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如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如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在思想上重视,而在行动上忽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有的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虽然在思想上重视党建工作,但在行动上并没有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来对待,把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作为“主业”,作为硬任务和硬指标摆在第一位,把党建工作作为“副业”,作为虚任务放在第二位,甚至把党建工作“边缘化”。有的地方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虽然做到了中心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但在抓工作中并没有均衡用力,把主要精力用在了抓经济社会发展上,实际用在抓党建工作
上的精力不够。调研中有些县乡党员干部反映,“一把手”在抓党建工作上当“甩手掌柜的”,一股脑地推给分管领导或党务工作者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一些机关干部群众也向我们反映,有的机关部门党组织在干部配备上,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多向业务处室倾斜。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干部的提拔使用多注重经济社会发展政绩,党建工作的好与坏基本影响不到干部的提拔升迁。二是客观讲,抓经济、抓业务可以立竿见影,容易出政绩,抓党建是系统工程,短期抓难以见到明显成效。
不同层次党组织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存在的不同问题有待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一是从省级直属机关单位层面来看:机关党建的各个责任主体在抓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工作交叉的问题,责任重复和责任盲区并存,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主要表现在,机关工委对各部门的党建工作的领导还没有“硬”的措施
和手段,抓机关党建的“抓手”显得比较软;有的部门党组借口机关党建工作由机关工委领导,就很少过问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还有的部门认为抓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和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的事,与己关系不大。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有些部门党组特别是书记对中央有关机关党建工作规定学习不够,理解不深,不知道机关党建工作由机关工委领导,由本部门党组指导,更不知道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职责和指导责任,有些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不知道自己的职责。二是从县乡层面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建工作载体过多,党务干部队伍力量薄弱。调研中县乡干部群众告诉我们,为了干出成绩,绞尽脑汁地想点子,总想搞出一些“创新”载体,好引起上级的注意,眼睛盯着外面,你创出一种新做法,我就要想出另外一种做法,唯恐落后于其他县、其他乡镇,有的做法今年叫这个名字,明年改个名字继续上报,甚至有的创新
做法还没有产生效果,就放下不干,搞另一套去了。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些干部群众的见解“一针见血”:还是上面的“指挥棒”出了问题,检查评比过多,要求创新过多,乡镇党务专干就一个人,整天疲于应付。三是从行政村最基层来看:多数村支书抓农村工作,处理农村复杂棘手的事务,很有“一手”,抓农村党建工作,也很有“一套”,但仍有一些村支书对抓党建工作一知半解,似懂非懂。党建工作责任制度调研中,说到党建工作,有些村支书就认为是制度喷绘、制度上墙,或让我们看记录,看宣传片。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客观上讲,是有些村支书的文化水平低,更重要的是培训教育没有跟上,或者是有的地方对村支书的培训教育流于形式。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考评的具体操作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各地各部门在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时,选择的时机、操作流程、开展的方
式各不相同,有的没有设置述前考核环节或述后考核环节,无法确定述职内容的真实性;有的不同程度存在重客观效果轻主观努力,重组织评价轻群众认可,重年终考核轻平时检查的现象。二是党建工作考评在年终综合考核中占比分值偏小,考核所得分值影响不到综合结果。三是对党建工作的考评还没有建立起较为客观、全面的量化指标体系,在考评内容的设置上,难以量化,主要还是查资料、看记录,“活动党建”“资料党建”“突击造假”现象突出。四是考核结果运用落实不够,还没有真正建立起一套党建工作考核的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从中央或省级层面,还没有制定出统一规范的党建工作考评细则,或具有操作性和实践性的考评评价体系。
第二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篇一: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中煤龙化化工公司**分厂党总支
2014年伊始,**分厂党总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围绕生产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建责任制,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全分厂安全生产、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建立健全党建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总支在全分厂党建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形成了以总支牵头抓,支部、党小组齐抓共管的领导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逐级明确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人和责任分工,强化党组织和“一把手”抓党建责任制。二是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深入基层对党建“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听取支部和党小组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固本强基,认真落实公司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党建内页工作,以加强“四优”党组织(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和“四强”党员队伍建设为目标(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努力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的先锋保障力。
二、多举措带动和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一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完善党建考评制度。认真落实化工公司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健全基层组织建设考评通报制度,把抓基
层党建工作纳入考核;制定了《**分厂党总支负责人述职评议制度》,开展以党总支为核心的车间、科室党的组织抓基层党建专项工作。二是创新组织设置,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根据化工公司党委党建工作要求,成立了**分厂党建工作组织机构,绘制了**分厂党建工作网络图,制定了**分厂党建工作制度,确立了机关党支部和综合党支部两个支部,成立了办公室党小组、生产技术党小组、加氢党小组和精加党小组等四个党小组。覆盖了**分厂的办公室、生产技术科和车间,形成了总支、支部和小组“三个层面”完善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机构,进一步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三是拓展服务载体,增强服务功能。建立分厂、车间科室、班组三级党员服务中心,推出了党员包机、包片、包区域的党管安全,服务生产的党员服务队。四是推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认真落实《厂务公开制度》,开展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活动。扩大基层党组织的民主意识;分层次、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的具体做法;认真落实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保证党员对党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好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安排党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列席党内有关会议,以及视察、调研等,不断拓宽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五是加强困难党员管理,落实党内关怀帮扶。依托党员服务中心,加强了对困难党员的帮扶、教育管理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通过公司党委工作部和党员“一帮一”的方式建立了帮扶活动制度。每逢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都要走访慰问一线优秀共产党员、老党员和困难党员。
三、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提供保障。制定了《党员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明确了总支书记为中心组理论学习主要负责人,完善了以中心组学习带动基层党组织学习的机制。制定了分厂领导和基层组织建设、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规定分厂领导与其分管的基层组织联系1个基层党小组织,每个月至少联系2次,千方百计为基层组织办实事好事。二是丰富学习形式,不断提升基层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学习龙化公司安全文化手册和安全文化故事,学习贯彻化工公司工作会议和职代会工作报告,领会精神实质,开拓进取,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司图书室”、等场所的教育影响作用,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三是培养新党员,进一步充实基层组织队伍。积极培养发展新生力量,接收新同志加入党的组织,去年发展新党员2名,今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名。培养发展生产一线骨干力量,加强基层党的队伍建设,使基层组织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
四、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新途径
一是围绕增补党代表工作,在全分厂党员中开展“我想当党代表,我是党代表”活动。结合我分厂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的共产党员“五带头”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分厂各级党组织中开展“我想当党代表、我是党代表”活动,从而为圆满完成公司党代会代表增补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在全分厂组织开展创先争优生活会暨基层党建工作观摩培训会。确定机关党支部和综合党支部召开全分厂创先争优活动专题生活会暨基层 党建工作观摩培训会。通过观摩培训会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以便更好地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区域一体化党员管理模式。建立志愿者服务站、设立党员示范岗、划分党员责任区、开展结对帮扶等活动,鼓励和引导党员参加区域党组织活动,切实发挥党员在区域内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安全生产上的先锋模范作用。篇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2012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报告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黄慧莲
