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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联社党建工作制度

随州联社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篇:随州联社党建工作制度

随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信社党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每年年初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制定年度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目标任务。总体规划要紧紧围绕农信社改革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业务发民紧密结合起来,实行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服务中心。

二、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三、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四、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研究党建工作,并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有效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联社党委成员要分别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 格局。

六、党委书记作为党建工作负责人,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七、各党支部书记和成员是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要在联社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支部党的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农信社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八、各级党组织要不定期组织党务干部进行集中系统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党务工作能力,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党委(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委(支部)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议事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作出决定。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党委委员平时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2 总结新经验。在会上,党委委员应当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研究的问题要有鲜明的态度。

3、坚持民主科学决策的原则。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党委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意见比较一致时,方可进行表决。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紧急事项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进行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方式。讨论决定干部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要实行票决制。会议主持人要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列席会议的成员不参加表决。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研究干部人事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4、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和委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书记主持党委(支部)全面工作,委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负责,不推诿、不扯皮。委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沟通、加强团结协作。

5、坚持督查督办的原则。党委(支部)会决定的事项,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应当及时向书记和党委(支部)会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执行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进行调整或更改的,经书记同意后,可在党委(支部)会议上复议,但在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6、坚持理论学习和联系群众的原则。坚持和完善党委(支部)集体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中心组学习。要把民主集中制教育放在重要位臵,增强党委(支部)委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党委领导班子团结和谐的自觉性。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党委(支部)委员联系点制度,经常了解基层情况,帮助指导工作,解决实际困难。

7、坚持党委(支部)会及其委员内部监督的原则。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制度。书记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落实对党委(支部)委员的组织监督。委员之间也要互相提醒、互相监督。

二、议事范围

8、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指示,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9、研究制定年度发展规划;审定金额较大的财物使用、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考核、奖惩、聘用等事项。

10、研究和决定对重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办法。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支部)会的,书记或委员根据职责分工可临机处臵,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支部)会和书记报告。

11、研究决定应该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12、通报情况,交流工作意见等。

三、议事程序

13、党委(支部)会一般每周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则随时召开。书记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会议议题。

14、凡提交党委(支部)会审议的议题,事先要将相关情况在班子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间,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在此基础上形成具体讨论意见,一般不临时增加会议议题。

15、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要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程序,在民主推荐、考察的基础上向党委会提名,为党委会决定干部任免做准备。

16、根据需要确定班子会议的列席人员。每次班子会议均应作记录,班子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或形成的纪要,经书记同意,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向社会公开。

四、议事纪律

17、对党委(支部)会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在言论上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

18、对于党委(支部)会决定事项的讨论过程、委员所发表的个人意见等,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19、班子成员如有违反党纪国法的问题,应根据有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有关党纪、国法规定的程序予以处理

组织生活制度

一、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和特殊党员。”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党委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三、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四、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 们的意见和要求。

五、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

六、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联社党委批准之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七、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八、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九、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十、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 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十一、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十二、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党员发展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

2、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填报自传。

3、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联社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

5、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培训教材》等内容。未经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6、确定拟发展对象:

(1)召开支委会。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初定确定拟发展对象,并确定召开支部扩大会的时间、对象等。

(2)召开支部扩大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①支部负责人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简历、申请入党时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可形成书面材料发给与会者);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演讲,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对党 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提交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工作表现等,演讲时间为10分钟左右,演讲结束后入党积极分子离开会场。③民主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有入党动机、思想品德、遵守纪律、能力水平、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等。

(3)召开支委会,根据测评和入党积极分子平时思想、工作表现,确定发展对象。

7、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报联社党委预审。

8、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性,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经联社党委预审合格后,将确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发展时间等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1、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2、经党支部同意,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会上,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 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5、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市联社党委。

6、党委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前要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谈话中要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谈话后认真负责的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意见。

7、联社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支部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以及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经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转为正式党员。

4、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写《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5、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三、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员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存入本人档案中。

党委(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党委(支部)中心组学习的人员组成

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支部中心学习组由支委会成员组成,组长由党委(支部)书记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党委(支部)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内容

