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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方案五篇

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方案五篇



第一篇: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方案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not for commercial use

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全校一切力量,更好地为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和相关人群提供危机干预服务,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学校心理咨询室与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学校领导小组与心理辅导站指导老师、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少先队大队心理部干部、各班级心理委员、心理联络员组成。

第三条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督促各班级认真履行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为重大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职责: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多渠道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与心理咨询工作,组织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老师参加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技巧和方法学习、培

训,开展讲座,为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做好预防教育、早期预警、危机干预、后期跟踪、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第四条 全校学生的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由学校心理辅导领导小组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均担负责任和义务。辅导员、班主任等应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

第五条 学校积极组建、大力扶持班级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心理联络员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三章

预警与干预对象 第六条 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对象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心理测评中发现以及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这些对象往往易受重大生活事件的严重影响,情绪剧烈波动,认知及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当前的危机。

第七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一)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性危机、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二)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三)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四)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五)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六)个人情绪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七)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八)性格有过于内向、孤僻、偏执等突出缺陷的学生。

(九)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十)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十一)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十二)长期有睡眠障碍的学生。

(十三)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感到自己无能,看不到“出路”的学生。

(十四)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预警和干预的对象。

第八条 对近期发出以下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咨询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一)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者;(二)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三)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容

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第四章 预防教育 第九条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同学们的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第十条 各班级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应针对学生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家庭成员的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环境适应等开展教育;应通过学生心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应通过举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心理健康知识专题等活动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第五章 早期预警 第十一条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治疗,信息通畅,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十二条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

预工作办公室每年对全校新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根据普查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与各班级心理辅导员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第十三条 建立心理健康汇报制度。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一)班级心理委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上同学的心理状况至少一周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汇报一次,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并由心理辅导员做好记录及时汇报至学校心理咨询室。

(二)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三)如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各班级心理辅导员应及时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向学校心理预警与危机干预工作办公室报告,并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心理预警与危机干预工作办公室报告。

第十四条 建立师生员工的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报告制度。全体师生员工一旦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给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

第六章

危机干预 第十五条 对上报的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第十六条 建立支持体系。学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应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辅导员、班主任应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各班心理委员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各班辅导员应动员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家长、朋友对这些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应要求学生亲人来陪伴学生。

第十七条 建立阻控体系。对于学校可以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学校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或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学校心理咨询室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应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向学校报告。

第十八条 建立监护体系。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一)对心理危机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该生所在班级应 成立以辅导员为负责人,以及班主任、学生干部、心理委员为主的不少于三人的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应及时向学校汇报该生的情况。

(二)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学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该生所在班级应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

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签订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三)经专业机构或专家组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该生所在班级应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班级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该班级应对该生作 24 小时特别监护。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该生所在班级应立即派人协助学校保卫人员进行 24 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治疗救治期间,该生所在班级亦应安排教师协助保卫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 24 小时特别监护。

第十九条 建立救助体系。对于突发学生自伤自毁事故的紧急处理,学生所在班级的心理辅导成员,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给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学校接到通知后应派人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援救。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将学生送医院治疗。现场紧急救助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班级辅导员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二)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小组负责保护现场,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医疗部门对学生进行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三)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心理危机事故救助具体方案。

第七章

后期跟踪

第二十条 因心理危机而请假、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之外,还需由教务处将复学通知送到学校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学生复学以后,学校和该生所在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其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心理联络员等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辅导员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并向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报告该生的近期心理状况。

第二十二条根据各班级提供的情况,由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以恰当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了解(鉴定),并将了解(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班级。

第二十三条 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该生所在班级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关心,应安排心理委员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应对他们保持密切关注。

第八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四条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应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一)培训制度。应对从事心理咨询的专兼职教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学校行政、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心理联络员进行定期培训。

(二)备案制度。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该生所在班级亦应将其详细材料上报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鉴定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由专业医院或机构进行鉴定并有书面证明。

(四)保密制度。参与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的预警与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第九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全校参与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的教师,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自己的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具体来说,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个人责任:

(一)预警与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个人协助而负责人或个人不服从协调部门指挥的;(二)参与预警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教师,在接到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小组安排后,拖延时间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时机的;(三)班级对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预警与干预方案不力的。

