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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篇: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制定本单位学习和贯彻落实的计划、安排和措施。

3、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人才的选拔、推荐及培养教育工作,加强管理监督的力度,为商业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讨论接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工作、思想、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紧迫感。鼓励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求真实务、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作风。

7、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要支持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行政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工作职责

1、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⑵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党总支(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⑶处理好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才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推荐、监督等工作。⑸参与研究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创业竞赛、招商引资、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等工作及其他重大问题。

⑹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⑺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2、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并报经贸局党委批准或由经贸局党委直接任命产生,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主持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⑴负责召集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将党总支(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⑵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⑶检查督促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计划或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经常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负责协调党、政、工、青、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⑸搞好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建设,抓好党总支(党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增进团结,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⑹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等情况。

3、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职责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自觉维护书记在集体领导中的核心地位,维护班子的团结。

⑴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了解和掌握党总支(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②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总支(党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③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⑤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也由组织委员负责。

⑵纪检委员职责

纪检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负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②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③教育广大干部和职工学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处理好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深入细致的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到警钟长鸣,使本单位违纪违法事件降到最低限度。④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⑤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等。⑥在查处案件中,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循私情,严格保密,按照《党章》、《准则》、《条例》办事。

⑴宣传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③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④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三、工作制度

1、集体领导制度

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为了集中经验和智慧,增强团结,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有关政策性、原则性等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个人无权改变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不得有任何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必须按照各自的分工范围,坚决执行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并能积极主动、独立地处理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可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内部提出讨论,但在没有重新做出决议以前,要维持原决议。

2、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和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工团或党工团妇联席会议制度。开好以上会议应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加强上下、左右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参会人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⑴党员大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等。对需要立即讨论决定的问题党员大会亦可随时召开。

⑵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分别由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安排部署本单位党建工作,研究讨论党总支(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对需要立即研究的问题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亦可随时召开。

⑶党小组会议由党小组组长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总支(党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⑷党课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⑸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分别由党总支、党支部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联席听取各支部汇报、交流、座谈、总结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主要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步打算,研究安排下步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听取各党小组组长汇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研究安排下步党员思想教育工作。

⑹党政工团联席会和党工团妇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统一协调安排工作。

3、请示汇报制度

⑴党总支(党支部)应按时向经贸局党委(商管办党总支)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⑵党总支(党支部)常规工作要定期请示汇报;紧急事件要及时请示汇报;重要问题要单独请示汇报;一般性事情要综合请示汇报。

⑶党总支(党支部)对于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要经领导集体研究;对于涉及局部专题性的问题要向分管领导汇报。

4、党内思想汇报制度

党内思想汇报是党员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与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沟通,求得帮助指导的一种方式。思想汇报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按类型分,又可分为党员日常思想汇报、外出流动党员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转正思想汇报等。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是要求进步和相信组织的表现,党的组织对此应当提倡和欢迎,并应负责地接受汇报,针对不同情况,给予指导帮助。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开展“七·一”系列纪念活动制度

每年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前后,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以党内评比表彰、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发展党员、新党员入党宣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的基本知识竞赛、党员电化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扶贫济困帮扶慰问、便民服务、义务劳动、参观革命纪念地等为主要内容的“七·一”系列纪念活动。

6、党内谈心交心制度

党内谈心交心活动是指同志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有集体谈心交心和个别谈心交心之分。谈心交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开展谈心活动,首先要做到以诚相见,有求团结的真诚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这是最重要的。其次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不怕反复。一次谈不成反复谈,一时解决不了的认识问题,待时机成熟再解决。第三要讲究方式。谈心交心活动要善于选择时机,找准问题。针对不同人的不同性格特点,采取不同的谈心交心方法。

7、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着重要作用。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可以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过双重民主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党总支(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8、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⑴加强党员的教育。党支部以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健全学习制度,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包括:学习要有笔记、每次学习都要有签到、建立党员学习档案,采取上党课、开办轮训班、开展电化教育、组织自学等方式,在全体党员中系统地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重点加强六个方面的教育:一是理想信念教育;二是党的宗旨教育;三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四是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教育;五是党的纪律教育;六是马列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同时,还要教育党员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⑵切实搞好党员培训。党支部要围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的目标,坚持把党员培训作为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途径,认真制定和落实党员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规划,采取集中培训与送学上门、专题辅导与电化教育、课堂教学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加强对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注重加强对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遵纪守法等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党风廉政等教育。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短期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的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要明确责任,及时考核和测评,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⑶学习制度

①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学习上级文件。结合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抓好学习创新,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自身素质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②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一至二个专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写出学习体会文章进行交流。

③个人自学要认真落实好学习任务,并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④党支部要按照经贸局党委(商管办党总支)统一部署,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⑤坚持每年对在职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9、党员管理制度