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三、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时间、方式和方法

中心学习小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中心学习小组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中心学习小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组织适当的座谈会或专题讲座。

四、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要求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农信社改革和发展的新探索、新实践,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 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一、按照党委委员联系包片党支部、机关党员联系包点单位、支部书记联系党员、培养人联系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党员联系员工的职责分工,建立广泛的联系群众网络。

二、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抓好党建带工建活动。一是组织劳动竞赛,推动创优争优;二是组织业务技能和演讲比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三是协调化解纷争,营造和谐氛围;四是加强“五小建设”(“小食堂”、“小活动室或活动场所”、“小浴室”、“小图书室”、“小荣誉室”),营造“温馨之家”。

五、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不定期开展对党员的民主评议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一、评议原则。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高过苛要求;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

二、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初级阶级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第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牺牲个人利益。

三、评议方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有关论述、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第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 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并经党支部审定。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评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第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五,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原则

联社党委及各单位党组织都要实行党务公开制度,坚持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

二、党务公开内容

(一)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 作机构设臵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二)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经营方略,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事的具体举措和进展情况。

(三)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四)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委履行职责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六)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七)其它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三、党务公开方法

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做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党务公开形式

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接;对党务公开后反馈的信息,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党务公开程序 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外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需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六、党务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

七、党务公开后反馈信息的利用

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臵意见箱和个别谈话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向党员、群众再次公开。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可酌情给予奖励。及时整理党务公开内容和党 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分类归档,规范管理。

第二篇:党建工作制度

中共余干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总支委员会

党建工作制度

为加强和改进中心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中心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的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工作任务、工作制度;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研究发展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等。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可由中心党总支统一组织,也可由支部单独组织,并组织好上级党校的培训和轮训。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内容:一般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中心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是围绕中心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重要问题,应如实向局机关党委和党组报告。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的措施。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内容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中心党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工作性会议(支部书记例会)。主要内容是: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讨论研究党

委提出的贯彻意见及作出的决定、决议和要求。

2、听取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检查了解中心党总支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3、回顾、总结工作情况,提出阶段性任务和要求。

4、组织学习有关支部工作的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二是要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首先是、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马克思注意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切实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四是材料要完备,手续要齐全。要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六、学习制度

各支部要建立学习制度,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抓好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各支部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时间每月应不少于1天。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每名学习人员都应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并要写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学习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

七、党内监督、检查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党委和支部要加强对每一名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是:

1、是否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散步错

误政治观点和言论,有无违反政治、组织、人事、保密、财经、廉政纪律的行为。

2、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自觉交纳党费、或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拨弄是非、造谣生事、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现象。

4、是否存在有关组织反映、群众举报和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现象。

八、党费收缴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一月一交纳制度。支部、党小组长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中心党总支,再由中心党总支上缴上级党组织。

二00六年七月三日

第三篇:党建工作制度

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二、抓好支部一班人自身建设,定期组织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协作,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五、负责与机关党政领导班子及各部门定期联系沟 通,向支委会和党员通报情况。

六、按照党章规定,负责抓好支部改选和换届工作。

七、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组织状况,负责召集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三、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负责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等工作。

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党员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拟定、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

三、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活跃文化生活,提高党员科学文化素质。

四、总结宣传党员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激发党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

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一、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维护党员权利,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情况,同各种违犯党纪的行为作斗争。

三、协助上级纪检部门调查和处理党员违纪案件。

四、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情况,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五、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工作。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总结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和决定支部工作中的有关的重大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讨论支部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党课每季一次,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教育,加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性。

五、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对无故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给予劝退除名。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召开,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会前要认真准备,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三、会议中充分发扬民主,针对集体和个人思想、作风以及工作上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交流思想、沟通感情、化解矛盾、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会后要认真总结。对提出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将会议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在一定范围内将会议情况向群众通报。

五、针对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对照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支部负责人要定期督办检查,确保收到实效。

六、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外,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明确评议档次。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给予除名,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党费收缴制度