第二十六条 各班级应针对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制定本班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的具体措施,畅通学生心理危机的早期预警通道,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对本班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逐一分析。应对学习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适应困难学生、突然遭受重大打击的学生等给予特别关注,随时掌握心理危机高危学生的心理变化。

第二十七条 各班级在开展危机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

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由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方案自二○一三年九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not for commercial use.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т о л ь к о 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以下 无 正文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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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2_年小学心理危机干预预警工作方案

202_年小学心理危机干预预警工作方案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_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市教育局德育科工作部署,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和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过程管理,完善预防机制,注重工作实效”的原则,制订小学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方案,有效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引导青少年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发展自我、远离侵害,预防和减少学生不良心理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维护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建立一个以学校为主体,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乡镇(街道)密切配合,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快速、互联、高效的心理预警网络机制,定期发布预警通告。

2.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宣传,加强中小学生对心理危机的了解和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控能力,以使学生在面对危机时能有效应对。

3.通过心理咨询等适时的介入和援助,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当下,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学会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避免或减少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的发生。

4.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1.心理危机干预预警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全体行政

2.心理危机干预预警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心理咨询老师、各班班主任、各班心育委员

四、具体实施

(一)确定预警干预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必须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第一,生活中出现了导致心理压力的重大或意外的事件;

第二,躯体和意识出现不适感受,又未引起周围人的重视而不能得到及时疏解;

第三,遭遇到依靠自身能力无法应付的困境。

上述三种情况同时出现就意味着个体出现了心理危机。心理压力超过个体应对能力、情绪障碍严重或行为失衡的个体,都极易出现有潜在伤害性的危机状态。不同的学生因其个性特点、成长经历和生活状况不同,在面临心理困惑和危机时的表现也各不相同,有明显的个性差异。

1.一般预警类

(1)心理因素方面

第一,个性较为内向、沉默、喜怒不形于色,心事较重,遇到一些问题不愿或无处向人诉说;或个性过于暴躁,易怒者。

第二,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因各种原因导致情绪失控者。

第三,人际冲突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或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第四,在学校和医院门诊心理测试中抑郁倾向较高者、有狂躁倾向及反社会型边缘人格特点者。

第五,有心理障碍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等心理障碍的学生。

(2)学习压力方面

第一,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或者父母期望过高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学习努力但仍然考试不理想的学生。

第二,因外地(校)新转学、因病住院或休学后复学、各学期开学或结束等阶段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

第三,严重厌学、逃学,或有考试综合征及学校恐惧症的学生。

第四,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

(3)家庭生活方面

第一,近期家庭及学校生活中遇到重大生活事件:如疫情期间造成的天灾人祸、家庭中有迁居、父母及亲属出现变故、家庭经济状况改变;因犯规而受批评、人际冲突、遭受失败等。

第二,成长经历中有过自虐自伤记录,最近生活中又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者。

第三,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第四,因经济严重贫困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且交不起学费的学生、需要经常向亲友借贷且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学生等。

2.重点预警类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第一,在心理健康普查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第二,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学生等。

第三,近期在学校言行和情绪表现有些异常,比如内向的突然变得外向起来,或更加封闭、沉静、沉默;作文或作业中、与他人交谈中常谈到与死相关的话题或表达生活无意义感;外向的突然变得内向,不与人交流,有暗自流泪或与其它人留恋告别的言行等。

第四,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第五,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第六,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二)预警干预具体实施

1.学校心理预警干预机构的层次组成学校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包括三级系统。

一级预警机制: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和班级心育委员、学生家长组成小组进行监护。他们距离学生最近,最了解学生情况(其中心育委员本身就是学生),对班内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作重点预警,进行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干预,并及时上报年级组。

二级预警机制:以年级为单位,各年级组、学校德育处领导组成小组进行监护。对所管理范围内学生的整体状况进行把握,调动各种力量给学生以及时的预警干预。把各班级患有抑郁等倾向的学生和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上报到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

三级预警机制:由心理教师组成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给予心理障碍的学生以科学专业的心理干预,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并适时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

2.学校心理预警干预机构的职责

(1)各级心理监护的职责是:三个“及时”。即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面临的变化和危机、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干预、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情况等。

