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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湖南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录取指南(含5篇)

202_年湖南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录取指南(含5篇)



第一篇:202_年湖南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录取指南

202_年湖南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录取指南

录取高考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计算机网络,远程对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阅,通过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择当年报考本。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_年湖南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录取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录取办法

普通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研究制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志愿填报与投档以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作为基本单位,每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投档录取按专业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类别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各专业类别志愿设置与填报及投档录取办法如下:

(一)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录取工作按四个批次依次进行。根据考生成绩、普通类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相应类别的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作为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和部分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线。

1、本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普通类院校专业,即军事、公安、司法等院校及其他需要体检、面试或签订协议的院校专业;经教育部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军事院校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其余院校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志愿设置。设平行志愿和单个志愿,军事院校采用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余的院校采用单个志愿,即1个院校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对于其中有体检、面试要求的军事、公安等招生院校,第一次体检面试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

(3)投档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院校,投档比例为100%。采用单个志愿的院校,需要面试或签约的投档比例为100%,不需要面试的由招生院校提出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2、本科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招生的普通类院校专业和国家专项计划普通类专业,即非定向计划、定向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与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以及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专业。

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其余院校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特殊类型志愿和普通志愿,其中特殊类型志愿采用单个志愿,即1个院校志愿;普通志愿采用平行志愿,设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志愿填报。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在特殊类型志愿中填报,其他招生在普通志愿中填报。对于普通志愿,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对于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和预科班计划,符合相应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

(3)投档录取。先进行特殊类型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普通志愿投档。对于特殊类型志愿,具备报考资格且达到分数要求的全部投档;对于普通志愿,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其最低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湖南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其最低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湖南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招生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最低不得低于湖南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湖南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民族班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40分。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80分。

3、专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普通类院校专业。即定向培养士官;公安、司法类专业;需要面试的乘务类专业;航海类专业;各类特岗人员计划等专业。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其余院校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志愿设置。设平行志愿和单个志愿,定向培养士官采用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余的院校采用单个志愿,即1个院校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对于其中有体检、面试要求的定向培养士官、公安、乘务等招生院校,第一次体检面试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

(3)投档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为100%。采用单个志愿,需要面试或签约的投档比例为100%,不需要面试的由招生院校提出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4、高职专科批。包括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招生的普通类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在本科批录取结束后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艺术类本、专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以普通类本、专科控制分数线为基准,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比例和要求划定;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各类别考生成绩分布,按一定比例划定;对于不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确定,但不得低于湖南省划定的.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线,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依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有关规定确定。招生院校可在湖南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提高成绩要求。

艺术类各录取批次投档录取后,对录不满额的院校分别安排征集志愿,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其艺术类专业成绩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其文化成绩不低于初次划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使用湖南省统考成绩且执行湖南省统一投档规则的招生院校专业安排在平行组,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使用校考成绩或使用湖南省统考成绩但执行招生院校本校投档录取规则的专业安排在非平行组,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志愿。

(2)志愿填报。考生根据本人成绩等条件选择符合有关要求的院校及专业填报。其中,第1顺序位置既可选择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填报,也可选择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填报;第2至第30顺序位置只能选择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填报。

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

(3)投档录取。实行分步投档录取办法,第一步,对填在第1顺序位非平行组中的院校投档录取,按学校提供的拟投档名单经相关程序后按100%的比例投档录取;第二步,对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其剩余志愿和只填报了平行组志愿的考生合在一起,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录取,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00%,不超过105%。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考生成绩应不低于湖南省划定的相应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者相关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有关规定确定的自划线。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排序规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线上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其中,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2、本科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使用湖南省统考成绩且执行湖南省统一投档规则的招生院校专业安排在平行组,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或者使用湖南省统考成绩但执行招生院校本校投档录取规则的专业安排在非平行组。采用湖南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原则上须使用湖南省统一投档规则,并安排到平行组,原安排在平行组的保持不变。

本科批的志愿设置、填报及投档录取方式与本科提前批相同。

3、高职专科批。包括原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在本科批录取结束后填报本批志愿。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

(3)投档录取。按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录取。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三)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录取批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按一定比例划定相应类别本科、高职专科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体育类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1个院校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对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降分的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100%比例投档录取。

2、本科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招生的体育类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降分的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投档录取。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3、专科提前批。为定向培养士官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

(3)投档录取。按100%比例投档录取。

4、高职专科批。包括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招生的体育类院校专业。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本批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在本科批录取结束后填报本批志愿。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降分的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体育类各批次投档排序规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线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第二篇:辽宁202_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指南

辽宁202_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指南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辽宁202_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有利于选拔培养各类人才和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统筹兼顾、平稳过渡、简捷高效、易于实施,建立健全科学选才、促进公平、监管有力、服务高效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机制,提升我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维护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安排