一、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二、党员必须按《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三、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四、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务公开制度

一、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义务及缴纳税费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党组织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四、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发展党员工作主要程序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建立登记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培养教育、定期考察。

5、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6、确定为发展对象。

7、政审。

8、公示。

9、上级党委组织部门预审。

10、填写《入党志愿书》。

11、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党员大会。

12、报上级党委审批。

13、党委指派负责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18、党委会审批。

19、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20、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21、预备期满,办理考察转正手续。

第四篇:党建工作制度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 党组织建设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二、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疏理,从而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三、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四、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臵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五、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总 则

为进一步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支部一班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党支部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二、议事范围

1、讨论研究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计划。

2、讨论决定管理权限内的机构调整和干部任免及推荐名单。

3、研究分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处理和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三、会议的召开

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党支部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3、党支部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4、党支部会议拟研究的问题,需提前将有关书面材料通 知参加会议人员。

四、议事决策方法

1、党支部会议题,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党支部成员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2、讨论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

3、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4、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意见基本一致的,采取口头表决;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5、党支部会决策时,应当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上报上级党支部,请示裁决。

6、支委议事后,参加会议的同志,必须保守秘密,杜绝泄密现象,违者要追究责任。

五、决议的实施

1、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委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2、在落实党支部会决议过程中,如遇原决议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确实不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请党支部会复议。

3、党支部书记对决策执行情况,要及时或定期检查、催办和指导,保证贯彻落实。对党支部会决策拒不执行或无特殊原因未付诸实施的,应追究责任。

4、每次党支部会应有专人记录,记录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保证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参与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工作、人事任免、基建项目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协助基层组织开展工作,促进学校工作主动发展,监督和保证依法行政。

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四、领导全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全面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五、加强党组织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工会的各项工作,积极支持工会依照国家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

七、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并指导团组织的工作,在团员中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上半年在6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12月底前召开。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二、党支部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党支部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三、党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 —批评和自我批评 —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会议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六、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一、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

三、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

四、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五、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

六、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委(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支部、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党委(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七、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八、党员参加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领导干部廉政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特制定如下廉政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规政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领导干部不得以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私利,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公物。

三、党政领导在工作交往中的正常应酬接待应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违反招待规定,随意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以及私事公请等。

四、领导干部在评定职称、晋升工资、住房、安排子女、使用公车等方面,要按照制度和规定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不允许利用职权谋取份外的利益。

五、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

六、党支部要坚持每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及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组织发展公示制度

一、公示对象为已经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党员。

二、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以及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

三、公示主要采取通报和张榜公布的方式,有条件的可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除在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外,必要时也可扩大到其居住地和原工作单位进行。

四、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党支部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

五、公示情况必须向党员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格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一、每月规定1天为党员活动日。以集中为主,可结合实际采取其它形式,具体时间由党支部根据实际安排。

二、党支部要认真安排党员活动日,做到有计划有准备。

三、党员活动日的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教育实际,确定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学习时事政治,开展形势教育。

4、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等。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一、明确指导思想。党员电化必须坚持为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服务,为提高党员的素质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为提高党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能力服务。

二、认真制订计划。根据党的建设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围绕党员的总体安排,认真制订电教工作计划,保证及时、有效地组织党员收看电教片。

三、严格工作纪律。要建立电教片播放、收看记录簿,实行专人负责,认真把好播放、收看的各个环节。播放前要事先通知,严格点名制度,播放后要组织讨论,确保教育取得实效。

四、管好电教设备。播放员要定期维护、保养电教设备,做到“五防”、“两个不准”,即防盗、防震、防潮、防火、防尘,不准转借、出租,不准用于营业。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

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

1、自我总结评议;

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学生和有关部门意见;

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

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党委。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和监督,妥善处臵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树立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1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在广泛征求党内党外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双评一审”(党内评议、群众评议、党组织审定)的方法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镇党委的统一布臵,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必要时上一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档次由党支部根据党内评议和党员行为积分综合审定,评议结束后,党支部应将评议情况传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包括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看表现、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搞成单纯的评功摆好。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决不允许打击报复。