“及时”的涵义是:发现学生情绪波动或心理异常情况后,要在1小时内,向各班主任汇报,即刻采取必要的保护性(初级)干预措施;当天初级干预无效,速上报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并制定相关措施实施心理干预;在48小时内校内干预无效的,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要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领导小组及时汇报,与家长联系。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领导小组及时上报**市教育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联合协商,共同进行心理干预。

(2)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自我心理保健和自觉求助的教育,班级心育委员发现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同学问题后,应及时报告班主任老师。

(3)学校要加强对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与家长建立联系经常沟通,畅通家校联系渠道。

(4)构成三级体系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系统,并与家庭、学生共同形成对学生在校内的心理保护网络。

3.学校心理预警干预的运行

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分为三个部分,即预防、预警和应急。

(1)预防:强化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

第一,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德育处、心理咨询(辅导)室要明确岗位专人负责,强化以班主任为主体,以德育处以及学科教师为骨干的兼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高度关注留守学生和单亲家庭子女或其他特殊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

第二,学校建立心育委员制。各班设心育委员一名,负责收集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信息,对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定期向班主任做汇报。努力学习有关心理知识,积极参加心理委员培训,用相关知识帮助同学,用乐观心态引导同学。当个别同学有严重心理问题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心理咨询(辅导)室,并劝说其尽快到心理咨询(辅导)室寻求帮助。工作遵循保密原则,维护同学的权益,不得随意泄露同学的隐私。

第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双周上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同时充实学校心理咨询室组成人员,积极开展针对不同群体学生的团体心理辅导、个别心理咨询及朋辈互助活动,在开学、考试等重要阶段更要加强针对性的指导。

第四,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学校开展对家庭教育的指导,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形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预警:建好预警监测中心,开展学生心理普测

预警系统是整个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的核心环节和关键所在,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学校在心理咨询(辅导)室设立“心理预警监测中心”,各年级组、门卫室为校内信息监测点,校外的信息监测点主要有家委会、当地派出所、学校周边的网吧、商店等;校内监测员队伍以班主任、心理辅导教师、门卫保卫人员、值班教师等为主。学校应在各班级设置“心理监测点”,以班主任、班干部和班级心育委员等最有可能获取第一信息的人员为主体,其他教职员工全员参与。其职责是发现监测对象和其他人员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心理预警信息监测中心报告。

第二,学校定期定时组织学生进行心理测评,结合**市心理云平台,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这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更好地开展心理危机预警的必要保证。它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身心健康状况,筛选出部分问题较严重学生,在保密的基础上与其班主任联系,作为长期关注和引导对象,并进行心理咨询等干预,防患于未然。

第三,监测信息及学生心理测评由学校心理预警监测中心负责收集并进行评估。学校监测中心要设立并公布预警电话,建立重点监测对象数据库,实行重要信息登记、通报制度。班级心理监测处理点要做好预警信息登录,对重点预警对象、重大信息获取及处理结果都要有文字记载,不得漏报、瞒报、误报。

第四,预警信息的发布。在提前获取准确的可能发生不良事件的信息时,学校“心理预警监测中心”应做好评估工作并上报学校领导,根据事件的不良程度与紧急程度下达指令,实施相应级别的预警应急援助方案。预警的级别分三个级别:

三级“蓝色”预警,主要针对那些需要特别关注的心理问题,其危机程度为“一般”,校心理(咨询)辅导室可以自行处理。

二级“黄色”预警,主要针对那些有可能演变成危机的心理行为,其危机程度为“较紧急”,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校长室报告。

一级“红色”预警,主要针对短期剧烈的心理冲突和失控行为,其危机程度为“紧急”,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和教育局中小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领导小组,并请求协同应急。

(3)应急:掌握心理危机干预四步法

心理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是有效保护学生的重要环节。处于心理危机情况的学生最需要的是周围人的支持与理解,一般处理危机情况需要的是:

首先,危机评估。危机评估是进行整个心理危机干预的前提。干预者必须在短时间内通过评估迅速、准确地了解个体的危机情境及其反应。危机评估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个体的生理及心理状态、社会状态和个体采取的应对方式等。另外,评估需要贯穿于心理危机干预的始终。干预者必须通过评估确定心理危机的严重程度和个体的状态,了解个体支持系统的有效性,从而确定有效的应对策略。