⑴党员日常管理制度

①每年对党员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②党员要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党员个人党性分析评议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③党员要按月按规定数额自觉缴纳党费。离退休党员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党员可采取预缴的办法,缴纳党费。不按时缴纳党费者,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党支部每季度要向上级党组织清缴党费一次。

⑵在职党员管理制度 ①每位党员都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党支部每半年要公布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

②调出调入的党员,都必须办理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③党员因私出境出国或自费留学其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的处理,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执行。

⑶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①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范围: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②下列情况一般不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一是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③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④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⑤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三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进行管理。

⑥规范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使用工作。各党支部要定期定专人对本单位的流动党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登记造册,建立起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和信息库。

⑦全面落实《活动证》发放情况报告制度。按时按规定要求上报《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流动党员增减情况统计表》等有关报表;认真抓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工作。

⑧认真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查验。党支部在接收流动党员时应认真查验、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中“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栏、流入时间栏、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栏”的相关内容。

10、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制度 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评议前要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评议时,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党员自评,党员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反思自己,检查言行,明确努力方向;搞好党员互评,党员之间要客观肯定成绩,帮助指出不足,提出整改方向;搞好群众评议,采取座谈会或民主测评等方式,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搞好组织评议,召开支委会对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党员提出评议意见。评议后,及时向党员个人反馈评议意见。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11、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特别是要引导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子,尽心竭力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完善和落实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联系点和联系离退休老干部、党外人士、特困群众等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以“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加快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12、党组织关心党员制度

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通过走访慰问、党员结对帮扶、设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等措施,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进一步激发他们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

13、廉洁自律制度

⑴全体共产党员,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南平市委、邵武市委以及经贸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⑵要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在工作中模范执行上级和本单位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业务经营和公务活动中索取或接受礼金、礼品及收受业务“回扣”占为己有。

⑶要带头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奢侈浪费不正之风。

⑷要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争做表率。职责范围内的事,不得借故推诿、刁难,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要做好解释工作。

⑸要团结协作,密切党群关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相互配合,互相支持,虚心学习,取长补短。

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4、定期通报制度

党总支(党支部)每年集中举行一次通报会,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本年的工作情况。平时,不定期的向干部职工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及大事、要事,自觉接受党外群众的监督。

15、认真落实商管办党总支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真正形成商管办党总支班子集体抓、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分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上下联动共同抓的党建工作格局,并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切实为健全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提供组织保证。商管办党总支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确定党建工作联系点,定期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联系点贯彻落实上级党建工作有关部署情况,特别是要指导联系点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健全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第二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引导和监督私营企业主及其他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保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2、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3、团结凝聚职工,共谋企业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企业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促进企业发展。

4、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支持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培养优良的职工队伍,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二、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督促、指导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

2、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作风,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

4、协调好党组织与非公企业经济组织的关系,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创造必要条件。

5、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履行职责,勤奋工作,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按照党章要求,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党员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臵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讨论决议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遇到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听取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等。

4、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记录。

5、党支部会必须有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方能举行。会后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未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等。

4、党小组会的重点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党员思想、作风和廉洁勤政、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党小组会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四)党课

1-2个月上一次党课,党支部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内容根据上级党委部署或自行确定。要结合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任务,结合党员思想实际进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党课效果。

同时,建立使用好“四簿一册”,即支部会议记录簿、党员大会记录簿、党小组会议记录簿、党课记录簿和党员登记册,确定专人进行记录和保管,记录内容要分门别类、具体详实,记明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议题和所作决议等,做到党员活动情况、作出的决议都有据可查。

四、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管理知识、生产技术等,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利用党员活动日进行,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职工参加,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除集中学习外,党员要坚持开展自学活动。支部要积极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2、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3、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服从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建好党员活动室、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和现代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

5、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6、学习教育做到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支部定期检查党员学习笔记,组织交流学习心得。

五、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企业发展规划;

2、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3、企业党建工作计划;

4、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

6、干部职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选先;

7、政务公开工作;

8、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职工干事业的思想,让干部职工参与企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设立信箱、建立接待日、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干部职工对企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企业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几上几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实施过程中接受群众监督,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六、发展党员制度

1、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

2、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工作。凡以书面形式申请入党的,党组织要建立档案,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经过培训教育、民主推荐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党员群众推荐后,由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研究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坚持不培训不发展。

3、严把发展质量关。由上级党委派党务工作者,实地进行政治审查。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意见。

4、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一定时间内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教育。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七、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名职工群众。

2、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3、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4、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一次。

八、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按党章规定,自觉、按期、足额交纳党费。超过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应按党章规定处理。