市直机关工委现有直属机关单位90个,共有543个基层党组织,其中:党委45个,总支27个,支部471个,共有8371名党员。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本着“融入中心、建设队伍、争创一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落实责任制为动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建立“三个机制”,切实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运行管理。实施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需要建立起一套协调、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责任制的长期坚持、贯彻落实。为此,通过建立健全“三个机制”,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运行管理。
一是建立责任机制,明确工作目标。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观念,确立好、担负起工委书记是全市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角色,组织成立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委班子具体分工和主要职责,努力形成合力,并先后主持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12次、党建工作例会18次,党建工作座谈会7次,专题听取和研究部署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较好地推动了全市机关党建工作的发展。同时,根据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今年以来,我按照一般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深化、创新工作抓突破的思路,将机关党的工作分为经常性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和创新创优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
二是建立督导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工委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平均联系10个以上机关基层党组织,并促进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到一线明情况、抓党建、破难题。把90个市直机关党组织划分组成5个网络区,明确规定了各网络区工作职责,实行工委领导分工联系制度。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网络区工作会议或开展一次活动,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进一步完善督查措施,每年以召开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现场观摩会的形式,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组织各单位现场观摩、会议点评等方式,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严格奖惩兑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把严考核、硬兑现作为一个重要环节。为此,我们制定和完善了《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和《细则》,采取各单位自评、分党建网络区交流互评、述职与考核测评相结合的办法,每年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考核,按百分制计分设立10个机关党建工作十佳单位、30个机关党建工作优秀单位、若干个考核合格单位和需要改进的单位。同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结果评为优秀以上的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作为党内评先的基本条件;对考核结果评为合格的党组织,要给予充分肯定,鼓励继续进步;对考核结果评为需要改进的党组织,及时通报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并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改进,以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二、抓住“三个围绕”,不断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机关党的工作只有融入中心、服务发展才能做到有为有位。为此,我始终把为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位置、明确任务、开展活动,有力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 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是紧紧围绕“谋发展、促跨越”抓品牌创建。按照“市委市政府想什么,机关党建就抓什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融入中心,解决实际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今年以来,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大力发扬“开放、创新、争优”的新余精神,以强烈的服务中心意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依托,围绕“突破工业5000亿”、“经济总量三年翻番”等重点任务,组织开展“服务十百千亿工程,为党旗添光增彩”活动,把党建工作落实到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市城管执法局树立“在执法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的理念,把工作当事业,把城市当家建,视人民为父母;市直各窗口党组织和党员围绕行政审批“983”战略,组织开展创建“效率之窗”服务品牌活动,建立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服务“绿色通道”,完善“首问责任制”、“AB岗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服务制度,以优质的政务服务“筑巢引凤”,使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是紧紧围绕“惠民生、促和谐”抓服务基层。按照“群众满意”来确定机关党建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狠抓了设岗定责、服务承诺,促进了创先争优,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搭建有效平台。围绕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这一主题,组织市直机关30余个单位的近500名党员开展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机关党员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问政、问需、问计于民,使机关服务更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市司法局组织专业律师,围绕劳动争议、工伤纠纷、遗产继承、房屋买卖等提供法律咨询;市人保局就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保、养老、小额贷款等内容进行现场解答;市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为群众提供义诊、现场量血压、解答卫生保健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党员干部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困难40 万件,解决各种矛盾纠纷2.67万个。
三是紧紧围绕“创佳绩、争一流”抓示范引领。加大对机关党员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使其具备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坚持高水平、高标准,并适应机关干部需求,举办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大讲堂,帮助机关党员干部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提升能力。组织市直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业务练兵、劳动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强化党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争创意识,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为实现“十百千亿”树红旗、作贡献、争先进。市卫生局、市地税局等单位通过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三亮三比”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解决行业服务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注重选树典型,表彰激励,结合创先争优总结表彰活动,今年我们对工作中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29个基层党组织,37名优秀共产党员和33名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进一步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以身边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勇于争创佳绩、争当时代先锋。
三、发挥“三个作用”,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和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实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既要构筑全方位全覆盖的责任体系,又要结合不同对象、不同岗位职责的要求明确有针对性的责任内容,促使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和党组织更好的在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是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充分发挥表率带动作用。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第一责任人”的率先垂范作用至关重要。为此,我们立足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党员领
导干部带头落实抓党建工作的职责。抓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推进理论武装中落实职责;抓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参加机关党组织安排的活动,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同时,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制度,从党委书记到党支部书记都明确党建工作的责任和目标要求,坚持“双重目标、双重责任、双重考评”,做到业务、党务两副担子一起挑,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齐抓共管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是抓住党员干部这个主体,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形式,激励广大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永葆党员先进性,有力地推动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向纵深发展。注重抓好党务干部这支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中的组织实施作用。采取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素质提升,持续推进“千名党员教育培训”工程,采取形势政策宣讲、集中授课、学习交流等方式培训党员队伍,使其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责任意识,在促进机关党建中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年来,我们共组织举办了党支部书记、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等主题班14期次,培训1200多人次。同时,注重党员发展,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认真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公选、考察对象培养、预备对象公示票决等制度,全年发展党员名,其中35岁以下的占总数的%,女性占发展党员总数%,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占