其次,制订心理危机干预方案。在评估的基础上制订符合个体生理、心理状况的干预方案。设计干预的技术,以解决目前的危机或防止危机进一步恶化,确定应提供的支持。

再次,实施干预。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体(简称危机个体)保持密切的接触,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鼓励危机个体用语言表达内心的感受,指导其进行适当的情绪宣泄,以减轻焦虑可以采用认知干预或者采用系统脱敏等行为主义取向的干预技术,向危机个体提供应对技巧;向其解释其情感反应是对灾难的正常反应,强化焦虑、恐惧等情绪的合理性;不对危机个体做不切实际的保证;强调危机个体自身对其行为和决定所负有的责任,提高其应对效能,帮助其建立积极的应对策略,如PBR技术,即暂停、呼吸和放松的方法等;帮助危机个体调动其社会支持资源,如家庭、朋友、同事、社会组织等。

最后,确定心理危机干预的结果,不断对干预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干预者通过观察、交谈以及使用量表等方法对危机个体进行心理及危机评估,以了解干预效果,并及时调整干预方案。

心理危机干预强调:首先,对危机的评估应该在建立咨访关系之前进行;其次,要保证危机个体的安全,这个是与突发事件的发生背景相适应的,也是心理危机干预与普通心理咨询不同的地方;再次,更好地体现了人本主义的咨询理念,强调积极、无条件地接纳危机个体,并且要以危机个体为中心,充分考虑到危机个体的自主性。

第三篇:学业危机预警与援助干预工作方案(试行)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业危机预警与援助干预工作方案(试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下发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习预警与援助工作意见的通知》(黑教[202_]232

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我院学生学业危机预警与援助干预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学业预警与援助是一种由原来的事后处理变为事前、事中预防的新型高等教育管理方式。主要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全日制学生的教育管理过程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出现的不良情况,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全员参与协作,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预警和援助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教育手段和干预机制。(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完善高校学生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家庭的合力育人作用,推动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切实提升育人工作的效果和水平,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二)基本原则1.坚持刚性管理与柔性服务相结合原则。既要严格执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也要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既要关注学生学业水平,又要关注学生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以人为本,促进师生间情感交融与默契。2.坚持静态管理与动态跟踪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学生学业预警与援助档案资料,同时注重对工作效果的跟踪、评价和反馈,实现对学生学业过程的有效监管。3.坚持学校培养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学校、学生、家庭三方联动的预警与援助工作模式,共同督促教育、帮扶转化学习困难或有其他学业问题的学生,形成育人合力。4.坚持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工作机制和评价方法,注重激励与约束的协调与平衡,形成长效机制,保证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工作目标及预警分类(一)工作目标1.加强学风建设。督促学生按照学院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增强学习动力,提高素质修养,促进学风建设,避免、减少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2.优化育人环境。建立健全由学院相关部门、教师、学生干部以及“学困生”家长组成的预警与帮扶体系,充分发挥合力育人作用。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实现对学生成长的全面关注、尊重和爱护,使学生、家长和学校间的人际关系更加和谐。3.维护校园稳定。通过加强多方联动协作,适时引导和及时干预,减少可能因学籍异动而产生的各类不稳定因素;通过学业预警的警示作用,减少学生的不及格率、降级率、违纪率等,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4、构建三全育人体系,营造好育人氛围。学院出台“三

全育人”的工作制度和方案,调动起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分担育人职能,确保成人成才的育人效果。(二)预警对象及分类学业预警对象分类:一是学习困难学生,成绩突然下滑触及留降级或退学规定;二是违纪学生,因受到纪律处分影响正常学业学习;三是学生出现心理危机状态与倾向,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学生一旦符合预警规定,要立即进入相应预警工作流程。学业预警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细化分类制定援助工作学习困难学生预警分类1.蓝色预警(1)学生一学期有必修课成绩不及格;(2)学生一学期内单门课程缺课累计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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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2.黄色预警(1)学生一学期有两门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在重修考试后仍不及格;(2)学生在年级或专业学习成绩同比前一学期下降幅度较大;3.橙色预警(1)累计有3 门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在重修考试后仍不及格;(2)在校学习期间未取得应修学分,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毕业;4.红色预警(1)累计 5 门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在重修考试后仍不及格;(2)在校学习时间超过修业年限1 年(含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仍未完成学业,触及退学规定;违纪学生预警分类1.蓝色预警(1)学生出现旷课或经常迟到、早退的行为;(2)学生病、事假超过一周且无特殊情况;(3)学生受到分院、学院通报批评;2.黄色预警(1)学生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