2、党员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

3、党员应于每月发工资后,主动按规定将党费交给党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应于每季度20日前将党费上缴党委。在收缴党费过程中,要建立帐目,做好签收手续,做到现金、帐目相符,不发生失误。总支、支部应每季度公布一次收缴党费的情况,接受党员的监督。

九、民主生活会和民主党员评议制度

1、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七一”前后进行。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2、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也可以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3、结合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4、针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民主生活会要做好详细记录,会后将会议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5、以支部为单位每年一次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可放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

6、评议结合党内外测评,在党内民主测评与党外职工代表测评的基础上,再进行党内评议。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

7、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等次。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

十、党内选举制度

1、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推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2、换届选举时,应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时,会议有效。

3、支部换届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时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选举结果须报上一级党委审查批准。

第三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每半年一次,建立三会一课的考勤、记录制度,作为考核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基本依据。

二、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确定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后,将查摆出来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向上级组织报告会议情况。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组织党员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要以《党章》为内容,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党外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

四、发展党员制度: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企业生产经营一线、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上,重视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注意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入党,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五、党员活动日制度: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活动日。党员活动坚持业余、小型、分散、务实的原则,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支部在组织活动时,必须认真准备,做到人员、时间、形式、内容、效果“五落实”。

六、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凡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6个月以上的党员,都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企业;就业时间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应接转临时组织关系或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生活,接受所在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七、党务公开制度:在不涉及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向

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主要包括党建工作计划、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党组织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党员发展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党员奖惩情况等。

八、党费收缴制度: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交纳党费,交纳党费数额有多有少,具体依据工资标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一次。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必须上墙公布。

第四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与时俱进抓党建 凝心聚力促发展

党支部基本任务

1、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一班人要团结奋斗、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不相互推诿、不争个人名利,勇于开拓创新。

3、党支部要关心和关注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的安全和稳定。

4、坚持定期研究本企业的党建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党支部大会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凡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5、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严格党的纪律,维护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发展和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的审查、评议、表彰和党费收缴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6、坚持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用“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经常听取群团组织的工作汇报,密切联系职工,关心职工疾苦,帮助职工排忧解难。

7、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和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党支部书记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公司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公司党委报告工作情况。

4、了解、掌握支部委员和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加强谈心和交流,指导和监督支部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5、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本职工作、思想建设、科技创新、技能学习等方面的带头作用。

6、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7、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安排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8、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工作,认真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吸收优秀分子加入党的组织,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9、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根据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落实公司制度、政策,做好公司重要事项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党员意见或建议;部署工作;讨论党员的发展、转正、表彰、处分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要研究,可随时召开。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本企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3、党小组会议制度。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本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等。

4、党课制度。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要上一次党课。党课教员一般由党组织领导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授课内容的重点是: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新时期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十七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市场经济和法律法规知识;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如何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课程。党组织要经常检查和讲评党员接受教育的情况。

党员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共产党员应每月主动向党支部缴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预交、补交党费。预交、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2、党费收缴标准: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企业员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含)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面的规定交纳党费。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

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3、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月将收缴的党费按隶属关系上交上级党组织。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4、党支部要建立党费收缴记录簿,并及时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及党员之间互相监督。

5、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五篇:企业党建工作制度(精)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二、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支持

和促进企业发展。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党员权益。

四、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六、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坚持原则,化解矛盾,构建和谐

企业。

七、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

作。

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四、协调好党组织与企业的关系,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

挥作用创造必要条件。

五、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六、支持支部委员和业主工作,协调企业与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党章规定,自觉、按期、足额交纳党费。超过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应按党章规定处理。

二、党员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

费。

三、党员应于每月领取工资后主动将党费交给党支部组织委员(或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应按季度将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在收缴党费过程中,要及时将收缴数额填入《党费证》,并做好登记。党支部应每季度公布1次收缴党费情况,接受党

员监督。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议题,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必须按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二、党支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支委会要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半数,不到半数时,可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

定。

三、党小组每月开展一次活动,组织党员学习,汇报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不到会的党员,要采取家访的方式传达会议精神,并征

求个人意见。

四、党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内容按照一定时期的任务要求安排,包包括括时事政治教育、政策理论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等。

党员“争先创优”制度

一、党支部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争先创优”计划,按季度进行检查。

二、优秀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确定的条件、标准,综合非公经济的实际情况进行评选。

三、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 “七

一”前进行。

四、评选前,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提名,再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审查确定,由支部大会进行表彰奖

励。

五、评选活动结束后,党支部要将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归档,作为今后党组织考察党员的依据。

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要积极参加本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定,交流思想,对支部工作做出安排。