%。
三是抓住机关党委这个基础,充分发挥组织推动作用。把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加强机关党委领导班子 篇三:如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如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近年来,浙江省余姚市运用审计理念,对15个乡镇(街道)党委和4个市直部门党委开展“基层党建责任审计”,探索出一条强化基层党建责任意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路子。
一直以来,基层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政策和方针传达落实的末梢,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基础。怎样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呢?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如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呢?一要以基层党建工作实践创新为基础。基层党组织处在社会发展变化的最前沿,对党组织所处的环境、担负的任务、工作的条件以及自身状况所发生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给党的建设带来的压力和挑战,感受最深切。因此,要把党建工作的责任制落到实处,必须坚持以基层党建工作的实践创新为基础。二要有党建工作专职队伍为保证。加强各单位的党建工作,要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而且要设立基层党建专职岗位,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三要以建立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为标尺。科学严格的党建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是促进责任制落实的有效措施。首先必须准确把握考核指标设置和考核结果的运用这两个重要环节。对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及班子成员的考核指标,要根据他们不同的职责设置,既要看在抓党建工作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和创造精神,又要看社会反映和群众公认程度。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除了实施奖惩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外,还要找准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以便“对症下药”,改进工作,促进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上台阶。
只有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地贯彻党的政策和方针,增强党的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
第三篇: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支部(总支)年初按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建目标任务,并结合本支部(总支)工作实际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或党员),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考评,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2、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总支)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疏理,从而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3、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要对开展“争先创优”、“结对共建”、“党员义务日”等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4、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5、党支部每年至少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确定课题负责人,进行调查研究,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
党支部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证和监督上级党组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决定、指示在本单位贯彻执行。
2、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等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协助校党委开展工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4、做好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好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党政共同负责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
5、加强党支部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支持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按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7、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并指导工、青、妇工作,在团员中广泛开展党的知识教育。
支部(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1、讨论研究本单位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
2、讨论决定管理权限内的机构调整和干部任免及推荐名单。
3、研究分析本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问题,处理和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制定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的召开
1、支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支委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3、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4、支委会议拟研究的问题,需提前将有关书面材料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三、议事决策方法
1、支委会议题,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支委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2、讨论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
3、主持会议的书记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4、支委会议讨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支委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5、支委会议决策时,应当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上报上级党委或党组,请示裁决。
6、支委议事后,参加会议的同志,必须保守秘密,杜绝泄密现象,违者要追究责任。
四、决议的实施
1、支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委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2、在落实支委决议过程中,如遇原决议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确实不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请支委复议。
3、支部书记对决策执行情况,要及时或定期检查、催办和指导,保证贯彻落实。对支委决策拒不执行或无特殊原因未付诸实施的,应追究责任。
4、每次支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记录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
学习制度
为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加党性观念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本支部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党建知识;现代科技和业务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学校中心组成员除要按时参加校中心组集中学习外,还要参加本支部、党小组的学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向组长请假,事后要抽空补课;平时要挤出时间认真自学;要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和学习情况备案制度。
2、支部要按规定和学习计划组织好本支部的周四“学习日”学习。学习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如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专题报告与个人研读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学习文件与学习音像材料相结合,警示教育与学习先进典型模范人物事迹相结合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穿“要精、要管用”的精神,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均应撰写一定篇目和较高质量的学习笔记;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和学习情况汇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格党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1、党员活动日每月不少于1天。活动以集中为主,可结合实际采取其它形式,具体时间由支部根据实际安排。
2、支部认真安排党员活动日,做到有计划有准备。
3、党员活动日的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以下两方面: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时事政治,开展形势教育。
(2)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访贫问苦、重大课题调研等。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4—8月进行。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2、党支部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3、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5、会议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支部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6、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党组织生活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文件。
3、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研究党的自身建设方面的工作。