学时;(2)学生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3.橙色预警(1)学生受到记过处分;4.红色预警(1)学生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或多次违反校规校纪触及退学规定;(2)学生一学期连续旷课近两周或累计旷课达到72 学时触及退学规定。心理危机学生预警分类1.蓝色预警(1)学生心理普查结果出现一般心理问题;(2)日常生活中筛查出心理卫生方面需重点关注学生;2.黄色预警(1)学生突发性情绪波动显著、沉溺于网络或其它影响正常学习、生活情况;3.橙色预警(1)学生经专科医院或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诊断评估,确定患严重心理问题、神经症或人格障碍,近期症状加重;4.红色预警(1)近期直接或间接显现有自杀倾向的同学;(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严重抑郁症、恐惧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近期症状加重。三、工作运行机制学院学生处和教务处共为预警与援助工作指导和督查部门,教务处负责指导分院做好学习困难学生成绩筛查,督促分院落实任课教师、学业导师做好被预警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学生处负责学业预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督促分院做好违纪学生和出现心理危机状态无法完成学业被预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1、各分院主要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在院长的领导下做好工作的分工与落实工作(1)学业导师和任课教师负责制定学习困难学生的援助方案。援助方案以制定学习计划为主要内容,着重督促学生学习计划的落实。(2)学生辅导员负责制定违纪学生的援助方案。援助方案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范学生行为为主要内容,着重督促学生加强学习、提高道德修养、认真遵守校规校纪。(3)学生辅导员配合心理咨询教师制定具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的援助方案。援助方案应因人而异,及时采取朋辈支持、家长陪读、心理咨询、疾病治疗等方式,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2.适时开展援助工作工作的程序:首先进行学生筛查,确定级别分类。其次根据分类确定工作的责任人。及时进行援助干预工作的开展,并对效果进行跟踪。材料归档。(1)学生出现蓝色预警状态时,学业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心理老师应及时的开展学生谈心谈话,及时的了解情况,让学生自己写出书面认知,并做好谈话记录,由学生本人签字确定。(2)学生处于黄色预警状态时,学业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心理老师应当在一周内找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给予改进建议,并要求预警学生写出书面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并及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做好谈话记录的填写,本人签字,记录好与家长通话记录。(3)学生处于橙色预警状态时,学业导师和辅导员(班主任)、心理老师应当在两周内向本人送达《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做好谈话记录。并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学生在校具体表现,听取家长意见并取得家长支持;同时分院党总支副书记或副院长应当及时找相应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并协助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方案。(4)学生处于红色预警状态时,学业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心理老师在两周内向学生本人送达《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应当及时电话通知学生家长来校,书面告知家长学能面对的不良后果,共同商讨帮扶方案;分院领导应当参与学生和家长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并参与援助方案制定与实施,跟踪援助效果。同时报告学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请求参与帮扶。(5)高一级预警工作应当在低一级预警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各级各类谈话以及与家长联系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存好预警通知单,存档备查。四、建立工作档案学习困难学生预警和违纪学生预警的材料由辅导员归档送交到各分院存档,心理危机学生预警材料由心理老师归档送到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进行归档,并整理好后在年末送交学院档案中心保存。学生学业预警档案应包含《学生档案交接清单》、《学籍预警通知书》、《学生预警谈话记录表》、《学生学业预警援助方案》等内容,学生学业预警档案材料由学院留存。五、完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把学业危机预警与援助干预工作作为当前加强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到学院工作日程;把学业危机预警和援助干预工作与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以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分工到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成立学院学业危机预警和援助干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学院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处处长兼任,部门副职为副主任,成员由教务处和学工处相关人员构成。各个分院要相应设立学业危机预警和援助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学院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指导部门为学生工作部门和教务部门,责任主体部门为各分院。各分院应制订学业危机预警与干预援助实施方案,报学生处与教务处备案。(二)完善制度保障。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为实施学生学业预警与援助计划提供制度保证。要加强校内各部门与学院之间的工作统筹和衔接配合,确保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扎实开展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学习困难学生预警应在每学期考完试,成绩出来后进行筛查,违纪学生和心理危机学生预警分院应每月月末做一次筛查和定类,并进行预警分类的调整升级和相关工作的开展。(三)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定期(学期或学年末)对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加强实施过程效果监控,并通过档案抽查、座谈访谈、家访回访等方式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实施效果,确保此项工作落实执行到位,取得真正实效。学业危机预警与援助干预工作要纳入学院学生工作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工作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篇:中小学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中小学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为了能够科学、及时地开展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新冠疫情防控心理干预工作方案。