202_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汉语)、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3门科目,以及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其中,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考生首先在历史、物理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实行本民族语和汉语(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高中的朝鲜族或蒙古族考生和经省教育厅同意在非少数民族高中附设蒙生班学习的蒙古族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考“汉语”和“民族语文”学科考试。汉语和少数民族语文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水平方能录取。蒙语文考试中设蒙语听力考试,蒙语听力考试满分为30分,蒙语听力考试得分计入考生蒙语文成绩和高考成绩。

(一)国家统一高考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汉语),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15:00至17:00外语(英、日、俄)。

(二)选择性考试

选择性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8日9:00至10:15历史/物理;6月9日8:30至9:45化学,11:00至12:15地理,14:30至15:45思想政治,17:00至18:15生物学。

(三)少数民族语文考试

朝语文、蒙语文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10日9:00至11:30。

三、录取办法

(一)科类设置

从202_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投档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高校,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根据选择性考试中首选考试科目为历史和物理划分为“历史学科类”和“物理学科类”。我省将按历史学科类和物理学科类两个类别分列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

考生按考试科类分历史学科类和物理学科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艺术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体育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招生录取工作分科类按照批次设置顺序进行。

考生填报志愿时,历史学科类考生只能填报历史学科类的院校(专业),物理学科类考生只能填报物理学科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的院校(专业)。

(二)批次设置

1.普通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军队、公安类等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次招生。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考生须将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录取。

2.艺术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3.体育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三)志愿设置

1.常规志愿

(1)普通类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设置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服从,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服从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服从,服从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112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112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6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2)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以上专业简称省统考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其它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5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5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平行“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2.征集志愿

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与原批次相同。

3.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四)考试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 750分。其中,语文和数学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外语科目满分150分,其中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听力成绩不计入外语成绩,外语成绩以考生外语笔试成绩的1.25倍计入,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选择性考试中历史、物理2门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为 100 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以转换后的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为100分。

(五)划线和投档办法

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总成绩划定。各批次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普通历史学科类、普通物理学科类、艺术历史学科类、艺术物理学科类、体育历史学科类、体育物理学科类分别划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普通类

普通类本科、专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相应层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成绩、生源情况等因素分别划定。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设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文化课成绩一般不得低于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单独划定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

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 :1比例投档。

2.艺术类

艺术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要求划定。

我省艺术类专业按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分别投档录取。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投档时遵循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将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提供给有关院校,由有关院校按考生拟录取专业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招生章程规定进行录取。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按以下方式投档:

(1)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2)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4)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

(6)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业课成绩。

(7)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门化”成绩。

参加我省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录取院校的艺术类专业须按“专业(或专门化)+学校”方式编制招生计划且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其中,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方式编制招生计划;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可按“专业”或“专门化”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按专业设置,若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则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成绩计算综合分。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对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 :1比例投档。

3.体育类

体育专业(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综合考生成绩、生源情况、招生计划数等因素,按一定比例划定。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平行志愿按以下方式投档。

(1)本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2)高职(专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六)平行志愿同分排序规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考生成绩相同时,普通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艺术类、体育类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七)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我省将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办法,将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相对分开。普通高中学生须参加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参考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也可以通过普通高考到高职院校学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由省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篇:202_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湖南作文

202_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湖南作文:最美乡村202_高考湖南作文题为——有一个很穷的地方,很多人干了两年都走了,但是有一个人留在那里担任村支书,干了八年,带大家把村子变成了“最美乡村”。在接受“最美乡村”荣誉时,村支书说:“心在哪里,风景就在哪里。”请以此 写一篇议论文或者记叙文,题目不限。

第四篇:江苏省202_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指南

江苏省202_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指南

高等学校泛指对公民进行高等教育的学校,是大学、学院、独立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的统称,与大学词义相近。高等学校主要分为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江苏省202_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要求,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提升我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实现202_年平安高考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平稳过渡。以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依据,以我省多年高考改革成果为基础,充分考虑考生和社会接受度,与第三批改革省市协同联动,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改革方案平稳落地。

二是坚持科学选才。尊重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改进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提高人才选拔水平。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增加志愿填报数量,继续推进“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程序,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三、主要内容

(一)考试安排

202_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使用全国卷,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高考总分值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9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

具体考试安排为:

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以教育部统一公布的安排为准,如有调整,我省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

(二)计划编制

202_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批次设置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其中体育类、艺术类也可兼报普通类。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依次为:

1.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事院校等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分3个小批依次录取。

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2.本科批次。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

3.专科批次。其中,体育类、艺术类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四)划线办法

普通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生源情况等因素分别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参照往年文理科类本一批次招生计划比例分别划定。

体育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体育类(历史等科目类)、体育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

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历史等科目类)、艺术类(物理等科目类)以及不同专业类别(美术类省统考、音乐类<声乐、器乐>省统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艺术类专业校考)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