4、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通报有关情况,安排各项工作。
5、每季度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6、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7、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8、党员参加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树立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1次。
3、民主评议党员在广泛征求党内党外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双评一审”(党内评议、群众评议、党组织审定)的方法进行。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上级党组织统一布置,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必要时上一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等次由党支部根据党内评议和党员日常表现综合审定,评议结束后,党支部应将评议情况传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5、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包括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看表现,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搞成单纯的评功摆好。
6、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决不允许打击报复。
7、民主评议党员可与评先评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结合进行。
第四篇: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2、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梳理,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3、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都要组织支部活动,树立典型,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4、党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臵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5、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
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一般一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支部委员必须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3、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制定整改措施。
4、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专门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
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并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2、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
3、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既要对分管的工作各负其责,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之间密切配合。
4、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规定的方式表决,并形成决议。决议形成后,全体党员对决议要无条件认真执行。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臵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一)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在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评进行。(二)民主评议的内容。
1、是否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远大理想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
2、是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
4、是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干部职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上半年在6月底前召开,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2、党支部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3、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5、会议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支部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6、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党组织生活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4、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5、每年召开一至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6、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7、党员参加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党员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为便于党支部对全体党员同志思想状况的了解掌握,畅通党支部与党员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汇报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二是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口头汇报;三是外出时间超过一个月或遇有特殊问题时,要向党组织做出书面汇报。
二、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近期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三是近期职工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四是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
三、党员要襟怀坦白,如实向组织汇报和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帮助,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处理党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四、因病不能做思想汇报的党员,支部负责人应登门探望,并认真谈心。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为使我局党员联系群众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数量,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
3、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1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好党员责任区、义务劳动等活动。
4、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向申请加入党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
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
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完成、党员自我素养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
1、自我总结评议;
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
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
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同时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3、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在单位能起带头作用。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支委会讨论审定后,再报县直工委批准。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有意识地给他们布臵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培养情况。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三)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6、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县直机关工委审批。
7、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二)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报县直机关工委。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并报机关工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2、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
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
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四、组织落实
(一)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二)各支部要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三)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向职工群众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四)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
(五)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组织要将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
公示制度
一、公示对象为已经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党员。
二、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以及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
三、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取通报的方式,设立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四、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党支部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
五、公示情况必须向党支部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讨论票决制度