七、民主评议党员与评先评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结合进行。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党员监督制度

为使广大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监督的内容

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臵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 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员监督的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组织监督即党组织对党员监督、集体监督。党组织对党员监督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止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良作风。集体监督就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错误决策,制止以权谋私。

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群众监督一方面要求领导机关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形成社会主义的民主风气,让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另一方面要求广大群众善于运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自觉地、积极地对每个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发挥监督作用。

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

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 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臵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6、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聘请党员、群众监督员,参与对党组织、党员在工作、学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监督。党支部应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

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控告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

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

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党员责任区制度

党员责任区制度即党员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的形式,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的制度。

一、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采取以块为主的方式,确定若干块的区域,实行党员与其联系和分块负责的制度。

二、党员在责任区内要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通过思想上关心、业务上联系、作用上带头、生活上帮助,切实成为责任区的核心。

三、摸清责任区内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责任区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完成。

四、及时了解本责任区的好人好事,针对职工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及时开展谈心活动,并协助做好职工中问题较为突出的对象转化工作。

五、负责责任区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起好领导和群众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党委(党支部)定期检查和考核党员责任区工作情况,将党员责任区工作反馈出来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鼓励先进,找出差距。

七、将党员责任区考评情况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对象

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2、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

3、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虽有帮助他人的能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干部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

4、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5、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的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

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月的党员;

7、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

8、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二、诫勉谈话要求

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

3、诫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三、诫勉谈话内容

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

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四、诫勉谈话工作管理

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作为考察考核干部、党员的依据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一、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交纳党费。

二、交纳党费数额依据工资高低交纳。

三、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四、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五、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六、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的,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八、支部每季度向民政局党委上交党费一次,局机关党支部负责收取并上交区委组织部,支部党费收交情况必须定期上墙公布。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 党支部成员、党小组长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⑵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思想汇报等活动,交流思想,互相帮助。

⑶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经常与支部成员和本单位其他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⑸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搞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⑹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职责是:

⑴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换届选举的具体实施工作。

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和其他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⑶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⑷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照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⑸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的情况,配合上级党组织对该单位党组织进行考察了解。

⑹负责编造党员花名册,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承办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⑵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⑶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丰富活跃党员、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⑷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党员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负责党员活动室、学习园地的建设、管理、使用工作。

⑸负责本单位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承办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

党小组长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本小组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坚持执行党小组的各项制度,定期召开党小组的组织生 活会,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事政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⑵根据党支部的决议和部署,针对党员具体情况,给本小组的党员部署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并负责检查督促;保证实现支部的决议,完成支部布臵的各项任务。

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帮助。

⑷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向支部委员会提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建议。按时收缴本小组党员的党费。

⑸协助党支部对党员进行考核鉴定。组织党员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政策和决议,积极做好周围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的生活,为群众做好事、实事。

⑹做好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篇:党建工作制度

阳光医院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章 “三会一课”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大会

(1)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组织生活);设立党小组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

(2)会议程序:统计到会人数、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围绕议题展开讨论、归纳讨论意见(或进行表决)、形成党支部大会决议,组织委员记录。

第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

(1)党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会议程序:宣布议题、展开讨论、归纳意见(或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明确分工。

(3)会议范围: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但列席扩大会议的无表决权,非党人员不宜参加支委扩大会。

(4)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党支部大会决议,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奖惩和党内任免,发展党员工作,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及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条 党小组会(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向党支部反馈党员情况;组织党员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讨论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的跟踪培养工作;讨论对党员的处理、支部委员候选人、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问题和日常党建工作。

第四条 党课

每半年上一次,一般情况下由党支部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党支部应及时通知各党支部自行安排,党员到课率必须达到80%以上,可吸收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

第二章 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五条 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应提前2-3天填写民主生活会报告单,向上级党支部报告会议时间、地点、中心议题、准备情况等,由党支部安排委员列席会议。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述职,支委总结检查个人工作、学习和完成任务的情况,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消除分歧、增强团结、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目的。党支部委员要参加支部、党小组双重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必须按程序进行、由下至上逐级召开、记录完整。