(五)志愿设置

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关志愿。

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

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方式。本科提前批次中,第1小批和第3小批实行传统(顺序)志愿,第2小批实行平行志愿。专科批次中,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填报专科批次志愿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在传统(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传统(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六)投档规则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考生投档分的构成办法为:

1.体育类:投档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3.音乐类:投档分为专业分。

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以及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将填报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院校要求投档给院校,由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

(七)录取办法

院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录取专业由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等确定的规则进行安排。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把高考综合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中学和招生高校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风险防控和应对,确保202_年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平稳实施。

(二)开展宣传培训。

围绕高考综合改革,加大政策宣传宣讲力度。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教育系统内的培训,面向基层教育部门、高校、中学宣传解读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类学校要强化属地责任意识,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特别是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宣传、解读,让每一位老师、学生、家长全面准确了解改革方案,给考生、家长和社会以明确的预期。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规范高考成绩发布的有关要求,考生的高考成绩、名次只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各地各校及社会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统计和公布考生成绩和名次。要创新咨询服务形式,多渠道开展咨询服务,积极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加强命题管理,开展适应性演练。

坚持命题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守科学的命题标准和测量规律,强化命题质量和安全的全过程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开展202_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全员全过程适应性演练,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程序、优化流程。

(四)夯实条件保障。

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招生考试条件保障,高标准建设标准化考点和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加大基础教育投入,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综合考虑高中课程改革及选课走班的工作量,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高中教师的绩效工资。落实适应性演练、考试招生组织、基础教育改革等高考综合改革相关配套措施的经费保障,为202_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第五篇:安徽省202_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情况

安徽省202_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情况

8月9日下午,我省202_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第五次新闻发布会召开,共20余家省市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由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刘跃生主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邬平川通报了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前一阶段录取情况

7月30日以来,我们完成了普通文理科三本批次、体育类第二批次的录取,进行了艺术类第五批次的录取。

普通文理科三本批次,共录取39607人,其中文史类299所院校,录取14240人,比计划数增加1487人;理工类316所院校,录取25367人,比计划数增加1315人。其中,文史类有54所院校,理工类有96所院校进行了志愿征集,共录取2447人。体育类第二批次,共26所院校,实际录取698人。

艺术类第五批次,平行志愿共录取10148人,目前征集志愿的录取正在进行。至此,我省202_年普通高校招生共录取新生23.9万人(含对口高考和24所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

二、前半段录取情况的简要回顾与分析

我省202_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自7月3日开始以来,已经进行了一个多月,录取任务也已完成大半。到目前为止,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全部结束,体育类录取也已结束。从已经完成的录取情况看,录取过程平稳顺利,录取现场秩序井然,信息公布及时准确,招生政策严格落实,社会反响较好,考生和家长普遍比较满意。前半段的录取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本科录取实现突破。普通文理科、艺术类和体育类共录取本科新生20.7万人。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录取实现了双突破:一是录取总数首次超过20万人;二是录取率首次突破40%,达到40.9%。这使得我省高考录取结构进一步合理,满足了更多考生接受高质量高等教育的需求。这一成绩的取得,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获得快速发展,规模稳步扩大,质量得到保证,本省高校的吸纳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我省积极争取省外计划,尤其是优质计划取得明显成效,省外院校在皖招生规模不断扩大。

2.院校计划完成情况好。普通文理科一、二、三本批次,平行志愿一次性分别投出考生档案47342份、87711份和37937份,分别占计划数的97.7%、97.1%和103.1%,录取人数分别为45768人、84977人和37160人,分别占计划数的94.5%、94.1%和101%。这说明考生志愿分布较为均衡,院校生源比较充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本院校文史类全部在线上完成计划,理工类只有45所学校降分。这说明,考生对三本院校的认识渐趋理性,三本院校对考生的吸引力也在逐步增强。

3.考生利益得到最大限度保护。普通文理科一、二、三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后被退档的考生分别为1574人、2734人和777人,分别占投档数的3.3%、3.1%和2%,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考生是因为填报了专业不服从而被退档的。本科录取结束后,文史类3426名600分以上的考生只有4人没有被录取,占0.1%;理工类11695名600分以上的考生只有40人没有被录取,占0.3%。

三、下一阶段录取工作安排

从今天开始,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进入最后阶段,8月11日至19日将进行普通文理科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8月10日至11日,将进行术类第六批次的录取,今天,将完成艺术类第五批次的录取。

普通文理科高职(专科)批次计划招收204905人。其中文史类959所院校,计划招收118382人,理工类1028所院校,计划招收86523人。该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设A、B、C、D、E、F六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高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高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个院校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为8月17日10:00-16:00。对于高职(专科)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和线下20分之内的考生来说,这是今年的最后一次机会,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珍惜这次机会,积极填报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该批次的录取预计8月19日结束。

艺术类第六批次为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该批次设一个院校志愿。具体投档办法为:根据考生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档案投到学校,由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该批次录取预计8月1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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