医疗广告活动主体三方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自查,并自觉进行整改。二是引导医疗广告活动主体三方树立诚信意识,推进医疗广告诚信宣传,用诚信保护和发展自己。
三、存在的问题
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通过努力,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要求,工商局、卫生监督机构对非法发布虚假信息的医疗广告行为打击力度还是不够,未能有效遏制虚假医疗广告的欺诈和误导患者的现象,各媒体如有线电视台以新闻和专家咨询形式的医疗广告仍然较多。
四、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少数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对整治工作仍心存侥幸,持观望态度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法律、法规滞后和不完善,给行政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
五、对策及下一步打算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是一场攻坚战,各有关部门责任重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在巩固医疗广告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广告的整治。在做到“三个强化”,加大“三个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不断探索规范化、制度化标本兼治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好我县医疗广告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东县卫生监督所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篇三: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卫生院关于开展违法医疗广告 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总结
为了加强医疗广告管理,净化医疗服务市场,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诚信行医的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局关于开展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在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以及*院长的领导下,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配合,积极协作,认真开展了医疗广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此项整治活动,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宣传、指导与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模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对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的目标、措施、时间要求进行了重点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
二、加大“三个力度”,严惩违法医疗广告发布行为
1、加大对医疗广告的日常监测力度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从医疗广告监测入手,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重点监测医疗广告发布量大、违法率高的区域,增强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的敏感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监测各类医疗广告9条次,查出违法医疗广告9条次,违法率为 100%,同时还认真组织人员销毁医疗广告9处,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广告提供了可靠证据。
2、加大违法医疗广告的检查和查处力度
在加大监测力度的基础上,针对医疗广告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实
行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教育和处理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的方法,逐步实现了医疗广告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的净化了医疗广告市场。
3、加大违法医疗广告的公告和曝光力度
我院及时将医疗广告监测结果对外公布,对违法严重或多次查处 的医疗广告给予曝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震慑违法者。同时,将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广告知识在辖区内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消费者防范知识和识别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能力,正确引导了消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经过前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医疗广告违法率呈现下降趋势,整治 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形式仍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少数医疗广告发布者仍存有侥幸心理,自律性差,持观望态 度的思想依然存在。
二是媒介之间相互攀比,违法广告屡禁不止。
三是外地医疗机构在我辖区发布医疗广告,对我辖区医疗机构产 生负面影响,我院对其又无法监管,是整治的重点和难点。
督检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不断探索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好我辖区的医疗广告市场,杜绝无证发布,超范围发布和虚假医疗广告,彻底净化医疗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健康权益。**卫生院 2015-2-14
第五篇:卫生监督所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卫生监督所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督,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按照《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卫监局〔xxxx〕xx号)、x县卫计局等x部门联系下发的《x县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医疗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贺卫计发〔xxxx〕xxx号)文件精神,x县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美容医疗机构和生活美容院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县辖区内许可美容医疗机构x家;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共xxx家。
二、监督检查情况
检查x家美容医疗机构,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项目: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口腔科、美容中医科。美容外科、美容中医科执业医师持《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该美容医疗机构。执业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未见外国医师或港澳台医师在该机构行医行为。
机构聘用取得麻醉处方权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处方,麻醉药品和注射用A型肉毒素建立了保管、领发等制度并能严格执行。使用的医疗器械指定专人采购,且索取了供货方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该美容医疗机构制定了医师职责、护士职责、建立了消
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相关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在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医疗美容收费项目;未发现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检查县城内医疗机构xx家,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许可医疗美容科目,未发现机构超许可范围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联合公共场所监督人员对县城内xx家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微整形的医疗美容广告,监督人员要求机构负责人当场拆除有关医疗美容服务的宣传广告和图册,并对其进行医疗美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讲解,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告知其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超范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活动。
三、存在问题
一是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工作的隐蔽性强,不易及时获取线索。二是个别生活美容机构开展的纹眉、纹眼线等活动无法明确认定为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且多数都采取预约在节假日开展,以至于卫生监督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方面处于被动局面。
四、下一步打算
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大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同时,积极发挥卫生监督协管作用,加强对法律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激发群众自觉监督举报的积极性,使医疗美容检查工作长效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