一、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二、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80%,方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
三、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方能通过。
四、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五、支部大会决议必须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未到会党员的原因、大会表决结果。
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展党员责任追究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由于主观原因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其党组织(或责任人)的责任。
1、发展对象隐瞒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的;为达到入党目的,采取贿赂、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的;对党组织有其它欺骗行为的。
2、入党介绍人未能认真履行对发展对象教育培养职责的;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入党登记表的;未能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
3、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确定未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没有进行表决的;赞成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擅自作出决议的。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不满一年的;没有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或政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擅自发展的。
5、支部大会就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形成决议后,未按时报上级党委审批的;或上级党委未按时审批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
6、党支部故意隐瞒事实,致使党委误批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时不予配合,故意设臵障碍,组织反调查,指使知情人出示伪证,指使、支持个别人无理取闹、制造事端的。
7、党委授意、指使基层党组织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拉入党内的;或故意纵容、包庇有关责任人,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入党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问题时,对办案人、检举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8、档案材料没有按规定归档,或造成遗失的;蓄意更改、涂抹或销毁档案材料的。
9、发展党员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
二、针对上述不同情况,上级党组织、组织部门应分清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追究发展对象责任,取消发展党员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2、追究入党介绍人责任,取消其入党介绍人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通报批评;故意隐瞒事实,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追究党支部责任,对支部书记等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
党员民主监督制度
为使本局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监督的内容
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臵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员监督的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
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
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
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臵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
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
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
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对象
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2、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
3、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虽有帮助他人的能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
4、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5、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
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月的党员;
7、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
8、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二、诫勉谈话要求
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支部要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
3、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三、诫勉谈话内容
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
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四、诫勉谈话工作管理
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作为考察考核干部、党员的依据。
党费收缴制度
为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共产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缴、预交或补交。
2、共产党员必须按规定的基数、比例交纳党费。自愿多交者不限,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3、党支部要建立党费收缴记录簿,实行专人管理。党支部每向党工委缴纳一次党费。
4、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示党费收缴情况,接受每位党员的监督及党员之间互相监督。
5、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教育内容
(一)思想政治基础教育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2、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3、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
4、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基本国情教育;
5、民主与法制教育;
6、党员具体要求和纪律教育。
(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1、时事、政策和业务教育;
2、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
3、勤政廉政及职业道德、纪律行为规范教育;
4、爱岗敬业教育;
5、配合实际工作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以上教育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不同层次的人员,并按照上级要求确定。
二、学习教育形式
1、采取报告、讲座、演讲、研讨的口头学习形式;
2、采取文件、知识竞赛、征文等文字学习形式;
3、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外单位先进经验等直观学习形式;
4、采取借助广播、电视、录音、录相、计算机网络等多媒体学习形式;
5、采取个人读书、集体组织讨论、党员交流会、举办学习班等专题学习形式。
三、时间安排
1、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并结合形势和任务,每年年初统一制定全年学习教育计划,并根据需要制定分阶段的学习计划。
2、保证学习时间,支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保证党员定期受到教育。
第五篇: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韩佐九年制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党总支要负责组织中心理论组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增强全体党员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
2、总支书记负责组织、研究、讨论、制定总支每年的总体工作方案和计划、措施;负责各支部工作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3、党总支全体成员要按照《党章》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涉及整体工作的有关问题要由党员大会集体讨论提出建议,支委会成员根据大家的意见进行决策和按照各委员的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4、总支组织委员负责指导各支部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讨论接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并报局政治工作处。
5、各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要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工作、思想、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6、党总支宣传委员要加强各时期党的政策方针的宣传落实工作,宣传本单位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全面负责做好评优、推优工作。
7、总支书记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并组织党员就党总支工作情况进行讨论和评议,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批评和监督,如有质疑应做出明确解释和回答。
8、总支书记负责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党员大会,每月召开总支会、每学期上一次党课的三会一课制度。
9、各支部书记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二次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和政治学习会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做好会议考勤、议程、讨论、学习内容记录。
10、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得拖延出现差错,收取的党费应在每月二十日前上交党总支,由党务专干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局党委政治工作处。
11、全体党员要认真履行义务,加强组织纪律观念,积极按时参加党内的各种活动,认真出色的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发挥党员的示范、辐射、带头作用。
12、全体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口头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的体会,工作情况,对某些问题的认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