第六条 党员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每年11月底前召开)。

第七条 会后7日内将民主生活会书面材料报上级党支部。

第三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党员是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

第八条 评议步骤:按个人自评、群众测评、党员互评、支委会评议进行。

第九条 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对基本合格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对不合格党员应及时按规定予以处置。

第十条 上报材料:会后7日内将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评议结果、整改措施)的书面材料报上级党支部。

第四章 “创先争优”制度

第十一条 “创先争优”活动是在党内开展的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与省委提出的创建“三好” 党支部相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年终目标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是创先争优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流动党员包括外出、外来党员。

第十三条档案与名册。

建立外出党员请销假制度及外出、外来党员

第六章 组织关系转移制度

第十四条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党支部应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信》,到上级党支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原则上应由本人去办理。介绍信一般应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到新单位后立即交给党组织;自己不能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第十五条 填写组织关系证明信时,应在骑缝处加盖党组织的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7天,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第十六条 组织关系的接收、转移只能与上一级或下一级党组织进行,不得越级转移接收,在全省范围内接转组织关系,应经过市直属机关工委,在全国范围内接转组织关系,应经过市委组织部。

第十七条 接到党员关系介绍信时,应注意有效期是否超过,党费是否按时缴交.如果超过有效期,一般情况下应给予批评教育,如无故超过时间较长,不予接收。如果党费未按时缴交的,一般应敦促其补交,超过6个月未交的,不予办理,并可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置,提前缴交的,缴纳党费的时间以当月计。

第七章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员应按《党章》和有关规定,按期向党组织交纳足额党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党支部应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费全额如数上缴党支部。定期对党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公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并把党费收缴情况列入党支部目标管理、评选表彰先进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十八条 党支部于每年1月份及时核实党员党费标准,并报党支部审批后执行;于每季度末月10号前按时、足额上缴党费,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上党费收缴情况,并有会议记录。

第十九条 党员按月向党支部组织委员交纳党费,组织委员在党费证上登记,党支部应建立党费台帐,逐月记录党员和支部收缴党费情况,记帐要完整;由党支部统一开具收据,各党支部保管。

第八章 发展党员制度

第二十条 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二十一条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培养、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第二十二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二十三条 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第二十四条 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二十五条 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第二十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第九章 党员培训制度

第二十八条 学习内容

党员教育培训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理论教育;二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是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四是相关业务知识教育。

第二十九条 培训方式及时间安排

①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习内容、时间安排、教育形式等。

②经常性学习教育。主要包括支部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学习经验、交流体会等。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4学时;党员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4学时。

③集中教育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每年相对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主题突出的学习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2学时。

④上党课教育。党支部一般每季度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党委(组)成员,每年至少分别为党员上一次党课。

第三十条 考核评价 ①加强检查指导。党支部要经常检查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学习内容,改进教育方法。

②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完成学习教育培训任务的优秀党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学习培训任务、达不到标准的党员要提出批评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十章 思想汇报签阅制度

第三十一条 积极分子至预备党员转正阶段必须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每季度一份。思想汇报中汇报人、时间一栏,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后,交培养联系人审阅认可并签名或加具意见,再交支部组织委员。

第十一章 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第三十二条 党支部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1)调查研究、提出方案;(2)集思广益,征求意见;(3)组织论证,作出评估;(4)召开会议,讨论表决;(5)整理材料,做好记录。

第十二章 廉政监督制度

根据《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党支部制定相应廉政规定,形成自查材料报党组;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第三十三条 监督的主要对象:党员领导干部; 第三十四条 监督的重点内容:领导决策、领导作风、廉洁从政、干部任免、政治纪律等。

第三十五条 监督的主要形式:

(1)组织监督。主要是落实个人重大问题报告、礼品登记制度等,根据上级纪委、组织部门的具体要求按时抓好落实。

(2)党内监督。主要是落实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应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评议的情况,并由所在支部备案。

(3)群众监督。主要是健全信访制度,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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