一、目的1、为受影响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心理危机干预;

3、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

二、原则

1、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2、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

3、健康宣导,指导积极应对,消除恐惧,科学防范。

三、领导小组

将疫情心理疏导与危机干预作为开展和促进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学校统一领导,迅速安排部署,抓好组织落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校疫情心理疏导与危机干预工作。我校新冠疫情防控心理干预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各年级主任、年级德育副主任及全体班主任

四、工作内容

1、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如自杀、冲动行为等。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供建议性的解决方案。

2、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培训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五、工作方式

1、加大宣传力度。疫情期间,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不良情绪和行为,向广大师生普及科普知识,并就如何进行科学、有效、安全的疫情防护提出针对性建议。

2、制定工作措施。要把心理健康的教育和管理纳入学校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切实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把握在开学前、开学后等关键时间点提供有关疫情防控心理调适的正确信息,及时调整师生心理状态,有特殊情况的,积极进行心理干预。

3、及时进行研判。各班班主任要及时摸清本班疫情情况,积极关注学生、教师疫情及其心理状态,掌握受疫情影响的师生的心理健康动态变化,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群体心理危

机事件的发生。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避免求助者因前来咨询而受到再次伤害。

4、开展有序服务。开学前,要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形式不定期向广大师生和家长推送防疫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为被疫情困扰、被隔离的教师和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心理疏导。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要积极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变化,对有需求的师生开展线上个体辅导或者进行电话咨询,引导师生积极面对学习生活。开学后,面向全体学生开设防疫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对因疫情导致心理困惑的学生及时开展个别心理辅导。

第五篇: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仁怀市五马中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黔教安稳发〔202_〕11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建立健全领导班子

组长:罗其伟

副组长:周盛

成员:袁泽刚黄德强苏金波聂旭华王永聪刘在龙

彭洪庆周洪林甘文丽 政教处工作员及各班班主任

三、具体措施

1、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

(1)、按照有关要求,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整体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辅导员、德育教师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2)、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形式,科学系统地开展心理健康

教育,通过心理健康宣传周、主题班会、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3)、继续加强心理辅导工作,积极配合团委、关工委做好“心情驿站”心理咨询工作。通过咨询,为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

(4)、做好新生、应届毕业生、贫困生,特别是学习困难学生、违纪学生、言行异常学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早恋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

(5)、教科局将逐步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并充分利用现有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资源,对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2、完善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长效机制,确保青少年学生在校健康快乐成长

认真组织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普查,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

(1)、建立健全问题学生心理档案,并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面临家庭变故、重大挫折、突发事件或有心理障碍、行为有问题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关心他们,及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2)、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并协助家长做好教育、疏导、监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学生转到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诊治,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事件发生;

(3)、关心留守儿童,深入开展“我把学生当家人,学生把我当亲人”活动;四要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的“五个早”预警机制和加强毕业生离校前、放假前后、考试前后、开学前后、新生入学后、重大活动前后和季节交替前后的“7个重要时段”的重点监控工作。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理念,为学生安全负责,确保青少年学生在校健康、快乐成长。

仁怀市五马中学

202_年10月6日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怀

五马中学政教处

年10月202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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