三、组织活动以支部为单位按月定时进行,党员有事或外出不能参加组织活动的要提前与支部负责人联系请假,无故半年不参加组织活动的按自行脱党论处。

四、年事已高,不便从事非公经济活动的党员,可以根据户籍关系和本人意愿将组织关系转入社区或村支部。

五、对流动党员实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加强管理,安排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按时收缴党费,并分配做适当工作,使他们能够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六、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做党支部分配工作的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及时将其表现反馈给原所在地党组织,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七、凡没有党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未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动党员,所在党支部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不得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应提前将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通知每个成员,每个成员要按照议题并结合自己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撰写发言提纲。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参会人员要积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结合单位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认真查找班子及成员在思想认识上、工作作风上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生活会质量。

四、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做好记录。

五、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召开群众座谈会进行民意测评,通报生活会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对民主生活会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本级党组织能够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二、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三、每次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参会人员要充分做好发言准备。

四、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之间能够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一、汇报内容

(一)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体会;

(二)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和收获;

(三)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

中的情况和问题;

(四)本人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

(五)党员的其他情况;

(六)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七)应向组织汇报的其他问题等。

二、党员要每年向党组织定期汇报一次,不定期汇报可随时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前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

三、汇报形式采取参加党组织生活会或个别谈心的方法,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应当坦诚、真实、说真话、道实

情。

四、党支部要善于听取各种意见,鼓励党员讲心里话,对党员提出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况,给予帮助和解决。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对汇报中涉及个人隐私或不宜扩

散的内容,应当予以保密。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

况。

党员谈心制度

一、每名党员都要利用一定时间,主动与其他同志开展谈

心活动。

二、谈心范围分以下几个层次:

1、与主管领导谈;

2、与一般党员谈;

3、与普通群众和服务对象谈;

4、与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单位同志谈。

三、开展谈心活动要本着互相帮助,坦诚相见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交流,相互沟通。

四、谈心活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每年谈心人数至少要在1

5人以上。

五、谈心活动要针对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开展交流,达到沟通思想、促进工作的目的。

六、党员个人要做好谈心记录,记录要规范详实。

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

到党内来。

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凡以书面形式申请入党的,党组织要建立档案,在企业工作1年以上,经过教育培训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1年以上,经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研究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坚持

不培训不发展。

三、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意见。

四、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一定时间内对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考察。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名职工群众。

二、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三、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四、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1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以支部为单位每年组织党员开展1次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可放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等。

三、民主评议党员采取党内外结合的形式,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员和群众代表测评、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6个步骤。民主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

四、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等次,形成组织意见,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员外出回来后,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工作、学习的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应提出明确要求。

二、党员离开本地区,外出时间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外出地点固定的需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外出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原则上要转出组织关系。临时性、间断性外出或外出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参加所

在支部的活动。

三、对外出流动党员,由党支部对其流出时间、去向、从事职业、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建立健全档案;指定专人定期与其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流动党员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时把党课教材、学习材料寄送到党员手中,并适时通报党组织重

大活动情况。

长期外出但流入地点不固定、组织关系仍留在企业的流动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活动。至少每半年1次以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每年书面递交1份思想汇

报和工作总结。

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四、在非公企业中工作6个月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及时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企业。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活

动。

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制度

1、党支部要根据已制定的规划,每年修订一次培养计划,并把培养工作列入党员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分析研究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

2、有劳动能力的党员每年要与2—3名群众结对子,每年至少要培养1—2名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要指导团、妇组织推优工作,每年至少要从团员中推荐2—3名,从妇女中推荐1—2名入党积极分子。

4、党支部要建立三册一表(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发展对象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吸收他们参加党课和党内组织的其它活动,通过交任务、压担子,促其早熟。

5、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进行培养,并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察,肯定

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一、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会议的组织、召集者要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党员。

二、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党员因缺乏阅读能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直接阅读文件的,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精神。

三、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素质。

四、党的代表大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召开后,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将会议内容和精神向党员传达、通报。

五、下级党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讨论的时间、方式和内容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党员,以便党员参加。

六、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对于党员的建议和倡议,党组织应当认真听取、研究,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重大帮助的,应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七、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只要本人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就不得对其歧视或者进行追究;对于持有错误意见的党员,应当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八、党组织应当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和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对于党员的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的有关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九、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根据不同情况,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记录在案。对不同意见要如实记录。

十、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应当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对候选人的情况应向选举人作介绍。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十一、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党员的申

辩及其他党员为其所作的证明和辩护,有关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如实记录,并进一步核实,采纳其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要向本人说明理由。党员实事求是的申辩、作证和辩护,应当受到保护。

十二、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当开除其党籍。

十三、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对于党员的申诉,有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不得扣压。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或者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议、复查。

十四、党组织对涉嫌违纪党员的检查和处理,必须既坚决又慎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进行。

十五、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求,要及时受理。根据具体问题,做出妥善处理。

十六、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维护流动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其正常行使。

十七、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党员之间开展互助,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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